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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第57節

艾米 4835 2018-03-16
陳靄正在心裡嘀咕著,突然聽到那位男警沖她說了一句什麼。她只聽見了句子末尾的press charge兩個詞,於是想起上次為祝先進的事報警後,也聽說過這兩個詞,應該是“起訴”的意思。但其它的詞她都沒聽清,以為王蘭香起訴她充當第三者呢,心裡一緊張,漢語就蹦了出來:“你們還講不講理?” 男警莫名其妙地看著她,又問了一遍:“Do you want to press charge(你想不想告她)?” 這次她聽清楚了,應該是在問她要不要告王蘭香,她連連說:“Yes!Yes!” 男警給了她一個表格,說如果她想press charge的話,就在三十天內把這個表格填好,寄到上面給的地址去,過了三十天,這個案子就過了起訴的有效期了。男警在表格上寫了個號碼,說這是她的case number(案件編號),填表時用得上。

然後女警問她想去哪裡,說他們可以用車載她去。 陳靄連連推辭:“No,no,than kyou!I can walk.I have a bike…”(不用,不用,謝謝,我走去就行,我有自行車。) 警車開走之後,陳靄連東西都忘了拿,直接就往學校走,一路都是暈暈乎乎的,不知道剛才發生的一切,究竟是夢還是真。 其實她打911,有一半是條件反射,另一半是想把王蘭香嚇跑,並沒想過真能為這事起訴王蘭香。這麼點小事,警察就問她要不要press charge,是不是press charge就得交費,而警察可以從中提成?是不是還得請律師?請律師挺貴的吧? 她印像中打官司是很花錢的,“打官司”幾個字好像總是跟“傾家蕩產”聯繫在一起的,所謂“打官司打到傾家蕩產”,就是這個意思。她想不起這個印像是怎麼形成的了,反正是有這麼一個印象。她不禁想到:如果打這場官司得花個一萬兩萬的,還打不打?

她胡思亂想著走到學校,也沒心思幹活,馬上就給滕教授打電話,把今天發生的事從頭到尾講了一遍,向滕教授討主意。 滕教授說:“C大有專門為教職員工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的機構,可以向他們諮詢一下,讓我在網上找找他們的電話號碼。” 滕教授在網上搜尋了一下,找到了C大法律服務處的電話號碼,一個電話打過去,就約好了當天下午見面。 陳靄懇求說:“滕教授,我英語不好,你能不能陪我去法律服務處?” 滕教授說:“這還用問嗎?我當然會陪你去。” 兩人按約定時間去了法律服務處,那裡的人告訴他們:在我們這個州,spitting in the face(向人臉上啐一口)是一種crime(犯罪行為),叫做simple assault(攻擊罪),如果你press charge,被告可能會有jail time(坐牢)的,最高可判兩年的probation(緩刑,監外服刑),可能還要做若干小時的community service(社區服務),全看法庭怎麼判了。

兩人都吃了一驚,沒想到啐人一口有這麼嚴重。滕教授低聲問陳靄:“那我們要不要起訴?” “你幫我問問,看起訴要花多少錢,要不要請律師,如果要請律師,得花多少錢——” 滕教授代她問了這幾個問題,法律服務處的人說,這樣的案子一般由公訴人起訴,她不用花錢,這案子很簡單,她也不用請律師,C大法律服務處可以向她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和幫助,這是包括在C大教職工的福利待遇中的。 陳靄聽說一分錢不花,當即就決定要press charge。但兩人從法律服務處出來後,滕教授說:“陳靄,我想跟你打個商量——” “打什麼商量?” “我想用你這件事跟王蘭香做個交易——” “什麼交易?” “你不告她,但交換條件是她必須同意離婚。”

陳靄想了一下,回答說:“我不能讓你用這件事跟她做交易。” 滕教授很吃驚:“為什麼?” “她觸犯了法律,就應該受到法律懲罰;如果我這次不起訴她,她不僅會繼續侮辱傷害我,她還會這樣侮辱傷害別的人——” “但是你——不想我能——盡快跟她——離婚嗎?” “你要離婚,總是能離掉的,用不著拿這件事跟她做交易。再說你已經說過了,你——離婚的事——跟我不相關,我不過問你離婚的事,如果你拿這件事去跟她做交易,她還以為我們真有什麼呢——” 滕教授遭到拒絕,神情很尷尬,自嘲地說:“呵呵,看不出來呀——沒想到你——” “你沒想到的事還多著呢。”陳靄自吹了一句,馬上解釋說,“主要是不想讓王蘭香逍遙法外。她這麼凶悍,就是因為她從來沒為自己的凶悍付出過代價,她從跟你談戀愛起,就是這樣凶悍地對付你身邊的女人的。她用這種方法得到了你,還用這種方法把她的婚姻維持了這麼多年。我不能讓她再次逍遙法外,這不是我一個人的事,我得為其他那些——'滕哥的女人'著想——”

“什麼'滕哥的女人'?” “你不知道?小屈把——我們這些人都稱為'滕哥的女人'——” “他這個人就是——愛開玩笑。你們不是'滕哥的女人',而是'被滕哥牽連的女人',我對不起你們,給你們帶來麻煩了——” “這些女人都——只是被你牽連?不是你的——女人?” “你自己是其中之一,難道還不知道?” “我是其中之一,不等於她們個個都跟我一樣——這麼——清白——” “呵呵,連你也不相信我了?” “什麼'連你'?好像我——最該相信你一樣——” “我們——天天在一起,你還不相信我?” “我又沒24小時跟著你——”

滕教授苦笑一下:“那你就24小時跟著我吧——” “我跟著你幹什麼?那麼多年輕漂亮的女孩願意跟著你——” “哪麼多年輕漂亮的女孩願意跟著我?” “小杜啊——小韓啊——,還有一些,我不知道名字——” “呵呵,你這算不算吃醋?” “我吃什麼醋?我又不是年輕漂亮的女孩——” “你不是年輕漂亮的女孩,那你是什麼?” 陳靄狠狠地說:“我是已婚女人,有夫之婦,又老——又髒——” 滕教授看著她,一臉茫然,但沒提問。 陳靄問:“你是不是說過這樣的話?” “說什麼話?” “說你搞女人有三項基本原則,一是不搞煙花女子,嫌她們臟;二是不搞三十五歲以上的女人,嫌她們老;三是不搞——已婚女人——嫌她們又髒又——老——”

滕教授失口否認:“我什麼時候說過這樣的話?你覺得我會說這樣的話嗎?我根本就不——搞女人,哪裡還有什麼三項基本原則?你這是聽誰說的?” “聽王蘭香說的。” “我不相信——” “真的是她說的,我覺得她這個人不會撒謊的,如果她說是你說的,那肯定是你說的——” “她不是不撒謊,而是撒不出這麼——有水平的謊來。”滕教授想了一會,說,“可能是——我隨口說過什麼,她撿起來——自己瞎理解瞎發揮——。煙花女子——可能是我回國講學,回來後她拷問我有沒有在國內——叫雞,我大概說過嫌雞——臟的話——” “哈哈,我說是你說的吧!那麼其他兩個基本原則呢?” “可能都是類似情況下說的,她愛隨便扯個人出來,拷問我跟人家有沒有關係——”

“於是你就把人家貶低一通?” “也不算什麼貶低,只是說我的感受而已——” 陳靄忍不住笑起來:“我就猜到是你被老婆問慌了,急於洗刷自己,就狠狠貶低別人——” “但我沒有這樣——說過你——” 她沒接茬,而是轉回起訴的事:“我還真有點怕起訴會把王蘭香搞得坐牢呢,如果她去坐牢,就會丟掉工作,你每月就得付一大筆贍養費,兩個孩子沒有媽媽照顧,也是很可憐的——” 滕教授感動壞了:“謝謝你這麼替我和孩子著想,那我們先不起訴吧——” 但才過了一天,滕教授就改變了態度:“起訴起訴,堅決起訴!” “怎麼了?” 滕教授說:“你是對的,必須起訴她,不然的話,她會更加囂張。” 原來王蘭香把國內的親戚全發動起來了,輪番給滕教授打電話,威脅他,恐嚇他,罵他,不准他跟王蘭香離婚。滕教授警告他們,說打電話來罵人恐嚇人也是違法行為。作為警告,滕教授把王蘭香啐陳靄一口,陳靄報警,C大法律服務處的人說王蘭香有可能為啐這一口坐牢等等,告訴了王蘭香在國內的親戚。

陳靄問:“她家里人怎麼說我?” “她們都跟王蘭香一樣,不懂道理不懂法律,他們說他們不怕,要告隨便你告,他們奉陪,看你能不能把王蘭香告倒,叫你別偷雞不成蝕把米,告得把自己遣送回中國去了,只要你回了中國,他們不會放過你——” 陳靄氣昏了:“他們也太囂張了吧?我本來還不忍心告她,結果她——還這麼囂張?看來還非告她不可,不然的話,我回到中國都不得安寧。” 陳靄當即就把警察給的那份表格填了,按表上的地址寄了出去。 過了幾天,她收到法院寄來的一份通知,請她某年某月某日出席一個court hearing(法院的聽證會),還說同樣的通知也遞送給被告王蘭香了。 滕教授怕王蘭香會狗急跳牆,每天都盡力陪著陳靄,也讓小屈跟得更緊一點。

但王蘭香似乎學聰明了,沒找陳靄鬧,而是花大價錢請了D市最好的律師來打這場官司,聽說首期律師費就要兩萬美元,每次諮詢律師還要再按小時付費。 這使得陳靄很緊張,美國電視裡經常有這樣的情節:明明有罪,但因為律師狡猾,鑽了法律的空子,最後辯護成了沒罪。這使她有一個感覺,那就是美國的法律是律師手裡的橡皮泥,他們想怎麼捏,就怎麼捏。一個人有罪沒罪,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請得到什麼樣的律師。 她跑去諮詢C大法律服務處的人,把王蘭香請了D市最好律師的消息告訴他們。 法律服務處的人說,這個律師要價這麼高並不是沒來由的,因為他打官司的勝訴率很高,在全國都小有名氣。但法律服務處的人叫她不要緊張,說無論被告律師有多能耐,法庭頂多也就是判王蘭香無罪,但決不可能判陳靄有罪,因為她沒犯法。 但對陳靄來說,如果法庭判王蘭香無罪,就等於是判她陳靄告錯了,如果真是那樣,王蘭香一定不會放過她,要么會私下採取報復措施,要么會反訴她誣告。 陳靄恨不得馬上就知道法庭判決的結果,但Court hearing安排在幾個月之後,搞得她心神不寧,度日如年,彷彿她是被告一般。 最麻煩的是王蘭香除了請律師,還請了很多說客來游說陳靄,都是她認識的人,不知道怎麼都被王蘭香給發掘出來了,一個個登門拜訪,軟硬兼施,叫她撤訴,彷彿她不撤訴就會被D市華人界唾棄一般。 她橫下一條心,無論誰來開導她,她都是那番話對付:“誰觸犯法律,誰就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 最後王蘭香的律師親自出面了,不愧為D市最有名的辯護律師,講話非常有水平,閃爍著智慧的光芒,充滿了人道主義魅力,簡直有催眠作用。律師首先就懇切地說我的當事人很後悔,她已經認識到不該用這種方式來對待你,她願意向你賠禮道歉,也請你考慮到她目前的處境,一個正在跟丈夫打離婚官司的女人,兩個孩子的媽媽,處境是多麼艱難,心情是多麼痛苦,等等,等等。 最後律師問:你說說看,要她如何做,你才願意撤訴? 陳靄早已心軟了,想了想說:我覺得你的當事人心理上有毛病,她應該去看心理醫生。 律師立即抓住這句話,追問道:如果我的當事人願意去看心理醫生,你是不是就願意撤訴呢? 陳靄並不想把王蘭香整垮,只想讓王蘭香停止騷擾她,也停止騷擾其他人,既然王蘭香現在已經怕了,她也就不想把王蘭香整得太慘了。她答應律師,只要王蘭香同意去看心理醫生,接受心理治療,她可以撤訴。 Court hearing那天,陳靄叫滕教授別去,免得尷尬,也免得王蘭香受刺激。她由小屈陪著去了法庭,看見王蘭香把兩個孩子也帶去了,三個人都穿得十分正規,像是出席學術會議一樣,而她只穿著平時的衣服,相形見絀,令她十分後悔。 法庭裡很嘈雜,好像很多案子的人都等在那裡一樣。陳靄看見一幫一幫的人被法官叫到前面去,問一通話,然後就木槌一敲,口中念念有詞,搞定了這一幫,再叫下一幫。 輪到她這個案子的時候,她看見王蘭香的律師在跟王蘭香說什麼,而王蘭香的臉漲紅了,咬著嘴唇,流下淚來。然後法官把王蘭香叫上前去,似乎在問話,再然後王蘭香就離開了法庭。 陳靄仍然站在那裡等候發落,公訴人走過來對她說:你的hearing已經結束了,你不是答應如果被告願意接受心理治療,就不起訴嗎?她已經答應了去看心理醫生,接受心理治療,所以你們的案子到此了結了。 這讓陳靄好不失望!她還準備像電視上看到的那樣,坐在原告席上,看雙方的律師objection(抗議),overruled(抗議無效)一番,然後jury(陪審團)報告We've reached a verdict(我們做出判決了),接著莊嚴地說出guilty(有罪)的判決詞來,最後法庭一片歡呼呢,哪知道就這麼不聲不響地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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