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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蔣夢麟:開闢現代大學之路

民國那些範兒 欧阳悟道 8284 2018-03-16
蔣夢麟(1886—1964),中國近現代著名的教育家。 1886年(光緒十二年)生,幼年在私塾讀書,12歲進入紹興中西學堂,開始學習外語和科學知識。後在家鄉參加科舉考試,中秀才。 1908年8月赴美留學。次年2月入加州大學,先習農學,後轉學教育,1912年於加州大學畢業。隨後赴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研究院,師從杜威,攻讀哲學和教育學。 1917歲3月,蔣夢麟獲得哲學及教育學博士學位後即回國。 1919年初,蔣夢麟被聘為北京大學教育系教授。自1919年至1945年,蔣夢麟在北大工作了20餘年。 1964年病逝於台北。 在“五四”運動後期的工人階級成為運動主力的“六三”運動中,蔣夢麟與志同道合的胡適、湯爾和(當時的醫專校長)一道竭力支持北大學生的挽留蔡校長(民國政府要撤免他)運動,鼓動蔡元培回北京復任北大校長。在強大的壓力之下,民國政府大總統徐世昌不得不簽署大總統令表示“挽蔡”。蔡元培則表示,只要民國政府答應不處罰學生,便可以回校。可民國政府隨即食言,並沒有改變鎮壓學生運動的方針。於是,蔡元培復電民國政府拒絕返校復職。學生運動由此愈發猛烈。在強大的“挽蔡”壓力下,民國政府不得不改弦易轍,民國政府國務院、教育部先後致電蔡元培,請他速回北大主持校務。可蔡元培在離開北大前,曾信誓旦旦地表示過不再回北大,必須給他留下一個迴旋的時機。經過各方斡旋,由湯爾和提出一個折中方案,即蔡元培在回北大之前,由蔡元培在紹興中西學堂任職時的得意弟子蔣夢麟暫時去代理北大。在這樣的情勢下,蔣夢麟開始了他與北大前後近20年的關係。當時蔣夢麟年僅33歲。

當各方議定由蔣夢麟代理北大校長後,蔣夢麟經過一番慎重考慮後接受了,於是,他提出兩點意見要求蔡元培同意:一是只代表蔡先生個人,而非代表北大校長;二是僅為蔡先生的督印者。當時儘管蔣夢麟只有33歲,卻頗具謙謙君子之風。蔡元培對蔣夢麟提出的這兩點都同意了,還交代蔣夢麟說:“前段日子,各界代表來杭州(蔡元培離開北大後南下於上海、杭州之間)每天都有幾起,迄未答謝,你到北京後,可代我向社會各界致謝,說明我已有回北大的決心,對大學責任,我願意繼續擔負完全責任。”之後蔣夢麟起程前往北京,臨行前向蔡元培告辭,蔡元培又語重心長地對他說:“從今以後,須負極大之責任,使大學為全國文化之中心,立千百年之大計。”蔣夢麟頷首稱是。

蔣夢麟這一去北大,是他人生的一重大拐點。 就這樣民國政府教育部批准蔡元培的請求,同意由蔣夢麟代理北大校長的職務。蔣夢麟初來乍到,憑什麼才能在北大站得住腳?何況當初在他答應眾人之勸代理北大之時,也並非所有教員都持歡迎態度的。在當時,門戶之見、地域之見還是存在的。蔣夢麟對此倒是有心理準備的,頭腦從未發過熱、膨脹過。在全體學生歡迎大會結束後召開的教職員會上,蔣夢麟謙虛地說:“我只是蔡先生派來代捺印子的,一切請各位主持。”他這麼一說,反對者也不便於再指責什麼了。於是,在校評議會上通過了聘他做教授,擔任總務長的決議。看起來蔣夢麟不驚不險地在北大被認可了,可棘手的事情還在後面。一方面被警廳拘押的學生還有一部分沒放出來,一方面國會中還有人在覬覦北大校長一職。面對校內外的紛擾,尤其是民國政府官僚政客與舊勢力的干擾,蔣夢麟本著《詩經·邶風·雄雉》所云“不忮不求,何用不臧”(意思是“不去害人不貪吝,走到哪兒都得成”)之精神,在胡適、湯爾和、馬敘倫等一班朋友的幫助下,四處奔波,向前奮鬥,終於使所有在押學生得以無條件釋放,暑期結束後,新學期順利招得新生400名。蔣夢麟總算在北大初步站穩了腳跟。

暴風雨過去了,霽日重現,新的學期開始了。蔡元培在各方一再督促之下,於是年9月20日到校,蔣夢麟向恩師蔡元培交了一份滿意的答卷。蔡元培在北大任校長十年半,而實際在校辦事不過五年半。凡蔡元培不在校,不論是他赴歐美考察,還是因政府腐敗憤而辭職,總是由總務長蔣夢麟代理校務。除了三次代行校長職務外,蔣夢麟長期以總務長的身份,將主要精力用在協助蔡元培進行北大的體制改革上,成為蔡元培治理北大的得力助手。在蔡元培的主導下,蔣夢麟與胡適、陳獨秀等人通力合作,共同把北大引上了現代大學的軌道。 在中國新文化運動史上,北大是無法抹去的一個名詞,這固然與蔡元培密不可分。然而,倘若沒有蔣夢麟、胡適、傅斯年等人,只怕北大在中國教育史上也要遜色不少。但對蔡元培與胡適這兩位先生的辦事水平,傅斯年曾批評說,真是不敢恭維。而認為自己的辦事能力超過胡適,蔣夢麟的辦事能力超過蔡元培。有一次傅斯年對胡適說:“論辦事能力,你不如我,論學問,我不如你,我是你的一條狗;蔣夢麟學問不如蔡孑民先生,但辦事能力比蔡先生高明,蔣先生是蔡先生的一條狗。”以後,蔣夢麟也說自己是蔡先生的一條“狗”,“蔡先生是北大'功人',我是蔡先生的一條狗。”只不過蔣夢麟是條“功狗”。事實也確實如此,在不少人的心目中,都認為蔣夢麟是北大自由派中最有辦事能力的人。蔡元培也認可此說,在北大,學校的發展、部門的設置是請蔣夢麟君通盤計劃的。

由於有傅斯年與蔣夢麟的這麼一說一和,於是,蔣夢麟就落了個“功狗”校長之戲稱。 說起“功狗”,這是有典故的。話說劉邦做了皇帝后,大封功臣,那些出身草莽、沒有什麼文化,卻在刀光劍影中出生入死、提著腦袋南征北戰,為劉邦打下若大江山的伙伴雖說個個封侯拜將,然而名列功臣第一的卻是一個文人——在後方協助劉邦的蕭何!這一下炸鍋了,群情激奮。蕭何憑什麼名列功臣第一?劉邦對他手下這批開國武將說了一段頗有見地的話,他說:“獵狗隻有追擒野獸的功能,而獵人卻能指揮獵狗。你們只不過是擒殺野獸有功的獵狗(功狗),只有蕭何才稱得上是獵人(功人)。”這就是蔣夢麟講的“功狗”一詞的由來。 1930年12月,代校長蔣夢麟接任北大校長。蔣夢麟到校視察後,隨即提出“教授治學,學生求學,職員治事,校長治校”的辦學方針。根據這個方針北大公佈了《國立北京大學組織大綱》,規定北大的職志是“研究高深學術,養成專門人才,陶融健全品格”。重建文、理、法三學院,實行學院制,各設院長一名。院長由校長就教授中聘任。改原評議會為校務會議,人員組成與職權同原評議會,必要時可延聘專家列席,所以,校務會實際上是教授會。原行政會議、教務會議仍舊保留,職權不變。推行學分制,要求畢業生撰寫論文並授予學位,追求高等教育的正規化。蔣夢麟接任北大校長後,推行的仍是他當年協助蔡元培時制定的那一套管理模式,只不過突出了他那美國式的“十六字”管理方針和辦事原則而已。

一個學校教學質量的好壞除了管理就看師資隊伍的質量了。蔣夢麟一面將流失的教授請回來,一面延攬大批留學生來校任教,充實師資。他對文學院院長胡適以及理學院院長周炳琳、法學院院長劉樹杞說:“辭退舊人,我去做;選聘新人,你們去做。”蔣夢麟用人繼承了蔡元培不拘一格的好傳統,挑選教師只看學術上的貢獻。如錢穆沒有高學歷,國學水平卻很高,蔣夢麟毫不猶豫地將其請到北大當教授。猶如當年蔡元培延請梁漱溟。在蔣夢麟的誠摯待人下,20世紀30年代的北大聚集了一大批學有專長、業有專攻的專家、教授,北大成為人才薈萃之地,這就保證了北大的整體教學水平。 為了促使教學科研的健全發展,對蔡元培執掌北大時期形成的“囊括大典,網羅眾家,思想自由,兼容並包”的傳統,蔣夢麟堅持不變。在“大度包容”的方針下,自由主義傳統得以延續下來。他對全校同仁宣告:“我們當繼續不斷地向'容'字一方面努力。'宰相肚裡好撐船',本校'肚'裡要駛飛艇才好。”

蔣夢麟以自己的淵博學識和精明幹練,在那段艱苦歲月裡,克服重重困難,小心翼翼地把握著北大之舵,竭智盡能,把希望之舟平穩渡過驚濤駭浪,二十年如一日,終使北大的教學與科研水平穩步提升,達到了北大歷史上的最高峰,為當時北平國立八校之首。到抗戰前北大已躋身世界一流大學。對此,蔣夢麟十分謙遜地說:“我在北大工作二十幾年,主持校政十七年,但知謹守蔡校長余緒,把學術自由的風氣,維持不墮。”又說:“我自到北大後,始終得到適之、孟真的全力幫助,方才有北大的發展。” 在蔣夢麟的教育理念中,青年學生一般不應該介入現實政治,現實政治是成年人的事情,青年學生的根本目標是將自己培養、造就成有知識、有能力的有用之才,以供國家驅使。只有當現實政治實在慘不忍睹,成年人太不負責任的時候,青年學生利用自己的熱情,出而喚醒民眾,昭示天下,達成此目標即應返回教室,無論如何都不應該荒廢學業,放棄其自身的職責,自壞國家將來之干城。

至於成年人的責任,蔣夢麟在當北大校長那些年裡,從來未敢放棄,並以北平文化界領袖的身份衝鋒在前,以致引起日本軍方的關注,並將之列入應予逮捕的黑名單。 1935年11月29日下午,日本憲兵徑直來到北大校長室,“邀請”蔣夢麟到日本駐防軍司令部“解釋”其反對日本的事情。蔣夢麟本著“臨難毋苟免”的古訓,答應在一個小時之內就去。 當蔣夢麟將這件事告訴家裡的時候,有朋友勸他不要去日本軍營,聽日本人到北大來逮捕好了。但是,他們敢嗎?然而考慮再三,蔣夢麟依然決定單獨前往,在天黑以前抵達設在東交民巷的日軍司令部。 蔣夢麟獨自前往,顯然出乎日軍的預料。日軍大佐說:“我們司令請你到這裡來,希望知道你為什麼要進行大規模的反日宣傳?”邊說邊遞給蔣夢麟一支香煙。

“你說什麼?我進行反日宣傳?絕無其事!”蔣夢麟一邊回答,一邊接過日本人的香煙。 “那麼,你有沒有在那個反對自治運動的宣言上簽字?” “是的。我是簽了字的。那是我們中國的內政問題,與反日運動毫無關係。” “你寫過一本攻擊日本的書?” “拿這本書出來給我看看!” “那麼,你是日本的朋友嗎?” “這話不一定對。我是日本人民的朋友,但是也是日本軍國主義的敵人,正像我是中國軍國主義的敵人一樣。” “呃,你知道,關東軍對這件事有點小誤會。你願不願意到大連去與板垣將軍談談?”這時電話響了,大佐接了電話以後轉身對蔣夢麟說:“已經給你準備了專車。你願意今晚去大連嗎?” “我不去。”

“不要怕。日本憲兵是要陪你去的,他們可以保護你。” 聽聞此言,蔣夢麟正色道:“我不是怕。如果我真的怕,我也不會單獨到這裡來了。如果你們要強迫我去,那就請便吧——我已經在你們掌握之中了。不過,我勸你們不要強迫我。如果全世界人士,包括東京在內,知道日本軍隊綁架了北京大學校長,那你們可就要成為笑柄了。” 這位日本大佐聽到這句話臉色立即變了,好像蔣夢麟忽然成了一個棘手的問題。 “你不要怕呀!”他心不在焉地說。 “怕嗎?不,不。中國聖人說過,要我們臨難毋苟免。我相信你也一定知道這句話。你是相信武士道的。武士道決不會損害一個毫無能力的人。”蔣夢麟抽著煙,很平靜地對日本人說。 電話又響了,這位日本大佐再度轉身對蔣夢麟說:“好了。蔣校長,司令要我謝謝你這次光臨。你或許願意改天再去大連——你願意什麼時候去都行。謝謝你。再見。”

對於這件事,羅家倫後來評價說,蔣夢麟是郭子儀第二,大有英雄精神。 七七事變爆發的時候,蔣夢麟正在南方,旋赴廬山參加蔣介石召開的談話會,為全面抗戰建言獻策。 7月底,北平淪陷,北大也成為日本的軍營。根據國民政府的指示,相繼淪陷的平津各高校陸續內遷,北大與清華、南開組建聯合大學,先設長沙,後移昆明,是為抗戰時期聞名國內外的西南聯合大學。 西南聯大由三個著名大學組建,蔣夢麟與清華校長梅貽琦、南開校長張伯苓為三常委,共同負責聯大的日常事務,殫精竭慮,克服重重困難,為民族復興、為建立新的國家保留了難得的讀書種子,譜寫了中國近代教育史上最輝煌的一頁。 由於西南聯大的三個學校都是名校,有著各自不同的傳統、優長之處及學風,以學校的歷史及校長的資歷而論,蔣夢麟應該居於領導地位。但他為了三校的團結,為了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堅決主張不設校長,實行常委負責制,共同主持校務。大政方針實行合議制,推請梅貽琦為主席,實際主持學校的一切日常行政事務,而蔣夢麟主要負責對外,校內的事務基本不管。蔣夢麟就此常說:在聯大,我不管就是管。 1936年,時任北京大學校長的蔣夢麟迎娶陶曾谷女士,在北平舉辦婚禮,邀請胡適做證婚人。可是胡適的妻子江冬秀因為蔣夢麟為娶陶曾谷遺棄原配,不贊成胡適為兩人證婚,把大門一關,就是不讓他出去。原來,蔣夢麟為繼娶陶曾谷而與原配離異,在江冬秀看來,蔣夢麟道德上是有愧的。胡適只能跳窗“脫逃”,成其美事。 蔣陶聯姻最大的壓力還不在蔣夢麟與原配離異,而是他迎娶的陶曾谷是其莫逆之交兼同事高仁山的遺孀。高仁山先後執教北京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並在北京大學創立教育系。 1928年,高仁山被奉系軍閥殺害於天橋刑場。高仁山死後,蔣夢麟對其妻陶曾谷照顧備至。儘管蔣夢麟使君有婦,但陶曾谷的處境令他同情,長期的照顧和相處,感情慢慢發生了變化,兩人互生愛意,墜入愛河。婚禮上,蔣夢麟答謝賓客時表示:“我一生最敬愛高仁山兄,所以我願意繼續他的志願去從事教育。因為愛高兄,所以我更愛他愛過的人,且更加倍地愛她,這樣才對得起亡友。” 1958年,蔣夢麟的夫人陶曾谷在台灣因病去世。陶曾谷臥床時,陶曾谷的一位表親常去照應病人。陶女士曾經對她說:“孟鄰(蔣夢麟)的身體很好,而且太重情感了,我死了以後,他一定會受不住的;而且,我不忍心他受長期的寂寞;所以,我希望你能夠幫他找一個合適的對象,陪伴他……”由於陶女士臨終前的囑咐,使蔣夢麟的續弦問題,變成了那位太太無時或忘的“責任”。 因夫人去世後,蔣夢麟非常落寞,也就接受了妻子表親的安排。據報導這位女士在陶女士逝世一年以後,就開始為蔣夢麟提親說媒,但都沒有使他動心。直到1960年在圓山飯店的一次宴會中,通過這個媒人介紹,他認識了徐賢樂,情形就不一樣了。 徐賢樂認識蔣夢麟時,雖已年過半百,但風韻猶存。蔣夢麟對於徐賢樂可以說是一見鍾情,而在一開始時,徐賢樂覺得蔣夢麟年紀太大,而且恐怕性格不合。但蔣夢麟托由媒人向她致意,表達自己意思:他覺得徐女士的家庭身世很好,而且品貌雙全,一切都太理想了。蔣夢麟在寫給徐女士的第一封情書裡面就有:“在我見過的一些女士中,你是最使我心動的人……”認識三四個月之後,蔣夢麟對徐賢樂已難捨難分了,有次為了一點事鬧了個小彆扭,兩人數日不見,蔣夢麟就寢食難安,於是用一張橫幅一尺的日本繪畫金邊縐紋水色紙,以中小楷寫了一首艷詞相贈。兩情不可不謂綢繆,因此不久就互相論及婚嫁。 這事在他們親友中有“贊成”與“反對”兩派,而在北大同學會的師友中,幾乎都是不贊成,就連胡適也持反對意見。當時胡適在因病住院,還在調養身體之際,提筆給好友蔣夢麟寫了一封長信,在信中,胡適表達了自己的意見,絮絮叨叨,說徐賢樂愛財,她向你要20萬,你雖給了8萬,也最好懸崖勒馬。又以50年的友誼和蔣與陶證婚人的身份對其進行勸說,要他與陳誠(當時陳誠也是持反對意見者)鄭重地談一談。據《胡適之先生晚年談話錄》書中說,陳誠曾告訴蔣夢麟說:“我的太太接到蔣夫人——第一夫人宋美齡的電話,她堅決反對你跟這位徐小姐結婚,我的太太也反對,都要我轉告於你。如果你一定要和她結婚,那麼我們以後不能見面了,至少,你的夫人我們是不能見面了。” 胡適將信交給蔣夢麟時,蔣夢麟直接問他是支持還是反對,胡適說反對,蔣夢麟直接告訴他:“那我就不看了。”遂將胡適的這封信撕碎擲於廢紙簍中,後蔣夢麟秘書拾獲細心拼合,始恢復原狀,並得以保存。 蔣夢麟不顧各方反對,堅持要與徐賢樂再婚。他在7月間給陳誠寫了一封長信,除申述自己“非立即結婚不可”的理由外,還極力為徐賢樂辯護。 因反對的人多勢眾,蔣夢麟不便舉行公開婚禮,而改採家庭式秘密婚禮,於是在1961年7月18日在台北市臨沂街陳能家中舉行。陳能的太太是徐賢樂的親侄女。婚禮極為簡單,由端木愷律師證婚,鄭曼青、居浩然分任雙方介紹人,雙方在結婚證書上用了印,婚禮就算完成了。時年蔣夢麟75歲,而徐賢樂也已54歲了。由於婚禮倉促,以至於很多人來不及準備禮物。 次日各報爭相報導,蔣夢麟在接受某報的訪問時說:“一個人健全的生活,理智、情感、意志三者,必須適當平衡,缺其一,即失其平衡。果爾,則無論為學或辦事,其動力便受削弱。我自陶曾谷女士去世以後,感情即無所寄託,故不得不求一對象,以保持我多年奮鬥的精神。我相信徐女士,就是我適當的對象。”報紙並引用了徐賢樂的“有感蔣夢麟的款款深情,並陶醉於這位老教育家的靈毓才氣”的話語,他們“希望新婦徐女士是一個'賢內助',使蔣博士享受室家之'樂',則過去一番小小波折,便成為愉快的回憶了。” 而在蔣、徐結婚之後沒幾天(7月26日),蔣夢麟就專程去看望胡適,胡適也向他道賀。蔣夢麟告訴胡適,他的新婚夫人很好,隔幾天還要將她帶來看望胡適,他還對胡適說:“人家說她看上我的錢,其實她的錢比我的多。” 在二人結婚一年多後,他們的婚姻亮起紅燈。 1962年12月,蔣夢麟不慎失足折骨入院。徐賢樂趁蔣生病住院之際,將蔣之財物悄悄歸之自己名下……待蔣發現,盛怒之下,修書一封,欲與離婚。徐女士當然不從,公開撰文,說他們愛情尚存,不過是蔣先生受了別人的蠱惑才一時糊塗。從此蔣夢麟避不見面,一切透過律師打筆仗、打官司。蔣夢麟的起訴狀中稱,徐賢樂“貌善心險、凌辱女兒、需索斂聚、嫌老惡貧、咆哮辱罵、飽受虐待”,不堪同居。他也首度證實了當初胡適的質疑,指徐賢樂在蜜月期間就不斷追問他個人財產,還作成筆記;他的保險受益人與美國財產也都改登記徐賢樂為受益人;以及趁他在病榻上,徐賢樂迅速過戶財產等種種做法,都讓人無法接受。他還說徐賢樂經常大驚小怪、藉故吵鬧,不准他弔唁亡妻,還要求女兒搬離;而且竟以費用難籌為由,要求他盡快出院;她曾私自向農復會官員借支,同時為配住宿舍問題,在農復會與幕僚爭吵,讓他無地自容。凡此種種讓他決定訴請離婚,並索回53萬元存款。面對蔣夢麟的訴狀,徐賢樂氣憤地表示,訴狀內容都是扭曲的。調解過程中,徐賢樂一度直闖農復會辦公室找蔣夢麟,嚇得蔣夢麟連忙從後門樓梯避開;徐賢樂見狀高呼,見丈夫是合法的權利,她已受到蔣夢麟的侮辱與痛苦,這是“仰仗官職、欺凌弱女”。蔣夢麟自認實在惹不起徐賢樂,隨後避居石門水庫;徐賢樂一度又以送冬衣為由,要求碰面,蔣夢麟還是躲起來。 就這樣吵吵鬧鬧約一年後,雙方在1964年1月24日協議離婚,陶希聖當證人,贍養費為徐賢樂主張的50萬元,農復會房舍、股票均需交還,但徐賢樂已經提走的20多萬現金則不予計較。儘管已身無長物,由於蔣夢麟只求籤字止訟,還是由友人代簽支票償還贍養費,前後總計花費77萬元,終於結束兩年六個月的夫妻關係。 蔣夢麟對記者說:“(從結婚)到現在一年多,我失望了,我受到人生所不能忍的痛苦;家是我痛苦的深淵,我深深地後悔沒有接受故友胡適之先生的忠告,才犯下錯誤。我愧對故友,也應該有向故友認錯的勇氣,更要拿出勇氣來糾正錯誤。”同時,蔣夢麟竟不怕難堪,把胡適1961年6月18日寫給他的那封長信公開發表。 面對沸沸揚揚的社會輿論,蔣夢麟十分坦然:“這是我個人的私事,我發現錯誤便應該改正,所謂'人作孽,不可赦',我願面對事實,接受不幸的後果。”解除婚約後,蔣夢麟又精神煥發,專心投入到石門水庫的建設中去。 附:胡適致蔣夢麟的長信部分。 ……這十天裡,我聽到許多愛護你,關切你的朋友的話,我才知道你的續弦消息真已引起了滿城風雨……這些話大致是這樣:某女士(按:指徐賢樂)已開口向你要二十萬元,你只給了八萬:其中六萬是買訂婚戒指,兩萬是做衣裳。這是某女士自己告訴人的,她覺得很委屈,很不滿意。關心你幸福的朋友來向我說,要我出大力勸你“懸崖勒馬”,忍痛犧牲已付出的大款,或可保全剩餘的一點積蓄,否則你的餘年絕不會有精神上的快樂,也許還有很大的痛苦…… 昨今兩天(十七、十八)之中,我又聽到五六位真心關切你的人的報告……這些朋友說:這位小姐在對待孟鄰先生的手法,完全是她從前對待前夫某將軍(按:指楊杰將軍)的手法,也是她在這十七八年對待許多男朋友的手法:在談婚姻之前,先要大款子,先要求全部財產管理權。孟鄰先生太忠厚了,太入迷了,絕不是能夠應付她的人。將來孟鄰先生必至於一文不名,六親不上門;必至於日夜吵鬧,使孟鄰先生公事私事都不能辦! 她的前夫某將軍是何等厲害的人!他結婚只七個月之後,只好出絕大代價取得離婚!這些朋友說:適之先生八天之前不說話,是對不住老朋友,今天怕已太晚了。 我也知道太晚了,但我昨夜細想過,今天又細想過:我對我的五十年老友有最後忠告的責任。我是你和曾谷(按:陶曾谷,蔣夢麟的第二任夫人)的證婚人,是你一家大小的朋友,我不能不寫這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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