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梅蘭芳和孟小冬

第4章 梅孟分手-1

梅蘭芳和孟小冬 李伶伶 19511 2018-03-16
對孟小冬嫁梅蘭芳,最反對的,不是孟鴻群、張雲鶴,而是師傅仇月祥。起初,孟鴻群夫婦很擔心女兒為妾——可能任何人都不能容忍自己的女兒給人做小。但是,有人信誓旦旦地在他們面前保證:王明華病重,恐怕不久於人世,而且她長住天津,梅家實則只剩下一房,即福芝芳。也就是說,小冬嫁過去,就梅蘭芳肩祧兩房之責,她也是可以和福芝芳平起平坐的,即兩房都是夫人,沒有太太、小妾之說。簡單地說,就是“兩頭大”。 與此同時,孟氏夫婦又聽說此婚事是王明華做的主,她是認可小冬的,而且她就是為了阻止福芝芳扶正,才撮合蘭芳和小冬的。乾脆地說,她有意讓小冬做大。他們也許不知道,福芝芳嫁梅時,梅、福兩家就已經談妥,福芝芳是以夫人身份嫁的,談不上扶正不扶正。不管怎麼說,孟氏夫婦認定女兒是去當夫人的,而不是做小,又從媒人那裡收到梅家送來的一筆巨款,自然答應得很爽快。

無論如何,仇月祥都反對這門婚事。有人認為,他反對的原因,是他捨不得放棄孟小冬這棵“搖錢樹”。他知道,小冬一旦嫁給梅蘭芳,自然是不能登台唱戲了——伶界大王梅蘭芳怎麼可能讓妻子粉墨登場如此招搖呢。小冬一旦不唱,他這個師傅就沒了經濟來源。嫁了人的小冬是可以不唱的,身為梅太太,沒有經濟負擔,而他仇月祥,可就沒那麼好運了。這樣的說法,對仇月祥很不公平。其實,他的反對,是有道理的,事後證明,也是極其英明的。 在仇月祥看來,孟小冬先天條件太好了,這樣的條件,不是一般人所具備的。另外,她天資聰慧,接受能力強,又好學向上,加上名師指點,她的藝術前途光明一片。事實上,她無論是在上海,還是在無錫,以至後來到濟南,抵天津,唱到哪兒,就紅到哪兒。最後她進入京劇人才薈萃的北京城,仍然一炮而紅。這說明什麼?這只能說明她天生就應該是唱戲的,甚至可以說,她為戲而生。何況這時,她二十不到,年紀輕輕就脫離舞台,豈不太可惜?就算仇月祥有經濟方面的考慮,也不為過。他一手將孟小冬培養出來,傾注了大量心血,弟子成名走紅,師傅臉上有光,同時有了經濟保障,也不是不能理解。

孟小冬似乎不能體會師傅的良苦用心,或者說,她體會到了,但還是不顧師傅的強烈反對。此時,她情竇已開,她被梅蘭芳所吸引,特別是當她消除了“做小”的擔憂後,完全沒有了顧忌。在舞台上,她扮著叱吒風雲、指點江山的大英雄,或者是豪情萬丈、激情澎湃的大男人,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她的骨子裡具備了自我獨立永往直前的氣勢。 她還是女人,有著女人固有的崇尚愛情、依俯男人,甘願做男人背後小女人的傳統觀念。也許,她登台唱戲,本就不是她對生活的主動選擇,而是生活所迫家庭所逼,她只是將唱戲當作掙錢養家糊口的手段,而不是因為她對京劇藝術的熱愛,從而視唱戲為一種事業,一種爭取女人獨立自主的方式。因此,當不需要她養家糊口時,她很自然地決然“拋棄”了唱戲。何況,她將嫁誰?梅蘭芳!一個女人,能夠嫁給這樣一個人,怎麼能不感到心滿意足?

仇月祥傷心極了,也痛心極了。事已至此,他唯有無可奈何。他選擇離開北京,重返上海。不知道孟小冬有沒有親自送師傅離開。即便相送,師徒倆此時必定相對無言。多少年的師徒情份,終究抵不過男女之情。 一個要嫁,一個不想她嫁;一個不想唱了,一個還想讓她唱,這一切,原本並非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然而不知為什麼,這對師徒似乎從此脫離了關係並且恩斷義絕。許多年以後,孟小冬自京返滬。此時,已六十高齡的仇月祥晚景淒涼。很多人都以為孟小冬會去看望恩師,並給予他生活上的接濟。但是,她沒有。有人不甘心,直接進言孟小冬,明確告知她仇月祥生活困頓,希望她念及師恩加以救濟。孟小冬是何態度?上海某報在一篇題為《孟小冬冷淡開蒙先生》的文章中這樣寫道:“……小冬含糊其辭,好像沒有這樣一位授業師一般。”

令人費解的是,既然媒人承諾“兩頭大”,也就是說,梅蘭芳娶孟小冬,是準備像他當年娶福芝芳一樣,也給予夫人名份的,那麼,他倆的婚禮為什麼不公開呢?沒有花轎,沒有迎親,沒有吹吹打打。實際上,他倆從戀愛到結婚,都是避人耳目神神秘秘地。就連新房,也只是設於馮(幼偉)宅之中。據說,梅、孟婚禮,舉行的時間是在1927年農曆正月二十四。參加婚禮的,只有“梅黨”成員,如馮幼偉、李釋戡、齊如山等。又據說,馮幼偉任證婚人,馮的小姨子任伴娘。如果此說的確屬實的話,那麼,梅、孟關係是由齊如山等梅黨成員一手促成的傳言,並非空穴來風。 春暖花開時節,具體說,大約4月份,梅、孟從馮宅遷出移居東城內務部街,原因是不知誰走漏了風聲,有人打聽到久不露面的孟小冬早已被梅蘭芳藏在馮宅,而且兩人還秘密結了婚。這一來,馮宅是待不下去了,於是搬家。

無論居於馮宅,還是住在新居,孟小冬總也脫不了被梅蘭芳金屋藏嬌的感覺。既是秘密成婚,她就不能公開登台,也不能公開以梅夫人的身份露面。她的生活很單調。住在馮宅時尚好,馮宅人多,她可以串門閒談;住在新屋,身邊除了陪伴她的馮幼偉小姨子,一個做家務的老媽子,一個看家護院的男傭外,別無他人。梅蘭芳不能天天陪著她,他還要唱戲,還要接待外國友人,還要創排新戲,還要交際,最重要的是,他有他的家,有夫人和孩子,他還要回家。 1928年1月,福芝芳又誕兒,取名紹斯(即梅紹武)。由此推測,梅蘭芳在隨孟小冬搬遷新居時,還是時常回家的。 為解小冬寂寞,梅蘭芳購置了一台手搖唱機,又捧回來一疊唱片。白天,孟小冬靠聽唱片打發時間,回味她在舞台上的輝煌,感慨逝去了的唱戲時艱辛又美好的歲月。在梅蘭芳的鼓勵下,她還讀書認字,習畫臨字。她那麼早就學戲登台,自知文化欠缺,一直有心要補足這一課。

不過,兩人畢竟新婚,生活總是溫馨而甜蜜的。這從後來公開的一張梅蘭芳遊戲照片上可窺見一斑。照片上,梅蘭芳身著家居裝,右手插腰,左手做了一個動作。這個動作在燈光的映襯下,投射在他身後的白牆上,顯出一個鵝頭的影像。在照片的右側,是孟小冬的筆跡:“你在那裡作什麼啊?”在照片的左側,梅蘭芳回答道:“我在這裡作鵝影呢。”梅蘭芳難得如此活潑幽默充滿生活情趣,看得出來,此時,他的心情是極其輕鬆和愉悅的。 的確,1927年上半年的梅蘭芳,好事連連,和孟小冬的婚事是一樁,還有一件事,對他來說,也極具意義,那就是北京《順天時報》舉辦的一次活動。這次活動涉及到“四大名旦”稱謂的由來。 關於“四大名旦”稱謂的來歷,時至今日,一直存在著這樣的誤區,那就是,很多人都認為,這個稱謂來自於一次觀眾投票活動。換句話說,四大名旦是投票選舉出來的。也就是說,這次投票活動,就是為了選舉“名旦”。

這種說法,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很有“權威”性,很普遍,也就被廣泛引用。實際上,這次投票活動的全稱是:“為鼓吹新劇,獎勵藝員,現舉行徵集五大名伶新劇奪魁投票活動。”(《順天時報》1927年6月20日第五版)。也就是說,投票活動主要針對的是“五大名伶”的新劇,並不涉及對他們五個人個人藝術的全面評價。 “五大名伶”是梅蘭芳、程艷(硯)秋、尚小雲、荀慧生、徐碧雲。更準確地說,活動規則是要求投票者從五個人所演新劇中分別選出最佳的一齣戲。 為縮小範圍而使選票相對集中,主辦方從五人所演新劇中各選出五部作為候選,也就是一共有25部候選劇目。它們分別是: 梅蘭芳:《洛神》、《太真外傳》、《廉錦楓》、《西施》和《上元夫人》;

程硯秋:《花舫緣》、《紅拂傳》、《青霜劍》、《碧玉簪》和《聶隱娘》; 尚小雲:《林四娘》、《五龍祚》、《摩登伽女》、《秦良玉》和《謝小娥》; 荀慧生:《元宵謎》、《丹青引》、《紅梨記》、《繡襦記》和《香羅帶》; 徐碧雲:《麗珠夢》、《褒姒》、《二喬》、《綠珠》和《薛瓊英》。 一個月以後,投票活動結束。 7月23日,《順天時報》揭曉了投票結果。從收到的選票來看,這次活動很受讀者支持。主辦方共收到選票14091張,五大名伶各自的最佳劇目分別是: 梅蘭芳的《太真外傳》,得票總計1774票; 程硯秋的《紅拂傳》,得票總計4785票; 尚小雲的《摩登伽女》,得票總計6628票; 荀慧生的《丹青引》,得票總計1254票;

徐碧雲的《綠珠》,得票總計1709票。 這次活動,從開始刊發啟事,到投票過程,以至最後揭曉結果,都只用了“五大名伶”這個名稱,而沒有用“五大名旦”。這就造成兩個後果: 一,有人因此推斷,在這之前,還沒有“四大名旦”(或“五大名旦”)的說法,否則,主辦方應該用“五大名旦”,而不是以“五大名伶”之名; 二,正因為如此,有人得出結論:“四大名旦”的稱謂,就是在此次投票活動結束後確立的,即被選舉產生的。 很明顯,這樣的結論是不符合實際的。 首先,此次投票選舉活動,針對的只是五個人的新戲,並不是評選孰強孰弱。也就是說,只將他們各自的新戲做縱向比較,而並不將他們五人做橫向比較,更不是在五個候選人中,選出四強;

其次,如果“四大名旦”之說是因為此次投票選舉活動而產生的,那麼也應該是“五大名旦”,為何漏掉徐碧雲而只說“四大名旦”呢? 除此之外,如果以得票多少排列,位列第一的是尚小雲的《摩登伽女》,6628票,其次是程硯秋的《紅拂傳》,4785票,然後是梅蘭芳的《太真外傳》1774票,接著是徐碧雲的《綠珠》1709票,最後是荀慧生的《丹青引》,1254票。假使這次活動的目的確是為了選舉“四大名旦”,那麼,按照票數,排在前四位的,也應該是尚小雲、程硯秋、梅蘭芳、徐碧雲,緣何荀慧生最終位列“四大名旦”之一,而缺了徐碧雲呢?僅從這個角度上說,“四大名旦”是由戲迷、讀者選舉產生的論斷,就是錯誤的。 投票選舉,是確立“四大名旦”稱謂的其中一種說法。這種說法最終被事實所推翻。另外,還有一種說法,更加沒有說服力,不值一駁。 據說,在1924年到1925年期間,在軍閥張宗昌家的堂會上,梅蘭芳、尚小雲、程硯秋、荀慧生合作了一出《四五花洞》。這次演出《四五花洞》,梅、尚飾演兩個真金蓮;程、荀飾演兩個假金蓮。由於四個人的表演各具特色,藝術水平難分高下,便從此有了“四大名旦”的說法。 這樣的說法十分含糊,沒有明確到底是由誰最先喊出“四大名旦”這個名稱的。民間曾經有這樣的流傳,四大名旦同台演出過多次,但合作演出一部戲,只有《四五花洞》。實際上並不盡然。 1918年5月26日,中國銀行總裁馮幼偉在家裡舉辦堂會。在這次堂會上,梅蘭芳、尚小雲、程硯秋、荀慧生與其他京城名角兒合作演出了《滿床笏》。這次,可能是四人初次同台、初次合作的一場演出,頗具紀念意義。只是那時,還沒有“四大名旦”的說法。 就目前現存資料而言,基本可以肯定的是,“四大名旦”的稱謂是由天津《天風報》社長沙大風率先提出來的。沙大風(19001973)原名沙厚烈,筆名沙遊天。因為沙遊天中的“天”,英名是“SKY”,而俄文人名中的“斯基”,也是“SKY”,所以,又有稱他“沙遊斯基”。他早年在《天津商報》任戲劇版主編,後得到天津最大的百貨公司中原公司的資助,於1921年創辦《天風報》,自任社長。 據沙大風之子沙臨岳回憶,“四大”其實是藉用當時流傳甚廣的“四大金剛”之名。 “四大金剛”指的是直系軍閥曹輥的內閣大臣程克等4人。有人說,由於梅蘭芳、程硯秋、尚小雲、朱琴心的名氣不亞於“四大金剛”,所以有人稱他們為“伶界四大金剛”。後來,荀慧生取代了朱琴心,“伶界四大金剛”又指梅蘭芳、程硯秋、尚小雲、荀慧生。沙大風對“伶界四大金剛”這個稱謂頗不以為然。他覺得金剛怒目與四旦的嬌美英姿不相吻合,所以提筆一改,改稱為“四大名旦”。 整個1927年,梅蘭芳經歷了冰火兩重天。上半年,他春風得意,新婚燕爾,身邊有佳人相伴;在藝術上,四大名旦的稱謂逐漸被叫響,而且開始深入人心,這是他在繼“伶界大王”之後的又一個美稱。然而下半年,他卻被捲入一場血案之中,給他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而且直接關係到他和孟小冬的關係。 關於這件血案,當時京、津大小報刊紛紛在顯要位置予以報導,天津《大公報》的標題是:“詐財殺人巨案”;北京《晨報》的標題為:“北京空前大綁票案,單槍匹馬欲劫梅蘭芳,馮耿光宅中之大慘劇”,更幾乎用了整幅版面,詳細報導事件經過;《北洋畫報》配以罪犯被梟首的相片…… 這樁案件的過程雖然有些離奇,可是就案件本身來說並不復雜,警方不僅當場將罪犯擊斃,案件也很快處理完畢。可是,就是這樣一個看似簡單的案件,卻又因了不為人知的緣故,竟變得撲朔迷離。 這樁“血案”的真兇底是誰,迄今仍有兩個版本,一說李志剛,一說王惟琛,令人難下結論。 版本之一來自報刊對案件的報導。各報刊的報導雖然略有出入,但大體情節相差不大: 1927年9月14日下午兩點多鐘,有一個穿西裝的年輕人,開始在北京無量大人胡同梅蘭芳住宅門口徘徊,晚上9點左右,梅蘭芳的司機發動了停在門口的汽車,到東四9條35號馮幼偉家,去接與眾友人在那里為黃秋岳祝壽的梅蘭芳。年輕人見了,拼命在後面追趕。 司機到了馮宅,便將這個奇怪的年輕人的舉止說給其他來賓的司機及馮宅看門人聽。大家便到門口去向年輕人問究竟,答是家裡有急事,來向梅老闆求救。大家見他衣著整潔,面目清秀,不像是一個無賴,問他姓名,答叫李志剛。便有一位僕人去上房通報梅蘭芳。梅蘭芳說,我並不認識此人。坐在一邊的綽號“夜壺三”的《大陸晚報》經理張漢舉便起身走出來察看。 李志剛見到張漢舉,脫帽鞠躬後說,他與梅蘭芳的確不認識,但他祖父與梅蘭芳有舊,現已逝世3天,停屍在床,無錢入殮,因此求助於梅蘭芳。一邊說著,唏噓不已。張漢舉說,你與梅蘭芳既不相識,他怎麼幫助你呢?如果找個介紹人,或者把情況寫清楚,這樣比較有效。李志剛便從口袋裡取出一封信,交給張漢舉,同時又揮淚跪下,樣子十分可憐。張漢舉把他扶起來,讀了信後,便拿了信到上房給梅蘭芳及在座的人看。 眾人讀了信,起了惻隱之心,於是湊了約兩百元,由張漢舉轉交。張漢舉也並不是個見不得眼淚的人,並未輕信李志剛,他拿錢在手,嘴里道,我要到他家去看一看,如果是真的,我再把錢交給他。說著,他來到門外,把李志剛叫到門內的走廊下,問他住址。答是東斜街。張漢舉說,好極了,我住在西斜街,你稍等一會,等宴席散了,我同你一道到你家去看看。李志剛說,我肚子很餓。張漢舉便給了他5元的鈔票一張。李志剛卻不肯收,只說,從早晨到現在,粒米未進,現在只想吃東西。張漢舉便叫僕人拿了些殘羹剩飯,給李志剛在門房吃。 夜裡11點,席終人散,張漢舉與畫家汪藹士及李志剛一同乘汽車往西城駛去。汪系搭便車順路回家。當車行至東斜街口時,李志剛忽然凶相畢露,從腰間掏出一把舊式左輪手槍來,向張汪二人明言他前面的話都是假的,他的目的是要向梅蘭芳索要5萬大洋。命張汪盡快為他設法,否則手槍侍候。在他的逼迫下,汽車重又開回馮宅。此時梅蘭芳已經回家去了。 李志剛不讓張汪下車,只命車夫進去報告。馮幼偉拿了5百元給車夫,李志剛不收,說,5萬元一塊錢也不能少。車夫重又入內,如此往還幾次,終未談妥。這時,適有兩個巡警由西口走來,李志剛以為是衝著他來的,於是挾持張汪二人進入馮宅。後在與聞訊趕來的軍警對恃中,汪藹士藉機得以逃脫,而張漢舉則被李志剛開槍打死,李志剛也喪命軍警槍下,隨後李志剛被梟首示眾。 各報刊都說劫匪叫李志剛;將罪犯梟首示眾的京師軍警聯合辦事處在張貼的佈告中也稱其為李志剛。該佈告全文如下: “為佈告事,本月十四日夜十二日,據報東四牌樓九條胡同住戶馮耿光家,有盜匪闖入綁人勒贖情事,當即調派軍警前往圍捕,乃該匪先將被綁人張漢舉用槍擊傷,對於軍警開槍拒捕,又擊傷偵緝探兵一名。因將該匪當場格殺,梟首示眾,由其身邊搜出信件,始悉該犯名李志剛,合亟佈告軍民人等,一體周知。” 幾年後,孟小冬在刊登的《啟事》裡也說是“李某”。看來罪犯姓李名志剛無疑。實則未必,因為有人言之鑿鑿地說,案犯叫王惟琛,發案的地點不是馮宅,而是無量大人胡同的梅家! 說這話的人是袁世凱的女婿薛觀瀾,薛也住在無量大人胡同。那天,袁世凱的三公子袁克良(字君房)偕如夫人孫一清來訪薛觀瀾,薛觀瀾回憶當時情景: 是日君房來到無量大人胡同,和我一見面,就很緊張地對我說:“這兒胡同口已經佈滿軍警,我剛才遇見了軍警督察處派來的人,他們說梅蘭芳的家裡出了事,我們一同出去看過明白再說。”於是,我和君房,速即走出大門口一看,只見梅家瓦簷上站著幾個佩槍的軍士,看來形勢極其嚴重,胡同兩頭更佈滿軍警與卡車,如臨大敵的一般。因此君房的神經格外緊張起來,他在街頭大聲喊道:“畹華是我們熟識的人,他有性命危險,等我趕快去拿一管槍,把他救出來。”我們知道君房為人是說做就做,並非徒托空言。大家便趕忙上前攔阻,君房才慢慢鎮靜下來。不久我們就听得槍聲如連珠…… 薛觀瀾筆下的案犯穿著淺灰色西裝,文質彬彬,面色滲白,年約20歲左右。後經他打聽來的消息是,案犯的名字叫王惟琛,是京兆尹(相當於市長)王達的兒子,於北京朝陽大學肄業。 王惟琛是紈褲子弟,一直單戀孟小冬,始終得不到小冬回報,正在百般愁苦之際,聽說小冬已被梅蘭芳“搶了去”,一時想不開,一天突然闖入梅宅,欲找梅蘭芳理論。當時已近正午,梅蘭芳和馮幼偉等幾個朋友正在吃午飯,傭人進來通報,說有一個大學生模樣的年輕人要見梅大爺。在座的張漢舉自告奮勇,對梅蘭芳說他先出去看看那人有什麼事,然後便離座隨傭人走出餐廳往客廳走去。 張漢舉矮矮胖胖,由於記者出身,頗善詞令,平時熱衷於交際,喜歡管三管四,所以才有“夜壺張三”的綽號。他來到客廳,以為找幾句托詞就可以把王惟琛打發掉,誰知還未等他開口,就見王惟琛從口袋裡掏出一把手槍,抵住張漢舉,叫道:“我不認得你,你叫梅蘭芳快些出來見我,他奪了我的未婚妻,我是來跟他算賬的,與你不相干。” 張漢舉到底也是見過世面的人,他沒有被嚇住,很快穩定了情緒,笑著對王惟琛道:“朋友!你把手槍先收起來吧,殺人是要償命的,我看你是個公子哥兒,有什麼事盡好商量。”然後,他又說梅蘭芳出去了。王惟琛自己也很緊張,聽說梅蘭芳不在家,突然手足無措起來,惱羞之下,忽然改口要起錢來:“梅蘭芳既敢橫刀奪愛,我可不能便宜了他,我要梅蘭芳拿出10萬塊錢來,由我捐給慈善機關,才能消得這口怨氣。”張漢舉與他討價還價,錢數降到了5萬。張漢舉大聲呼喚傭人,讓他們轉告馮幼偉,趕快去籌款。 其實,早在王惟琛掏出手槍的那一刻,就有傭人忙不迭地奔到餐廳通知了梅蘭芳、馮幼偉。此時,聽王惟琛說要錢,馮幼偉一面打電話通知軍警督察處,一面通知銀行迅速提出五萬元現款。 錢送到時,軍警也已包圍了梅宅。當傭人將錢扔進客廳後,王惟琛將張漢舉挾作人質,好使他安全離開梅家。走到大門外,王惟琛這才發現軍警不僅包圍了梅宅, 連周圍屋頂上都有荷槍實彈的軍警。因為過於緊張,他手中的槍響了,張漢舉重重地倒在了地上。一見人質已死,軍警們眾槍齊發,頃刻間,王惟琛被打成了蜂窩狀,當場斃命。 以上兩種說法,一個是各報所載,一個是親眼所見,到底哪一個是事實呢?有人一見當年報導案件的報紙,就武斷地以為“王惟琛”一說是錯的,殊不知警方若是為維護王達的名聲,玩一個李代桃僵的把戲,騙過記者與公眾,並不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事實上,似乎不排除有這種可能。否則,明明是一個事實清楚的案件,何以連兇犯姓名、發案地點都沒有一個準確的說法呢?有人因此猜測,難道是兩件完全不相干的事件,被混為一談了? 罪犯的死算是咎由自取,張漢舉卻死得冤枉。他上有七十老母,下有幼子小女,子不過13歲,女才只有6歲,還有一妻二妾。張家人聞訊慘劇,悲痛不已,也有些遷怒梅蘭芳。那些天,梅宅天天傳出張家人的號哭。梅蘭芳對張漢舉之死深感歉疚,他不僅包攬了張漢舉的後事,而且還贈送給張家位於麻草園的房屋一幢,現金二千元。 這場血案對於梅蘭芳的刺激,並不只於對張漢舉之死的歉疚,他還承受了社會輿論的巨大壓力。公眾對於明星的態度向來如此,見男女台上般配,便熱望及樂見其成為生活中的伴侶,也不管是否使君有婦,羅敷有夫,而一旦出現事端,則又橫加責備。梅蘭芳天津的一位友人來信慰問,梅蘭芳在回信中這樣寫道: ……寒夜事變,實出人情之外。蘭平日初不吝施,豈意重以殃及漢舉先生,私心銜痛,日以滋甚。廼以戲院暨各方義務約束在先,不能不強忍出演,少緩即當休養以中懷慘怛,不能複支也。蘭心實況,先生知之較深,正類昔人所言,盛名之下,其實難副,此時豈有置喙之地!已擬移產以賻張公,惟求安於寸心,敢(?)申於公論。至於流言百出,終必止於智者。蘭在今日,只以恐懼戒省為先,向不置辯。 後來梅孟分手,有人便將這兩件事說為因果──梅蘭芳受“血案”的刺激而離開孟小冬。還有人說,因為福芝芳說了句:“大爺的命要緊”,使梅蘭芳痛下決心離開孟小冬,回到福芝芳身邊去。事實上,他倆分手,是在四年之後。不過可以肯定的是,這件血案,不可避免地給梅孟關係蒙上了陰影。 血案本身,和孟小冬沒有關係,但是,製造血案的李某(王某?)卻和孟小冬有關係。儘管孟小冬始終不承認她和該人有關係,甚至發誓她根本不認識他,然而事實是,他是她的戲迷,更是她的追求者,也許郎有情,妹無意,但他們的確見過面,而且不止一次。他是因為孟小冬,才欲綁架勒索梅蘭芳的,從而造成血案。因此,如果有人說,血案的發生和孟小冬不無關係,似乎並不為過。 既然如此,心有餘悸的梅蘭芳不得不重新審視他跟孟小冬的關係。他倆結合,固然有朋友的撮合,但更重要的還是兩情相悅。然而,男女相愛不是一切,特別是愛會淡,情會逝。當愛淡了,情逝了,剩下的又都是流言、麻煩、困擾、壓力,那麼,兩人逐漸疏離,便是自然的。 對於梅蘭芳來說,血案沒有傷及他肉體,但卻給了他巨大的精神壓力。這份壓力,是外界給予的不利於他名聲的議論,甚至指責。他是愛惜羽毛的,他那麼多年來精心打造了溫和、大度、善良、謙恭、義氣、責任等等好名聲,他一直細緻地維護著。如今,如此血惺味濃重的慘案,因他愛的孟小冬而發生,使他險些遭遇不測,又使張漢舉做了他的替死鬼,無疑對他一貫的好名聲和一貫的良好形象造成極大的破壞。 也許是為了及時挽回他在公眾面前的形象,也為了給自己的家庭一個交代,血案之後,梅蘭芳很少回他和孟小冬的愛巢了。儘管外界對梅蘭芳、孟小冬的關係議論頗多,但他們結合,畢竟從來沒有公開過,始終處於保密狀態。不知梅蘭芳此時的心理如何,他是想就此重返夫人身邊,而淡化他和孟小冬的關係,用事實平息對他倆關係的猜測?不得而知。 總之,梅蘭芳不僅回家了,而且常和夫人福芝芳出雙入對。不僅如此,1928年初,天津《北洋畫報》突然刊發這樣一條消息:“梅蘭芳此次來津出演中原,仍寓利順德飯店。但挈其妾福芝芳同行,則係初次。”也就是說,他赴天津演出,陪在他身邊的不是孟小冬,卻是妻子福芝芳,而正如報上這條消息所說,他攜福同行,還是第一次。這實則向外界傳達出一連串信號:他的妻子是福芝芳,他們夫妻關係甚篤,他們家庭幸福。 捧讀這則消息,孟小冬氣極。在她看來,福芝芳在向她示威,或者說,梅蘭芳在向她表明一種態度。這讓她無法接受。之前,她也覺察到梅蘭芳的轉變。因為他倆的關係,她不得不深居簡出,被藏在金屋裡,不敢輕易露面。這是為什麼?無非是為保護梅蘭芳,保護他的好名聲,保護他的好形象。為了他,她這樣的犧牲自己,消融自我,別離了舞台輝煌,拋棄了藝術追求,過著一種金絲雀般孤寂無聊的生活。想想自己也是有才華的,為了愛一個男人,卻不得不忍受這樣的生活,她越想越覺得委屈,越想越氣。 這個時候像孟小冬這樣處於如此地位的女人一般都會有這樣的想法:憑什麼你們夫妻公開地逍遙自在,讓我一個人獨吞苦酒獨守空房,哪有這樣的道理?於是,一氣之下的孟小冬收拾了一些簡單行李,離開愛巢,跑回了娘家。這個時候像孟小冬這樣處於如此地位的女人的娘家人一般也都會站在女方這一邊,指責男方忘恩負義或者背信棄義。孟鴻群夫婦也不例外,在為女兒的遭遇鳴不平的同時,提議:他們夫婦能去天津,你為什麼不能去天津? 孟小冬想想也是,他梅蘭芳可以去天津唱戲,我為什麼不可以也去天津唱戲。他能唱,我也能唱。也不知道是出於報復心理,還是久不登台,嗓子發癢很想過過戲癮,或者是兩者兼有。孟小冬決定即刻赴天津。 一番聯繫之後,孟小冬準備在天津春和戲院登台。她很久沒有露面了,戲迷們早就飢渴萬分,突然獲悉她又唱,無不歡欣鼓舞。率先喚小冬“冬皇”的沙大風,本就是“孟迷”,他曾很肉麻地稱她為“小冬吾皇”,還連呼“萬歲”,如今得知“吾皇”將抵津,連日在其主辦的《天津商報》上開闢“孟話”專欄,大捧特捧,極力宣傳。 這次,和孟小冬合作的是有“坤旦領袖”之稱的雪艷琴(本名黃詠霓),她倆之前有過合作,感情尚可。不過,孟小冬和梅蘭芳結合,她是瞞著雪艷琴的。對此,雪艷琴有些不滿。但是,當孟小冬去找她,想請她一起組班赴天津演出時,她還是爽快地答應了。兩人在天津的三天打泡戲,分別是第一天,合作《四郎探母》;第二天,孟小冬演壓軸《捉放宿店》,雪艷琴演大軸《虹霓關》;第三天,雪艷琴演壓軸《貴妃醉酒》,孟小冬演大軸《失空斬》。兩人合作,配合默契;兩人分演,又各自精彩。 雖然孟小冬在天津只演了十來天,但受歡迎程度絲毫不遜於當年。她的藝術才華固然令人稱道,她特立獨行的行為舉止,也引人關注。唱戲時,她著男裝,戴髯口;生活中,她也著男裝,而且不施脂粉。小女子的嬌美,襯上帥氣逼人的裝扮,為她平添了英武之氣。聽完她的唱,看完她的演,戲迷們過完了戲癮,很自然地將注意力轉向她和梅蘭芳的關係。對此,她拒不吐露一星半點。聯想到不久前梅氏夫婦抵津,如今孟小冬孤身一人抵津,他們的關係顯得更神秘了。 梅蘭芳萬萬沒有料到孟小冬會不告而別獨赴天津,而且還粉墨登台大唱了一把。原本,他喜歡她,除了美貌、才華,還有就是較強的個性。然而這時,他認識到,個性有的時候是和“倔強”“任性”“耍態度”“使性子”等聯繫在一起的。他很無奈。不過,不管怎麼說,他能夠體會到孟小冬內心的怨氣。他知道,他無意中的行為,傷了她。於是,待孟小冬返京,而且沒有返回愛巢直接回了娘家後,梅蘭芳主動去把她接了回來。 人是接回來了,但不可否認,他倆關係的那片陰影又擴大了一些。梅蘭芳剛剛安頓好“後院”,“前院”又失火了——1928年春,他遭遇了《鳳還巢》“禁演”風波。這讓他因家事而有些陰鬱的心情雪上加霜。 京劇向以歷史題材為主,且多是悲劇,喜劇偏少。有喜劇色彩的戲多是以三小(即小生、小旦、小丑)應工的玩笑戲,而閨門旦應工的喜劇就少之甚少了。梅派代表劇目之一《鳳還巢》就是一出閨門旦應工的喜劇。該劇情節曲折,妙趣橫生,執筆者仍是齊如山。 長期以來,社會上一直有“京劇《鳳還巢》曾被劉哲禁演”的傳說。 《舞台生活四十年》(1986年再版)最後一節的“按”裡這樣說: 《鳳還巢》就是在中和園首次上演的。當時正是張作霖當大元帥的時期,奉係人物因“奉”“鳳”同音,忌諱這齣戲,當時的教育總長劉哲曾託人帶話最好不演《鳳還巢》。 許姬傳、劉松岩、董元申著《梅蘭芳》(1987年版)一書裡有關《鳳還巢》這樣寫道: 1928年4月6日,《鳳還巢》在北京中和園上演。當時奉系軍閥們因《鳳還巢》劇名與“奉還巢”同音,竟由奉系教育總長劉哲出面,以所謂“有傷風化”的罪名禁演了這齣戲。喜劇變成了禁戲。後來《鳳還巢》在人民的支持下,終於恢復了演出,那風趣的劇情和優美的唱腔,也才得以在群眾中廣為流傳,成為各劇種競相移植的喜劇劇目。 1994年出版的《梅蘭芳年譜》也有類似說法,作者在1928年條下寫道: 4月6日,在北京中和戲院首演《鳳還巢》。不久,奉系軍閥張作霖因《鳳還巢》劇名與“奉還巢”諧音,竟由教育總長劉哲以“有傷風化”的莫須有罪名禁演。 除了幾種文字記載外,還有口頭傳說,都說《鳳還巢》曾遭禁演。無論是口頭傳說還是文字記載,依據的恐怕就是《北洋畫報》1928年5月2的一則消息,該消息稱:“梅蘭芳新排之《鳳還巢》,教育總長劉哲認為有傷風化,有實行取締說”。這則消息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與其他幾條消息並列,其他幾條消息分別是“袁寒雲被張宗昌、孫傳芳委任'何南安輯使'”、“著名建築家關頌聲遠赴美國”、“南開女中舉行春季遊藝會”,這四條消息的總標題為《據說……》。 很清楚,總標題之所以為《據說……》,是因為那四條消息都沒有得到證實,只是“據說”。所以,《鳳還巢》問題也只是“據說”,“有實行取締說”,卻並沒有明確告知已被取締或被禁演。當然,既然有此說,那麼的確有這種可能。如果人們只看到這《據說……》就作“被取締或被禁演”的推斷,倒也無可厚非。問題在於僅隔了一周時間,《北洋畫報》於5月9日發表了署名朱弦的文章,題目為《〈鳳還巢〉問題》,文章說: 近傳教育部對於梅蘭芳新排之《鳳還巢》認為有傷風化,擬加以取締,但非事實。 《鳳還巢》一劇,在崑曲名《醜配》,在秦腔名《循環序》,梅易為亂彈,命名之由。因劇情中程雪娥之婚姻,幾經變幻仍如其故,原擬名《換巢鸞鳳》,既因並未嘗換巢,乃易今名,此劇來歷如此。或謂宜名《三洞房》,似較原名為佳。 如果朱弦的文章到此為止,那麼遠不能令人信服,所以,他在明確指出“但非事實”後,又詳細談到此說究竟因何而來。原來,《鳳還巢》初演時,北洋政府教育總長劉哲的確親臨中和戲院,觀看該劇。戲過半,他突然想起詢問身邊的教育部某司長:“這齣新戲我們審查過否?”司長說:“尚未。”劉哲便說:“可調取原本來略加修正。” 當時,剛出籠的新戲是要經教育部審查的。次日,司長命“通俗教育會”給梅蘭芳發去一函,要求將原劇本盡快送至“教育會”審查。 “通俗教育會”是教育部的一個分組織,司長兼任該會會長。函發出十日,“教育會”並未收到梅蘭芳的回复,更不見劇本,便有些惱火,遂將原函全文刊登在報紙上。 “報紙披露此事後,日本某評論家即抓為題目,加以評論,'教育會'又致函某日本評論家,與之辨正,遂致問題。” 這位日本評論家與“教育會”辯爭的焦點在於“審查”和“取締”的區別,可能他的意思是“教育會”名為“審查”,實則找茬“取締”,而“教育會”則反駁,稱“審查”就是審查,與“取締”是兩回事。如此熱熱鬧鬧的辯來爭去,傳言便紛紛而起,說梅蘭芳有意對抗教育部之命,教育部因而將取締《鳳還巢》,甚而取締《思凡》、《琴挑》等劇。 梅蘭芳沒有回复,並非他致教育部之命於不顧,就他的性格與處事原則,他也絕不會有意那麼做。根本原因是他壓根兒就沒有收到“教育會”的函。當他在報紙上看到此函後,大驚失色,忙叫人四下找尋,卻在中和戲院找到了原函。原來此函被誤投到中和戲院,誰也沒有註意到這樣一封公函,而梅蘭芳此時已移師開明劇場演出,所以沒有及時收到該函。 找到公函後,梅蘭芳立即回复“教育會”,說明原因,並表示道歉。同時,他讓人將劇本送到了教育會。僅三天后,“教育會”就將審查過的《鳳還巢》劇本交還給了“承華社”,上面只對程雪雁的台詞作了小小的修正,其餘均未加改動。有人隨即問梅蘭芳如何看待“教育會”的修改,梅蘭芳說:“此戲慈先生的醜小姐,跟《鳳箏誤》差不多,沒有什麼。” 朱弦在文章中最後說:“'通俗教育會'改得也好,蓋所謂有傷風化,殆慈瑞全打諢太過,梅所飾為貞女雪娥,談不到有傷風化也。” 如果說因為《北洋畫報》的主持人是馮幼偉的侄子馮武越,而有意偏袒梅蘭芳,特地請人出面闢謠的話,那麼,不要忘記該報的經濟資助人是奉系的張學良將軍。從該畫報裡既有梅蘭芳這邊的人,又有奉系那邊的人來看,《〈鳳還巢〉問題》這篇文章具有“權威性和可靠性”及公正性。 梅蘭芳這樣一個名人,教育總長劉哲不會不知道,他絕不會隨隨便便地就禁演梅蘭芳的戲。當然,“鳳”與“奉”的確是諧音,奉軍在北京的軍紀也的確很壞,北京人的確是很想讓他們“還巢”,即退回到關外去。從這個角度看,劉哲也可能的確有取締、禁演的想法,但到底沒有真憑實據。不過,梅蘭芳的確經歷了一場不大不小的風波。 克服了內憂外患,連續平息了幾場風波,梅蘭芳不免心力交瘁。好在他有超人毅志力,更想以事業掩藏煩惱。隨後,他創排了兩出新戲,即全本《宇宙鋒》(這齣戲日後成為“梅派”代表劇目之一)和《春燈謎》。這兩齣戲都是從開台一直演到散戲。無論是對於梅蘭芳,還是對於戲院而言,這樣的演出方式都是一種創新,也是梅蘭芳京劇舞台實踐方面的一次改革嘗試。 然而,下半年,梅蘭芳又遭生活打擊,髮妻王明華不幸病故於天津。在她病危時,梅蘭芳聞訊即刻趕到天津。據說,孟小冬隨即也抵津,見了王明華最後一面。王明華故後,梅蘭芳親書輓聯: 三年病榻嘆支離,藥灶茶爐,憐我當時心早碎; 一旦津門悲永訣,淒風苦雨,哭卿幾度淚全枯。 王明華是9月下旬去世的。兩個月之後,梅蘭芳、孟小冬相攜出現在香港。這年年初,梅蘭芳攜福芝芳赴天津演出;這年年末,梅蘭芳攜孟小冬赴香港演出。人們將兩事結合在一起,不由這樣揣測:梅蘭芳此次讓孟小冬公開露面,而且不顧眾人疑慮目光,公然攜孟小冬赴港,一是為了補償虧欠她的,一是為了就此公開他倆的關係。事實上,梅蘭芳此次赴港,是演出,而不是個人遊歷,因此,隨他同行的,還有承華社諸成員。孟小冬時時相伴在梅蘭芳左右,實則映證了外界對他倆關係的猜測。 結束香港演出,梅、孟並未即刻返回北京,而是先去了上海。據報載,他倆是在次年2月中旬才回到北京。也就是說,這次,他倆“單獨”相處了長達近三個月。之所以說是單獨,是因為梅蘭芳不必像在北京一樣,一會兒這個家,一會兒那個家的兩頭跑,而只守著孟小冬一個。不僅如此,1929年的新年,梅蘭芳似乎也沒有回家過。這或許是他倆第一次,也許也是唯一一次在一起過年。 這一切,都讓孟小冬心情大好。從1927年初兩人結合,她一直處於“地下”狀態。這樣的生活,讓心高氣傲的她著實感到不舒服,也常常報怨不被尊重。如今,她有重見天日之感。她終於如願“修到梅花”了——回京後,報上刊登了她的一幅玉照,標題是“修到梅花之孟小冬自滬北歸後最後造像”。 緊接著,2月9日,《北洋畫報》上又刊登了孟小冬不同表情的一組照片,有迎吻、送吻、斜睇、凝思,還配發了一篇題為《寫於“小影”之後》,文章說:“談起孟小冬,她現在哪裡?現隨何人?言人人殊,莫衷一是,恐怕正在問題,而不成問題之中。有的說已經做了'梅妻'。小冬踪跡,據傳現在上海,然而現在本報竟得了她最近的妙影多幅,津門傾倒小冬的人很多,大可看看。然而也不過看看而已可也。至於她'迎吻'是迎誰的吻?'送吻'是送給誰?'斜睇'睇誰?'凝思'思誰?都在似乎可以不必研究之列……” 如果說,這篇文章對梅、孟關係還在遮遮掩掩、欲蓋彌彰的話,那麼,一周之後《北洋畫報》上的一則新聞,則更加做實了兩人關係。新聞稱:“孟小冬業已隨梅蘭芳倦遊返平,有公然呼之梅孟夫人者……”可以說,至此,梅、孟關係算是徹底公開了。 此時,梅蘭芳似乎處理好了家務事,然後將全部精力投入到赴美演出的準備工作中。他沒有料到,關於是攜夫人福芝芳,還是攜孟小冬赴美,又引發風波。 早在1919年和1924年兩次赴日演出大獲成功後,梅蘭芳就萌生了赴美演出的念頭。不過,相比去日本,梅蘭芳對去美國有很深的顧慮。日本無論如何與中國同屬亞洲,膚色相近,文化背景相仿,中國戲劇與日本歌舞伎有很多相似之處。日本古典戲劇直接受到中國唐朝歌舞《蘭陵王入陣曲》的影響,在中國失傳的唐朝古舞在日本卻被完整地保存著。日本著名的“能樂”就受了中國元曲的影響,而“狂言”則受了唐代參軍戲的影響。因此,梅蘭芳在日本演出了《天女散花》、《黛玉葬花》、、《嫦娥奔月》、《遊園驚夢》等以中國古典文化為背景的戲,日本人完全能夠看得懂。 然而中國對於美國人來說,則完全是陌生的。那個時期的美國人,如果說對中國人的態度還算友善的話,那也絕不是出於尊敬,對中國人嗤之以鼻的美國人大有人在。他們不認為中國有文化,他們認為如果中國有文化的話,何以會如此遭人掠奪而淪為世界弱國?中國人又何以會陷入如此悲慘的困境?在他們的印象裡,中國人只會做雜碎和雜碎面。至於中國戲劇,是他們用來譏諷中國的又一有力武器。有位名叫倫伯的美國人認為中國人完全缺乏藝術美感,原因是所有演員的吐字都是單音節的,沒有一個音不是從肺部掙扎吐出的,聽起來就像是遭到慘殺時所發出的痛苦尖叫,更有人說那唱腔高到刺耳以至無法忍受,尖銳的聲音如同一隻壞了喉嚨的貓叫聲。 在這種情況下,梅蘭芳去美國演出,能就此改變美國人對中國人的印象,還是給美國人進一步諷刺挖苦的機會?連梅蘭芳自己都難以設想。另外,單靠梅蘭芳的表演就能拉近如此巨大的東西方文化的差異?誰也不敢這麼肯定。 因此,梅蘭芳雖然有心赴美,但時機尚不成熟,他一直在等待,在準備,直到華美協進社向他發出了邀請,赴美計劃這才正式提上議事日程。 “華美協進社”,這是個美國的民間團體。梅蘭芳即便成行,也是以私人名義出訪,因此一切經費自籌。儘管梅蘭芳此時身價不菲,演出酬勞也高,但他並非出身豪門,沒有祖產,只靠演出所掙戲份不但要養活一家大小,又因樂善好施,常常接濟貧寒的同業人士,在家接待國際人士所產生的高昂的外交費,他也得自掏,所以面對赴美所需經費時,他頗有點一籌莫展之感。 不得已,他只能四處借貸,卻一因數目太大,二因對他赴美能否成功能否掙到還債的錢表示懷疑,最終毫無收穫。幸虧齊如山的親威兼世交李石曾聯合了銀行界友人,與燕京大學校長司徒雷登和他的秘書溥涇波等人四處奔走,在北平募捐到5萬美元。同時,馮耿光和吳震修、錢新之等人在上海又募捐到了5萬美元,總算籌齊了旅資。 然而,就在梅蘭芳動身前兩天,從美國傳來消息,說“美國正值經濟危機,市面不振,要么緩來,要么多帶錢”。此時,梅蘭芳赴美宣傳等一切準備工作已經就緒,此時如果“緩來”,聲譽勢必受損,但如果強行前往,又有可能血本無歸而破產。梅蘭芳犯了難。 左右權衡,思來想去之後,梅蘭芳最終還是下了決心:冒險一拼。於是,馮耿光憑中國銀行董事的身份,又籌來5萬美元。梅蘭芳便怀揣著15萬美元,冒著破產的危險,戰戰兢兢地跨洋過海去了美國。 那麼,梅蘭芳為什麼一定要去?早在他第二次訪日歸國後,美國駐華公使約翰•麥克慕雷去“梅宅”拜訪他時,就曾建議他去美國演出,說“如果能夠成行,則可使美國人民增進對中國戲劇藝術的了解,更可促進兩國人民之間的友誼”。或許“促進兩國人民之間的友誼”之類的理由過於含有官方色彩而略微顯得虛,對於梅蘭芳而言,到一個與中國、日本完全不同的國度展示中國文化,儘管難度頗大,但卻也極具挑戰性。如果說十年前他第一次去日本是“試水”的話,如今的他,演藝已臻成熟,名望也大了許多,一切都水到渠成。 更使梅蘭芳下決定的,是另一位美國公使保爾•芮恩施。他在卸任回國前,在徐世昌總統為其舉行的餞別酒會上,說了一番和約翰公使所說大同小異的一段話,他說:“要想使中美人民彼此的感情益加深厚,最好是請梅蘭芳往美國去一次,並且表演他的藝術,讓美國人看看,必得良好的結果。”芮恩施所說並非心血來潮,他與梅蘭芳彼此並不陌生。早在梅蘭芳初演《嫦娥奔月》時,一次,留美同學會在當時的外交大樓公宴芮恩施,梅蘭芳應邀演出《嫦娥奔月》後半出。芮恩施對梅蘭芳的表演大加讚賞,次日還特地到梅宅拜訪梅蘭芳,與梅蘭芳有過相當愉快的會晤,此後他又陸續看過幾次梅蘭芳的表演。 因為是官方宴會,在座的都是官方人士,他們異常驚訝於芮恩施的話,他們想不到一個中國演員竟然在美公使心裡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他們根本不相信一個京劇演員能實現中美親善,他們以為芮恩施在和他們開玩笑。芮恩施看出這些人的疑慮,於是補充說:“這話並非無稽之談,我深信用毫無國際思想的藝術來溝通兩國的友誼,是最容易的,並且最近有實例可證:從前美意兩國人民有不十分融洽的地方,後來意國有一大藝術家到美國演劇,竟博得全美人士的同情,因此兩國國民的感情親善了許多。所以我感覺到以藝術來融會感情是最好的一個方法,何況中美國民的感情本來就好,再用藝術來常常溝通,必更加親善無疑。” 大多數人對芮恩施的話仍然將信將疑,唯有當時的交通總長葉玉虎(恭綽)心有所動。當齊如山、梅蘭芳從葉玉虎那裡得知芮恩施所說後,異常振奮,聯想到約翰公使曾經的提議,以及這幾年的外交活動,使相當的在華美國人熟知了梅蘭芳與中國戲劇,他們預感到赴美計劃必能得以實現。 赴美的決定是下了,那麼,該取何種方式赴美呢?梅蘭芳一時無法做出抉擇。有人提議,通過經紀人介紹。這固然是個辦法,但有人反對,說吃經紀人這行飯的都相當狡詐不好對付,很容易受他們的騙、上他們的當。比較之後,他們認為比較可行的辦法是由對方來邀請,就像赴日、赴港演出一樣。對方邀請又分兩種方式:一由官方發出邀請,這裡由外交部承接;一由民間團體發出邀請。官方邀請比較麻煩,特別是北洋政府外交部官員並非願意傾力支持。這樣一來,由民間團體發出邀請是最為合適的。 1932年,北平出版了由齊如山撰寫的《梅蘭芳遊美記》,較詳細地介紹了梅蘭芳在美演出情況。在談到梅蘭芳何以能去美國的原因時,該書說“確因與哈布欽斯君有約,否則赴美的心願,還不知何年何月才能達到呢”。哈布欽斯是美國的劇作家,在紐約有一家劇場。當他從司徒雷登那裡得知中國名伶梅蘭芳想到美國演出時,當即表示“梅蘭芳到美國來,可以在我的劇場裡出演”。雖然哈氏對梅蘭芳赴美表現得很積極,但梅蘭芳最終能赴美接受的並不是他的邀請。 齊如山在《梅蘭芳遊美記》裡沒有提到“華美協進社”,但偏偏就是華美協進社最終促成梅蘭芳的願望得以實現。該社成立於1926年,由胡適、張伯苓、梅蘭琦、杜威(JohnDewey)等幾位中美學者共同發起在美成立。這是一個“得到聯邦政府教育部門撥款,接受美國一些基金會資助,並由紐約州立大學系統董事會發給執照,以促進中美文化交流為主旨的非牟利性團體”。 “華美協進社”成立後的首件大事,就是邀請梅蘭芳訪美。 出於對赴美的結果不可預知考慮,梅蘭芳在決定赴美後一直到動身前,和“智囊團”成員做了大量的幾乎是面面俱到的鋪天蓋地的準備宣傳工作,意圖先讓美國觀眾對中國文化、中國戲劇有個初步認識。 首先,他們與美國的新聞界、各大戲院劇場聯繫,寄去照片、劇照並配以文字說明。齊如山臨時編撰了幾本書以加大宣傳力度,其中有詳細介紹中國京劇知識的《中國劇之組織》、專門介紹有關梅蘭芳這個人的《梅蘭芳》和《梅蘭芳歌曲譜》以及對梅蘭芳準備演出的戲加以逐一說明的《說明書》。似乎還嫌不夠,他們又畫了兩百幅圖,涵蓋了劇場、行頭、扮相、臉譜等十五類,可謂詳盡細緻到無可挑剔。 對於劇場和舞台的佈置,存在著幾種意見:“完全中國式”、“中西合璧式”和“完全西式”。梅蘭芳和齊如山都傾向於“完全中國式”,理由很簡單,他們是中國人,演的是中國文化背景的戲,自然需要中國式的舞台作為載體。另一方面,他們這次赴美,目的就是全面展示中國戲劇,無論美國人是否接受,但他們看到的畢竟是純味中國戲,如果舞台是西式的,何以突顯“中國”模式? 因此,齊如山在用紙板比劃了幾十次之後,最後決定採用中國故宮裡的戲台模式。舞台佈置完全是中國特色:第一層是劇場的舊幕,第二層是中國紅緞幕,第三層是中國戲台式的外簾,第四層是天花板式的垂簷,第五層是舊式宮燈四對,第六層是舊式戲台隔扇。至於劇場,門口滿掛中國式宮燈、梅劇團特有的旗幟;劇場內也掛著許多中國式紗燈,上面繡有人物故事、花卉、翎毛;壁上掛介紹中國戲劇的圖畫;所有劇場人員包括檢場、樂隊、服務人員都著統一的中國式服裝。這樣一來,觀眾從靠近劇場開始就將被中國文化所包圍,也有助於他們對中國戲的理解。 除此,赴美成員還接受了一些規矩訓練,包括在火車輪船上的規矩、外國街道上的違警標誌、旅館裡的章程、吃飯穿衣的習慣等。光為吃西餐時,如何拿刀叉、怎樣吃麵包,名種菜怎麼吃,湯怎麼喝等,他們就排練了幾十次,一會兒到德國飯店、一會兒到英國菜館。 為慎重起見,梅蘭芳遍訪在華美國人和曾留學美國的中國學者以做可行性研究,頻頻與熟知美國文化的知識分子接觸,一方面了解美國文化以做到知己知彼,一方面也在尋求他們的幫助,其中出力最大的,除了胡適,是張彭春。 張彭春是一個兼通中西方戲劇文化的學者。和胡適一樣,畢業於美哥倫比亞大學;也和胡適一樣,同時受業於教育家杜威門下。其實,“華美協進社”之所以願意出面邀請梅蘭芳赴美,正是接受了張彭春的建議。 張彭春自幼愛好京劇,留美期間因為哥倫比亞大學與著名的百老匯劇場相鄰而有了很多觀西方戲劇的機會,儘管他先後獲得文學碩士和哲學博士學位,但對戲劇也頗有研究。回國兼任南開大學教授後,他便被推選為“南開新劇社”副團長兼導演。這位既熟悉西方戲劇,又深諳中國京劇,還精通話劇;既有文學、哲學做底子,又進行了比較戲劇的研究的才子,連胡適都對他的學識及戲劇造詣推崇不已,稱他是“今日留學界不可多得之人才”。 多年以來,張彭春在美國開設中國戲劇課,在中國開設西方戲劇課,致力於東西方文化的相互傳播,成績斐然。他相信:東方戲劇和西方戲劇只要相遇,非但不會相互排斥,必然是從相遇、相知乃至相輔相承。因此,在他看來,梅蘭芳作為中國戲劇的領軍人物,如果能去美國演出,讓崇尚“眼見為實”的美國人親眼目睹中國的確存在著雖然與莎士比亞、易卜生不同但同樣是精美絕倫的戲劇藝術,將會極大地改善中國戲劇在西方的地位。 有齊如山等“智囊團”成員在細枝末節上的充分準備,有胡適的鼓勵、出謀劃策和積極參與,有張彭春的戲劇理論做基礎。如此種種,梅蘭芳儘管仍然對赴美前景心存忐忑,但畢竟不是黑暗一片,他甚至能隱約看到不遠處的曙光。於是,他也就甘心冒著破產的危險,出發了。正如美籍華裔歷史學家唐德剛教授所說,這一次,是梅蘭芳有生以來第一次沒有把握的演出,如履薄冰。 外界很少有人知道,在梅蘭芳出發赴美前,身邊的兩個女人明里暗里地進行了一場赴美之爭。 在進行大量而細緻的準備工作中,梅蘭芳他們預備了許多具有中國特色的小禮物,有梅蘭芳親自繪製的扇面、印有梅蘭芳名字的絹繡等,還有筆盒、墨盒。其中有的墨盒上刻著梅蘭芳的名字,以及梅蘭芳的古裝婦女頭像,還有的墨盒上是孟小冬反串《遊龍戲鳳》的李鳳姐和反串《黛玉葬花》中的黛玉的劇照。對此,齊如山兒子齊香曾這樣回憶說: 我父親一直為梅劇團到美國演出而從事繁忙的準備工作。記得我姐姐齊長也用心 地描繪臉譜。準備到美國送人的禮物種類很多,梅先生自己畫了很多扇面,我姐姐也 畫了些,以備萬一不夠分配臨時使用。還有小巧的工藝品,如墨盒、硯台等。墨盒上 都刻有圖像。給我印像比較深刻的有孟小冬扮的古裝像。她本是演老生的,這幅畫面 卻是扮的古裝婦女,十分漂亮。 …… 這意味著什麼呢?可以揣測,起初,梅蘭芳是打算帶孟小冬一同赴美的。如果他攜孟同行,那麼又該如何對福芝芳交代?所以,他不免有些猶豫。畢竟福芝芳是公認的梅夫人,孟小冬的身份算什麼呢?如果到了美國,有人問起來,他又如何解釋?也說是梅夫人嗎?再說了,年初,他攜孟小冬赴廣州,赴香港,又在上海住了一段時間,連年都在一起過的,也算對得起她了,這對福芝芳,多少有些愧疚。如今,他是不是應該攜福同行呢?這樣,也算端平了一碗水。 福芝芳和孟小冬都爭取隨梅同行,誰也不相讓。福芝芳的理由,她是正宗的妻子,何況梅蘭芳剛剛和孟小冬同遊了香港,這次無論如何也該輪到她了;孟小冬的理由,她和梅蘭芳赴港,原本就是梅蘭芳補償她的,因為之前,他帶福芝芳去了天津。同時,她還說了一個十分有說服力的理由,那就是,福芝芳此時已有孕在身,不適宜長途旅行,何況梅蘭芳此次赴美,演出任務重,時間也長,身邊有個孕婦,怎麼說也不太方便。 “有孕”,這是福芝芳赴美最大的障礙,也可能就是梅蘭芳最終下決心棄福取孟的最主要的原因。於是,墨盒上便有了孟小冬的頭像。 福芝芳也知道挺著個大肚子隨梅在美,的確不便,但她又很不甘心。既然“孕”這個問題是個障礙,那麼,消除這個障礙不就行了嘛。如何消除?墮胎! 事情到了這個地步,梅蘭芳還能說什麼?他橫下一條心:誰也不帶。 孟小冬仍然不甘心,她繼續在努力。然而,梅蘭芳決心已下,執意不肯回心轉意。孟小冬氣不過,又獨自跑回了娘家。她以為梅蘭芳會像上次那樣,等到事過境遷後來接她回去。可是,她左等右等,只等來《北洋畫報》上的一則梅蘭芳、福芝芳夫婦同遊北戴河的消息。這則消息這樣寫道: 台上的梅蘭芳是人人看得見的,下裝的梅蘭芳是人人想一看的,穿著海水浴背心, 曲線美畢呈的梅蘭芳,更是人所不得見而極希望見的。當梅氏與其夫人到北戴河作海水 浴的時候,海濱居民旅客,空巷往觀,真有眼福。 此時,孟小冬知道,事情恐怕已經不能挽回了。反過來想,我孟小冬沒能赴美,她福芝芳也一樣去不成。兩敗俱傷無所謂,總好過我輸你贏。這樣一想,她的心里略微好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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