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梅蘭芳和孟小冬

第3章 梅孟之戀

梅蘭芳和孟小冬 李伶伶 11214 2018-03-16
孟小冬定居北京,拜師陳秀華——梅蘭芳頻繁接待外國友人,梅宅成了“外交場所”——梅、孟合唱《遊龍戲鳳》——梅、孟兩情相悅,漸生情愫——梅蘭芳有妻室,前有王明華,後有福芝芳,還有無疾而終的劉喜奎——友人撮合,梅孟結合,另擇新屋而居 孟小冬以一出《四郎探母》在北京城一炮而紅,又因為和梅蘭芳合作《四郎探母》而迅速躋身名角兒行列,演出邀約紛至沓來,她忙得不亦樂乎。頻繁演出、灌錄唱片,使她的經濟狀況大為改觀。這個時候,她認為可以將父母家人接到北京來了。其實在她离滬赴京之前,孟鴻群就已經產生了移家北京的想法。當時,他對小冬說,你先去看看,如果能在北京站穩腳,我們就過來。因此,孟小冬如此急切地決定全家定居北京,除了北京是京劇的故鄉,京劇界泰斗級人物都在北京,在這裡能有更好的藝術發展等因係之外,在孟家人的心裡,似乎還存有落葉歸根、衣錦還鄉之類的樸素觀念。

此時孟家,孟鴻群因為身體原因,已很少登台,即便登台,也只能唱些小戲,戲份很少。因此,孟小冬實際上已經成為孟家頂門立戶的支柱了。一家人全都指望她的演戲收入維持生計,自然地,她在哪兒,他們也應該跟到哪兒。既然孟小冬在北京奠定了事業根基,那麼,他們必須跟隨她而去。很快,孟鴻群、張雲鶴夫婦將上海的家清理之後,帶著小冬弟妹一起乘火車奔赴北京。 在這之前,孟小冬在北京東城的東堂子胡同購買了一處住宅,房子不大,小冬自住一間,師傅仇月祥住一間,父母住一間,三個弟妹合住一間,就已經住得滿滿噹噹的了。孟鴻群身體原本就虛弱,加上旅途勞頓,剛到北京就病倒了。於是,孝順的小冬又請了一個女傭,負責家裡燒飯買菜打掃衛生等雜事,還請了一個看門的男傭叫海公段,負責照顧三個弟妹。如此,房子就顯得更擁擠了。

孟小冬的琴師孫老元並不和他們住在一起,但他天天要到孟家為小冬吊嗓、說戲。這裡吊嗓,那裡鍋碗瓢勺叮叮噹當,還有弟妹們的打鬧,父母的呵斥,等等,院子裡顯得異常吵雜。想想長此以往不是個事兒,孟小冬狠狠心,決定搬家。當初,孟鴻群之所以下決心讓小冬离滬到京發展,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小冬的舅舅張桂芬也在北京唱戲。他是汪派老生,藝名“小桂芬”,雖不能和余叔岩、譚富英、言菊朋、馬連良這樣的名老生相比,但也算得上是角兒。於是,小冬委託張桂芬找房子。不久,孟家又喬遷,遷居東四三條內的一個大四合院。 將家安頓好,孟小冬在演出之餘,忙著拜師了。 按照北京梨園行的行規,只有入了行會,注了冊、登了記,被承認而符合了京劇演員的身份之後,才能正式作為京劇演員登台唱京劇。這裡的“行會”,指是的“正樂育化會”。

用一句話概括,“正樂育化會”是北京戲曲藝人的自治性行業組織。它成立於1912年,發起人是京劇演員余玉琴、田際雲。它成立的時代背景,是辛亥革命之後、全國各界走向維新道路之時。它成立的目的,是想通過自己的團體向同行們傳播新思想、灌輸新知識,以提高他們的文化修養,更好地在舞台上塑造人物,更好地發揮戲曲的教育功能,實踐戲曲的社會責任。 儘管“正樂育化會”只是一個行業性社會團體,並不具有政府職能性質,但是,它的權威性,是無可置疑的。一個演員能否在北京的舞台上登台唱戲,事先必須徵得行會的審查、登記、批准。其中包括北京當地初入戲門的演員,以及初次由外地到北京,想要登台的演員,比如孟小冬,就屬此類。 所謂審查,即審查該演員是否具備登台唱戲的資格。也就是說,他的學藝經歷、他的師承、他的技藝水平等。其中“師承”,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北京梨園行又有個不成文的行規,即外來的演員,無論之前是否坐過科,拜過師,到北京後,如果想在京城登台,還必須另外拜師,拜北京的師。

當時,學旦角的角兒,大多數拜有“通天教主”之稱的王瑤卿,而一般旦角,大多數拜吳彩霞、諸如香、趙綺霞等;學老生的角兒,主要拜陳秀華、鮑吉祥、張春彥等,而一般的老生,則主要拜陳少五、札金奎等。孟小冬此時,算得上是角兒了,因此她在北京拜的第一個師傅,是陳秀華。 由於此時的拜師是入會的必經程序,因此不少剛到北京的演員,也就只將拜師當作一種無可奈何的形式,很敷衍,只是在拜師時按規矩送去孝禮,並不真正前去學習,空有師徒之名。孟小冬則不同,她是少數真心向學中的一個,時常向陳秀華討教,虛心求學。這個時候,她似乎已經找准了方向,那就是主工餘(叔岩)派。除了隨師學習學習字眼、唱腔,每有余叔岩登台,她必前往觀看,細心觀察。有的時候,她還向餘派票友請教。比如,對余腔有相當研究的名票李適可,就曾因孟小冬之請為她傳授過餘派技藝。

拜了師,取得了正樂育化會會籍,孟小冬正式成為北京梨園行的一員了。 這段期間的梅蘭芳,似乎大大減少了營業戲的演出,不為別的,只為他已不僅僅是一個以唱戲為生的演員了,而肩負起了對外交流的文化使者的責任。這個“責任”不是政府、官方強加的,而是以他的藝術才華、人格魅力在民間自然形成的。 1926年7月15日,新加坡維多利亞劇院,這裡正有一場別開生面的西洋舞劇表演,男女主角是來自美國的“現代舞之父”泰德•肖恩和“舞蹈第一夫人”露絲•聖丹尼斯伉儷。其優美的舞姿與淒美的愛情故事中深深打動著觀眾,然而有華人觀眾卻發現其中的一部取名《吳妻別帥》的舞劇似曾相識,除了人物、故事,甚至台上還出現了一名檢場人員,手持一根帶樹葉的竹竿站在一旁,象徵一棵樹,隨後由他撤去舞台上的椅子和其他物件。這豈不和中國京劇的舞台傳統相一致?最讓那些熟知梅戲的觀眾驚奇的是,吳帥夫人身上所穿的那套帶水袖的戲裝很像梅蘭芳曾經穿過的。

其實這個《吳妻別帥》正是取材於梅蘭芳的,吳帥夫人身上的那戲裝也是梅蘭芳送的。 就在前一年,肖恩夫婦率舞蹈團進行為期一年半的亞洲巡演。他們在北京演出三天也只能逗留三天,故抽不出時間觀看梅蘭芳演戲,卻又對梅戲十分嚮往。梅蘭芳慷慨大度地將他的劇團帶到劇場,俟他們演出一結束,續演一場京劇。這不僅讓觀眾喜出望外,更讓包括肖恩夫婦在內的舞蹈團成員欣喜若狂,他們來不及卸妝就飛快奔向觀眾席,一睹梅的風采。 觀劇後,肖恩夫婦說“比想像的還要令人振奮”。出於舞蹈家的敏感,他們對梅蘭芳美麗的手、優雅的身段、雍容的颱風大為震撼,稱“從沒有見過如此深刻感人的異國情調的表演”,更認為“梅先生是複興中國舞蹈的惟一真正希望”。次日,他們特地拜訪了梅蘭芳,三人相談甚歡。臨行,梅蘭芳送給聖丹尼絲一套帶水袖的戲裝。

肖恩夫婦回國後立即將移植改編成了一出十分鐘的西洋舞劇,取名《吳妻別帥》,並在新加坡首演,從此該劇成為舞蹈團的保留劇目。 論及梅蘭芳與國際人士的交往,最早要追溯到1915年梅蘭芳集中排演古裝新戲期間。那年下半年,他用他的那部新編古裝新戲《嫦娥奔月》招待了一個美教師團體。從此,每當有外賓來訪,在招待宴會或晚會上,梅蘭芳的京劇表演均成為保留節目。在此之前,在華外國人是不進中國戲園不看京劇的,在他們眼裡,戲園充滿了庸俗的喧鬧和混雜的人群,京劇只是敲鑼打鼓、尖聲怪叫。梅蘭芳改變了他們對京劇的觀感,連美國駐華公使在看了他的戲後,也忍不住大聲叫好,並向其國人大加推薦。於是,越來越多的外國人與梅蘭芳結識。

也正是如此,梅蘭芳得以跨出國門,將京劇引入國外。兩次出訪日本又去過香港後,更多的外國人知道並認識了他,他與國際人士的交往也就愈加頻繁。 1926年,他不但接待了意大利、美國、西班牙、瑞典大使及夫人,還與守田勘彌(十三世)、村田嘉久等50多位日本歌舞伎名伶同台獻藝,更與瑞典王儲夫婦“贈石訂交”。粗略統計,他在那些年接待過國外包括文藝界、政界、實業界、教育界等各界各色人士多達六、七千。由於當時的北洋政府不願意支付外交交際費,或者說因為腐敗而拿不出錢來,梅蘭芳每次接待外國友人就不得不自掏腰包。難怪梅家女傭張媽曾對梅夫人福芝芳開玩笑說:“梅大爺每次要花那麼多錢開茶會招待洋人,我看早晚會讓他們給吃窮了!”

當年的美國駐華商務參贊裘林•阿諾德於1926年11月29日撰文概括了梅蘭芳那時期的外交活動,文章說:“那些在過去十年或廿年旅居北京的外籍人士,滿意地註意到梅蘭芳樂於盡力在外國觀眾當中推廣中國的戲劇。他把自己的藝術獻給祖國人民,使他們得到愉快的享受。與此同時,他在教育外國觀眾如何更好地欣賞中國戲劇表演這方面所盡的力量,也許同樣可以使他感到自豪。我們祝愿他諸事成功,因為他在幫助西方人士如何更好地欣賞中國文化藝術方面所盡的一切力量,都有助於東西方之間的相互了解。” 自從1925年8月梅蘭芳、孟小冬合作了《四郎探母》後,很多戲迷都盼望著兩人能再度合作。不過那時,在營業戲中,男女演員尚不能同台,更不能同戲。然而,義務戲、堂會戲則是例外。因此,梅、孟若同台、同戲,只能同唱義務戲,或堂會戲。 1926年下半年,機會來了!北洋政府財政總長王克敏為慶賀五十壽辰,決定辦一次堂會。他這樣的身份,應邀來唱堂會的,也一定不是一般人。於是,梅蘭芳來了,孟小冬也來了。

有人提議,晚宴後的大軸戲,理應由梅蘭芳、孟小冬合作一出大戲。這個提議立即招來眾人應和。梅、孟二人也沒有表示反對。唱什麼呢?一個生,一個旦,自然唱生、旦對兒戲,《四郎探母》唱過了,那就唱《遊龍戲鳳》吧。梅蘭芳曾經和余叔岩多次合作這齣戲,早已了熟於胸;孟小冬則有些發懵,因為她雖然學過,卻從來沒有演過。初演這齣戲,她就要和梅大師合作,這著實讓她大出冷汗。不過此時,她已經19歲了,心智早已成熟,又多次跑碼頭,舞台經驗也很豐富,加上她年少成名,多少有些心高氣傲,倔強而不服輸。在外人面前,她哪裡會承認唱不了。於是,他倆第二次合作的劇目就這樣確定了下來。 《遊龍戲鳳》又名《梅龍鎮》,故事大意是:明朝正德皇帝假扮軍官出遊,當他行至山西大同府梅龍鎮時,在一家酒店巧遇李鳳姐,為她的美貌所誘,就用言語挑逗她,當他跟李鳳姐進屋後,再不肯出來,又怕李鳳姐喊叫而驚動當地官府,便吐露了自己的真實身份,並封李鳳姐為妃子。山西大同當時還流傳著關於正德和李鳳姐的幾種傳說,一說正德後來將李鳳姐帶回北京,可走到居庸關時,李鳳姐就病死了;另一說是正德後來離開李鳳姐時,李鳳姐已身懷有孕,而正德回京後,就把鳳姐忘了,鳳姐一直在大同附近以賣炸糕為生。 這雖說是一出著名的生、旦對兒戲,但提議梅、孟合作這齣戲的人,似乎另有他圖,換句話說,有些“心懷不軌”。從該齣戲的故事內容便可知,戲裡有些情節不可避免地沾染情色成分。很多年以後,梅蘭芳在他的《舞台生活四十年》裡明確說戲裡有一些“庸俗瑣碎的表演”。比如,有一場戲,正德從下場門出來,走到李鳳姐身後,摟抱住她的腰。還有些場次,極具挑逗性。之前,梅蘭芳在和余叔岩合作這齣戲時,不斷地刪減其中他認為的庸俗瑣碎的部分。但是,因為劇情需要,還是不可避免地存有兩人打情罵俏的細節。 在有些人想來,一個飾旦的男人,一個飾生的女人,本身陰陽顛倒,又在戲裡眉來眼去、打情罵俏,甚至動手動腳,是很值得期待的事情,具有極大的想像空間。他們要看的,或者說,想看的,就是飾演正德皇帝的女人孟小冬,如何挑逗飾演李鳳姐的男人梅蘭芳。因此,儘管梅蘭芳、孟小冬一板一眼地唱,規規矩矩地演,在欣賞藝術的人眼裡,他們一個活潑俏皮,一個風流倜儻,有情但不色、不浪,然而在另外一些人的眼裡,他們看到的卻是另外一番景象。 看著看著,有人提議,何不將他倆撮合成一對兒?這樣的提議,就像當初有人提議讓梅、孟合作一樣,立即招來響應。梨園中人的婚姻,很符合“門當戶對”這樣的傳統,也就是說,梨園人家互相結親。 “唱戲的子女只能從事唱戲”的戶藉陋習,是對藝人歧視的一種表現。既然如此,有谁愿意將自家的閨女嫁給唱戲的?因此,在梨園界,藝人之間彼此通婚,便成了不得已而為之的習俗。 以梅蘭芳為例,他的髮妻是名武生王毓樓的妹妹、名老生王少樓的姑母王明華,他的第二個夫人福芝芳,也是唱戲的出身。但是,王明華本身並不唱戲,福芝芳也是唱青衣的,梅、王和梅、福這樣的結合,又能引起什麼話題呢?而梅、孟則不同,他們的反差太大。生活中的丈夫在戲裡卻是柔情似水的美嬌娘;生活中的妻子在戲裡卻是霸氣十足的壯男。他們在戲裡的表現,很容易讓人對他們生活中的夫妻關係進行揣測和想像。從經濟方面考慮,一對夫妻在戲裡陰陽顛倒,那將會引來多少關注? 從梅、孟兩人來說,他倆經過兩次合作,對彼此都有了一定了解。此時的梅蘭芳,名氣自不必說,又剛剛三十出頭,相貌俊美,因性情儒雅而風度翩翩,很紳士。這樣一個有型有名具有相當社會地位的男人,有哪個女人不會對他產生好感?孟小冬呢,正值妙齡,一雙大眼,鼻子直挺,嘴唇飽滿,從五官到臉頰的線條,於女子的圓潤中,又隱現男子的直硬。眉目之間常常帶了一絲憂鬱,閒坐時,滿是處子的嫻靜;回過神來,則又透露出一股迫人的英氣。她的扮相俊逸儒雅,姿態柔美又不失陽剛;她的嗓音高亢、蒼勁、醇厚,全無女人的棉軟與柔弱,聽來別有韻味。天津《天風報》主筆沙遊天非常欣賞孟小冬,在文章中稱之為“冬皇”,這一稱號隨即便被公眾接受,“冬皇”美譽一時四傳。這樣一個有貌有才被廣泛關注的女人,有哪人男人不會對她產生好感?於是,梅、孟互相吸引,理當在情理之中;日久天長,兩人漸生情愫,也似乎不出人意料。 可是,此時的梅蘭芳,早已有家有室,而且先後娶過兩個妻子—— 梅蘭芳是在17歲那年(即1910年),和王明華結的婚。那時,孟小冬不過才3歲。王明華處事幹練,能吃苦,會持家,而且通情達理。她剛嫁過來時,梅家還不富裕,她毫無嫌貧之意,而是盡心盡力操持家務。她的手也很巧,梅蘭芳有件過冬的羊皮袍,因為穿得時間太久了,皮板子已經很破,但經她的巧手縫綴,就又可以讓梅蘭芳多穿一個冬天。每每看到妻子於天寒地凍的雪夜坐在被窩裡就著昏暗的光線一針一線地縫補時,梅蘭芳的心中就充滿愧疚和感激。 隨著梅蘭芳漸漸走紅收入日增,又見王明華如此能幹,原來掌管梅家的梅蘭芳伯父梅雨田便放心地將家裡銀錢往來、日常用度的帳目交由王明華。在她的細心安排下,梅家雖未大富大貴,但也安逸。 王明華與梅蘭芳十分恩愛,結婚的第二年就生了個兒子,取名大永;隔了一年又生了個女兒,喚作五十,兒子女兒都很乖巧。那時梅蘭芳每當散戲回家,總是與媳婦兒說起演出的情況,一邊與兒女嬉戲,沉醉在天倫之樂中。 王明華不僅在生活上妥貼照料梅蘭芳,甚至於在他的事業上也能給他很多有益的建議。比如《嫦蛾奔月》中嫦蛾的服裝,老戲是把短裙系在襖子裡邊,在王明華的建議下,創作人員參照古代美女圖,改為淡紅軟綢對胸襖外系一白軟綢長裙,腰間圍著絲絛編成的各種花圍,中間系一條打著如意結的絲帶,兩旁垂著些玉佩。這種設計後來成為程式化服飾。嫦蛾頭面的式樣王明華也功不可沒。頭面的式樣梅蘭芳他們最初也取樣於仕女畫,可是畫中人物只有正面側面,很少見到有背面的,結果當梅蘭芳轉過身去的時候,後面的式樣很不理想。這一難題最終是被王明華解決的,她的設計是,把頭髮披散在後面,分成兩條,每一條在靠近頸子的部位加上一個絲絨做的“頭把”,在頭把下面用假髮打兩個如意結。 不僅如此,王明華對於梳頭也很能幹。梅蘭芳初期演古裝戲時,出門往戲館去,隨身總是帶著一個木盒子。那裡面裝的是王明華在家為他梳好的假頭髮,因為那種梳法連專門梳頭的師傅都梳不上來。梅蘭芳上台前只需把假頭髮往自己頭上一套,一個精美的古代美人的形象便立刻出現了。時間一長,便有不明真相的人誤以為王明華是親到後台為梅蘭芳梳頭的。傳來傳去,假的傳成了真的。 王明華很可能就是聽到了這個傳言才決心真的到後台去幫丈夫梳頭的。在當時的行規裡,後台彷彿是一個神聖之地,是不容女人涉足的。王明華敢於將多年陳規一舉打破,當然需要極大的勇氣,也可略窺她的性格。王明華之所以如此,固是梅蘭芳演古裝戲的需要,事先做好帶去畢竟不如現場做;同時也是因想要為丈夫排除乾擾。 一個演員走紅之後,便如同亮起了夏夜之燈,免不了會招來各種蟲蛾在身邊亂撲橫飛。演員受騷擾而影響事業,受誘惑而步入歧途的不乏其例。王明華一方面聽見梅蘭芳祖母對他這方面的教誨,一方面也是自己擔心,於是毅然將為梅蘭芳演出前的梳頭、化妝等活攬了過來,因此得以常伴梅蘭芳身邊。夫人出馬,梅蘭芳身邊頓時清靜了許多。 梅蘭芳第一次到日本訪問演出,王明華也是跟著去的。所以那次的成功,也有她的一份功勞。為了長伴在梅蘭芳身邊,王明華在與梅蘭芳生了一雙兒女之後,一時考慮不周,貿然做了絕育手術,卻不料過後大永和五十兩個孩子卻因為當時的醫療條件太差而相繼夭折了。從此,梅蘭芳每晚散戲回家,再也聽不見兩個孩子歡快的笑聲,心中的傷痛是難以言表的,但他看到妻子因懷念兒女形容憔悴不思飲食,整日里臥床嘆息萎靡不振,他又不得不強打精神,掩蓋起自己的悲傷,反過來安慰妻子。堅強的王明華自知如此頹喪勢必影響丈夫的演藝,便又安慰丈夫:“你忙你的去吧,別擔心我,我沒事的。” 夫妻倆就是這樣互相安慰著支撐著度過了那些悲苦的日子。失去兒女的梅蘭芳雖然傷心也未深責妻子,但他畢竟有肩祧兩房、為梅家傳宗接代的重任,因此,1921年,他又娶,新娘名叫福芝芳 梅、福第一次見面是在1920年的一次堂會上,當時,梅蘭芳前演《思凡》,後演《武家坡》,中間的一齣戲便是福芝芳參演的《戰蒲關》。梅蘭芳對眼前這個只有15歲的小姑娘頗有好感,覺得她人長得很大氣,足可以用《水滸》中宋江見玄女時描寫的“天然妙目,正大仙容”來形容,又見她“為人直爽,待人接物有禮節,在舞台上兢兢業業”。細一打聽,福芝芳原來是吳菱仙的女弟子,她正跟吳菱仙學習青衣呢。 由吳菱仙對梅家的感恩圖報心情,梅蘭芳的婚事他不會不上心。何況梅蘭芳是他給啟的蒙,福芝芳又是他的女徒,徒弟徒妹,一門二徒,若能結成姻緣,為師的當然高興。當吳老先生獲知梅蘭芳對福芝芳也有好感時,便有一天藉口到梅家來借《王寶釧》的本子,便帶了福芝芳同去。梅家見了漂亮又文靜的福芝芳,非常中意,立刻請吳菱仙前往福家說媒。 說媒的過程似乎並不十分順利。福芝芳生在北京的一個旗人家庭,父親逝世很早,與母親相依為命。福母福蘇思以削賣牙籤等小手藝維持生活,雖然守寡多年,卻依然保持了滿族婦女自尊自強的性格,當她聽說梅蘭芳已有一個妻子,便道:我家雖然貧寒,但我女兒不做姨太太。梅家得到回話急忙商議,再至福家禀報:正好梅蘭芳是肩祧兩房,福芝芳入門後,梅家將把她與前邊那位太太等同看待,不分大小。福母這才允諾了這門親事。 1921年冬,梅蘭芳與福芝芳結為秦晉之好。 王明華原知梅蘭芳對梅家香火所負責任,只會深悔自己當時的冒失及嘆息命運的作弄,不會反對梅蘭芳與福芝芳的婚事,更不會對梅蘭芳有怨懟。她也知道梅蘭芳是有情有義之人,不會嫌棄她。細心的梅蘭芳很是洞察王明華的複雜心理,為不使她難過,新婚之夜,他先在王明華的房裡陪著說了些話,而後說:“你歇著,我過去了。”王明華本就是個通情達理的人,又見梅蘭芳如此體察她的心情,自然很是感激,便道:“你快去吧,別讓人等著。” 據梅家後人回憶,福芝芳生下大兒子後,立即提議過繼給王明華,還親自把兒子抱給王明華。王明華給嬰兒縫了頂小帽子,又將孩子送回給福芝芳,她對福芝芳說:“我身體不好,還請妹妹多費心,照顧好梅家後代。”王明華因肺癆病經治不愈,身體很弱。後來為養病,她獨自去了天津,最終病逝於天津。當福芝芳得悉後,叫兒子赴津迎回其靈柩,將她葬於北京香山碧雲寺北麓萬花山。 梅蘭芳與福芝芳的感情很好。為支持丈夫的事業,福芝芳嫁入梅家後便放棄了演戲,專心相夫教子。閒時,她在丈夫的幫助下讀書認字。梅蘭芳又特地為她請了兩位老師教她讀書,使原來識字不多的她文化提高到可以讀古文的程度,也足見她的聰明。於是,她不再僅限於賢妻良母的角色,像王明華一樣日漸成為丈夫事業的好幫手。她常伴梅蘭芳看書、作畫、修改整理劇本,也常到劇場後台作些化妝服裝設計方面的工作,甚至演員之間有了矛盾,她還幫助梅蘭芳一起從中說和。 演出之餘,梅蘭芳最喜歡去的地方就是萬花山,或許是因為“萬花”與他的字“畹華”諧音之緣故吧。他在山腳下買了一塊地,然後種樹蓋房,取名“雨香館別墅”。早年,這裡是他躲避世俗紛擾修身養性之地,後來這裡又是前夫人王明華的安葬之地。五十年代末的一天,他與夫人福芝芳又一次遊於此地。不知為什麼,他突然說:“我想我死後最好就下葬在這裡吧。”福芝芳以為丈夫隨便一說,便接口道:“您老百年後還不是被請進八寶山革命公墓。”梅蘭芳不無擔憂地說:“我如進了八寶山,你怎麼辦呢?”一聽此言,福芝芳的眼淚幾乎奪眶而出,她這才知道梅蘭芳是為了能和她永久在一起,才有如此想法的。後來,梅蘭芳的墓地就在此處,他的兩邊是他的兩位夫人。 在王明華、福芝芳之外,在孟小冬之前,梅蘭芳生命中還出現過一個女人,常被忽視,她是劉喜奎。曹禺在1980年的時候,著文這樣說:“如今戲劇界很少有人提到劉喜奎了。”然而在一、二十年代,她可是紅透半邊天的名坤伶,是唯一能跟譚鑫培、楊小樓唱對台戲的女演員。她比梅蘭芳小一歲,1895年出生於河北,自小學習河北梆子,後來兼學京劇。在梅蘭芳大量排演時裝新戲時,劉喜奎在天津也參與演出了不少新戲,有《宦海潮》、《黑籍冤魂》、《新茶花》等。 就目前現存資料,梅蘭芳和劉喜奎初次同台演出,大約是在1915年。當時,袁世凱的外交總長陸徵辦堂會,幾乎邀集了北京的所有名角兒,其中有譚鑫培、楊小樓、梅蘭芳,以及劉喜奎。四人的戲碼分別是《洪羊洞》、《水簾洞》、《貴妃醉酒》、《花田錯》。此時的譚鑫培年事已高,而梅蘭芳已經嶄露頭角。因此,演出後,譚老闆感嘆道:“我男不如梅蘭芳,女不如劉喜奎。” 的確,這個時候的劉喜奎,已經唱紅了北京城。據說有她演出的包廂,大的一百元,小的五十元。有的戲院老闆跟她簽演出合同,不容討價還價,直接開出每天包銀兩百的高價。她的個性很獨特,視金錢為糞土,她說:“我一生對於錢,不大注重,我認為錢是個外來之物,是個活的東西。我又不想買房子置地,我要那麼多錢幹什麼?我的興趣是在藝術上多作一點,並且改革一下舊戲班的惡習。” 對錢如此,面對權勢,她則不卑不亢。初入北京,她曾被袁世凱召去唱堂會。袁二公子對她百般糾纏,她嗤之以鼻;袁世凱想讓她陪客打牌,她嚴辭拒絕;袁三公子揚言:“我不結婚,我等著劉喜奎,我要等劉喜奎結了婚我才結婚。”她不加理睬。身處如此復雜的環境中,她堅守著自尊,保持著純潔。她公開自己的處事原則:不給任何大官拜客;不灌唱片;不照戲裝像,也不照便裝像;不做商業廣告。她特立獨行、自尊自強的個性,受到梨園界人士的尊重,更受到梨園前輩老藝人的喜愛。田際雲和票友出身的孫菊仙就是其中之一。 田際雲和孫菊仙很為劉喜奎的處境擔心,不約而同地認為應該盡快讓她嫁人,以便擺脫不懷好意的人的糾纏,但他們又不願意看著年紀輕輕又有大好藝術前途的她過早地離開舞台。想來想去,他們想讓她嫁給梨園中人。田際雲想到的人,是崑曲演員韓世昌;孫菊仙想到的人,就是梅蘭芳。相對來說,劉喜奎更傾向梅蘭芳。事實上,他倆的確有過短暫的戀愛經歷。 關於兩人戀愛的時間,據劉喜奎自己回憶,是在她20歲的時候,也就是大約在1915年左右。她說:“我到20多歲的時候,名氣也大了,問題也就複雜了,首先就遇到梅蘭芳,而且他對我熱愛,我對他也有好感。”這時,梅蘭芳在經過兩次赴滬演出,又創排了幾部時裝新戲後,名聲大震。一個名男旦,一個名坤伶,在外人眼裡,是相當般配的。那麼,他們為什麼又分手了呢? 顯然,這個時候的梅蘭芳是有家室的。他們的分手,有沒有這個原因呢?劉喜奎在事後的回憶錄中說到他倆的分手時,並沒有提及這個原因。事實上,儘管這是劉喜奎的第一次戀愛,戀愛對象又是名旦梅蘭芳,最終卻是她自己提出了分手。之所以如此,她這樣回憶說:“我經過再三地痛苦地考慮,決定犧牲自己的幸福,成全別人。” 撇開劉喜奎不談,孟小冬面對的,是尚有兩個妻子的梅蘭芳,如果她嫁梅蘭芳,能夠像當年福芝芳那樣,如願成為梅蘭芳第三個妻子,而不只是梅大師金屋藏嬌的一個妾嗎?她不免有些擔心。不過,擔心歸擔心,她終究沒有抵擋得住奔湧而至的情感洪流。於是,梅、孟相戀了。 梅孟之戀若在常人,其實就是一件很尋常的事,只不過他二人皆是京城名角,連起居衣著芝麻大的事情都為眾人所關注,戀情自然更是街談巷議的好話題,報刊當然無例外地特別起勁,兩人戀情發展的每一步,都是引人入勝的好新聞。 戀愛總是兩個人的事兒,梅、孟產生戀情,雖然當事人特殊情況種種,也總不外乎兩情相悅、兩性相吸而已。對藝術的共同的熱愛與追求,兩人同台演戲配合默契,台下互相傾慕對方的才華,經常交流藝術,如此產生感情,是再自然不過的了。然而,事實似乎並不那麼單純。有人說,他倆走到一起,是他身邊的朋友為了某種目的有意撮合的。 “他身邊的朋友”指的是梅蘭芳的專職編劇齊如山,以及站在齊如山這邊的其他人。那麼,他們是為了何種目的撮合梅、孟呢?據說,他們之前是支持王明華的,而對福芝芳有些不滿。在他們看來,王明華之所以以養病為由避走天津,都是因為福芝芳。他們又抱怨福芝芳將梅蘭芳管得太死,梅蘭芳不如以前自由了。也就是說,梅蘭芳不能隨心所欲地跟他們“混”在一起了。因此,為了氣福芝芳,他們有意將梅、孟拉在一起。這是說法之一種。 還有一種說法,有人說梅、孟結合,是身患沈痾的王明華一手安排的。比如署名“傲翁”的作者曾在天津《北洋畫報》上寫的一篇文字中就說:梅娶孟這件事,“最奇的是這場親事的媒人,不是別人,偏偏是梅郎的夫人梅大奶奶。據本埠大陸報轉載七國通信社消息說道:梅大奶奶現在因為自己肺病甚重,已入第三期,奄奄一息,恐無生存希望,但她素來是不喜歡福芝芳的,所以決然使其夫預約小冬為繼室,一則可以完成梅孟二人的夙願,一則可以阻止福芝芳,使她再無扶正的機會,一舉而得,設計可謂巧極。不必說梅孟兩人是十二分的讚成了,聽說現在小冬已把訂婚的戒指也戴上了。在下雖則未曾看見,也沒得工夫去研究這個消息是否確實,只為聽說小冬已肯決心嫁一個人,與我的希望甚合,所以急忙地先把這個消息轉載出來,證實或更正,日後定有下文,諸君請等著吧!” 傲翁這樣寫文章,寫這樣的文章,實在是很不負責任的,而且在未曾提供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單憑道聽途說,就把梅蘭芳髮妻王明華說成一個死之前還要設計害人的狠毒女人,如此隨意敗壞他人名譽,實在過分。其在文章中,不止一處說“聽說……”,挑明消息來源不實,連題目都寫的是“關於梅孟兩伶婚事之謠言”,似乎並未以假充真,矇騙讀者,實則玩的是“春秋筆法”,一面說明是謠言,一面卻將謠言傳播出去了,自己卻又不用負責,逃掉了乾系,委實危害不淺——不僅對於梅蘭芳及其家人,對於讀者也會產生誤導。因為他把“梅大奶奶”為梅孟做媒一節,寫得繪聲繪色,不怕人不信。 1926年8月28日的《北洋畫報》上,“傲翁”又撰文說“小冬聽從記者意見,決定嫁,新郎不是闊老,也不是督軍省長之類,而是梅蘭芳。”當天的《北洋畫報》上還刊發了梅、孟各一張照片,照片下的文字分別是“將娶孟小冬之梅蘭芳(戲裝)”、“將嫁梅蘭芳之孟小冬(旗裝)”。這可能是媒體最早一次對梅孟戀情作肯定報導。 那麼,傲翁在這篇文章中,為什麼特別提到“新郎不是闊老,也不是督軍省長之類”呢?孟小冬曾經得罪過一個權勢之人,這人為了報復,在小冬於某戲院演出時,放出話來,要包下這家戲院,然後清空戲院,讓小冬面對空無一人的戲院,唱獨角戲。當然,他最終沒有那麼做,但對孟小冬來說,還是有被羞辱了一番的感覺,自尊心大受傷害。於是,她也放出話來,以後要么不嫁人,要嫁就嫁更有權勢之人。她嫁梅蘭芳,實則沒有實踐她當初的豪言——梅蘭芳是藝術家,有名望,但和“督軍省長之類”相比,應該不算有權勢之人。在那個年代,唱戲的沒有社會地位,何來權,何來勢?因此,孟小冬最終選擇嫁梅,而沒有左挑右選“督軍省長之類”,還是感情上了上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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