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歷史必須分期,但不能嚴格分期。
西方人把歷史分成上古、中古和近代三個時期,但中國史如此來分則不妥當。如果把秦代以前劃分為上古,雖然可以,但由於中國史時間長,所以不妥當。我今把中國歷史分為五期。
中國歷史在上古以前,尚有史前期。按照一般來說,歷史是有文字記載,由於近代發掘地層而新添地質學、生物學、人類學,因此又有史前史,再上去有天文學,這些都是學歷史必然要有的知識。
有文字記載以前的歷史,叫作史前史,靠器物(用具)保留於地下,藉著發掘而推想古代人民的生活文化,這既是古人的歷史,也是田野的歷史,亦是無文字的歷史。一般來說,這是第一期的石器時期。這第一期又可分成兩個時期:(一)舊石器時期,(二)新石器時期。古人懂得用石頭,也不把它磨光削尖,就拿來用,此之謂舊石器;而把石頭加以磨光削尖等處理後才加以運用的,便是新石器了。
第二期便是銅器時期。此時期已有文字。
第三期則是鐵器時期。鐵之發現是在銅器之後。
第四期是電器時期。
第五期是原子能時期。使用原子能是人類歷史的新觀點。
全人類在史前史時,都經歷過使用舊石器和新石器兩個時期,此後講歷史便得根據歷史的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