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曾國藩的正面與側面·公務員版

第15章 第二節靠拜客“收份子”籌集做官經費

點了翰林之後,曾國藩於道光十八年年底請假回家,在老家逍逍遙遙“把戲”(玩耍之意)了一年。這一年他的主要任務,是為將來進京當官籌集“資本”。 當京官還需要“資本”嗎?當然。清代官僚制度和今天有很大不同。首先,傳統時代交通不便,進京當官,需要雇車僱馬,花掉一筆很大的路費。這筆錢國家不給報銷。其次,翰林等官員工資很低,而大清帝國又無公款消費之製。清政府不但不提供住房和公車,不報銷公款吃喝,甚至連官服都要官員們自己購置。 所以當京官之初,是一件賠錢的買賣。甚至有人中進士後因為家中沒錢,沒法進京當官。 “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劉光第中進士後欽點刑部主事,就因為家境貧困,無力支持當京官的花銷,一度不想就任。後來還是族叔劉舉臣每年接濟他二百兩,才勉強做了十年京官。

所以曾國藩這次回家最主要的任務就是“籌資”,而籌資最主要的方式就是“拜客”。 傳統時代,一個人進學、中舉、中進士後,照例要四出拜客。自道光十八年年底抵家,到十九年十一月離家進京,曾國藩在家鄉呆了二百九十六天,這期間他外出連續拜客四次,共計一百九八天。也就是說,居鄉近一年間的十分之七都用於拜客了。他的足跡遍及湘鄉、寧鄉、衡陽、清泉、耒陽、永興、邵陽、武岡、新化、安化等十縣州。 所拜的對像是以下四類:一類當然是自己的親戚故舊;二類是族譜上能找到的湖南各地曾氏家族族人,其中大部分是累世沒有來往的;三是非親非故的各縣官員和著名鄉紳;四是在外縣經商的湘鄉籍的老闆們。 其目的,一是向親朋好友通報喜訊,二是與上層社會的達官貴人們建立起社交關係。第三個也是最重要的一個目的,則是藉此收受賀禮,收斂錢財。這是當時社會之通習。

道光十九年正月十六日,曾國藩正式開始拜客,該日日記中記載他“僕一人,肩輿八人”,昂然行走於湖南鄉下,引得農人們紛紛駐足觀看。 出了位新科進士翰林公,自然是方圓百十里內的轟動性事件,這不僅是白楊坪曾家的光榮,也是整個曾氏一族乃至湘鄉縣甚至湘中地區的莫大光榮。對這支嶄新的潛力股,大家表現出極大的投資熱情。曾國藩每到一地,都受到隆重歡迎,不但擺酒款待(常有海參席、魚翅席),有的還請戲班前來助興(如四月十一日日記載,是日唱劇,客甚多)。各處主人不但要給曾國藩送上“賀禮”,還要附送“轎錢”。 他到的第一家是岳父歐陽家。岳父在歐陽宗祠大開筵宴,請客八席。在《湘鄉曾氏文獻》中,有一本曾國藩親筆所記的“戊戌、庚子流水賬簿”,專門記載他這一段拜客收入。從中我們可以查到,正月十六日在岳父家他收到“轎錢四百六十四文”。第二天在歐陽宗祠,則“入轎錢四百文,送予錢十二千八百文”。

除了親戚家外,曾國藩拜客的另一個重要內容是祭拜各地的曾氏宗祠,向曾氏各支先祖通報這一特大喜訊。從岳父家出來,他到達了“廟山家祠”。 “祠內經管請外姓人吃酒,四十餘席。”吃酒的場面之所以如此宏大,無非是廟山曾氏向外姓人炫耀家族的光榮而已。這一天曾國藩收入“轎錢三千二百文”。 在這幾次拜客過程中,最重要的對像是各地官員。這自然是赤裸裸的“打秋風”了,然而官員們一般來講都心甘情願。因為彼此都是官場中人,而官場生存,最重要的就是關係網絡。多個朋友多條路,誰知道哪塊雲彩有雨?所以官員的贈送普遍比其他人要重一些。比如八月二十二日,他到武岡州城,知州楊超任“請酒極豐,又送席”,又送銀二十兩。另兩名地方官員一人送八兩,一人送二兩……

除了親戚、同族、地方官員之外,曾國藩拜客還有不可忽略的一項內容,那就是湘鄉人在各地所開店鋪,人情簿中記為“拜鄉親店”。凡是湘鄉老鄉開的店,不論煙店、當舖、紙行、布店、錢莊、綢緞莊,還是雜貨店、煙袋店,曾國藩一概拜到。這種禮拜,目的無非是赤裸裸地斂財而已。而這些小老闆對這個新科大老爺當然不敢怠慢,無不或多或少予以饋贈,有的還恭恭敬敬請他喝酒。比如九月他在新化拜店凌興隆、胡德昌、戴永隆、孫義盛等八家,“十五早請酒,席極豐盛,且恭,又共送錢十二千文”。傳統時代,商人社會地位低下,經營風險很多。結識了一位翰林,自然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所以曾國藩所獲頗豐。比如他在寶慶城內拜了四十四家湘鄉店鋪,收了十二千九百文,平均每家收了三百八十四文。城外四十六家,收入三十六千六百文,平均每家收入七百九十五文。

曾國藩拜客過程中所收的錢財名目繁多,大致有賀禮錢、人情錢、轎錢、髮捲錢、贄儀、題主錢,等等。一般來講,送錢多少,要根據雙方關係親疏、施與方的地位和財力、雙方過去的人情往來等多種因素綜合決定,授受雙方心中是有一定默契的。多的可達數十兩,少的可能只有“羊毫筆二支,印色一合”。然而有時雙方並非心有靈犀,不愉快就不可避免。有的地方對新科進士大表歡迎,引導他去拜祭掃墓,請他書寫對聯,但提到賀禮,卻不痛不快,導致曾國藩十分惱怒。比如他四月到達松陂曾氏家祠後,祠堂經管人又請他寫字,又請他掃墓,折騰他好久,過後卻提出手中無錢,賀儀須等到八月時再送,曾國藩當時勃然大怒,嚴厲訓斥了他們一頓。四月初十日曾國藩在日記中記道:“是日,松陂祠未具賀儀。又前年父親至此祠送扁,伊言當送錢來家賀,後食言。今又言賀儀待八月送。又前日要餘掃墓,情理不順,餘盛氣折之,祠內人甚愧畏。”

四月十二日記載,曾國藩的雷霆之怒使得松陂管祠人十分害怕,請人說情給曾國藩賠了不是,還送了一部分錢。 “松陂請人說情,送押錢六十四千。” 那麼,曾國藩四次拜客收入總共多少呢?首次拜客從岳父家拜到塘頭灣曾祠,二十三日由塘頭灣回家。時間不長,只有七天,範圍不廣,都是至親,收入也不多。曾國藩自己統計了一下,共收入二十一千一百八十文。清代銅錢兌換白銀的比率,大約是一千五百文兌換一兩。這樣算來,曾國藩拜客一周,收入約十四兩白銀。 首次拜客不過是小試牛刀。接下來曾國藩又有三次拜客,時間路程特別是收入均大大超過第一次。第二次拜客中,僅三月初七日至三月十一日在湘鄉縣城的四天,曾國藩就收入錢十二千六百文,銀四十一兩八錢。我們按《湘鄉曾氏文獻》賬簿將第二次拜客收入逐筆相加,總收入為白銀三百九十六兩二錢三分。

第三次拜客收入,曾國藩自己做了這樣一次總結: 三月二十九日出門,到六月二十二日到家,通計得現錢、轎錢、下人錢五百XX(原文如此)千文,花元二百三十元。 第四次拜客,按《湘鄉曾氏文獻》流水賬簿逐筆相加,合計收入白銀五百九十七兩一錢五分。 以上四次,以白銀合計,共為一千四百八十九兩一錢二分。 這一千四百八十九兩的收入,相當於今天多少錢呢? 嘉慶道光時期,物價水平很低。豬肉一斤五六十文,鴨蛋每個二文多,普通瓜菜如黃瓜每斤二文上下,蔥每斤五文,桃子六至十文一斤。至於一畝良田只要三十兩銀子。這樣說來,曾國藩的拜客收入,可以買五十畝良田,或者四萬斤豬肉。 為了讓大家有一個直觀的感受,在這裡我們有必要估算一下清代一兩白銀值今天多少錢。因大米的價格最能體現白銀等貨幣的購買力水平,所以我們就藉由米價來換算一下。道光八年,蘇松米價每石一點五四兩。也就是說,每斤值銀零點零一兩,而今天普通大米零售價每斤二元左右。那麼當時一兩銀子就是值現在二百元人民幣。

以此衡量,曾國藩拜客收入的一千四百八十九兩白銀,合今天人民幣二十九萬左右,堪稱巨款。 除了在家鄉把戲時四次拜客外,道光十九年秋天,曾國藩北上入都為官時沿途拜客收入也相當不菲。上至省長(巡撫),下至縣令,乃至學官,他都拜到。一路北上,收到饋贈共計約五百餘兩。根據以上記載,總計曾國藩所有拜客收入,在兩千兩以上,合成今天的人民幣,可達四十萬元。 多年之後,曾氏在家信中回憶起這段經歷,顯得頗為後悔: 我自從己亥年(道光十九年)在外把戲,至今以為恨事。將來萬一作外官,或督撫,或學政,從前施情於我者,或數百,或數千,皆釣餌也。渠若到任上來,不應則失之刻薄,應之則施一報十,尚不足滿其欲……以後凡事不可佔人半點便益,不可輕取人財,切記切記!

這是後來的悔悟,當時困窘中的曾國藩面對這些饋贈,似乎並無猶豫。因為這麼多銀兩,作為將來京官生活的預備也仍然不甚充足,所以曾國藩還主動向他人借錢。道光十九年四月十六日日記中說“路費,大啟已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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