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曾國藩的正面與側面·公務員版

第33章 第二節總督曾國藩的生活水平

然而頂級富人曾國藩卻活得像窮人一樣。 離開京城之後,曾國藩不再有出入宮廷之需要。他每天面對的都是自己的同僚和下屬,所以穿衣越來越簡單。豈止簡單,有時候簡直到了不修邊幅的程度。 趙烈文說他第一次見到曾國藩時,曾國藩“所衣不過練帛,冠靴敝舊”。 這一記載得到了外國人的印證。同治二年,戈登在安慶與曾國藩會面,這些外國人驚訝地發現“曾國藩……穿著陳舊,衣服打皺,上面還有斑斑的油漬……”。 直到同治六年,曾國藩已經是太子太保、一等侯,又補授體仁閣大學士,名副其實地“位極人臣”了,可是他所穿的馬褂質地簡陋,又短又小,看起來比普通讀書人還要寒酸。同治六年九月初六日趙烈文的日記中說: 滌師來久談,談次,師脫馬褂置榻上,又少坐即去。餘取視榻上衣:佛青洋呢面布里琵琶襟,極短而小,蓋寒士所不屑衣者。為之太息不已。

在吃的方面,曾國藩平生從不講究。有一次宴客,客人發現總督大學士請客居然用瓦器: 竇蘭泉侍御來,予亦陪飲,食鰣魚止一大瓦缶。蘭泉笑曰:大學士飲客,用瓦缶,無乃太簡乎?公大笑而已。 如果說這是因為戰時物質條件艱苦,那麼戰爭結束重現昇平後,趙烈文日記中兩江總督曾國藩每日的飲食也仍然十分簡單。同治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趙烈文在曾國藩處閒聊,正好曾國藩的侍衛官拿著一張紙請示曾國藩。曾國藩告訴趙烈文,這是他的“食單”: 材官持一紙示師,師頷之,顧余曰:此何物,足下猜之。餘謝不敏。師曰:此吾之食單也。每餐二餚,一大碗一小碗,三簌,凡五品。不為豐,然必定之隔宿。 每頓飯兩個主菜,三個小菜。這在普通老百姓當然是極豐盛了,但是在官員階層,卻是相當寒儉的。不但沒什麼雞、鴨、魚、肉,甚至連火腿都沒有:

餘稱佩儉德,因曰:在師署中久未見常饌中有雞鶩,亦食火腿否?師曰:無之…… 曾國藩的女兒曾紀芬在回憶錄中說,總督時期的曾國藩請客和出席下屬舉行的宴會,對用菜標準有嚴格要求: 所至禁用燕菜燒烤之席,僚屬皆遵守,相習成風。平日宴客常用之品,惟紅燒魚翅魷魚片及豆腐湯等。 至於住,曾國藩也可以說是天下總督中最不講究的一個。同治元年,幕僚方宗誠來到曾國藩身邊,他這樣描述曾國藩寢室的樣子: 當公夫人未來皖時,宴彭雪芹侍郎於內室,招予陪飲。見室中惟木榻一,竹床二,竹枕二,此外一二衣箱,無他物也。 這一情景在另一位幕僚趙烈文《能靜居日記》同治二年五月初九日條中得到了印證。他記載了曾國藩內室的情形:

今日直詣相國臥室,葛帳低小,布夾被草蕈而已。旁有二小箱,几上陳設紙筆之外,無一件珍物,籲,可敬哉! 不光自己的生活一如既往地簡單,他對家人的要求也一如既往地嚴苛。 同治二年,曾國藩將歐陽夫人、兩個兒子及兩個女兒女婿接到了安慶。 如前所述,曾國藩兄弟分家之後,曾國藩一支只分到五十五畝田地。分家以前,吃大鍋飯,借曾國荃、曾國潢的光,曾家生活水平還算得上不錯。分了家之後,歐陽夫人帶領子女住在“黃金堂”,只靠這五十五畝田生活。既然曾國藩要求自己“以廉率屬,以儉持家,誓不以軍中一錢寄家用”,曾國藩妻兒的生活馬上變得貧窘了,甚至掙扎在拮据的邊緣。曾國藩幼女曾紀芬就曾經回憶說: 先公在軍時,先母居鄉,手中竟無零錢可用。拮据情形,為他人所不諒,以為督撫大帥之家不應窘乏若此。其時鄉間有言,修善堂殺一豬之油,止能供三日之食;黃金堂殺一雞之油,亦須作三日之用。修善堂者,先叔澄侯公所居,因辦理鄉團公事客多,常飯數桌。黃金堂則先母所居之宅也。即此可知先母節儉之情形矣。

歐陽夫人在家手無餘錢,只能事事躬親,下廚燒灶、紡紗織布,無所不為。 歐陽夫人在鄉下的苦日子過夠了,和孩子興沖衝來到安慶,想享享總督家眷的福,沒想到總督府中的日子過得比鄉下還要緊張。 曾國藩給夫人的零用錢很少。方宗誠記載說,歐陽夫人月費僅四千銅錢,折銀二兩,兒媳則減半。這點錢對於一位總督夫人來說,實在是太少了。曾國藩的幼女曾紀芬曾經回憶說: 初文正在日,家中人給月費二緡,爾時物價雖賤,亦苦不足,稍涉奢華之物不能買,亦不敢買也。歐陽太夫人偶喚賣京貨之嫗入署,且為文正公所訶,他無論矣。 曾國藩不許孩子們穿華麗衣服: 餘憶幼時所見皆淳樸無華。而餘家為尤甚,姊妹姑嫂至一衣遞襲,已詳前記矣。文正素惡紛華,曾手書不准穿大鑲花邊衣五采花裙,蓋今日所視為陳舊者,彼時方矜奇炫異也。

有一次見曾紀芬穿了一條彩色綢褲,就立命她換掉: 憶入金陵督署時,尚未終靖毅公喪,所著為藍呢夾襖及長嫂賀夫人所遺黃綢褲,綴青花邊。文正見而斥以為侈,乃亟取三姊之綠褲易之。此褲亦賀夫人遺物,蓋嫂以遺姑、姑又互相襲用也。 整個總督府中,只有兩位女僕。一位是歐陽夫人從湘鄉老家帶來的老嫗,另一位是大女兒身邊的小丫環。 歐陽太夫人自原籍東下,僅攜村嫗一人,月給工資八百文。適袁姊有小婢一人,適羅姊則並婢無之。 因為人手不夠用,歐陽夫人在安慶花十多千錢,買了一個女僕,曾國藩知道後大為生氣。 “房中粗事亦取辦於母氏房中村嫗,乃於安慶以十餘緡買一婢,為文正所知,大加申斥。”歐陽夫人沒辦法,只好“遂以轉贈仲嫂母家郭氏”。

既少月費,又無僕人,那麼總督府中的日子怎麼過活呢?只有自力更手,自己動手了:“文正馭家嚴肅守儉若此,嫂氏及諸姊等梳妝不敢假手於婢媼也。” 曾家的女人們,每天都要進行體力勞動。從洗衣做飯醃製小菜,到紡線繡花縫衣做鞋,都要親力親為。從早上睜開眼睛,直到睡覺,基本上不得休息。 同治七年,曾國藩剿捻回任再督兩江後,為家中女人們制了個工作日程表: 五月二十四日,文正公為餘輩定功課單如下: 早飯後,做小菜點心酒醬之類,食事。 巳午刻,紡花或績麻,衣事。 中飯後,做針黹刺繡之類,細工。 酉刻(過二更後),做男鞋女鞋或縫衣,粗工。 在這個日程表後面,曾國藩還提出了工作量的要求,自己將定期檢查:

吾家男子於看讀寫作四字缺一不可,婦女於衣食粗細四字缺一不可。吾已教訓數年,總未做出一定規矩。自後每日立定功課,吾親自驗功。食事則每日驗一次,衣事則三日驗一次,紡者驗線子,漬者驗鵝蛋,細工則五日驗一次,粗工則每月驗一次。每月須做成男鞋一雙,女鞋不驗。 上驗功課單諭兒婦侄婦滿女知之,甥婦到日亦照此遵行。 同治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如此辛苦的總督府家眷,恐怕大清天下找不到第二家了。當時每晚南京城兩江總督府內,曾國藩秉燭夜閱公事,全家長幼女眷都在麻油燈下紡紗績麻,成為中國歷史上的一幅動人畫面。 應該說,和曾國藩一起生活很痛苦。身為總督眷屬,他們需要與同一層次的家庭社交,也需要有自己的生活和娛樂。曾國藩以自己的“聖人”標準,去約束他們的日常生活,勢必讓他們在社會上顯得寒酸落伍,造成他們在社交及生活中的種種尷尬不便。我們可以想像,曾國藩家的妻子兒女們對這位父親和丈夫一定腹誹不止。然而,除了偷偷抱怨,拿這位全天下最剛強又最頑固的老人,誰又有什麼辦法呢?

曾國藩有兩個兒子、五個女兒,早在做京官時期,曾國藩就“議定”每個女兒的嫁妝是二百兩白銀。咸豐十一年六月初四日,曾國藩寫信給曾國潢說,大女兒婚事在即,雖然當了總督,但他還要堅持在北京講好的嫁妝數目: 嫁女之資,每一分奩貳百兩,餘多年前在京議定,今不能增也。 咸同時期,物價上漲很快,社會風習變化迅速,二百兩銀子在咸豐十一年其實已經不夠用。到了同治五年,曾國藩的第四個女兒曾紀純出嫁時,這個數目更是脫離實際到了讓人無法相信的地步了。辦婚事時曾國荃正好賦閒待在荷葉老家。他無論如何不能相信大哥只給二百兩陪嫁銀,“聞而異之曰:'烏有是事?'”打開箱奩親自驗看後才相信。 “再三嗟嘆,以為實難敷用,因更贈四百金。”送了四百兩銀子給嫂子歐陽夫人,這才打發了四女的婚事。

由於過於脫離現實,曾國藩剛剛去世,他的這套苦行僧式的家規就被兒子曾紀澤打破了。 及惠敏(曾紀澤的諡號)主持家政,稍以文正積存俸餘購置田宅,月奉太夫人湘紋十二金,兩嫂各十金,兩房小孩一概在內,不另給,餘與兩兄每月六金,各房男女用人薪資在外,均由賬房並月費分發。 每個人月費增長六倍左右,曾家才達到普通官員的生活水平。由此也可以看出曾國藩在時,曾家人的生活是如何“落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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