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李琬若·從中國留學生到美國市長

第12章 讓華人明白參政的重要

如果說競選是一場戲的話,那麼競選者的票源則是這場大戲的掌聲了。沒有人喝彩的戲便是失敗的戲,只有獲得滿堂喝彩才能證明自己的戲唱成功了。 在七名競選者中,李琬若儘管知道自己得到了很多朋友和市政官員的幫助,結識了不少華人和亞裔之外的其他族裔選民,然而真正投票時,每個族裔的人都會發起最猛烈的手段把屬於自己的族裔範圍的票源拉到自己手中。在這種習慣勢力中,有經驗的競選朋友告訴李琬若,你最大可能的成功,還是在華人圈,至少華人的票你不能讓它跑了。這一點至關重要。 李琬若何嘗不知此事重要?但華人在美國的情況又是如何呢?有一次,李琬若知道某先生是從大陸到舊金山的,後來移居到洛杉磯郡並安家於蒙市。此君在大陸曾經非常熱衷於政治。李琬若以為找這樣的人肯定能拉到票,可一番談話後,李琬若好不失望。

你讓我關心這兒的政治? No.我現在最關心的是口袋裡是否能多裝些美元,其他的一概不感興趣。華人的權利?當然重要嘛,可我更關心能不能在我拿到綠卡之後把老婆孩子也都辦到美國來,即使到了那時候,我想我最大的願望也不會是關心誰在美國政壇幹什麼,或者誰在搞什麼競選…… 不是所有的華人都這樣,但確實有一些華人他們身在美國,生活方式仍是中國化的。那些20世紀六七十年代包括80年代之後到美國定居的新移民則更多關心什麼時候自己能拿到綠卡,等自己拿到綠卡後又想著給家人辦移民定居手續。如此奮鬥不止。你想告訴他拿到公民資格人籍後,就意味著你是美國人了,你就有權利履行選舉和被選舉權。他會笑話你想得太多了:幹嘛要那麼多權利呀?我只要一個權利就夠了,那就是讓我永遠居留在美國,居留在這自由世界做我的發財夢就足夠了,其餘的我不會去管也不感興趣。他們通常這樣回答你。

李琬若遇上了她感到無法解釋的難題:在美國的中國人竟然不知道自己是誰! 他們根本沒有想到自己其實已經是百分之百的美國人了!因為按照美國法律規定,你拿到緣卡後,便表明你有長期居留美利堅合眾國的意願,而從這個時候開始,你就有權享受美國公民的全部權利和義務。但我們的中國同胞則想的完全不是這回事,而且他們中間多數人甚至不知道事實上還有這些權利。知者不作為者可悲,而不知者仍不想知者則更加可悲。 李琬若真想臭罵一通自己的那些同族裔華人,可她沒有這樣做,她的友人非常沉重地告訴她:造成這種狀況的責任不全在我們華人自己,我們不能忘記先人的血淚史在華人心靈深處留下的創傷。因此更要讓人家珍惜在美國參政、投票的機會,認識它的重要性。

此話怎講? 此話非常明澈。 1882年,當在議會佔據強勢的反華分子推出臭名昭著的《排華法》後,中國人在美國的命運便急轉直下。當時最嚴重的是大批已經生活了幾代人的華人突然一夜之間被宣佈為非法移民而被野蠻地驅逐出他們親手建起的美麗家園,變成黑人,甚至淪為奴隸後任人欺凌。 翻開海外華人的血淚史,尤其是在美的華人史,我們幾乎一直可以聽到這種聲音,那就是它常被那些反華分子用來證明中國人壓根兒就不想融人他們大熔爐的所謂的華人們對自己成為美國公民不感興趣,他們的粗魯與不文明習性使他們認為假如有一天成了美國公民後便無法行使祖先傳下的那些習慣而痛苦萬分。為了不受這等痛苦,所以很多華人放棄了選擇當一個美國人的權利云云。從18世紀初葉第一批中國人登上美洲大陸後,在美國的一次次議會會議上,這樣的聲音幾乎叫嚷了一二百年。這就是使得從美國獨立日那天起,一次次的排華法案為什麼總是被通過的重要原因之一。

華人真的不想成為美國公民嗎,不,凡是踏上那塊土地的華人幾乎都有一個與歐洲後裔們同樣的美國夢,他們不遠萬里,冒著死亡危險來到美國的最初和最後的願望,都是期望在這兒生根傳代。可是這塊土地上的主人們則並不給予他們這種實現願望的機會。 1876年,在加州參議院會議上,就有過一場關於華人是否願意成為美國公民的聽證記錄,它很有趣,也很能說明問題。聞話的是參議員唐絡凡,答話人是華人洪春—— 參議員:你在美國已經有多少年了? 洪春:25年了。 參議員:你在做生意嗎? 洪春:我是三亞公司的視察員。 參議員:你已經遞交申請美國公民的文件了嗎? 洪春:是的,先生。 參議員:你已經得到發給你的入籍第一證明了嗎?

洪春:是的,先生。是去年12月得到的。 參議員:會有很多華人像你一樣要求成為美國公民嗎? 洪春:是的,先生。 參議員:非常多嗎? 洪春:是的,非常多。 參議員:他們會定居美國嗎? 洪春:是的,先生,他們還準備把自己的孩子和家人都留在美國定居。 參議員:他們成為美國公民後,會立即成為州長的候選人嗎? 洪春:也許會。而我自己認為有可能的話爭取當州長。 參議員:為什麼? 洪春:因為美國人不會給我們華人制定好的法律,所以我當州長後會為中國人制定好的法律…… 上面這段對話記載在美國加州參議院一份題為《華人移民的社會、道德和政治影響》一份檔案的第114頁。它清楚表明了移民美國的華人們的共同願望。

李琬若投身政治的加州地區,從有美國歷史起,就是華人與排華勢力鬥爭的前沿陣地。 1876年,這裡發生了一個重要事件並被美國人後來稱為一場政治地震。事情其實並不復雜,只不過是這件事讓美國人感到緊張而已。這一年的美國總統選舉中,舊金山的一個投票點有位華裔在那個投票點投下了自己莊嚴的一票。這位華裔本來行使的是自己應有的權利,但當時正值美國國會在調查華人移民情況的關鍵時刻,所以這張票就成了那些極度敏感的美國右傾反華勢力大做文章的把柄。 這年11月21日的《紐約時報》對當時發生的事情作了詳細描述:……發生在舊金山的第四選區裡的一個投票站點。正值投票緊張時刻,人們看到一名黃胰色黑眼睛的華人走過來,他沒有向人透露姓名,只是微笑著走向投票室,向選舉工作人員出示了選票並把它交給監票員,態度和藹,但行動卻十分堅決。當時的監票員是查爾斯·高夫,他一看是位華人在投票,震驚和憤怒使查爾斯竟然一下講不出話來。查爾斯瞪大了眼睛,指望周圍有人撿起石頭朝這位華人投去,但顯然沒有。查爾斯不得不自己應付這突如其來的尷尬場面。只聽查爾斯怒喊道:我要查一查你的投票資格!這時,華人禮貌地揭下他的帽子,就像有教養的紳士一樣,耐心地回答查爾斯提出的所有問題。然後,那位華人舉起他的手,像白人一樣作了宣誓。令人自豪的盎格魯——薩克遜的文明,就這樣被這個小眼睛的中國人一抬手就給毀了。他折疊好的選票,被輕飄飄地投進票箱。一切都完了,生米煮成熟飯,一名華人已經投了票……

看看這篇有趣的報導,讓人體味到的是那名中國人多麼驕傲,而那些高傲的自以為是美國主人的盎格魯——薩克遜後裔們是多麼可憐可悲!據說這位有教養的能說一口流利英語的華人,在投完票後,特意拿那些嚇得愣在一旁的監票員尋了一個開心:他投完票,走出十幾步後又折身回去對監票員們十分和藹可親地說:對了,我應該給你們看一下我的美國公民人籍證書。原來他是在兩年前就完成了入籍手續。而那份人籍證書的可靠性是不用置疑的。有人後來調查證明,這樣的人籍證書,是在一段時間里美國各地針對限制華人歸化問題爭論不休時,有的州政府在執行時出現了偏差而被華人們鑽了空子所致。 寫到這裡我想發笑。因為美國的法律多如牛毛,細到你連說話放屁都可能觸及法律限制,但這些多如牛毛的法律又常常可以使那些他們認為最需要限制的對象卻能大搖大擺地順利通過。

居住在紐約的王阿義算是其中另一位幸運者。他到美國後與一名愛爾蘭婦女結婚,並很成功地做著煙草生意。他申請加入美國國籍那天,穿了一身地道的美國武服裝,而且講一口非常流利的英語。王阿義的美國化裝柬與流利的英語,給法官留下很好的印象,於是他的歸化很快獲得通過。 同樣的例子,另一位叫霍新的華人在紐約申請人籍時也很順利。霍新是1863年到美國的,基督教徒,打算永久留在美國,他在內華達州還有一個銀礦股份,所以法官在審查他的入籍文件時,印像很好而輕易地給了他美國國籍。 像王阿義和霍新這樣的華人入籍方法,在當時華人中很盛行。那些有願望在美國生根的華人知道美國的法官很注重印象,所以在印像上大做文章。 27歲的韋恩也有這樣的命運。他在美國11年了,擁有一家洗衣店。網為韋恩的英語不錯,經常在法庭上和商業談判中給人當翻譯,所以他的口語聽不出半點外國口音。在申請人籍那天,韋恩精心打扮,把頭上的辮子也剪掉了,佩戴精緻的絲綢領帶,頭戴高級札帽,手持文明棍,他力求給人感覺是個標準的紳士。效果果然不錯,法官在記錄他的入籍時這麼寫道:韋是個具有良好文明行為的中國紳士,他的身上已經徹底地美國文明化,所以同意他成為美國公民應該不是問題……韋恩又是個幸運者。

僥倖的還有。發生在《獨立宣言》誕生地的費城就有過下面的趣事。一個姓林的兄弟倆在這兒開了一家洗衣店,林仲季是老大,他到費城中級民事法庭向那位阿羅德法官申請人籍時,因為進去一看裡面的人很多,他便特別緊張,害怕裡面有反華的堅尼黨分子認出他是華人而將其轟出去——林仲季投有將自己打扮成紳士,而是身著一身黑大褂,長長溜溜的大辮子也沒有剪掉,十足的一個舊式中國人。他緊張得不知如何是好,當他正想逃出法官的登記處時,只見一位同樣是華人的申請者也來到此地。那人叫哈里·粱。哈里·粱很大膽也很自然地走到法官面前,說自己是華人,來申請人籍。法官沒有為難他,說你完全可以辦理這種手續。哈里·粱見林仲季後,便朝他招招手,示意他也過來登記。林仲季於是硬著頭皮,磨蹭著過去排在白人後面。那些白人很好奇地看著他,但沒有難為他。林仲季因此壯大了膽子往前走。林是1868年到美國的,當時才14歲,開始在洗衣店做工,盾來有了自己的生意。他用左手籤的英文名字非常美國式,所以法官很痛快地給了他人籍文件。林仲季高興得拿著文件就像拿到了結婚證書的新郎一樣。第二天他出現在法官面前,這回他是領著弟弟來申請人籍的,誰知弟弟仲南的命就是苦——不巧這一天換了個法官,叫葉科新,當仲南出現在他面前時,葉科斯法官拿不准地翻著美國法律文本,當看到其中有一條說華人不能入籍時,於是他對仲南說,你是華人,美國不允許華人人籍。就這樣,林家兄弟受到了兩種完全不同的命運,就因為換了位法官。林仲南後悔莫及地高喊:黑暗的星期五是反華的日子!因為星期四他的哥哥獲得了人籍權利。

美國人辦事方式,中國人從來弄不明白。別說一百多年前,就是今天,我們還常常聽到那些準備留學去美的年輕人從美國駐華使館回來的路上埋怨不堪,說我的簽證就是下不來,而別人與我的情況一模一樣,可人家早就下來了。當等他左盼右顧完全失去信心時,那永無出頭之日的簽證卻會見鬼似的下來了。中國人永遠弄不懂美國方式。 但是幸運華人對整個在美的中國人而言,實在屈指可數。多數人的境況通常只能是被拒之門外,尤其是1882年《排華法》通過之後,華人基本不太可能被批准加入美國國籍,假如有個法官那麼糊塗給華人簽了入籍證書,其最後非得鬧到國會爭執十天半個月還未必有結果。而後來的情況是,那些已經拿到人籍文件的美籍華人,他們仍然被當做外人而受到非人待遇。 在中國近代史上產生過重要影響的容閎便是典型的一位。 容閡有中國留美第一人之稱。生於1828年的容閎,是從廣東轉澳門再劐美國留學的,他被牧師布郎先生帶到美國後先在馬薩諸塞州的蒙森學校學習,後又到耶魯大學,1854年成為第一個從美國著名大學畢業的中國人。容閩早已嚮往美國,並立志要以西方之學術,灌輸於中國,使中國日趨於文明富強之境。當他還在大學讀書時就獲得了美國國籍。更重要的是他在耶魯大學時還與學校的一名教授女兒路易絲小姐成婚,並生下兩個兒子。 1854年,剛剛從大學畢業的容閩有意要為中國振興做點貢獻,在這年初冬的一個日子,乘尤利卡號返回祖國,在曾國藩和張之洞等有識之士的幫助下,容閨決意利用自己熟悉國外西洋文明的優勢,為苦難之中的祖國從事外交與商務方面的工作,就這樣在以後的幾十年裡,他四海飄流,到處奔波。 但令他沒有想到的是在1898年,他的第二祖國——美國政府告訴他,美利堅不承認他的美國公民身份,並因此不允許他重新踏上美國領土。容閏據理反駁,又拿出一大堆美國政府簽署證明他是美國公民的文件,然而美國政府仍然不予承認他的公民權利。 容閩是世界著名的人物,又通曉外文,他準備給美國人點眼藥水看看,可白官方面則搬出1802年的歸化法和1875年的美國法律彙編修訂本、1878年索伊決定和1892年最高法院對另一個華人作出的判決等來證明不給窖閹恢復美國公民權的合法性。 在這不久,中國發生了震驚世界的百日維新運動,容溺和粱啟超等人有密切關係,因此也受到清政府的通緝,他在自己的祖國無法呆下去,而美國又拒絕承認他的公民權,最後容閎只得通過友人轉道逃到香港。若干時間後憑著試試運氣的念頭,偷偷搭船到了夏威夷,之後在朋友幫助下才悄悄回到了美國,並從此再也投有離開。 1912年,中國歷史上一位傑出的著名留學使者、外交家、美國史學專家,應該也是美國的好兒子的容周先生逝世於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市,他的墓就在該市的塞德山公共墓地。 美國政府對容閎的不公待遇,極其典型地印證了在這個國家所出現的百年前排華勢力的無情與無理。 多少年的抗爭與努力,卻總是被無情與無理的一條條所謂法律而扼殺窒息。這便是後來華人慢慢形成了身在美國卻從不企求成為一名美國人的習慣與意識。他們不是不想,而是想也設有用。最重要的1882年《排華法》出籠後,當時有兩萬多名回國的美籍華人由於美方拒絕承認其人籍的合法性,硬是不給予返美。這些華人或是不得不妻離子散,或是不得不痛心地捨去家業和財產,那一幕幕淒慘的景象令人不堪回首。在清政府的史卷中記載過這些人中回來向清政府求助的陳述,誰聽了都會憤然而起。 那是一個晚餐之後的時間,一位在舊金山出生的美籍華人向中國清朝官員陳述遭,我正在和妻子收拾飯碗,突然一群警察進屋把我們家的全部有用的東西砸了個稀巴爛,然後令我和孩子幾小時之內離開舊金山。我指責他們這是違法的,可他們說你在這裡一天就是違法,荷我們執行的是美國法律,你這中國豬,即使你剪掉了辮子你還是一頭中國豬——他們這樣罵我和我的孩子,因為我的妻子是美國白人,於是他們就說我引誘了他們的人民,我得罪加一等。他們強行將我押上一輛車,同車的人都是華人,都是同我一樣被視為非法移民而要遣返回中國的黃種人。我無法接受這種妻離子散的命運,在上船的那一刻我跳下了海,警察就開槍,幸好我沒有中彈。後來我回到了自己的家,可他們把我的家毀了,妻子和孩子不知去向,我欲哭無淚。當我找到當地政府要求恢復我的美國公民權利時,警察又趁機抓住了我,並且用毒刑打我和許多與我有同樣經歷的美藉華人。 土生的美籍華人,其實即使按美國的《排華法》內容規定,他們也應該有公民權。然而有人卻常常故意出難題找茬。一位家在阿拉巴馬州的李索利華人,聽說遠在廣東的祖父快要病故了,便帶著有病的父親和全家人的囑託申請到中國探親。李素利根本不知道從中國回美國時還需要什麼證件,於是向市政府的官員及聯邦財政都要求籤發護照——那時移民和護照都歸財政部管,不料財政部官員向李紊利回答說,你不能算美國公民,你因此必須馬上離開美國。李索利簡直弄不清這是怎麼回事,他申訴到最高法院。結果最高法院拿出的財政部政策令這位父輩就是美國人的華裔驚得成了瘋子。你道那美國財政部的官方文件上是怎麼規定的? 他們說:美國出生的華人不是美國公民; 他們說:排華法案對土生華人具有同對外國出生華人僑民同樣的效力; 他們說:不髮美國護照給美國土生華人; 他們說:美國出生的華人出境後,不能保證他們重新人境; 他們說:美國土生華人在重新回美申請入境時,必須符合排華法案的規定; 他們說:在土生華人人境問題上,移民官的決定是最終決定。 美國人做事,很多方面讓我們弄不懂,尤其是在對待華人問題上。可想而知,李琬若這樣一位華裔女士想在這樣的國度從政,其路不可不謂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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