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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文學觀念的革新

胡適傳 易竹贤 4649 2018-03-16
“五四”文學革命,不管人們稱之為改良也罷,革命也罷,它首先是真正意義上的文學觀念的大變革。 胡適在他的第一篇正式宣言《文學改良芻議》中,便提出: 吾惟以施耐庵,曹雪芹,吳趼人,為文學正宗,故有“不避俗字俗語”之論也。 ……以今世歷史進化的眼光觀之,則白話文學之為中國文學之正宗,又為將來文學必用之利器,可斷言也。以此之故,吾主張今日作文作詩,宜採用俗語俗字。 ① 他把白話文學提到了“中國文學正宗”的地位。這是中國文學史論方面的一個十分大膽的創見,是直接向傳統文學觀念的挑戰。 長期以來,在正統文人的眼裡,只有詩、古文、辭賦,才能登文學的大雅之堂; 至於白話文學,如小說、戲曲、俚歌等,他們總是鄙棄,看作“君子勿為”的小道,貶斥於文學殿堂之外。以致古人編文集時,大多不收小說和戲曲;甚至有人創作了卓越的白話小說,卻不敢署自己的真實姓名。到明代中葉以後,新的經濟因素萌芽滋長,市民階層中初步民主主義的思想意識反映到文學領域,文學觀念較以往開通了,便有李贄、袁宏道、金聖嘆等人出來,抬高白話小說、戲曲的地位,甚至把它們同著名的《離騷》、、杜詩等量齊觀,表現出一種很可貴的進步的文學見解;②但他們畢竟未能突破傳統文學觀念的藩籬。清末,更有不少人出來辦白話報,提倡白話文,推行“官話字母”。胡適那時在《競業旬報》上,也寫過不少白話小說、傳記及各類白話文章。但是,他們也只把白話當作開通民智的工具,並不承認其為文學;他們自己仍做文言的古文、駢文和律詩,以為這些才是高雅的文學。誠如胡適所指出的:

他們最大的缺點是把社會分作兩部分:一邊是“他們”,一邊是“我們”。一邊是應該用白話的“他們”,一邊是應該做古文古詩的“我們”。我們不妨仍舊吃肉,但他們下等社會不配吃肉,只好拋塊骨頭給他們吃去罷。這種態度是不行的。 ③ 五四時代的胡適,便完全不同了。他與傳統文學觀念針鋒相對,提出了“白話文學正宗”和“活文學”的觀念。他肯定歷史上那些寫白話小說的大師們,如施耐庵、曹雪芹、吳趼人等,“皆文學正宗”;而貶斥傳統文士們寫的那些“駢文律詩乃真小道”。 ④他又公開宣判,說那種已經完全脫離民眾口語的、少數人壟斷的、僵死了的文言文,是“死文字”,用這種死文字決不能做出“活文學”來; 只有接近民眾口語的白話,才是活文字,才能產生第一流的“活文學”。因此,“中國若想有活文學,必須用白話,必須用國語,必須做國語的文學”。 ⑤

正是在這種新的文學觀念之下,胡適把提倡白話文反對文言文,提倡白話文學(或國語文學),當作了文學革命的一個中心內容,作為他號召文學革命的一面旗幟。 起初,他們多從破壞的一方面下手,注重批判舊文學。除了胡適斥舊文學為“小道”,為“死文學”之外,最著名的還有陳獨秀、錢玄同。陳獨秀公開把一批古文大師,斥為“十八妖魔”;⑥錢玄同則概括提出“桐城謬種,選學妖孽”的名句,⑦抨擊摹仿古人的散文和駢文。這幾句口號在當時流傳很廣,雖未免有些偏激,卻給舊文學和復古守舊勢力以沉重的打擊。 到1918年春天,胡適寫的長篇論文《建設的文學革命論》,就開始注重具體的“建設”一方面了。他說: 我想我們提倡文學革命的人,固然不能不從破壞一方面下手。但是我們仔細看來,現在的舊派文學實在不值得一駁。 ……他們所以還能存在國中,正因為現在還沒有一種真有價值,真有生氣,真可算作文學的新文學起來代他們的位置。有了這種“真文學”和“活文學”,那些“假文學”和“死文學”,自然會消滅了。

所以我望我們提倡文學革命的人,對於那些腐敗文學,個個都該存一個“彼可取而代也”的心理,個個都該從建設一方面用力,要在三五十年內替中國創造出一派新中國的活文學。 ⑧ 胡適已經認識到,新文學對舊文學的鬥爭,只能“取而代之”的規律,因而提出建設新文學的兩個標準:一是用“活文學”來取代“死文學”,即前面說到的提倡白話文學。在這篇論文裡,他甚至把文學革命的目的,歸結為“只是要替中國創造一種國語的文學”。這是他的新文學觀念的一個主要內容。另一個標準是用“真文學”來取代“假文學”,即是提倡寫實主義文學。這是他的新文學觀念的又一個重要內容。 早在《文學改良芻議》一文裡,胡適便提倡文學要“實寫今日社會之情狀”,認為這樣的文學才能成為“真正文學”。在這篇《建設的文學革命論》裡,他進一步主張文學要描寫“今日的貧民社會,如工廠之男女工人,人力車夫,內地農家,各處大負販及小店鋪,一切痛苦情形”,都應該“在文學上佔一位置”。他又強調作家們要“注重實地的觀察和個人的經驗”,認為“不能作實地的觀察,便不能做文學家;全沒有個人的經驗,也不能做文學家”。 ⑨胡適這種注重描寫下層民眾的民主主義觀點和注重生活實踐的觀點,是傳統廟堂文學所不可能夢見的,完全嶄新的現代文學新觀念。

這年6月,《新青年》要出“易卜生專號”。胡適是最喜愛易卜生的,他與羅家倫合譯了劇本《娜拉》(A Doll's House,今譯《玩偶之家》),又專門寫了《易卜生主義》一篇大論文。文章開宗明義,說“易卜生的文學,易卜生的人生觀,只是一個寫實主義”。他就是藉介紹易卜生,來向中國讀者介紹和提倡寫實主義。 他指出: 人生的大病根在於不肯睜開眼睛來看世間的真實現狀。明明是男盜女娼的社會,我們偏說是聖賢禮義之邦;明明是贓官污吏的政治,我們偏要歌功頌德;明明是不可救藥的大病,我們偏說一點病都沒有!卻不知道:若要病好,須先認有病;若要政治好,須先認現今的政治實在不好;若要改良社會,須先知道現今的社會實在是男盜女娼的社會!易卜生的長處,只在他肯說老實話,只在他能把社會種種腐敗齷齪的實在情形寫出來叫大家仔細看。他並不是愛說社會的壞處,他只是不得不說。 ⑩

胡適要求作家睜開眼睛來看世界,正視社會生活的“真實現狀”,“肯說老實話”,真實地表現社會生活,強調一個“真實”,這正是寫實主義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特點。他一一介紹易卜生的種種社會問題劇,認為這才是“真文學”。只有這樣的真文學,像易卜生那樣“把家庭社會的實在情形都寫了出來”,才能“叫人看了動心,叫人看了覺得我們的家庭社會原來如此黑暗腐敗,叫人看了覺得家庭社會真正不得不維新革命”。正因為如此,這種“真文學”表面上看去,像是消極的,破壞的,其實完全是健康的,積極的。譬如醫生診了病,開了一個脈案,把病狀詳細寫出,這難道是消極破壞的嗎? 這年9月,《新青年》又討論戲劇改良問題,胡適寫了《文學進化觀念與戲劇改良》一文。其中也曾著重從寫實主義的角度,來鼓吹“悲劇觀念”,抨擊舊文學中那種粉飾現實的說謊文學,特別反對舊戲曲舊小說中的“團圓迷信”。他指出:

中國文學最缺乏的是悲劇觀念。無論是小說,是戲劇,總是一個美滿的團圓。 ……這種“團圓的迷信”乃是中國人思想薄弱的鐵證。做書的人明知世上的真事都是不如意的居大部分,他明知世上的事不是顛倒是非,便是生離死別,他卻偏要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屬”,偏要說善惡分明,報應昭彰。他閉著眼睛不肯看天下的悲劇慘劇,不肯老老實實寫天工的顛倒慘酷,他只圖說一個紙上的大快人心。這便是說謊的文學。 “說謊的文學”,與魯迅所指出的“瞞和騙的文學”何其相似,精神也完全一致,而對舊文學弊病的揭露又是何等中肯,何等深刻!胡適認為,這種團圓快樂的說謊文學,至多只能使人覺得一種滿意,卻不能使人有深沉的感動,決不能引起人們根本上的思量反省。只有悲劇的作品,像那樣,真實地寫出林黛玉與賈寶玉的悲劇,“方才可以使人傷心感嘆,使人覺悟家庭專制的罪惡,使人對於人生問題和家族社會問題發生一種反省”。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胡適對於“老老實實的描寫一個'坐吃山空''樹倒猢猻散'的自然趨勢”,對於高鶚續書“作一個大悲劇的結束,打破中國小說的團圓迷信”,給予了很高的評價。

“五四”文學革命期間,胡適所提倡的“活的文學”——工具用白話文,“真的文學”——創作方法採用寫實主義,再加上周作人所倡“人的文學”——內容上以人道主義為本,這三個口號,便基本上概括了“五四”文學的新思潮,新觀念。我國的新文學,便正是在這三個口號為代表的新思潮、新觀念指導和影響之下,孕育,發生,發展,壯大,從而開創了一個文學現代化的新時代。 ①《胡適文存》,上海亞東圖書館1926年8月9版,卷一,第22~23頁。 ②李贄(1527—1602),號卓吾,泉州晉江(今屬福建省)人,為明代著名思想家和文學家。他公開以“異端”自居,大膽抨擊封建傳統教條與假道學,終被統治者迫害入獄而死。在文學方面,倡“童心說”,反對剽竊摹擬,重視小說戲曲在文學上的地位,曾評點(有人疑為後人偽託)、、《幽閨記》、《浣紗記》等。

袁宏道(1568—1610),字中郎,湖廣公安(今屬湖北省)人,明代文學家。他與兄宗道、弟中道並有才名,時稱公安三袁,而以宏道享名最盛。他一生力排前後七子的複古摹擬文風,強調抒寫“性靈”。其思想受李贄的影響,重視小說戲曲和民歌在文學上的地位,在《狂言》裡的《讀書》詩中,曾把《離騷》、、《西廂》、《水滸》及李贄的《焚書》並列。在《聽朱生說水滸傳》詩中又說:“後來讀水滸,文字益奇變。六經非至文,馬遷失組練。”把擺在“六經”和正史之上了。 金聖嘆(1608—1661),名人瑞,原姓張,名採,吳縣(今屬江蘇省)人,明末清初文學評點批評家。清順治十八年,因哭廟案被殺。他曾以《離騷》、《南華經》()、《史記》、杜工部詩、《水滸》、為世間六才子書(《辛丑記聞》),並對第五才子書和第六才子書作了批點和刪改。他批改大約成於崇禎末年,正當張獻忠、李自成起義軍大破明王朝官軍,明王朝風雨飄搖,即將傾覆的歷史時刻,金氏卻把71回以後全部刪去,並增入盧俊義夢見梁山泊頭領全部被捕殺為結束。批語在藝術上頗有卓到見解,但也表現出反對農民起義的立場。

③《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見《胡適文存二集》,上海亞東圖書館1929年3月6版,卷二,第192~193頁。 ④同註①,第21頁。 ⑤參看《藏暉室札記》卷十三“二三白話文言之優劣比較”(1916年7月6日追記),上海亞東圖書館1936年版,第939~944頁;及《建設的文學革命論》(二),《胡適文存》卷一,第73~77頁。 ⑥陳獨秀所說的“十八妖魔”,“即明之前後七子及八家文派的歸(有光)方(苞)劉(大)姚(鼐)是也”(見《文學革命論》)。 ⑦錢玄同1917年7月2日致胡適信,載《新青年》第3卷第6號。 ⑧《建設的文學革命》,見《胡適文存》卷一,第71~72頁。 ⑨同註⑧,第88~89頁。

⑩《胡適文存》卷四,第14~15頁。 《胡適文存》卷一,第207~208頁。 參看魯迅的《論睜了眼看》。此文作於1925年7月,原載《語絲》周刊第38期,同年8月3日出版,後收入論文集。見《魯迅全集》,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第1卷,第237~242頁。 參看《紅樓夢考證》,《胡適文存》卷三,第231~245頁。 關於胡適對的評價,他自己晚年說過一些出出進進的話,貶低甚至否定的思想和藝術價值(見《關於“紅樓夢”的四封信》,載台北《作品》第2卷第2期,1961年2月1日出版);他人更難免見仁見智,而前些年多數傾向於否定胡適的見解。這問題非一兩句話可以說明白,我們留在下一章裡再專門討論。 “人的文學”,周作人在所作《人的文學》一文中說:“用這人道主義為本,對於人生諸問題,加以紀錄研究的文字,便謂之人的文學”。 (載《新青年》第5卷第6號,1918年12月15日出版)胡適前此也宣傳過人道主義、個性解放,但“人的文學”口號則是周作人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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