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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四、標榜儒家政治理想

永樂大帝朱棣 毛佩琦 7926 2018-03-16
朱棣標榜自己是儒家政治理想的繼承者,想要作為一位盛世名王留於史冊,最能反映朱棣這一思想的是他親自編篡的《聖學心法》。他“修文竟武,滅虜遷都,終其身不敢自逸”,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受這種思想驅使。 《聖學心法》成書於永樂七年(1409年)二月,是一部帝王教科書。其時,朱棣即將巡視北京,隨向翰林學士胡廣等出示一書,曰:“古人治天下,皆有其道。雖生知之聖,亦資學問。由唐漢至宋,其間聖賢明訓,具著經傳。秦漢以下,教太子者多以申韓刑名術數,皆非正道。朕間因閒暇,採聖賢之言,若執中建極之類,切於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者,今已成書。卿等試觀之,有未善,更為朕言。”胡廣等“■覽畢”,奏曰:“帝王道德之要,備載此書,宜與典謨訓誥並傳萬世。請刊印以賜。”朱棣曰:“然。”遂名曰“聖學心法”,命司禮監刊印,這便是《聖學心法》的編纂緣起和它的大致內容。

在歷代帝王中,朱棣最稱許唐太宗,稱其事功而追慕之。他曾說:“若唐文皇帝,倡義靖難,定天下於一。躬擐甲胄,至履弘堂而登睿極。其思患也,不可謂不周,其慮後也,不可謂不遠,作《帝範》十二篇以訓其子,曰飭躬闡政之道在其中。詳其所言,雖未底於精一執中之蘊,要皆切實著明,使其子孫能守之亦可保為治,終無閨門藩鎮之禍。”因此,也可以說《聖學心法》是朱棣模仿唐太宗的《帝範》之作。 關於成書的原因朱棣還說:“朕常欲立言以訓子孫,顧所聞者不越乎六經聖賢之道,舍是則無以為教,尚何舍哉!故於幾務之隙,採古聖賢嘉言,編為是書。”因而,該書可以說是歷代“聖賢”治國方略語錄之大成。然而,雖然此書是採集古人言論而成,但表述的卻是朱棣的政治觀念,特別是卷首洋洋六千餘言的序,更是夫子自道。朱棣說:“不觀吾言則無以觀吾之用心,不知吾之用心則不能窺聖賢之閫奧。非欲其法於吾言,實欲其取法於聖賢之言也。”所以,它是研究朱棣政治理想的集中而有代表性的材料。

從《聖學心法》看,朱棣所標榜的儒家政治思想大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1)敬天法祖 天,天命的觀念,自產生以來,便與政治密不可分,被統治者利用來作為加強自身權威的工具。以後歷代,天命觀雖迭經發展變化,但仍不脫君權神授的圈子。他們對天既敬且畏,唯恐天命不佑,同時又藉天命畏人。作為最高統治者,明成祖朱棣繼承了西周以來天命觀中的許多內容。 由於時代的限制,朱棣不可能擺脫對天的神秘觀念。蒼天高高在上,無言無視,而又無時不監,無時不保,世間萬事萬物無法逃遁,除將其神化,是無法做出其他解釋的。朱棣承襲了天人感通之說,其感通之處,在於人的“敬”與“不敬”。敬則受天命之眷佑,否則遭天命之遺棄。因而朱棣說:“吉凶晦否。匪降習天,實自由於人。”何者為敬? “法天之行,體天之德”,按“天道”行事,則為敬。又何者為道? “天道不言,四時行而萬物生”,“天道至誠無息”,“天道至公無私”。因此,要以自然無為治國,要以教化服天下,要以“至誠無息”、“至公無私”安天下。如此,則“上天眷顧,四海安”。如果“所行差忒”,便會造成“天命去之,人心違之”的局面,要想延長須臾的統治,也是不可能的。

朱棣說的“人”有兩層意思。前者“實自由於人”,這人主要指人間的統治者,即人君。這個“人”必須按照天道行事,才可能成為享受天命眷佑的聖人,不然就不會受到上天眷佑。後者“人心違之”這個人,是指被人君統治的眾人。這個“人”是天下安與不安的根本。雖云“天命違之,人心去之”,實則是“人心違之”從而“天命去之”。君主按至公無私的天道行事,則人心順暢服從,天命便會眷佑,如行事並非至公無私,不合於“天道”,人心便會違逆甚至反抗,天命也會遺之而去了。 這裡所說的天命,不是幾近於人心嗎?朱棣雖不能擺脫天命說的迷信成分,不能擺脫天人感應的謬誤,但他能把人君的治國之道、民眾之心的順逆從違視為天下能否長治久安的根本,無疑應當給予正面的評價。

但是朱棣也希望藉先哲的話將君主神化,以加強自身的權威。他聲稱:“人君一動一靜,無非天也。心在則天在矣。”然而這一天命說包含著明顯的邏輯上的矛盾。既然“人君一動一靜無非天”,既然天道是至公無私的,人君之心也只能是至公無私的而不是別的,從而也不存在什麼奉不奉天道了。反之,如果人君之心可能至公,也可能不公,那麼,在其不公之時便與天不合,“人君一動一靜無非天”的說法便不正確。這個矛盾是致命的。每個君主在宣稱他與天同心、代表天命時都無法逃過這個矛盾,因而也便很容易識破君心即天心的欺騙性。 歷代皇朝盛衰的事實教訓了統治者,他們不能不承認天命並非始終眷佑一切君王的,因而他們必須對此有所警戒,必須謹慎行事。永樂二年八月丙申,朱棣在與侍臣討論元朝興亡的歷史經驗時,就表述了這種認識。他說:

天運雖有前定之數,然周家後來歷數過之,蓋週之先德積累甚厚,其後嗣又不至有桀紂之惡,使夏殷之後不遇桀紂,未遽亡。若順帝不恤軍民,不理國政而荒淫無度,安得不亡!故國之廢興,必在德,不專在數也。 因而,人君不僅要敬天,而且畏天。敬天、畏天,實際是要對君主的行動有所約束。首先,天是不可欺的:“下民細微猶不可詐,況於上天神明,而可欺哉!”其二,天是唯一可以約束人君的:“人君所畏唯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為?去亂亡無幾矣。”其三,人君知畏天,則可以常存警戒、謹慎施政;“王者知有天而畏之,言行必信,政教必立,喜怒必公,用舍必當,黜陟必明,賞罰必行。” 總之,朱棣希望自己和他的繼承者成為聖明之主,順天無私,至公博愛,畏天慎行,以求至治。

祖先崇拜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重要內容,歷來與敬天、順天並行不悖。在中國人看來,今人所享有的一切都是祖先所賜,甚至天命的眷顧,也與祖先之積德有莫大關係。作為富有四海的帝王之家,更對創業垂統的祖先充滿無限的崇拜。他們堅信,既然其祖先可以創業,那麼,謹守祖先之法也必然可以守業。一切改變祖法、違背祖制的做法都是危險的。因而恪守祖制,在《聖學心法》中便成了重要內容。他說: 祖宗之法,所以為後世也。當敬之、守之,不可以忽,繼世之君,謹守祖法,則世祚延長。衰世之主,敗其祖法,則身亡國削。 我們之所以說法祖與法天、敬天並行不悖、主旨是一致的,還因為他們總是把先王看做是法天的楷模。天德、天道究竟是什麼樣的?難以說清。而先王的言行典則,則是可視可聽可得而循的明確榜樣。只有做得像其祖先一模一樣,才可受天命眷佑於久遠。

天之可敬,在於它可以眷佑下民;天之可畏,在於它可以拋棄下民,甚至降罰以行天譴。天命是如此無常!人君無不擔心他們可能被拋棄的命運。君主們面臨萬民,如履薄冰,如蹈水火,他們警惕著隨時可能來到的滅頂之災。為了避免被拋棄的命運,歷代君主和政治家提出了不少君主臨民要謹其好惡、束其言行、勤其朝政的主張。朱棣也說: 人君之所好與天下而同其好,所惡與天下而同其惡。群情之所好,而己獨惡;群情之所惡,而己獨好,是拂天理之公,而循夫人欲之私,則所蔽者固而溺者深。雖欲勿殆,其可得乎? 人君雖高踞於萬民之上,但不是可以為所欲為的。其取捨標準則是與天下人心共好惡。他們把自己妝扮成天下民眾中的一員,竭力約束自己的慾望,表現出與民眾同其好惡,如果追求滿足私慾,而“拂天理之公”,其結果是極為危險的。這種與民同樂的思想,與上述天命觀的實質是一樣的,即他們看到了能否穩住寶座在於是否得到萬民愛戴。

歷代人君和思想家在現實的政治經驗中,得到一個結論:“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所以載舟,亦所以覆舟。”因而他們對人民的力量十分懼怕。 “君失人心,則為獨夫。獨夫則愚夫愚婦一能勝我矣。”君主一旦失去民心,不過獨夫而已,連一個愚夫愚婦也不如,何況他面對的是億萬民眾。這是一幅十分可怕的圖景。君主能不常存警戒之心?若待釀成禍亂則悔之晚矣。 於民怨未形之時圖之以法,便是謹好惡、慎修身。這其中包含三層意思; (一)“積善之家,必有馀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馀殃。”朱棣同歷代政治家一樣,把皇室看做天下第一家庭。在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一點上,與普通人家沒有什麼不同。 (二)“君好之,則臣為之,上行之,則民從之。”作為最高統治者,其所做所為為普天之下所矚目,它關係到國家興衰。同時,他還領導著一國之風氣:“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上好德,則民用正。上好佞,則民用邪。”君主只有努力修身,行為端正,品德無私,才能齊家、治國、平天下。

(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日無惕,若厲,無咎。”“弗慮無獲,弗為胡成。一人元良,萬邦以貞。”人君應該勤勉自勵,疏懶豫怠則將一事無成。朱棣本人是個勤奮的皇帝。他於此體會甚深,他說: 夫禍亂生於怠豫,而治康本於自強。一心之用,周流天地。須臾踅息,則非勤勵。大禹勤勞,功覆天下。文王勤上,福被子孫。德以服人,宜莫如勤。能勤能力,可以有功。 ……勤則不懈,不懈則身修、家齊,國治而天下平。 (2)保民如赤子 在階級社會中,不同的階級之間的關係應該是什麼樣子?各個時代的政治家、思想家都在探討這個問題。中國的儒學政治家、思想家們,設計了一個和諧、美妙的藍圖。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君主與百姓被他們描述成家庭關係,君主是大家長,人民便成了子民。這大家長不僅有權役使其子民,徵其貢賦,而且有保護他們的義務。統治階級既沒有無限地壓榨、剝削,被統治階級也沒有無休止地反抗。他們之間是協作的、諧調的,其所做所為均是有節制的。朱棣承認、宣傳這一主張。他說:

“民者,國之根本也。根本欲其安固,不可使之凋蔽。是故,聖王於百姓也,恆保之如赤子,未食則先思其飢也,未衣則先思其寒也。民心欲生也,我則有以道之,民情惡勞也,我則有以逸之。”“薄其稅斂,而用之必有其節。如此,則教化行而風俗美,天下勤而民眾歸。” 明智的統治者明白,民眾是國家根本,是政權的支柱,是財富的來源。使其飽暖,緩其徭役,保民愛民,即所謂施仁政,是鞏固統治所必須的。從朱棣所引述的歷代言論看,所謂仁政還包含著以下幾層意思: (一)施仁政則得人心,得人心則得天下。 《聖學心法》引禹曰:“安民則惠,黎民懷之。”引《大戴禮記》曾子曰:“君子以仁為尊,天下之為富。何為富,則仁為富也。天下之為貴,何為貴,則仁為貴也。” (二)剝削榨取留有餘地,則民樂而從之。 《聖學心法》引《禮記》王制曰:“天子不合圍,諸侯不掩群。”說的是田獵猶須留有餘地,切不可竭澤而漁。所引《孟子》之言更是把仁政看做制取天下的妙術:“人者有不忍之心。先王有不忍之心,斯有不忍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運於掌上。”何為不忍?何為仁政? 《荀子》有更具體的解釋:“使民夏不宛喝,冬不凍寒,急不傷力,緩不後時。事成功立,上下俱富而百姓皆愛其上。”開創了唐代貞觀之治的唐太宗,對於過分的剝削有一形象的比喻,他說:“為君之道,必須先有百姓,若損百姓以奉其身,猶割股以啖腹,腹飽而身死。”給百姓留有馀地的唯一目的是整個社會秩序:“去奢省費,輕徭薄賦,選用廉吏,使民衣食有馀則不為盜。” (三)歷代君主自命為天下的主宰,總是以救世主自居。因而負有安養百姓的責任。這可以說是原始先民留下的一點傳統。在原始的無階級社會中,有賢能者被推為首領。他們擔負著部落的生產、生活的管理責任。由於他們的勞績,氏族部落的生產、生活得以有組織、有秩序地進行。被後世理想化了的三皇五帝都是這類人物。後世君主以聖人自命,動輒稱“法先王”,實是以最優秀的社會生活的組織管理者相標榜。 饑民之所飢,寒民之所寒,有不忍之心還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組織管理國家和百姓的生產活動。如果沒有有效的生產活動,不僅民之飢、民之寒無法解決,一個國家也難以維持其存在。因此,君主不僅是一個國家的最高統治者,也是國家生產、社會生活的最高的管理者和組織者。他們不僅有權取財於民,也有義務使百姓衣食飽暖,維持社會再生產,從而使整個國家得以運轉。 朱棣曾說: 經國家者,以財用為本,然生財必有其道。財有馀則用不乏。所謂生財有道者,非必取之於民也。愛養生息,使民之力有馀,品節制度,致物之用不竭。 ……民者邦之本,財用者民之心。其心傷則其本傷,其本傷則枝幹凋瘁,而根抵蹷拔矣。 朱棣所說的是取財有道,不能過分掊克,以致傷民之心。然而財自何來,只有一途,那便是發展生產。因而,歷代統治者無不把農業水利工商置於要務,不如此,則無以立國。 永樂二十二年間,明朝政府為國計民生花了大量的功夫,如移民屯田、發展軍屯、治理水患、蠲免賦稅、賑擠災民等等,都幾乎一刻也沒有停止。 (3)制禮作樂明刑弼教 禮、樂在中國古代的政治文化中佔有重要地位。歷代統治者都十分重視發揮禮樂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因而致力於製禮作樂。朱棣在《聖學心法》序中說: 夫禮者治國之紀也;樂者,人情之統也。是故,先王制禮所以序上下也,作樂所以和民俗也。非禮則無以立也,非樂則無以節也。教民以敬,莫善於禮,教民以和莫善於樂。 禮戴著公正的面貌,維護著不平等的秩序。不用武力,不借刑罰,就使臣民各安其位,的確是個極妙的方法。樂,其實有著兩重作用。其一,樂包含著禮的成分。不同的階級、階層,所用之樂是不同的。不同的階級、階層,應該安於禮制的規定,享用本等級的音樂。其二,樂的精神是和諧,它與紛爭、紊亂相反,可以陶冶人的性情,使之歸於安寧溫良。 然而,禮樂的約束力畢竟是有限的,因而僅憑禮樂是不夠的。如果人臣不安於禮樂制度的約束,他們可能隨時衝破行為規範,打亂現存秩序。為使人臣安於現行製度之內,教化是最重要的手段。朱棣在《聖學心法》序中說: 道德仁義,教化之源。善治天下者,以道德為郛廓,以仁義為乾櫓,納民於道德,不動聲色而天下化。如流水之赴壑,沛然莫之能御也。 這裡所說的道德仁義,已經不完全是一種道德觀念了。它包含的主要意思,應該理解為自上而下地自覺地維護現存秩序,安於現存秩序。只要教化普及,天下臣民就會“如流水之赴壑,沛然莫之能禦”,為人君者則會安然穩坐其位。 在《聖學心法》中,還有所謂別內外、正名分,也應與禮教、德化作同等觀。關於正名分,朱棣說: 聖王之於天下也,不使卑逾尊,賤陵貴,小加大,庶先嫡,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得其所而禮義立。孔子論為政,必先於正名,春秋紀王法,必嚴於謹分。治天下者必明乎此,則君臣正,父子親,夫婦別,長幼順。上以統下,大以維小,卑以承尊,賤以事貴,則朝廷之義明而禍亂之源塞矣。 《聖學心法》本是專門為皇帝用的教科書,卻於“君道”之外還列述了“父道”、“子道”、“臣道”,其目的都是要將整個社會納入所謂禮教德化的規範之中。 然而,只有道德禮義仍不足以治國。對於那些膽敢逾禮制、違背道德破壞現存秩序的,則要約以法律,施以刑罰。這被朱棣稱做“明刑以弼教”。他說: 刑者聖人制之以防奸惡也,使民見刑而違罪,遷善而改過。是故,刑雖主殺,而實有生生之道焉。何也?蓋禁姦革暴,存乎至愛,本乎至仁。制之以禮,而施之以義,始也明刑以弼教,終也刑期於無刑。 既然刑不過是用以弼教,所以它不是主要的治國手段,因而用刑法要有節制,以之起到威懾作用,從而使人不敢犯法,終至不用刑法而天下治。 他眼見歷代暴君喪身亡國的教訓,諄諄以慎刑告誡子孫,切不可過於苛暴: 至若秦隋之君,用法慘酷,倚苛暴之吏,執深刻之文,法外加法,刑外施刑,曾何有忠愛惻怛之意?殺人越多而姦愈作,獄愈煩而天下愈亂。失四海之心,招百姓之怨,曾未旋踵而身亡國滅,子孫無遺類。是皆可為明戒。 歷代統治者總喜歡把自己妝扮成仁義賢明的君主。其用武,曰為止戈,曰解人於倒懸,拯人於水火,其殺人曰有“生生之道”。即使淫刑濫殺,也絕不承認苛暴。然歷史事實教訓了他們,濫施刑罰會失四海之心,招百姓之怨,從而失掉寶座。中國歷代主張行仁政的政治家,對此是一脈相承的。 統治者的反省反思,以至於其節制刑罰,從根本上說,並不是因為他們對百姓有多深的感情,他們的出發點在於維護其寶座的穩定。 4.養士擇賢聽諫納言 君主以一人臨天下萬民,雖全智全能也不可能事事躬親。君主之能在於用人。因此,養育人才、選拔人才便成了歷代有為君主、政治家重視的問題。朱棣說: 致治之要,以育才為先。 ……苟不養士而欲得賢,是猶不耕耨而慾望秋獲,不雕鑿而慾望成器。故養士得才,以建學立師為急務也。 任人之道當擇賢才,擇之審則用之精,……取之至公,用之至當,不以私暱而妨賢,不以非賢而曠官。故善用才者,如百工之用器,各造其宜而已。 …… 佐治理者,必出眾之才。知其果賢矣,聽之勿疑,則可以養其忠亮。授之以事,則可以責其成功。夫賢才在位,則不賢者遠,官皆稱職,而庶事咸康。 這裡,朱棣提出了幾項主張:1.致治須資賢才,賢才須養之而成,故育才須從建學立師為急務。 2.任人當擇賢才,擇賢才當取之至公而用之至當。 3.用人果賢,聽之勿疑,官皆稱職,庶事咸康。 但是還應該補充一條,即君主要使士為己用,必須待之以禮,否則將不會得士。朱棣說:“人君之於臣下,必遇之以禮,待之以誠,不如是則不足以得賢者之心。夫君不獨治,必資於臣。敬大臣非屈己之謂也,以道在是而民之所觀望者也。是故,待下有禮,則天下之士鼓奮而相從。待下無禮,則天下之士納履而遠去。” 在中國古代,士是一個獨立的階層,它可以為君所用,也可以不為君所用,關鍵要看君所實行的是什麼政策。即以明初言之,其時文人多有不出仕者。清人趙翼說:“蓋是時,明祖懲元季縱弛,一切用重典,故人多不樂仕進。”因而朱元璋竟然規定了“不為君用”的法律。儘管如此,還是有不少人拒絕與明廷合作。有鑑於此,歷代開明的統治者和政治家,便提出了禮臣下的觀念。禮臣下並不是朱棣的發明。 在君主制社會中,雖然君主是政治生活中的主角,但大多數政務卻有賴於臣僚去完成。君與臣是一對矛盾,不僅在權力分享上,也在治國方略之異同上,他們常會發生衝突。是出於公心還是滿足私慾,是立足於長治久安還是只顧眼前安樂,往往是他們衝突的焦點。作為君主,如何對待臣下的意見,作為臣僚,如何“輔佐”君主,是又一個為歷代政治家注重的問題。按照中國的傳統,納諫、聽言是君主為人們所稱許的美德。不畏威暴,敢於諫諍,則是臣僚應盡之責。在《聖學心法》中朱棣說: 人君日理萬機,事難獨斷,必納言以廣其聰明,從善以增其不及。虛心而聽,不惡切直之言。寬大有容,以盡謇諤之諫。苟不謙己和顏,以接群言,則臣下雖有直言,不敢進矣。故聽言者國之大福也。眾言日聞則下無蔽匿之情,中無隱伏之禍,而朝廷清明,天下平治矣。 納言之要,在於虛心約己,倘有自用,必不得言。另外,人君居高臨下,若不和顏下士,則人亦有言而不敢進。但君主之納言,目的仍在消除禍患,長治久安。 那麼,何者可親,何之可斥?何言可納,何言可拒?朱棣提出了公正的原則: 夫言有似是而非,貌有似真而偽,人君不可不辨也。君子處心公正,表裡如一,小人則用情私邪,險陂傾側,當審其邪正,慎其用舍。 ……然自古忠邪難辨,惟明君則能識之。 他批評了那些“庸主”、“昏主”之所為,必然終至敗亡: 若夫庸主則不然,好諛而喜佞,拒諫而飾非,恣其誌之所為,極其心之所欲。享重祿者,固榮而保位,居下僚者,懼罪而畏誅。緘默不言,耳目壅塞,俱蹈敗亡,可勝惜也! 惟昏主則不然,以聚斂者為足以稱其欲,巧佞者為足以悅其心。膠固而不移,糾結而不釋。如是則忠正者不得入,小人進而君子退,欲國不危,豈可得也? 納諫親賢說在中國是有傳統的。 朱棣以明君自許,他要繼承和發揚這個傳統。 我們可以看出,朱棣的治國理想是以儒家學說為主體,摒棄了“申韓刑名術數”,全面繼承了中國傳統政治學說的“敬天保民”的思想。其核心,不僅承認天命,鼓吹天人感應,而且重視人。人君要行仁政,要保民如赤子,以天下人心之好惡為取捨。君待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君主舉賢納諫,人臣禮樂和諧。整個社會應是一個以道德、禮教相約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有秩序的社會。可以說朱棣的治國理想便是儒家的政治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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