主頁 類別 中國歷史 柏楊白話版資治通鑑7·安史之亂

第6章 3、開元盛世

本世紀初,南周亡,武曌死。唐王朝重建,再經一場宮廷奪權鬥爭,親王之一的李隆基即位,中國連享四十年太平繁華。 五〇年代中期,北方邊防大將安祿山叛變,攻陷首都長安。雖被敉平,但藩鎮割據,外族頻侵,中國國勢遂一蹶不振。 1、春季,二月,俱密國(中亞納瓦巴德城)國王那羅延、康國(烏茲別克斯坦撒馬爾罕)國王烏勒伽、安國(烏茲別克斯坦布哈拉市)國王篤薩波提,上疏給唐王朝政府(首都長安),控訴大食帝國(阿拉伯帝國)對他們不斷侵略擄掠,請求派軍援救。 2、唐帝(九任玄宗)李隆基(本年三十五歲)詔令庫藏部(太府)及各府縣出售粟米十萬石(dan),吸收民間惡錢,送交宮廷供應署(少府)銷毀。 3、三月二十六日,唐政府任命左武衛(衛軍第三軍)大將軍、攝理皇家內外御馬總監(檢校內外閒厩使)、京畿園林管理總監(苑內營田使)王毛仲,代理畜牧部長(行太僕卿)。

王毛仲對工作要求嚴格,洞察入微,處理事務幹練而有魄力,萬騎兵團功臣子弟和御馬管理官員對他都很敬畏,皇家園林的收入常常超額盈餘。李隆基認為他有能力,對他非常寵愛。王毛仲在宮外雖有家宅,但他卻經常住在御馬厩旁宿舍,李隆基有時看不見他,就悵然好像失落了什麼東西,連宦官楊思勗、高力士對他都心存懼怕,退避三分。 4、渤海王國(首都忽汗城)國王(一任高王)大祚榮逝世。 三月二十七日,唐政府任命他的兒子大武藝繼位(二任武王)。 5、夏季,四月二十四日,開府儀同三司(文散官一級·從一品)祁公王仁皎(李隆基的岳父)逝世。他的兒子駙馬都尉(公主丈夫)王守一請求援引竇孝諶的前例(竇孝諶是李隆基的外祖父。參考六九二年十一月),墳高五丈二尺,李隆基批准。最高監督長(侍中)宋璟、副監督長(門下侍郎)蘇頲一再反對,認為:“依照法令,一品官員墳高一丈九尺,即令陪葬皇陵,也不過三丈。竇孝諶的墳,輿論一致嫌它高大,當時沒有人指出那是一種錯誤,今天怎麼可以接著重犯!從前,太宗(二任帝李世民)嫁女兒,嫁妝超過姑媽,魏徵上言勸告,太宗完全接受他的建議,文德皇后(李世民的正妻長孫女士)也賜給獎賞(參考六三二年三月)。韋皇后強行增高她老爹的墳墓,竟然號稱酆陵(參考七〇七年二月),徒然加速滔天大禍,怎麼可以向她效法!以皇后老爹的尊貴,打算增高擴大墳墓,一點也不困難,而我們再三再四勸告,只是希望促成皇后謙讓知禮的美德。何況今天這樣決定,以後當傳到無窮的後代,成為永久法則,怎麼能不慎重!”李隆基大喜說:“我一直想修養身心,以提高自己的品德,做部屬的榜樣!何況對於妻子,怎敢徇私!這是外人所最難開口的事,你們能堅持遵守禮儀,幫助我完成美德,作為將來的表率,正是我的盼望。”賞賜宋璟、蘇頲綢緞四百匹。

6、五月一日,日食。李隆基改穿素色衣服,撤除進餐時的樂隊,減少菜餚的數量,用以化解上天震怒;下令立法院(中書)、監督院(門下):調查監獄裡的囚犯有沒有冤枉,開倉賑濟天下饑民,鼓勵農夫耕田養蠶。 五月三日,宋璟等奏稱:“陛下體恤人民苦難,誠然是人民的福氣。然而,我曾經聽說:遇到日食,應砥礪自己的品德;遇到月食,應檢討刑罰的不當。而親近君子,疏遠小人,斷絕婦女干政,排除讒言邪惡,就是砥礪品德。正人君子認為只說不做是一種羞恥,假如能用虔敬的心去實踐,就不必屢屢頒布詔書。” 7、六月十一日,吐蕃王國(首都邏些城)再派使節到長安,請求李隆基在盟約上親自簽名,李隆基拒絕,說:“盟約在前些時已經簽訂(參考去年十二月),假如誓言不出自真心,再說一次誓言,又有何用!”

8、秋季,閏七月,立法院初級立法官(右補闕)盧履冰上疏說:“依照古禮,老爹仍在,而娘親逝世,給娘親穿喪服一年;則天皇后(武曌)時,改為穿粗生麻布縫邊喪服(二級次重)三年(齊衰。參考六七四年十二月),請恢復古禮。”李隆基交付有關單位研究討論。監督院最高顧問官(左散騎常侍)褚無量贊成盧履冰的意見,但也有人反對,大家議論紛紛,一連幾天,不能決定。 八月六日,李隆基詔令:“自今以後,喪服等差,一律遵照《喪服傳》全文。”然而高級知識分子(士大夫)仍然爭論不息,於是,各照各的意見施行。褚無量嘆息說:“聖人豈不知道娘親的厚恩?但等差的規定,只是使尊貴與卑賤,華夏與戎狄,有明顯的分別。世俗的感情十分膚淺,不了解聖人的用意。正當的製度一旦混亂,誰能改正!”

柏楊曰: 從為父母所穿喪服的不同上,再一次顯示儒家的等差制度,連父母都要分別高低:老爹是尊貴的,娘親則較卑賤。一旦有人主張父母應該平等,聖人之徒立刻大怒。這種違反人性的觀念,一直堅持不變,並且還振振有辭!八世紀時,已經僵化到這種程度,使人感到解脫儒家的束縛,是如何的困難;同時也使人發現,在中國人內心深處培養平等觀念,是如何的重要。 9、九月十九日(原文“甲寅”,據《新唐書》改),改封宋王李憲(李成器)當寧王。 有一次,李隆基在雙層道中看見一個衛士,進餐之後,把剩下來的食物倒到牆洞裡。李隆基大怒,打算用亂棍把那衛士打死;左右侍從人員沒有人敢勸阻。李憲從容不迫地說:“陛下在雙層道中發現別人的過失,而把他殺掉,我恐怕人人恐懼,不能自保。而且,陛下討厭糟蹋食物,為的是食物可以活命,如今為了殘餘的食物卻去殺人,豈不是失去本來的意義!”李隆基恍然大悟,一跳而起,說:“要不是大哥,我幾乎濫殺!”立刻下令把衛士釋放。當天,李隆基設宴,心情歡愉,解下自己身上的紅玉腰帶,連同自己所騎的御馬,一併送給李憲。

10、冬季,十月七日,李隆基前往驪山溫泉(陝西省臨潼縣東南)。 十月十九日,回宮。 11、十月二十八日,唐政府冊封突騎施部落(伊犁河中下游)酋長蘇祿為忠順可汗。 12、十一月十八日,李隆基因岐山(陝西省岐山縣)縣長王仁琛是自己當親王時的舊部屬,寫一便條給主管單位,命擢升他當五品官。最高監督長(侍中)宋璟奏稱:“陛下的故人舊部,推恩照顧,有一定的條例,任官升職,有一定的資格,並不是沒有公道。王仁琛從前蒙陛下恩典,已經從優升遷,如果這次再蒙陛下超次獎賞,將顯示他跟別人不一樣;而且,王仁琛又是皇后家族(王仁琛似是王仁皎的同輩,但《新唐書·宰相表》中,王仁皎所屬的家族,並沒有王仁琛),政府就很難杜絕輿論的抨擊。我建議把手諭交給國務院文官部(吏部)審查,假如沒有特別功績——依照規定不能升級,則應參考他的資歷,給他一點優待,再行簽報。”李隆基批准。

候補官員(選人)宋元超,在國務院文官部自稱是最高監督長宋璟的叔父,希望能延長他的假期。宋璟得到消息,用正式公文通知國務院文官部,說:“宋元超,是我的三堂叔,常住洛陽(河南省洛陽市),很少見到他,我既不敢因為他是尊長的緣故而隱瞞不言,也不願因同是一家人的緣故,因私害公。從前他沒有提起我,自有法令規章可以依照;既然傳出這種話,事情必須矯正,請解除宋元超候補官資格。” 寧王李憲奏稱:請任命候補官薛嗣先當一個小官。李隆基把奏章交給立法院(中書)、監督院(門下)。宋璟奏稱:“薛嗣先兩次擔任祭祀部祭廟打掃員(齋郎),雖然沒有卓越的表現應予挽留,但因他是皇親國戚的緣故,當然應該給他一個低級官位。本世紀(八世紀)最初十年末期(六任帝李顯在位),宮中經常頒下手諭(墨敕),稱為'斜封'(參考七〇八年七月)。自從陛下登基,這種事已經絕跡(全面改革銓敘制度,參考七一四年五月),無論發給賞賜,或任命官吏,必定因他有功勞或因他有才幹,全應經過立法院、監督院審查。天下最公正的大道,只有聖人能夠履行。薛嗣先雖然是皇家姻親,陛下卻不為他拋棄法條,而准許我們討論,我們建議交給國務院文官部處理,不再另行正式下詔。”李隆基批准。

之前,地方政府進京朝貢特使(朝集使)往往攜帶大批金銀財寶到京師(首都長安),等到春季應回去時,多數官員都升遷了。宋璟上疏奏准一律勒令退還,遂革除這個弊端。 13、本年,設劍南戰區(總部設益州)司令官(節度使),管轄益州、彭州(四川省彭州市)等二十五州(二十五州:益州、彭州、蜀州、漢州、眉州、綿州、梓州、遂州、邛州、劍州、榮州、陵州、嘉州、普州、資州、巂州、黎州、戎州、維州、茂州、簡州、龍州、雅州、瀘州、合州。總部設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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