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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十五、青年作家(1)

半生多事 王蒙 1818 2018-03-16
我是在開始寫作以後才閱讀《人民文學》《文藝報》並且開始關注我們的所謂文壇風雲的。此前,我的印像是大多數時文不好看,一個毛頭小伙子,一拿起筆來就有一種全蓋帽兒的雄心或者野心,這雖然幼稚,卻不足為奇:如果我認為我寫的是現有文壇的成果的延伸,也許我最好是不寫,繼續積極地當我的團幹部,前途可能要更無量得多。 一九五四年文藝報上開始批判“一本書主義”,我完全讀不明白,作家的任務除了一本書又一本書以外,難道還有什麼別的東西更重要更神聖不成?一本書主義不好,兩本書、三本書還是零本書、沒有書就更好嗎? 在對於丁玲的種種批評之中,沒有比批“一本書主義”更荒唐,更不得人心的了。我這個當時的局外人認為。 出現了對於路翎的《窪地上的戰役》的批評,批得崇高輝煌。我記得是宋之的同志寫了這樣的高屋建瓴的文字。而我最初讀這篇小說時,感覺寫得委婉深情,是那些年我讀過的本國小說中比較動人的一篇,高於許多其他篇的一篇。例如報紙上登過一位著名老作家的作品,描寫一個農村青年去結婚,一路上急人所急,難人所難,又是救病人,又是堵口子,又是排解交通事故……把新娘和親友急壞了,最後在遲到多時、衣無完布的情況下舉行了婚禮。這樣的小說意思雖好,實在難於恭維。這個作品,倒是報上加了編者按大力提倡的。

而1955年開始的批判“胡風反革命集團”的鬥爭,更使我一頭霧水。毛主席的按語是寫得真棒,針針見血,字字轟鳴,不但振聾發聵,而且天翻地覆——也就頭暈目眩了。這個事件引發了各機關的肅反運動,我們一個小單位,把炊事員揪出來了,他說了一點關於宋慶齡的話。有幾天不讓他做飯而是讓他掃地。河北高中一位老相識,也是地下外圍組織的成員,更是被揪鬥了個不亦樂乎。我暗暗吃驚,覺得可憂可怖。我覺得做得有點過頭了,但總歸是英明偉大之舉。我要從中好好學習提高。 而1954年我發表的《小豆兒》是非常革命的,是肅反題材(發表後我才明白我是沾了肅反題材的光)。在寫完《青春萬歲》初稿後,我開始寫一點短東西。寫完不貼郵票就把稿子寄到《人民文學》雜誌。那時候規定,稿件郵遞是免收郵費的。稿子上我在結尾處有大段抒情,安東諾夫的路子。我自以為小說的重點不在檢舉壞人,而在於突出新中國的青少年,面臨著怎樣的光明與黑暗的對比與急劇轉變。我聽說過一個因小兒麻痺症後遺而跛了腿的小孩的故事,她常常挨母親的打,但是解放以後同樣挨打時候她哭叫道:“毛主席不許打人!”這位殘疾女孩信賴著呼喚著共產黨,毛主席!她的故事令我涕淚橫流。

我的《小豆兒》的抒情尾巴被《人民文學》雜誌(當時是全國最有權威和地位的所謂“皇家”刊物)副主編葛洛全部刪除。我很心疼,便寫了信去抗議。葛主編接見了我,指出那一段我寫得蕪雜和俗氣。這是我的“酸的饅頭——sentimental”(感傷)主義的首次受挫。 我的原是一篇散文,寄給《新觀察》,編輯的退稿信說,我寫得很有感情,但是太散漫了。接到退稿,我用二十分鐘時間編了一個故事,把同樣的內容串了起來,寄出去,立即在《文藝學習》發出並受到誇獎。我一直不好意思編故事,用編故事的方法寫小說我總覺得近於以雕蟲小技騙人。我後來終於承認,寫小說離不開編故事。 唉,寫小說不可太俗氣,太俗了像賣狗肉包子。也不可太清高自戀:太自命清高了,你根本就不該涉足小說,這是一種自古以來就流行於酒肆茶館,為引車賣漿販夫走卒之流所喜愛的,有大說宏文的文體。

此前,經過千辛萬苦,最後幾週我和生了一場大病一樣,頭暈腦脹,眼冒金星,寢食難安,四肢喪力,全無把握,我寫完了《青春萬歲》的初稿。怕手稿丟掉,我把相當一部分稿子抄寫到大型筆記本上,再買了大量五百字一張的豎寫稿紙,往稿紙上謄。除了我自己,我還委託我的妹妹王鳴與一位同事朱文慧同志幫助我謄寫。謄也謄完了,時至1954年冬,距離開始動筆整整一年,我算有了一份厚厚的稿件了。 文學就是這樣一種東西,任何得意特別是失意者,賦閒者,自命懷才不遇的窮酸者,自戀者,夢遊者,熱情者有使命感者,也可能是妄想者,與編輯出版人員有私人關係者……都可一試,都有可能小示身手,而且,在計劃經濟的年代,差不多只有寫作不由計劃安排,你想寫就寫,寫好了就能成事,那個時代有志於寫作者何其多也。

同時,你一旦從事了那個叫做習作(一種酸酸的謙虛的說法)的事兒,你不管是怎麼樣地學富五車,有怎樣的職位與學歷,具備多麼高尚的情操人格,多少經驗閱歷,多少才華靈感、奇思妙想和犧牲精神英雄氣概……你仍然是不夠用的,你最多只算是半瓶子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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