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言情小說 雲中之珠

第2章 第二節

雲中之珠 艾米 6604 2018-03-16
宇文忠發現自己真不能想雲珠,尤其不能想那些瘋狂的細節,一想就會慾火焚身,但隔著千里萬里的,就算把身焚成黑炭也沒用啊! 出國之前,枕席之間兩個人也探討過這個問題,雲珠大智大勇地說:“沒事兒,我們可以視頻。” 他還從來沒跟人視頻過,少不得要勞煩雲珠手把手教了一通才學會。兩個人就在他寢室裡視頻了一回,自然是視頻了一半就笑滾了,直接滾到了床上。現在,他連網都上不了,怎麼視頻呢?不知道美國有沒有網吧?就算有,也不能在大庭廣眾上演十八禁吧?再說中美兩國有十幾個小時的時差,他的下午就是雲珠的凌晨,他也不能現在把她叫醒來視頻呀。 淡定!淡定!他做了幾個深呼吸,然後找出一支圓珠筆,取下上面的筆套,開始掏耳朵。這是以前寢室的大拿們傳授的“淡定法寶”,用於慾火焚身但又沒外援而且不能自力更生的情況下,比如上課的時候,或者其他公眾場合。

他現在雖然不是在什麼公眾場合,但他決定不搞小動作,一是因為他初來乍到,兩眼一抹黑,不知道這屋子裡裝沒裝攝像頭。聽說美國人大多有怪癖,而這格蕾絲又是中年喪偶的單身女人,怎麼知道她沒偷窺的怪癖?說不定老楊的出爾反爾就是她一手操縱的,目的就是把他騙到這個大宅子裡來,而她此刻正躺在某高級賓館裡,打開電腦,拿著遙控器,等著看他表演呢。 第二個原因,是他不想浪費砲彈。這段時間經常跟雲珠通宵達旦地奮戰,已經有點兒力不從心,如果明天問過老楊,知道了上網的方法,那麼明天就可以跟雲珠視頻了,若不留一手,到時可別出洋相。他邊掏耳朵,邊把注意力轉到“貓兒子”身上去。 經過剛才一番憶苦思甜,他對“貓兒子”的階級仇恨已然化解。現在還談什麼兩個社會兩重天?咱們都到了一個社會了,都在一重天下,確切地說,是在一個屋簷下,那咱們就是一家人了。

他看見地上有兩個精巧的小圓盤子,兩寸來深,一個里面裝著一些深色的小顆粒,另一個里面裝著水,知道這是“貓兒子”的飯碗和水碗,旁邊不遠處有個長方形大塑料盒子,裡面裝著半盒子綠豆狀顆粒物,還有幾段香腸狀條形物。他無師自通地斷定這就是所謂的垃圾箱,通俗地說,就是“貓兒子”拉屎的地方,他給那玩意起了個名字叫“貓廁”。搞清了“貓兒子”的廚房和廁所,他心裡舒展了許多,至少不會把人家的貓給餓死臟死了。 貓碗裡還有貓食,應該不用添加,但貓廁裡有糞便,不知道是不是該換一下。他想,小心無大錯,多清理一次貓廁總不是壞事,於是拿起貓廁,找到一個垃圾桶,把貓廁裡的東西倒進垃圾桶,返回“貓兒子”的臥室,往貓廁裡換上新的貓砂。那貓像是專等著他換貓砂一樣,剛換好就跳了進去,但卻不急著方便,只警惕地看著他,彷彿有點兒不好意思。他心裡一樂,這小子,咱倆誰跟誰啊?都一個性別,你還怕個啥?但那小子沖他“喵喵”幾聲,彷彿在叫他趕快避開。他想起美國是個重視個人隱私的國度,於是退了出去。

把“貓兒子”安置好了,他才發現肚子很餓,想起剛才還在老楊家吃了一頓的,怎麼就餓了呢?在老楊家吃的那頓是老楊親手擀的面皮,特意給他盛了一大碗,而老楊兩口子都只盛了一小碗,合起來都沒他的多。他相信老楊家不會缺糧,可能就這麼大飯量。聽說美國是菜比肉貴,美國人吃肉多,肚子裡油水就多,油水多就吃飯少。他一碗麵皮下肚,感覺有了七分飽,如果再吃老楊那麼一小碗,就剛剛好了。但老楊沒問他還吃不吃,而老楊的老婆已經驚詫地看了他好幾眼,他不好意思再吃,只好說“飽了,飽了”。 現在這麼一番折騰,他又餓了,幸好旅行袋裡還有幾包方便麵。他對著廚房裡的微波爐琢磨了一陣兒,終於搞明白了怎麼用,便把麵盒裝上水,放進微波爐裡。一連吃了兩盒方便麵,才覺得肚子不那麼餓了。於是上樓去倒時差,發現那床鋪得像賓館裡的一樣,一層一層的,又是單子,又是毯子,都不知道是乾什麼用的,也不知道該睡在哪層之上,哪層之下。

以前他出差開會時住過旅館,床也是這樣舖的,但他們那時是好幾個人合住,不怕單子多,一人扯了一床,地上床上橫七豎八地睡了,走的時候也沒給人家還原,反正是旅館嘛。但這裡就不同了,這是私人住房,如果不能還原,還不如不弄亂。好在現在是夏天,地上又鋪著地毯,他自己還帶了床薄被子,如果鋪在地上,半墊半蓋,應該不冷。如果在女主人回來之前就找到住處搬走,可能根本看不出他在這裡住過。他倒不是想逃避付房租,就是覺得不該破壞這高貴豪華的氛圍。 他打開箱子,拿出自己的舊被子,鋪在地上,躺上去試了一下,很好,一點兒也不覺得硌人,也不冷。但他睡不著,渾身疲倦,眼皮發沉,大腦卻像一台失控的發動機,一直在那裡呼哧呼哧地運行。

回想他的“愛情屎”,真可以用上“不堪回首”幾個字。 讀本科的時候,他還有顆豹子膽,竟敢去追外語系的系花林芳菲。當然,他做了很久的準備,不光猛學外語,還猛讀小說,猛背詩詞。那林芳菲是本地人氏,每個週末都要回家,星期天晚上才回校。他就是利用了這個規律,經常等在校門附近,看到林芳菲回來,就裝作也剛進校的樣子,不遠不近地陪著林芳菲走一段。 林芳菲是冰雪聰明之人,某一天,便停下來直截了當地問:“怎麼我每次回校都在這裡碰見你?你是不是故意在這裡等我?” “是。” “為什麼?” “想追你。” “難道你沒聽說過我絕不在這個二流大學找男朋友嗎?” “聽說了。” “那你幹嗎還想追我?你不怕被拒?”

“拒了也沒什麼嘛,不是因為我的原因,而是因為學校的原因。” 林芳菲忍不住一笑:“為什麼是學校的原因?你不是這個二流大學的學生?” 他驕傲地說:“我是這個二流大學的學生,但我的分數是夠上一流大學的,只是因為我不是A市人,才被掃到二流大學來。” 林芳菲似乎被觸動了,愣了一下才問:“那你幹嗎不導演一場英雄救美的好戲?” “想過,但沒找到好演員。” “沒哥們儿願意給你幫忙?” “他們都想扮英雄,不想扮打劫的。” “哈哈哈哈,說明你人脈不廣。” “不是人脈的問題,是我知道你不會上當。” “為什麼?” “你這麼聰明,什麼花招看不出來?” 這個馬屁拍得好,兩個人就這麼談起了戀愛。

說起來也算有緣分。林芳菲從小就想讀A市的廣播學院,高中成績一直很好,模樣端正,嗓音又清亮,簡直就是她父母比著廣播學院的招生條件生的,大家都說她已經有一隻腳踏進廣播學院了,但卻因為高考期間感冒發燒而考砸了,不得不進了二流大學。 都是高考淪落人,相愛何必曾相識? 不過,林芳菲很忙,不光要上學,還在A市某個電視台兼職,經常要去錄節目,或者外出採訪,兩個人見面機會不多。有過擁抱接吻等小把戲,但沒突破最後一道防線。 畢業前夕,宇文忠像沒頭蒼蠅一樣,在A市到處求職,到處碰壁,最後只能去B市,而林芳菲卻順利進了她兼職的那家電視台。 他擔心林芳菲會拋棄他,想試探一下:“我們就要兩地了,也許我們還是分手的好?”

林芳菲沒反對:“嗯,這對你我都有好處。” 他心如刀割,沉痛地說:“只怪我在A市沒後台。” 林芳菲很不贊同他這個說法:“這跟後台不後台沒關係,我在A市也沒後台。” 他無話反駁,因為林芳菲的父母都只是A市一所中學的老師,的確可以稱得上沒後台。 他改口:“只怪我沒本事。” 林芳菲沒反駁。 沒幾天,就傳出林芳菲另有新歡的消息,是電視台的一位男主播。 宇文忠忘了兩個人已經吹掉的事實,跑去找林芳菲興師問罪,結果被林芳菲好一頓臭罵:“難道家裡沒後台是你的一個優點?難道你沒錢就說明你別的方面一定比他強?告訴你,我看上的是他的才能,不是他的錢。” “像他這樣的人,靠不住的。” “為什麼?”

“因為他各方面都很強。” “各方面都很強的人就靠不住?像你這樣各方面都不出色的就靠得住?” “我肯定比他靠得住。” “別忘了,是你自己提出分手的。” 他啞巴吃黃連:“我……” 林芳菲嫣然一笑:“你是真的愛我?” “當然是真的。” “你是真的怕他靠不住?” “當然是真的。” “那好啊,等他靠不住的時候,我再來找你,你會不會接受我?” 他目瞪口呆地看著這個厚顏無恥的女人。 林芳菲又嫣然一笑:“看見沒有?你做不到的,但他做到了。” 臨走,林芳菲甩給他一句格言:“愛情和金錢不是仇敵。” 有段時間,他經常守在電視機前,等著看A市某台的英語新聞,因為林芳菲會出現在屏幕上。其實他對那些新聞的內容沒有半點兒興趣,都是從中文的新聞節目翻譯過去的。

他只愛聽最後那句:“這裡是二頻道英語新聞,我是芳菲。” 愛上初戀對象可以是一分鐘的事,但忘掉初戀對象卻可能要一生。宇文忠跟林芳菲分手之後,至少花了半年時間糾結於“如果我不提分手,她會不會與我分手”這個問題上。 是啊,兩個人處得好好的,幹嗎要無事生非提出分手呢?人家是女孩子,臉皮多薄啊!不管你是出於什麼理由提分手,都是對人家一記響亮的耳光,誰受得了?你一個堂堂男子漢,不也接受不了分手的結果嗎?況且人家對你還僅僅是同意分手,並沒主動提出要和你分手!他越想越覺得是這麼回事,林芳菲肯定是因為自尊心受到傷害,才出重拳報復他的,不然的話,她同意分手就同意分手,幹嗎說那些傷人的話呢?這太不像林芳菲的為人了。他想到自己把這百年好合的事給搞砸了,真是閹了自己的心都有了——如果他能證實的確是自己搞砸了的話。 於是,他給林芳菲寫電郵打電話,誠惶誠恐地詢問是不是自己傷害了她,誠心誠意地道歉,又把心跡表白一番,說那時提出分手只是為了試探一下。剛把“試探”的意思說出來,他馬上就後悔了。愛情是能試探的嗎?你對人家連最起碼的信任都沒有,人家甩了你不是天經地義的嗎?於是他又給林芳菲寫電郵打電話,本著“三十六計,坦白為上”的原則,徹底交代自己的不良動機:主要是太愛面子了,怕你率先提出分手,所以我就試探性地提出了分手。但我心裡是不願意分的呀!難道你連這也看不出來? 一連寫了若干封信,林芳菲那邊都沒反應,打電話也不接,其他聯繫方式更是讓他連邊兒都沒摸到。那時他真是悔思如泉湧啊!幾乎每天都會發現自己昨天做錯了事,不該那樣說的,怎麼能那樣說呢?那不是弄巧成拙了嗎?結果他又寫了一封信,試圖改正昨天信裡的錯誤,但到了第二天,又會為剛發出去的那封信後悔。 最後,林芳菲終於回了他一封信:你不用自我檢討了,我早就跟我男朋友相愛了,只是怕你受不了,一直沒告訴你,所以我要謝謝你提出分手。 原來如此!他媽的!你跟人家好上了,倒是早說啊!至少不能哄得我寫了這麼多懺悔信才吭聲吧?難道你想把我培養成中國的盧梭?接下來的半年,他開始期待林芳菲跟男朋友吹掉。他的心有一半願意接受被男主播背叛或者拋棄的林芳菲,另一半則渴望看到林芳菲被命運懲罰。他專門寫了一封信給林芳菲,表達自己願意接受被拋棄的她。如果說男主播能接受一個被假拋棄的林芳菲,那麼他就能接受一個被真拋棄的林芳菲。 他那時真賤啊!但還沒到至賤的地步,因為至賤的人據說是無敵的,而他還有敵:林芳菲警告他說,請你自重,不要再來打攪我,不然的話,我會讓公安來對付你——我男朋友的舅舅的姨妹的爸爸的老戰友是A市公安局的局長。他終於認命了。 林芳菲成了他“戀愛-屎-”上最大的那一坨,後來的都是一“屎”不如一“屎”。他自己是不敢追人了,但還是有熱心人搭橋牽線,只不過女方一聽說他家在農村,又是家中唯一的兒子,就打退堂鼓了。後來,終於碰到一個沒打退堂鼓的,是B大的一個本科生羅玉琇,不是B市人,而是B市下面某鄉村的人。小羅長得中等,不美,也不醜;學習也中等,不好,也不壞;個性也中等,不溫,也不火。 這次開篇不錯,知道他家是農村的,小羅仍然願意交往下去。他也比較放心,應該不存在小羅留在B市、而他分到更小的城市的可能吧? 跟小羅的交往,主動權完全在他手裡,他手裡不僅有戀愛經驗,還有票子——相對於小羅而言。小羅比他還窮,每學期都要為學費傷神,平時更是過得緊巴巴的。 他帶小羅上餐館,看到她吃得那麼歡快,那麼貪婪,他總是有流淚的衝動,也盡他所能多帶她去幾次餐館。不管去哪家餐館,他總是買兩份,但只吃半份,其餘的都給小羅。 小羅總是貪婪地問:“你真的吃飽了?” “真的吃飽了。我出來之前吃過飯了。” “那我把你剩下的吃了,不然浪費了。” “你吃吧。” “嘿嘿,我今天都不用吃晚飯了,又省了一頓。”他看著小羅吃得香甜,比他自己吃了還愜意。 跟小羅在一起,他有種很高大的感覺,估計那些慈善家們做了善事就是這種感覺。有錢救濟窮人,那感覺真好啊!可惜他錢不多,只能救濟比自己更窮的人,而且只能救濟一個。小羅很願意親近他,不知道是出於感恩,還是出於愛情。 他對小羅也不是完全沒衝動,但每次看到她那有點兒油膩還散落著頭皮屑的黑髮,他就失去了親吻她的熱情。還有幾次本來是想吻她脖子的,但一眼看到她襯衣領上一道長長的污垢,就打消了這個念頭。後來他放棄了她的頭臉部分,專攻軀幹,但卻發現她身上有很重的氣味,說不清是什麼味,肯定不是狐臭,而是一種帶酸腐的氣味。如果是在例假期間,他甚至能聞到血腥氣,陳舊的、腐臭的血腥氣。他旁敲側擊地提過,但小羅好像聽不懂一樣,沒什麼改進。 一直到他忍無可忍,提出分手,並滔滔不絕地把這些不滿都說出來之後,小羅才低著頭解釋說:“可能是我衛生巾換得不勤吧。我看還沒浸透,就沒換,少換幾次可以少浪費幾塊錢,現在衛生巾都漲價了,很貴的。”他目瞪口呆。 小羅淚汪汪地保證說:“我以後保證多換幾次。”他的眼淚不爭氣地流了下來,把身上的錢都掏出來給了小羅。 後來,他爭取每個月都給小羅一些錢,他有獎學金,還有做家教的收入。他父母那段時間也挺爭氣,沒病沒災,不需要他給錢。他紮紮實實品嚐了一把慈善家的偉大崇高感。 在他的慈善光輝照耀下,小羅變得乾淨了,沒氣味了,頭皮屑也洗淨了,衣領也沒污垢了。他們在他寢室做了第一次愛,他的第一次,也是她的第一次。然後,小羅以一種可疑的速度整潔且時尚起來,有一次居然摸出一百塊錢,讓他找個好點兒的理髮店理個時尚點兒的頭。他沒接那錢,狐疑地問:“你告訴我,你這些錢到底是從哪裡來的。” “你給我的呀。” “瞎說,我給你的錢我沒數?” 小羅看了他幾眼,大概知道他的錢他的確有數,只好說:“是我勞動掙來的。” “什麼勞動?” “做家教。” “給誰做家教?” “你不認識的人。” “做家教能賺這麼多錢?我也做家教,我還不知道家教的行情?” “他要給我這麼多,我有什麼辦法?” “他為什麼要給你這麼多?”他厲聲問,“你一定做了什麼家教以外的服務吧?” 小羅不吭聲了。 他悲愴地問:“你為什麼要這樣?一個女孩子,為什麼這樣不知羞?” “誰說我不知羞?不知羞我會想盡一切辦法穿乾淨點兒來見你?” “但是你不能用這樣的方式去掙錢啊!” “那我還能以什麼方式掙錢呢?” “我可以給你錢啊!我不是一直在給你錢嗎?” “你有多少錢給我?你給得起我的學費嗎?我媽為了給我湊學費去賣血,感染上了艾滋病,你給得起錢讓她診病嗎?我弟也要上大學了,你給得起他的學費嗎?” 他被問啞了。原來慈善家這麼難當啊? 小羅誠懇地說:“阿忠,是你救了我,你讓我變乾淨了,變漂亮了,別人才願意僱我,我才有機會掙到錢,我一輩子都感謝你,只要你不嫌棄,我永遠都過來為你服務。” 他差點兒吐出來:“你走吧,不用到這兒來了,我不需要你的服務。” “我知道你嫌我臟,但我不髒,我每次都讓他用套子的,我就是跟你的時候才不用套子。” 他又差點兒吐出來,半晌才說:“你自己當心,別染上你媽那種病。” “不會的,我不是你想的那種女人,我只跟他一個人。他是真心愛我的,等他離了婚,就會娶我。” “你別聽他糊弄你了,男人在這個時候是什麼願都可以許的。” “不是糊弄,他是真的喜歡我。” “你怎麼知道他是真的喜歡你?就因為他給你錢用?” “不是的,這不是錢的問題。”小羅不好意思地說,“女人都能感覺到的。他每次那個的時候,都用嘴為我做的。你就從來沒用過嘴,你嫌我臟,我知道,所以他比你愛我。” 他再也忍不住了,丟下小羅,跑到走廊盡頭的廁所裡去了。 等他從廁所回來,小羅已經走了,給他留了一張字條: 哥:我走了,不再來找你了,因為你不要我來找你,但是我永遠都感激你,就當你是我親哥。不要為我擔心,我會好好的。等我結婚的時候,一定來請你喝喜酒。你自己也要抓緊時間給我找個嫂子。 妹玉琇 他第一次發現小羅的字寫得很漂亮。 雖然兩段愛情都已經成了“屎”,但他想起來還覺得很受傷。怪誰呢?只怪他太窮了。 如果他有錢,他走門子找路子也能留在A市,甚至可以進電視台,就不存在跟林芳菲兩地分居的問題,也就不會讓電視台那小子鑽了空子;如果他有錢,就可以多多資助小羅,付她和她弟的學費,養她的父母,修她家的房子,供她媽媽看病,讓她全家不再為金錢發愁,那她就不用去做家教,也就不會淪落為小三了。但他有這些錢嗎?沒有!他連養自己都緊緊巴巴,還談什麼養別人?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