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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開創“新紅學”

胡適傳 易竹贤 8658 2018-03-16
胡適的小說考證,對用力最多,成績最突出,影響也最大。 ①他由考證而開創了一個“新紅學”派。 原名。從清朝乾隆中葉(18世紀60年代)抄本問世開始,便有與曹雪芹同時的“脂硯齋”②評閱批點;到本世紀20年代初,約一百六七十年間,許多人喜愛評點和考證,以致形成了一種專門的所謂“紅學”,後來一般人稱之為“舊紅學”,以區別於胡適一派的“新紅學”。這種舊紅學,有的保存了著者曹雪芹及創作情況的一些重要材料或線索,有的包含著很有見地的評論與賞析;但大多是主觀的臆想與附會。例如,舊紅學中影響很大的索隱派,以穿鑿附會、煩瑣考證的方法,探索所“隱”的是何人何事:有的說是寫清世祖與董鄂妃的故事;有的說是寫納蘭成德家事;有的說是“康熙朝的政治小說”。雖然具體說法不一,卻都陷入了主觀唯心主義的迷宮。試以蔡元培先生的③為例,開卷即說:

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說也。作者持民族主義甚摯。書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於漢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 於是,他根據這個假設,比擬引申,以為“紅”影“朱”姓,“石頭”指金陵,以“賈”斥偽朝,以“金陵十二釵”影指仕清的江南名士:林黛玉影朱彝尊,因為絳珠仙子的“珠”與“朱”諧音,黛玉所住瀟湘館比附朱彝尊的號“竹”;王熙鳳影餘國柱,因為“王”為“柱”字偏旁之省,“”字俗作“國”,故熙鳳之夫曰“璉”,即二“王”字相連也;史湘雲影陳維崧,因為陳字其年,號迦陵,史湘雲所佩的金麒麟,當是“其”“陵”二字之借音;……諸如此類。蔡先生說,他用的是“三法推求”,“審慎之至,與隨意附會者不同”。 ④其實也完全如胡適所說的是猜笨謎,只不過是很認真的猜笨謎,很認真的煩瑣考證與附會罷了。

胡適考證,首先向舊紅學挑戰,指出他們都走錯了道路: 他們不去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的著者,時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卻去收羅許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來附會裡的情節。他們並不曾做的考證,其實只做了許多的附會!⑤要真正了解,就必須首先打破這種“牽強附會的謎學”!而第一個來打破這種謎學的,就是胡適。 他從考察作者的身世入手。的作者,大家都知道是曹雪芹,但曹雪芹的生平、家世,大家又都不很清楚。從袁枚的《隨園詩話》起,便一直誤認雪芹為曹寅的兒子。 ⑥胡適為此費了不少工夫。 1921年3月,他作《紅樓夢考證》初稿時,對曹氏的家世也知之甚少。他也相信袁枚的話,以曹寅為曹雪芹之父。 4月間,他在學生顧頡剛、俞平伯的幫助下,⑦查得了《江南通志》、《八旗氏族通譜》、《曹楝亭全集》等許多材料,得知曹家祖孫三代四人,相繼都做“江寧織造”,長達58年,在任上辦過四次接駕(招待皇帝)的闊差事,正是“天恩祖德,錦衣紈”,榮華富貴極了,與描寫的賈府頗相符合。而對袁枚的話也開始有所懷疑,但仍疑信,以為曹寅是“老年得子”,故對雪芹“寵愛之極”,取名字也搞點特殊化。 ⑧

5月的一天,胡適在京師圖書館翻查《楝亭書目》。有位張中孚先生告訴他,說楊鍾羲的《雪橋詩話》裡有關於曹雪芹的事蹟。 ⑨胡適於是向單不廣先生借到《雪橋詩話》及《續集》,果然查得: 敬亭(按,清宗室敦誠字)……嘗為《琵琶亭傳奇》一折,曹雪芹()題句有云:“白傅詩靈應喜甚,定教蠻素鬼排場。”雪芹為楝亭通政孫,平生為詩,大概如此,竟坎坷以終。敬亭挽雪芹詩有“牛鬼遺文悲李賀,鹿車荷鍤葬劉伶”之句。 ⑩ 這條材料實在重要,由此得知曹雪芹名,是曹寅的孫子。胡適查得此條,否定了袁枚的誤記,也推翻了自己原來的許多假設,卻使他感到“狂喜”不已。 後來他又得到《八旗詩鈔》(即《熙朝雅頌集》)和《八旗文經》,從敦誠敦敏的贈詩中,得知雪芹晚年貧窮潦倒、縱酒狂歌的境況,及其他許多材料。這年的11月,胡適便寫成《紅樓夢考證》的改定稿,考定曹雪芹是漢軍正白旗人,曹寅之孫,曹之子,生於極富貴的家庭,身經極繁華綺麗的生活,但後來“大概因虧空得罪”,家被抄沒;是他在破產傾家之後的貧困境況下做的,止80回。據此,胡適便得出了“是曹雪芹的自敘傳”這一結論,他說:

是一部隱去真事的自敘:裡面甄賈兩個寶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賈兩府即是當日曹家的影子。 這個“自敘傳”說,是新紅學派的一個根本性觀念。初提出來的時候,讀者囿於舊說,多不大信服。經過胡適與顧頡剛、俞平伯諸人艱苦深入的考證,蒐集了大量實際可靠的材料,考定曹雪芹的家世和生平,確與書中的賈府寶玉“絕似”,也符合開卷的“作者自云”及“石頭”所說的一番話;而書中所描寫的生活和人物,也確有曹雪芹及其家庭的影子。因此,對於索隱派牽強附會的各種臆說,是一個沉重的打擊。魯迅當年在北京大學講“中國小說史”,便屢引胡適的考證,來批駁索隱派的謬說,並充分肯定胡適的“自敘傳”說,指出: 然謂乃作者自敘,與本書開篇契合者,其說之出實最先,而確定反最後。 ……迨胡適作考證,乃較然彰明,知曹雪芹實生於榮華,終於苓落,半生經歷,絕似“石頭”,著書西郊,未就而沒;晚出全書,乃高鶚續成之者矣。

對於續作者高鶚,胡適也結合的續書及版本問題,進行了考證。起初,他從俞樾的《小浮梅閒話》裡,看到張問陶的《船山詩草》中《贈高蘭墅鶚同年》一詩,有“艷情人自說紅樓”的話,詩題下有註雲:“80回以後俱蘭墅所補”。又從《郎潛紀聞二筆》得知高鶚後來中了進士。他便去查高鶚的履歷。那時,他還不知道有歷科《進士題名碑錄》一類的書,便托顧頡剛到國子監去,在那高大如林的許多“進士題名碑”裡,居然查找到了:高鶚是鑲黃旗漢軍人,乾隆六十年乙卯(1795)科進士,殿試第三甲第一名。後來又為“侍讀”、“御史”、“刑科給事中”等官,算是爬上去了的。 據乾隆年間周春的《閱紅樓夢隨筆》記述關於流傳的情況: 乾隆庚戌秋,楊畹耕語余云:“雁隅以重價購抄本兩部,一為80回,一為百廿回,微有異同,愛不釋手,監臨省試,必攜帶入闈,閩中傳為佳話。”時始聞之名,而未得見也。壬子冬,知吳門坊間已開雕矣。茲苕估以新刻本來,方閱其全。

壬子是乾隆五十八年(1792)年,百廿回的已有刻本。可以肯定高鶚續作是在他中進士之前。胡適當時並未見到周春的《閱紅樓夢隨筆》,但他自藏的程乙本,有高鶚的一篇序,寫於乾隆辛亥(1791)年。據此,胡適斷定他續補“工既竣”的時候,尚未中進士,處在“閒且憊矣”的境況。正因為如此,他才與曹雪芹的蕭條之感大致相通,續作的後40回也就能基本上貫徹曹雪芹的創作意圖,寫成了一個大悲劇的結束。胡適對此大加讚賞,說: 我們平心而論,高鶚補的40回,雖然比不上前80回,也確然有不可埋沒的好處。 他寫司棋之死,寫鴛鴦之死,寫妙玉的遭劫,寫鳳姐的死,寫襲人的嫁,都是很有精彩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這些人都寫作悲劇的下場。還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鶚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寶玉出家,作一個大悲劇的結束,打破中國小說的團圓迷信。這一點悲劇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

我們試看高鶚以後,那許多續和補的人,哪一個不是想把黛玉晴雯都從棺材裡扶出來,重新配給寶玉?那一個不是想做一部“團圓”的的?我們這樣退一步想,就不能不佩服高鶚的補本了。 但是,從的內容和文字來考察,後40回又有許多地方不符合曹雪芹原定的想法。俞平伯曾舉出幾條,如第31回的回目“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確是可疑,史湘雲後來似乎應該與賈寶玉做夫婦,但後40回全無照應。胡適很讚賞俞平伯的見解。他自己也舉出小紅的無結果,香菱的好結果,鳳姐的下場,都與前80回裡曹雪芹所暗示的創作意圖不相符合。最突出的是賈寶玉的結果,本書開篇明說“一技無成,半生潦倒”,又說“蓬牖茅椽,繩床瓦灶”,豈有“蘭桂齊芳” 之理?而“懸岩撒手”難道就是出家成仙?胡適把這些版本文字上的問題,同續作者高鶚的身世境遇聯繫起來考察,指出:

寫賈寶玉忽然肯做八股文,忽然肯去考舉人,也沒有道理。高鶚補時,正當他中舉人之後,還沒有中進士。如果他補在乾隆六十年之後,賈寶玉大概非中進士不可了! 對高鶚的續書,胡適既肯定其核心部分保存的悲劇結局,又批評其“蘭桂齊芳” 、“賈家延世澤”等庸陋之見,分析頗有見地;而且與那時魯迅等一些人士的看法,簡直是不謀而合,或者竟是相謀而合了。 對的版本,胡適也作過一些考證。他對80回本與百二十回本的分析,對程偉元二次排印本的評斷,都比較中肯。但對的各種原抄本,他那時還缺乏感性認識。因此,當看到上海有正書局石印的“國初鈔本原本”(即戚本),“已有總評,有夾評,有韻文的評贊”,他就誤以為是“很晚的抄本,決不是原本了”。他根本沒有想到,的原本,竟是有評註的。

因為不識貨,後來,他幾乎錯過了收買脂硯齋甲戌本的好機會。胡適自記這件事的經過說: 去年(1927)我從海外歸來,便接著一封信,說有一部抄本願讓給我。我以為“重評”的大概是沒有價值的,所以當時竟沒有回信。不久,新月書店的廣告出來了,藏書的人把此書送到店裡來,轉交給我看。 我看了一遍,深信此本是海內最古的抄本,遂出了重價把此書買了。 這部乾隆甲戌本,雖然是只存16回的殘本,卻是至今發現的最早的抄本。其中朱筆細評,許多評語是其他本子所沒有的,對於考證曹雪芹的身世和逝世時間,“脂硯齋”與作者的關係,成書與修改的經過,及80回以後預定的結構或殘稿情形等,都有較重要的參考價值。 而在版本史上,甲戌本更佔有一個重要的位置。胡適對此本作了一番整理和研究之後,發表了《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一篇長文。其他研究者也相繼運用甲戌本的材料獲得新成果。從此,研究的人都漸漸看到了舊抄本的重要,也開始懂得怎樣識別舊抄“原本”了。後來,又陸續發現了“庚辰本”

、“甲辰本”、“靖藏本”、“楊藏本”等許多種抄本,使的版本研究,開了一個新局面。 胡適曾經宣稱,他考證,要“把將來的研究引上正當的軌道去:打破從前種種穿鑿附會的'紅學',創造科學方法的研究!”1921年,胡適的《紅樓夢考證》發表,亞東圖書館的新式標點本問世,便標誌著“新紅學”的正式成立。 1923年,又有俞平伯的《紅樓夢辨》一部著作出版,更加強了新紅學的陣勢。於是,新紅學派以注重實際材料的新方法,“作者自敘傳”的新觀點,和“整理過的”亞東新版本,對舊紅學發動了全面總攻擊,打破了各種穿鑿附會的謎學。從此,胡適派的新紅學便取代了舊紅學的地位,左右研究達30餘年,至今在海內外猶有相當影響。 至於這種新紅學,是否“科學方法的研究”,得由紅學專家們來評論。剛好著名紅學家又是新紅學大將的俞平伯先生,曾經有一段評論,他說: 近年考證的改從作者的生平家世等等客觀方面來研究,自比以前所謂紅學著實得多,無奈又犯了一點過於拘滯的毛病,我從前也犯過的。他們把假的賈府跟真的曹氏並了家,把書中主角寶玉和作者合為一人;這樣,賈氏的世係等於曹氏的家譜,而便等於雪芹的自傳了。這很明顯,有三種的不妥當。第一,失卻小說所以為小說的意義。第二,像這樣處處粘合真人真事,小說恐怕不好寫,更不能寫得這樣好。第三,作者明說真事隱去,若處處都是真的,即無所謂“真事隱”,不過把真事搬了個家而把真人給換上姓名罷了。 俞先生說的很在理。所謂“自敘傳”說確有它“著實得多”的一面,它是從生平家世等客觀方面考證所得出的結論,基本上符合的實際情況,也大致符合文學創造的規律。因此,它與舊紅學索隱派根本不可同日而語。但是,“自敘傳”說又有偏向,也即“過於拘滯”,以致把藝術與生活混為一談,抹煞了藝術典型化的特點和意義。因而新紅學派雖然搗毀了舊紅學索隱附會的迷宮,後來卻也陷入了以附會曹家人事的新迷宮;從舊的主觀唯心主義煩瑣考證的泥淖裡爬出來,有時又往往栽進新的主觀唯心主義煩瑣考證的泥坑。胡適後來甚至還把杜少卿兄弟家世的材料,當作吳敬梓及其家世的材料,塞進了他所撰的《吳敬梓傳》和《吳敬梓年譜》,這就完全混淆了藝術典型與真人真事的界限,“自敘傳”說大約也發展到極至了。 ①從1921年的《紅樓夢考證》始,到1962年2月逝世前四日寫的《紅樓夢問題最後一信》止,胡適一生共寫有關的考證研究文章書信,共約15篇,計10萬餘字,差不多佔了他的小說考證文字的四分之一。他所開創的新紅學派在紅學史上的地位和影響,更是客觀存在的不可抹煞的事實。 ②“脂硯齋”是何人?與曹雪芹是什麼關係?近人看法頗多歧異。胡適的說法也前後不一,拿不定把握。最初,他認為:脂硯齋是同雪芹很親近的“同族的親屬”,或“親信朋友”;後來又說,“脂硯齋即是那位愛吃胭脂的寶玉,即是曹雪芹自己”;到了晚年,胡適又回到了原先的看法,說脂硯齋是曹雪芹的“最親信的朋友”。 《胡適口述自傳》關於“新紅學的誕生”一節,有唐德剛先生的一段按語,說“適之先生始終認為'脂硯齋'是作者曹雪芹本人”(台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第241頁)。這話自然是未曾細檢胡適論諸文所致。 ③,原載1916年《小說月報》第7卷第1至6期,後於1917年9月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 ④蔡元培在《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中,說到他的“三法推求”: ……知其所寄託之人物,可用三法推求:一,品性相類者;二,軼事有徵者;三,姓名相關者。於是以湘雲之豪放而推為其年;以惜春之冷僻而推為蓀友;用第一法也。以寶玉逢魔魘而推為允;以鳳姐哭向金陵而推為餘國柱;用第二法也。 以探春之名與探花有關,而推為健庵;以寶琴之名,與孔子學琴於師襄之故事有關而推為辟疆;用第三法也。然每舉一人,率兼用三法或兩法,有可推證,始質言之。其他若元春之疑為徐元文,寶蟾之疑為翁寶林;則以近於孤證,姑不列入。自以為審慎之至,與隨意附會者不同。 (《蔡元培全集》第3卷,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9月1版,第69頁) ⑤《紅樓夢考證》1921年3月初稿,載同年5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初排本。同年11月改定稿,載1922年5月亞東初排本再版;並收入《胡適文存》,亞東圖書館1921年12月出版。引文據1926年8月9版,卷三,第185頁。 ⑥袁枚《隨園詩話》卷二,有一條記云: 康熙間,曹練亭(按,當作楝亭)為江寧織造,每出,擁八騶,必攜書一本,觀玩不輟。人問:“公何好學?”曰:“非也,我非地方官,而百姓見我必起立,我心不安,故藉此遮目耳。”素與江寧太守陳鵬年不相中。及陳獲罪,乃密疏薦陳。 人以此重之。其子雪芹撰一部,備記風月繁華之盛。明我齋讀而羨之。當時紅樓中有某校書尤艷。我齋題云: 病容憔悴勝桃花,午汗潮回熱轉加。 猶恐意中人看出,強言今日較差些。 威儀棣棣若山河,應把風流奪綺羅。 不似小家拘束態,笑時偏少默時多。 (據人民文學出版社1982年9月2版) ⑦胡適考證,曾得顧頡剛俞平伯的幫助。他在口述自傳時也曾說到: 在尋找作者身世這項第一步工作裡,我得到了我許多學生的幫助。這些學生後來在“紅學”研究上都頗有名氣。其中之一便是後來成名的史學家顧頡剛;另一位便是俞平伯。平伯後來成為文學教授。這些學生——尤其是顧頡剛——他們幫助我找出曹雪芹的身世。 (《胡適口述自傳》,台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81年3月初版,第243頁) 他們當年為此曾有頻繁的書信往來,後由趙肖甫輯為《考證紅樓夢三家書簡》,連載於1943年至1944年上海淪陷時期文化界印行的《學術界》雜誌。分2編:上編為胡適與顧頡剛的通信,共27封;下編為胡適與俞平伯的通信,共登出17封,似未完。 1943年8月《學術界》開始刊登這些書信時,有編者的按語,錄如下: 在過去20餘年考證的工作中,胡適之顧頡剛俞平伯三位先生,自居於極重要的地位。這三個人,於考證工作進行之際,相互討論商榷,極為密切。其間書翰往還,數不在少。我們可在這些書翰中,見出三家治學論證的方法,其重要性,有過於考證之結果者。茲由趙肖甫先生蒐集三家討論書札,檢付本刊,以饗讀者,實深欣幸。 (《學術界》第1卷第1期。) 這些書簡多作於1921年4月至9月間,充分說明在用新方法考證的初期,他們師生是通力合作的,胡適得到顧頡剛的幫助尤多。 ⑧1921年5月,胡適在天津圖書館查閱《楝亭全集》,於《文鈔》卷中得許多重要材料,可考定曹寅生平、曹家祿田所在及康熙南巡等事,與所敘相符。又見《詩別集》卷中,《辛卯三月二十六日聞珍兒殤,書此忍慟,兼示四侄寄東軒詩友》三首之二有“承家望猶子”詩句,以為“曹寅當時年老無子,故曹承繼為後;曹已立為嗣之後,曹寅又生子,此子疑即是雪芹,因為老年得子,寵愛之極,故打破侄輩從'頁'的單名例,而取名'天佑'”。參看《胡適的日記》,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1月1版,上冊,第29~34頁。按,曹是寅之子,非嗣子;其嗣子為曹,是曹寅去世後過繼的,即雪芹的父親。而“天佑”,應為曹之子,非寅子,亦非雪芹。 (三版改注) ⑨參看《胡適的日記》上冊,第40頁。 ⑩此條材料,原見楊鍾羲《雪橋詩話續集》卷六,第23頁。胡適曾摘抄在1912年5月20日的日記裡。見《胡適的日記》上冊,第59頁;後又引用在《紅樓夢考證》的改定稿裡,見《胡適文存》上海亞東9版,卷三,第212頁。 胡適關於是作者的“自敘傳”說,多年來影響很大,或讚揚、吹噓,或批判、打倒,各走極端,都不符合實際,都不公允。我們應該作一點歷史的分析。一方面,胡適在考得曹雪芹“半生經歷,絕似石頭”(魯迅語)以後,才得出結論說: 明明是一部“將真事隱去”的自敘的書。若作者是曹雪芹,那麼,曹雪芹即是開端時那個深自懺悔的“我”!即是書裡甄賈(真假)兩個寶玉的底本!懂得這個道理,便知書中的賈府與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 (《胡適文存》卷三,第219頁) 所謂“自敘傳”,也就基本上是這“底本”與“影子”的說法,與今天所說的“模特兒”及“生活原型”的意義大致相同,是對生活和藝術關係的正確理解。因為有紮實的事實材料作根據,所以“自敘傳”說便絕非索隱派毫無事實根據的隨意附會所可比擬;而且對批判舊紅學各種牽強附會的謬說,起到了摧陷廓清的作用。 但是,另一方面,“自敘傳”說,在“底本”與“影子”說法的基礎上,又將真理往前跨了半步,把藝術典型等同於生活原型,將作品中的人物與曹家一一比附,說: 裡的賈政,也是次子,也是先不襲爵,也是員外郎。這三層都與曹相合。故我們可以認賈政即是曹;因此,賈寶玉即是曹雪芹,即是曹之子,這一層更容易明白了。 (《胡適文存》卷三,第224頁) 這就混淆了藝術與生活的界限,否定了藝術典型化的意義,因此也就否定了藝術本身。胡適晚年對的思想藝術價值說了一些很不理解的話,恐怕與這一點也是分不開的。 魯迅“第24篇,清之人情小說”,見《魯迅全集》,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第9卷,第235至236頁。 這首詩見《船山詩草》卷十六辛癸集。曾由顧頡剛抄出寄給胡適,即《考證紅樓夢三家書簡》上編“三答查得關於高鶚及曹寅的材料書”(1921年4月4日),載上海《學術界》第1卷第1期,1943年8月出版。 張問陶(船山)的《贈高蘭墅鶚同年》一詩,作於嘉慶六年(辛酉,1801)九月,題下有註雲:“傳奇80回以後,俱蘭墅所補。”詩云: 無花無酒耐深秋,灑掃雲房且唱酬。 俠氣君能空紫塞,艷情人自說紅樓。 逶遲把臂如今雨,得失關心此舊遊。 彈指十三年已去,朱衣簾外亦回頭。 轉引自郭豫適《紅樓夢研究小史稿》,上海文藝出版社1980年1月版,第45頁。 (三版註) 魯迅在裡,說到高鶚續書,也說: 其補當在乾隆辛亥時,未成進士,“閒且憊矣”,故於雪芹蕭條之感,偶或相通。然心志未灰,則與所謂“暮年之人,貧病交攻,漸漸的露出那下世光景來”(戚本第一回)者又絕異。是以續書雖亦悲涼,而賈氏終於“蘭桂齊芳” ,家業復起,殊不類茫茫白地,真成乾淨者矣。 (《魯迅全集》第9卷第237頁) 在《論睜了眼看》一文中,又說道: 中的小悲劇,是社會上常有的事,作者又是比較的敢於實寫的,而那結果也並不壞。無論賈氏家業再振,蘭桂齊芳,即寶玉自己,也成了個披大紅猩猩氈斗篷的和尚。和尚多矣,但披這樣闊斗篷的能有幾個,已經是“入聖超凡” 無疑了。至於別的人們,則早在冊子裡一一注定,末路不過是一個歸結:是問題的結束,不是問題的開頭。讀者即小有不安,也終於奈何不得。然而後來或續或改,非借屍還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當場團圓”,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癮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騙局,還不甘心,定須閉眼胡說一通而後快。赫克爾(E.Haeckel)說過:人和人之差,有時比類人猿和原人之差還遠。我們將的續作者和原作者一比較,就會承認這話大概是確實的。 (《魯迅全集》第1卷第239頁) 魯迅的這些看法,與胡適的觀點可以相參看。 《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見《胡適文存三集》,上海亞東圖書館1931年6月3版,卷五,第565頁。 乾隆甲戌,存16回,線裝四冊,第1回有“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的話。甲戌是清乾隆十九年(1754)。此本為大興劉銓福舊藏,1927年歸胡適。 1949年4月,胡適逃亡美國,便把甲戌本帶到美國去了。 1951年,胡適請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圖書館攝成三套顯微膠卷;1961年5月,胡適在台北“中央印製廠”自印,用朱墨兩色影印,裝四冊,卷首有胡適所撰的“影印緣起”和跋。 此文原載上海《新月》雜誌第1卷第1號,1928年3月10日出版;後收入《胡適文存三集》,上海亞東圖書館1930年9月初版。 魏紹昌的《紅樓夢版本小考》(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2年9月出版)列有“版本簡表”,共三表,表一為“脂本”,列至今所發現的脂本共12種。讀者可以參看。 俞平伯《讀紅樓夢隨筆》,原載香港《大公報》,1954年1月1日至4月25日;轉引自華東作家協會資料室編《紅樓夢研究參考資料》(1954年12月印行)第1輯,第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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