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忠沒想到這麼年輕的女孩兒可以說出這麼富有哲理的話來,頓時佩服得五體投地,由衷地誇獎道:“說得太好了!”
雲珠笑著問:“你喝到哪個階段了?”
他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咖啡,發現不知不覺之中竟然已經把這杯“人生哲理咖啡”喝得見底了。再看看雲珠的杯子,人家還在從青年向中年過渡呢,看來咖啡不是他那個牛飲式喝法。
他苦笑了一下:“哎呀,我已經把一生都揮霍光了!”
雲珠咯咯笑起來。
他見自己的小幽默有人欣賞,越發上勁:“唉,到了生命的盡頭了。”
“那就回味一下?”他裝模作樣地咂摸著。
雲珠好奇地問:“回味出來沒有?什麼味道?”
“糊鍋巴味。”
“哈哈,什麼糊鍋巴味?”
“澀味。”
“就是一個澀味?”
“嗯,就是一個澀味。”
“怎麼可能呢?從少年到老年,就是一個味道?”
“澀也可以是不同的澀嘛。”
“少年時代?”
“青澀。”
“青年時代呢?”
“羞澀。”
“中年?”
“艱澀。”
“老年呢?”
“苦澀。”
“哈哈,你的一生全都是澀味!”
“說了是糊鍋巴味嘛。”
“不是那個-澀-,是色迷迷的-色-吧?”
“不是,是糊鍋巴的澀。”
“怎麼你的一生會是糊鍋巴味呢?”
“可能是我火候掌握得不好,把一生給燒糊了吧。”
雲珠笑得更歡快了,引得鄰座的人投來好奇的目光。她急忙掩住口,壓低嗓子說:“你太有意思了。”
他滿心歡喜,但裝得不甚明白的樣子:“是嗎?我怎麼有意思了?”
“說不清楚,就是太有意思了。”
“還從來沒人說過我有意思呢。”
“我不相信,難道那些人是瞎子?”
“可能他們不是瞎子,是我跟他們在一起的時候就沒意思。”
“為什麼你跟他們在一起的時候就沒意思呢?”
“因為我不想有意思。”
“你是想有意思就有意思,不想有意思就沒意思的?”
“當然了,誰不是呢?”
“那為什麼我覺得你很有意思呢?”
“一定是因為你很有意思。”
“為什麼?”
“我只有跟有意思的人在一起才會變得有意思。”
不知道是不是他一句話裡用了好些個“意思”,把雲珠搞得不好意思起來,盯著自己的咖啡杯不說話了。他藉機大膽地打量她,只見她一側的長發垂到前面來,但另一側則攏在耳後,有一種不對稱的美。她垂著眼皮,睫毛顯得又濃又長,還帶捲兒,鼻子不算太高,但很端正,嘴唇大概是因為喝咖啡的緣故,濕潤潤的,紅艷欲滴的樣子。他突然覺得血液流動速度快了起來,嚇得不敢看了,也低頭望著自己的咖啡杯。
望了一會兒,他感覺兩隻眼珠不聽使喚地往中間靠,知道不能再望了,再望就要望成鬥雞眼了。這是他以前調皮留下的後遺症,那時不知道誰起的頭,班上突然流行玩鬥雞眼,方法是豎起食指,放在鼻尖下方不遠處,然後兩眼使勁盯著食指,就能把兩隻眼珠都盯得往中間移動,最後就成了鬥雞眼。他那時勤學苦練,終於練成全班第一斗雞神眼,達到了招之即來、來之能鬥雞的地步,不用豎食指,只要盯著低於眼睛水平線的某個點,就能成功地將兩隻眼珠移到鼻樑邊去。
這會兒好像又快成鬥雞眼了,他急忙抬起眼睛,眨巴了幾下,低聲問:“怎麼又不說話了?”
“你不也沒說話嗎?”
“我是看你不說話,我才沒說了。”
“非說話不可嗎?”
“當然不是非說不可。”
“那你怎麼老問我-怎麼不說話-?”
“我怕你不高興。”
“你怎麼老怕我不高興?”
“我也不知道。”
雲珠又活潑起來:“說什麼呢?我的生活經歷很簡單,幾句話就可以說完,還是說我媽媽吧。”
他有點兒失望,非常想听她自己的生活經歷,但怕她真的幾句話就說完了,然後就吆喝著“拜拜”,只好表現出極大興趣:“就說你媽媽,她一定是個很有意思的人。”
“她真的是個很有意思的人,她的生活經歷都可以寫本書了。”
“是嗎?她是乾嗎的?”
“現在?現在她已經退休了,辦了個舞蹈班教小孩子跳舞。”
他聽到“退休”二字,眼前就自然而然地浮現出一位頭髮銀白、滿臉皺紋的女性形象,不禁一下想到自己的母親,雖然才五十多歲,但背已經累彎了。他完全想像不出一個比他母親還老的女人怎麼還能教小孩子跳舞,難道是君子動口不動手那種教法?
他心情複雜地感嘆:“你媽媽真不簡單,這麼大年紀了還能跳舞。”
雲珠朗聲笑起來:“這麼大年紀?你知道我媽媽多大年紀?”
“這個可以推算的嘛。你多大?”
“我?你猜!”
“十八?”
“別瞎說了,我十八連高中還沒畢業。”
他開玩笑說:“十八還沒高中畢業?你留級了?”
她很認真地回答說:“不是留級,是重讀。”
“是嗎?”
“嗯,我小時候被我媽送去練芭蕾舞,耽擱了上學。後來人家都勸我媽,說現在跳舞沒出息,就算跳進中央芭蕾舞團去,也是個窮單位,得靠走穴賺錢。而且芭蕾舞演員誰不是一身的傷?還不敢結婚,不敢生小孩兒,一輩子都耽擱了。我媽看我也不像個能跳到中央去的樣子,就狠了狠心,放棄了,但是我的學業就受了影響,比別人晚畢業一年,還沒考上好大學。”
他急忙從這個令人沮喪的話題中逃離:“那我猜你媽媽五十歲?”
“比那還是要大一點兒,我媽很晚才生我。”
他還是不明白,難道五十多接近六十歲的人還跳得動舞?但他不好再問,再問就顯得他不相信雲珠的話了。
雲珠說:“她辦的班可受歡迎呢,B市很多家長都把自己的孩子送到我媽班上學跳舞。我媽教的學生當中,有的得過全省舞蹈比賽的大獎呢。”
“真的?太了不起了。那她年輕的時候一定很會跳舞吧?”
“當然了,她是省歌下來的。”
他不知道省歌是個什麼玩意兒,但相信一定是很大的來頭,很不容易進的那種單位,不然雲珠不會滿臉仰慕的表情,於是冒充內行說:“省歌啊?那很難進的呢。”
“就是啊,不過我媽進省歌還是因為受了名字的牽連,不然的話,她就去總政文工團了。”
“是嗎?怎麼會受名字的牽連?”
“-文革-那會兒嘛,什麼都可以受牽連。我媽在學校就很會跳舞,長得又漂亮,被總政文工團看上了,要招她去跳舞,但填表的時候發現她的名字叫-晏美玲-,就叫她改個名字,說-美玲-這樣的名字不革命,我們中國是反美的,怎麼能叫-美玲-呢?”
“這也太荒唐了吧?”
“就是啊,但那時候就是很荒唐的。”
“你媽媽不肯改名?”
“嗯,所以她就沒去成總政文工團。”
“去省歌也不錯啊。”
“嗯,但是沒有總政文工團名氣大,而且總政是軍隊編制啊,如果我媽去了總政,那她就是軍人了。”
“你媽媽她想當兵?”
“不是想當兵,而是從軍隊轉業到地方,待遇要好很多。”
他好奇地問:“幹她這行的還要轉業?”
“一般來講,搞舞蹈的到了一定年齡就得轉業。”
“那倒也是。”
“不過我媽不是因為年齡問題轉業的,而是得罪了領導,被整下來的。”
“是嗎?”
“嗯,她本來是很有前途的,人長得漂亮,舞又跳得好,在團裡很出色。但她被省裡一個領導的兒子看中了,想娶她,她不肯,組織上怎麼給她做工作她都不答應,那個領導就給她小鞋穿,逼著他們團把她送回原籍,下放到我們B市的紡織廠做了個宣傳幹事。”
他氣憤地說:“這太不公平了!不能告那個領導嗎?”
“上哪兒去告?又沒證據。”
“為什麼你媽媽不願意嫁給那個領導的兒子呢?是因為他不是複姓?”
“不光是因為這個,我媽眼光很高的,一般人都瞧不起。你知道她那時中意的是誰?”
“誰?”
“是一個前蘇聯芭蕾舞演員,我媽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在《列寧在一九一八》裡面跳芭蕾舞《天鵝湖》裡的王子。你看沒看過《列寧在一九一八》?”
他老實回答:“沒有。好看嗎?”
“說不上好看,很老的電影了,但在我媽那個年代就算是很好看的電影了,因為那個年代沒什麼電影看,國產的都是樣板戲什麼的,只有外國進口的電影還比較好看,但那時進口電影少,只有前蘇聯的,阿爾巴尼亞的,還有朝鮮的。蘇聯的電影其實沒有阿爾巴尼亞的電影好看,但這部《列寧在一九一八》裡面有一段芭蕾舞《天鵝湖》片段,所以那時的人都愛看,很多人都是去看女演員光屁股的,但我媽是去看那個男演員的。”
他本來想問為什麼女演員光屁股,但有點兒問不出口,怕雲珠認為他只對光屁股感興趣,便壓下這個話題,改問別的:“但是前蘇聯的男演員——那不是外國人嗎?”
“是啊,是外國人啊,高鼻子凹眼睛,很帥,舞也跳得很好,我媽一看就迷上他了,到處追著看《列寧在一九一八》,就為了看那個芭蕾舞片段。”
“那她眼界真的很高,在中國恐怕找不到吧?”
“肯定找不到。那時不像現在,連我們B市都能看到這麼多外國人。那時中國對外聯繫少,根本看不到幾個外國人。”
“那你媽媽怎麼辦?”
“呵呵,從夢想的高空慢慢往地下降唄。但那個領導兒子看中她的時候,她還在半空中,沒全降到地上來,所以想都不想,就回絕了。”
“有沒有後悔?”
“嘴裡沒說過後悔,心裡就不知道了。不過我要感謝她沒嫁給那個領導兒子,不然就沒我這個人了。”
他在心裡說:我也感謝她沒嫁給那個領導兒子。
“星巴克”一聚,宇文忠感覺極好,那麼親切,那麼融洽,完全沒有“第一次”的感覺。大概就因為感覺太好了,分別的時候他忘了留下一個“第二次”的火種,就那麼樂呵呵地互道“再見”,然後就跑回來了。
回來之後,還傻樂了半天,把兩個人從見面到分別的整個過程都在腦子裡過了幾遍,過到精彩之處,還陶醉微笑,竊笑,甚至笑出了聲。這種痴迷狀態持續了好幾天,直到週末同屋的老蔡回家去了,他才驚覺原來地球仍然在轉動,時光仍然在流逝,而他和雲珠的事好像沒了下文。
看來“再見”這個詞太誤人子弟了!當聽見對方說“再見”,就以為真的可以再見,但等你樂呵過了,才發現人家根本沒誠意跟你再次相見。那乾嗎不直接說“永別”?太虛偽了!
雲珠自“星巴克”一別後就沒再跟他聯繫,他也沒主動跟雲珠聯繫,不是他不想聯繫,也不是他拿架子,實在是因為他感覺太好了,簡直就是熱戀的感覺,而熱戀中的情人是不需要特意定下每次約會的時間的。這就像同屋的老蔡每個週末回家一樣,到了時候回去就是,不用通知誰。如果特意發個通知,那就是有事不回去。
剛從“星巴克”回來的那幾天,他就是這種“老蔡心態”,但現在老蔡回去了,而他卻沒地方可去。他有點兒坐立不安了,難道云珠只是拿他當路人?那怎麼會跟他去“星巴克”,又怎麼會對他推心置腹呢?但那是推心置腹嗎?那不是推心置腹還能是什麼?
現在這麼複雜的社會,誰會第一次見面就對你推心置腹?她又沒說什麼見不得人的秘密,為什麼不能推心置腹?既然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秘密,那就不叫推心置腹啊!難道心和腹裝的就是見不得人的東西?如果不是見不得人的東西,幹嗎裝在心和腹裡?擺臉上得了!
是啊,是啊,雲珠對他說什麼了?都是些可以對任何人說的話,沒什麼特別之處,她媽媽的故事,多麼光榮浪漫,又多麼遙遠,對誰不能講?完全應該寫成一本書,拿去出版。還有關於卡布奇諾的那番話,寫本書是太單薄了點兒,但可以拿到雜誌上去發表,說不定就是從雜誌上看來的。
天知道她那些話對多少人說過!搞旅遊的人,不健談能行嗎?再說,他還一次又一次地問人家“為什麼不說話”,那人家有什麼辦法?只好說話。可人家並沒說自己,只說了老媽和卡布奇諾。老媽和卡布奇諾,永恆的話題,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話題,只有他這個老土才以為人家是在對他推心置腹。
他越想越沮喪,越想越絕望,很想把這事永久性擱置算了,反正也快走了,就算兩個人真能發展點兒什麼,過不了幾個月也會被大洋隔斷,還不如根本不發展為好。但他發現,這事越想擱置越擱置不了,特別是他現在出國手續都辦了,也無心向學,更沒心思幹別的,想找個事轉移一下注意力都不行。原來還雄心萬丈,準備暑假期間回老家陪陪父母,順便幫家里幹點兒活,現在好像誰把他的魂魄釘在了B市一樣,生怕回了老家會錯過什麼。
他又進入了他那著名的“盧梭死循環”,開始寫自己的了:從“星巴克”回來,我就應該給她發個電郵,表達一下感激之情,然後定個下次見面的時間地點,就算她拒絕,至少也能死了心,老老實實回老家去了。也許等到回來再寫電郵不是上上策,電郵這種東西,多被動啊!你寫過去,人家看不看都成問題,更不能指望人家一定會回复,還是應該在分別的時候就問清楚雲珠的意思,看她願意不願繼續交往。也許等到分別時再問還是太晚了,應該在席間相談甚歡的時候就含蓄地提到下一次的。
就這樣,他一路懺悔過去,一直懺悔到應該待在娘肚子裡不出來了,才猛擊自己一掌,他媽的!光在這里胡思亂想有什麼用?倒是拿個行動方案出來呀!
他把那篇所謂伯格曼教授遺忘的論文找出來看了一下,希望論文對伯格曼教授至關重要,遺失了就可能葬送一個諾貝爾獎,那樣他就有理由以伯格曼教授的同行的曾經的學生的名義設宴感謝雲珠了。但結果很令人失望,那篇文章根本就不是伯格曼教授的研究方向,只能算沾點兒邊,完全不值得興師動眾寄給伯格曼教授,更沒理由為此設宴答謝雲珠,總不能邀請她出來,專門告訴她這文章沒什麼用,不必寄給伯格曼教授吧?
想來想去,都沒想到一個接觸雲珠的藉口,最後他想煩了,幹嗎非得找個藉口不可?難道不能大大方方地追她?就對她說,我喜歡你,想跟你交往。她說行就行,不行就拉倒,何必遮遮掩掩?這點兒擔當都沒有,還算什麼男子漢大豆腐?
真是心有靈犀一郵通啊!他正準備給雲珠發電郵,就看見了雲珠的來信,標題為“Hi,阿Sir!”他來不及細想為什麼叫他“阿Sir”,就慌忙點開來看,只一句:“這幾天忙嗎?”
他感到一陣前所未有的放鬆,甚至能聽到一坨什麼東西從嗓子眼落到肚子裡去的聲音:哈哈,終於來了,我還以為你再也不理我了呢!
他立即回信:“忙,你呢?”然後把千言萬語都掐掉了。他按了“發送”鍵後就開始後悔,就這麼幾個字?不提提下次見面的事,不是白白浪費了一個機會嗎?
還好,雲珠那邊來信了:“我也很忙,帶團出去了一趟,剛回來。你在忙啥?忙簽證?”
“不是,證已經簽了。”
“那還能忙啥?”
“瞎忙。”
“那篇論文仔細看了沒有?重要不重要?”
他字斟句酌地寫了封回郵:“論文我仔細看了,還是很重要的,不過不用掃描後傳給他,因為從網上就能找到。”
“你問你導師拿到伯格曼先生的通訊地址沒有?”
“還沒,應該不用問吧,實在需要的話,從網上就能查到。”
“網上能查到?怎麼查?”
“就查他的名字,肯定能查到。”
“我試了的,不行,同名同姓的很多,我點開了幾個,都不是他。”
“那就查他的學校,查到學校的網頁,再查他們系。”
“如果他們系沒這麼個人呢?”
“不會吧?”
“我查過的,他們系沒有姓伯格曼的。我還查過他們學校的黃頁,也沒有這麼個人。會不會是個騙子?”
這個他倒不敢確定了:“應該不會是騙子吧?他來訪問講學,是我們這邊出的錢,我想學校發邀請函之前,總要先調查落實一下吧?”
“那怎麼在他們學校網頁上查不到他呢?”
“也許他不想把自己的信息放在網上?”
“嗯,有可能,還是問問你導師吧。”
“你等等,讓我到他們學校網頁上查一下。不是不相信你哈,只是好奇,說不定真是個騙子。”
他上網一查,一下就查到了伯格曼的網頁,埋得比較深,同名同姓的也多,但從學校主頁查到系的主頁,點擊“教師”鏈接就能找到伯格曼教授的網頁。他從上面拷貝了伯格曼教授的電子郵件地址,粘貼到電郵裡,寫上一句“這就是伯格曼教授的電郵地址”,然後給雲珠發了過去。
那邊很快回了信:“哇,謝謝!你怎麼找到的?”
“就在他們學校找到的呀。”
“我為什麼沒找到呢?”
“你是不是跑別的學校找去了?”
“不是F州立大學嗎?”
“是啊,但是F州好幾個州立大學的,有一個叫F State University,還有一個叫University of F State……”
“哦!原來如此!受教了。orc.”
他一看到那個匍匐在地向他道謝的小人兒“orc”,心就慌了,大概雲珠又要跟他“再見”了。情急之中,他快速發了封信過去:“這是我的手機號:XXX-XXXXXXXX,可以把你的手機號給我嗎?也許我能通過我導師聯繫上伯格曼教授。”
他也不知道自己提伯格曼幹啥,但他沒別的誘餌,只好用這個了。但云珠沒回信,沒把自己的手機號碼給他,也沒給他打電話。他徹底洩氣了,轉來轉去,還是當了人家的上馬石,人家云珠是衝著伯格曼教授來的,他還當人家是沖他來的,真是沒有自知之明!
這個年代原本就是個只認錢不認人的年代,況且他這人也沒什麼值得認的,難道他有什麼地方超過伯格曼的嗎?身高?體重?風度?學識?一樣都比不上伯格曼,憑什麼說人家云珠是只認錢不認人呢?如果要說他有什麼優勢,那就是他比伯格曼年輕一點兒,但現今的女孩子找丈夫,誰還管年紀大小?雲珠大概二十五歲,而伯格曼教授頂多五十五歲,只相差三十歲,那算個什麼?人家翁帆不是以二十八歲的妙齡嫁給了八十二歲的楊振寧嗎?那中間相差多少?不做算術也知道比雲珠和伯格曼相差大。他想起網絡上那些人對楊翁戀的議論,說老楊這把年紀,怎麼滿足自己的嬌妻呢?話雖然說得齷齪,但也是事實啊。但伯格曼肯定沒這個問題,瞧那身肌肉,那抖擻的精神,最少是個“一夜三次郎”。
他的初戀林芳菲早就諄諄教導過他:愛情和金錢不是仇敵。
現在他的末戀歐陽雲珠用實際行動告訴他:愛情和國籍不是仇敵。
他將初戀和末戀的教訓結合起來,得出結論:愛情和誰都不是仇敵——除了他宇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