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幽默大師林語堂

第11章 在《語絲》的日子

幽默大師林語堂 朱艳丽 5603 2018-03-16
回國後,林語堂夫婦先返鄉祭祖。 故鄉還是舊時的模樣。青山秀木依然,柏英抓過的蝴蝶仍在山野間翩舞,西溪的流水萬古不變地淌在坂仔的胸膛上。林語堂深深地大吸一口故鄉的氣息,這山,這水,甜在心底。 “舊時天氣舊時衣,只有情懷,不似舊家時。”林家調皮的五兒子在外面的世界轉了一圈回來,是林語堂博士了。 牧師太太徹底的老了。她用枯瘦得只剩下皮的手,牢牢拽住語堂,反复地念叨著一句話:“回來就好,回來就好!”眼淚嘩嘩地往下落。瑞珠也不敢再大聲地訓斥弟弟,熱情但有些生分地接待了他。 洗盡滿身的風塵,換上乾淨的長衫,林語堂來到了林至誠的墓前。 林至誠埋在五里沙。他從那兒出來,最終又回到那兒去了。 伶牙俐齒的林語堂哽咽著說不出話來。他有滿肚子的話要對另一個世界的父親說,卻不知從何處講起。幼時的快樂一幕幕在眼前閃過,留學的艱辛與愉悅,翠鳳對他的好,他一股腦地告訴了父親。

他還去看了美宮。美宮的墳似乎剛被修整過,新簇簇的。語堂坐在墳前,彷彿又看見二姐穿著紅艷豔的新娘服,流淚著微笑,說:“和樂,和樂,你要讀書成名!” 廖翠鳳呆在廈門的娘家生產。第一次生孩子讓她吃盡了苦頭,因為難產,母女倆險些都搭上了性命。 林語堂抱著渾身通紅的小毛頭,坐在妻子的床邊。兩人興致勃勃地討論,小毛頭的鼻子到底像誰多一些。 這是他們的第一個孩子,林語堂給她取名“鳳如”。 待翠鳳坐完月子,林語堂舉家來到北京。他要到北京大學任教。 出國前,語堂只是清華大學一個普通的英文教員。 4年後,他帶著哈佛碩士,萊比錫語言學博士的光環歸來,含金量今非昔比,北大外文系熱情地接受了他,聘他為英文系教授,兼北京女子師範大學講師。

林語堂到北大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向胡適當面致謝,那預支的兩千美元幫了大忙。不巧,胡適南下養病,林語堂找到了北大當時的教務長蔣夢麟。 蔣夢麟莫名其妙,“什麼兩千美元?” 細究來龍去脈,語堂這才明白,北大根本沒有資助外國留學生的計劃,是胡適為了招攬人才,私自和他做了口頭協定。語堂向他求救時,胡適為了遵守協定,就自掏腰包,填上了那筆巨款。 胡適的君子一諾,林語堂深深地埋在了心裡。他們都很有默契地不提此事。胡適死後,林語堂才公開了這段往事。君子之交淡如水,他們是真正的知己。 北京已經不是林語堂以前認識的北京了。 他出國時,胡適和陳獨秀等人發起的新文化運動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胡適說:我們回來了,一切將大不同。

“德先生”(民主)和“賽先生”(科學)以北京《新青年》為軸心,向全國輻射。袁世凱文廟祀孔、天壇祭天,企圖復辟帝制的把戲被照出了原形。 一大群現代文學史上的文化巨擘,如:陳獨秀、李大釗、魯迅、胡適、易白沙、吳虞、錢玄同等,在運動中初顯身手。魯迅的、等,吳虞的《家族制度為專制主義之根據論》、《吃人與禮教》等,都是讓人津津樂道的名篇。 胡適則大力提倡白話文,他創作了一系列白話文詩歌,集結出版。代表作為: 兩隻黃蝴蝶,雙雙飛上天。 不知為什麼,一個忽飛還。 剩下那一個,孤單怪可憐。 也無心上天,天上太孤單。 這首詩平白如話,被守舊派圍攻,罵了不少難聽的話,卻得到了年輕人的追捧。 其時任教於清華的林語堂也牛刀小試,發表了《漢字索引制說明》和《論“漢字索引制”及西洋文學》。正是這兩篇文章引起了胡適的注意,才有後來的兩千美元的佳話。

語堂學成歸來,本來想大干一場,誰知,寥寥數年,中國風雲變幻,新文化運動已換了一個天地。 提倡新文化的刊物多達幾百種,影響較大的就有上海的《星期評論》、《民國日報》副刊《覺悟》;北京的、《新社會》;天津的《覺悟》;湖南的《湘江評論》;成都的《星期日》;武漢的《武漢星期評論》;浙江的《浙江新潮》,等等。 胡適的白話運動也成就斐然。早在三年前,教育部就明文規定,白話文取代文言文,成為國語;所有公立小學的一二年級,必須用白話文教學。守舊派的林琴南等人雖然還在報紙上發發牢騷,但已經是隔靴搔癢,難成氣候。 新文化運動的先驅們也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隱退的隱退,分裂的分裂,陳獨秀和胡適的分道揚鑣就是人人皆知的事情。

文化上的煥然一新並不能掩飾政治上的烏煙瘴氣。軍閥之間打打停停,停停打打,政府首腦也是你方唱罷我登場,走馬燈似地換來換去。 “二七慘案”的悲切未了,賄選總統的鬧劇又粉墨登場。 林語堂在這個時候回國,並非明智之舉,可既來之則安之,這個山野孩子一個猛子扎入了時代的大潮。 北大當時是文化的中心,風頭一時無二。 這得歸功於校長蔡元培的“兼容並包”。 蔡元培是前清的舉人,學貫中西,是語堂生平最佩服的人之一。林語堂還是清華普通教員時,參加集會抗議凡爾賽和約把山東半島割讓給日本。在座的不乏社會名流,大家都慷慨激昂地表示抗議,有些還捲起袖子,大罵政府不是東西。蔡元培站起來,眼光緩緩一掃,不怒自威,說話的人立刻安靜下來。他很溫和地說:“抗議有什麼用?我們應該集體辭職。”隔天,他就一個人離開了北京。這種處事原則,林語堂認為才是真正有硬氣的。

在北大,新舊文人齊聚一堂。同一個教室裡,前一節課,留著辮子的辜鴻銘大談小腳女人的魅力;下一節課,西裝筆挺的海歸青年宣講女權運動的興起。北大成了中國思想界的剪影。 新派的教授們主要分成了兩大陣營:一是以奠基中國現代小說的魯迅和周作人為主;一是以高舉“文學革命”大旗的胡適為主。 林語堂打從心眼裡感激胡適的知遇之恩兼君子之誼,再加上都是留學英美,大家——包括他自己——都以為他會加入胡適一派。 然而,他卻站到了胡適的對立面,和任意而談的周氏一派越走越近。 說怪也不怪,胡適是比較老派的文人,講究讀書致仕。因為母親嚴厲,胡適少年老成,被戲稱為“糜先生”。據說有一次,胡適跟夥伴們擲銅錢玩,一位老農見了非常吃驚,說:“糜先生,你也玩這個呀?”胡適一聽,羞愧難當,頓覺失了身分。而林語堂在山野間自由自在地長大,活潑好動,對於一本正經地寫文章、隨時準備著居廟堂之高的傳統士大夫那一套,十分反感。

1924年底,《語絲》創刊,成了周氏一派發表意見的自由園地。與此同時,胡適一支也創辦《現代評論》,主要撰稿人有徐志摩、陳西瀅、蔣廷黻、沈從文、丁西林等。兩派正式演化成著名的語絲派和現代評論派。 《語絲》的創辦極有趣。首任主編孫伏園是魯迅的學生,原是《晨報》副刊的編輯。魯迅投了首打油詩《我的失戀》。詩是這樣寫的: 我的所愛在山腰; 想去尋她山太高, 低頭無法淚沾袍。 愛人贈我百蝶巾; 回她什麼:貓頭鷹。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驚。 我的所愛在鬧市; 想去尋她人擁擠, 仰頭無法淚沾耳。 愛人贈我雙燕圖; 回她什麼:冰糖葫蘆。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糊塗。

我的所愛在河濱; 想去尋她河水深, 歪頭無法淚沾襟。 愛人贈我金表索; 回她什麼:發汗藥。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經衰弱。 我的所愛在豪家; 想去尋她兮沒有汽車, 搖頭無法淚如麻。 愛人贈我玫瑰花; 回她什麼:赤練蛇。 從此翻臉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吧。 徐志摩當時以有婦之夫的身分,單戀林徽音,鬧得滿城風雨。 《晨報》主編認為有諷刺桃色新聞之嫌,就從已經排好的清樣中把稿子撤下來了。魯迅開玩笑說:“像我們這樣有鬍子的老頭子,連失戀都不許我失了!” 孫伏園很梗直,辭職書一扔,氣沖沖地離開了報館。 他找到了錢玄同。兩人各隨便挑了一本書,任意翻開一頁,然後閉上眼睛,用指頭任點一字,湊在一起,就有了“語絲”之名。孫伏園在《語絲》創刊號上,愣是把《我的失戀》排在了醒目位置。

《語絲》聚集的就是這樣一批血氣方剛的叛逆青年,敢說敢為,無所顧忌。他們自嘲《語絲》是“一班不倫不類的人,藉此發表不倫不類的文章與思想的地方”。 《語絲》也沒有統一的文學宗旨,他們各自說自己要說的話。從平和沖淡到氣勢凌厲,各種風格都能在《語絲》上找到。 “隨意地說話”和語堂的野性子不謀而合,他找到了一塊適合自己的平台。 他要大展拳腳了。 從總統競選、軍閥混戰到三河縣老媽子的吃飯、如廁問題,或是直抒胸臆,或是明褒暗貶,只要心中有話要說,他就痛痛快快大罵一場,沒什麼情面可講,頗有“指點江山,糞土當年萬戶侯”的氣勢。他彷彿又站在了辯論台上,挺著胸膛,與社會濁流唇槍舌戰,只是武器由三寸不爛之舌變成了妙筆生花。

其間,他還作了一首諷刺性的歌曲《詠名流》,譜上曲子,到處傳唱,一派語絲的“無所顧忌”的作風。歌詞如下: 他們是誰? 三個騎牆的勇士, 一個投機的好漢; 他們的主義: 吃飯!吃飯! 他們的精神: 不干!不干! 他們騎的什麼牆? 一面對青年泣告, 一面對執政聯歡; 他們的主張: 騎牆!騎牆! 他們的口號: 不忙!不忙! 他們的態度鎮靜, 他們的主張和平, 拿他來榨油也榨不出 什麼熱血冷汗; 他們的目標: 消閒!消閒! 他們的前提: 了然!了然! 他們的鬍鬚向上, 他們的儀容樂觀, 南山的壽木也裝不下 那麼肥厚嘴臉; 他們的黨綱: 飯碗!飯碗! 他們的方略: 不管!不管! 1925年3月,孫中山先生故去,留下了“和平、奮鬥、救中國!”的遺言。全國上下一片哀慟,北京民眾自發地聚在了一起,哭著目送孫先生的靈柩下葬。林語堂也站在人群中,瞻仰這位偉大的革命先行者。他還看見宋慶齡身穿孝服,一臉堅毅地跟在靈車的後面,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然而北洋政府連死人都不放過,在報紙上大放厥詞,說什麼孫先生“蹂躪人民自由十倍於軍閥”等等。林語堂“啪”地一拍桌子,一連寫了《論性急為中國人所惡》、《一點浩然氣》等文,他要為孫先生討回道義,讓亡者入土為安。 進而,他和錢玄同、劉半農一起,展開了一場批判復古逆流的大討論。林語堂語不驚人死不休,說“今日中國人為敗類也”,只有“歐化”才是救國的惟一捷徑。錢玄同是新文化運動的老前輩了,“罵”起人來顯然技高一籌,乾脆說要做“賣國賊”,賣給“遺老遺少”。 現代評論派看不慣《語絲》叛逆的做派,說他們是一群學匪。林語堂作為《語絲》的“罵人”新秀,乾脆寫了一篇《祝土匪》,以草莽英雄自居。他揚揚自得:“依中國今日此刻此地情形,非有些土匪傻子來說話不可。” 1928年,林語堂出版了散文集子《剪拂集》,因為文風犀利勁捷,有人評價說:“林語堂生性憨直,渾樸天真,假令生在美國,不但在文學上可以成功,就是從事事業,也可以睥睨一世,氣吞小羅斯福之流。” 林語堂一家三口住在一個普通的四合院裡。院子裡,種了一棵石榴樹,還有一個很大的金魚缸。當然,照料金魚是翠鳳的工作,林語堂只是負責閒下來的時候觀賞罷了。鳳如很乖巧,語堂喜歡逗她玩,給她洗澡。看著鳳如蹬著小胳膊小腿在水盆裡嬉戲,他很滿足。 每逢星期六的下午,林語堂就去參加《語絲》在中山公園來今雨軒的聚會。來今雨軒是北京著名的茶樓,化自杜甫的名句“舊雨來今雨不來”,取“故交新知歡聚一堂”之意。 《語絲》初辦時,銷量並不好。可激進開放的觀念、自由的風格在當時也找不出第二家,《語絲》慢慢地在北大等高校打響了名頭,每出一期,總被學生搶購一空。 在濃密的松蔭下,《語絲》的干將們,魯迅、周作人、錢玄同、劉半農、孫伏園等,叫上一碟瓜子,一壺茶,坐在了一起。他們磕著瓜子,隨意地聊著,話題變化很快。國家時政是必定要聊的,生活藝術、女子心理也屢有涉及,有時候甚至也會串到節育理論上。有人來得匆忙,肚子餓,就叫上一碗麵,或是包子,但東西還沒下嚥,就急著發言,說到一半停下來,嚼幾口,接著又說。 林語堂剛加入《語絲》不久,是後生晚輩,聚會時,他說話少聽得多,虔誠地看著文學前輩們,一點也不像雜誌上“漫罵主義”的憤怒青年。 周作人最常出席,但話不多。他聲音低緩,和他的文風很像,走的是平和沖淡的那一路。就算激動地爭執,他也不會提高嗓音,依然慢條斯理。林語堂在一旁,乾著急。 魯迅可不同於弟弟周作人,要活躍得多。他反應很快,詼諧百出,是聚會的中心。每當講到敵人的醜態,或是新發明一個諷刺的妙語,他會得意地大笑,爽朗極了。魯迅永遠一件玄色長衫,不修邊幅,中等身材,兩腮瘦得凹下去了,可他的小說,如、《阿Q正傳》等,犀利得很,往往一個字,就可以陷人於絕境,致人於死地。 魯迅講一口帶著紹興方言的蘭青官話,聽起來很費勁,但無論是評論歷史,或是分析社會,他都能入木三分,在別的地方很難聽到這種高論,所以林語堂聽得格外認真。 因為周作人的日本太太作怪,兄弟倆鬧得很僵,同時在場的機會很少。林語堂認為這是別人的私事,從來不亂打聽。 黑框眼鏡是錢玄同的標誌。他笑嘻嘻的,是個可愛的人物,常常漲紅了臉,大喝一聲:“把線裝書都扔到廁所坑里去。”要是說到“孽種”和“文妓”,那是在罵舊派文人。有人告訴他,俄國的托斯妥耶夫斯基比曹雪芹要偉大,他深信不疑,每次發言,一定會舉出此例來證明西方文明優於中國文化。他還有一個很有名的笑話:改信天主教後,別人問他為什麼,他理直氣壯地說:“因為他們的菩薩靈,我們的菩薩不靈嘛!”錢玄同很怕女人和狗,見著其中任何一樣,跑得比誰都快。 劉半農早前是“鴛鴦蝴蝶派”,寫了“教我如何不想她”,唱紅大江南北。因為沒有學歷,被系裡的陳源說“也算是北大的教授”,他一氣之下,遠走歐洲,考了一個法國博士回來,接著當他的教授。後來,他穿著中國藍綿袍子去女校上課,學生們很失望,說,原本以為是個風雅的文人,怎麼知道是個土老頭?他聽說了,又寫了一首詞: 教我如何不想他, 請來共飲一杯茶。 原來如此一老叟, 教我如何再想他? 鬱達夫一來,聚會就達到了高潮。 鬱達夫是放浪形骸的狂放文人,以《沉淪》的大膽描寫聲名鵲起。他放著髮妻在老家,常去逛八大胡同,上等妓院和下等窯子,都來者不拒。林語堂不太贊同這種生活態度,但卻喜歡和郁達夫親近,說他是真名士自風流。 燙上一壺紹興老酒,再點幾個下酒的小菜,大家的談興更濃了。林語堂喝了酒就要睡覺,所以滴酒不沾,卻從不提前走。他要欣賞酒後文人圖。 鬱達夫生性豁達,喝了點酒,情緒就上來了。他躺在低矮的藤椅上,摩挲著新剪了平頭的腦門子,大講異國他鄉的趣事。講到可恨的事,就痛罵不止。魯迅的酒量很好,喝過酒反而更沉著,妙論不斷。 無拘無束的《語絲》茶會讓旁觀的林語堂受益匪淺。 一顆文壇新星從這裡冉冉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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