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蓮燈微光裡的夢:林徽因的一生

第9章 9

上世紀九十年代,本書著者為此專訪了徐志摩、林徽因同時代的幾位朋友。 經濟學家陳岱孫說:“徐志摩與林徽因在倫敦戀愛也不可信,那時林徽因才十六、七歲。徐志摩這人很糊塗,有一次請客,只一桌人,客人都到了,他沒想,到坐下一看全是女性。徐志摩與林徽因戀愛,林長民也不會同意。”(一九九一年五月二十日著者與散文家奚學瑤同訪陳岱孫記錄)陳叔通侄女、陳植之妹陳意女士,二十年代留學美國攻讀家政系營養學,林徽因有時從費城到紐約,因陳植和梁思成的親密關係,多藉住陳意宿舍。陳問過她和徐的關係,林徽因明確否認“戀情”,並認為徐志摩不該拋棄張幼儀。林還說自己決不能做破壞別人婚姻的事,還說自己曾經勸說過徐志摩與張幼儀和好。 (一九九一年五月二十二日著者訪問陳意記錄)

另有多篇公開發表的文字和陳岱蓀、陳意看法一致。 文潔若和蕭乾同去看望冰心,也問及林對徐有沒有過戀情,冰心斷然否認:“林徽因認識徐志摩的時候,她才十六歲,徐比她大十來歲,而且是個有婦之夫,像林徽因這樣一位大家閨秀,是絕不會讓他為自己的緣故打離婚的。”(文潔若文《才貌是可以雙全的——林徽因側影》) 林徽因莫逆之交費慰梅(WilmaFairbank)的話說得更詳盡,她在《梁思成與林徽因》一書(曲瑩璞、關超等譯)中寫道: 在多年以後聽她(按,指林徽因)談到徐志摩,我注意到她的記憶總是和文學大師們聯繫在一起——雪萊、基茲、拜倫、凱塞琳?曼斯菲爾德、弗吉尼亞?伍爾芙,以及其他人。在我看來,在他的摯愛中他可能承擔了教師和指導者的角色,把她導入英國的詩歌和戲劇的世界,以及那些把他自己也同時迷住的新的美、新的理想、新的感受。就這樣他可能為她對於他所熱愛的書籍和喜歡的夢想的靈敏的反應而高興。他可能編織出一些幻想來。

我有一個印象,她是被徐志摩的性格、他的追求和他對她的熱烈感情所迷住了,然而她只有十六歲,並不是像有些人所想像的那樣是一個有心計的女人。她不過是一個住在父親家裡的女學生。徐志摩對她的熱情並沒有在這個缺乏經驗的女孩身上 引起同等的反應。 費慰梅說得非常明確,儘管徐編織幻想,林卻沒有同樣的反應!林徽因同輩人中唯有凌叔華晚年的說法略現偏差,她這樣回憶:“他和林徽因、陸小曼等等戀愛也一點不隱藏的坦白告訴我多次了。”(見趙家璧《談徐志摩遺文》,一九八三年第一期《新文學史料》季刊)所謂偏差,指凌的表述容易造成誤解,似乎林徽因與徐志摩是相戀過。但仔細辨析這話,戀愛的主語是徐志摩,語意只是表達徐戀林,至於林是否戀徐,並未加以確認。再參閱華裔女作家木令耆記述凌叔華的有關談話:“然後她(凌叔華)敘述了一下徐志摩生前死後的一些故事,尤其是關於徐志摩與梁思成、林徽音的友誼……徐志摩是這對夫婦的密友,為了林徽音在北京的一次演講,徐志摩趕上飛機從上海飛去,不幸途中飛機失事。”(木令耆:《菊訪》,載《海外華人作家散文選》)這裡兩次道及徐、林關係,凌叔華用詞是“友誼”、“密友”,均無涉愛情。凌叔華與林徽因有過芥蒂,如果傳聞紛紛的“戀情”確屬於事實,凌叔華不會諱莫如深。再放開來看,所有徐、林同時代的知情人,除了否認的證言,沒有一人證實過林徽因回應了徐志摩的熱烈追求,這決非共謀的集體沉默。

看來,林徽因之子梁從誡下面的話,未必如某些文章所質疑,是為其母避諱: 在我和姐姐長大後,母親曾經斷斷續續地同我們講過他們的往事。 ……當徐志摩以西方式詩人的熱情突然對母親表示傾心的時候,母親無論在精神上、思想上、還是生活體驗上都處在與他完全不能對等的地位上,因此也就不可能產生相應的感情。母親後來說過,那時,像他這麼一個在舊倫理教育熏陶下長大的姑娘,竟會像有人傳說地那樣去同一個比自己大八、九歲的已婚男子談戀愛,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 ” (梁從誡:《倏忽人間四月天》) 同樣,梁思成對費慰梅說的話也未必是替妻子避諱。他說,不管徐志摩向林徽因求婚這段插曲造成過什麼其他的困擾,但這些年徽因和她傷心透頂的母親住在一起,使她想起離婚就惱火。在這起離婚事件中,一個失去愛情的妻子被拋棄,而她自己卻要去代替她的位置。 (見費慰梅著《梁思成與林徽因》)更為直接的材料,是林徽因本人抗戰期間給沈從文信中的話,她這樣回憶倫敦歲月:

……差不多二十年前,我獨自坐在一間頂大的書房裡看雨,那是英國的不斷的雨。我爸爸到瑞士國聯開會去,我能在樓上嗅到頂下層樓下廚房裡炸牛腰子同洋鹹肉,到晚上又是在頂大的飯廳裡(點著一盞頂暗的燈)獨自坐著,垂著兩條不著地的腿同剛剛垂肩的髮辮,一個人吃飯一面咬著手指頭哭——悶到實在不能不哭!理想的我老希望著生活有點浪漫的發生,或是有個人叩下門走進來坐在我對面同我談話,或是同我同坐在樓上爐邊給我講故事,最要緊的還是有個人要來愛我。我做著所有女孩做的夢。而實際上卻只是天天落雨又落雨,我從不認識一個男朋友,從沒有一個浪漫的人走來同我玩——實際生活所認識的人從沒有一個像我所想像的浪漫人物,卻還加上一大堆人事上的紛糾。

這大概是僅存的林徽因對她旅居倫敦生活的記述。十六歲女孩熱切地期盼愛情,所以期盼,因為愛情還沒有發生,她“從不認識一個男朋友”(可作有情人解),包括經常登門經常來信的徐志摩在內,“從沒有一個像我所想像的浪漫人物”,也包括徐志摩。這話把排除與徐戀情說得再明白不過。 徐志摩觸山而亡,林徽因回顧與徐的十年多過從,在致胡適信中作了個小結: 這幾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著,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實上太不可能。也許那就是我不夠愛他的緣故,也就是我愛我現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確證。志摩也承認過這話。 這話是可信的,她沒有必要,也無法對了然一切的胡適言不由衷。當事人這麼多直接相關的言語,竟有一些堅信林徽因愛過徐志摩的學者置若罔聞。

世人津津樂道於徐、林相戀,或者是“好心人”將願望當成事實;或者以為林徽因這樣的新派女性豈能對詩人的追求無動於衷。他們忽略了,當初徐志摩和林徽因其實並不般配,一個是官宦世家的千金,已名滿京城,一個充其量屬偏於一隅的富家子弟,尚未是後人眼中的倜儻詩人。他們同樣忽略,初出國門的林徽因,仍滿懷中國傳統的倫理觀念,難以新派到毫無顧忌地愛上比她大七八歲且有了家室的男子。直至徐志摩死後,林徽因還有的放矢說:“我的教育是舊的,我變不成什麼新的人來。”(一九三二年元月一日致胡適信)以後兩人日益加深的交往和相知,以及社會上捕風捉影的飛短流長,特別是林徽因有些易為常人誤解的舉動,即把徐志摩罹難飛機殘骸的碎片掛於臥室,致使外界越來越深信傳聞。殘骸碎片,持中國常情的人看它幾乎是林徽因“戀徐”鐵證,然而,具有君子之風的當事人則另是肚腹,它無非表達林徽因、梁思成夫婦對逝者情感之深的懷念方式——林徽因異母弟林恆駕機抗戰捐軀,她也置其殘骸碎片於內室——而且是紳士式的坦蕩。倘若珍藏殘骸碎片真含有異樣情愫的話,那麼此舉將置同居一室的梁思成於何地?容忍愛妻這般懷念戀人(如果是戀人),在以中國常情度人者這又匪夷所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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