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馬克·吐溫自傳:戲謔人生

第14章 第三章韋克曼船長的姻緣

三十九年前,我首次認識了韋克曼船長。我曾有兩次同他一起航行,我們特別投緣,就成為無話不說的好朋友。他體格魁偉,強壯有力,英俊而又勻稱,因為常年出海,他的面容顯得飽經風霜且又充滿威嚴,頭髮以及連鬢鬍子都黑黑的,目光炯炯有神,是那種令別人只能服從、不敢反駁的類型。 他富於人性,並且是最為善良的那種人性。他待人接物熱情且富有同情心,對待朋友忠誠而又仁慈,同我在別的地方所見到的其他很多船長那樣,他發起脾氣來,就像發生地震一樣,只不過是沒有那個聲音罷了。 從頭到腳他都是個很典型的水手,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他生在海上。而在過去的六十五年時光當中,他將所有各個洲以及各個群島的沿岸都走遍了,除了偶然或是心血來潮時,可以說他從來都沒有在陸上停留過。在他的這一生中從來都沒有正規地上過一天學,他所擁有的也只是東撿一些、西撿一些的無數的二手知識,但就是沒有哪一點完全正確。他非常健談,滔滔不絕並且妙趣無窮。他在世的時候,在對神明進行褻瀆的方面,這個星球上都沒有誰能夠同他比肩,聽聽他這一行的絕技,簡直是我人生中莫大的快樂。

他對《聖經》讀得滾瓜爛熟,並且非常虔誠。輪到他去下邊值班時,他總是對《聖經》進行閱讀,並且往往會有新的發現和體會,總是能夠感受到那種出乎意料的喜悅以及驚訝——他喜歡談自己的新發現,並向不懂得的人進行仔細的解釋。他認為自己是這個星球上的唯一一個懂得《聖經》的奇蹟以及奧秘的人,能夠一項項地作出自己認為健全而又合理的解釋,還喜歡將自己的學問傳授給那些不如他得天獨厚、智慧過人的人。 在我的作品中,曾經有好多次我都忍不住對他進行了描寫。有一次講了他是如何在欽恰群島將一個殺害了他的有色人種夥伴的殺人犯抓到港內的各位船長面前去聽候審判,以及在審判後如何盡量地克制住自己的故事。他本想一個人捉拿並處死這個殺人犯。但他還是聽了船長們的勸告,任由他們依照適當的程序進行了依法審判。

他讓步到瞭如此的程度,雖然做得特別勉強。但是等到船長們主張讓他們自己來對判決進行執行時,韋克曼卻認為那太過分了,於是他便動起了手,他決定親自吊死那個人。他將繩索套到殺人犯的頸子上,將繩子的另一頭自樹枝上拋了過去,在這個人如此年輕就被處死之前,還為他朗讀了《聖經》上的一些隨便挑選出來的章節,從而令死者在臨死之前還吃盡了苦頭。 他這個傢伙非常可愛。在53歲的時候,他作為一艘快艇的船長,自新英格蘭的一個港口出發,繞過了合恩角,前往舊金山。當時他並不知道在他的船上還有個乘客,但那是他自己弄錯了。他從來都沒有同愛人一起旅行過,但這次卻正好是這樣的旅行。 離開港口幾個星期後,他為了進行例行的檢查而逛到了船上的某處角落裡,他在那里居然發現了一個漂亮的姑娘,她大概二十四五歲的樣子,衣著漂亮,正在酣睡,一隻豐滿的手臂枕在她的頸子上。他停下腳步,忍不住盯著她看,被她那美麗的睡姿深深迷住了。後來他說:“她是個天使——簡直是個天使,當時我便暗下決心,如果她睜開眼時,眼睛是藍色的,我便和她結婚。”

她的眼睛睜開了,恰巧是藍色的,於是一到舊金山這對情人就結了婚。那個姑娘原本是要去教書的,在她的口袋裡裝著聘書——但是船長為了同她長相廝守,便想方設法將這件事情破壞掉了。 後來,在奧克蘭,他們造了一所小屋——在外面看來是一所屋子,但實際上卻是一條船,裡面都是船上的設備,像羅盤箱啊,船舷上的排水孔啊這些東西應有盡有,一應俱全——在這裡,航行間歇的時間裡,他同他的小妻子過著甜蜜而又理想的生活。他們相敬如賓,恩愛纏綿,後來又添了兩個小女兒,於是海上的天堂就更加歡樂,簡直可以說是非常完美了。 韋克曼的想像力特別豐富。有一次,他同我講起了他的天堂之行,簡直是奇思妙想,趣味昂然,我將這個故事記在了心間,一兩個月後就寫了下來——我想那是在1868年的頭一個季度吧。到了後來,在此基礎上,這次想像成了一本四萬字的小冊子,我叫它《斯托姆菲爾德船長天國訪問記》,五六年後我拿手稿給豪厄爾斯看,他說:“出版。”

但我並沒有出版,而是將它改成了一個叫做《大門半開》的滑稽戲。在這本書裡面,我設想出一個大約相當於羅得島的百分之十大小的小天堂——這樣一個天堂僅能容納已經過去的十九個世紀裡面死去的億萬基督徒中的百分之一的十分之一。到了後來我又將限額提高了,我建立起了一座巨大的相應規模的天堂,將基督徒的人口增加到了現代墳地裡的總數的百分之十。 除此之外,我還額外開恩,准許過去很多世代死去的異教徒中的百分之一的十分之一進來——像這樣放寬限額其實是沒有什麼特殊理由的,因為這些人在那裡實在是沒有什麼事情可做,但我出於憐憫和慈悲,還是允許他們待了下去。這本書寫到後來時,天堂已經在我手裡變得其大無比了。對於如此廣袤無比的土地,我已經不能夠用百萬英里,而只能用光年來進行衡量了,並且不單如此,甚至連瞬間就要用百萬光年來進行計算了呢。

轉眼間,時間便過去了三十八年,曾有好多次我又將這份已經發霉的舊稿取了出來,重新看了一下,心裡想著我能夠將它發表出來,但每次到最後,我都決定將它擱置起來。但是,我現在存心要將它寫進這個自傳裡面,因為也許那本書在五十年內還不能見到天日,而五十年後,我也已經長眠地下,這件事的結果怎樣,我都不會在意了。 二十多年前,我在哈特福德的時候,經常向特威切爾提起韋克曼。後來有一段怪事發生。事情是這樣的,特威切爾去度假,並且是按照他自己的度假習慣去的,也便是說,旅行的時候用了假名字,以便能夠同那些名聲不好的各色人混在一起,過快活的日子,不會因為有他在場而令別人不安,因為別人是不會知道他是個教士的。 他搭乘了一條開往南朝地峽的太平洋郵船。這條航線上的客運差不多完全停止了,特威切爾發現在船上僅有一個另外的旅客。同時他還注意到這另外的一個旅客可不是聖徒,當然,他立刻同他談了起來。在聽了這位旅客褻瀆神明並且繪色繪聲的六次議論之後,特威切爾(化名彼得斯)說:“難道你恰好便是舊金山的船長內德·韋克曼?”

他猜中了。在那之後的旅途中,這兩人一直形影不離,相談甚歡。有一天,韋克曼問彼得斯——也便是特威切爾,問他有沒有讀過《聖經》,特威切爾回答時說了一些其他的事,和一些含糊其辭的閒話,但總的來說給人家一個印象,那便是說特威切爾……好吧,不管留下了什麼印象吧,總而言之,這令韋克曼聽後下定決心勸特威切爾去讀一下這本書。 他還下定決心要教特威切爾如何才能懂得神蹟。除去神蹟之外,他向他詳細解釋了有關艾薩克以及巴爾的先知們的冒險事蹟。可能特威切爾會告訴他,那不是艾薩克,但那便不是特威切爾的本色了,他並沒有進行糾正。這的確是個異常有趣的故事,能夠聽特威切爾講這個故事,實在是令人高興。我曾經將這件事從頭至尾在自己的某本書上講過了——只是記不清是哪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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