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馬克·吐溫自傳:戲謔人生

第3章 第三章學生時代趣事

我四歲半的時候開始上學。在那個時候,密蘇里只有兩所私立學校,公立學校根本沒有——學費為每人每週二角五分,至於是否能夠收到,那就要看老師們的本領了。在大街南頭的一間小小的圓木屋裡,霍爾太太在教學生。山坡上木板房的校舍裡,薩姆·克羅斯先生在教年紀大點的人。我被送到距今已有六十五年多的霍爾太太辦的學校裡去了。可是我還將那間小小的圓木屋中最初的一些日子記得清清楚楚——至少我還記得第一天的一個插曲。我破壞了一條校規,並得到了不得再犯的警告,再犯是要挨鞭子的。不久,我再次觸犯了校規,於是霍爾太太告訴我出去找一根枝條回來。她這樣做我很高興,因為我認為自己能比別人找到一根更適宜於這個場合的枝條回來。 在爛泥漿裡,我終於找到了一個箍桶匠刨出來的那種舊式的橡木木塊,寬有兩英寸,厚有四分之一英寸,在它一頭彎曲的地方有點兒鼓起來。它的附近其實還有些新刨的木塊,不過仔細比較之後我還是取了這一塊,雖然它已經有點兒爛了。我將它拿到了霍爾太太那裡,遞了上去,然後恭順地站在她面前,就像要存心爭取她的好感與同情那樣。可是我的希望並沒有實現。她特別不以為然地一邊看我,一邊望望那刨下來的木塊,然後大喊我的全名——塞繆爾·蘭霍恩·克萊門斯。這可能是我頭一次聽到人家將我的名字串成一行後一起叫出來——並且還說,她真替我害臊。後來,我明白了,當一個小孩被老師叫全名的時候,就意味著要出事了。她說,以後類似於選枝條這種事,她得指派一個判斷力強過我的人去幹。當時曾有多少張渴望的面孔煥發出光彩,都希望能去幹這件事,直到今天想起來,還是令人感到傷心。吉姆·鄧拉普被指派到了,一會兒他拿著揀的枝條回來了。我必須承認,他確實內行。

霍爾太太是一位來自新英格蘭的中年太太。她一直以祈禱和讀第一章《新約》開始開學的第一課,她還會簡要地解釋一下這一章。有一次進行解釋,她講到原書所說的“祈求,你就會得到”的時候說,不管是誰,只要在祈禱的時候真心實意,就不用懷疑你的祈禱肯定會得到允准。 我對這個說法具有極深的印象,對祈禱能提供如此好的運氣感到非常高興,也許是因為我平生第一次聽到這個說法,所以我就想試一下。對於霍爾太太,我是深信不疑的,我對祈禱的結果也沒有任何懷疑。我祈禱可以得到一塊薑餅。瑪格麗特·庫納曼,一位麵包師傅的女兒,每天都會帶一塊薑餅到學校。過去的時候,她總是不讓人見到她那塊薑餅,可是當我祈禱完一看,便見到了這塊薑餅,並且一伸手就可以拿到,她卻正張望著別處。在我這一生中,祈禱後就能夠靈驗,是絕對沒有過的。我的慾望實在沒有止境,到那個時候為止,總是感覺滿足不了。不過我一直希望能夠滿足慾望,擴大慾望,特別是現在已經找到了訣竅。

只不過這種夢想,和生活中所迷戀的其他夢想一樣,根本就是虛妄的。接下來的兩三天內,雖然我的祈禱同鎮上其他人一樣虔誠,但是卻毫無結果。我發現,即便祈禱再靈驗,也不能再次舉起那塊薑餅,於是我得出結論:假如某人一心想著薑餅,那就用眼睛盯著薑餅就行了,不必在禱告上浪費甚麼工夫。 肯定是我的行為舉止有些什麼東西令我媽媽不安,她將我叫到一邊,憂心忡忡地盤問我。我不太願意向她透露在我身上所發生的變化,因為假如告訴她,而使她慈祥的心感到難過,我也會很痛心的。但是到了後來,我終於一面流淚,一面向她承認說,我已經不是基督徒了。她非常難過,問我為什麼會這樣。 我說,我認識到自己不過是為了得到好處才去做基督徒的,想到這一點,我就不好過,感覺自己實在是太卑鄙了。

她把我抱在懷裡,安慰我。從她的話語裡,我聽出這樣的意思:只要我能繼續保持這個樣子,就不會孤獨。 我媽媽老是替我操心。不過據我看,她也願意這樣做。以比我小兩歲的弟弟亨利為例,她根本用不著操心。依我看,如果不是我在另一個方面為她提供一些調劑和變化,只憑亨利那副老實、聽話的德行,也太單調了,那樣只會成為她的負擔。而我則是一劑對她大有益處的補藥。過去,我從來沒有想到這一點,現在我終於意識到了。我從沒有見過亨利對我或是任何人做過什麼壞事——但他經常做些正當的卻給我造成了很大損害的事。他有責任對我的所作所為進行匯報,而當我理應對自己的所作所為進行匯報而沒有這樣做時,他卻忠實地對那個義務進行了履行。他就是中的那個錫德。不過錫德卻不就是亨利。亨利要比錫德高尚得多,好得多。

正是亨利提醒我媽媽要注意,她為了不許我去游泳而縫到衣領上的線已經變顏色了。沒有亨利這樣的提醒,我媽媽是發現不了的。她發現,證據是如此的確鑿,而以她犀利的眼光卻沒有能夠注意到,這令她很生氣。大概因為這個原因,她將對我的懲罰也加重了一分。這是非常合乎人情的。人們總是在有藉口的時候,將自己的短處推給別人——不過,那並沒有什麼,我會在亨利身上進行報復。有的時候,事情還沒開始,我便先預知了它,這種預知經常是在事情的誘惑力非常強的時候產生的。這個做法我不用從我媽媽那裡去學,並且很可能是我自己發明的。可是,我肯定是受過她經常性的影響才會信奉這條原則的。 我已經不記得打破糖缽的事件是否被我寫在裡了,如果是的話,那就是一個例子。亨利總是公開從缽子裡取糖吃,因此他是從來不偷的。媽媽知道,只要沒有她在旁邊看著,亨利是不會拿糖吃的。但是她對我有點疑心,確切地說,也不能算是疑心——她很清楚我是會偷糖吃的。有一天,趁著她不在,亨利從她那珍貴的老英國式的糖缽裡偷拿了糖,這糖缽是傳家之寶——並且他還把糖缽打破了。這是我第一次有機會告他一狀,我心裡真是有著說不出的高興。我對他說我要告他的狀了,但是他卻一點都不著急。等到媽媽回來,看見掉在地上,已經碎成一片一片的缽子,竟然一時說不出話來。我故作沉默,因為我知道這樣會增強效果。我等她問:“這是誰幹的?”——這樣,我就能夠把“新聞”端出來了。可是我想錯了。她沉默過後,並沒有問什麼——只是用她那個針箍猛擊了一下我的腦袋,我只覺得那痛一直延至腳跟。因為受了冤枉,我發作起來,我以為她會因為錯怪了人而感到十分難過。我盼望著她會懊悔、難過。我對她說,那不是我,而是亨利乾的。可是並沒有什麼重大的變化發生。她無動於衷地說:“這算不了什麼。反正你總是會做些什麼事以為我聽不到。這是你應得的。”

在我們的屋外有一個扶梯通過二樓的後面。有一天,亨利受媽媽的指派去做一件事。於是他拿了一隻鐵桶去了。我明白他要爬這個樓梯,就走了上去,將門從裡面反鎖了起來,然後下樓進到園子裡。園子剛被犁過,遍地都是烏黑、結實的泥土塊,可供我進行挑揀。我收集了許多,埋伏在那裡。我等著他上了樓梯,靠近樓梯口,逃不了的時候,就將泥塊兒扔向他,他用鐵桶使勁兒地抵擋,可是擋不住我這個神槍手。泥塊打到屋簷板上,將媽媽也引出來了,她想看看究竟是怎麼回事。我解釋說,我是在逗亨利玩兒。聽到這話他們兩人都開始追我,不過我能夠爬過高高的木板柵欄,就這樣逃掉了。過了一兩個鐘頭,我鼓起勇氣往迴轉,朝四下看了看,見沒有人,就以為這件事算完了。結果卻沒有完,亨利正埋伏在那裡等著我。跟往常不同的是,他這一回瞄得很準,他扔出來的石子打在我的腦袋上,被打的地方立刻腫起了一個像阿爾卑斯山的馬特霍恩峰那樣的包來,我徑直帶著它去找媽媽了,想要尋求些同情,可是她卻沒有太大的反應。我想,她的想法是,這種倒霉事,我應該多遇到一些,那會使我改好的。因此,這件事主要是具有教育上的意義。至於疼痛什麼的,是我看得太嚴重了。

我現在才懂得不應該給貓吃“止痛藥”,如今我是不會再乾這種蠢事了。不過,在創作的那些日子裡,看著彼得受藥性的影響進行表演,是我的一大樂趣——如果動作真的能夠像字眼那樣大聲說話的話,那麼我能夠說,他同我一樣,對之有著非常大的興趣。佩里·戴維斯的止痛藥是世界上最可惡的。帕維先生的黑人,他的判斷力很強並且好奇心很重,他要用它作為樣品,我也同意了。按照他的想法,這是地獄之火做成的。 在1849年霍亂流行的日子,居住在密西西比河流域的老百姓被嚇得驚慌失措,能逃的人全逃了。很多人是在逃亡的途中被驚嚇致死。如果由於霍亂而死的有一個人,因驚嚇而死的就有三個人。那些不能逃的人就只能吃預防霍亂的藥,我媽媽為我挑了佩里·戴維斯的止痛藥。對於自己她倒沒操什麼心,她沒有服用預防藥物。她要求我必須每天喝一調羹止痛藥。原本我想照她說的去做,不過那時候我還不了解止痛藥,不像我頭一次試過後那麼清楚。她並沒有對亨利的瓶子留意——她信得過亨利。但是她每天在我的瓶子標籤上做個鉛筆記號,還要每天進行檢查,看我有沒有吃一調羹。當時地板上有裂縫,並且沒有鋪地毯,於是我就把止痛藥順著裂縫倒下去,結果非常好——下面沒有發生霍亂。

有一次,我正在做這個事情,來了一隻善意的貓,它搖著尾巴去吃止痛藥——吃完之後就歇斯底里起來,滿屋子亂撞,開始是撞到家具上,後來終於從開著的窗口衝了出去,花盆也被帶了下去,碰巧我媽媽走過來,透過眼鏡一看,她簡直嚇呆了,說:“彼得,這是怎麼一回事啊?” 我不記得自己是怎樣進行解釋的了,假如在那本書()上有記載的話,那可能是寫得不正確的。 每當我的行為如此荒唐,而我媽媽的當場懲罰還不夠時,她總是將事情留到星期天再處理,叫我星期天晚上去教堂——作為一種懲罰,我有的時候能夠禁受得住。不過一般來說我是受不了的。我按照自己的脾氣,總是設法躲掉。在進行考察以前,我媽媽絕不相信我已經去過教堂了。她在我回來後,肯定會要求我說說講的是《聖經》裡的哪一段。這很簡單——不用我費事,我不需到教堂裡去弄清楚今天講的哪一段經文,只需要自己直接挑一段告訴她就行了。本來這一直很靈,直到有一次,我所說的經文和當天去過教堂的鄰居說的對不上。這之後,我媽媽就開始採取別的方法了。至於那些方法是什麼,我現在記不得了。

那些年月裡,男人、男孩冬天穿的是黑色的長袍。帶有華麗的閃閃發亮的蘇格蘭格子花呢襯裡。有一個冬夜,我出發到教堂去給本週犯的一項罪惡定時結賬。我將袍子藏在大門附近,然後就出去和別的孩子們玩了,一直玩兒到禮拜結束後我就回家去了。不過黑暗中,我將袍子穿反了。我進到屋裡,把袍子一甩,然後開始接受照例要進行的盤問。一切都進行得非常順利,直到提起了教堂裡的溫度。我媽媽說:“像這樣的晚上,那裡要暖暖和和的肯定不可能。” 我並不理解媽媽這句話的“藝術”所在,於是傻頭傻腦地回答說,在教堂裡,我一直穿著袍子。她又問道,從教堂到家裡這一路上是不是一直都穿在身上。我仍舊沒有領會她所說的這句話的含義。我說,是這樣的。她說:“這蘇格蘭格子花呢紅得發亮,你穿上它在外邊招搖過市?難道不引人注意嗎?”

當然,這樣的對話,如果繼續下去肯定是沉悶且又無益的,於是我就隨它而去,並且只好自作自受。 那大概是1849年的事。湯姆·納什是個與我同齡的男孩——那個郵政局長的兒子。那個時候密西西比河上結滿了冰,有一個晚上,我們兩人約好在河上滑冰。可能是事前沒有得到許可,我不懂為什麼我們一定要在夜晚去滑冰,除非是因為沒有得到許可,如果沒人反對的話,半夜去滑冰是沒有什麼趣味的。將近半夜的時候,我們已經滑出了半英里多,都到伊利諾斯岸邊了。突然我們聽到在我們所在的和家那邊的這段河上,發出了很不吉利的隆隆聲,咔咔的擠壓聲和破裂聲。我們意識到情況不妙——河開凍了,我們趕緊往家滑,當時實在是嚇壞了。盡可能的,我們藉著透過雲層的月光,來分辨哪是冰、哪是水,急急忙忙地向前飛速滑行。有時候,我們停下來等一會兒,一旦發現能夠用來擺渡的冰塊就立馬起步;如果遇到的全是水,便又停下來,心急如焚地等著一片大冰塊漂浮過來,好渡過去。我們總共走了一個小時——一路上擔驚受怕。不過,我們最終離河岸很近了。這時我們又停了下來,因為又到了必須擺渡的地方了。四周的冰在猛衝、碎裂,在岸上堆得像山一樣,危險越來越多了,一點都沒有減少。我們急著要到結實的岸上去,心裡很焦躁,所以便過早地從一塊冰塊往另一塊冰塊上跳去。湯姆算計錯了,掉下去成了個落湯雞。不過他已經靠近河岸了,只要遊那麼一兩下——這樣,腳就能夠觸到結實的河底,他趁機爬了出來。我到的略微遲了一些,沒出什麼事情。我們全身都是汗淋淋的,對於湯姆來說,他的那次落水對他是一場巨大的災難,他渾身不適,回家後就昏昏沉沉地倒在床上,後來還接連生出一連串的疾病,最後一個是猩紅熱,等他病癒後,便完全喪失了聽力。就這樣,一兩年後,他的說話能力自然也就喪失了。不過一些年後,人家又教他略微學著說說話——人們經常辨不清他到底在說些什麼。自然地,因為他聽不到自己說話的聲音,不可能對他自己的聲音進行調節。當他自以為是在低聲說些秘密的時候,聲音卻大得讓人在伊利諾斯州都能聽到。

密蘇里大學在四年以前邀請我到那裡去接受法學博士的名譽學位,藉這個機會,我在漢尼巴爾停留了一個星期——漢尼巴爾現在是一個城市了,那時候卻是一個村子。自從湯姆·納什和我的那次冒險到現在,已經有五十五年了。當我站在火車站上,就要離開漢尼巴爾的時候,一大群公民聚在了那裡。我看見湯姆·納什穿過一段空地向我走來,便迎了過去,因為我立刻就認出了他。他老了,頭髮都白了,但是我依舊能夠在他身上看出那個十五歲孩子的身影。他向我走過來,將雙手攏成喇叭狀朝我的耳朵叫喚,向公民們點點頭,很機密地說——像霧裡的喇叭那樣吼叫——“你還是當年那副傻乎乎的老樣子,薩姆。” 1849年時,我十四歲,那時我們還住在位於密西西比河畔的漢尼巴爾,那所我爸爸在五年前所造的新結構的房子裡。這就是說,我們有部分人住在新屋裡,其他的則住在後邊連在一起的老屋裡。秋天時,我姐姐舉辦了一場邀請村子裡全部達到結婚年齡的年輕人參加的晚會。對於我來說,參加這樣的交際活動還很顯稚嫩,並且我也怕羞,不善於同年輕的姑娘們打交道,所以姐姐沒有邀請我——至少沒有請我參加一個晚的活動。我總共只參加了十分鐘。我要在一出有關神仙的小戲中扮演一頭熊。我要被裝扮成熊,全身上下都被貼身裹著像棕毛那樣的東西。十點半左右,我被要求到我的房間裡去,將演出的服裝穿上,準備半小時內出場。我去了,但是我又改變了主意,因為我希望先試演一下,而這個房間卻顯得太小。我進入了大街角落那間沒有被佔用的大屋子,根本就不知道十來個年輕人此時也正在那裡化裝。我叫上了黑孩子桑迪同我一起去,我們選中了位於二樓的那間平時無人使用的寬敞房間。我們一邊講著話一邊走了進去,這就有足夠的時間讓兩位沒有完全穿好衣服的姑娘躲到帷幕後邊而不至於被發現了。她們的長上衣同什物等都掛在門後的鉤子上,不過沒有被我看到。是桑迪關的門,但他一心放在戲上,所以和我一樣,沒有留意到這些東西。 那幅帷幕歪歪斜斜的,上面還有不少洞眼,不過我不知道姑娘們在它的後面,所以也就沒有留意這些細枝末節。如果我知道的話,是不會在透過沒有窗簾的窗戶射進來的,白晃晃的月光的照射下脫掉衣服的。不然的話,我肯定是要羞死了。因為沒有什麼好擔心的,所以我就脫得一絲不掛,開始了我的練習。我的野心特別大,想要藉此機會一鳴驚人,一心盼望著能夠憑藉扮演熊來出出名,這樣我就可以得到新的請柬了。因此我就放開自己,大演特演起來,照我那個勁頭,將來是很有可能有大出息的。我手腳並用,伏到地上,從房間的這頭跳到那頭,桑迪見狀興奮得大拍其手。接著我又筆直地站了起來,連吼帶咬,並且咆哮著。接下來我又頭頂著地倒立,翻跟斗。我將雙手彎曲,笨拙地跳起了舞,大鼻子朝左右四周聞啊聞的。我做著熊所能做的所有動作,還做著熊所不能和不屑於做的許多動作。當然我根本不可能想到,除了桑迪,我還在演給別的什麼人看。最後,我頭頂著地,並且用這個姿勢休息了一會兒。這時便出現了片刻的沉默,接下來,桑迪興致勃勃地問道:“你見過鯡魚乾嗎,薩姆少爺?” “沒有。那是什麼樣子的?” “是一種魚。” “哦,那又怎麼樣呢?有什麼特別的地方嗎?” “是的先生,就是很特別。人家是帶著肚腸一起一口吞下去的。” 從帷幕後邊傳出一陣女性捂著嘴發出的哧哧的笑聲!聽到之後,我立刻洩了氣,變得像一座往下倒的塔那樣搖搖晃晃的,我身體的重量將帷幕弄得掉了下來,將姑娘們壓在了下面。她們異常驚慌,嚇得尖聲叫了起來——也許不止是兩個人——不過我根本來不及數了。我拿起了衣服就跑,逃進了樓下黑洞洞的大廳裡,我在前面,桑迪跟在我的身後。我急忙穿好了衣服,從後邊跑了出去。我要求桑迪賭咒發誓,絕不將這件事聲張出去,然後我們便躲在了一個地方,直到晚會結束。剎那間,我的野心便消失得無影無踪了,因為在這之後,我沒有辦法再去從容面對那些輕浮的伙伴,那是因為有兩位演出者知道了我的秘密,私下里,她們肯定一直在偷偷地笑話我。人家找過我,可是找不到,熊的角色只好由一個穿著文明衣服的年輕紳士去扮演。最後,當我回到家時,屋子裡異常安靜,家人都睡著了。我的心情沉重,為丟了臉而感到難受。我發現一張紙片被放在了我的枕頭上面,上面有一句話,紙條上的話不僅沒有令我寬心,反而讓我臉上發燒。筆跡潦草,顯然是故意想叫人認不出來,那句話是用嘲笑的口氣說的:也許你的扮相不像熊,但是扮裸體卻是扮得很好的——哦,實在是太好了! 我們一直以為男孩子是粗心且不敏感的動物,不過事實卻並非都是如此。每個男孩都有一兩處敏感的地方,只要你能找到這種敏感究竟在哪裡,然後碰一碰,就能像火烤一樣令他受不了。我因為那個插曲而感到十分難受。原本我以為事實真相在第二天一早便會在全村傳遍,但事情卻沒有這樣發展。這秘密的知情者只有那兩個女孩、桑迪和我。這就將我的一些痛苦減輕了,不過這還遠遠不夠——主要的煩惱還沒被消除:我感覺有四隻嘲弄的眼睛在我背後望著我,並且這四隻眼睛的威力也許可以等同於一千隻眼睛。這是因為我疑心,也許任何女孩的眼睛都可能是我害怕的那四隻眼睛。接下來的幾星期裡,我不敢看任何一個姑娘。有的姑娘對我笑笑,和我打招呼,我便會慌忙地將眼睛低垂下來。我告訴自己說:“她就是其中的一個姑娘。”便急忙忙走開了。當然,我在任何地方都有可能會遇見她們本人,不過即便她們在紙上留下了很明顯的筆跡,我也抓不住她們。直到四年過去,我離開漢尼巴爾時,那個秘密仍舊是一個謎團。我始終猜不出那究竟是哪兩個姑娘,後來也就不再抱有希望去存心進行猜想了。 當我遭遇到那個不幸的時候,全村最可愛、最美麗的姑娘是一個被我叫做瑪麗·威爾遜的,這其實並不是她的名字。她芳齡二十,生得清秀美麗,笑起來如桃花般甜美、和藹,並且她生性可愛。在我的眼裡她簡直就是天使下凡,所以我對她充滿敬畏之情,我一直認為像我這樣普通而又世俗的男孩子是沒有資格與她接近的。也許我從來都沒有想到會是她。可是…… 場景移到了四十七年後的加爾各答,那是1896年。我因為講演順便旅行到那裡。當我進入旅館時,看到有一個身影晃了一下便走出去了,身著華麗的服裝的她在印度燦爛的陽光下顯得異常美麗——正是我那逝去的瑪麗·威爾遜!這件事情簡直是太激動人心了。我還沒有從驚喜中清醒過來同她說話,她已飄然走遠了。我想可能自己見到的是幻影,可事實並不是。她是另一個瑪麗的孫女兒,是血肉之軀。而另一個瑪麗,目前是個寡婦,她正在樓上,沒多久就派人叫我過去。她老了,頭髮已經灰白,不過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要顯得年輕,並且漂亮。我們坐了下來,熱切地進行了攀談。我們那早已乾涸了的靈魂此刻都沉浸在復甦的關於往昔的醇美的酒裡——那悲哀的、美麗的、可愛而又可悲的往昔。我們說起了五十年來我們都沒有提到過的名字,就像這些名字是用音樂譜成的那樣。我們用恭敬的雙手請出了死者、我們少年時候的那些伴侶們,用我們的話語輕輕愛撫他們。我們從滿是灰塵的記憶寶庫裡翻箱倒櫃,撿出了以往那些一件又一件的樂事,一個又一個的插曲,一樁又一樁的傻事,痛快地開懷大笑,又繼之以熱淚橫流。到了最後,瑪麗突然說出了一句話來,事先一點也沒有把話題引到這裡。 “對我說!鯡魚乾有什麼與眾不同的滋味?” 在如此莊嚴的時刻,這個問題真的顯得很怪異,並且前言不搭後語。聽後我愣住了,不過我還是感覺到,自己的記憶深處某個地方在微微顫動。我沉思、默想、搜尋。鯡魚乾?鯡魚乾的特別滋味?我看了她一眼。她的臉色非常莊重,不過眼神之間閃過了那影子般的朦朧的光芒——突然地,我明白了,我想起那已經遙遠的古老年代裡,我曾經聽到過的一個低低的聲音:“人家是帶著肚腸一起一口吞下去的。” “啊!我終於找到兩個姑娘中的一個啦!另外一個是誰?” 可是她卻不肯告訴我,到此為止了。 不過一個男孩子的生活也並不全都是喜劇的,其中也插入了許多悲劇。那個喝醉後被燒死在村子牢房裡的遊民,在事發後的上百個夜晚裡,都沉重地壓著我的良心,使我不斷做著噩夢——夢中的情景,活像我在不幸的現實中所見到的那樣,我見到他那苦苦哀求、哭訴的臉,緊緊貼到鐵窗的欄杆上,身後是熊熊燃燒著的火光——這張臉似乎在對我說:“如果不是你給我火柴,所有這一切就不會發生。我是你害死的。”但我並沒有害他。因為我給他火柴的時候沒有惡意,純粹是為了他好。不過,無論怎麼說,我的良心是像那種受過訓練的長老會教徒的良心那樣的,只知道一種責任——無論在什麼場合,都以一切藉口,來對它的努力進行追逐、糟蹋。那位造成災難的遊民,只痛苦了十分鐘,我這個不該受責怪的人,卻痛苦了三個月。 正午的大街上,可憐的老斯瑪爾中彈倒下,這害得我又新添了噩夢。在夢裡,我老是見到那本大部頭家用《聖經》中那最後的异怪圖畫,竟然被哪一個獨出心裁的白痴攤在瀆神的老頭的胸膛上,它隨著老人那費力的呼吸不斷起伏,它的重量令那生命垂危的老人又受了更多的痛苦。我們生就是些怪人,如此多的人張大嘴巴同情地望著他,可就是沒有任何人意識到一個鐵砧不至於像那本《聖經》那樣具有諷刺性,並且更雅緻些,殘忍的效果也更大。好多晚上,在數不清的噩夢中,我都在那本大書的重壓之下喘不過氣來,不斷地掙扎。 幾年中,我們遭遇了兩三回悲劇,倒霉的是每次我都在近旁。有一個黑奴,因為一件小事觸犯了他人,於是被用鐵渣餅活活打死。整個過程我是一直看著的。那個加利福尼亞州的年輕移民,被一個喝醉了的同夥一獵刀刺了進去。我親眼看見血自他胸中湧了出來。此外還有那些年輕粗暴的兄弟們同他們那個上了年紀又沒有壞心眼的叔叔的事。他們兄弟中的一個把老人按倒在地,用自己的膝蓋抵住他的胸膛,另一個兄弟則一再想用艾倫式左輪手槍將他打死,可是手槍並沒有響。當然,碰巧我又在近邊。 再有就是那個加利福尼亞州的年輕移民的事。他喝醉了酒,想要在一個黑漆漆的、大雨欲來的夜晚,獨自一人去襲擊“威爾士人的住宅”。那個房子位於霍里岱山的半山腰,只住著一個相當有身份的可憐寡婦和她那個沒有任何過錯的女兒。那闖進去的惡漢帶著滿嘴下流的吼叫和淫穢的胡話,他那粗俗的尋釁吵醒了整個村子。我和另外一個夥伴——可能是約翰·布里格斯——上去看了看,聽了聽。還隱約能夠看到那個人的身影。兩個女人在門廊裡,由於屋頂投下了濃黑的陰影,所以看不到她們,但是能夠聽到那個年齡大的女人的聲音。她將舊式的滑膛槍上好彈丸,警告那個胡言亂語的人說,要是她數到十,他還待在原地不動的話,就要了他的命。於是,她開始慢慢地數,他卻大聲笑。數到“六”,他不笑了。在接下來的一片寂靜當中,一個堅定的聲音繼續數下去,“七……八……九”——接下來是一陣時間很長的停頓,我們緊張得連氣都不敢透——“十!”一道火光出現在黑夜裡,帶著滿胸膛的窟窿,那個男的倒下了。接下來,大雨傾盆,雷聲隆隆,全鎮的那些正在等候著的人們在電閃雷鳴中像一群群螞蟻那樣爬上了山坡。這些人看到了後來的情景,而我卻看到了整個過程,於是我心滿意足地轉身回家,準備做夢去了。我的設想實現了。 我所受過的教育與訓練,令我相對於一個無知的人來說,能夠對這些悲劇看得更加深些。我明白這些到底說明了什麼。我曾經試著找過種種托詞,可是在我充滿困擾的心底深處,是懂得的——並且我明白自己是懂得的。這些都是上蒼為了誘騙我,使我過上一種更好的日子而創造出來的。在今天看來,這彷彿過於天真、自負,不過對於我,這一點都不奇怪,這和我所知道的上蒼細心而又賢明的安排是完全一致的。如果上蒼為了保全我這樣的一個人,而去將整個人類都殺光,我也不會感到驚奇,或是受寵若驚,認為過分。按照我所受的教育,我肯定會覺得,事情必然會是這樣,也是完全應該付出如此的代價的。至於上蒼為什麼非要關心像我這樣的一種人,我倒從沒有想過。在這種小村落裡也沒有誰會好好考慮一下這個問題。因為誰都沒有這種天賦。 不錯,這些悲劇我都歸因於自己,每發生一樁悲劇,我便會依次數一數,一邊嘆著氣,一邊對自己說:“又死了一個——並且是因為我。這該令我悔改,上帝的忍耐一直都是有限度的。”不過,私底下,我相信它是會接著忍耐的。在白天我是這樣相信的,不過到了夜晚,我的信念就不一樣了。伴隨著太陽下山,我的信心也就消失了,那種黏糊糊的恐懼便會湧上心頭。那個時候,我的心里便充滿了悔恨。於是那些夜晚變得可怕、令人感到絕望,並且充滿著死亡的陰影。每次悲劇發生後,我就意識到這是警告,並且懊悔、乞求,像個懦夫,像隻狗。祈求不是因為那些因為我而消亡的可憐蟲,而只是為了我自己。如今我回顧起來,感覺真是夠自私的。 我的懊悔是特別真誠的。在每一次悲劇發生過後的好長時間裡,我每晚都會懊悔。不過,一到白天,這悔懊的心理便照例會消失了。歡樂且又燦爛的陽光下,懊悔心理消退了,撕碎了,不見踪影了。那些是恐懼與黑暗的產物,離開了這些環境,便不復存在了。白天給了我歡樂與寧靜,但是到了夜晚,我便會再一次懊悔起來。在我全部的童年時代的生活中,白天的生活都是非常滿意的,似乎從來沒有過更高的企求和嚮往。在我這個年齡,不該再想去做這類事情了。不過我這個年齡正和年輕的時候一樣,夜晚總是帶給我深深的悔恨。我體會到,自從在搖籃裡的時候起,我一直和人類中其他的人一樣——夜晚的時候,神誌從來都不是很健全的。當“英京·喬”去世的時候——不過別去管他。在其他的地方,我已經對當時我所經歷的那場無比沉痛的悔恨描寫過了。我相信,我在天黑以後像飄著的白雪那般純潔的狀況持續了好幾個月。 當我十五歲左右在漢尼巴爾的時候,有一段很短的時間,我是節制隊隊員。在當時幾乎一年那麼長(甚至更長)的時間裡,節制隊這個組織幾乎遍及全美國。按照節制隊的規定,只要是隊員就都要發誓不吸菸葉。所謂隊員,有一部分指誓約;另一部分則指紅色的美利諾綬帶,其中紅色的美利諾綬帶是主要的。為了能夠掛上綬帶,男孩子們踴躍參加——那些誓約是無關宏旨的,同綬帶相比,它是如此的無足輕重,甚至可以忽略不計。這個組織非常薄弱,又是臨時性的,這是因為沒有足夠的假日來開展活動。五月節這一天,我們能夠同主日學校的師生共同出動,去遊行,順便露露這紅綬帶。到了七月四日,就可以同主日學校、獨立消防隊和民兵隊一起遊行。不過,對於一個少年道德組織來說,僅靠一年露兩次綬帶,那是無法維持下去的。我身為一名列兵,不可以超出列隊,哪怕是一次。不過因為我是“顯赫的秘書以及皇家內衛的哨兵”,有權編制口令,並在紅綬帶上佩上玫瑰花飾。我在這種情況下堅持了下來,一直到後來得以在五月節和七月四日享受參加兩次列隊的光榮。然後我立刻就辭了職,並離隊了。 整整三個月,我都沒有吸煙,那種犯煙癮的難受勁兒不是言語所能形容的。九歲的時候我就開始抽煙了——頭兩年只是偷偷地抽,兩年以後,便公開地抽——換句話說,我在爸爸死後便開始公開抽煙了。離開隊門口才三十步的距離我就抽起煙來,並且感到非常快活。我現在已經記不起那雪茄是什麼牌子的了,或許不是什麼上等煙,否則的話,先抽的人不會這麼迅速便把它扔掉的,不過我感覺這雪茄煙已經是做得最好的了。如果那先抽它的人,有三個月沒有抽一口煙,那麼他的想法就會跟我的一樣了。我抽那個煙屁股,並且一點羞愧的感覺都沒有。如果在今天,我會引以為羞的,因為現在比那時候要文雅些。不過我還是同樣會抽。我了解自己,也非常了解人類,因而知道自己會這麼幹的。 那個年代裡,本地雪茄特別便宜,任何人都買得起。加思先生開辦了一家大的菸廠,為了零售自己的產品,還在村子裡開了一個小店。這些產品中有一種牌子的雪茄非常便宜,甚至最窮的人也都買得起。他將這種牌子的煙積存起來,放了好多年,雖然外表看起來不錯,內裡卻腐爛成灰,如果把它掰開,便會像一股煙霧那樣飛出來了。因為這個牌子的煙特別便宜,所以便非常流行。除此之外,加思先生還有一些其他牌子的便宜煙,其中有些煙很不好,裡面最糟的牌子可以通過它的名字看出來。它的名字叫做“加思的討厭貨”。我們老用舊報紙來換這種煙。 村子裡還有另外一個小店,它的條件對於身無分文的孩子來說,是很友好的。那是一個孤單且又愁眉苦臉的駝背小個子開的。不管他是不是需要,只要我們從村子里為他提一桶水,就總能得到一些雪茄煙。一天,我們發現他按照他的老習慣坐在椅子上睡著了,便也按照我們的習慣耐著性子等他醒來。不過我們沒有想到這一回他睡得太久了,以至於到最後我們也失去了耐性,於是我們試圖弄醒他——可是他卻死了。我至今還記得當時我們那驚恐的樣子。 在我剛成年以及中年的時候,我經常由於改過自新而自尋煩惱,不過卻從沒有因為這個而懊悔過。因為,不管因此而剝奪享受的時間長還是短,每次在我恢復惡習後所獲得的快感,總要多於我為此而付出的整個代價。 正是在那已經遙遠的往昔,吉姆·沃爾夫來到了我們那裡。他來自謝爾比維爾。那是個距離這里三四十英里的鄉下小村子。他將那裡的人的溫柔、文雅與朴素全都帶了過來。這個莊重、文弱的少年快十七歲了,為人可靠、誠實而又高尚,實在是惹人喜愛。他又非常害羞,即便跟我們一起生活了好久,也克服不了這個缺點。無論面對哪個婦女,他總是顯得局促不安,哪怕是在我那善良、文靜的媽媽面前也是這樣。至於和任何哪個女孩說話,那是根本就不可能的。 在這樣的一個人身上,卻也發生了一件不幸的事。一個冬天的晚上,我姐姐舉辦了一次糖果會。因為我太小,吉姆太靦腆,所以我們都沒有參加這個會。我很早就不得不上床了,吉姆也自願跟著上床去了。他的房間位於屋子新造的那邊,而他的窗口則對著添築房屋的L形屋頂。在那個時候,屋頂上有著六英寸深的積雪。雪已經凍了起來,像玻璃一樣滑。屋脊上邊聳著一個矮矮的煙囪。月夜裡,叫春的貓都喜歡在那裡逗留——那天晚上,正是一片月色。煙囪下邊的屋簷下有一片乾枯的葡萄藤。那是一個舒適的去處,一兩個小時後,那些愛鬧愛玩的年輕男女便圍到了葡萄藤頂棚下,將一些裝飲料以及滾燙的糖食的托盤放到了冰凍的地上使它涼一涼。大家熱熱鬧鬧地開著玩笑,能夠聽得到笑聲響成一片。 這時候,一對不怎麼守規矩的老雄貓爬上了煙囪不停地吵叫,也就在這時候,我實在是無法入睡了,只能到吉姆的房間裡去看看。他醒著,正在因為那討厭的貓叫而生氣。我嘲笑他說,為什麼不爬到屋頂把貓趕走呢。他被我激怒了,魯莽地說只要有人出兩毛錢他就乾。 這真是句輕率的話,可能一出口他就後悔的。但已經遲了——既然說了就得算數。我了解他,對於他,我知道,只要將激將法搞好,哪怕是折斷頸骨他都不會反悔。 “哦,你當然會幹!誰會懷疑啊?” 這話將他惹惱了,他發作起來,非常生氣地說:“也許就是你在懷疑。” “我?哦,不!我怎麼可能有這念頭。你總是乾得出色,在口頭上。” 他真的發作起來了,將他的棉紗襪子一把抓起,動手想把窗子打開,滿懷怒氣地顫抖著說:“你以為我不能……是你!請你琢磨一下自己在責怪些什麼。我根本不在乎你怎麼想。我要給你點顏色看看!” 窗子老是往下掉,不太容易打開,真把他給氣壞了。 “這沒什麼,我可以幫你托住。” 說實話,那個時候,我為了幫他一把,什麼事都願意幹。我只是個孩子,一心想著要看好戲。他小心地爬了出去,貼著窗口,將腳放穩,然後順著發亮的屋脊,在兩邊各放一隻手,一隻腳,冒著非常大的危險,四腳著地地爬著前進。即便是在今天,也許我還是會像當年那樣讚賞吉姆的勇氣的。不過從那件事到現在,五十年已經過去了。他細腿上的短襯衫被寒風拍打著,在月光的照射下,那水晶似的屋頂像大理石一樣熠熠生輝。那些貓卻依然筆直地坐在煙囪上,機靈地彼此打量,它們搖晃著尾巴,發出嗚嗚聲。吉姆躡手躡腳小心謹慎地爬過去,隨著他的爬動,那短襯衫也在一直拍打著,而葡萄藤頂棚下那些愛鬧愛笑的年輕人卻對此全不知情,他們那不適時宜的笑聲顯然將這莊嚴的氣氛破壞了。每當吉姆滑倒一次,希望就會在我腦海中閃現一次,不過他總是還能再往前爬一步,叫我大失所望。最後,他可以夠得著了。他稍微歇了一會兒,小心地站起來,仔細地估了估距離,然後用力一抓,想抓住那隻比較靠近他的貓——卻沒有抓住。很自然,他的身子失去了平衡,他掉了下來。只見他四腳朝天,背著地,火箭一般地,先從屋頂沖了下來,然後穿過枯藤,一屁股坐進了四周圍滿是客人的那十四隻裝滿滾燙糖食的托盤堆裡面——他又是如此的穿戴——這個穿著整齊時還不敢朝姑娘看的小伙子。頓時,人們亂了起來,只聽見四周發出一片尖叫聲。吉姆慌忙衝上樓梯,一路上只見從他身上不斷往下滴那些從破碎了的陶器中沾上的汁水。 事情結束了,不過對我來說還沒有結束,雖然當時我以為是結束了。十八年,或許是二十年後,我自加利福尼亞出發到紐約去。那時候,我一事無成,在無意間進入了文藝界。這是在1867年年初。有人出一大筆錢請我為《星期日信使》周刊寫點東西,於是我寫了《吉姆·沃爾夫和貓》的故事。為此,我還賺到了二十五塊錢。也許太多了些,但是我沒有吱聲,那時候我還不像現在這麼細心。 一兩年過後,《吉姆·沃爾夫和貓》經過修改後被發表在田納西一家報紙上——修改主要集中在拼音上。是假託用南部土話寫的。在西部,這個故事的剽竊者享有盛名,具有很高的聲望。我看這是理該如此。他曾寫了一些非常妙並且非常滑稽的東西,寫得特別流暢。但是我卻沒有記住他的名字。 幾年以後,原來的故事又突然間出現了,以原來的拼音四處流行,上面署的是我的名字。立刻,先後有兩家報紙竭力對我進行攻擊,說我從那個田納西人那裡對《吉姆·沃爾夫和貓》進行了剽竊。自然地,我遭到了一頓痛罵,但是我不在乎。反正都是那一套。再說,在這之前,我就懂了這個道理:受到了誹謗還四處張揚,那是很愚蠢的,除非張揚起來可以得到什麼重大的好處。誹謗很少能夠經得住沉默的磨損。 如果雷繆斯叔叔還活著的話,一定有一千多歲了。我知道,肯定是這樣的。因為大概是上個月,在公開刊物上,我看到了他新拍的照片。這張照片上,他的模樣很明顯地帶有地質學的特色。並且人們看得清清楚楚,他正想著在他年輕的時候經常同他一起玩耍的產於第三紀的乳齒像以及蛇頸龍。 我看見雷繆斯叔叔時正好有四分之一個世紀了。他到我們位於哈特福德的家來看望我們。蘇西同克拉拉滿懷憧憬地睜著大眼睛盯著他看,因為我留給小傢伙們一個深刻且又怕人的印象——每晚將故事讀給她們聽,她們都能把這本書背出來了——我悄悄告訴她們,他是真的雷繆斯叔叔,只不過化了妝,這樣他才能從大門進入人家的屋子。 他是我所見到過的最害羞的成年人。有其他人在場的時候,他就不作聲,彷彿很受罪似的,直到人家離開。不過他真的很可愛,因為在不朽的雷繆斯的眼睛中流露出了溫柔、寬厚,臉上也透露出了他性格中的仁慈和誠懇。 也許吉姆·沃爾夫也像哈里斯那樣害羞。這彷彿不太可能,可是如果對五十六年前的事進行回顧並思量一下吉姆·沃爾夫,我卻只能認為他是這樣的。雖然那個時候他十七歲,我只有十四歲,可是他卻比我害羞四倍。他住在我家,可是在面對我姐姐的時候,他總是默不作聲,甚至當我那溫柔的媽媽同他說話時,他也只是在驚恐之餘,用單音節語言進行結結巴巴地回話。只要是有姑娘在房間裡,那他就沒有膽量進去,怎麼勸說都不行。 有一次,僅他一個人待在我們家的小客廳裡。這時有兩位莊重的老太太走進了屋子並坐了下來。吉姆想要逃出去,但必須要走過她們身邊。他當時的感覺,就像要走過哈里斯那九丈長的蛇頸龍一般。沒過多久,我走了進去,感覺這局面很好玩,就坐在了一個角落裡,看著吉姆那受罪的樣子來尋開心。一會兒,我媽媽也進來了,坐在客人們身邊說起話來。吉姆僵硬地坐在椅子裡一動不動,這種狀態持續了有一刻鐘之久——不管格蘭特將軍還是一具青銅像,恐怕都很難保持這種紋絲不動的姿勢。我說的是身子和四肢,對於臉部來說,就不一樣了。從他臉部瞬間所產生的表情看來,似乎發生了什麼事——也許是什麼不同尋常的事。突然間,他臉上的肌肉開始抽動,歪扭了一下,不過馬上又消失了,沒有留下任何痕跡。抽動在後來又慢慢增加了,不過他臉部外邊的肌肉並沒有喪失硬度,所以也沒有透露出在吉姆身上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我的意思是,如果在他身上真有什麼事的話。不過後來我也清楚了,確實是出了事。後來,兩行眼淚從他那抽動著的兩頰慢慢流了下來。不過,吉姆坐著沒有動,任他的眼淚往下流。接著,我看見他的右手悄悄從大腿移近膝蓋然後用力抓住了衣服。 他抓住的是一隻黃蜂。一大群黃蜂正沿著他的腿邊往上爬,邊四處眺望。每當他往後躲閃一次,它們便狠狠地蜇一次——這樣,一堆又一堆“旅遊者”在一刻鐘之內爬上了吉姆的大腿,對於他在不幸之中的稍微一點閃縮和扭動都頗為不滿。後來他覺得實在無法忍受了,才想到可以用手指捏緊來讓它們沒法蜇起來。有好幾次,他成功地對付了它們,不過也因此付出了很大的代價。因為他見不到黃蜂,便很可能認為自己已經抓準了,事實上卻抓錯了。這樣,那些垂死的黃蜂便狠命地蜇他一口,以便讓他好好記住這個教訓。 即便是老太太待在那裡一整天,即便是密蘇里州全部的黃蜂都來了,都爬到吉姆的腿上,除去吉姆、黃蜂和我之外,任何人都不會知道。他一定會一直坐著,直到太太們告辭。後來她們到底是走了,我們上了樓,吉姆脫下了衣服。他腿的狀況可真是壯觀。彷彿一個個的襯衫鈕扣都嵌入了一大片白布,而那些鈕扣中央是一個個透著紅色的洞眼。這痛苦是很難忍受的——不,應該早就無法忍受了,但是太太們的在場帶給他的痛苦卻更加難捱,比較而言,由黃蜂叮咬所引發的疼痛,反而是愉快、有趣的。 吉姆從來就無法忍受黃蜂,有一件事完全能夠證明我這個說法。我還記得這事發生在前面所說的事件以前。很小的時候,我並不明白,惡作劇不僅極其愚蠢,而且還很下流、不光彩。年少無知的年代,我只是感覺好玩兒,並沒有想到這些,根本沒有從道德方面好好進行思考。在一生的四分之三的時光裡,我一直無比蔑視與厭惡惡作劇者。我像瞧不起罪犯一樣瞧不起他們。每當我想著自己也是個惡作劇者,還對惡作劇者作評論的時候,心中的痛苦似乎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 有一天下午,我發現在吉姆臥室的窗上厚厚地爬滿了整整半扇的黃蜂。吉姆一直都是對著窗戶的另一頭睡的。我頓時心生一計。將被子翻了過來,忍著被咬了幾口的疼痛將黃蜂刷了下來,在床單的一頭積聚了幾百隻,然後將它們蓋著囚禁了起來。在床中央的位置,我深深地劃下了一道界線,以便朝外的一面不致於受到侵犯。到了晚上,我便提議和吉姆一起睡,他自然非常樂意。 我特意先於吉姆躺下一會兒,以便弄明白我這一邊是否安全。很顯然,我這邊是安全的,沒有任何黃蜂闖過界線。在吉姆準備上床時,我吹熄了蠟燭,讓他在一片黑暗中爬上了床。他像平常一樣同我聊天,不過我由於預想到將要發生的一切而笑不成聲。儘管我用被單堵住了嘴巴,還是差點沒有忍住。吉姆舒服地躺下來,開始還是高興地談笑。然後談話便開始時斷時續,前言不搭後語了。他說說停停,停住的時候,身子便會突然猛烈地抽動一次。我明白這是“移民”在進攻了。我知道這個時候我應該表示出一點兒同情心,問他這是怎麼回事,不過我做不出來,因為要是這麼做的話,我一定會笑出聲來。一會兒,就根本聽不到他的聲音了——換句話說,他正在考慮話題。他說:“有些什麼東西在床上。” 我知道,可是沒有出聲。 他又說:“成千上萬的。” 接下來,他便開始要搞清楚究竟是什麼了。他朝下摸了摸,開始了探索。對於這樣的打攪,黃蜂們大為不滿,於是他便全身都開始挨咬。接著,他讓我點燈,說是捉到了一隻。我照著他說的做了。他從床上爬出來的時候,在他的襯衫上有黑烏烏一片被壓得半死的黃蜂,其中一隻黃蜂還吊著一根後腿。他的雙手裡抓著十來只黃蜂,正在起勁兒地咬他。不過他非常有勇氣,將它們緊緊地抓著。在燭光底下一看,說:“黃蜂!” 這是他那個晚上所說的最後一句話,在那之後他沒有再出聲。他不聲不響地掀開他那一邊的被子,將黃蜂成打成打地扔到了地板上,並用脫靴器狠狠地將它們打得稀爛,直到氣出足了為止,而我卻在悶聲地笑,直到笑得床都震動了——這笑聲,對於我來說自然不是高興的事,因為我能感覺到他的沉默,這不是一個好的預兆。在完成了消滅工作以後,他將蠟燭熄滅,上了床,似乎很安心地睡了——實際上,在這種情況下,沒有誰能像他那樣安安靜靜地躺著。 我盡可能地醒著,竭盡全力不讓笑震動床鋪,因為那樣會引起他的懷疑。不過,即便是這種擔心害怕的心理也無法叫我一直醒著。後來我終於睡著了,不過很快又醒了——這是形勢所迫。吉姆跪到我的胸膛上,將雙拳打到我的臉上,打得痛極了——不過他打開了我忍住笑的柵欄,我不需要再忍,也忍不住了,我放聲大笑,直笑得筋疲力盡,而我的臉恐怕也被打爛了。 從此以後,吉姆再也沒有提起過這件事。而我自己也挺知趣,沒有再提它,因為雖然他的身材不比我寬,但卻比我高三分之一。 我對他搞了多次殘酷且又愚蠢的惡作劇,所有沒有頭腦的騙子都會將這些惡作劇發明出來。我想如果一個成年人還搞惡作劇的話,這便是證明他腦袋遲鈍又不知好歹的充分證據。 一天,搞催眠術的人到我們村子裡來了,這可真是一件激動人心的事件。記得那是1850年,年份我不太敢肯定,不過月份我很清楚——那是五月。五十年的考驗都沒有令這件事的細節在我腦海裡退色。這個月裡發生了兩件有關聯的小事,令我這一段記憶直到今日還很清晰。這些事件並沒有什麼重大意義,不至於令人永世不忘,不過在我的記憶中,還是被小心地保留了下來,而那些真正有價值的事卻被從我腦海裡趕走,空間被留給那些小事,讓它們舒服地留在那裡。這其中的真相是:人的記憶的判斷力,並不比他良心的判斷力更強,也不能判斷它的價值大小。不過,暫且不去管這些小事,目前我的題目是進行催眠術的人。 他為自己的表演大做廣告,說是保證會出現奇蹟。按照慣例,門票是兩角五,兒童和黑人半價。一般地,村里人都聽說過催眠術,不過卻從來沒有見識過。頭天晚上去看的人不多,不過第二天人們所講的那麼多奇異的事,將大家的好奇心全部激發起來了。在這之後,整整兩週,表演的生意很興隆。那一年我十四五歲,處於這種年齡段的人,只要能當著大家的面露一手,出出風頭,除了在火裡被活活燒死之外,是什麼都可以忍受,什麼苦都可以吃的。所以,當我看到那些“被催眠者”在舞台上表演種種滑稽的傻事,逗得大家哈哈大笑、高聲大叫的時候,我內心實在是羨慕不已,於是便急切地想做一回被催眠者。 接下來的三個晚上,我每晚都會坐到舞台候選人所坐的那一排位子上,將魔術盤託在手掌心裡,眼睛盯著它看,設法讓自己睡著,可每次都失敗。我全然沒有睡意,只好像大多數人那樣承認失敗。並且,我還要帶著對我們僱工希克斯的妒忌坐在那裡。我還得坐在那兒,盯著魔術師西蒙斯看,並且聽他叫喚說:“看那條蛇!快看那條蛇!”希克斯便奔啊,跳啊的。催眠術師對他進行提示說,他正在觀賞壯麗的落日,於是希克斯便說:“天啊,太美麗啦!”如此等等——全是些瘋癲的事情。我笑不起來,也歡呼不起來。眼看別人把希克斯捧成英雄,我的心裡非常難受。表演結束後,人們將他團團圍住,問他許多在幻影中他所親眼見到的奇景,並且通過各種方式來表示很榮幸能認識他。希克斯——老是不由自主地想著他!我受不了,快被氣死了。 第四個晚上,誘惑來了,而我又沒有拒絕的能耐。我盯著盤子,一會兒後,我裝著困得不行的樣子,開始打起了瞌睡。馬上,催眠術師就走到了我的身邊,開始按擦我的頭、身子、腿和手臂,每次按擦結束後,就在空中把“啪”的一聲將手指捻響,放掉摩擦所產生的電。然後,他用盤子將我“拉住”,用手指捏著盤子,對我說,即使我不想再看著盤子,也做不到了。於是我慢慢站起來,弓下身子,眼睛盯著盤子的後面到處轉,就像我以前看見別人做的那樣。之後他讓我表演其他的本領:因為以前見過別人表演,我表演起來竟然是駕輕就熟的。見到蛇我就躲開,見到火就用水桶澆,看見輪船在激烈的比賽就異常興奮,見到想像中的姑娘就吻她們,調情。除此之外,我還在舞台上釣起了比我還要重的土鮎魚——如此等等,都是那些俗套的奇蹟。不過我的表演方法可不俗套。開始我非常小心,生怕催眠術師會發現我是假裝出來的,並把我趕下舞台,那將會是多麼的丟人啊。不過,當我發現自己的做法沒有什麼危險的時候,我便用盡了自身的招數,將原本屬於希克斯的,本領高強的被催眠者的地位取代了。 其實,這做起來非常容易。希克斯生來老實,我卻沒有這個負擔——有些人這麼說。希克斯見到了他所見到的東西,並且將這些東西進行了報告。我不僅看到了能夠看到的東西,還盡量對其添枝加葉。希克斯沒有什麼想像力,而我的想像力卻比他的豐富一倍。他生性安靜,而我卻愛激動。沒有任何幻想能夠激起他的狂喜,反正他不怎麼喜歡說話。不過假如我看到了一個幻象,便會掏空字典上的字眼來對它進行形容,對此,有時甚至連自己也會發狂。 當我的表演進行了半個小時以後,希克斯便成了一個一去不返的人物、一個戰敗的英雄和一個垮了的偶像了。對此,我很清楚,也挺高興。我在心裡自語道:“慶祝我搗蛋成功!”希克斯絕不可能被催眠到可以在大家面前對一個想像中的或是真正的姑娘進行親吻的程度,可這些我都能辦到。所有希克斯不能做到的事,我都下定決心非要做到不可,哪怕要在生理上或是道德上要付出相當高的代價。我注意到了他所暴露出的一些糟糕的缺點。比如說,催眠術師問他:“你看到了什麼?”這就是讓他自己發明幻景,而那個時候,希克斯卻又盲又啞,看不到一件東西,說不出一個字。與他相反,只要催眠術師認為我該看到一種令人驚喜而又很受觀眾歡迎的幻景時,不需要他的幫助,我都能搞得比有他的幫助還要出色。 除此之外,還有一點:希克斯絲毫也不善於領會催眠術師在心理上所做的那種無聲的提示。每次當西蒙斯站到他的後邊,盯著他的後腦殼,試著將自己心理上的提示傳遞給他時,希克斯總是坐在那裡,面無表情,從來都不會多一個心眼兒。如果他用心的話,完全可以通過觀眾那種全神貫注的表情,推想到在他背後正在發生些什麼,而他需要做出何種反應。因為我是偽裝出來的,所以我生怕催眠術師對我也用這一套把戲,因為我知道催眠術師一定會“要”我做什麼事,而我卻並不知道,這樣,我就有可能敗露並且受到責怪。不過,當真的輪到我時,我就決定無論怎樣都要試一試。從人們那緊張而又充滿期待的臉上,我感覺到西蒙斯正在我的身後,竭盡全力要我幹些什麼。我盡量將思維放開,對他要我幹些什麼進行想像,可就是捉摸不透。那時候,我很慚愧,也很難過。我想,自己丟臉的時刻到了,一會兒我就要被趕走,顏面盡失,我應該為承認這一點感到羞恥。可是我轉念一想,映入腦海的倒不是想應該怎樣屈辱地走開,並對自己所干的壞事表示難過,藉此來贏得善良人們的同情,而是我應該怎樣才能做到一鳴驚人、大出風頭,然後再走開。 這時候,桌子上正放著一個表演道具——一把沒有裝子彈,已經生了鏽的老款左輪手槍。我猛然間記起,在兩三週以前,五一節那天,學校裡曾經舉行過一次慶祝會。就是那天,我同一個男生吵了一架,並且沒有占到便宜,因為他是學校裡的霸王。此時,那孩子正坐在屋子中央的過道中間。在眾人的目光之下,我躡手躡腳地爬到桌子那邊,裝出怒容滿面、殺氣騰騰的樣子,按照那時候很流行的一個傳奇中說的那樣,突然之間,躍過去一把抓住了手槍,揮舞著,大聲喊著那個霸王的名字,然後一下便從舞台上躍了下去,向他衝了過去,將他趕出了屋子。動作敏捷到都沒給嚇呆了的觀眾留出進行勸阻的時間。接下來便是一片叫好聲,催眠術師開始對觀眾說話了,說得十分動人。 “為了能讓你們大家都明白,我們是如何將這個小孩兒成功地培養成了一個被催眠者,我們所做的這一切是多麼的了不起,我要對大家說的是:我沒有說一個字來對他進行引導,他卻將我從心靈上命令他幹的事執行了,包括那些細節上的東西。只要我將我的意志運用起來,就可以立即將他的報復行為終止。所以,剛逃走的那個可憐的傢伙,是不會有任何危險的。” 就這樣,我不但沒有丟臉,還以一位英雄的身份,回到了舞台上,感受到了有生以來從沒有過的幸福。至於我的有關心理上的提示的顧慮也消除了。我還判斷出,假如我沒有猜準催眠術師要我做什麼,就不妨自己搞點什麼名堂出來,照樣能夠應付過去。我的想法是正確的。觀眾們非常歡迎無聲的心理提示這種表演。當我領會到西蒙斯想要我幹什麼事的時候,我就開始乾——想到什麼就去幹什麼——那位催眠術師也不是傻瓜,每次都對我的行為表示認可。人們問我:“你是怎麼知道他要幹什麼的?”我說:“這很容易。”聽完我的話後,人家總是佩服地說:“你怎麼會有如此大的本領啊,我徹底服了!” 在另一個細微的方面,希克斯也是做得不夠好的。當催眠術師邊在他頭部按擦邊說道:“現在,他的全身已經沒有感覺了——女士們,先生們,過來試一試吧!”女士們和先生們往往都樂於遵命,去幹用針刺希克斯這件事,如果他們刺得深,希克斯就總是會畏縮。每當這個時候,那個可憐的催眠術師就不得不解釋道,希克斯“還沒有被完全催眠”。不過我卻絲毫不畏縮,只是心底里在流淚。為了維護自己的“名譽”,那個逞能的小孩,竟然願意受這麼大的罪!逞能的男子漢也是同樣的。這既是我自身的感受,也是我自十萬人身上所看到的。當測驗非常嚴峻時,原本催眠術師是應該保護我的,我也經常希望他能夠保護我,可是他卻沒有。也許和別人一樣,他也受了騙,雖說我不相信,並認為這樣是不可能的。這些人都很好,不過他們肯定是單純、老實到了極限。他們用針刺我的手臂時,往往都不遺餘力,直到刺進了三分之一,然後便開始驚嘆催眠術師僅僅運用意志的力量,竟能將我的手臂變成鐵,令它全無痛感,實在是了不起。實際上怎麼可能沒有痛感?我是痛得不能再痛了啊! 在第四個夜晚過後,在這個令人驕傲的、勝利的夜晚過後,我成為了西蒙斯唯一的被催眠者。他不會再邀請別的候選人上台了。在接下來的兩周里,每晚都由我單獨進行表演。到那個時候為止,鎮上那些差不多夠一打的知識貴族,那些聰明的老傢伙,始終對催眠術抱有懷疑的態度。我覺得受到了委屈,就像我是在乾著什麼不誠實的職業那樣。這也不奇怪。在人類社會中經常有這樣的情況,按照道理,本來就應該受到的對待,卻恰恰是他們感到最丟人的。在第一周中,這些聰明過人的老紳士們始終在搖頭,說我們所表演的那些奇異事蹟,全部都是經過事前串通的。他們還以自己的這份懷疑為榮,並且喜歡將它說出來並吹噓一通,從而顯示他們要比那些愚蠢的、容易上當受騙的人強很多。特別是那個年老的皮克博士,他是那些表示懷疑者的頭目,他很難對付,因為他出身於名門世家,非常有學問並且德高望重,他有著一頭白髮,穿著早年才有的那種富麗堂皇的宮廷式的裝束,顯得魁偉而莊嚴,他不僅看起來富有智慧,實際上也的確如此。他對事情的見解比社會上任何人的見解都有價值得多。他的影響很大。當我最終將他征服的時候,我知道自己已經所向無敵。在五十多年之後的今天,我憑藉幾滴老淚承認,我曾經毫不羞愧地感到高興。 1847年的時候,我們住在位於希爾街和梅因街的拐角處的一座較大的白房子裡——如今,這座房子還在。雖說連一塊兒板子都沒有少,卻沒有原來那麼大了。一年前我還見過它,並且注意到了這一情況。那一年的三月,我爸爸在那座房子裡去世了,不過幾個月後我們家才遷出。這座房子裡不只住了我們這一家,還住了格蘭特博士一家。有一次,格蘭特博士在街上同雷伯恩博士就一件事吵了起來,他們用內藏刀劍的手杖互相打,在格蘭特被送回家時全身都被刺傷了。皮克老博士將他的傷處敷好了,並且每天都會來照料他一會兒。 格蘭特家和皮克家都來自弗吉尼亞。一天,格蘭特的傷好了一些,能下地了,他在客廳裡坐著聊天,話語中談到了弗吉尼亞和那些古老的年代。當時我也在場,不過這些人很可能並沒有註意到我,因為那時我還是個小孩子,微不足道。其中皮克博士和格蘭特太太的媽媽克勞福德太太兩個人,是三十六年前里士滿劇場失火燒毀時的目擊觀眾,她們提到了這場難忘的悲劇中那些可怕的細節。通過她們的眼睛,我也將那場災難看得很鮮明、生動:只見那濃煙滾滾,直上雲霄;只見那火焰往上冒,化作赤色;我聽到了那些飽含絕望的厲聲慘叫;透過煙幕,我瞥見了窗口那一張張的臉孔;我看到他們中有些跳向死亡,有些則跳向生不如死的殘廢慘境。直到今天,這幅畫面還浮現在我眼前,永難消失。 接下來他們談到了殖民時代皮克家的大廈,描述那一根根莊嚴的柱子,寬闊的場地。通過他們的話,我憑藉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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