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受害者2·放學後的危險遊戲

第7章 第七章神秘的老“八哥”

時間,2011年深秋。 經過一夜的顛簸,馬路在清晨回到了S市。之所以說“回”,是因為僅僅一年前,他來過這裡。 那次的停留很短暫,可記憶並不美好,可以說是改變他命運的一次造訪,一年之後,當他下定決心重回S市,是帶著“一定要找到真相”的決心來的。 雖說因為周炳國事件導致的後遺症已漸漸褪去,馬路也恢復了工作。可周炳國的臨終遺言,卻像一根刺,深深地插在心臟。 這是內傷,久治不愈,症狀就是整晚整晚地失眠。 馬路躺在床上,閉上眼就是那幕駭人的場景,一台巨大的鍘刀,鍘刀落下,小女孩的頭顱應聲落地,雙眼直愣愣地盯著他……他就像進入了一個永遠不會醒來的噩夢,與其這樣生不如死,不如乾脆請半年長假,來一探究竟。

馬路出了車站大廳,廣場也剛剛甦醒,人們慵懶地走著,幾個睡眼惺忪的老太太圍了上來,問:“要住宿不?” 馬路搖搖頭,他走到路邊打了一輛車,來到市公安局門口。然後拿出手機,找達子的號碼。 來之前,他和達子通過電話,上一次來的時候,說過幾句話,彼此留了聯繫方式。中間他們聊過幾次,主要是了解當年楊東案的細節。 聊後才知道,周炳國誤傳了兩個信息:第一,受害的那個女孩並非陌生人,而是楊東的女兒,叫楊玉蘭;第二,楊東也不是山西人,當初有人把他當作路邊一個操著山西口音算命的江湖術士,後來證實是兩個人。 聽說馬路要來,達子顯得很熱情,說一定要去找他。 電話打通後,馬路等了一會兒,然後看見他從大門走了出來。達子現在是市刑警隊隊長,梳著背頭,很有派頭。

他遠遠地衝著馬路打招呼,馬路這次不是公幹,所有的費用自理,達子把他帶到公安局邊上的公安定點賓館。 “不好意思,給你添麻煩了。” “這話說的!”達子拍拍馬路的肩膀,“你自己逛著,我還有事兒,回頭約時間吃飯,你要想了解點什麼,需要什麼支持,就來找我,別客氣。” 馬路身上發生的事兒,這邊公安局多少也有點了解。所以馬路要來了解情況,沒人會攔著。 達子走後,馬路洗了個澡,躺到床上,打開電視,想自己的問題。 一年來,馬路在腦子裡無數次地把事情的經過捋了又捋,周炳國的臨終遺言說,鍘刀下的那個女孩,之所以屍體找不到,是因為她死而復生成了林慕! 其中的玄機究竟何在呢?楊東和楊玉蘭都已經死了,也沒人知道他們來自何處,當年給附近的郊縣發過認屍的信函,但無果,現在時隔二十年,就更沒有下手的地方。

不管怎麼說,還是要到事發地看看,馬路想著。 上次來的時候,S市給馬路的印像是灰暗的,就像被煤灰鋪過一層一樣,和現在通透的感覺完全是天壤之別。 可能是新舊城區的緣故吧,去年從高速下來,就直奔了破敗的老城區,那邊都是四五十年的老舊建築,所以看上去死氣沉沉。現在他就是要去那個地方。 馬路橫穿過一條街,站在路邊叫了一輛車。 “師傅,麻煩去電廠。” “老電廠,還是新電廠?” 馬路眨眨眼睛,“有兩個電廠?” “你外地來的吧,以前從來沒來過?”司機倒是很熱情。 “嗯,應該是新民路上的那個吧,房子看上去挺破的。” “哦,那是老電廠,早就搬了,”司機踩了油門,車刺溜一聲開了出去,“新電廠現在在郊區。”

馬路感覺車開了很久似的,彷彿在城裡轉了大半個圈,可到了目的地,看看計價器才九塊錢。他付錢下了車,感覺這個門頭似曾相識。 沒錯,就是這兒了,馬路回憶著,去年的這個時候,周炳國帶他來過這裡。馬路有種既親切又心酸的感覺。他吸了一口氣,然後走了進去。 兩邊樓房的表面傷痕累累,坑坑洼窪,牆灰大塊大塊剝落了,像是一個難看的癩痢。馬路左顧右盼,動用所有的感官,想要捕捉空氣中的分子,哪怕只要有一點點林慕的印記,都會興奮不已。然而事與願違,無論如何努力,他都想像不出來,林慕和這裡會有什麼交集。 小區的路邊,三三兩兩地坐著一些閒人在聊天,還有響著鈴鐺收破爛的三輪車,馬路一邊走,一邊在想如何實施計劃。 小區不大,很快他就來到了那個單元門口,鏽跡斑駁的門牌號掛在正中的門沿上,馬路停了下來。他四處張望,只見不遠處,一個六十多歲的老頭正坐在路邊的藤椅上,身後的樹枝間,掛了一個鳥籠,身旁還泡了一壺茶。

如果他是這裡的老居民,看年紀,應該對當年的事兒有印象吧,馬路想著,然後靠了過去。 “大爺,跟您打聽個事兒。”他從口袋裡掏出了煙,遞了過去。 老頭瞇著的雙眼慢慢睜開,上下打量著馬路,帶著一絲警惕,“什麼事兒?” 馬路原本想說自己是警察,但一琢磨沒這個必要,“是這樣的,您是這兒的老居民吧?” “嗯,住了四十多年了。” 這個回答讓馬路頗感欣慰,剛出師就碰到一個“活歷史”。 “聽說這個樓裡,死過人?”馬路開門見山地說。 “死的人多了!”老頭翻著眼看看他,表情很滑稽,“哪個樓裡不死人的?” 馬路也笑了,剛才的問題不嚴謹,趕緊解釋說:“不是,我的意思是,據說這樓裡面迄今還藏著一具女孩的屍體?”

老頭又翻翻眼睛,但絲毫沒有驚訝的感覺,也許二十年來,他已經被無數人問過這個問題了,反問道:“你信嗎?” 馬路愣了一愣,看著老頭狡黠的眼神,笑了,他掏出打火機,替老頭點上煙,指指樹上的鳥籠,“這是您的鳥?是八哥吧?” “沒錯。”老頭吸了一口煙。 馬路打量著這隻鳥,實在是難看得很,羽毛稀鬆,毫無光澤,都露出裡面白色的肉了,閉著眼睛,耷拉著腦袋,一副要死不活的樣子,看上去它的主人反而生機勃勃得多。 馬路皺皺眉,老頭像是一下子就猜透了他的心思,“什麼意思,看不起啊,我告訴你,它年紀比你爺爺都大。” “大爺,您這可是開玩笑了,”馬路咧著嘴,他不懂鳥,但基本常識還是有的,這種八哥的壽命也就8~10年,那都屬於養得好的,很多兩年不到就死了,於是好奇地問道:“養了多少年了?”

“多少年?這鳥打一出生,就在我身邊了,到今年二十歲了!” 馬路吃了一驚,轉過頭再去看看那鳥,二十歲,相當於人當中的120歲,那豈不是還真是老壽星,比自己爺爺年紀還大,忍不住誇獎道:“喲,這可真是稀有。” “它比人值錢。”老頭站起身,把鳥籠子從樹枝上挑下來,然後坐回椅子上。那八哥受到了驚動,睜了一下眼,但很快又閉上了——確實是老了。 “二十年?那豈不是也跟著您一塊經歷了很多事兒。”馬路醉翁之意不在鳥,故意把話題一點點拉了回來。 老頭逗著鳥,鳥也不理他,老頭像是對著鳥,又像是對著馬路在說:“時間一長,就都成精了。”馬路皺皺眉頭,不明就裡。 老頭放下鳥籠,直接問道:“年輕人,你是來問二十年前死人的事兒吧?”

馬路又是一愣,隨即點點頭。 老頭擺擺手,說:“那天我就在他們跟前呢!”老頭指指不遠處的一塊空地,“我看著那把鍘刀,把那小姑娘的腦袋活生生地切下來的。” 馬路趕緊又掏出煙,遞過去一根,等著他接著往下說。 老頭把當年他的所見所聞說了一遍,算是第一手信息,馬路以前從來不知道,原來除了那個鍘刀女孩,還有另一起變態殺人案,和此事糾結在一起。 “那麼說來,那女孩的屍體,真的一直沒發現?” “呵呵,這是我親身經歷的,可現在偏偏很多人都不信,我就搞不懂了,他們寧願去相信一些無中生有的東西,也不願意承認曾經發生過的事兒。” 馬路抬頭看看對面這棟破舊的老樓,感覺顯得格外的陰森恐怖。 居民們吃喝拉撒,過著自己的日常生活,可有一具腐爛的屍體,就成天和他們同住,卻不知道在哪兒,想想就令人毛骨悚然。

“警察後來沒找過嗎?” “當然找過,可找不著有什麼辦法,警察又不是神,到了後來除了不了了之,根本沒有別的辦法,反正他們也不住這兒。” 馬路又問:“我聽說很多人都搬走了!” “要是你,你不搬嗎?現在這樓裡絕大部分都是外地來的,不知情,反正跟他們說了,他們也不信。就算信也沒辦法,誰讓這里便宜呢,出於錢上的考慮,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那您不怕嗎?” “我?”老頭哈哈笑起來了,他又提起鳥籠子,“你問問它,咱們怕不怕?” 那鳥又把眼睜開,像是聽懂老頭說話似的,猛然間叫了起來:“殺人啦,殺人啦。”馬路嚇了一跳,往後退了一步。 這一行為再次把老頭惹得大笑起來,“你看看,連它都知道。”

馬路尷尬地笑笑,繼續問道:“大爺,我再問一句,那你住在這樓裡,二十年來發生過什麼奇怪的事情沒?” “奇怪的事情?你指什麼?” “我不知道,隨便,就是那種,那種稀奇古怪的事情。” 老頭歪著脖子嘿嘿陰笑,笑得馬路起雞皮疙瘩,鳥突然扑騰起來,“我看見啦,我看見啦!” 這回卻是老頭反應大了起來,他嚇了一跳,狠狠地拍著鳥籠子,“瞎叫什麼!”老頭說這話的時候,眼睛偷偷瞄著馬路,正好被發現。 本來馬路不會懷疑的,但老頭鬼祟的眼神,出賣了自己。 老頭見馬路正狐疑地看著自己,迅速把頭別過去了。 那鳥受到驚嚇,在鳥籠子扑騰得更厲害了,身上本來不多的羽毛,扑騰下來好幾根,變得更醜陋了。 馬路有種直覺,這老頭和鳥,都向他隱瞞了什麼。 再過一個月,劉從嚴就要退休了。 劉從嚴這輩子沒當官的命,乾了幾十年,最多也就乾到個刑警隊隊長,自從五年前主動退居二線,基本就算是賦閒了。 他也樂得清閒,當官的有當官的煩惱,老百姓有老百姓的樂子,知足是福,一輩子和歹徒刀光劍影,能夠安然退休,多少也算是造化。 他把隊長的位子讓給了達子,人家現在是刑警隊隊長。 說實話達子還是挺能幹的,當年剛從警校出來的時候還是個毛頭小伙,一直跟在劉從嚴的屁股後面,那時候劉從嚴沒少罵他,一轉眼的工夫也能獨當一面了。 劉從嚴走出公安大樓的時候,恰逢達子從門口回來。 “師父!”老遠的地方達子就招呼著,事隔多年,他一直延續著當年的稱呼。 劉從嚴點點頭以示回應,“你還不走?” 達子來到了跟前,“還走不了,剛才接到個電話,說是有起命案。” 劉從嚴微微蹙了蹙眉,二十年來,治安是一天比一天好,法治社會嘛,而且現在機會也比以前多得多,大夥都忙著掙錢,治安自然就好了。上一起命案的發生,似乎都是前年的事兒了。 “要不要我跟你一起去看看?” “不用了!”達子笑笑,“我先去看看,要是有什麼困難,再來麻煩您。” “小兔崽子,嫌棄師父老了是不是?”劉從嚴開玩笑道。 “這哪敢,哈哈,”達子嬉皮笑臉地說道,雖說對外一臉嚴肅,可在師父的面前,他還保持著多年前的模樣,“我是怕累著您,您就回家吧,我了解情況後,直接上您家匯報去。” 劉從嚴沒強求,況且他還真有事兒,今天女婿請客,涮羊肉。 告別了達子,劉從嚴出了公安大樓的門。左拐步行了兩百米的樣子,進了一個新建的小區。他按著門牌號,一棟棟過去,然後走進了一扇門。 爬到三樓,按了門鈴,就听見阿多的聲音,劉從嚴不由得笑了起來,果不其然,門一開,阿多就撲了出來,“外公!” 劉從嚴抱起阿多,在她紅撲撲的臉蛋上親了一口,然後走進去。 阿多貼在他耳邊悄悄說:“外公,你跟媽媽說說,我明天不想去幼兒園。” 劉從嚴捏捏阿多肉鼓鼓的屁股,“這忙外公幫不了,小朋友都得去幼兒園。” 阿多嘟起嘴來。劉從嚴像變魔術樣的,從口袋裡摸出個巧虎,阿多眼睛一下子亮了。 “親外公一下!”劉從嚴把玩偶伸到阿多夠不著的地方。 阿多捧著劉從嚴親了一口,親得劉從嚴心花怒放。 “下來,別累著外公,”女婿站在客廳裡,對劉從嚴笑笑,喊了聲,“爸!” 劉莎從廚房裡把切好的菜端了出來,放在桌上,然後開了電磁爐,把暖鍋放上去,“來,阿多,到媽媽這兒來。” “不要,我要和外公在一起。” 劉莎沒反對,但也沒留下來陪劉從嚴,而是端了碗麵條,到裡房看電視去了。 “阿多,那你坐好,別纏著外公,你這樣抱著外公,外公沒法吃飯了。” “沒事。”劉從嚴擺擺手,把阿多放在膝蓋上。 “爸,咱們喝酒!”林涵開了酒蓋。 對於林涵這個女婿,一開始劉從嚴並不同意,而且這種不同意可以上溯到十八年前。 十八年前,劉莎和林涵都還是小屁孩兒。因為王小志的案子,把林涵牽連了進去。很快林涵的所作所為,就被警察摸了個底朝天。 林涵和另一個叫杜文中的小子,聲稱那個精神病,在天台突然發起瘋來,又蹦又跳一失足是自己摔下樓的。 一個刑警隊隊長有幾百種辦法對付一個街頭混混,別說他有嫌疑一腳把王小志踢下樓,就算沒這一出,劉從嚴照樣有法子讓他永世不得翻身。可偏偏劉莎也被捲了進來。 開始劉莎找他主動談的時候,他還有些不適應,自從把她接回來之後,這個小姑娘基本就沒和自己說過話,現在一口氣兒說了那麼多關於林涵的,不得不讓劉從嚴重視了。 聊了半天,劉從嚴明白過來,原來劉莎是喜歡上那混子了。他當然不同意。然而劉從嚴轉念一想,劉莎正處於青春叛逆期,這事處理好了,沒準能夠成為和她合作的籌碼。 於是,劉從嚴就在這上面動了點腦子。 不過就算他再寵著劉莎,也不能毫無原則地處理事情,林涵死罪可逃,活罪難免,最終林涵因為打架鬥毆,被勞教了兩年,對公對私都算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根據合作的內容,劉從嚴幫了劉莎這麼大的忙,她必須上高中,而不是如她當年說的那樣找個技校。 劉莎同意了,高中畢業之後,劉從嚴又託了關係,把她弄進了S市的一個師範學院,念了個大專,出來後被安排到了出入境管理中心工作。這條路不算太有出息,但起碼改變了原來的模樣,劉從嚴也就放心。 關於林涵,劉從嚴起先認為這只不過是小孩兒青春期互有好感罷了,時間一長也就淡了。 沒想到林涵勞教兩年之後,劉莎又去找他了。兩個人一直保持著戀愛關係到結婚。林涵小時候是學舞蹈的,因為勞教荒廢了兩年,出來後本來想重新撿起來,練了一年多最終還是放棄了。他去學了個駕照,開起了出租。 中間劉從嚴反對過幾次,但都沒成功。事到如今,木已成舟。劉從嚴一輩子沒結過婚,把劉莎當親生女兒看,加之對她的父母有愧疚,所以最後拗不過,也只能承認了這樁婚事。 又過了幾年,還是通過劉從嚴的關係,把林涵安排進了市車管所工作。 不過說起來,要不是林涵,劉從嚴和劉莎的關係肯定比現在要僵得多。雖說劉莎現在仍然不會主動和他說話,但起碼默認了他這個父親的存在,看到他們一家三口幸福的樣子,劉從嚴也就放心了。 晚上劉從嚴喝得挺高興,和林涵聊聊工作上的事兒。半斤不知不覺就下了肚,電話這個時候響了,是達子來的。 “什麼事啊?吃飯也不讓我好好吃。”劉從嚴笑說道,“是不是又遇到啥棘手的問題,要師父出馬?” 達子在電話那頭卻一點開玩笑的意思也沒有,他說:“師父,我覺得您還是過來看看吧,沒準您得推遲退休了。” S市精神康復醫院,就是以前的精神病院,按照老百姓的說法就是關壓瘋子的地方。人們知道它在軍民公路靠近牛頭山入山口的西側,曲徑通幽,環境優美,一不留神容易被當作幹部療養用的莊園。 但人們不知道,破敗的S市馬尾水看守所的一個角落裡,還有一個康復分院。說是分院其實就是醫療室的擴充。 它位於整個看守所南端一棟樓的底層。攏共加起來只有四五個房間,平時這裡還兼著犯人的健康問題。在分院走廊的最深處,有一間也許是S市戒備最森嚴的病房。 起初的時候,病房的門口,二十四小時都有人站崗,到後來,這些崗位才慢慢被撤銷,但仍有兩道鐵門,隔著和外界的聯繫。 任何要進入病房的人,無論是探訪,還是工作人員,都必須經過層層審批。也可以這麼說,所謂的康復分院其實就是為病房裡的一個病人單獨開設的。 1993年王小志從天台跌落之後,被警方控制。但因為證據不足(除了在案發現場發現的那枚鈕扣,再也沒有找到其他任何證據),以及嫌疑人的身體狀況,後續的司法程序一直無法進行。 嚴格地講,這起連環殺人案,在理論上其實一直沒有結案。這就涉及一個關於王小志安置的法律問題。如果他當時摔死了,倒好辦了,可偏偏成了植物人,醫院自然不可能結束他的生命。沒有審判就不是罪犯,監獄也不可能無限制地關押。 監獄不能待,肯定也不能讓他回家,而當時精神病院的安保工作又令人堪憂。 作為S市建國以來,最臭名昭著的罪犯,誰也不能保證這個外表孱弱的少年,是否會在將來的某一天醒來,然後興致勃勃地又操刀在S市掀起腥風血雨。所以綜合多方面的因素考慮,就在看守所裡設置了這個所謂的康復分院。 當時,警方和王小志從美國回來的母親,簽訂一份收容協議。 這是一個皆大歡喜的法案,既不違反法律(王小志自始至終只是因為精神障礙,而被強制收容),又藉用看守所的森嚴防止意外發生——實際上王小志就是被無限期地關押起來了。 在醫院穩定了病情,昏迷不醒的王小志很快就被送進了看守所。若干年來一直靠著打點滴,寂寞而又安靜地活著。直到2001年,當一個巡房的醫生髮現他手指在微微顫動。 談不上什麼奇蹟,王小志的甦醒是循序漸進的。中間隔了十八年。十八年的工夫本·拉登和小布什都能坐一個桌子上涮火鍋了。這其中也沒什麼道理,叫醫生來解釋,照樣解釋不通,歸根結底的原因就是王小志還年輕,身體機能恢復過來了。 王小志醒了之後,開始引發一點小小的震動,那時候離案發已經過去了八年,S市再也沒有類似的受害者出現。無論從官從民,都基本默認王小志就是當年的兇手,這一醒,就意味著當年終止的司法程序還要接著往下走。 約莫一年之後,等王小志可以四肢活動,自己進食排泄,甚至開始說話的時候,警察才鬆了一口氣。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王小志只會說兩句話。第一句是:“我想起來了。” 醫生問:“你想起什麼來了?” 王小志回答道:“我想不起來了。” 這前後矛盾、莫名其妙的邏輯說明他比昏迷前更傻了。大夥都願意案子不明不白地這樣下去。於是王小志也就只能這樣不明不白地在康復分院待下去了。 事隔多年,人們早已把當初這個風雲人物忘記了。看守所所長也已經換了四任。 現任所長姓張,當他下午接到電話的時候,還有些納悶,怎麼市公安局裡的那麼大人物,要來見一個關在籠子裡已經近二十年的廢人呢? 劉從嚴放下達子的電話,酒立刻醒了七八分。 他“嗖”地一下就站了起來。阿多嚇了一跳,剛準備往嘴裡塞的丸子,從勺子裡掉出來,眼淚汪汪地看著劉從嚴。 劉從嚴反應過來,剛才有點過激了。他摸摸阿多的腦袋,但臉上的嚴肅的表情絲毫沒有鬆懈。 林涵問:“怎麼了?” 劉從嚴搖搖頭,“沒什麼,我要出去一趟。” 林涵有點疑惑不解,老爺子退居二線已經有段時間了,有啥事兒讓他這樣克制不住?但還是喊了一聲:“劉莎,爸要走了。” 劉莎聞訊從房裡出來,嘴裡也沒說什麼,安靜地站在門框旁,算是告別。 劉從嚴到門口換上鞋,然後打了招呼,“你們吃吧,多多,外公走了,過兩天再來看你。” “外公再見!” 林涵說:“要不我送送你吧!”被劉從嚴拒絕了。 見劉從嚴走後,劉莎才走到客廳的飯桌旁,她坐下來,有意無意地說了句,“燉的湯也不喝。” 這次體檢,劉從嚴查出來血脂高,醫生說,平時要多喝點蘆筍湯。 劉從嚴下了樓,直接打了個車到了事發地點。達子遠遠地在路邊等著他了。剛下車,達子第一句話就是:“這下麻煩了。” 2011年11月8日,S市發生了一起重大刑事殺人案。屍體發現者是兩個釣魚的釣友,他們在本市的陽明水庫垂釣,隨身還帶著打鳥的氣槍。 中午的時候,從草叢裡鑽出來一隻臭鼬,其中一個釣友端著槍跟上去,射殺了它。正當他興致勃勃扒開草叢,找到獵物的時候,竟然發現這只臭鼬的嘴裡叼了一隻新鮮的人耳。於是他迅速報了警。 聞訊趕來的轄區派出所民警,在水庫西側的山坡展開了搜查,結果在一個樹洞裡發現了一具女屍,屍體被山上的小動物破壞得很嚴重。市刑警大隊立即派出精幹警力前赴現場,偵破此案。 據查,死者名叫陳銘澤,29歲,S市移動公司盛夏路營業大廳工作人員。已婚。 11月7日晚,與丈夫拌了兩句嘴之後,於十一點左右,賭氣回娘家,之後下落不明,直至屍體發現。經過現場勘查和走訪,警方有理由相信,陳銘澤是在她娘家所在的小區裡遇襲的。 受害者的死因,系機械性窒息死亡,通俗一點地說,是用一根尼龍繩勒住脖子,勒死後,被移屍到陽明水庫的。法醫鑑定的死亡時間是在11月8日凌晨零點到兩點之間。 本案的第一嫌疑人,陳銘澤的丈夫曲樹地,在第一時間被排除了嫌疑。因為夫妻倆爭吵的原因是陳銘澤不讓丈夫在晚班之後出去打麻將。而死者離開家之後,曲樹地就去隔壁朋友家玩牌了,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八點。三個牌友可以證明,曲樹地一直未離開過牌桌,沒有作案時間。 警察沿著陳銘澤回娘家的路線,調取了監控錄像,發現她出門後上了一輛出租車。根據車牌,很快就找到了這名出租車司機。司機說有印象,還說一看就是夫妻倆吵架了。除此之外,並無更多信息提供。 而且,這個司機送完陳銘澤到川楊新苑(其父母家所在的小區)之後,就去和約好的車友吃夜宵去了,在家門口的排檔裡喝酒一直喝到凌晨四點,也沒有作案時間。 川楊新苑是一個新建小區,很多設備尚未完全付諸使用,比方說,在東西兩頭兩個出入口,尚未安排安保,也沒開監控錄像,只是像徵性地合著鐵門,而且沒上鎖。 警察調取了小區內開著的那些監控錄像,發現陳銘澤並沒有馬上回娘家,而是在花園裡坐了一會兒,估計是氣消了,在考慮究竟是回哪個家。然後很快,她扭了一下頭,應該是有人叫她,緊接著她就走出了監控範圍。兇手就是在盲區裡施暴和把屍體運出去的。 當然,這些只是最常規的偵查,達子在發現屍體的第一時間就通知了劉從嚴,而且他幾乎對上述這些調查不報希望,原因很簡單,屍體被發現時是側臥的,從她的尾椎骨位置,伸出來一根粗壯的黑色狗尾巴。 和十八年前的一模一樣。 馬路一直在琢磨那隻鳥的話,“我看見了!” 它看見什麼了呢?人會說謊,但是鳥不會,這裡面透露著不可告人的秘密?還是說自己想多了,這只是一句毫無關聯的廢話? 回到賓館,馬路先洗了個澡,然後去餐廳吃了一碗揚州炒飯,腦子卻一直被這個問題所纏繞。他看看表,想打個電話給達子,號碼撥到一半又按掉了,還是親自去一趟吧,閒著也是閒著。 來到公安大樓,前廳裡的氛圍和剛到那會兒有了點變化。單從警察走路的步伐,就能嗅出點味道。不時有全副武裝的特警走進走出,一個個眉頭緊鎖,憂心忡忡的樣子。照馬路的經驗,就在這段時間,S市應該發生了什麼大案子。 果不其然,達子沒在辦公室,出現場去了。不得已,馬路只得撥打他的手機。 達子急吼吼地問:“什麼事兒?” 馬路見達子很忙,直接說:“我想要了解一個人的資料。” 達子又問:“哪裡的?” 馬路回答道:“應該是老電廠那兒的。” “那你直接去那邊的派出所吧。”看情形,達子已經忙得不可開交了,直接丟了這麼句話給馬路。 馬路抓抓腦袋,問:“不需要開張介紹信什麼的嗎?你知道的,我這也不算公幹。” 達子在電話那頭笑了,說:“我們小城市,比不了你們那兒,規矩沒那麼嚴,你去吧,就說是我說的,他們都認識,實在不行給我打個電話。”然後達子匆匆把電話掛了。 馬路估摸著自己的猜測沒錯,是有大事兒發生,連好好通個電話的工夫都沒有。不過這樣也好,不用他出面,藉著他的資源,可以查自己的事兒。 第二天一大早,馬路就坐出租車回到了電廠。 他在網上查了轄區派出所的地址,出租車就是奔著那個地方去的,剛開到小區門口的時候,看見那老頭正提著鳥籠和小板凳往裡面走呢。 馬路想了想,喊停了車,不如去看看老頭家的具體門牌號,這樣去查戶籍也省去很多麻煩,對號入座,沒必要一張張照著相片找了。 馬路跟在老頭的後面,不想打草驚蛇,遠遠地跟在老頭身後走進去。老頭拐了一個彎,沒回家,而是又在上次的那個位置,把板凳放好,坐了下來。 馬路在離他兩百米開外的亭子裡,依著柱子坐在石凳子上。 監視老頭實在是沒啥樂趣。老頭坐定位置,動也不動,彷彿睡著了,馬路無聊地抽了一根煙,四處望望。 老頭身後那棟樓的牆上,出現了一個動來動去的光斑。 有人不知道在哪兒用鏡子反射著太陽光。這遊戲馬路小時候也玩過。他伸著脖子,去找光源,轉了一圈沒找著,然後就沒在意了。 他有點渴,看老頭的樣子,短時間是不會離開的。馬路走出了涼亭,在花園西角的一個小賣部買了一瓶礦泉水,又買了一袋泡椒雞爪。 買東西的時候,馬路突然發現自己做了一件很傻的事兒。幹嗎一定要跟踪老頭,才知道他住哪兒?直接問問這個小賣店的老闆不就可以了。 真是腦子一亂,連思考能力也跟著退化了。 “老闆,你這個店很久了吧?”馬路套著近乎。 “哎,三年多了。” “那個老頭住在哪一間知道嗎?”馬路耍了小心眼,付錢的時候,把自己的警官證也一起拿了出來,放在手上假裝把夾在裡面的零錢抽出來。 這招果然有效,老闆顯然知道了馬路的身份,看看他,然後順著馬路手指的方向望去。 “你說他啊,他不是我們小區的。” “什麼?”這個回答讓馬路意外了,“那他是哪兒的?” “不知道,”老闆回答著,“我是新搬來的,但也有五六年了,這老頭幾乎每天都坐在那個地方,我也不知道他從哪兒來,沒關心過,反正到了天黑他就走了。” 馬路心里納悶得很,這是什麼意思?老頭不是這裡的居民,卻每天上班樣地坐在那兒? 馬路帶著一肚子疑問,回到了監視點。換了一個角度,這回馬路偶然之中就發現了是誰在用鏡子反射陽光了。 又是一件奇怪的事兒。 竟然不是貪玩的小孩,而是個女人,看上去三十多歲的樣子,穿著一件灰色的夾克衫,背著一個旅行包,牛仔褲,白色的旅遊鞋,不像是住在附近的居民。 馬路皺皺眉頭,作為警察,難免有些職業病,第一個就是懷疑這個女人是不是壞人,此刻正和犯罪分子接頭呢。 馬路對她多留了個心眼。 又過了一會兒,女人把鏡子收了起來,放進包裡。馬路一直盯著她,她沒走,而是來到了樓房的側面。她在樹下墊了一塊磚,坐了下去,時不時地還把頭偏過來。看她視線的方向,是對著那個老頭的。 難道是賊?她的同夥正在作案,看見老頭坐那兒了,所以發信號讓他注意安全? 馬路心裡緊了起來,沒想到一不留神還能抓著個賊。 光斑是出現在老頭身後的那棟樓裡,罪犯不應該在那兒,因為那棟樓的出口在樓的背面,不需要經過老頭,那麼老頭視野範圍內的幾個單位,就是他們的作案現場了。 馬路心里分析著,他沿著綠化帶靠近了一點,心裡在衡量是接著觀察,還是報警。一邊走,他一邊抬頭佯裝路人找路,不停地瞄著樓裡,哪個窗戶口有異樣。 什麼也沒發現,他都快走到老頭的身邊了。那個女人還在。馬路停下腳步,想了想,然後徑自朝著老頭走去。 “大爺。”馬路走到他的身邊,主動招呼著,然後又把煙掏了出來。 “你怎麼又來了?”老頭抬眼瞧瞧他,倒也沒露出不耐煩的樣子。 馬路呵呵笑,“我來看鳥啊!” 他想了一個兩全其美的法子,乾脆就坐到老頭邊上,一來可以再了解點情況,二來,也可以守在門口,只要那女人的同夥出來,就趁機拿下。 馬路不管怎麼說,也是經歷過大風浪的,對付個把小毛賊應該沒問題。 沒想到,他和老頭沒聊出什麼更多的玩意兒,倒是覺得那個女人很反常。她絲毫不著急,也沒把馬路放在眼裡,依然只是時不時地看過來幾眼。 過了沒多久,馬路發現她離開了。難道是放棄自己的同伙了? 他跟老頭閒聊著,眼睛時刻注意著樓裡的動靜,還是什麼異常都沒有。 馬路正納悶著呢,突然一個靈感冒了出來,他也被自己的這個想法嚇了一跳——莫非這個女人根本不是賊,和他一樣,也是來監視老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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