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永樂大帝朱棣

第26章 七、嚴密的防禦體系

永樂大帝朱棣 毛佩琦 7568 2018-03-16
明朝雖然在韃靼、瓦剌地區封當地首領為王,設置了一些羈縻衛所,並實施各種政策加強與蒙古地區的聯繫,但由於游牧經濟和農耕經濟的中突沒能得到妥善解決,蒙古地區需要內地提供的生活物質,甚至不惜以搶掠手段獲取,所以韃靼、瓦剌經常對內地進行侵擾。明朝在對其懷柔撫綏的同時,不能不加緊防禦。 “選任名將,總率兵馬,修飭邊備以待之。自遼海至於兩鄙,要害之處,皆有其人焉”,所謂“列鎮控制四夷”。號稱“九邊”的北方重鎮,永樂時遼東、宣府、大同、寧夏、甘肅皆已駐有重兵。總兵官領兵戍守,營堡墩台,分其緩急量設兵馬,平時走陣、哨探、守■、焚荒,皆其職。敵“即不欲犯我境土,非以貪戾而務廣大也。衛邊地而死民死”,“日戒修軍政”。其時“邊政嚴明”,諸官軍“無敢惰”,“稍違制輒按軍法”。

1.嚴關堅堡,且耕且戰 朱元璋很注意北部地區的軍事工事的建設,洪武時關隘烽堠遍布邊境,“自遼以西,數千里聲勢聯絡”,用以“限隔內外”,“讋服胡虜,撫輯邊氓”。 永樂以後,由於大寧都司的內遷,宣府等地成為衝要,後來遷都北京,靠近邊境,朱棣更重視北部邊防工事的建設。其主要設施有屯堡、壕塹、墩台。 據《山西通志》載: 土堡相度地宜,依山據險而為之,各堡積矢石備器械,官有廨宇,士有營舍,而倉廒草場咸備焉。語曰,百人之堡,千人不能攻,其勢便也。 塹窖多鑿於近垣,以阻侵軼,鑿地橫垣曰塹,間鑿間否,形如品字,有隆有伏,互相倚伏曰窖。蓋城堡所以能禦患者,以有塹窖為恃也。 烽墩多設於邊境,以時偵望……相地形高聳足以眺遠者,築立墩台,設軍戍守。一旦有警,晝則鳴炮,夜則烽火,庶警報易以飛傳,兵馬便於召集。

永樂時期所脩大體類此。 水樂二年十二月庚午,宣府總兵官武安侯鄭亨等奏,修築宣府諸處屯堡成。先有敕諭亨等於宣府、萬全、懷安諸處簡軍馬,堅壘壁,謹烽堠,慎防御之務。每數堡擇一堡為高城深壕,城多置門,其中開井積水,以聚數堡之人馬輜重糧餉。晝夜瞭望,寇至夜則舉火,晝則舉炮為信。以軍士堅守之,附近屯堡軍亦皆移入其中。亨等經營規劃,至是始備雲。 朱棣還屢次下令加以督促: 永樂四年四月二十一日,屯堡務要壕塹堅深,日夜遣人望高哨瞭,不可頃刻少怠,欽此。 永樂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各處城池,務要十分整理得堅,屯堡務要修理得停當,擺佈如法,便如一座城一般。朕將親來巡視,欽此。 永樂二十年十月初八,但是沿邊及各難守屯堡,即將人口頭匹,盡數收拾入堅固屯堡內居住,務在堅壁清野,使寇無所得,必然就擒。欽此。

據《譯語》說:“虜好野掠,不攻城(以攻城曠日費力也),間攻堡寨。人果死守,則亦棄去。”“嘗有畏死退縮者,賊入則無唯類”。因此,屯堡的堅固,對保護沿邊軍民不遭侵擾有相當作用。 宣府以外,寧夏、甘肅、大同、遼東等沿邊要地都有屯堡設置。永樂十二年朱棣曾命行在兵部、都察院遣官按視各處屯堡建設的情況。朱棣還規定了屯堡的規制: “上命邊將置屯堡為守備計。每小屯五七所或四五所,擇近便地築一大堡,環以土城,高七八尺或一二丈,城八門。週以壕塹,闊一丈或四五尺,深與闊等聚各屯糧芻於內。其小屯量存逐日所用糧食,有警即人畜盡入大堡,並力固守”。 沿邊還修築了許多城池、石垣、壕塹。永樂七年六月,朱棣對後軍都督同知曹隆等說:“國家置邊軍鎮守,所恃城池為固。須高城深池,日夜警備,苦城池堅定,巡邏不怠,猝有緩急,可以戰守隨宜。”永樂十年八月,又命邊將在長安嶺、野胡嶺及興和迤西至洗馬林“凡關外險要之地,皆崇石垣,深壕塹,以防虜寇”。永樂十三年三月大同鎮守左都督朱榮言:“邊衛城池,當邊境衝要。其忙牛嶺、兔毛河、赤山、榆楊口、東勝諸處城垣低薄、無壕塹,宜急修築。從之。”永樂十一年二月,敕鎮守遼東都督劉江曰:“前嘗令邊將於諸屯擇一屯多有水草處,深作壕塹,開井積水,凡鄰近各屯行李芻糧孳畜皆置於內。有警則諸屯相與協力拒守。爾獨不遵。爾別有良策否?即有緩急,不致誤事否?宜深計之,毋貽後悔。”

煙墩之設有定制: “永樂十一年令築煙墩,高五丈有奇,四圍城高一丈五尺,外開壕塹,釣橋門道。上置水櫃。暖月盛水,寒月盛冰,墩置官軍守了,以繩梯上下”。 朱棣曾多次下令各處建築煙墩。這樣城堡、墩台、壕塹遍布北方邊境,東起遼東,經宣府、大同、寧夏、甘肅,直至嘉峪關,各種軍事設施連綿不絕。正德年間,禮部郎中都穆西出使寧夏,尚得見永樂初何福所築城,甚至河州、洮州、岷州諸衛,也有邊牆隘門等設施。 1980年,筆者曾實地考察從宣化到大同一帶的煙墩城堡。從宣化往西,過柴溝堡,沿洋河西岸,岡巒起伏。岡脊之上,煙墩相望,延綿不絕。偶爾在河岸也可以見到城堡。如柴溝堡西有一廢棄的古城堡,城牆大體完好,呈正方形,每邊約一百米,夯土築成,訪於當地居民,有說是城,有說是堡,當為明朝邊軍屯駐所用。這種墩台城堡的佈置,一直綿延至大同,仍然比比皆是。如大同往西的十里河兩岸。往北的御河兩岸,往東北方向的南洋河兩岸,都是這樣。蓋河床平曠,沿河是蒙古人人口的天然通道,當然也便是防邊瞭敵的衝要之地。以御河兩岸為例,從德勝口、宏賜堡往南,河東岸是一道土築邊牆,殘存牆高一米或不足一米,闊三、四米,每相隔五六百米有一墩台,隨山蜿蜒。河西岸峰巒起伏,每峰巒的至高點都有墩台,彌望無際。

在大同市西十里河北岸觀音台東側,我們具體查看了一座墩台。台為黃土夯築,台基為正方形,每邊約七米,台高殘存約十米頂部亦呈正方形,每邊約五米。台東北角有土築階梯從地面通往台頂。台外四周圍以土牆,正方形,每邊約二十米。當地居民說,台西在五十年代初還有石砌房子的牆基,房子附近還有石磨,可能是守堡士卒居住生活之用,今皆蕩然無存。 當然,這些煙墩城堡並不一定都建於明初,但我們還是可以從中看出明朝對北部邊防的重視和經營的苦心。 對於通往韃靼、瓦剌的關口道路則“補其缺,塞其罅”,駐以嚴兵,“以為外寇之防”。比如,古北、喜峰二口,是韃靼瓦剌入寇的必經之路、軍事要地。永樂八年正月丙子,塞古北口小關口及大關外門,僅通一人一馬。又如:

永樂十二年十月丙戌,塞保安董家莊等十一處山口,深井、李家莊、大箭口三處設煙墩守之。 同年十二月辛卯,羽林前衛指揮同知朱騰等視山後道路,還言:蘇林口二十六處,舊有官軍守備,其黃石崖、莊窠澗二處並新視山口九處,俱合置守備。又言:守口軍舊止五六人,今宜增為十人。從之。 十三年正月丙午,塞居庸關以北潭峪等處山口,每口戍卒十人守之。十月乙亥,塞關外宴磨峪等隘口一十六處,每處以軍士十人守之。 十四年九月壬寅,保安衛指揮司奏,所轄境內諸隘口,可通車騎者三……皆已設烽堠分兵守之,樵牧小徑八……悉已塞之。其紙坊溝等處又有可攀援而度者,亦宜分兵巡守。會議可通車騎者用百戶一員領甲士二十人守備,樵牧小徑宜用甲士十人。從之。

可見朱棣十分注意對關口的控制。 對關口的管理,更是嚴格。出入關口者須憑勘合,檢驗無偽方許放行。永樂七年四月丙戌,命編置紫荊、居庸、古北、喜峰、董家、山海六關口出關勘合,以防詐偽。每關一百道,以禮樂射御書數六字為號。北京留守行後軍都督府、行在兵部皆用印鈐記,而各置底簿。以兵部底薄並勘合送內府,都督府底簿付各關口。公差出關者,必得內府勘合為驗乃出。無者,從守關官執奏。 為了防止詐偽,守邊軍隊的調動也以勘合為憑。永樂七年五月辛卯,置邊城調軍勘合。 “上以邊戍調遣,止憑敕書,慮或有詐。乃以勇敢鋒銳神奇精壯強毅克勝英雄威猛十六字編為勘合,共百號。底簿比號簿各一。底簿及勘合留內府,比號簿付邊將掌之。遇有製敕調遣軍馬,須憑勘合比號相同,方許奏行。如有製敕,而無勘合,有勘合而比號不同者,皆為詐偽。於是給甘肅總兵官左都督何福、大同江陰侯吳高、寧夏寧陽伯陳懋、宣府武城侯王聰比對勘合簿各一”。永樂十一年九月丙申,“敕鎮守遼東都督劉江等曰,立邊防以嚴內外,先王之製不可不謹。自今非有御寶文書不許出塞。雖傳朕言,而無御寶文書者,皆不許。其境內商旅及公幹有驗者聽”。

明朝禁止軍民官員與外人私相往來,所謂“人臣無外交”,雖宗室親王封疆大吏也不例外。既為防止“人臣”造成內患,更防止其勾結敵人洩漏軍務引起外患。永樂五年四月戊戌,“敕甘肅總兵官西寧侯宋晟曰:“朝廷禁約下人私通外夷,不為不嚴。比年回回來經商者,涼州諸處軍士多潛送出境,又有留居別失八里、哈剌火州等處,洩漏邊務者。此邊將之不嚴也。已別遣監察御史覈治,自今宜嚴禁約'。 ”同年八月庚戌,“敕陝西行都司都指揮陳敬及巡按監察御史曰:'人臣無外交,古有名戒。我太祖高皇帝申明此禁,最為嚴切。如胡惟庸私通日本,禍及身家天下後世,曉然知也。今邊境猶有玩法嗜利之人,往往潛住卜籠吉兒、沙迷查幹諸處,詭稱朝使,索取寶物,或於道途竊盜外夷所貢善馬,或為商販圖利,此皆邊將不謹致然。都指揮為朝廷鎮守邊境,御史為國家耳目之臣,皆坐視不理,可乎?其悉心廉問防閒,不可縱弛'”。

對於邊將與“外夷”的交往,防禁更嚴。永樂四年八月庚子,“以遼東鎮守保定侯孟善所為非法,降敕切責之曰:'將之禦寇,猶犬之防盜,犬與盜狎,將何用焉,況復壞朝廷之法!姑貸爾罪。如不改過,悔將無及'”。永樂八年十二月甲寅,“敕甘肅總兵官西寧侯宋琥曰:'爾前奏曲先衛頭目有久居沙州令至甘肅者,既至,則當即送朝廷,乃留之不遣何也?禮,臣子無外交。雖為邊將,非為警急及受命權宜行事,宜謹守常法,不宜輕易遣人出境……昔中山王守北京十餘年,未嘗輕遣一人出塞外。當時邊圉無事。中山王亦享富貴令名無窮。爾能遵朕訓,則邊境可安,爾之富貴永遠矣'”。 朝廷常常命令邊將派人出境巡邏偵察。比如永樂二年正月辛亥,“命宣府備禦武城侯王聰、同安侯火真率騎兵五千人,馬千五百匹巡邏迤北”。永樂三年二月甲申,“敕武城侯王聰、同安侯火真率騎兵三千人哨■迤北”。同年六月庚辰,“遣中官山壽等率騎兵由槍桿嶺出雲州北行,與武城侯王聰等會兵覘虜兵。各齎一月糧,每三十里置馬五匹,以備馳報”。永樂四年六月戊辰,“敕寧夏總兵官左都督何福曰:'漠北歸人郭大都等至京言,虜俟冬欲南來圓山孳牧,爾宜嚴固邊防。待九月盡,令郭大都為鄉導,遣精騎出塞覘之'”。

沿邊駐軍,除保護邊內人民正常耕作生活外,本身還負擔著屯田的任務。足食足兵,是中國傳統的軍事思想。明朝尚未建國時,朱元璋就重視屯田。後來,朱元璋曾對馮勝、傅友德說:“屯田守邊,今之良法。與其養兵以困民,孰若使民力耕而自衛”永樂時期,屯田有了新的發展。永樂三年朱棣敕諭說: 朕即位之初,便思量安養的道理,只要使平民豐衣足食,共享大平,常想著太祖高皇帝時,都著他耕種自食,又積贊起餘糧防備水旱。百姓免得轉輸,軍士並無飢窘,這個辦法甚是兩便……因此上著恁每官軍,依著定的分數下屯,專委官管領,定立賞罰則例,年終赴京比較。每一都司撥旗軍十一名種樣田,只是教恁每勤耕力種,攢下糧食,官府起蓋倉廩替恁收藏起來。 朱棣稱此為“且耕且戰”。永樂四年二月丁亥,“敕山西等都指揮司:'方春時和,邊民皆務耕種,虜或乘時侵掠,民不得盡力畎畝,宜嚴兵以備。寇至則捕擊,無事則歸屯,慎守疆場,訓練士卒,且耕且戰,爾其慎之!”永樂九年三月乙酉,“鎮守大同江陰侯吳高言:'山西行都司屬衛軍士,今或全衛,或什之七八屯種,故操練者少。請留其半操練,以備不虞。'上諭兵部臣曰:'守備固不可單弱。若兵食不足,亦難興守。宜視其地險夷,制多寡之數。陽和留什之四,天城、朔州留什之三,蔚州留什之二,餘悉令屯種。且耕且守,以為定制'”。屯田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軍糧供給,減輕了軍民■運的負擔。關於永樂時期的屯田,王毓銓先生在《明代的軍屯》中有很深入的研究,本文就不需贅言了。 楊榮詩句:“關塞有兵嚴號令,屯營無事樂耕耘”,“猛士防邊嚴警柝,行人駐馬聽泉聲”。正是永樂時期邊關情況的真實寫照。 2.內徒邊民,燒荒防秋 內遷邊境蒙漢居民,是明初防止北元以及後來韃靼、瓦剌侵擾的重要措施。洪武初,明軍北上,長城內外蒙漢居民大批降附。其時故元政權退居塞外,時窺中原,如何處置邊境降民,關係到明政權的鞏固。洪武四年,中書右丞相魏國公徐達奏:“山後順寧等州之民,密邇虜境,雖已招集來歸,未見安土樂生。恐其久而離散,已令都指揮使潘敬、左傳、高顯徙順寧、宜興州沿邊之民,皆入北平州縣屯戍,仍以其舊部將校撫綏安輯之。”明人尹耕說:“元主雖奔,遺孽數出沒,且斥堠未立,保聚為難”,因而“部徙吏民於內郡”。明軍初定天下,無力控制邊外之民,又要防止其為北元所乘,徙民亦是不得已之舉。從洪武四年起,陸續將邊地居民大量遷往內地。四年六月,“徙北京後之民”,又徙“沙漠移民”;六年八月徙朔州之民;九月徙山西弘州、蔚州、定安、武、朔、天城、白登、東騰、豆州、雲內等州縣民;十一月徙綏德、慶陽之民。 起初,朱元璋主張對歸附的蒙漢等人民就地安置,他說:“凡治胡虜當順其性。胡人所居習於苦寒,今遷之內地,必驅而南,去寒涼而即炎熱,失其本性反易為亂。不若順而撫之,使其就歸邊地,擇水草孳牧。彼得遂其生,自然安矣。”然而,“遺胡殘虜遍郊原,已去而復來,既離複合”,歸附者與未附者錯縱居住,朱元璋很快就改變了主意,多次下令“塞外夷民,皆令遷入內地”對逆命者,用兵剿除,“勿容再聚”,“地方人十分要打盪得乾淨”。 朱棣承認了邊民內徙的現狀,有韃靼歸附者也往往遷之而南。比如,永樂七年九月庚午朔,朱棣命令甘肅總兵官何福說:“韃靼伯克帖木兒等部屬至甘肅,且勿給田土,俱令來北京扈從,漸漸移之南行,散處於便宜畜牧之處。” 元人北撤和邊民內徙,在長城附近造成了大片的空曠地區,長城以北更甚。同時,由於當地居民罕少,宣府、遼東、甘肅等地不設郡縣,而是“遣將擇兵鎮之”,“捍外衛內”,統以衛所。所謂“舊郡邑守宰盡罷,其戍居兵卒,武吏馭之”,以數百萬軍民付之武弁,無人“撫循其疾苦,保護其妻孥”。這對於北方邊境地區的開發和鞏固是不利的。明人認為,邊地諸鎮不設宰守“亦一時權宜”,“文皇乘三駕馀威,圖复郡邑舊制,而鼎成之亟,淵慮未紓”。從洪武末年就已考慮在邊地充實民戶了。洪武二十六年,置宣府前左右衛、萬全右衛、懷安衛,“民戶不足,調山西諸處馀丁實之”。永樂十二年禮部尚書趙羾來宣府輯遷民,“羾至,披荊斬棘,布約束,分田立市,甚勞悴雲”。永樂二年立保安州,十二年立隆慶(今延慶)州,“至是始遷民實之”。但這種工作做得太少了,永樂時期新立者唯保安、隆慶二州,開平一衛而已。遠不能彌補以前大規模遷徙造成的空曠。以當時的國力而言,恢復遷地郡邑建制並移民實之是完全可以辦得到的,然而朱棣所重的是虛華的武功,於此未甚用力。相反,由於大寧都司及各衛所的內徙,萬全都司、山西行都司部分衛所的內徙以及興和的廢棄,反倒加重了長城以北地區空曠荒涼的局面。終永樂之世以及後來這種局面並未改變甚至有所發展。曾任明兵部職方郎中的陸容(1436~1494)說:“居庸關以外抵宣,驛遞皆百戶為之,陝西環縣以北抵寧夏亦然,蓋其地無府州縣故也。”朱元璋的內徙是為了禦外,朱棣的內徙是為了防內,儘管都滿足了一時的形勢需要,但卻留下了長久的遺患,其不利於北方地區的開發和邊疆的鞏固是顯然的。 為了防止為北元——韃靼侵擾者所乘,明朝還限制軍民到邊界之外去耕牧,“故事,邊界封界之外,軍民不得擅出耕牧”。這樣,許多耕地草場,只好荒廢。不僅如此,自永樂時期起,邊外野草也不容其生長,每值秋冬,出塞燒荒,使韃靼人不得近邊放牧,以減少引起事端的機會。 “太宗皇帝建都北京,鎮壓北虜,乘冬遣將出塞燒荒了哨”。 永樂五年十二月癸己,敕鎮守大同江陰侯吳高曰:“爾奏緣邊草盛,欲焚之,最當。第慮旁近未知,或生疑怪,且巡徼軍馬,倉卒難避,屯堡房舍,將有所損。須預報之使備。” 這當是燒荒之始。後來則逐漸形成定制: 焚荒,每年冬十月初間,以草枯為始,本鎮統領宮軍出境焚燒野草,使韃賊不能南牧。 每歲冬,鎮守總兵會同贊理軍務都御史,奉敕移文各路副總參遊守備備禦提調守堡等,尊照會行日期,各統所部軍馬出境,量地廣狹,或分三路五路,首尾相應而行,預定夜不收分投哨探,放火燒沿邊野草盡絕……近年兵馬出境燒荒,俱至二百里外,順風舉火,草莽燒焚盡絕。賊聞兵馬出境皆遠遁,絕無踪跡。 本來,蒙古族建立了大元帝國之後,經過近百年的經營,長城以外廣大草原地區曾經一度出現了經濟繁榮的局面,所謂“屯田連絡,監牧相屬,宮室相望”。但是由於明朝與北元政權之間的長期戰爭,由於蒙古族居民的北撤,靠近長城地區居民的南徙,以及限制緣邊耕牧,秋冬燒荒等等措施,使這些地區變得一片荒涼: 永樂八年北征,次凌霄峰,登絕頂,望漠北,(朱棣)顧學士胡廣等曰:“元盛時,此皆民居,今萬里蕭條,惟見風埃沙草耳。” 開平,舊有元之斡耳朵,猶華言宮殿也。今則荒台斷礎,零落於淒風澹月之間。 沙漠曠蕩,馬力未窮,惟近塞則多山川林木,及荒城廢寺。如沿河十八屯者,其兵墟尚歷歷可數。極北則地平如掌,黃沙白草,彌望無垠。 出得勝口,……過撫州,惟荒城然。北入昌州,居民僅百家。 遷民、燒荒、限制耕牧,使蒙古人不得近邊放牧,可能減少了一些事端。但大片的沃土草灘任其荒廢,是對生產力的一種破壞,不利於邊境地區的經濟開發,固然不能資敵,但也不能資己之軍國之用。從長遠觀點看,這種做法是失策的。另外,當明軍出塞征討時,既無耳目嚮導,也無居民協助。大軍糧餉,徒靠內地人民馱角饋運,行動是很不方便的。洪武二十三年,燕王臨塞諭諸將曰:“吾與諸將軍受命提丘沙漠,掃清胡虜。今虜無城廓居止,其地空曠。千里行軍,必有耳目,不得其所,難以成功。”說的正是這種情況。朱棣即位後,數次北征,迄無成功,與此不無關係。 另外,由於蒙族人民與中原經濟聯繫的切斷,他們失掉了許多生活用品的生產手段和來源;又由於與明朝處於對立地位,貿易關係不能正常地發展,為了滿足物質生活的需要,他們不得不南下搶掠。如果說永樂以前蒙古人尚有恢復中原的能力和企圖的話,那麼永樂以後,他們的南下主要是為了滿足其經濟需要,定期的搶掠成了他們經濟生活的一部分。因而明朝的防守也帶上了季節性的規律。每當“首春氣和,堅冰漸薄,塞草將萌,胡馬瘦而弓馳”,蒙古族人多在草原經營牧畜,明軍則得以喘息:“解甲以候熏風,整雕鞍以待秋至。”秋天到來,百草結籽,馬肥弓勁,正是蒙古入掠之時,此時明軍則“控弦執矢,觀釁而動”。這就是所謂“防秋”。秋天正值內地收穫,蒙古人多於此時南下因糧,但這時“農人收穫,壁不可堅;禾稼棲畝,野不可清。虜或因糧於我遂深入,而秋高馬肥,恆憑強以逞”。因而“防秋之兵,遠地調集,主客相參,步軍受陴,馬軍列營,視四時獨加嚴焉”。朱棣以及後來的君臣,在北部邊防問題上儘管處心積慮,但似乎沒找到問題的根源。問題在於,只要上述經濟形勢不改變,明朝的所謂“邊患”就不能解除。朱棣的頻年征討,更加重了草原地區與中原的隔絕局面,想要製馭蒙古幾乎完全不可能了。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