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馬克·吐溫自傳:戲謔人生

第12章 第四篇出版業與商業投資

大約是在1872年,我寫了另外一本叫做《艱苦生涯》的書。那時候我已經將《傻子國外旅行記》出版了,版稅是百分之五,也就是說大概每冊兩角二分錢。現在又有好幾家其他的大公司為我提出了更加優惠的出版條件,其中一個公司願意出百分之十五的版稅;另一個則願意將全部收益都歸我,條件非常簡單,只要在我的書中為他們的公司印些廣告就行了。 於是我連忙寫信請布利斯來對這件事情進行商討,他來到了埃爾邁拉,如果當初我對出版行業的了解能像現在這樣多的話,我肯定會向布利斯要求獲得除去成本之外全部收益的百分之七八十,而這個數目再公道不過了。不過對於生意,我一直都是一竅不通,並且也不願意去學,我只是告訴布利斯說,我不想離開這個公司,也不想提過高的條件。我說,除去成本之外,我想獲得一半純利潤,聽完之後他興奮地說那是完全應該,完完全全應該的。

他回到了自己的旅館,擬好了合同,下午便帶到了我家。我發現其中有些問題,合同上並沒有出現“一半利潤”這樣的字眼,取而代之的事百分之七點五的版稅。我讓他解釋一下,我說,當時的說法不是這樣嘛。他說:“是啊,不是這樣,但是,為了簡便起見,就寫成了版稅多少——因為這百分之七點五的版稅正好代表了一半利潤,還能夠略多一些,並且這還是按照賣十萬冊來計算的,只有銷售量超過十萬冊時,出版公司所得的那一半收入才會略多於你所得的。” 我有些懷疑,有些疑心,但也不能確定,於是我問他能否就此進行賭咒發誓,他立刻伸出手來,進行賭咒和發誓,又將他剛才所說的話,一字不漏地重複了一遍。 啊,我花費了九年或是十年的時間才清楚他所發的這個誓是假的,只有對虔誠信教的人或是真正的君子來說,賭咒發誓才有效力,事實上,那百分之七點五的版稅都不到利潤的四分之一。但是這段時間之內,我已經將自己的幾本書全部交給了布利斯出版,抽取的版稅為百分之七點五,非常明顯,在這之外的錢都被他騙走了。

1879年,我自歐洲回來之後,又有一本書將要出版,那便是《國外流浪記》。我請來了布利斯,他就到了我家來對這本書的事進行商量。我說,對於這個版稅我不滿意,我不相信“一半利潤”那個托詞,說這一次他必須在合同上將“一半利潤”的字樣寫明,而不用提版稅——否則的話,我就要去別處出版。 他說他非常願意寫上去,因為那樣做是對的、公道的,假如公司董事們想要對此進行反對、刁難的話,他就會退出這家公司,他自己親自來將這本書出版——他說得多好啊。不過我知道這家公司他是大老闆,只要他簽過的合同,公司都必須接受,所謂別人的反對根本就不存在。 這份帶有他親筆簽字的合同放在那張用來打彈子球的桌子上。從《傻子國外旅行記》出版以來,他便已取得了在他們公司的發言及決定權,他總是不管其他董事怎麼說,自己幹自己的。他曾不止一次地對我說過,他強迫董事們去做他們所不願意做的事,揚言如果他們不聽從的話,他就要離開公司,同我一起幹。

我真是不理解在當年,為什麼我已經那麼大了,還會那麼單純、天真,以至於相信他的一切謊言。我早就該想到,說這種話的人,要么是傻瓜,要么便是他確信我是傻瓜。然而,事實證明後一種情況是正確的,我才是個純粹的傻瓜,竟然連如此簡單而又起碼的智慧都不能掌握。 我提醒他說,他的公司也許不會對他簽了字的合同橫生枝節吧,接下來,他那少了牙齒的嘴巴笑了一下,用一件被我所忽略的事情來對我的擔憂進行證明:那就是合同是與伊萊沙·布利斯私人簽訂的,合同里面,並沒有提到過美國出版公司的名字。 後來他對我說,他將合同給其他董事們看過了。除此之外,他還說,他準備將書轉給公司去做,利潤是這本書的四分之一,還有他要求為他和他的兒子弗蘭克加薪,如果這些條件不能被滿意地解決,他便準備脫離公司,自己去出版這本書。這樣的話,董事們便同意了他的要求,將合同收下了。布利斯親口向我講了這些事情,這一事實本身就是毋庸置疑的證據,說明這些話並不真實。在距離此書正式發行還有六個星期時,有一次,布利斯告訴了我真實的情況,想看一下我的反應,看一下我的心裡到底是個什麼滋味,不過他過於緊張,死了。

在書出版三個月後,公司的股東們舉辦了一次年會,作為該書的半個合夥人,我參加了這個會,會在我的一個鄰居家舉行,那個鄰居名叫牛頓·凱斯,在公司一開辦時就是董事。會上宣讀了有關公司營業的一份賬目,對於我來說,這是個莫大的啟示,書共賣了六萬四千冊,而屬於我的利潤的一半應是三萬二千塊錢。 1872年,布利斯是這樣對我說的,即版稅為百分之七點五,約合每冊兩角錢多一點,那就是利潤的一半!而實際上如果在先前,這錢還不到利潤的六分之一,這是因為雖然現在的光景不太好,但還得五角錢才算是利潤的一半。 啊,布利斯已經死了,我沒有辦法同他清算十年裡他詐騙壓榨我的陳年舊賬了。如今他死了已經快有二十五年了,我對於他的怨恨也伴隨著歲月的流逝而逐漸減退消失了,剩下的一些情緒,也只是對他的可憐,從心底里對他這個骯髒而又齷齪的騙子感到可憐,如果能有一把扇子將地獄之火扇得更加旺盛的話,我肯定會送他一把。

收支平衡賬目將這些年來美國出版公司對我所做出的流氓行徑揭露了出來,我氣憤難當,站起來便高聲訓斥了牛頓·凱斯以及他的同謀犯——其他的那些道貌岸然而又行為猥瑣的董事們一頓。 其實那個時候正是我的一個很好的機會,一個可以同出版公司將問題攤開,進行徹底解決的好機會。但是我當初顯然是看不到這點的,對於機會,我一直都是等到它遠離了、消失了時才能看到。現在我對出版公司的內幕已經非常清楚了,本來我是應該堅持的,應該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堅持要求公司付給我一筆賠償金,這筆錢應在一直收到版稅同一半利潤之間的差額自公司的口袋轉向我的口袋,從而令公司對我的掠奪全部勾銷時為止。不過在當時我自然沒有如此清醒的頭腦,當時我沒有這樣做,而是相當幼稚,唯一想到的就只是潔身自好,只想要早點從這個骯髒的氛圍裡脫離出去。我想要做的就是從公司裡取回那些書,拿到別處去。

隔了一段時間之後,我去找牛頓·凱斯——就像過去那樣到他家裡找他——並提出了我的主張,就是將同公司簽訂的合同取消,公司則將書完好無損地還給我,而先前公司從我的《艱苦生涯》、《新舊雜記》、《鍍金時代》和《湯姆·索亞》等書的盈利中詐去的錢財,則作為一種諒解,仍舊歸公司所有。 對於我的這番話,凱斯先生表示異議,不過我告訴他,我的話不可能改變,還指出來,對於布利斯在1872年對我所做出的欺詐行為,他以及聖經班的其他人是知情的——做的時候是知情並且默許的。他反對我將董事會叫做聖經班。我說,如果這樣的話,以後董事會在開會時就應該將以祈禱開始這樣的程序停止——尤其是當董事會正準備對一個作者進行欺詐時。

我原本認為凱斯先生會對自己知情這個說法進行否認,並且表示出不以為然,但他並沒有進行否認:這令我堅信,我的指控是有根據的,所以就又重述了一遍,並對他那個神學院講了一些不太客氣的話。我說:“你們已將七萬五千塊錢放入自己的口袋裡了,還因此非常受誇獎,對於我的那份捐獻卻是提也不提——但我明明是應該有一份的。你們放入口袋的每一塊錢,其中都有一部分是偷自我的口袋。”對這些話,他既沒有表示感謝,也沒有表示道歉,他是個遲鈍而又沒有眼力的人。 到了最後,我想將自己的合同買下來。不過他說,讓董事會考慮將合同出賣,那是無法做到的,這是因為他們公司的生計,十有八九是靠我的書來維持的,如果我將書拿走的話,公司的生意就做不下去了。後來有一次,一位董事,暫且不管他的名字是什麼吧,告訴我說,我所說的是對的,布利斯對我進行欺詐的時候,董事會是完全知情的。

正像我剛才所說的,我本來應該堅持同他們清算這筆賬的,但我沒有。我潔身自好,下定決心要從那惡臭的氛圍中脫身出來,將下一本書送到了位於波士頓的詹姆斯·勒·奧斯古德,也便是過去的那個菲爾德·奧斯古德公司。我所說的那本書便是《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這本書由奧斯古德公司印製,我來負擔費用,在徵求訂戶後,書出版了,從我的版稅中扣除了經辦費用。 奧斯古德是這個星球上最為親切、甜蜜和可愛的人,但對於征訂出版的事情他卻一竅不通,事情也做得沒頭沒腦,笨手笨腳。他非常善於交際,我們在一起打過很多次彈子球,無論白天還是晚上都玩得非常高興,這個時候,他手下的辦事員為我們辦事。我想,我們兩個誰都沒有去過問他們處理事情的方法,也不清楚他們正在做些什麼。

這本書的印刷週期特別長,我在付出最後一筆款子時,才清楚為了將這本書出版我付出的錢已經有五萬六千塊了。說老實話,這筆錢如果由布利斯經手的話,足夠他用來造一座圖書館了。後來,又過了一年,我才收回了這五萬六千塊錢的成本,而在這之後,我就沒有多少錢了。所以,我的第一次獨力經營的嘗試是失敗的。 奧斯古德又進行了一下嘗試,他出版了。這本書被他印得非常漂亮,不過我的所有收益卻僅有一萬七千塊錢。 到了後來,奧斯古德認為自己通過零售便能夠搞成出書的事,他自認為自己向來都有零售出版的經驗,對於征訂的試驗一直都有些不高興,希望能夠對零售出版的這種方式進行一下嘗試。我將《被偷走的白象》給了他,這主要是一些無趣的小品文集子,我同他打賭,說在六個月之內,他推銷不出去一萬本。他接受了打賭,賭注是五塊錢,但是後來還是他贏得了那筆錢,只不過贏得有些勉強。然而我認為,我在出版上一本書之後就沒有繼續弄下去,那種選擇是錯誤的。

我想,這應該說是奧斯古德的首次試辦,而不是第三次,奧斯古德經手沒能取得成功之後,我本應該和他繼續合作的,因為我特別喜歡他。但他失敗了,我也就不得不去了別處。 與此同時,除了寫作之外我還進行了一次接一次的商業冒險。 第一次,一位有些特別的老朋友轉讓了自己所投資的一個專利給我,價錢為一萬五千元,實際上這個專利沒有任何投資價值,所以這一兩年來他不斷在虧本。但是我並不清楚這些真相,因為他忘了講,不知道是故意的還是無意的,總之他忘了講。他說,如果我買進這個專利的話,他就可以幫我負責製造和銷售,聽完之後我信以為真,便傻乎乎地承接了下來。接下來現金便開始外流,流量為每個月五百塊錢。每三十天,這隻大烏鴉便會定期從方舟裡飛出去,但是回來的時候卻沒有帶任何東西,而鴿子則永遠沒來報到。 經過一段時間,又經過半個階段,再經過一段時間,再經過一個階段,我終於喪失了耐心,將我的朋友辭退了,並將這個專利託付給了查爾斯·勒·韋伯斯特。他同我的一個侄女結了婚,他看起來像是一個乾練的年輕人,為此,我給他開出了一年一千五百塊錢的報酬。但他接手之後,還是每個月都將大烏鴉放出去,結果還是同先前一樣,得到的全是失望,情況並沒有得到絲毫改觀。 後來,當我因為這個專利而損失掉了四萬二千塊錢時,我終於清醒過來了,將它轉給了另外一個人,對於這個人我向來都非常厭惡,我也希望他順便能夠因為這個專利而倒霉甚至破產。 不過在內心裡,我仍舊對投資事業蠢蠢欲動,滿懷期待。我又四處進行張望,看看還有什麼其他的冒險事業可做。還是那位有些特別的老朋友,他又將另一項專利準備好了,又一次將我說服了,而我卻為此在八個月間花掉了一萬塊錢。然後我就將這個專利給了一個人,我非常關心這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我希望他快點兒輸光全部的積蓄。顯然他非常感激我,但是這一次,他好像對這類似的事情已經有了經驗,多少有些懷疑那些賜恩惠給他的人,無論如何,他都不願意接受這個天上掉下來的大餡餅,所以我也只好隨他去了。 與此同時,我的另外一位老朋友也帶著一項了不起的發明來了,那是一種引擎,或者叫它熔爐,或者是某一種機器,它依靠每磅煤所產生的蒸汽,能夠將百分之九十九的那類東西提取出來。我去了理查茲先生那兒一趟,他在科爾特軍火工廠。我同他講了這件事,想向他討教一下,在這方面他是專家,他對有關煤和氣的知識都特別精通。 對於這個機器,他似乎有些懷疑,我問他這是為什麼。他說,一磅煤所能產出蒸汽的數量是固定不變的,是能夠一五一十算得出來的,我的那位發明家朋友百分之九十九是將這件事情搞錯了。他將一本全是數字的書拿給我看,上面的數字將我弄得頭昏眼花,暈乎乎的,他想藉此對我證明的是,我那個認識的人的機器可以達到的,不可能接近於百分之九十九。我告辭了,有些灰心喪氣,不過我又想,或許是那本書錯了,所以我還是沒聽勸告,帶著強烈的致富願望以及一絲僥倖心理,將那位發明家僱用了來製造機器,每星期付給他三十五塊錢薪水,我來負擔全部的費用。 結果是他用了好幾個星期才造好了那個東西。在此期間,他每隔幾天就將進展情況向我報告一次,但是,自他的呼吸以及舉止上,我早就注意到了,每個星期,他要在威士忌上花費三十六塊錢。只是我實在搞不懂,他那另一塊錢是如何搞到的。 最後,為了這項事業,我花去了五千塊錢,才將這部機器完成了,但機器並不靈。它確實能將每磅煤所產生的蒸汽省下百分之一,但這算不了什麼,這可是連燒茶水的吊壺也可以做得到的啊!後來我便準備將機器轉給某個人,他的家庭是否將要破產也是我所關心的,但我沒有成功,他不接受。 所以,我只好將這件事情扔到了一邊,再看一下有什麼新鮮的事情可供我折騰。但是此時此刻,我已經對蒸汽變得特別的熱心,在這種熱心的促使下,我購買了一些哈特福德公司的股票,這是因為這家公司正在準備對一種帶有新式蒸汽滑車的東西進行製造、出售和革新。這個蒸汽滑車可實在是不簡單,因為接下來的短短十六個月當中,它就將三萬二千塊錢從我的口袋裡拖走了,結果還是沒有任何收穫。為此,我再次變得形影相吊,甚至連個職業都沒有了。 但是天無絕人之路,終於,我又找到了一個不錯的職業。這次,我自己發明出了一種剪貼簿——如果按照我自己的說法,迄今為止,這應該是世界上能見到的唯一一份合理的剪貼簿。我獲得了專利,將這項偉大的發明給了我的那位特別的、向來對專利抱有濃厚興趣的老朋友,很自然地,他從中賺了不少錢。 但是不久後,正當我將要分得我所應得的那份收入時,他的公司破產了。當時我對這個情況並不知情,因為他沒有向我透露過任何信息。直到有一天,他要我借五千塊錢給他的公司,並說願意出七分利,用他公司的票據作為擔保。我說這沒問題,不過要有保證人,他聽完之後大為詫異,說如果保證人那麼容易找的話,他就不會向我借錢了,隨便去哪兒都可以藉到錢。我想他的說法也有道理,就將五千塊錢爽快地交給了他,但沒到三天,他們就垮台了。兩三年後,我只找回了兩千塊。 話說借給他這五千塊錢,還有段頗為曲折而又令人心痛的歷史。那是1872年的年初,喬·古德曼自加利福尼亞給我寫信,說我們的朋友,參議員約翰·普·瓊斯要在哈特福德以及旅行保險公司唱對台戲,瓊斯讓喬拿出一萬二千元的股金,他說自己保證不會讓喬吃虧。後來,喬想要將這個機會轉送給我,還說,假如我幹的話,瓊斯一定會對我進行保護,讓我不受損失。所以,我便接受了股票,成為董事。曾經,瓊斯的舅子萊斯特在旅行保險公司做了非常久的統計師,現在他轉到了我們公司,於是我們便開始營業了。我們共有五個董事,其中的三個人出席了一年半以來董事會的所有會議。 可是,到了一年半時,公司實在是撐不住了,終於徹底垮了台,這次我從口袋裡再次掏出了兩萬三千塊錢。瓊斯就在紐約,在聖·詹姆斯旅館裡面停留了一些日子,於是我便派萊斯特到那裡去要那兩萬三千塊錢,不過他回來報告說,瓊斯將錢全部投進了各種式樣的企業之中,目前手頭非常緊,要我最好能夠等一下。等到兩三年後,我們煤礦公司的斯利先生提出,讓他去找瓊斯談這件事,我允許了。斯利前去拜訪了瓊斯先生,非常機靈地逐漸將話題引到我的事情上來,不過話還沒有說出口,瓊斯就往上瞪了一下眼睛,說:“你是不是說直到目前為止這筆錢還沒有付給克萊門斯先生?”他立刻寫下了一張兩萬三千塊錢的支票,還說這筆錢早就該付了,如果他知道這個情況的話,在款子到期的那天就會按時支付的。 這件事發生在1877年春天。口袋裡有了這張支票後,我開始再次打算發筆什麼洋財。讀者們可能會因為受到我前面所說的和冒險行徑有關的話的騙,馬上推斷出,我肯定是馬上又找到了一個能夠發財的機會。事實上我根本就沒有進行尋找,我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被燒傷過的孩子最怕火,我發現自己不是乾投資的料,也沒有發財的命,於是便決定對它敬而遠之,不再願意問津投機事業了。 一天,霍利將軍讓我去《新聞報》報館,我去那裡時,那張支票正好在口袋裡裝著。那裡有一個年輕人,說自己曾經在普羅維登斯的一家報館裡做過記者,但現在在做其他的行當。他目前在格雷厄姆·貝爾那裡做事,他在為一種叫做電話的新發明做經紀人,他覺得這個生意有可能發大財,勸我接受一些股票。 我沒有接受他的這個提議,說我再也不干冒險的投機事業了。他的出價為每股二十五元,我回答說,不管是什麼價,我都不會再要了。他著急了,堅持讓我接受五百塊錢的股票,他說,他能夠按照我的要價將所有的五百塊錢的股票都賣給我——他讓我收起來,放到高帽子裡——說全部這些股票以及帽子總共五百塊錢。但我是個被火燒過的孩子,我那些足夠多的痛苦的教訓令我堅決地將所有這些誘惑都拒絕了,我抵制得非常順利,非常成功,走開時支票還非常完好地躺在我的口袋裡面。第二天,我便從中取出了五千塊錢給我的那個朋友,而所收下的則是沒有任何保證人的票據,三天以後,我的那位朋友便破產了。 大約在這年的年底(也有可能是在1878年年初)時,我扯了一條電話線,自我家通到了《新聞報》的報館,這是市內的唯一一條電話線,也是在這世界上應用於私人住宅的首根電話線。 那個年輕人沒能將五百塊錢的股票向我推銷掉,但他倒是成功地將五千塊錢的股票推銷給了哈特福德的一位老年紡織業伙計,而這五千塊錢正好是那位伙計的所有家當。他省吃儉用一輩子才將這筆錢積蓄下來,這筆錢就是他的一切,並且他這個傻瓜又急著想要發財,所以便冒了這麼大的風險,將這前途渺茫的股票買了下來,這事情是多麼的奇怪啊。當我聽說這件事的時候,心裡非常替那個人難過,我想,如果我事先能夠有機會將我的經歷告訴他的話,也許是能夠搭救他的。 1878年4月10日,我們坐船前往歐洲,共去了一年零兩個月。當我們回來時,看到的頭一件事便是那位伙計已經坐著豪華的四輪馬車四處轉悠了,那些身穿制服的僕人在他身旁伺候著——他所買的那個電話公司的股票令他的鈔票滾滾而來,多到他必須要用鏟子去鏟才行。 啊,這個世界可真是奇怪啊!愚蠢、沒有經驗的人經常會得到了他根本就不配擁有的成功,而那些有知識、有經驗的人卻經常要迎接失敗,這個世界是多麼的奇怪啊! 正像我前面所說的,我將紐約州鄧科克村的侄子韋伯斯特引了進來,來替我經營管理先前的頭一個專利權業務,每年的薪水是一千五百塊錢。這個交易並沒有替我賺到錢,當它整整讓我損失掉了四萬兩千塊錢時,我終於覺得到了該結束的時候了。同時我也認為自己已經被別人詐騙夠了,所以想自己來出版自己的書,並準備讓年輕的韋伯斯特來管這個事。他提出,他這是在對一個陌生的行當進行重新學習,所以他的薪水應該漲到每年兩千五百塊錢。 我對這件事進行了一兩天的考慮,進行了一個全面且又透徹的研究。就我所見過的所有新聞來說,這確實是個非常有創意的新主意。我記得自己當年做排字學徒工時壓根就沒有薪水,後來我通過調查,得知石匠、泥瓦匠、白鐵匠等全部是這樣,學徒工都是白做。我還進一步發現,甚至實習律師或是實習醫生這種所從事的職業帶有相當腦力含量的人,在剛入自己的行業進行學習時,也是沒有薪水的。 我還記得非常清楚,我們在密西西比河上時,一個見習領港不僅沒有薪水,而且還要給某些領港一筆現款,而他自己掏不出這筆錢——這筆錢數目還很大呢,我自己就是這樣過來的。曾經,我給了比克斯比一百塊錢,這還是從我姐夫那裡借來的。那時候還有一個自稱正在學習怎樣做牧師的人對我說,甚至在開始航行的六個月,諾亞都沒有薪水——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不好的天氣,另一部分原因就是因為他還處在學習領航的階段。 我進行這種思量與研究的結果,便是認為韋伯斯特已經給我們的勞資歷史創造出了全新的篇章。除此之外我還想到,假如一個年輕的鄉下佬,試著前來紐約開始生活,但又沒有什麼能耐,沒有什麼可以確定的長處,也沒有長進的可能,但是他卻能夠連眼都不眨一下地公開主張花別人的錢來對一個新行當進行學習,還要恩主每年付給他一筆相當可觀的錢,而這筆錢又恰好比美國一位總統,從對這個星球上除去愛爾蘭外最難對付的國家進行經營所得的薪俸中剩下來的錢還要多些,那麼這樣的人才則肯定是舉世難覓的了——非要馬上招攬才行——不然的話他便會跑掉了。我看,如果能將他對首個行當的巨大興趣轉向保護第二個行當上來,那麼,對我來說簡直是發了大財了。 我將韋伯斯特安置到一家公司裡面——名字就是韋伯斯特出版公司——還將他安排到統一廣場下面(我記不清具體位置在哪兒了)一座樓房中三樓的幾間寫字間裡面,租金非常公道。還為他配了助手,其中的一個是女孩,另外一個是男的伙計,他們的薪水都是差不多每年八百塊錢。韋伯斯特還曾僱傭過另外一個助手,這個人長期從事征訂書籍的工作,業務十分精通,能夠帶一帶韋伯斯特——後來的確也教了——但是學費是由我付的。 以上我所說的是1884年年初的事。我將一筆充足的資金給了韋伯斯特,同時,還將《赫克貝里·芬》的手稿給了他,韋伯斯特的任務就是擔任總經紀人。具體來指定全國各地的經紀人,是他的事。那個時候我們共有十六個代辦所,代辦所下面又有一些推銷員,專門進行推銷。在紐約市,則是由韋伯斯特親自兼任經紀人。 上面提到的這些具體計劃實施之前,細心的韋伯斯特便主張在沒有真正開始做之前,先制訂一個合同,簽好字,蓋好印,便令一切都有了一個憑據。這樣做似乎是頭腦清楚的表現,雖然我自己竟沒有想到這些——我的意思是說想到這樣做是頭腦清楚的表現,因為我自己壓根就沒有想到這些。 於是,韋伯斯特便找到他自己的律師起草了一份合同。從那一刻起,我便開始特別欣賞韋伯斯特,並且因為事情正在進行當中,我由於一時高興,慷慨大度的脾氣便再次發作起來了。在根本沒有進行仔細思量之前,便宣布除去薪水之外,將公司所獲利潤的十分之一無償地送給他,精明而又誠實的韋伯斯特馬上便將這一饋贈謝絕了——當然照例表示了對我的萬分感謝。 他的這一舉動令我越發地賞識他了。我自己是非常清楚的,我的這個決定便是給他一份合伙的股金,非常明顯,幾個月後,他所收入的錢便能是他薪水的兩三倍,只不過他自己不清楚罷了。我曾經預言過,《赫克貝里·芬》將會在讀者中擁有非常大的市場,具有非常高的商業價值,韋伯斯特冷靜地而又明智地對這個預言打了一個折扣。這便又是一個新證據,說明有了韋伯斯特,的確是有了一顆明珠,有了一個不會隨便激動,不會輕易喪失理智,遇事小心謹慎,不會在自己不熟悉的領域內冒險的人。當然,我要進行補充說明的是,這全部都要除非是在對別人利益進行犧牲的條件之下。 正像我所說的,合同是一位叫做惠特福德的年輕律師起草的。他是紐約州的鄧科克人,這地方出了他,也出了韋伯斯特,至今為止,這個地方還在出產他倆這樣的人,還是同樣的一種風氣。 惠特福德享有那樣的一份光榮,能夠在自己的簡歷中標註像“亞歷山大和格林公司”這種富有威力的字樣。這個公司是個大公司,生意做得大,又很賺錢,遠近聞名,他們簡直就是天理的代表。他們只不過是良心方面有些差勁,從來不肯讓自己受損失——上個月發生的地震便是一個突出的事實證明,那個地震簡直是震出了其他三大保險公司的五臟六腑。亞歷山大和格林公司的辦公地點在互濟大廈,他們花錢養著一批廉價律師,總共是二十五人,其中有一個便是惠特福德。這個人的脾氣特別好,對人親切,只是非常無知,他愚蠢的程度,小而言之是能夠繞地球四周的。 頭一個合同一切太平,沒有產生什麼意外。合同將全部的義務、開支、負擔和責任都放到我的身上,認為虧了本由我負責。 韋伯斯特同他的律師結合得非常愉快。對於我來說,如果這兩個人無知的程度被加到了一起,那簡直是到了令人萬分恐懼的地步,就像親眼看到銀河垮了下來,一片片、一塊塊地從天空中穿過那樣。平時他們總是斤斤計較,但是當真正遇到需要勇氣,不管是道義上的還是生理上的勇氣時,他們就不行了,絲毫不敢前進,總是遲遲的退後不前。 生意方面,韋伯斯特非常膽小,膽子小到不敢冒任何險,除非有律師來保證他不會吃官司。有事沒事,他總是去請教律師,以致律師簡直就成為了他的一個工作人員,就像那個小姑娘助手以及征訂專家那樣。不過既然韋伯斯特、惠特福德都沒有什麼管錢的經驗,他們的胃口就還不是很大,所以他的律師費用也不會太多,雖然也許他認為憑藉他那些本事,這些費用已經算非常不少了。 到了秋天時,我和喬治·威·凱布爾到東部和西部進行了為期四個月的朗誦旅行——這是我在美國所做的最後一次旅行演講了。當時,我便下定決心,從此之後,我再也不要靠演講來掠奪老百姓了,除非是經濟困難、我被逼得非干不可。不巧的是,十一年後,我果然陷入債務危機當中,我再一次地為經濟所迫,又開始做了已被我丟失多年的老本行,不過這次旅行演講的地點已經不再是美國,而是全球各地。 轉眼間,距離我上次作全球旅行演講又有十年之久了。在這十年當中,我再也沒有因為錢而演講過,我只為公共慈善事業進行免費演講。上個月的十九日,在羅伯特·富爾頓紀念碑基金捐獻演講會上,我做出了一件過去自己從沒有做過的事,我公開地、正式地向人們宣布了自己將要離開講台的消息。 我這樣說,似乎同韋伯斯特和惠特福德的事情離題甚遠了,但這沒有什麼,因為這只是像遠距離觀賞的景物會顯得更加迷人那樣吧。韋伯斯特對《赫克貝里·芬》經營得非常成功,一年之後,他將公司五萬四千五百塊錢的支票交給了我,我原來給他的一萬五千元資金也包含在其中。 啊,我又一次經歷了一次新生。在我看來,我再生的次數多於任何人,只是除去訖哩什那。 韋伯斯特的心裡還有一個特別有趣的想法,他一直認為我是被他發現的,被他介紹給這個世界的,所以他是我得以在文壇擁有地位和名聲的第一推手。但是對於這件事情,他還是表現得比較謙和,不算大聲嚷嚷,尤其是同韋布以及布利斯他們比較起來,韋伯斯特孵蛋時那咯咯嗒的嘮叨聲要顯得小得多。 我成立韋伯斯特出版公司的目的是令我自己的作品能夠“肥水不流外人田”,我對自己的書是有信心的,事實上,一直以來,除了自己的書以外,我壓根沒有想過要幫助別人出書。不過,後來由於很偶然地發生了一件事,使我離開了這個宗旨,那便是格蘭特將軍那值得紀念的回憶錄。 那件事發生在一八八四年十一月的一個晚上,我結束了在奇克林大廈的演講,走在回家的路上。那是一個令人討厭的下雨天,路上根本看不到幾個人。走在兩盞路燈之間的黑影裡,我發現有兩個模糊的身影正好出了大門在我前面走著,只聽到其中一個說道:“你聽說了嗎?格蘭特將軍終於下決心要寫回憶錄了!今天他就是這麼說的。” 我只聽到這麼一些——而正是這句話——讓我有了一點好奇心,之後甚至連我的出版原則都改變了。現在想來,我能無意中聽到這句話,可以說是我上輩子修來的福氣呢。 第二天一早,我便專程去拜訪了格蘭特將軍,想打聽一下他的寫作情況。最終我來到了他書房裡見到了他,他的兒子弗雷德·格蘭特上校也在。將軍對我說:“請先坐下來,稍等一會兒,等我在一份合同上簽個字。”——接下來又說,這份合同是為了他正在寫的一本書而籤的。 弗雷德·格蘭特顯然是親自審查過這份合同。他對這份合同還是比較滿意的,他也是這麼對他父親說的。格蘭特將軍於是就走到桌子邊,拿起筆準備簽字。當時,如果我能抑制住自己的衝動,任憑他自己愛怎麼做就怎麼做的話,也許結果會更好一些,可是我卻沒有這樣做,我阻止了他的這個舉動,說:“將軍閣下,請等一下,請讓弗雷德上校將合同讀給我聽一下。” 弗雷德上校耐心地把合同為我讀了一遍。合同的另一方是世紀公司,合同上建議讓他們為格蘭特將軍出版回憶錄,他們提供給將軍的版稅僅為百分之十。這簡直就是瞎搞!是亂說! ——不過據我推測,這樣一個愚蠢的建議被提出應該是由於出版公司的無知,而不是不老實。聽完我馬上表示很高興能及時干預並阻止了這件事。 不可否認,規模龐大的世紀公司對出版雜誌是相當內行的,我想誰都沒有資格就這一方面來批評他們什麼。不過在當時,對於征訂出版圖書這件事,除了零售,他們大概沒有任何經驗。甚至連在零售方面,他們也沒有什麼真正具有價值的經驗,否則的話,他們也不至於按照對待一位不知名或是沒什麼聲望的作者的版稅辦法來對待我們所尊敬的格蘭特將軍了。 我又進一步地說明了為什麼,因為這個版稅標準完全是錯誤的,不公正、不公道的。我建議道:“劃掉百分之十,改成百分之二十,或者乾脆改為純利的百分之七十五。” 但是,將軍聽了我的話後很不以為然,並且態度非常堅決地表示,世紀公司絕對不會同意出這個價的。 我說,他們一定會願意的,因為在美國,沒有任何一個有著好名聲的出版商會不願意出這筆錢的。 但是將軍還是直搖頭,他仍然想照合同上原來的條文來簽字。 我指出,如果按照合同原來的條文,在原有的百分之十中還有一項更令人不愉快的細節,那就是最不知名作者的規定,我從來沒有聽說過這樣駭人聽聞的規定——這個合同不僅對格蘭特將軍規定了百分之十這樣充滿了侮辱的版稅,更規定了這百分之十中還需要扣除一些雜七雜八的額外費用,例如給辦事員的工資、房租、清潔費等以及其他一些莫名其妙的名目——他們簡直是在信口開河,胡說八道。我嚴肅地告訴格蘭特將軍說,他理應得到純利潤的四分之三,而至於平常的開支,則完全應該由出版商來支付。 我的這話讓格蘭特將軍頗為煩惱,他擔心,這麼一來,自己會被陷於不義的地位,成為一個卑鄙的掠奪者了——出版商的掠奪者了。我勸他說,如果他認為這是一樁罪過,那完全是因為他所受到的教育有限。我反复地對他說,這不是罪過,而是與他的聲名以及地位相匹配的正當而又合理的權益,這是在天堂也要用兩輪光圈來酬報的事情——如果這世界上真有兩輪光圈的話,肯定會得到這種報酬的。 但是將軍仍然無動於衷,他甚至要我列舉出願意跟他做這件高尚的事的出版商名字。於是我便隨便提了哈特福德的美國出版公司,但是將軍隨後便要求我證實自己的說法。我承諾可以通過電報,在六小時內拿出能說服他的證據來——發報到哈特福德大概需要用三個小時,而由布利斯興高采烈地回電錶示接受提議,也要用三個小時左右——要是他希望更快地得到答复,我甚至可以自己到哈特福德跑一趟,親自把合同拿回來。 雖然將軍還在堅持,但是弗雷德·格蘭特上校開始被我說服了。他主張將世紀公司的合同先放在桌上二十四個小時,而在這段時間裡,不妨把情況研究透徹,討論清楚。他說,現在絕不是動感情的時候,現在應該是純粹地做生意,只需要從做生意的角度來考慮問題,理智的生意人都不應該在自己的生意中摻雜私人的情感。他有關感情和生意的勸告明顯起到了作用。 因為格蘭特和沃德經紀行——其中包括格蘭特將軍、沃德先生(一度曾被封為“金融界的小拿破崙”)以及沃德的同伴菲什三人——已經把格蘭特將軍的所有錢壓榨得一分錢不剩。有一段時間,當將軍已經不知道在哪裡才能找到麵包吃的艱難時候,世紀公司的頭目羅斯韋爾·史密斯要求他給四家雜誌寫關於內戰中的某些戰役的文章,每篇付給他五百塊的報酬。對於正處於絕望中的老英雄來說,像這樣一個提議無疑於就像溺水快死的人看到了傳說中的那根稻草。所以他滿懷感激地接受了這個提議,寫出了那些文章,並交給了世紀公司。事實上,老人憑藉這些文章完全可以得到一萬塊錢一篇的報酬,只是他自己並不知曉罷了,在他看來,輕鬆愉快地隨便寫一寫,卻能得到每篇五百塊錢的報酬,這簡直是神話般的事了。 所以,他如今非常不情願背棄他的這些大恩人,這對他那經過訓練的軍人的心來說,這就是對他人的不忠誠。但是,他大概根本不了解事實的真相,要是我沒記錯的話,他第一篇文章的發表就令世紀公司的征訂冊數由十萬冊猛增至二十二萬冊。就拿他剛開始發表文章的那個月來講,世紀公司雜誌上刊登廣告的那幾頁就比過去任何一個月增值了至少一倍以上。據我估算,僅那個月主顧的增加就能值八千塊錢,而且這還是非常可靠的、保守的估價。 而最大的效益還在後面,因為鑑於那個月增訂戶數量增加了一倍的趨勢,肯定會持續好多年,這注定會令這家雜誌的廣告收入六年內都以每個月都增加八千塊至一萬塊錢的幅度上升。就像我說過的那樣,格蘭特將軍的文章,每篇都值一萬塊錢,而絕不是只值可憐的五百塊錢。我甚至還可以說,他那四篇文章每篇都可以值二萬五千塊錢,而且這個價錢一點也不過分。 於是,我開始為美國出版公司遊說格蘭特將軍父子。爭論說,這家公司是所有同行里首個要求出版格蘭特回憶錄的,理應比世紀公司更應該得到優先出價的機會,這個消息對於格蘭特將軍來說彷彿是個新聞一樣。於是,我提醒他說,在格蘭特和沃德經紀行生意興隆的那些日子裡,我曾有一天到他的私人辦公室裡去拜訪過他,並且陪他共進午餐,還請求過他寫回憶錄、並交給美國出版公司出版。當時他拒絕了我,而且非常堅決,說他不需要錢用,而且他不是個文人,更不會寫什麼回憶錄。 就這樣,我們暫時把合同的事擱在了一邊,想等到第二天上午再提出來討論。在那段時間裡,我想了很多。我清楚地知道,美國出版公司絕對是非常樂於得到格蘭特將軍的回憶錄的,而版稅也絕對是四分之三利潤歸他,而其餘四分之一歸他們。但是,我也知道,全國再沒有一家出版商——我是說那些了解征訂出版這一行當的出版商——會不願意按照這樣的版稅條件把書接下來的。所以,我很希望立即就把這本回憶錄交給弗蘭克·布利斯(美國出版公司的負責人之一),讓他們那幫爬蟲發點小財,可是轉念一想,這家公司掠奪我都已經掠奪了這麼多年了,甚至他們用掠奪我的那些錢造起了神學工廠。既然如此,我為什麼還要幫他們賺錢呢?如今也輪到我出出氣了! 於是在我第二次同將軍和弗雷德商量此事時,將軍同樣表現出了非常謙遜的態度,這是他的天性。之前謝爾曼將軍已經出版了兩卷集的回憶錄,都是由斯克里布納公司出版的。實際上,那本書的出版現在已經成了頗有名的事件。格蘭特將軍說:“從前,謝爾曼跟我說過,那本書的純利潤是兩萬五千塊錢,不過,你覺得我的書也能收益這麼多嗎?” 我告訴他說,我不僅僅是相信這本書能收入這麼多,而且還是非常確信他的收益會大得多——因為謝爾曼的書是在出版後零售的,但是那本書原本是更適宜於征訂發行的,原本是應該按照事先征訂的方法來出版的。而適宜於這種出版方式的書並不是很多,但像謝爾曼與格蘭特這樣著名人物的回憶錄,則特別適宜於這種出版辦法。一本書,如果其中的內容確實適宜於用這種方式出版的話,能賺到的錢比出版後零售賺得的要高出八倍到十倍不等。 將軍對於自己的回憶錄是否能夠真的收入兩萬五千塊錢這件事仍然很懷疑。他的理由是他自己已經試驗過了,並且已經找到了不可能實現的證明與結論。我很詫異他是從哪裡如何找到的證據與結論。他解釋說,他曾經向羅斯韋爾·史密斯提出,將自己的回憶錄全部賣給世紀公司,作價兩萬五千塊錢,但是這個提議卻把史密斯嚇壞了,而且嚇得他連氣都喘不勻了,甚至連拒絕的話幾乎都說不出來了。 這時我突然有了一個主意,為什麼我自己不幫將軍出書呢?直到這時我才意識到我自己也是一個出版商啊,很奇怪我之前卻偏偏沒有想到這一點!我急忙說:“將軍,要不您把回憶錄賣給我吧,我本人就是一個出版商,而且我願意出雙倍的價錢。我口袋裡現在有一張支票,你可以現在就拿到一張五萬塊錢的支票,讓我們馬上簽訂合同吧。” 但是格蘭特將軍當場就拒絕了我,就像當初羅斯韋爾·史密斯拒絕他一樣。他說自己不想听這類事。他說,我們是朋友,萬一我不能從這回憶錄中收回成本的話——他說到這裡就停下了,他絕不願意看到一個朋友為了自己冒這樣的風險。 我對他說:“要不你按照我剛才所說的世紀公司本應該給你的接受條件把書賣給我吧——也就是抽取版稅的百分之二十,或是換個說法,就是這本書出版後純利潤的四分之三歸你,其他所有日常費用,則由我的那四分之一來開支。” 他為此大笑著問我,這樣一來,還能剩下多少利潤給我呢?我很正式地回答說,六個月內十萬塊錢。 要知道,他現在正跟一個文人打交道。他清楚地了解文人輕浮、羅曼蒂克而又不切實際的特點,所以文人在生意方面,往往就只憑一腔熱血與一股傻勁,卻不懂得如何揚長避短、躲避風雨。但是他並沒有說我這個想法是心血來潮的、異想天開的、毫無價值的之類的話,這只是因為他為人太仁厚,而不願說這樣傷感情的話。事實上,他也不必說出來,因為他的神情非常堅決,而這個堅決的神情恰恰是很能說明問題的。據我看來,或許只是為了把談話進行下去,他問我這個想法的根據到底是什麼——如果我有什麼根據的話。 我回答說:“我的根據就是你我兩人的作品在商業價值方面上存在的差異。就像我最早兩本書每本都賣出了十五萬冊,按照平裝本每冊三塊五,精裝本每冊四塊錢來計算,扣掉成本最後可以淨賺十五萬塊。但是因為你的作品的商業上價值至少比我多四倍,所以你的書至少能出售六十萬冊,也就是說可以淨賺五十萬元,而作為出版商的我大約可得純利十萬元,即使這樣也還是相當保守的估算。” 就這件事情,我們討論了很長時間。最後,格蘭特將軍發電報給他的好友——費城《紀事報》的喬治·威·蔡爾茲,要求他到紐約來為自己提供一點建議。蔡爾茲來後,我說服了他,讓他相信了韋伯斯特公司的機器設備是完整無損的,印刷能力是綽綽有餘的,營銷計劃更是有理有據的。最終蔡爾茲為我們作出了裁斷:“把書交給克萊門斯。”這個提議馬上得到了弗雷德·格蘭特上校的支持。於是,我們當場簽訂了合同,而我的韋伯斯特則馬上將所有力量投入到了這項新業務之中。 我是在1866年秋天或是冬天首次見到格蘭特將軍的,那是在華盛頓召開的一次招待會上。那時他是陸軍五星上將,我也只不過是隨著一大群人同他見了一面,握了握手,並沒有同他談話的機會。也就是在那兒,我頭一次同謝里登將軍見了面。 我第二次同格蘭特將軍見面則是在他的首任總統任期內。內華達參議員比爾·斯圖爾特提出帶我去看望總統,我便和他一起去了,我們看見總統穿著辦公的服裝,身上披著一件破舊短小的亞麻布灰外衣,上面佈滿了點點的墨水痕跡。我曾在紐約的《論壇報》上發表過幾篇通訊,對一些我乘“教友市號”周遊世界途中的所見所聞進行了報導,因而稍微有些名氣。我同格蘭特總統握了下手,接著我們便都沉默了片刻。我不清楚此時此刻自己該說些什麼,所以便只是默默地望了下將軍那嚴峻的面孔以及堅毅的神色。我們就這樣沉默了一會兒工夫後,我打破了沉默,說道:“總統先生,我覺得在你面前自己有點兒發窘,你呢?”他微笑了一下,那神態假如能夠見之於鐵鑄的塑像的話,對塑像應該也算不上什麼辱沒。在那之後我又連珠炮似的對他提出了一連串的問題,之後才告辭。 後來我整整十年都沒有再見到他,而這段時間裡,他的名氣仍舊那麼大,我的名氣似乎也比原來更大了些。 然後便是1879年,那年將軍完成了他的歐亞之行,剛剛回來,他自舊金山嚮東部來時,一路上不停地受到群眾們的熱烈歡迎和崇拜,田納西州的那些陸軍退伍軍人——那是受他指揮的第一軍——預備在芝加哥對他進行宴請。事先的準備工作做得周到而又殷勤,應該說弄得同這次宴請的重要性以及隆重性非常相當,祝詞委員會的人給我打了電報,讓我參加盛會,並且到時向女士們致祝詞。 我回了電,並且說道,祝詞這東西已經老掉牙了,至於在宴會上向女士們致祝詞,只要是能說的,前面的人們都已說過了,我實在是找不出任何新鮮的話語,也不願意去花費那個心思。不過社會上有一個階層往往在這樣的場合中被忽略了,如果他們同意的話,我可以向這個階層致祝詞——向嬰兒們致祝詞。他們認為我的提法非常有新意,立刻就表示同意,所以我便準備好了祝詞,動身前往芝加哥。 宴會舉行之前,要舉行大規模的遊行,根據事先的準備,格蘭特將軍將在檢閱台上進行檢閱。檢閱台是特地為了這個節日而修建的,建在位於帕爾默大廈的二層樓的陽台上,檢閱台上面鋪上了地毯,還掛著旗子之類的東西。 要對遊行隊伍進行參觀,最好的地方肯定就是檢閱台了。所以,趁著台上還空蕩盪時,我便逛了過去,希望人家可以准許我坐在那兒進行觀看。那裡的確非常顯眼,因為人們的眼睛都盯向那裡,而下面也是人山人海。隔了一會兒,便有兩位紳士自旅館沿窗的地方出來,走到了檢閱台上,又朝前走,走到了正前方。台下廣大的人群裡立刻便響起了一陣雷鳴般的掌聲以及興奮的歡呼聲,我認出了兩個人中的一位是格蘭特將軍,而另一位則是芝加哥市市長卡特·哈里森,這個人我也認識。他恰好也看見了我,於是便走了過來,還問要不要將我介紹給將軍,我說要。他便同我一起走過去說道:“將軍,請允許我向你介紹克萊門斯先生。”我們握了下手,按照慣例沉默了片刻。之後將軍便說:“我倒沒有覺得發窘,你呢?” 哈,真是沒有想到,多年以後,我們的總統先生仍舊將十多年前見面的場景記得如此清楚,這個細節也表明,他對於一些小事的記憶和對於大事的記憶同樣好。這次宴會是我出席過的最著名的一次,大概有六百人到場,參與者主要是田納西州的那些退伍軍人。謝爾曼將軍,和內戰中幾乎全部還在人世的將軍,他們都一律坐在貴賓席上,圍著格蘭特將軍。我想,光這一點就足以令這次宴會成為我出席過的最著名的一次了。但是,還有其他的事情也為宴會增了不少色。 致詞的人都是那些非常著名的以及才能特別出眾的人。 我在那天晚上頭一次聽到了一句土話,在當時,這句土話已經非常流行了,但我過去還從來都沒有親自聽人家說過。 致詞於十點鐘左右開始,我離開了桌子走到大宴會廳的正前方,在那兒可以一眼望到全場的來賓。除去其他的人,維拉斯上校也要致詞,他是威斯康星人,是個非常有名的演說家,他為在此致詞做了特別好的準備。自然還少不了異教徒,能言善辯的英格索爾上校,這個人是自伊利諾斯起的家,他在那里特別受人歡迎。致祝詞的十五個人的名單上,維拉斯排在第一位,羅伯特·英格索爾則是第九個。 我於軍樂隊前的台階上佔了個位置,因為站得高,所以能夠清楚地望見全場。沒過多久,我便注意到了在我邊上有個長得非常樸實的年輕人,他穿著士兵的服裝,別著田納西州陸軍的符號,靠著牆,他似乎因為什麼事顯得有些不安。一會兒,第二個人致詞時,這個年輕人問我:“你和維拉斯上校認識嗎?”我說,人家介紹我們認識過。他坐在那裡沉默了一會兒,便說:“聽別人說,當他激動起來時,會不顧死活!” 我說:“究竟是怎樣的激動法?你說不顧死活的意思是什麼?” “演講!別人說他的言行舉止就像是閃電。” “是的,”我說,“據說他是個大演說家。” 一段時間內,那個年輕人坐得都很不安穩,似乎心裡總是有事的樣子,之後他說:“他能戰勝羅伯特·英格索爾嗎?” 我說:“那我倒不知道。”後來我們隨同大家共同鼓掌,但這位年輕人似乎只是無意識地跟著大家鼓掌。 他又對我說:“在伊利諾斯這裡,我們認為,沒有誰能夠趕得上羅伯特·英格索爾。” 我說:“是這樣嗎?” 他說:“是的,在我們看來,沒有誰能夠超過羅伯特·英格索爾。”接下來,他便有些憂鬱地說,“但是,人家的確是說維拉斯也幾乎是顧不上死活的。” 終於,維拉斯站起來開始致詞了。這位年輕人立刻顯得勁頭十足,急得像什麼似的。維拉斯說得興奮了起來,於是人們開始鼓掌,他說出了一句警句,人們便大聲地叫道:“站到桌子上去!站到桌子上去!在桌子上站起來,現在我們看不見你!”於是便有許多站在那兒的人將維拉斯抱了上去,讓他站到了桌子上,讓全場聽眾看個清楚,之後他便繼續講下去。那個年輕人同其他人一起鼓掌,但我可以聽到那位年輕人在嘴裡嘟嘟囔囔的,不過聽不清他具體在說些什麼話。過了一陣之後,維拉斯似乎拋出了什麼精彩的話語,全場立刻掌聲雷動,於是這位年輕人便用略帶些絕望的調子說:“沒辦法,英格索爾無法爬這麼高。” 在接下來的一個鐘頭里,他一直保持著自己那靠著牆的姿勢,似乎失魂落魄了似的走了神,顯然早已忘了身在何處。再後來,羅伯特·英格索爾走上了台,他的這位崇拜者只不過是顯示出全神貫注的樣子罷了,也沒有明顯地表示出對他抱有多大的希望。 英格索爾長相英俊,膚色漂亮,行為舉止落落大方,看起來確實是一表人才。 他要向“志願軍”致祝詞,他的第一、二句話便顯示出了他的能耐,第三句話剛出口,全場立刻掌聲雷動,很顯然,我們的這位士兵一下便高興起來了,頭一次顯示出了有希望的神情。但只因為剛才擔心得確實太厲害了,所以並沒同大家一起鼓掌。 過了一會兒,英格索爾又講了那麼一段,說志願軍們流了鮮血,冒了生命危險,目的就是讓媽媽們能夠不失去自己的孩子。這話說得簡直太好了,不管他具體是怎樣說的(我已經記不清了),加上演講的姿態也好,所以剎那間,全場群眾便像一個人似的忽地站了起來,歡呼、跺腳,還紛紛揮舞著揩嘴布,就像雪片飛舞那樣。這種大場面的歡呼持續了差不多有一兩分鐘,英格索爾在那兒站著,等待歡呼聲平息下來。這個時侯,我正好看了那個士兵一眼,當時他正在跺腳、鼓掌、歡呼、還打著手勢,就像真的瘋了似的。之後,再次安靜下來時,他淚眼汪汪地望著我說道:“啊,他沒被打敗!” 我的演說很榮幸地被安排到了非常受優待的地位,我是名單上所有講話人中最後的一個,不過也許這個榮譽從來都沒有人追求過,要到清晨兩點才能輪到。但是,當我站起來時,我無論如何,情形是有一點對我有利的:我的演講肯定能夠得到在場男子中的十分之九的人,和擠在門口的每一個已婚或是未婚女子的同情: 我預料自己的演講會非常順利,結果的確非常順利。 在演講中,我抓住謝里登將軍不久前剛生了雙胞胎和各種各樣其他的事大做文章,力爭能令演講別開生面,旗開得勝。其中僅有一點是我非常擔心的,而且即便是萬一發生了不幸,這句話也是絕對不能去掉的。 那便是演講的末一句話。 我對五十年後人口達到兩億時的美國進行了描寫。我說在這未來的偉大時代中,那些總統、海軍上將等各種各樣的人物,如今都正躺在搖籃裡面,分散在這個國家的廣袤國土裡。 我接著說:“在這時,在美國國旗下的某個地方的搖籃裡面,美國軍隊未來顯赫的總司令並沒有為將來的威信和責任而發愁,而是正在將他那充滿戰略思想的心思整個兒放到如何將他的大腳指頭伸進自己的嘴巴里這個問題上。這不是對今晚到此的顯赫貴賓有什麼不敬,只是在說,五十六年前,他正在將所有註意力都放到這個上面。” 說到這裡,正像我所預料到的,笑聲停了下來,只見出現了一片沉默,令人心驚膽戰、毛骨悚然——因為這樣說確實有些太過分了。 我等了片刻,讓這個沉默蔓延開來,讓它深入人心,然後便轉過頭來對著將軍補充道: “假如說,兒童只不過是人類之父,那麼便只有極少數的人才會對他的成功進行懷疑。” 這句話讓全場都放下了心,因為見將軍笑得什麼似的,他們也便大為興奮,學著他的樣子笑得異常開心。 按照我同韋伯斯特訂立的合同,他每年只有兩千五百塊錢的薪水。他果斷地謝絕了將公司部分利潤無償給他的提議,因為他異常謹慎,不喜歡擔任何風險。如今,我又一次建議要將公司利潤的十分之一送給他,這可不是小數目,明白人都應該看得出來——與此同時合同中的其他細節均保持不變,該付給他的錢照樣會付。 可是,韋伯斯特十分謙遜地提出了自己的反對建議:他的年薪應被提高到三千五百元,我們公司自格蘭特的書中所獲取的百分之十的利潤也歸他,而由我提供全部的資金,利息為百分之七。 我說,好的,我很滿意這個安排。 之後他將他的同伴惠特福德叫了過來,由他起草了合同。我不明白這個合同——任何合同我都不明白——我便請一位有經驗的生意人,也就是我的內兄蘭登將軍來幫我看一看這個合同。他將合同讀了一遍,說沒有任何不妥的地方。於是我們便簽了字,蓋了印。但是後來我才發現這個合同是單方面獲利的,它將從格蘭特的書中所獲的百分之十的利潤以及全部營業利潤的百分之十都給了韋伯斯特——但卻隻字未提有可能遇到的虧損。 將軍要出自傳的消息像雪片那樣傳了出去,說格蘭特將軍將要寫回憶錄了,而書的出版公司則是查爾斯·勒·韋伯斯特公司。正像我所預料的以及希望看到的那樣,這個新聞立刻便在全國引發了轟動,全國人民都因為這件事情而感到非常高興、非常激動,這種心情在全部的報紙上都有所表現。 就在昨天,年輕的韋伯斯特還默默無聞,似乎是個還未出生的嬰兒,今天,他便儼然成為了一個大名鼎鼎的人物,美國的每一家報紙都刊登了他的名字,他顯然真的成為一個明星了。他還年輕,也具有人類的常情,自然要將自己一時間的名氣誤解成為聲名遠播,聲望卓著,結果便是帽子必須越戴越高才行。看到年輕人如此愛慕虛榮,真是件有意思的事情。 韋伯斯特所做的頭一件事就是搬出了他那相對較為樸素的住處,找了一個更好的地方,以便能夠和他國內最為顯赫的出版商這一重要地位相匹配。他的新居位於一座高樓的第三或是第四層,這座高樓正好面對著商界的豪華所在——統一廣場。他原來的住處兩開間不到,現在的新居卻足有整整一個樓層。不過在我看來,韋伯斯特真正需要的不過是一條後街上的一處小房間,能夠容得下起錨上錨架的長形滑車就可以了,這間小屋還能夠用來做辦公室。至於什麼儲藏室和地下室,他是根本就不需要的,因為那本偉大的回憶錄的裝訂者、印刷者們會為公司將那些紙張和本本保管好的,他所要做的只不過是負責收取保管以及保險費用,偉大的作品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實際上,格蘭特將軍的出版者們也無處可逃,推銷員、經紀人們肯定會找到他。所以,一個小房間便足夠了,差不多全部的業務都能夠通訊辦理,而通訊又只是同十六位經紀人,而不是同一萬名推銷員通訊。 不過,我們將門面弄得那麼寬敞而又顯眼,也倒是不錯,這樣給人的印象深刻——也就是說,門前沒有遮擋,特別開闊。在我看來,這樣一個有著浮華外表的地方,非常容易讓那些沒有見過世面的鄉下人上當,然後便將他們嚇走。我曾經提過這樣的建議,為了不至於將那些潛在客戶嚇走,韋伯斯特可以在門內註明:“這裡不是走索賣藝之處,請進。” 說實話,同韋伯斯特搞挖苦是錯誤的。這將他的虛榮心嚴重地傷害了,最為主要的是,他的武器庫中,沒有任何知識可以作為武器來對別人的挖苦進行反擊。我用一個有關於智力的武器,來對這樣一個沒有絲毫智力武裝的人進攻,實在是有損豪俠風度。事實上,我也曾嘗試過想要改變一下,但就是改變不了。本來,我應該寬宏大量地對他那樣一個頭腦一般年輕人的虛榮心進行容忍,但我沒有這樣做,要知道,有時哪怕是我想原諒自己的虛榮心,也很困難。 再者說,韋伯斯特有一個讓我最為憤怒的弱點,因為我自身沒有這個弱點。那便是,如果提到一件他不懂的事情,他不但不會說對於這個自己不太熟悉來保護自己,反而會想盡辦法去說很多,就怕別人將他的無知看出,連保持沉默這種慎重的態度都不明白。他老是會這些那些地說些什麼,好讓聽者誤認為,對於這個問題他是懂一些的——這種情況其實幾乎沒有,因為他的無知,就像一張罩住整個地球的大毯子,這張毯子上連一個洞都沒有。 一次,有些人在一家生產私人臥舖車的公司內談起了喬治·艾略特以及她的文字作品。我看出韋伯斯特又想要發議論了。當時我實在是沒有什麼能夠用來阻止他的辦法,如果一塊磚頭,或者是一本《聖經》,或者是其他什麼東西,能用來砸中他的頭,將他砸昏過去,從而將他搭救下來,那就好了。不過那樣做的話,又實在是引人注目,所以我只好看著他丟人現眼。不出我所料,人家的話音剛剛落下,他便立刻丟了人。他非常得意地說:“因為成見的問題,我從來都沒讀過他的書。” 在新住處安頓下來前,韋伯斯特便建議將原來的合同取消,去改簽一個新合同。這樣很好,我便照辦了。對於這所謂的新合同,大概我從來都沒有認真看過。也許我稀里糊塗地便簽了字,從那之後,便再也不去理會這件事了。後來我才知道,按照頭一個合同,韋伯斯特是由我出錢僱傭的佣人;而按照新合同,我反而成了他的奴隸,不給薪水,徹徹底底的奴隸。 我掌握著公司百分之九十的股份,公司全部的資金由我提供,所有風險也由我來承擔,未來可能產生的所有損失都由我負責,但韋伯斯特卻是公司的唯一一個主人。這個新情況,再加上我愛挖苦人的壞脾氣,令整個兒氣氛都變了,大家相處起來也特別尷尬。我不僅不能再像從前那樣唯我獨尊,發號施令了,甚至連可能被接受的主張都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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