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李連杰傳

第16章 第十四章禍起專車清者自清濁自濁

李連杰傳 廖小东 6787 2018-03-16
李連杰的專車撞翻一人,傷者女友指責李連杰見死不救,輿論嘩然,更有媒體惡意妙作,一時撲朔迷離,真假難分。眾“英雄”見狀,要打抱不平。心靜如水的李連杰說:清者自清。當事情真相大白時,人們看見的是他的氣度、風度。 劇組在九寨溝拍攝後期,發生了一起車禍。車禍的簡要經過如下:10月30日下午2時左右,九寨溝的天氣依然寒冷,不時落點小雨,九寨溝旅遊股份有限公司24歲的陶艷生犯了胃病,痛得他實在難受,於是同女友乘坐觀光車下山吃胃藥。車到了目的地後,陶艷生準備穿過公路返回住地荷葉寨時,一輛疾馳而來的雪佛萊轎車把他撞飛了,頭部把擋風玻璃撞出一個洞,然後被拋在地上。當時車上下來人,一個司機,另一個是劇組的保健醫生,兩人把陶艷生抬上了雪佛萊轎車,送到鎮醫院,而鎮醫院醫療條件不夠好,又馬上送到縣醫院。住了一段時間,才送到四川省人民醫院,進行治療。

事發之後,陶艷生所屬的單位,九寨溝旅遊股份有限公司派人去護理,劇組也撥給醫療費幾萬元及保證金50萬元以供陶艷生治療,劇組在事發後,沒有說什麼,維持其一貫的低調態度,嚴密封鎖消息,並請法律顧問處理此事。 事情僅僅只是開頭。 沒幾天,成都一家報紙刊登了事陶艷生的女友郭小雲的言論: 據陶艷生的女友郭小雲說,她坐進車的後座後,認出前排副駕駛員位置就坐的就是李連杰!但他一直未離開座位,也沒有下車。並稱事發當晚,李連杰接受了九寨溝交警中隊的問訊,就車禍情況作了詳細的筆錄,並留有現場的照片記錄,她認出撞人的車是李連杰乘坐的轎車。 此事一公佈,社會馬上炸開了鍋,人們目光的焦點都盯在李連杰究竟有沒有下車這一細節上,因為這涉及到道義的問題,鋪天蓋地的評論、猜測橫掃過來。一時間,議論紛紛,眾說紛壇。

雖然如此,劇組仍沒有對此作出反應,十幾天后,劇組從九寨溝撤出,到浙江橫店去拍秦皇大殿一場戲了。 據報導,此時,經過20多天的治療,當事人陶艷生的傷情已有了明顯好轉,情緒開始穩定,言語已有條理,只是偶爾感到頭痛,血腫正在縮小。與剛來時左腦挫裂傷伴小血腫,大腦神經受傷害,言談舉止不能自控,易煩躁、哭鬧相比,好了很多。主治醫生說他一個月後就能出院了。此時,花了5萬多元的醫療費。 11月2 0曰,劇組的馮軍律師告訴護理陶艷生的張恩先生,劇組己通知他停止支付陶艷生的護理費。 但也有媒體說,陶艷生被撞後,20多天內一直不見好轉,只能靠藥物控制,病人疼痛難忍,家屬因此痛苦萬分,尤其是陶艷生的父母幾天來抱頭痛哭,幾乎病倒。張恩告訴記者,已有上百名記者來採訪此事,上百遍的重複使他口乾舌躁。他說,事情發生後,劇組來了一位人稱黃主任的來醫院看過一次,可能被病人嚇壞了,再未露面。劇組把此事委託了四川惠風律師事務所的馮律師處理,但馮律師只傳達劇組的話,醫藥費如何解決,將依據有關法律條文。

張恩又說:病人家屬都認為,自己被劇組騙了,他們承諾將病人的病治好,但一項也未兌現,如果再不露面,陶艷生的家人將上浙江找張藝謀去。 劇組方面仍低調處理,一些媒體見他們不吭聲,更加起勁地“惡炒”一番。事隔50多天后,12月21日,九寨溝交警中隊正式下達了事故責任認定書,打破了陷於僵局的撞人事件。認定書表明,劇組肇事司機負主要責任,傷者陶艷生負次要責任。責任書下定後,因責任書沒有講清楚李連杰在不在車中,撞人事件又再起風雲。 焦點問題竟落實到李連杰究竟在不在車上,對於在不在車上,媒體各有說法,存在著兩大分歧。一種是“在車派”,第二種是“不在車派” “不在車派”說,有一名記者到交警中隊去了解到,車子的確是李連杰經常坐的車,但李連杰並未在轎車中。

“在車派”認為,按陶艷生女友的說法,李連杰一定在車上,是千真萬確的。記者經過多方調查,一致證明,事發時,李連杰就在肇事車上,並且在搶救過程中一直未下車。關於傷者女友的證詞就不再細說。另一點是在九寨溝時,傷者家屬曾經提出要求張藝謀、李連杰來看望傷者。劇組主任就說,李連杰每月酬勞500萬,張藝謀120萬元,是不可能離開劇組的!這表明,黃主任是間接地承認了李連杰在車上。第三點是記者向交警中隊了解時證實,他們此前沒有接受任何媒體的採訪,當時的車禍情況正在調查之中,一切情況無可奉告,交警中隊的人對娛記說:“李連杰是不是在車上,記者去問他本人吧。” 由於成了一個懸案,誰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想法說上一番,那段時間,凡是娛樂新聞都能見到關於撞人事件的報導,並且事件越傳越歪了,竟然有人說成是李連杰開車撞人的消息,而關於這件事的評論也分成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既有主觀的評論,也有客觀的評論。 《長江日報》的一名記者寫的《英雄的硬度——評李連杰座駕撞人事件》說:我是一個有英雄情結的人,所以我也喜歡看那些英雄們“琴劍江湖”的影片。李連杰是英雄中的英雄,一臉正氣,而且是真材實料的武術冠軍。相信和我一樣喜歡李英雄的人不在少數,所以人們的怒氣我能夠理解,演慣英雄的李連杰撞人後竟然揚長而去!該記者言下之意,是說李連杰只有英雄軀殼而沒有英雄靈魂。

此篇文章發表後,被多家報紙轉載。火開始燒在李連杰身上,這是一些好事者所希望的,因為報紙愈炒愈好賣。 另一篇文章《涉及誠實與品德——誰說李連杰不在場不重要》說,在撞人一事中,有一種看法愈來愈佔上風,這就是如果李連杰不在肇事車上,為什麼要把他扯進事件中來?進而有人說,李連杰即便在車上,又不是他開的車,與他何干?只是時至今日,我們已經無法不談李連杰了。 這涉及“誠實”這個大是大非問題,在這個事故中肯定有人在撒謊,不是傷者女友在撒謊,就是李連杰在撒謊,或是傳媒為了製造新聞而造假。 在許多爭議中,我們在面臨著一個誰撒謊的問題:一個人講不講真話,直接關係到這個人的品德誠不誠實,通常我們只注意事情本身,而不關心事件中的人格品質,這就讓撒謊的人逃脫了譴責和懲罰,這種現像在規矩的社會是難於想像的。

其實,李連杰在不在車上,根本不需要繁複的調查取證,只要當時處理交通事故的警察出面說幾句話就解決了,可是難以理解的是,交警為什麼迄今一言不發?為什麼讓公眾與傳媒玩捉迷藏的遊戲? 把火引到李連杰身上,是持李連杰在車上的意見的人的根本意圖,他們在竊笑,藉機把事情擴大。而相信李連杰品質的人則充當了救火隊員的責任,雙方唇槍舌劍,大打筆墨戰,好不熱鬧,報紙因沾上李連杰撞人事件而暢銷。從辯論的人數、理由來看,李連杰不在車上佔上風,氣勢更盛一些。 網友撰文《關李、張什麼事?》說:罵人的同志先把文章看清楚,不是李連杰開車撞了人,不但跟他沒關係,跟張藝謀更沒有關係,在法律上他們不負任何責任,不管是他們基於不影響拍片還是不想惹一身麻煩。所以李、張只是被記者用來提高點擊率而已,通篇不見肇事司機的名字而李、張的名字反復出現,足以說明問題。當然也怪不得記者,新聞本來就這樣,每段的開頭都是“據陶艷生家屬稱”的一面之詞,就算都是大實話,但關於李連杰的部分也未必可信。陶艷生的哥哥陶艷林告訴記者,經打聽,撞翻陶艷生的車是李連杰乘坐的。李連杰不是每次上路都坐專車在裡面的。出了車禍車裡的人不下車的確違背常情,而且肇事車與其他車輛一起送傷者到醫院,直到家屬協商,扣下肇事車未果。其間,時間不短,除非李連杰覺得擋風玻璃撞出一個洞的車坐著很舒服,不然的話應該直接換一輛車走人。但從頭到尾並沒有人見過李連杰,因為李連杰的出現一定會很惹人注意,他不會隱身術,也沒有必要偷偷摸摸地離開,所以90%的可能是李連杰根本就不在現場。僅根據傷者哥哥打聽到的,該車是李的座駕,就斷定李連杰在車禍現場是沒有說服力的。

當事情發展到後期,有的記者為了徹底澄清這起被媒體弄得令人焦頭爛額的事情,於11月23曰採訪了兩方。採訪張恩時說,劇組又給了1.14萬元護理費,現已用完。記者又問是否還堅持要李連杰、張藝謀來看望傷者並道歉,張恩說,傷者家屬從沒提過這種要求,這只是一些媒體的說法,因為劇組把50萬元保證金匯到律師事務所的帳上,馮軍說家屬在治療費上不用擔心,至於護理費是法律規定之外的費用。 事實上,雙方是按協商的方式來處理這起交通事故的,但媒體的少部分人想把事情矛盾激烈化,以至於讀者以為傷者與家屬形成了劍拔弩張的局面。事後,該記者感嘆,一些媒體的假新聞會害李連杰不淺。 正在媒體鬧得不可開交時,主帥張藝媒在浙江橫店接受了南方網——《南方都市報》朱茵的採訪,因為李連杰的新聞成為關注焦點,李連杰的形象受到了影響。記者請張藝謀澄清真相,並說說對此事的看法。

張藝謀說,個別媒體的說法特別不好,一口咬定李連杰在車上,這個很糟糕,這是胡說,我覺得媒體不負責任,對李連杰的影響很大。他是一個全球影星,很多影迷、媒體都在議論這事,我見到李連杰,感到他承受了很大壓力,他認為事情說不清了,他就變成一個冷酷的形象,不管責任在誰,你坐在車上不下來,就沒有起碼的人道主義和道德,這個東西一出,越描越黑。我很體諒他,他多少年來什麼緋聞都沒有,塑造了一個正面形象,也算中國在國際上的一個明星,結果出事那一天,他就接了外頭打來的幾十個電話,弄得他有苦說不出,他還說,我不出面去解釋,是因為他不願意把事情擴大化。 其實,李連杰這個人跟他平常的“打”的形像是兩回事。他是一個謙和的人,很有職業道德,他信奉佛教,平常很平和。這事對他影響很大,人家說你這形象怎麼這樣呢?有調查說他在青少年心中的形像下降,他的一些事情馬上被停了下來,他有苦說不出。現場的解放軍、武警、保安證明那一天那時候,李連杰正在鋼絲上吊著呢。

我們一開始沒有估計到媒體推波助瀾的力量,不吭聲,不想說只會招來更多猜測。我們盡最大的人道主義幫助傷者,我們請示投資方,投資方說你得趕緊給人治療,這是交通意外,是個不幸。大家都不願意耽擱治療,這也是依法辦事,全部委託律師,主要根據交警部門的處理,今天在網上看到病人病情減輕,我們感到很高興。 章子怡在中國電影理事會年會上也對記者說,李連杰當時不在車上,他是被冤枉的。 黃興民主任面對媒體的炒作憤然說:根本不在,當時李連杰正在拍戲,有拍攝現場的武警戰士、工作人員和九寨溝交警中隊作證。如果李連杰在車上,我相信以他的人品是不會坐視不管的。當時的車上坐著劇組保健醫生和他的助理,是一位女同志,還有一個肇事司機共三人,關於這問題,可能會開個發布會把事情說清楚,那輛車也不是李連杰的車,是劇組的車。這是一件十分普通的交通肇事案,為什麼偏要把李連杰,甚至張藝謀抬出來,難道只因為李連杰坐過這輛車,還是因為張藝謀是的導演?這是媒體在炒作。

李連杰成為眾矢之的後,受到了很大的損害,他在接受台灣“中央社”電話訪問時,談起這件事時哭笑不得,公開否認,他當時不再在現場。除此之外,他還談了生活狀況,體現了一個國際巨星的不凡認識。 李連杰說,他把家庭放在第一位,這次拍,利智與女兒也在內地,他不時要打電話給母女倆,除了拍片,自己大部分時間在家鑽研佛法,對動作片的理解與以往不同,真正的英雄除了打贏,更重要的是征服對方的心靈,所以他近來參與的電影都力圖呈現這個理念。香港動作片拍了幾十年,李小龍、成龍、徐克都在創新,李安的《臥虎藏龍》、張藝謀的雖然也是動作片,但表達出的是導演內心的感覺,東方文化、哲理、修養的彰顯均大於肢體的表演。 李連杰一再強調,不是把對方打倒了就是英雄,不是充滿恨才能打倒對方,充滿愛也可以打倒對方,心靈上贏了對方才是最高境界。他認為動作片與文藝片沒有明顯區別,兩者常常是融會貫通的。他說愛高於一切。 漫天的傳聞使自己的形象受損,李連杰仍聲稱,由於習佛的關係,他心靜如水,不會為傳聞而生氣。他認為心靈的平靜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想起生氣的事,就要去面對它,去修煉自己的內心,越修就會越平靜。 李連杰的好男人名聲是名不虛傳的。在事情發生伊始,李連杰曾叮囑劇組製片部門,在盡可能的條件下,為傷者多提供一些幫助。可是,後來事情擴大化了,李連杰想站出來解釋,但劇組人說這事你會越描越黑,為此他謝絕了內地媒體的採訪。後來劇組的人看到事態發展越來越不正常,要主動站出來為他申辯,可李連杰反過來勸大家不要太過認真。他堅信,清者自清,並稱只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別人再怎麼誤會他也不會介意。他常與組里人說,不要說別人的壞話,為人要正直,不要害人。 李連杰曾笑稱,沾了的光。第一次與李連杰合作的張藝謀深感過意不去,對李連杰致歉,李連杰說這個不關劇組的事。劇組所有人對李連杰的人品更加欽佩,紛紛說如果需要,他們可以隨時站出來為李連杰作不在場的證據。 張藝謀乘他戲份少,放了幾天假,讓他到上海與利智聚聚,讓愛妻撫慰李連杰一顆受傷的心。 由於媒體的惡炒,撞人事件不僅使一片拍攝時間延長,而且使電影公司原定於春節期間上映李連杰新作《救世主》的計劃受阻。因此決定推遲影片的上映,原來李連杰親口應允出席的相關活動也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風靡全球的《哈利·波特》。 雖然李連杰公開表示過不想追究最早刊發撞人事件不實報導的成都某媒體,但他遠在美國的私人律師團並不想就此息事寧人。拍片結束後,他的律師團將把那最早刊發不實報導的媒體告上法庭,如果將所有不實報導的媒體告上法庭,他的名譽賠償金也有上億美金。事情至此本已水落石出,但仍有媒體說他們在狡辯,至此,關鍵人物不得不打破劇組保持低調,嚴鎖消息的態度,出來作證。這三位人物是肇事司機李躍進、李永慶大夫、及助手楊照青,當時他們都在車上。這樣,真相才大白於天下。 三人是這樣描述真實情況的。 李永慶大夫是大連著名的按摩師,籌備前期,考慮拍“打”戲難免有演員受傷的情況,張藝謀就邀李大夫隨組,開拍後他一人忙不過來,把助手楊照青叫來了。事發當天,他們坐的的確是劇組為李連杰安排的雪佛萊轎車,李大夫坐後排,小楊坐前排副駕駛的位置。按規定,這輛車只有李連杰與其助手才可以乘坐,他們那天到山上給李連杰送過氧氣袋後,李連杰看他們給大家按摩太辛苦了,安排司機李躍進送兩人回駐地。小楊因為暈車,李大夫讓小楊坐在前面,說前面顛簸得輕一點兒,李大夫自己坐在後排。他們離開現場時,李連杰正吊在鋼絲上盪來蕩去。 在路口上,突然從道旁一輛停在那裡的大客車車頭衝出一人,與車相距一米多的距離,李躍進急踩剎車後,還是將那人撞飛了,小楊說傷者直撞自己眼前的玻璃,嚇得她尖叫起來。車一停下,李躍進與司機慌忙下車,見那個人倒在車前,小楊腦子一片空白,呆坐在車上。傷者的女友也嚇壞了,一個勁地喊著什麼,那叫陶艷生的人已經昏迷,李大夫說頭部出現皮下淤血。傷者被抬上雪萊車的後坐,他們急忙朝鎮醫院趕,傷者女友在車上還一個勁地道歉,說不關你們的事,這時小楊也回過神來,忙著照顧傷者。後轉到縣醫院時,李大夫跟製片主任張震燕聯繫後,張主任馬上叫會計帶上3萬元趕赴縣城。 事後,李大夫到九寨溝交警中隊做了筆錄,當時隊裡的人便說他們的車沒什麼責任。這樣,李大夫就回來了。 11月27日,劇組委託律師發表撞人事件的公開聲明,進一步平息這場風波。聲明稱,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駕駛車輛的駕駛員才有可能是責任人,攝製組不是事故責任者,攝製組有多方證據證明李連杰在拍攝現場,而不在事故現場。聲明又說劇組的50萬保證金是表示對解決問題的誠意,他人均無權對該資金提出佔有、使用、處理的要求,到27日止,劇組已支付各種費用125980元,皆有據可查。歡迎客觀公正的報導,歡迎其他法律機構為受害者提供代理,促使這事按法制軌道解決。 最後還是引用法律專家陳壯麗的話結尾。她說:有一個被當事人雙方都認可的事實,那就是肇事者不是李連杰,而是開車司機,既然如此,李連杰就不負任何責任。如果李連杰在車上也只是目擊證人,如果不在車中就絲毫不沾邊,這完全是媒體的一種炒作。 一場普通事故的人為鬧劇終於拉下了惟幕。 2002年1月,在有“東方好萊塢”之稱的橫店拍一場最重要的戲,長空與無名在客棧裡的決鬥。這場武打戲是整個故事的引子,引子一動,不同的故事,相異的說法,便交差呈現,延伸出各種層疊交纏的意義。這場戲也是李連杰與甄子丹盡展渾身解數的拿手好戲。之所以讓兩大功夫高手決鬥,為的是要打一場硬橋硬馬的真功夫。劇本中長空原來的武器是一個細小的鐵盾,程小東覺得鐵盾對長劍,強弱懸殊,很難發揮,便以長槍代替鐵盾,設計成一次勢均力敵、法度嚴密的格鬥。 在拍這場戲的過程中,甄子丹右眼被利劍刺傷,頓時血流如注,送入醫院治療,結果縫了六針。有媒體說是與李連杰對打時插傷的。這次精明多了。武術導演程小東馬上對媒體說,甄子丹受傷是有這麼回事,但當時不是拍攝的時候,當時大家都未就位。甄子丹是同副武術指導試位時不小心被劍插傷右眼,不是李連杰所傷。 李連杰在橫店拍的最後一場戲是與秦王的對手戲,拍完後眾英雄就解散了,開始進入後期製作。 走完這段風雨路後,李連杰又多了幾份成熟,俗話說真金不怕火煉。在大是大非面前,李連杰從來就是個實話實說的人,撞人事件見證了李英雄的硬度、氣度、風度。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