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馬克·吐溫自傳:戲謔人生

第13章 第二章對創作的認識

在過去的三十五年中,如果將我從事寫作的這個行當比作船塢的話,那在這個船塢裡,沒有任何時候不是停靠著多於兩條的沒有完工,被我拋到一邊曬太陽的船隻的。一般來說,總有三四艘船在等待我去完工,以目前的情況來說,差不多是五艘。這似乎不是認真做事的樣子,其實倒不是因為毫無目的,而是因為我存心如此。 實際上,只要一本書自己能夠順順利利地寫下去,我便是一個忠實而又饒有興趣的書記員,幹勁也不會衰退。但是一旦這本書試圖將安排驚險場面,進行幽默對話,設想離奇事蹟等苦差事全都推卸給我的腦袋時,我便會將它放到一邊,忘得一干二淨。然後,我會將自己沒有完成的那些東西撿出來,看看其中有沒有經過兩年的擱置之後,還能重新活起來,讓我為它做書記員的東西。

純粹是一次偶然機會,我發現一部書寫到中間就一定會令你感到厭倦,不願再往下寫了,非要經過一段時間的休息之後,才會將精力和興趣重新激發起來;非要經過一段時間,才可以對已經損耗的原料重新進行補充。我是在將創作到一半時才有了這個珍貴的發現的。 那次,當我寫到手稿的第四百頁時,故事突然間便停了下來,堅決不肯再朝前邁一步了,連續許多天,都不肯前進。我感到失望難過並且大為詫異,因為我非常明白,故事還沒被講完,而我又不能理解,為什麼我竟無法前進了。到了後來我知道了,理由非常簡單——我的油箱裡面所儲存的原料已經用光了,空了。沒有原料,故事是沒有辦法前進的,空空的大腦是無法寫出什麼作品來的。 手稿在架子上一擱便是兩年。一天,我將手稿取了出來,讀了讀最後一章。也正是在這時,我有了這個偉大的發現,那便是,當油箱乾枯時,就一定要放下,等它重新裝滿。而當你睡覺時——以及你在做其他的什麼事情時,總之是在你沒有在意的時候,上面所說的那些無意之中的特別有益的思維活動實際上仍舊在進行著,等原料充足了,故事便會繼續前進,到那個時候,你用不著費甚麼事,便會大功告成。

在這之後,每當我寫一本書時,只要是油箱乾枯,我便會毫不猶豫、毅然決然地將它擱置到一邊,深信兩三年之內的某個時刻,用不著我費甚麼事,它就自然會充實起來,那時候,將這本書寫完便輕而易舉了。寫到中間的時候便停下了,因為油箱乾了,在接下來的兩年間,我再也沒有碰過它。再比如《亞瑟王宮廷裡的康涅狄格美國佬》,我也擱置了兩年。我的其他的一些書,寫到中間的時候,也產生了類似的情況。 我曾經寫過一個叫做《究竟是什麼》的故事,中間發生了兩次間歇。實際上,第二次間歇經歷了很長的時間,因為自第二次干擾到如今已經整整有四年了。我能夠肯定,如今我的油箱再次滿了,我又能夠撿起這本書寫完後十部,並且中間不歇氣,興趣也不衰退——但我卻不想這麼做。

現在,筆已經令我厭煩,見到筆我便渾身難受。我生性懶惰,口授令我反胃,但我能夠相當肯定,自己再也不會碰筆了。所以,那本書就永遠都完成不了。這實在是太可惜了,因為整本書的主旨(事實上)是新鮮的,到結束處肯定會令讀者們領略到一份美妙的驚詫。 另外還有一本沒有完成的書,我也許將它叫做《破舟避難記》。書被寫了一半,然後便這樣不了了之了。另外一本書名叫《細菌歷險記——一個細菌的三千年》,在寫了一半時,我便就此擱筆,不動彈了。還有一本名叫《神秘的陌生人》,完成了一大半,我真的特別想寫完它,一想到這一篇沒能完成,我便感到十分難過。現在,這些油箱都已經灌滿了,以上那些書便會自動前進、完成的,只要我願意再次握起筆來,但我對筆卻已非常厭倦了。

另外還有一篇進行到一半的故事,四年前便寫了有三萬八千字,之後我將它毀掉了,就怕哪一天自己會控制不住將它寫完。赫克·芬來說故事,湯姆·索亞和吉姆也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但是,在我看來,在這個世界上,這三個夥伴所做的事情也夠多了,應該永遠休息了,是時候讓他們停下來了。 1893年,在魯昂時,我毀掉了價值一萬五千元的手稿;1894年年初,在巴黎時,我再次毀掉了價值一萬元的手稿——我是按照雜誌上的文章進行的估價。我就怕這些手稿留在身邊,說不定哪天我便會受到誘惑將它們賣出了,因為我深知這些東西不達標,不應該被流入市場。 按照通常的情況,目前不存在任何引誘之類的事情,我也不會想到要公開出版那些沒有把握的東西——只是當時我正深陷於債務之中,具有非常強烈的擺脫困境的引誘。為了將這樣的引誘趕走,我所能做的唯一的事情便是燒掉稿子。我的妻子英明而又賢惠,在當時那種經濟狀況下,她非但沒有對我的這種行為進行阻撓,而且非常鼓勵我的做法,因為她對我的聲譽的關心勝過其他一切。

大概就在這時,她還幫我抵制住了另外一樁誘惑。這便是曾經有人向我談過這樣的一個買賣,說只要我允許人家用我的名字來做一家幽默刊物的主編,他們便願意以五年為期限,每年付給我一萬六千塊錢作為酬勞。她能幫我將這場誘惑抵制住,我應該稱頌她。事實上對於我來說,這事還算不上什麼誘惑,但是,要是真的有些什麼誘惑的話,她肯定會幫我抵制的。 當我的想像力不錯時,我倒是挺能異想天開的,但是再異想天開,也肯定不會想到要通過去擔任一家幽默刊物的主編來換取生活費用。我不能不覺得那是(對於我來說)最為不幸的職業了,因為一旦我擔任了,我便還要兼任收屍的職務,才能令那個職業所帶來的悲涼氣氛或多或少減輕一些。我能夠興致勃勃地對一份嚴肅的雜誌進行主編,但就是從來都不關心什麼幽默,所以我想自己也沒有什麼資格來出任幽默雜誌的主編或是隨便發些什麼議論。

我還有一些書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導致無論如何都不肯被寫出來。它們待在原地不動,日復一日,年復一年,說什麼都不肯聽從勸說。倒不是這樣一本書不值得去寫——而是因為還沒有主動出現故事的恰當形式。一篇故事只具有一個恰當形式,如果你沒有能夠將這個形式找到,故事便講不成。你或許嘗試過十幾種錯誤的形式,但是,每次都無法維持太久,你便會發現自己的確沒有找到適當的形式——這樣,故事便總會停下來,不肯再向前邁一步了。 在寫《冉·達克》時,我開頭六次都沒有開好,每次我都會告訴克萊門斯夫人結果,每次她都會報以致命的批評——一片沉默。她不說一個字,但她的沉默卻有如雷鳴。到了後來,當恰當的形式被我找出來時,我立刻便發現這才是最為恰當的形式,並且我還知道,她會如何去說。果然,她那麼說了,說得絲毫都不含糊,絲毫都不猶豫。

曾經,我在十二年中前後共六次試圖去講一個簡單的小故事,我清楚只要找出恰當的出發點,便能在四小時內將故事講完。我共失敗了六次。直到後來的一天,在倫敦,我將這個故事的本來面目說給羅伯特·麥克盧爾聽,並建議他將這個故事刊登到雜誌上,並且懸賞徵求能將故事講得最為理想的人。那一時刻,我的興趣變得異常高漲,圍繞著這個故事講了足有半個鐘頭。然後他說:“你自己已經講出了故事。只要你將你剛才所說的那些寫到紙上就可以了,此外不用再費甚麼事。” 我承認,這話很對。我用了四個鐘頭,便將那個故事寫好了,並且寫得連我自己都很滿意。就這樣,這篇小故事,這篇被我稱為“喪餅”的小故事,總共花費了我十二年零四個鐘頭才寫好。

開頭開得好,這自然至關重要,我無數次的經驗教訓將這一點證明了。二十五年前,也有可能是三十年前,我曾經寫過一篇故事,是一篇關於心理電報學奇蹟的故事。故事講的是某人研究了一個發明,能使相隔千里的兩個人的思想達到同步,並使他們通過天空通話,而無須電線的幫助。先後四次,我的開頭都開得不對路,故事也就再也寫不下去了。其中有三次,我都是在寫了一百頁以後才發現了自己的失誤。甚至在第四次,我寫了四百頁後才發現——我最後放棄了,咬咬牙,把它們全都付之一炬。 我在1876年的一個夏天於誇裡農莊的書房中給特威切爾寫過一封信,那便是《一六○一》。現在細想起來,我當時真應該把事情搞得更好些才是。 這件事我至今還記得很清楚。那時我正在用功閱讀著一些東西,以便寫一篇一直以來都想寫的一個故事,即後來的。我閱讀著古代英國的文藝作品,想讓自己浸泡在古代英語的環境裡,讓自己能夠身臨其境地體會到當時的社會與生活,以便可以不費勁地在自己的作品中加以模仿。在其中一本書中,我讀到了一段簡短的對話,而這段對話足以表明古代英國貴婦人與紳士之間能夠說粗話說到何種程度,這一發現給了我非常深刻的印象,可以說是從沒有過的心理衝擊。

我的感受非常強烈,只是因為這段對話看起來是如此真實,絕不像是作者在造謠生事,譁眾取寵。在此之前,每當我看到這類對話時總以為它們是不真實的。對於這類對話,我本以為只不過是拉伯雷式的——被誇張擴大了很多,矯揉造作了很多的,是作者為了應一時的需要、為了作品的感染力以及影響力而杜撰的。所以在我看來,莎士比亞筆下那些讀了會使人臉紅的話語,並不是他真正聽人家說過的,而是信手拈來完全虛構的,是憑藉著詩人的特權而對事實進行任意篡改得來的。 可是現在我又一次見到瞭如此可怕的對話,而且據我以往的經驗推斷,這些對話絕對是真實無誤的,確實是古代英國貴族男女之間的日常對話,然而這樣隨意而又快樂的歲月已經是一去不復返了。於是我馬上便急於想練習一下我所學到的古代語言,而我的練習方式就是在腦袋裡編造出了一段激動人心的對話,而且要比我看到的那些更為激動人心。我打算對特威切爾試試看,其實早在二十九年前,我的各種文學嘗試常常一開始便從特威切爾試起。

我設想出了一段精彩的故事,即是在伊麗莎白女王密室裡的一些顯要人物會面的一個場景以及一段極其生動而露骨的對話。女王的司酒官——那是一個其貌不揚、乾癟瘦弱的貴族老頭,他當時有幸也在場,是他將這些談話都記錄下來的——這倒不是他自己樂意這麼幹,而是女王要他記下來,因為這是他的本職工作,所以非這麼幹不可。 事實上,他記錄中的這些人,全都讓他感到鄙視以及厭惡,因為他們每一個都出身低賤,除了腦子特別靈活、精力特別旺盛以外,沒有任何可以值得稱道的。即便如此他還是盡職盡責地把他們說的每一句話都記了下來,最後還對他們的言行進行了異常激憤的評論。 在這個故事中,我借女王以及其他那些人的嘴說出了除拉伯雷的作品以外再也無法找到的那些粗話。當我把那些道貌岸然而又冠冕堂皇的談話和那些離經叛道、粗俗到不堪入耳的話摻和到一起時,讓我覺得非常好玩——挺有趣、挺可愛的。相比而言,那位老司酒官刻薄尖酸的評論的語言魅力就遠不及他所批評的對象了。事實上,其他無論多麼精彩的話語同這段對話比較起來都難免相形見絀。 自我寫下《一六○一》以來,已經過去了許多年。如果今天讓我再次見到它的話,會不會還能像我寫那個作品時,也就是我年輕時覺得那麼好玩,這就有點難說了。我記得當時我將那封信弄得鼓鼓囊囊的,並且嚴嚴實實地封了起來,把它郵給了在哈特福德的特威切爾。 秋天,在哈特福德的家裡,照多年來的老規矩,每到一個星期六,我和特威切爾都會步行十英里到塔爾科特塔去,然後再走回來,而我們在路上時總是帶著那封信。在離哈特福德家六英里的地方,在路旁有一簇胡桃樹叢,旁邊就是這一帶唯一種著龍膽樹的地方。在從塔爾科特塔回來的路上,我們總是會選一些龍膽樹,然後躺在龍膽樹葉鋪成的金色地毯上,掏出那封信,就在這充滿詩情畫意的地方大聲朗誦起來。 我們總是會為了那個老司酒官尷尬不堪的狼狽相忍俊不禁。雖然我不知道我們現在看到那封信是否還會那麼笑出來,但我只知道我們那陣子是如此的年輕!我現在覺得有可能那封信裡並沒有那麼多好笑的東西了。 轉眼間冬天就到了,迪安·塞奇又來看望特威切爾了。我了解特威切爾,當他認為一項秘密應該公開時,他就再也保守不住秘密了。果然,他最後還是忍不住將那封信給塞奇看了,塞奇離開時把信也帶走了,因為他覺得這封信確實非常有趣,很想知道別人看了會有什麼感覺。 塞奇可是保證過自己要替我保守秘密,不能將這封信給別人看的,但他很想看看別人讀到這封信後的反應,所以他仍然打算演一齣戲來試一試。他先是裝作無意中把這封信丟到了吸煙車廂的過道上的樣子,然後在附近座位坐下來,靜觀後效,等著看一場好戲。於是,這封信繞了車廂一周,從一夥人手里傳到了另外一夥人的手裡,不過最後,他總算是把信又要了回來。 這封信的際遇使他深信它大有文學價值,非常值得向人推薦。於是他就在布魯克林私下里印了十來份,寄給了布法羅的戴維·格雷一份,寄給了他在日本的一個朋友一份,寄給了英國的霍頓勳爵一份,甚至還有一份寄給了奧爾巴的一位猶太教教士——一位博學之士,是一位對古代文學非常有研究的愛好者和評論家。 後來,《一六○一》在日本以及英國終於被私下里印刷出來,於是我們就開始慢慢地聽到了許多有關它的議論了。那位非常博學的猶太教教士在給它的評論中說,這篇文章在運用語言習慣方面、反應社會生活的真實性方面、模仿伊麗莎白時代的英語習俗方面都堪稱傑作。 詩人戴維·格雷給我的讚揚也很寶貴,他說:“標上你自己的名字吧。這是一篇偉大的文學傑作,理應在這世上流傳下去,而且它也一定會傳下去的。也許你的《傻子國外旅行記》很快就會被人們忘記,但是這一篇卻會傳下去,大家將永遠也忘不了它!你完全不用為此害臊,更不用擔心,你只需要在遺囑裡吩咐你的後人在你的墓碑上將這幾個字刻下就可以了:他寫出了不朽的《一六○一》。” 當我們在1891年搭船前往歐洲時,我就把這些珍貴的“西點抄本”藏在了我書室的抽屜裡,自以為這樣一來它們就安全了。然而我們這一去便將近十年,在這期間,如果有誰對我說他想要一份,我都會滿口應承下來——說等我們一回到美國就寄給他。就像在柏林,我就答應了拿一份給外交部的魯道夫·林道,他現在還健在,不過我至今還沒有實現我的諾言。我還答應過給蒙森一份,給駐德公使威廉·沃爾特·費爾普斯一份,但是他們如今都過世了,假如他們還活著的話,也許他們也不會把《一六○一》掛在心上吧。在我作環球旅行演講的時候,也曾經多次慷慨地答應過給人家一份《一六○一》,信誓旦旦地承諾說我一旦回國,這些承諾就都會兌現的,結果到現在恐怕他們大部分都忘記這件事了吧。 我曾於1890年在《哈潑斯月刊》上發表過一篇小品文,叫做《幸運》。一位來美訪問的英國軍中牧師把這篇文章的內容告訴了特威切爾。 1891年,我來到羅馬後的一天,一位在路上偶遇的英國紳士向我自我介紹說:“你知道《幸運》這個小品文的主人公是誰嗎?”我回答說:“哦,我不清楚。”他說:“啊,他就是沃爾斯利勳爵——如果你還愛惜自己的頭皮的話,就不要去英國!” 之後在威尼斯,另外一位英國紳士竟然也對我說了同樣的話。他說:“自從沃爾斯利勳爵自桑赫斯特英國皇家軍官學校畢業之後,就一直飛黃騰達,吉星高照,這不能怪他。雖然他還沒有認出這篇小品文說的就是他自己,但是別人卻已經都注意到了。所以,如果你膽敢去英國的話,他一定會毀了你。” 後來我到了倫敦,在我去參加7月4日的慶祝會的那天,我到會時已經是晚上十一點了,客人們正陸續地離開,會議由喬特主持,一位英國海軍上將正在台上講話,台下還有大概兩三百人在場。只過了一會兒,就快輪到我講話了,我就從座位的後邊往喬特那邊走去。 就在我走到離喬特還有三張椅子的距離的地方,一位英俊的男子突然站起來伸出手來對我說:“請停一下,來這兒坐一坐,我很希望跟您認識一下,我就是沃爾斯利勳爵。”我驚訝得幾乎摔倒,還好他及時扶住了我。我忙解釋說這是我的老毛病了。於是我們坐下來聊了起來,而且談得很高興,最後他也想讓我給他一份《一六○一》。總算沒有發生尷尬而又難堪的事情,看到自己竟然能夠如此輕易地脫身,我自然是很高興,我連忙承諾說到家之後便寄給他。 第二年我們終於回到了家,可是在房子裡卻到處都找不到那些傑作的影子,雖然我找了又找,但還是找不到,因此我曾經許下的所有諾言至今都還沒有兌現過。直到兩三天前,我發現這些東西又突然出現了,而且是那麼完整無缺地存放於我們在紐約的家裡。但是我還是沒有準備去兌現過去的任何一個諾言,我想,這還是等我有機會再檢查一遍這些傑作,看它到底是不是傑作後再說吧。我當然有我自己的顧慮,雖說在四分之一個世紀以前,我對它是沒有任何懷疑的,甚至在當時我堅信《一六○一》是我得到了一種很神秘的靈感才寫出來的。 《亞瑟王宮廷裡的康涅狄格美國佬》是我的一個新嘗試,我試圖想像並描畫出英國古代那些勞苦大眾的苦難生活,並想順便以此與當時世俗的、宗教的特權者與富人的生活相對照。我原意是想把英國古代人民的生活,這裡並不單是指亞瑟王時期的英國生活,而是指整個中世紀時期的英國生活,同現代基督教國家以及現代文明國家的生活進行對照,對照的結果顯然是後者勝過前者的。至今仍然如此,在基督教國家裡到處都能令人信服地凸顯出來——只是需要把俄羅斯和比利時的王宮排除在外。 十四年了,比利時皇宮仍然保持著老樣子,它是野獸國王利奧波德二世的窩。他為了錢,每年都要殘害、屠殺、餓死剛果孤苦伶仃的窮人多達五十萬之巨,而他的這種惡劣行徑,卻得到了除英國外的所有基督教國家的默許。它們都不肯動手或是動嘴來將這些暴行製止,即使根據神聖條約它們中有十三個國家理應保護以及拯救這些受苦的土人的。 十四年間,被利奧波德殘害的生命有幾百萬條,比這個星球一千年來所有戰場上戰死的人還要多。而我提出的這個龐大數字,絕對沒有記過頭。但奇怪的是,自開天闢地以來,在這個號稱最進步最開明的時代裡,竟然出了一個這樣陳腐的、空談虔誠的偽善者,一個這樣嗜血成性的大怪物,這種現像在人類歷史上任何時期任何地方都將是獨一無二的。等到他下地獄時,地獄中的魔鬼也必然會自愧不如——他很快就會到那裡去的,這是我們所希望的。中世紀窮人的生活雖然已經是足夠苦的了,但是與這十四年以來剛果窮人的生活相比較而言,他們像生活在天堂中一樣。 在這本書中,我剛才還提到了俄羅斯。雖然中世紀所有基督教國家的窮人的生活都很殘酷、很可憐,但和俄羅斯窮人們今天的生活比起來,就不那麼殘酷,也不那麼可憐了。三百年來,俄羅斯的廣大人民在鐵蹄下遭受著百般蹂躪,而這一切的根源都是因為有著一批戴著皇冠的暗殺者和強盜的存在,這些人每一個都是應該上絞架的。比起我們所哀憐的中世紀窮苦人的生活來,如今俄羅斯的一億三千萬苦難人民的生活就要糟得多了。現在我們已經習慣了將俄羅斯稱為中世紀式的,說它仍在中世紀停滯不前,其實這完全是阿諛之詞,因為事實上,中世紀還走在它前面一大段哩。對於這個事實,我們非常確信,而且還確信只要沙皇制度仍然存在,它就不可能趕上。 達尼卡作為西方海盜是名副其實的,他確實是擅自將我親自主持的書出版了,我的版權律師已經將我的一個樣本寄給了我——那實在是一個粗俗而又臃腫不堪的本子,上面沒有正式地將作為作惡者的我的名字印上去,而是在封底刊登了我的一張火紅色的大幅照片。這樣安排的原因,用這引人注目的海報般的大照片的原因,當然是為了表明,我是這項罪行的指使者。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本書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珍品。它於無意之中將一樁令人驚異的事實揭露了,這個事實令我深感作家這個行當具有很大的風險,也為自己仍舊活躍在這個圈子里而深感榮幸。我已經在公眾面前充當了四十年的專業幽默作家了,這漫長而又曲折的四十年間,與我同行的美國幽默作家足有78位,這一段時間內,這78位作家中的每個都發了跡,成了名,之後又逐漸遠離、消失了。 不少名字在他們那個年代,都非常有名氣,就像今天喬治·艾德和杜利的名聲那樣——但是今天他們一個個全部消逝,淡出了文壇和公眾的視野範圍。在國內,只要是十五歲左右的少年,可能沒有哪個人在聽到這78人中任何一個的名字時,眼睛中會閃現出意味著熟悉或是認識的光芒。 這本書是座墳墓,是我們那個時期的幽默作家的墳墓,我僅是匆匆一瞥,便立刻聯想到了四年前去密蘇里的漢尼巴爾掃墓時的情景。在那裡的每塊墓碑上都記下了一個早已被遺忘了的名字,而五十年前,我還是兒童的時候,是非常熟悉並且喜歡這些名字的。 在這本同亡故者有關的書裡,我發現了納斯比、約柯布·斯特勞斯、阿蒂馬斯·沃德、伯德特、德比、伊萊·珀金斯、奧非厄斯·克·克爾、“月伯里新聞界名人”、史密斯·奧布賴恩、喬希·比林斯,和其他的二十到四十來個人。他們的著作、名言,曾經掛在他們每個人的嘴巴上,是他們的標誌和驕傲,而今我們卻再也無法聽到了,再也無人講起了。在這四十年間,有一批著名的幽默作家產生,人數大概為七十八個,這似乎不可置信,但這本書還沒有開列出全部人馬——遠遠沒有。 它沒有提起艾克·帕廷頓,他一度曾經非常受歡迎,並且非常著名。也沒有提起多伊斯蒂克斯、帕夫那一夥,阿蒂馬斯·沃德的無數不久便會消失的模仿者和三位非常受歡迎的南部幽默作家,但這些人的名字我早已回憶不起來了。也沒有提起其餘的那一打曾經一度紅得發紫的過客,他們在多少年前就永久地消逝了。 為什麼他們會或迅速或逐漸地消失呢?因為他們只是幽默作家。那些屬於這種純粹的幽默的作家都不可能長久存在,對於文學而言,幽默應該只不過是一種香味,一種裝飾,只是說話或是拼音時的一種花腔,就像沃德、比林斯和納斯比,還有“散伙了的義勇隊”那樣。這在一時間流行的時髦東西很快就會過時,假如沒有什麼值得留下的東西,作家的名聲也就會隨之消失。 有人說,一本小說只是一種純粹的藝術品,僅此而已,在小說裡面,你一定不要企圖佈道,也一定不要妄想著說教。或許小說就是這樣,但幽默卻並非如此。幽默絕對不能以教訓人者或是佈道者自居,每個人都明白這個道理,但是假如它想要永遠流傳下去,則必須兩者兼備。 我對所謂的永遠的定義是三十年,三十年後的事情我們都管不了,也不願意去管。因為,不管你布什麼道,一般情況下都不太可能超出這個期限。在當時,你所布的道很新鮮,最前衛,並且也是最時尚的,新潮得遭受到了許多守舊派的鎮壓,但三十年之後它們就不新鮮了,不但不新鮮,並且可以說是變得極為平庸了。到那個時候,沒有誰還會對這樣的佈道抱有興趣,你便演變成為一個守舊派。 我一直在佈道,這便是我能夠在三十年後還沒有被人徹底忘掉的原因。如果幽默來得自然,不請自到的話,我便允許它在我的佈道當中佔有一席之地,但我並不是因為幽默而將佈道的講稿寫下的。不管幽默有沒有申請要來,我卻總是要寫佈道的講稿的。 我在此講這些有點兒自負的話,是很直率的,因為我是一個自墳墓裡向世人說話的死者,我在世時自然不好意思這樣直說。我看,除非我們死了,否則是永遠不會真正徹底地忠誠老實的——只有在我們死了好多好多年之後才行。人應該在一開始就死去,然後他才能夠這麼早地同我現在這樣徹底的誠實起來。 在我看來,文學、音樂以及戲劇評論這些個行當,是各個行業中最為下賤的行當,實在是不具備什麼價值——肯定是沒有多大價值的。當查爾斯·達德利·沃納與我正要將《鍍金時代》拿出去時,《每日寫真報》的主編勸我讓我先給他一本,並保證說,《大西洋月刊》的廣告刊登出來之前,同我的作品有關的事肯定不會出現在他的報紙上。但是,在那之後三天,這條爬蟲就登出了一篇書評,我又沒有辦法提出什麼責怪,因為他只在口頭上提了保證,當時我本該讓他做出更加牢靠的保證的。 我以為,他的關注點以及側重點主要不是在那本書的優劣,而是在我對於公眾的道義問題。別人指責我利用自己的名聲欺騙了公眾——說沃納先生寫了整本書的一半之多,我卻利用自己的名字作為招牌來增加銷路,如果不是寫上了我的名字,就不可能具有這樣的銷路——說我的這種行為實在是在欺詐民眾。 在任何問題上《每日寫真報》都算不上權威,它突出的特色是,是世界上首份也是唯一一份帶有插圖的日報。但它沒有個性,編得十分蹩腳,對任何書籍或是藝術作品的評價都沒什麼分量,這是任何人都知道的事實,當然也包括那些整天進行批評工作的批評家們了。 但是,令人感到驚訝的是,整個美國的評論家,一個接一個的都將《每日寫真報》的評論照抄了下來,只是換了些措辭而已,壓根就沒有進行過認真調查和仔細的思考,至於對批評對象負責就更談不上了,結果令我落了個不老實的罪名。甚至中西部最重要的,大名鼎鼎的《芝加哥論壇報》,也只不過是對卑微的《每日寫真報》的觀點進行了沿用,說什麼作者是如何的不老實等,此外就沒有什麼新東西了。這是上帝的意志,還是隨它們去吧。既然上帝規定我們必須要有評論家、國會議員、傳教士和幽默作家不可,那麼我們就要將這包袱背起來。 在這裡我說來說去只不過是為了說明一點:那個對我外貌進行描述的首個評論家實在是犯了愚蠢而又不可原諒的錯誤,他的描寫一塌糊塗、亂七八糟。總而言之,在他筆下,我的外貌綜合起來,便非常令人痛心的不雅觀。這種描寫在全國各地的報紙上面傳來傳去,流傳在四分之一的世紀裡。在我看來,非常奇怪的是,顯然全國找不出一位評論家肯認真地看我一眼,並且具有提起筆將那個謊話戳穿的勇氣。 1864年,這個謊話最早出現在太平洋沿岸,這篇文章當中,我們的評論家將我的外貌說成了特別像在那裡講演過的佩特羅廉·維·納斯比。在這之後的二十五年當中,再也沒有哪一位評論家在對我進行描繪時不是按照納斯比來的。納斯比我非常熟悉,在現實生活當中,他是個好人。但在我的一生當中,除去三個人之外,對於那些說我和納斯比很像的人,我倒並不是那麼滿懷惡意地對他們進行責難。 這檔子事最令我傷心,直到今天還很傷心。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們全家都很懊惱——蘇西也是——因為這明明沒有根據,但評論家卻年復一年地將這個老調彈奏著。甚至即便是存心對我表示友好以及讚賞的評論家,除了衣著之外,也不敢再寫些什麼,他不敢越雷池一步。等他寫完了我的衣服,也就算將敢於寫的好話全部寫完了,接下來,他便又要返回納斯比這套老調上面去了。 昨天,我在古老的筆記本里將這份日期是二十九年前的剪報找到了。當年我將它剪下來進行保存時,憂心忡忡,愁腸百結,如今報紙以及墨水都已隨我當年的憂憤而變得發黃了。我不妨將它抄錄如下,以茲證明: 一名《費城新聞報》的記者在對斯凱勒·科爾法克斯所舉行的宴會盛況進行報導時,引用了本報駐華盛頓記者的一段話說:“今天,憑藉妙手而馳名的幽默作家馬克·吐溫也出席了宴會。他的確是位名士,名不虛傳:馬克趣味高雅,至今未婚。他身穿雪白的背心,可以看出他同華盛頓的洗衣婦吵過很多架。但馬克的英勇氣概是毋庸置疑的,因為如此的清潔光滑,是在過去沒有見過的。他那副淡紫色的手套,或許是偷自土耳其后宮,因為尺寸是那麼的纖巧,但是,更可能的是——總而言之還有其他的更大可能。他的體型以及外貌頗有些像不朽的納斯比,但佩特羅廉是特別典型的淺黑型,而吐溫卻是金色的,琥珀色的,他是軟軟的,白面金髮型的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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