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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一、靖難之役透視

永樂大帝朱棣 毛佩琦 7527 2018-03-16
一個好端端的江山,為什麼發生了四年的戰爭?一個承平天子為什麼被趕下了台?除了戰爭雙方的個性不同,能力懸殊,用人各異之外,還有沒有別的原因?不少論者都把靖難之役看做是皇室內的奪權鬥爭,並沒有深刻的社會原因。但在仔細分析靖難前後的史籍之後,不禁對這種說法提出懷疑。儘管由於永樂年間的禁毀,我們所得到的往往只是蛛絲馬跡,而將這些蛛絲馬跡悉心串聯起來之後,我們就發現了一個非常廣闊的背景。這不僅使我們能對“靖難”前後的政治變遷做出更深刻的判斷,而且也使我們對建文帝和永樂帝的評價更為準確。 那麼,就讓我們來透視靖難之役。 要透視靖難之役,還應該從建文政治說起。建文君臣所推行的是一套與洪武截然不同的政策,他們變更祖法實行新政的思想是極為明確的。建文皇帝所倚重的大臣兵部尚書齊泰說:“《皇明祖訓》不會說話,只是用新法便。”這顯示他們對祖宗舊制的蔑視和實行變法的決心。

我們先來看看建文前後刑法的變化。 建文帝長於深宮,自小接受儒家教育。各書均記載他“仁柔”、“孝友”,這種品格反映在他的政治生活中,則與朱元璋的嚴刑酷法相反。 “太祖春秋高,中外萬機,嘗付帝(建文)裁決。時尚嚴覈,帝濟以寬大,於刑獄猶多減省,遠近忻忻愛戴”。據說,朱元璋曾經以律授皇太孫,皇太孫“遍考經禮,參之歷朝刑法志,改定七十三條,帝覽竟,大喜曰:'吾當亂世,刑不得不重。汝當平世,刑不得不輕。所謂刑罰世輕世重也'”。建文所改七十三條,內容如何,今已不可考。有人曾考證建文所改者是例而非律。不過由嚴改為寬,大概是確實的。 建文即位,繼續實行了寬刑的方針。他說:大明律“較前代律往往加重。蓋刑亂國用重典,非百世通行之法也。……律設大法,禮順人情,齊民以刑不若以禮。其傳諭天下有司,務崇禮教,赦疑獄,嘉與萬方,共享和平之福。”這樣做的結果是“罪至死者,多全活之。於是刑部、都察院論囚,視往歲減三之二,人皆重於犯法”。因此,建文二年(1400年)詔曰:“頃以訴狀繁,易御史台號都察院,與刑部治庶獄。今賴宗廟神靈,斷獄頗簡,其更都察院仍漢制御史府,專以糾貪殘,舉循良,匡政事,宣教化為職省。”這一機構的改變是刑獄減少的結果。

洪武初,朱元璋曾說:“水弱民狎而玩之,故多死也。蓋法嚴則人知懼,懼則犯者少,故能保全民命。法寬則人慢,慢則犯者眾,民命反不能保,故守成者不可輕改祖法。”因而,洪武時的情況是“用刑太繁”甚至“無一日無過之人”。後來,他雖說過“刑罰世輕世重”的話,但他的根本思想並未改變。洪武三十年(1397年),申刑法畫一之製,“令子孫守之”,“群臣有稍議更改,即坐以變亂祖制之罪”。建文帝衡破舊規,實行寬刑,是需要有些勇氣的。建文二年九月,建文帝下令“赦流放官員,錄用子孫洪武中以過誤逮及得罪者,皆徵其子孫錄用之”,“徵洪武中功勳廢誤者子孫錄用之”。因而,在建文朝的官僚隊伍中,有不少人是在洪武中遭到貶黜放廢的人。這種措施是對洪武政策的實際否定,是一種平反。

我們再來看看田賦。 建文帝在即位詔中表示,要“誕布維新之政”,“德惟善政,政在養民”,“期致雍熙之盛”。接著他下了一道包括赦死罪、寬刑獄、蠲逋租、賑災荒的詔書。每個皇帝上台,都照例要做一番冠冕堂皇的文章,而建文帝的詔書卻不完全是例行公事,他確實想有一番作為。這年冬天,他又下詔賜明年田租之半。詔書說:“朕即位以來,大小之獄,務從寬省,獨賦稅未平,農民受困。其賜明年天下田租之半。”建文元年正月,又下養老詔,命官贖民鬻子。同年三月,詔均江浙田賦,人得官戶部。詔書說:“江浙賦獨重,而蘇松準私租起稅,特懲一時之頑民,豈可定則以重困一方?宜悉與減免,照各處起科,畝不得過一斗。田賦既均,蘇松人仍任戶部。”

江浙蘇鬆地區賦稅重於他地,人不得官戶部,是朱元璋留下的問題。朱元璋在初取天下時,據說:“憤其城久不下,惡民之附寇(指張士誠),且受困於富室而更為死守。因令取諸豪族租佃簿歷付有司,俾如其數為定稅。故蘇賦特重,懲一時之弊。”“初,太祖寶天下官民田賦,凡官田畝稅五升三合五勺,民田減二升,重租田八升五合五勺,沒官田一斗二升”,而“浙西官、民田,視他方倍蓰,畝稅有二三石者”。後雖稍有減免,但蘇松等地的田賦仍遠遠高於他地。實際受害的當然是普通農民。限制蘇松人在戶部做官,則是戒於“浙江及蘇松二府為財賦之地”,而“戶部胥吏,盡浙東巨姦,窟穴其間,那移上下,盡出其手。且精於握算,視長官猶木偶”。江浙地區是明朝經濟的重要支柱,朝廷害怕浙東人掌握財政大權造成威脅。這是一種歧視政策。它不僅給江浙農民帶來禍害,而且不利於江南地區經濟文化的發展。人民不堪其苦,就用逃亡和逋欠的方法加以抵制,使重賦往往成為無賦。因而建文帝均江浙田賦,不僅有利於國家,也使百姓得受其惠,確是一件德政。

洪武末,江南僧道“多佔腴田,蠶食百姓”。因此,建文帝對僧道佔田也做出了限制。建文三年(1401年)七月,下令“每僧道一人各存田五畝,免其租稅,以供香火費,馀田入官,均給平民”,也無疑是一樁愛民之舉。 建文帝受攻擊最甚的莫過於變更祖法,更改官制了。 朱元璋為控制中央大權對政治制度做了多次調整。洪武十三年(1380年),他罷中書省,廢丞相,升六部秩以分相權,“事皆朝廷總之”。朱元璋戒諭子孫:“以後子孫做皇帝時,並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將犯人凌遲,全家處死。”建文帝不顧祖訓嚴禁,以齊泰為左丞相,黃子澄為右丞相,“閫外事一以付泰”。這在維護舊制,視祖訓為神物者看來,自然是大逆不道了。朱棣提出“悉复皇考之舊”,“綱紀政令一出於天子”。這不僅是為藉助於保守勢力,使篡權師出有名,也是為了維護專制主義皇權。

改官制,終建文四年一直沒有間斷。有些官制的改變無關緊要,意義不大,或僅僅改變了名稱。但有些改變,則是深有用意的。朱元璋升六部秩,而六部尚書僅二品,這是除宗人府官和公孤傅保以外文臣的最高品級,其目的是壓抑大臣,以保證綱紀政令一出於天子,“天子之威福無下移”。他所需要的是封建帝王的家奴,這些家奴可由皇帝任意處置,從罷黜直到廷杖至死。朱元璋所開創的廷杖,使大臣的身心遭到肆意的摧殘和污辱。所謂“血濺玉階,肉飛金陛”,“君之視臣如狗彘”。史仲彬、樓璉曾以“安靜祖法”為言,反對改官制。建文帝在樓璉的奏疏上批道:“此正所謂知其一未知其二者。六卿果可低於五府耶?祭酒猶在太僕下耶?假令皇祖而在,必當以更定為是。群臣勿複言。”他不滿於六部尚書低於五府官,祭酒反低於皇帝的養馬官,至少要他們地位相等。這一方面提高了文臣的地位,另一方面也顯示他無意把權力控制得太死。他倚重大臣,放手讓他們去做事,尊重他們的地位,這與朱元璋的極端專制主義是大相徑庭的。朱棣在致李景隆書中曾說:“祖訓雲,罷丞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以後子孫做皇帝時,不許立丞相。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將犯人凌遲,全家處死。今雖不立丞相,欲將六部官增崇極品,掌天下軍馬錢糧,總攬庶務,雖不立一丞相,反有六丞相也。天下之人,但知有尚書齊泰等,不知朝廷。”這段話生動地說明了建文改制的情況和建文帝與朱元璋、朱棣對待大臣的不同態度。

洪武時,王府官的地位更低。他們不過是親王的家庭教師和辦事員。建文帝增設王府官,規定賓友教授進對侍坐稱名不稱臣,見禮如賓師。方孝孺說:諸藩“尊崇之極,而驕泰易滋,左右之臣位下勢卑,不能矯其失”,“天子慨然為深長之思,增立輔臣,重其職任,俾咸知尊賢取友,以成令德”。限制宗藩驕泰,提高文臣地位,相輔相成。 建文帝屢詔求言,並能責己納諫。一次,建文帝“偶感微寒,視朝稍宴”,監察御史尹昌隆上言規諫。左右曰:“以疾諭之。”建文帝曰:“不可,直諫難聞。”於是下詔:“昌隆言中朕過,禮部可頒示天下,朕亦用自警。”又一次尹昌隆劾執政大臣曰:“奸臣專政,陰盛陽微。”執政惡之,故貶。建文帝曰“求直言以直棄之,人將不食吾餘”,命復原官。甚至,有兩個宮人在宮中毆嘩,建文帝也以“一宮未齊”,“悱然感愧自責”。這種作風,與朱元璋相較,真有天淵之別。這樣,建文帝把以監察各級官吏為主要職務的六科給事中改為左右拾遺,突出他們約束規諫皇帝的職能,就絕非僅出於“慕古改名”而已。出於同樣原因,謹身殿改為正心殿,並建置省躬殿,置“古書聖訓”其中,以“尚父所存丹書之旨,夏書所歌宮室聲色之戒”自勉。

都察院改為御史府,如前所述是寬刑省獄的結果,但也有一番寓意:“曩者,法吏執刑深刻,犯者滋眾,先皇帝甚厭苦之,欲有所更革而未暇。今皇上以德養人,群生喜悅,訟者衰止,復古官名以修善政……自今居是府者,其敬承聖訓,凡便於國、利於民者則言之,為民之蠹、為國之病者則去之。毋溺於私而枉其所守,毋懾於勢而屈所當為。一以道輔佐天子,行德教,使黎民醇厚如三代時,斯不負建國圖治之意。苟為不然……則是官之名雖更,而實之可厭苦者自若也,奚可哉!”可見,不僅改其名,而更著重於改其實。 與此同時,建文朝在地方上進行了省州並縣,精簡機構。建文帝的這一措施,是針對洪武時的官冗政繁而採取的。早在洪武末,有識之士已建議朱元璋要“省冗官,減細縣”。據《建文朝野彙編》等書所載進行粗略統計,幾年間撤銷的縣有三十九個,州九個和一批縣的同知、吏目、推官、知事、丞簿等。還撤銷了巡檢司七十三個,河泊所四十九個,遞運所十五個,水馬驛四十八個,稅課局一百零九個,稅課司四十一個和一些道紀司、道會司、道正司、僧會司、道會所、僧綱道紀司、鹽課局、鹽課司、茶課司、批驗鹽引所、閘,省去府州縣學訓導一百零四個暨其他一些官吏,只有個別零星的增設。值得注意的是,所撤消的多與稅收有關,而增設機構中,只有一個河泊所。大量的稅課局、河泊所等機構的撤銷,無疑會減輕人民的負擔,有利於經濟發展。明人朱鷺說:“(建文)四年之間,今日省州,明日省縣;今日並衛,明日並所;今日更官制,明日更勳階;宮門殿門名題日新,雖以乾戈倥傯日不暇給而曾不少休,一何擾也!”“是正學(方孝孺)之過也。然在後世,民殘於多牧,祿糜於冗員,重以中官出使,道路繹騷,則汰官、省邑二事,固亦有足採者。未可謂建文時政,畢竟非也”。話雖不甚到家,卻是有道理的。

建文帝所推行的種種措施,我們不妨稱之為建文新政。這新政是以其政治理想為指導的。 建文帝是儒家思想的忠實信徒,“所好讀書及古典文章”。即位以後,他銳意文治,“日與方孝儒輩論周官法度”,一心恢復二帝三王之治。雖然歷代最高統治者都喜歡用此標榜自己,但建文帝是個天真的政治家,其言不似出於權術和欺騙。這可能是他失敗的重要原因。由於史籍殘缺,我們不妨從他的主要謀臣方孝孺的言論中考察一下他的思想。 方孝儒同樣是個天真的政治家。他甚至要在明朝恢復井田制。其目的在於“但使人人有田,田各有公,通力趨事,相救相卹”。他認為“富者益富,貧者益貧,二者皆亂之本也”,“使陳涉、韓信有一■之宅,一區之田,不仰於人,則且終身為南畝之民,何暇反乎”。他行仁義,复井田,企圖避免貧富分化,消除禍亂之本,以達長治久安。顯然這些主張在君主社會內是無法實現的。

明朝已是君主社會後期。洪武三十餘年,經濟得到了相當的發展,但社會矛盾還是不斷尖銳化。僅《太祖洪武實錄》記載,洪武一朝的農民起義就達一百八十餘次之多。有鑑於此,方孝孺作為一個政治家,旨在以復古為口號為社會尋找出路,企圖克服當時社會無法克服的矛盾。他斥王淑英反對複井田的話為“流俗人之常言”,就容易理解了。 方孝孺思想的可取之處,是在於發揮了孟子的民本思想。他說:“能均天下之謂君。”眾人之所以要推選君主是為了“使人盡心於民事”。因此,“天之立君所以為民,非使其民奉乎君也”。他批評那些將君民關係倒置的後世之君:“知民之職在乎奉上,而不知君之職在乎養民。是以求於民者致其詳而盡,於己者卒怠而不修。”進而指出:“如使立君而無益於民,則於君也何取哉!”270年後,被稱作具有啟蒙思想的清初大儒黃宗羲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寫作了光輝的《明夷待訪錄》。他在《原君》中激烈抨擊了君主制,他說:“古者以天下為主,君為客,凡君之所畢世而經營者,為天下也。今也以君為主,天下為客,凡天下之無地而得安寧者,為君也。”他們之間,不僅僅是言辭相同而已。及黃宗羲作《明儒學案》,力排“以一死抹過先生苦心”者,首推方孝孺“以生民為慮,以王道為心”。他們的心,是有其相通之處的。 方孝孺的思想與朱元璋的極端專制主義很難相容。朱元璋認為“趨事執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田賦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不然則“國法不容”,“天道不容”。那麼,他不滿於方孝孺,說:“斯人何傲!”並貶其為蜀王府教授就容易理解了。 建文新政給社會帶來一定好處,因此明人有“四載寬政解嚴霜”之譽。他的“仁聲義聞”甚至遠播西域、朝鮮,直到抗日戰爭時期,“大理民家仍有以惠帝(建文)為鼻祖者”。中原地區關於建文帝的傳說更多:“父老嘗言,建文四年之中,值太祖朝紀法修明之後,朝廷又一切以惇大行之,治化幾等於三代。時士大夫崇尚禮義,百姓樂利而重犯法。家給人足,外戶不闔,有得遺鈔於地置屋簷而去者。及燕師至日,哭聲震天,而諸臣或死或遁,幾空朝署。蓋自古不幸失國之君未有得臣民之心若此者矣。”這些記載和傳說,足以與建文新政相印證。 另外,朱元璋以武功得天下,重武輕文。勳戚多是統兵將帥,諸王也以能節制諸軍而增加了自己的威權。相反,文臣地位甚低。他在用人上並不十分重視科舉,而是進士、貢舉、雜流三途並用,做官並不一定要讀書。王世貞說:“國家初起重武,其於文事亦不數數焉,大要各以其途進”。朱元璋晚年對功臣的誅戮,並未觸動武人的根本地位和種種特權。他殺的只是一些可能對皇帝構成威脅的高級將領。這種右武輕文的政策,是當時政治形勢決定的。打江山靠軍人,鞏固江山也靠軍人。但在經過三十餘年的和平之後,這種政策需要改變了。 建文帝看到了形勢的變化,因而“歸重左班”,著力提高知識分子的地位。他不僅升高六部尚書的品秩,讓文臣分享較多的權力,而且大開科舉,為知識分子進入政權開路。方孝孺說:“皇上嗣之,尊右文教,而士兢勸。”建文帝想建立一支推行其政治理想的隊伍。他還詔舉優通文學之士作為科舉的補充。甚至下令“並衛所”,“詔軍衛官舉通經軍士”,頗有點和武弁們為難。 這些情況,如何幫助我們透視靖難之役呢? 首先,建文新政是在一定程度上對洪武政治的否定,它必然會得罪於洪武時期的既得利益集團。這個集團必然會反對它,並竭力維護洪武的政治傳統不受損害,凡已變更的,均需恢復舊制。 其次,建文新政所得罪的至少包括這樣兩部分人,其一是眾親王,建文帝的削藩政策使他們的權益地位受到極大損害,有的親王甚至罹於削爵殺身之禍。其二是眾多的武將,因為文臣地位的提高勢必使他們的權益受到抑制。這兩部分人對建文新政的不滿是必然的。 這樣,我們再回過頭來看靖難之役,便會得出如下結論,第一,朱棣發動靖難之役須要提出足以號召的政治口號,而這口號正是“恢復祖宗舊制”。他指責“朝中奸臣”變亂祖宗成法,聲稱“靖難”、“清君側”正是以維護祖制為理論依據的。 第二,朱棣要推翻建文君臣,須要尋求依靠不滿於建文新政的勢力,而這正是諸親王和眾武將。 將這兩點歸納起來便知,靖難之役是以朱棣和親王軍人集團為一方,他們極力維護祖制;以朱允炆和文臣集團為一方,他們要推行新政。 所以,可以說,建文與永樂之間的鬥爭,是革新與守舊之間的鬥爭,是爭取實行開明政治的皇帝文人集團與保守的親王軍人集團之間的鬥爭。一方要保持和擴大自己的既得利益,反對改制,另一方則希望較多地參與政權,變更舊制,推行新政。這就是這場鬥爭的實質。 建文新政是一部“未完成交響曲”。由於戎馬倥傯,時間短促,以及新政缺乏全面的、更有力的措施,這些天真的政治家沒有贏得更廣泛的社會力量的支持。一個靠左班文人支持的“仁柔”皇帝,在強大的親王軍人集團面前很快就被打垮了。 這一結論完全可以用靖難之役前後的歷史事實來證明。建文新政已如上所言。 “復舊”的口號也明白地寫在朱棣給朝廷的上書和他起兵的檄文中。地位受到威脅的軍人們聚集在“恢復舊制”和“誅左班文臣”的旗幟下,公開叛附燕王或徘徊觀望,成為朱棣所依靠的中堅力量。 《罪惟錄》記載: 燕王初作難,苦無以為名,托雲清君側,不足以勇士怒,及兩勝後,凡從耿(炳文)、李(景隆)北征陣亡士卒,讓皇(建文帝)有詔;“這孩兒每不肯用心廝殺,以致敗衊,子孫勾補入。”茹■以勸大宗(朱棣),藉此示恩,曰:“自古死王事,未聞反以蒙罰,諭俱復其父職,死亦免其徭。” 前面我們已經分析了軍人們不肯用心廝殺的原因,這裡更可以看出朱棣等人是在用心爭取這股勢力。史籍記載“諸大將”又“多懷貳心,以故成祖至江上,不戰而潰”。 “將士往往離散不肯向敵”,卒至失國。明人朱鷺說:朱元璋“專意右武”,因而“左班不得望幸澤,而亦無長短可效,不過定制度、修誥章,競奉上旨而已。及至建文皇帝,注思講學,恬武競文,縉紳親而介冑疏。於是,翰院有錫諡,尚書登一品,四稔之間,氣若移焉。而文臣莫不湧躍致身,趨死如歸。其凜凜箸亢節者,無慮彌百數,蓋振古一創見。而武臣率懷攜貳,叛附接踵,其臨陣生心,甘心虜縛者,多至千人,皆身為將帥都督指揮者也”。他感嘆道,“兩朝相及,曾不甚遼,一何文武離合之異也”! 燕軍進入南京,迎降的文臣不過“凡百若而人”。除大批人死難外,在任而“遁去者,達四百六十三人”。地方官,僅北平所屬郡縣,“望風而解組者”就有“二百九十有一人”之多。他們拒絕與朱棣合作。許多人慷慨就戮,在極端野蠻的酷刑下毫無懼色,方孝孺甚至置殺十族的威脅而不顧。為什麼呢?用就義者自己的話說,是“兩間正氣歸泉壤,一點丹心在帝鄉”。除了要盡那點君臣節義外,主要的就是他們有自己的政治理想和主張。他們寧肯為建文新政殉身,也不願再回到洪武式的暴政之下去。在朱元璋的暴政之下,“一不當則斥,一得罪則誅。蓋霜雪之用多,而摧殘之意亦甚不少”。建文帝則“專一煦以陽春”。朱鷺在《過金陵吊方正學諸臣》詩中說:“四年寬政解嚴霜,天命雖新故忍忘?自分一腔忠血少,盡將赤族報君王。”多少道出了他們懷念陽春,甘為建文新政殉身的心情。 “吾徒雖死終無憾,望採民艱達聖明”。他們還企圖以自己的死,喚起執政者對百姓的同情。 靖難前後文武陣營的劃分是很清楚的。 至於親王,燕師南下谷王朱橞打開南京川門迎降自不待言,寧王朱權則是朱棣的直接合作者,雖然說是受了脅迫,但寧王的兵力畢竟全部加入了靖難軍中,而且他們雙方更有“事成當中分天下”之約。親王們為自身利益投靠朱棣的事實更是無可辯駁。如此,怎麼能說不存在親王軍人集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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