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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第四十二章明代太監弄權

中國通史 钱穆 810 2018-03-16
明代的皇帝並不親赴內閣關注政務,只是讓內閣學士票擬,此票擬必須由太監遞上,因此司禮監之權,往往超越內閣學士,意即太監之權比宰相還大。 武宗時之太監劉瑾專權更甚,大臣凡有奏議,竟有改易者。劉瑾這個司禮監,每月呈給武宗皇上之奏疏,必定趁皇上正在嬉戲時,於是令皇上厭煩,不欲理政事,便斥責道:“我用你來幹什麼?現在又來煩我,快走開。”其實劉瑾本意就是想造成此現象,則他便可乘機弄權矣!於是,每有奏事,劉瑾便代皇上裁決,不再告訴皇上。但劉瑾不學無術,批語荒唐,靠其助手焦芳替他潤色。為此事,大臣李東陽首上疏皇上告狀,謂劉瑾竊得皇上批答之權,而抵制他們內閣大臣,非常痛恨。其實洪武時曾鑄鐵牌,掛於宮中,謂:“內臣不得乾預政事。”但永樂開始,太監就弄權了。此後太監弄權日益囂張。因此,以後內閣學士等大臣想把握政權者,往往先得交結內監。即使是為皇上信任權重一時的張居正,當時亦不得不交結太監馮保。

清儒黃梨洲言:明代政府之敗壞,乃自明太祖廢宰相始。明代一面廢相,一面施行嚴刑峻法。如太祖時設錦衣衛獄;永樂時設東廠,由宦官管治;憲宗時設西廠。武宗時,由劉瑾管西廠。神宗時,由馮保管“內廠”,即是變相的西廠。魏忠賢時,兼設內、外兩廠,刑罰更毒。這些成為皇帝的私法庭,可不經政府司法機關,私自處分朝臣,甚至虐殺,其權均操於太監之手。 總之,永樂年間,設立內監協助有功大臣處理軍紀事務,需太監更多。派軍出征邊疆時亦派太監為監軍,協助邊塞的巡視,因此太監權力遂侵入於軍事。 其後,明代皇莊之管理,礦稅之查收,還有上供、採造等有關財務的措施,也讓太監插手,又如永樂中鄭和下西洋,侯顯出使西番,馬騏鎮壓交趾,都用太監出使。到熹宗時,司禮監魏忠賢大權在握。有浙江巡撫潘汝楨者,竟為魏忠賢在天啟六年立生祠,可謂馬屁逢迎,無所不用其極。亦有建議將魏忠賢配孔子者,實在十分荒唐。到崇禎年間,重罰搞事內監,有充軍者,有處決者,有革職閒住者,太監弄權亂政之風遂被壓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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