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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07章總監察長的驚險遭遇

殺人廣告 多萝西·L·塞耶斯 8437 2018-03-16
就在那天晚上,更準確地說是在第二天凌晨,一次令人非常不愉快的奇遇降臨在總監察長帕克的頭上。最讓他惱火的是,他根本沒做過任何事情使他應該受到這樣的禮遇。 他已經在局里呆了整整一天——平淡無奇,沒有任何有趣兒的新發現,沒有令人興奮的來訪者,也沒有素面朝天的王侯或精明的中國人——只有閱讀並總結那二十一份線人的報告,還有給S. O. S.廣播節目播出的有關一名通緝犯的五百一十三封聽眾來信進行答复,外加二十封匿名信,所有這些可能都是瘋子所為。除此之外,一位警官去了埃塞克斯,調查在黑河口附近摩托艇出沒的異常情況,他必須等這位警官的電話。如果消息順利到達,可能需要馬上採取行動,正因如此,帕克先生覺得在辦公室裡等消息比先回家睡覺然後在凌晨一點再起床要好。所以他坐在那兒,金子鑄成一般,核對了一些資料,又擬定了一份第二天的行動安排,這時電話鈴響了。他瞥了一眼時鐘,時針剛好指向一點十分。消息很簡單而且不令人滿意。沒有什麼需要向上級匯報的,疑船並沒有在推斷的時間靠岸,因此也不需要採取什麼行動了,監察長帕克終於可以回家,並儘量用這短短的幾個小時補一補睡眠。

帕克先生,就像勃朗寧詩中的紳士,因為擔心他心愛的女人會要求他用魯特琴伴奏吟唱歌曲,就不辭辛苦地去學習音樂。結果是白白浪費時間,可是——要是她真的要求了不就不一樣了嗎。帕克先生也和那位紳士一樣只能豁達地接受這個令人失望的結果。這一天的工作終於結束了。把文件整理好並鎖上辦公桌之後,監察長離開了辦公樓,走上了河堤路,搭上一輛晚點的電車直奔希爾博德路,然後靜靜地走到澳曼德大街。 他用鑰匙打開前門走進樓去。就在這座公寓樓裡,早在他還是單身的時候他就有一套不大的單身公寓,而結婚後他又額外租下了樓上的一層,那麼事實上,他擁有的是一個有七個房間的公寓。但是,根據倫敦郡議會那毫無意義的規定,要保證一條火警時能讓一樓住戶登上屋頂的通道,所以他不可以在樓梯口安裝一扇新門把他那兩層樓與其他住戶分開。

前門大廳是所有住戶公用的,裡面一片漆黑。他打開燈,在玻璃前臉上標有“三號公寓——帕克”的信箱裡摸索著看有沒有信。他摸出了一個賬單和一張廣告宣傳單,由此他推斷出他妻子整個晚上都在家,可能太累或是懶得下來取九月三十日的郵件。他正準備轉身上樓的時候想起來四號公寓署名布萊登的信箱裡可能有溫姆西的信。通常,當然了,這個信箱是不用的。但自從溫姆西開始扮演他在皮姆公司的角色後,他內兄就給他配了把鑰匙,並且在信箱上寫了布萊登的名字,這樣就可以從郵差那兒得到點信息。 布萊登的信箱裡有一封信——是被小說家們叫做“精美郵件”的那種,也就是說,信封是染成紫色的,還有一層鍍金仿毛邊,而且字體即瀟灑又柔美。帕克把它拿了出來準備附上一張字條在第二天早上交給溫姆西,於是他把信塞進口袋上了二樓。在二樓他關掉了大廳的燈,和樓道的燈一樣,大廳的燈也是雙路開關,然後繼續上三樓,在三樓有他家的起居室、餐廳和廚房。在那裡他猶豫了,但很不巧的是他並不很想喝一碗湯或者吃個三明治。他關掉樓下的燈並按下了四樓頂燈的開關,結果沒有反應。帕克發了一聲牢騷,但他對這種事情並不感到奇怪。樓道裡的燈是由房東負責的,而那個房東有個吝嗇的習慣就是喜歡使用便宜的燈泡,等什麼時候燈絲斷了他再去換。他也因此疏遠了和租戶之間的感情,而租戶們會浪費比他用燈泡省下的錢還要多的電費,但是沒辦法,他就是那樣的人。帕克熟悉這些樓梯就像熟悉房東的習慣一樣,所以他就在黑暗中向上走,連劃火柴都用不著。

可是,不管是燈泡的小事故喚醒了他職業性的警惕,還是有微弱的氣息或動靜給了他最後一刻的警覺,事後他對此都一無所知。他手裡拿著鑰匙,就在他準備把鑰匙插進鎖孔的時候,他突然出於本能向右猛地一閃,就在那一瞬間,有人用致人於死地的力量擊中了他的左肩。當他轉過身來準備和那個黑暗中惡毒的傢伙格鬥時,他聽到了他鎖骨裂開的聲音,這時他還在想:我要是不躲一下,碎的恐怕是我的頭而不是鎖骨了。轉身揮臂的時候,他的手碰到了那傢伙的喉嚨,但是有一條厚厚的圍巾還有立起來的衣領保護著。他試著想把手指伸進去,可就在這時,他感覺到第二次突然襲擊就要來臨,於是他拖著半殘的左臂一閃,剛好躲了過去。他聽到那個男的喘著粗氣而且還罵了一聲。然後反抗突然停止了,在放鬆警惕之前他向前蹣跚了幾步,就在這個時候一隻膝蓋帶著野獸般的蠻力擊中他的腹部讓他都喘不過氣來。他踉蹌了幾步後又被對手打中了下巴。在他倒地之前還有意識的幾秒鐘裡,他想起了那個人手中的凶器,感到絕望了。

可能是被擊倒在地才救了他一命。他倒地的聲音吵醒了瑪麗女勳爵。她先是一愣,躺在床上疑惑不解。接著她想到了睡在隔壁的孩子們。她打開燈,喊了幾聲想看看他們是不是出事了,可沒有聽到回答。於是她從床上跳了下來,抓起一件睡衣便跑向孩子們的臥室。一切都安然無恙。她不解地站在那兒,懷疑自己是不是在做夢。這時她聽到一陣急促的腳步聲順著樓梯跑了下去。她跑回臥室,從梳妝台裡拿出了那把一直裝著子彈的左輪手槍,然後又衝回去猛地打開通向樓梯的門。她身後的燈光正好照在她丈夫蜷縮在地上的身體。她瞪著眼被眼前的情景驚呆了,這時前門被砰的一聲關上了。 “你當時應該做的,”帕克先生悶悶不樂地說,“不是去照顧我,而是應該沖向窗戶看看那個傢伙是什麼樣子。”

對於這種無理的言論瑪麗女勳爵只是寬容地笑了笑,然後繼續和她哥哥說話。 “好了,我能告訴你的就這麼多。他能夠活著已經非常幸運了,我們應該感到慶幸而不是抱怨才對。” “如果你的鎖骨斷了,胸脯腫的跟女人似的,劇烈的頭痛感覺就像一切都從地上飄起來了,而腹部就像是有成千上萬頭公牛在上面狂奔,”帕克說,“你也同樣會抱怨的。” “真是莫名其妙,”溫姆西說,“你們警察對待這樣一個小小的事故怎麼會這樣。我的朋友紅毛喬剛剛借給我他的塞克斯丁·布萊克的小說裡有一個很了不起的偵探。他被人用一根鉛管打昏後又被緊緊地綁住了六個小時,骨頭都快被勒斷了。然後又被用一艘小船在一個暴風雨的夜晚帶到海邊的一間偏遠的小屋裡,接著又從一段石階上給扔了下去,扔進一個石頭砌成的地窖裡。用一片玻璃瓶的碎片磨了三個小時之後,身上的繩子終於被他磨斷了。然而那些壞人覺察到了他的動作,又往那個地窖裡放滿了瘴氣。最幸運的是他在被困的第十一個小時的第五十九分的時候逃了出來,稍事休息後吃了幾個火腿三明治,喝了一杯濃咖啡之後就馬上坐上飛機去追捕那些早已逃走的兇手去了。而在飛行途中,他還不得不沿著機翼爬到機艙裡去和一個抓著繩子跳上飛機準備向駕駛員座艙里扔手榴彈的傢伙進行殊死搏鬥。而現在,我的姐夫——我已經認識將近二十年的男人——只是被一個蟊賊擊倒在自家的樓梯上,而且傷口已經包好,舒服得躺在床上,竟然無法控制自己的脾氣。”

帕克聽完後沮喪地笑了笑。 “我在努力猜想那個人會是誰,”他說,“他不是個蟊賊,或是想來偷東西的人。這是蓄意謀殺。燈泡是被預先弄壞的。他肯定在後面藏了好幾個小時。你們可以看見他留下的腳印。那麼,分析到這兒,誰的名字會有幸被列入到我們的名單裡呢?不可能是吉姆紳士,也不會是下人丹,因為他們根本不是做那種事情的人。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上週的話,就很可能是黑棍威雷——他喜歡用短棍傷人,但是我們已經在上個星期六的晚上將他刑事拘留,關進'石頭房'裡了。我想到兩個狡猾的傢伙比較有嫌疑,但還不能確定到底是哪一個。可以肯定的是,不管他是誰,他肯定在晚上十一點,管家關上街門和大廳裡的燈之前就已經進來了。當然,除非他自己有一把前門鎖鑰匙,但這不太可能。除了一支伍爾沃斯鉛筆之外,他沒丟下任何有助於我們調查的線索。”

“噢,他丟下了一支鉛筆,是嗎?” “是的——是一種袖珍自動鉛筆——不是木頭的——你不用想那上面會留下他的牙印或別的什麼痕跡。” “拿出來看看。快,給我看看!”溫姆西急切地懇求道。 “好的,如果你喜歡你可以看一下。我已經檢查過指紋了,但是什麼也沒有。只有模模糊糊的一些污跡覆蓋在上面。我叫我們的指紋專家過來看過,但他似乎也沒看出什麼來。看你能不能找到那支鉛筆,親愛的瑪麗,為了你親愛的哥哥。呃,對了,彼得,還有你的一封信呢,我剛想起來,在我大衣左側的口袋裡,瑪麗。我剛剛把它從四號公寓信箱裡拿出來,這一切就發生了。” 瑪麗飛快地走了出去,片刻之後拿著鉛筆和大衣回來了。 “我沒找到什麼信。”

帕克拿過大衣,用那隻沒有受傷的手仔細搜索著大衣的每一個口袋。 “這真有意思,”他說,“我肯定它就在口袋裡。是那種特別的淡紫色的信封,還鍍著一圈金邊,而且是一位女士的筆體,字很漂亮。” “噢!”溫姆西說,“那封信丟了,是嗎?”他目光單閃爍著興奮。 “這一點非常值得注意。更重要的是,查爾斯,這不是一支伍爾沃斯鉛筆,而是一隻達林斯鉛筆。” “我說的就是達林斯——都是一樣的東西。隨便哪一個人都可能使用這種鉛筆。” “啊哈!”溫姆西說,“但這恰恰是我專業知識範圍之內的事情。這種鉛筆達林斯根本不作為商品出售——它們都被免費贈送出去了。任何一個顧客只要買了價值超過一英鎊的商品,就可以得到一支鉛筆作為獎勵。你注意一下就可以看到它上面的廣告語:貴的,不是達林斯。(這裡順便提一下,廣告是皮姆公司的傑作。)他們的用意是讓你每次列購物清單的時候都會想起達林斯是購買家居用品最明智最實惠的選擇。而事實上它也的確是個了不起的公司,”尊貴的勳爵補充道,似乎對這個話題很感興趣,“他們在原有的銷售體制上蒙上了一層完美的藝術色彩。你可以坐在一張達林斯椅子上,這些椅子是用只值幾個先令甚至是幾個便士的零部件,再用幾個便士買上百十枚釘子釘在一起就成了。如果喬治叔叔弄壞了一條腿,你就去買一條新的釘上去即可。如果你買的衣服太多了,你的達林斯五斗櫥衣櫃已經裝不下了,你可以把衣櫃頂蓋揭掉,花兩個半先令去買一層新抽屜加在上面,代替原來的櫃頂。一切都由數量決定,你買得越多,服務也就越周到。而且,像我說的那樣,如果你能買夠一定數量,他們會贈你一支鉛筆。如果你能買夠五英鎊的達林斯產品時他們會送你一支鋼筆。”

“你講得很有用,”帕克挖苦道,“看來去調查近六個月以來買夠了一英鎊達林斯產品的人應該很容易。” “別急,我說過我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這支鉛筆——很潔淨的緋紅色,你可以看到上面有金色的字母——說明它不是出自任何一家達林斯的分銷店,它還沒有上市。它可能出自三個地方:一是鉛筆製造廠,二是達林斯總店,三是我們公司。” “你是說皮姆公司?” “是的。這是一款新鉛筆,推動裝置經過改進。以前的舊款只能向前推,而這種鉛筆在內部加了一根反彈彈簧。達林斯公司很慷慨地拿來了他們第一批新品的一半讓我們試用。” 帕克先生突然坐了起來,震到了肩膀和頭,又痛苦地呻吟起來。 “如果說你在鉛筆廠或達林斯公司裡有死對頭,”彼得勳爵繼續說道,“我認為是非常不可能的。但對我來說就可能了,尤其是那些拿著短棍、指節環,或者沙袋、鉛筆什麼的先生們。總之,這個一點都不鋒利的凶器一定是皮姆公司的人留下的。他是因為看到了信箱上的地址——感謝你的爽快借給我使用——看到上面四號公寓信箱上我整齊的名字,便十分肯定地過來了,還準備了短棍、指節環……”

“好啊!我終於明白了!”瑪麗女勳爵大聲叫道,“你的意思是說躺在那兒被痛打受傷的應該是你,你這個壞蛋,而不是我可憐的丈夫嗎?” “我想,應該是這樣,”溫姆西滿意地說,“我確實是這麼想的。尤其是當我知道那個攻擊者還奪走了我的私人信件的時候。另外,我還知道那封信是誰寫的。” “是誰?”帕克問道。 “我肯定是帕梅拉·迪安寫的。為什麼呢?我從你對信封的描述上能判斷出來。” “帕梅拉·迪安?那個受害者的妹妹?” “正如你所說。” “威利斯年輕的女人?” “是的。” “但他是怎麼知道這封信是帕梅拉寫的呢?” “我不認為他知道。我倒覺得這是我昨天在公司茶會上自吹自擂的結果。我對所有的人都說了我正在公司樓頂上練習彈弓。” “是嗎?確切地講,所有的人都包括誰?” “在場喝茶的二十幾個人,還有那些從他們嘴裡聽說的人。” “好大的範圍。” “嗯,是的。我原以為我會遭到什麼報復,真遺憾,他們找錯了對象,打傷了你,而不是我。” “真是夠遺憾的。”帕克深有感觸。 “儘管如此,可能事情比我們想像的更糟糕。我們有三條線索可查:那些了解彈弓事情的人;知道或問過我地址的人;當然,還有那個丟了鉛筆的傢伙。但是,我說——”溫姆西突然大笑了起來,“竟然讓我在今天早晨不費吹灰之力就找出了元兇,而且沒被打成烏雞眼,真是令人驚訝啊!你們為什麼不在今天早上起床後的第一時間就告訴我所有的細節呢?我也好早點作些防備。” “我們倒成了你的替死鬼了。”瑪麗女勳爵說。 “另外,我們也沒想到這事能和你有什麼關係呀。” “你們應該猜到。不管什麼地方出了問題,都是由我引起的。不過這次我不再埋怨你了。你已經被折磨得夠慘的了,沒有人會不說我溫姆西寬宏大量的。但是,這個傢伙——你沒能在他身上留下什麼印記嗎,查爾斯,有嗎?” “恐怕沒有。我抓了那個混蛋的喉嚨一下,但他用圍巾圍得嚴嚴實實的。” “你不該那樣做,查爾斯。你應該重擊他一拳。不過,我說過,我原諒你了。不知道我們的朋友下一次會不會再來襲擊我。” “希望他不要再來這裡了。”瑪麗說。 “我也不希望。我想下次親自和他交手。他肯定非常敏捷地拿走了那封信。這究竟是為什麼——啊!我明白了。” “什麼?” “為什麼今天早上他們看到我時競沒有人暈倒?他肯定是帶著手電筒。他打倒你之後打開手電筒想看看你是不是已經死了。他首先看到的是那封信。他拿走了它——為什麼呢?因為——這個我們稍後再說。他揣起信之後看了看你的絕世容顏,意識到自己找錯了對象,這時他聽到了瑪麗的叫聲,於是他就跑了。現在事情已經非常明白了。但是那封信?是他碰巧看到信後拿走的,還是他認出了信封上的字體後拿走的呢?那封信會是什麼時候寄出來的呢?哦,當然了,應該是九月三十日。假設當他進來找到我的公寓時,看見了信箱裡的那封信,而且認出了那封信是誰寫的,那就給我們開拓了更大的推測餘地,而且有可能讓我們找到了另一個作案動機。” “彼得,”瑪麗女勳爵開口說道,“我認為你不應該再拿這些推測來刺激查爾斯了,那會讓他體溫上升的。” “的確如此,哈!好了,聽我說,老伙計,非常遺憾讓你替我擋了這一次。這的確有點倒霉,但很慶幸沒什麼大礙。我要趕快走了,不管怎樣,我得走了。我有個約會,再見。” 溫姆西離開公寓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給帕梅拉·迪安打電話,她剛好在家。他解釋說她的信在郵寄過程中給弄丟了,問她裡面寫了什麼。 “是戴安·德·莫麗留的一張便條。她想知道你是誰。你似乎給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們是有意相互取悅對方。”溫姆西說,“你是怎麼做的。” “什麼也沒做。我不知道你想讓我怎麼做。” “你沒有給她我的地址嗎?” “沒有。那正是她要問的。我不想再犯一次錯,所以我把它寄給你了。” “做得很好。” “還有什麼?” “告訴她——她知道我在皮姆公司做事嗎?” “不知道。我非常小心,關於你的事情幾乎什麼也沒跟她說,除了你的名字外。我確實告訴過她你的名字,但她好像是已經忘了。” “好,現在聽好。告訴戴安我是一個非常神秘的男人。你從來不知道到哪兒去找我。暗示她我可能住在很遠的地方——巴黎或是維也納,或其他什麼聽起來很燈紅酒綠的地方。我知道你可以準確地表達那種意思。” “呃,是的,那我能做到。” “你可以告訴她會在某個最意想不到的時刻見到我。如果你不介意顯得自己很庸俗的話,你可以提示他我屬於那種黃色的澳洲野狗型的,很容易就被追捕,但捕獲的機會卻不大。你可以說得刺激點,盡量引起她的好奇心。” “我會的。那我用不用表現出很嫉妒的樣子呢?” “可以,如果你願意。給她那種你很想排擠她的感覺,表現出那是一個很難的追求過程,你不喜歡再有新的競爭對手。” “行,那並不難。” “你說什麼?” “沒什麼。我說我絕對能做到。” “我知道你會幹得很漂亮的,那可全靠你了。” “多謝了。調查進行的怎麼樣?” “還湊合。” “找時間跟我說一說,好嗎?” “那當然,一有進展就會跟你說的。” “找個週六或週日過來喝茶好嗎?” “非常願意。” “不准忘啊。” “啊,是的,好哇!那麼,晚安!” “晚安!黃色澳洲野狗!” “晚安!” 溫姆西放下聽筒。 “我希望,”他想,“她別把事情搞砸。不能相信這些年輕女人。沒有堅定的意志。除非,當然了,當你特別想讓她們屈從的時候。” 他撇嘴笑了笑,就趕著和一位年輕女士約會去了,而這位女士並未流露出任何要屈從於他的跡象,而且他在當時所說的和所做的絕對和本案這個故事無關。 紅毛喬小心翼翼地從床上爬起來,朝房間的四周看了看。 他的哥哥——不是那個警察,而是十六歲的伯特,那個愛吵鬧的小子——正在熟睡,像狗一樣蜷縮在床上,毫無疑問一定是又夢見了他心儀已久的摩托車了。街上路燈微弱的燈光投射在他的被子上,照出一個個山丘似的輪廓,也給紅毛窄窄的床上投進了一縷暗淡的微光。 紅毛從他的枕頭下面抽出了一本用一個便士買來的練習本和一支已經用鈍了的鉛筆。紅毛的生活裡幾乎沒有一點隱私,所以當機遇來臨時必須緊緊地抓住。他舔了舔鉛筆,打開本子,寫下了大大的、飽滿的兩個字“報告”。 寫完這兩個字他停了下來。被如此信任地委以重任是他渴望已久的。以前在學校做過的一些英語作文練習似乎並沒有什麼幫助。 “我最愛的一本書”、“長大以後該做什麼”、“動物園的見聞”——都是很好的題目,但是對一個年輕而又前途無量的偵探並沒什麼幫助。他曾有一次被特許看了一眼瓦萊的筆記本(當警察的瓦萊),記得所有的條目都是這樣開頭的:“晚上八點半我正沿著惠靈頓大街巡邏——”這是個很好的開頭,但並不適合當前的情況。塞克斯丁·布萊克的風格也是一樣,儘管雄壯有力,但更適合那些對涉險事件的敘述,而不適合名單和目錄的編輯。除了所有的這些以外,還有一個難辦的拼寫問題——那總是一塊絆腳石。紅毛模糊地覺得一份滿是拼寫錯誤的報告會降低它的可信度。 在這種緊急情況下,他只好求助於他的直覺了,發現它還真有效。 “我最好從頭開始,”他自言自語,使勁地趴在本子上,皺著眉頭,拼命地苦思冥想,開始寫道: 慎重考慮之後,他認為有必要再加點細節作為支持,於是又寫上了他的地址和日期,然後繼續寫道: “喬,你在那兒搞什麼鬼呢?” 紅毛由於太專心於他的報告,竟然沒對伯特留有足夠的警惕,他突然跳了起來迅速把練習本塞到枕頭下面。 “不關你的事,”他緊張地說,“這是個人隱私。” “噢,是嗎?” 伯特把被子猛地掀到一邊,威脅著向前靠過來。 “是在寫詩嗎?”他輕蔑地問道。 “這跟你沒有關係,”紅毛反駁道,“離我遠點兒。” “把本子拿過來。”伯特說。 “不,我不給。” “你不給,不給嗎?” “是的,不給。滾開!” 紅毛激動地用雙手緊緊地握住他的日記本。 “我就是要看——快給我!” 紅毛從小就長得精瘦結實,而且是個勇敢的孩子,但是他的心思都放在讀書上了,而伯特在身高、體重和在家裡的地位上都佔有優勢。搏鬥激烈地進行著。 “放開我,你這個欺軟凌弱、粗暴無恥的傢伙!” “我要讓你學會怎樣稱呼別人!無禮的小東西。” “啊!”紅毛尖聲叫道,“不給你看,不給你看。告訴你!這是隱私!” 又是一陣痛毆猛打。 “住手!”一個莊嚴的聲音說道,“你們在幹什麼?” “瓦萊,讓伯特離我遠點兒。” “他不該對我這麼無禮。我只想看看他在幹什麼,現在是該睡覺的時候,他卻起來寫詩。” “這是隱私,”紅毛堅持道,“真的,確實是隱私。” “你不能離那孩子遠點兒嗎?”波茨官氣十足地說,“你們這麼吵,等一會兒吵醒了爸爸可有你們倆的好果子吃。現在,你們倆都睡覺去,否則我就不得不以擾亂社會治安罪把你們抓起來了。喬,你的確應該去睡覺,而不是去寫詩。” “那不是詩。那是我為辦公室的一位先生做的事情,他說我不能把此事告訴任何人。” “好吧,聽著,”瓦萊·波茨說著伸出他那雙巨大的干公務員的雙手,“把你的日記交給我,明白嗎?我會把他放進我的抽屜。明天早上我會還給你。現在,看在上帝的分上,你們兩個都回床上睡覺去。” “你不會讀它的,是吧,瓦萊?” “好的,我不會讀的,如果你這麼在意的話。” 儘管有點不情願,但出於對瓦萊人格的信任,紅毛還是勉強地鬆開了手裡的練習本。 “這就對了。”瓦萊說,“如果再讓我聽到你們為它吵鬧,你們兩個,懂我的意思了?” 他大踏步地走了,穿著他的條紋睡衣,像個巨人似的。 紅毛喬,揉了揉打鬥中被弄痛了的地方,用被子緊緊地裹住自己,選了個比較舒服的姿勢躺下了。想起他剛剛寫完的報告,而他即是這個報告的作者,又是主人公,心裡感到十分快慰。 雖然遭到毒打,受了些傷,但他的勇氣並沒有絲毫的減退。那個著名的偵探躺在地窖裡,破草蓆的周圍到處都是老鼠,儘管傷口依然十分疼痛,但得知了那些寶貴的資料還安全,他仍覺得很開心。想起那個受挫的罪惡之王,正在他那金光閃閃,充滿東方風情的大廳裡咬牙切齒,他高興地笑了。 “又失敗了,蒼天有眼!”那個惡毒的醫生咆哮道,“但是,下次就該我走運了!”與此同時…… 過偵探的生活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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