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史玉柱自述·我的營銷心得

第4章 第四節廣告創意為什麼不能完全交給廣告公司做?

很多公司在做廣告的時候,是交給廣告公司,而廣告公司是以表現他們的技能為第一要義,至少有相當的這種成分。 其實我們早期的時候,我也迷信過廣告公司,也交給廣告公司拍過一些廣告。 我一看他那個廣告,整個就是在賣弄技能、賣弄表演。導演賣弄,寫腳本的也在那賣弄。其實最後搞文案的也在那賣弄,都賣弄完了其實對你公司沒啥用。 廣告公司其實就承擔一個任務:把你的創意給你忠實地實現出來,用最好最佳的方式把它實現出來。 如果你讓廣告公司去搞創意,十個里面我覺得有十個要瞎。因為做廣告,一定是對自己的產品最了解的人,對你的消費者體會最深刻的人,才能做好。 你得體會到、了解到更多東西,很多你是用語言表達不出來的,比如消費者那些微妙的習慣,他的文化,他的想法,他的反應,等等。

所以這些你讓一個外行,不是你公司的人,一個廣告公司的人,去幫你創意,幫你想如何去推銷,基本上都會瞎。 所以,一定得是本公司的最了解產品、最了解消費者的人,他們來創意。他們來創意往往是靠譜的。 找廣告公司,我覺得基本都是瞎的。 但我們也和廣告公司合作。 比如廣告語我把它定下來了,你去幫我拍出來。當然他們可能有時候也會對我們一些個別的字、標點符號改一改。 廣告的創意是我做,基本的文案也是我做,拍攝畫面不是我,我不管。 因為我不懂畫面,這個我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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