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仙人掌之花

第6章 一張地圖

仙人掌之花 山本禾太郎 7985 2018-03-16
被告匡介雖無前科,但向來意志薄弱,尤其是對犯罪,他的性格很容易被一些動機、誘導所惑。 現在已經查明:被告在中國東北地區流浪時,曾企圖侵吞同事斯波準一的遺產未遂的事實,還有經常出入流浪者聚居地,和一些不良之輩來往,常犯詐騙、恐嚇等行為的事實,以及利用報紙廣告,干涉他人隱私,企圖騙取錢財的事實。並且,上述事實每一件,都是由於一定動機所導致的犯罪,證明了被告匡介的性格中,有一種不可估計的危險性,就是在受到一些動機誘導時,他極其容易犯罪。 被告匡介有著這種罪犯的共同特點——流浪癖。他拋棄妻子,流浪到中國東北,當然,這和他在東京,多少有些債務有關,但是那點債務,他即使不必躲藏,也能夠輕易地解決。然而匡介薄弱的意志,和與生俱來的流浪性,使他輕易地拋棄了妻子,奔赴了中國東北。

就是有著這樣薄弱的意志,和天生的流浪性的被告,回到東京後,妻子得知他仍然住在家裡,就約他到火腿腸工廠,勸他改過自新,即使這樣,被告也未回應一直在等著自己的妻子,其間被告匡介,頻繁出入一家叫做“三鈴”的酒館,並和一個叫做鈴代的女招待,發生了不正當的關係。這樣他一邊和鈴代在一起,一邊還忘不了自己的妻子。 有時候,他回到妻子那裡,看到可愛的孩子的時候,也會下決心從明天開始,要回歸家庭,但是晚上去“三鈴”見了鈴代,立刻就又沉溺在鈴代的愛里,把妻子忘在腦後。就這樣兩方都捨不得放棄。 正如前文所述,搖擺不定的被告匡介,不被什麼動機所誘導的話,是不會輕易作出決定的。匡介最終和妻子同居,並不代表他放棄了鈴代,回到妻子身邊,只是同居而已。

以這種狀態,再次結合到一起的匡介夫婦,生活自然不會圓滿。特別是匡介和妻子同居之後,仍然保持著和鈴代的關係,這自然是家庭不和的首要原因。維繫這種危險的夫妻關係的紐帶,就是他們的長子一太郎,如果一太郎還活著的話,那麼這次的事件,或許就不會發生了。 一太郎死後,他們夫妻關係更加惡化。尤其是澄子的火腿腸製造事業失敗,失去了所有資產,當然這只是為了激勵匡介,而編造出的謊言,事實上,澄子擁有比以前更多的財產,只不過她已經對匡介絕望了,她是絕對不會允許匡介,任意揮霍這筆財產的。不得不說這對澄子來說,是理所當然的。兩人之間已經失去了夫妻的感情,隨著兒子一太郎的死去,唯一的紐帶也沒有了,匡介只是還迷戀著澄子的五、六萬日元資產,因此才沒有離開。

就在這種情況下,鈴代執拗地逼迫著匡介與其同居。被告匡介也知道澄子的心,已經離自己遠去,而想儘早和鈴代同居,但最重要的是錢。他想方設法,想要把澄子的錢變成自己的,但是由於澄子戒備森嚴,要達到目的並非易事。 因此被告匡介覺得,唯一的辦法就是殺掉澄子,才能得到財產,並暗中等待機會。 機會終於來了。某年九月中旬,澄子為了調養身體,獨自去了北國山津的溫泉,住在西屋旅館。就在快到預定的兩個月期限的十一月七日,被告匡介收到了澄子的來信,說“本月十二、三日回東京”,被告覺得:這是個難得的好機會,於是偷偷地離開東京,於當月九日,到達了山津溫泉,在一家叫做“加賀屋”的旅館住下,暗中監視著澄子的行動。 被告楠田匡介,確實是帶著殺害澄子的目的,前往山津溫泉的,但是如果在那裡,沒有生什麼誘導的話,恐怕被告匡介,就不會把殺意付諸實踐了吧,這裡發生了一件給了匡介最恰當的誘導動機的事情。

正如被告在警察局、檢察院、以及預審庭的取證書上所供述的一樣,到達山津溫泉以後,匡介盡量避人耳目,始終閉門不出,就連洗澡,都盡量選擇人少的時候。然而就是這樣怕人看見的被告,十日、十一日、十二日連續三天上午,各出去了一次,大約兩個小時,這是因為澄子每天上午,必去一次觀音公園散步,除了這段時間,他找不到能達到目的的機會。那三天裡,他每天尾隨澄子,在觀音公園裡徘徊,第一天,澄子和旅館的女傭一起,第二天雖然是獨自一人,但他還是錯過了機會,沒有能達成目的。 於是第三天——也就是十一月十二日,被告匡介下定決心:“今天一定要成功”,就出了旅館。 以上事實,是根據加賀屋旅館的女傭——太田女士的證言證實的,太田女士作證說,十一月十二日,被告匡介離開旅館的時間,是上午十點左右。

匡介離開旅館,來到觀音公園入口對面,某某衛戍醫院山津療養所旁邊的路上。關於當時的情景,被告在警察署是這樣供述的: 沿著衛戍醫院山津療養所的圍牆,往前走了大約兩町左右,有一個很短、但是很陡的坡。上坡後左邊是山,右邊是兩間左右的一段緩緩的斜坡,上面長著細竹和雜草,斜坡前方,是個很陡的谷地,我剛好經過那裡,忽然看見斜坡前方,谷地的邊緣處,開著一朵花。不知道那是什麼花,似一朵白色的棉花一般,邊緣露出一圍紅色,很美麗。現在想來,在那種情況下,我還能被路邊的花草吸引,真是不可思議。但是,當時只是瞥了一眼那朵花,我竟不知不覺地,從腳下的雜草叢裡,徑直走了過去。然後就發現在那下面,大約一間遠的松樹枝上,吊著一個男人的屍體……

不得不說發現這具屍體,對被告來說是不幸的。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如果被告沒有發現這具屍體,那麼殺害澄子,可能也會以未遂告終。在這一點上,雖然對被告帶有一絲同情,可是發現屍體之後,被告匡介的行為極其惡劣,沒有絲亳值得同情的餘地,對被告發現屍體的不幸遭遇的惋惜,我們也抹殺掉了。 被告發現那具屍體以後,立刻改變了他所作的計劃。之後的行為,被告對警察作瞭如下陳述:“於是我忽然產生了一個想法,下到谷底,仔細地檢查了死者的身體。那是因為我忽然想起了一個計劃,正要施行,但是我又擔心,死者身上會有什麼遺書,或者遺物之類的,讓我的計劃露出破綻。我從死者身上,找到了一個皮質的筆套,一邊插著一支鋼筆,還有可自由增減的便箋紙。我看了看紙上都記了些什麼,發現什麼都沒有。我打開另一邊一看,裡面有兩張十日元紙幣和一些零錢,兩、三張名片,剪報,還有掛號信的收據等。於是除了錢原封不動,我想把其餘所有東西都撕毀,但是轉念一想,又把那三張名片、一張剪報和掛號信的收據,裝進了自己的錢包。然後檢查死者的和服袖兜時,發現了一個還剩兩、三根金嘴香煙的皮質煙盒,我又原封不動地,放回了死者的袖兜里……”

帶著殺害澄子的目的,前往觀音公園的被告匡介,在途中因留心一朵花,而發現了一具縊死屍體,繼而改變殺人計劃,而且,正如他自己所陳述的那樣,冷靜、縝密地檢査縊死者身上和周圍,消除可能妨礙自己計劃的東西,這一系列行為,聯繫到被告匡介在中國東北流浪的時候,曾向其友斯波準一屍體頭部注射液蠟一事,被告匡介的大膽和犯罪的計劃性,讓人不得不感到震驚。 被告檢查完縊死者的屍體,確認沒有什麼阻礙自己計劃的東西後,就來到距離那裡,大約一町半處的小山丘上,藏身於觀音堂裡,等待著澄子的到來。 投宿在西屋旅館後,澄子的日常生活,根據該旅館女傭赤坂愛的供述,現在已經查明,只是有時會有來自東京的信,她就寫寫回信、看看雜誌小說,每天都去觀音公園,此外再沒有什麼特別的。對於那天前夜,也就是十一月十一日晚上,澄子的行動,她是這樣說的:

那天晚上(十一日晚)有一個從金澤打來的電話找夫人,此外沒有任何奇怪的事情。要說和平時稍微不同的,就是夫人好像要寫什麼東西,就寢時間比平時晚了兩個小時,我看她沒有什麼吩咐,也沒有叫我,於是只是晚上九點左右,去了她房間一趟,後來就沒再去過。 第二天早晨(澄子在觀音堂被殺害的早晨),和平時一樣,七點鐘左右起床,九點左右去了她每天必去的觀音公園散步。本來平時有時間的時候,我都是陪她―起去的,但那天,有一位我負賁接待的客人要離開,我送那位客人去車站,她就一個人出去了…… 從這段陳述中,關於澄子的死,我們無法從其他方面,得到任何原因,也就是說,澄子只是和平常一樣,去觀音公園散步而已。 澄子在觀音堂參拜完畢,登上了旁邊的那道緩坡,來到一處能夠透過成片的梧桐樹的樹梢,看到城市裡的房屋和芝田湖的地方,然後在一節樹樁上坐了下來。

從觀音堂後面溜出來,偷偷尾隨而至的匡介,藏身於距離澄子坐著的樹樁,只有一間遠的一個紀念碑後面,解開棉紗腰帶,伺機從紀念碑後面出來,突然從背後,用力勒住了澄子的脖子。 被告匡介故意用自己腰上纏著的腰帶做凶器,是因為看到縊死的屍體後,突然改變計劃,當然也是因為沒有帶其他的凶器。當他看到用棉紗腰帶,吊在樹上的屍體,也想到用棉紗腰帶行凶,不得不說這是一種聰明的做法。 當然被告也知道,把屍體留在案發現場的話,有被過早發現的危險,於是,他就把澄子的屍體,搬運到紀念碑後面的谷地,大概一間半的中間窪地裡。而且,由於計劃上和自身裝束上的緣故,匡介又必須把澄子脖子上的腰帶解下來,但是又擔心解開太早的話,她可能會甦醒過來,於是被告將屍體放在窪地裡,在旁邊等了大概二十分鐘。

關於這一點,勘察現場的某某巡查部長,所提供的勘察報告裡面,有這樣一句話:屍體旁邊散落著兩根金嘴香煙的煙蒂。這就證明,被告匡介曾在屍體旁邊,待了十五至二十分鐘。 被告確認澄子斷氣後,竟然又從死者頸部解下腰帶,大膽地系在自己的腰上,他沒有再回觀音堂,而是繞道距離現場向右二町處的楓葉瀑布,回到山津療養所,再來到縊死屍體所在的地方,從死者懷中,取出便箋和鋼筆,在便箋紙上,畫了一幅圖示,標明了自己剛剛勒死的澄子的屍體所在的位置,然後把鋼筆夾在那一頁,又塞回了死者懷中。 這種情況,按照我們的常識來想,這是在偽造對自己有利的遺書。事實上,這種偽造遺書的情況,也不乏先例,但是,被告匡介只是用線條畫的圖,除此之外,一個字都沒有寫,不愧是惡人楠田匡介,行為之謹慎和專業,讓人嘆服。 然而匡介以為:文字的鑑定容易、線條的鑑定困難,這種想法實在是太幼稚了。當然線條的鑑定,比文字的鑑定困難,這的確是事實,但是像本件證物這種,由數十條直線和曲線構成的圖畫,是很容易鑑定的。 果然,鑑定人員作出瞭如下鑑定:本圖所示各線條及構圖,與被告人所畫圖案極其相似。如上所述,小心周到地達到了目的的被告,已經事先想好了逃跑的路徑,沒有玩弄任何小花招,採取了直接回旅館、次日早晨回東京的大膽方案。 本案的屍體,於案發五十日後被發現,而且是山津療養所後面,縊死的男屍首先被發現,然後,根據屍體懷中,搜出的便箋上的圖畫,得知並發現了被害者澄子的屍體,這剛好與被告匡介的計劃相符。然而,對被告更加有利的是,山津巡查部長派出所,竟然由於不負責任的特約法醫的錯誤鑑定,而輕率地認定二人為殉情而死。而且,由於男方身份不明,而作出了“”處理。 另一方面,被告匡介接到通知,前來詢問並認領澄子屍體,做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樣子,領回澄子的屍體,並將其火葬,這樣約五萬日元遺產,自然就歸戶主即被告所有了,被告就完全達到了自己的目的。 以上犯罪事實證據充分,希望根據刑法相關條例,對被告楠田匡介作出最重的處罰。 根據檢察官閣下的公訴意見,本案罪犯的動機,以及過程等條理清楚,看似沒有任何懷疑的餘地,但這反而說明了,本案的所謂“事實”,是多麼缺乏證據。很遺憾,我認為檢察官的公訴意見,總的來說,不過是根據武斷的想像,所作的一篇創作而巳。 首先,檢察官閣下對被告匡介的性情,作出了錯誤的觀察。本辯護人認為,對被告性情的認定,與本案有著重大關係,下面,首先,就被告匡介究竟是何種性情,需要進行說明。 檢察官閣下引用被告流浪中國東北期間的事件,出入無家可歸者聚居地的事實,以及火腿腸工廠的事情等為例,論證了被告的性格里面,有著一種只要有什麼動機,多大的罪都有可能會犯的危險特質。但是本辯護人認為,相反,檢察官所引證的事實,剛好證明了被告匡介是個非常善良的人。 檢察官閣下說:被告匡介是個意志薄弱的人,誠如所言,被告匡介意志薄弱,但是本辯護人認為,大體上說一個人意志薄弱,就等於說他很善良,不存在意志薄弱的惡人。惡人基本上都是意志堅強的人,從這一點上也可以說,被告是一個善良的人。 在檢察官引以為例的三起事件中,被告所扮演的,也都是頗為滑稽的小角色,即使是帶有犯罪性質的行為,其社會影響也非常微弱,或者確切地說,是更近似於滑稽,在旁觀者看來,只會覺得他很可愛。這是因為被告匡介身上,散發著人性的善良的光輝,本辯護人認為,這三起事件,是證明被告是善良人的最好材料。 我相信如果各位法官,通覽了編纂在本案記錄裡的《燙傷》《笑》《人肉火腿》《三顆流星》等四份材料,一定會和本辯護人,產生同樣的想法。 這樣善良的人,怎麼會做出檢察官認定的,那種即使是惡人,都未必做得出來的殘忍行為呢?即使是被告確實想施行,檢察官在公訴意見中,所說的那種犯罪,有了誘導教唆他的動機,恐怕被吿匡介,也己經抱頭逃跑了吧。 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考慮,被視為本案犯人的被告匡介,都只不過是一個意志過於薄弱的善良之人,本辯護人斷言,他不會做出如此邪惡殘忍的行為。 其次,關於檢察官公訴的犯罪動機,還有些不充分的缺陷之處。誠然夫妻間關係不和、三鈴的鈴代夾在其中,以及兩人之間的紐帶——兒子太郎的死亡等,使兩人的關係進一步惡化,這些都是事實。但是,想要殺害澄子,獲得其財產……得出這一結論,未免過於武斷。 的確,鈴代非常希望和被告匡介同居,這是事實。其間,鈴代的哥哥,也曾是某秘密結社的相關成員,但是正如檢察官在公訴意見中所說的那樣,毫無決斷力的被告匡介,至今也沒有和鈴代同居的決心。 即便是按照檢察官所說的——被形勢所迫,想要把澄子的財產據為己有,還有很多種其他的方法,例如偽造妻子的印章,可以自由地支配銀行里的存款,或者賣掉不動產也很容易,有著相當教養的被告匡介,何苦採取本案這樣,麻煩又對自己不利的方法殺人呢?即使是被告和澄子的關係不和,也還是會互相探望,這一點從山津溫泉,寄給被告的信可以看出,信中有這樣一節: 這裡真是個安靜的好地方,晚上常能聽到山對面的日本海,傳來雷鳴般的海浪聲,有時還會在睡夢中,聽到划水的櫓聲…… 而且,澄子還告訴了匡介自己回京的日期,從這些事實來看,也許澄子仍對匡介,仍然抱有一線希望。 本辯護人認為:被告匡介也不僅僅是因為想把財產據為己有,而不離開澄子的,而是因為感受到了澄子的心意。 由此看來,我不得不反對檢察官在公訴意見中,對本案的動機所作的斷定。 此外,就本案的犯罪手段,我還發現了更多存有疑慮的地方。本案中除了被告匡介在警察署、檢察院、以及預審庭上所供認事實外,證據甚少,而且在當庭審判的時候,被告又推翻了自己的供認,所以供認的可信度,現在已經沒有討論的必要了。供認往往都是單方面創造出來的事實,這裡就不必再一一舉例說明。只是被告人的供認,在有其他證據證實的情況下,才有足夠的可信度。然而在本案中,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被告的供認,而且,被告在當庭審判的時候,推翻了自己的供認。 重要的是,被告因為距離近的關係,曾數次去過山津溫泉,很熟悉那裡的地形地勢,但是本案案發當時,被告絕對沒有去過山津溫泉,而是在接到警察發出的、認領澄子屍體的通知之後才去的,關於這一點,接受調查的證人加賀屋旅館的女傭太田女士,在指認被告的時候,作瞭如下陳述:臉上的傷痕很像,但是個子應該比他還要高一點。 同旅館的女傭福本吉的陳述:那個人臉上有燙傷的疤痕,耳後頭髮有點禿,這個人卻沒有,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但是總覺得應該就是這個人…… 僅憑以上這些曖昧的證言,就斷定以武藤作之助的名字,投宿於加賀屋旅館的人,就是被告楠田匡介,本辯護人認為,這是很危險的。天下之大,臉上有燙傷疤痕的人,不只有被告匡介。僅僅通過一夜的調查,就宣布那個武藤作之助的身份不明,甚至就此斷定,那就是被告匡介,本辯護人認為,這實在是有欠妥當。 令本辯護人最感到遺憾的是,除了三鈴的鈴代的證言,被告沒有任何其他不在現場的證明,雖然我認為鈴代的證言是真實的,但是由於她和被告的關係,被採信的可能性不大。然而另一方面,就像我剛才所說的,在僅憑旅館女傭們暖昧的證言,就斷定被告匡介是兇手,這種不可靠的情況下,非要追究不在場證明,也不太現實了。 被告匡介的供認書中,最像事實的,就是發現縊死屍體的部分。特別是這一句:白色的棉花一般,邊緣露出一圈紅色的花…… 通篇看來的話,可以認為,那份供認書說的是事實真相,可是寫成這份調查取證書的警察們,只是因為記載了這一句話,就使該取證書完全失去了效力。之所以這麼說,理由就在於,正如被告在當庭審判的時候,所陳述的一樣,連續三天徹夜審問,被告已經身心俱疲,意識蒙曨之中,黎明時返回拘留所,終於迷迷糊糊進入了睡夢裡。第二天在受到誘導、強制等各種手段的審問後,被告又做了同樣的夢。於是身為小說家的被告匡介,就把夢到的情景供認了出來。本辯護人的意思是,被告的供認,只是在講述夢境,並不具有效力。 要說“白色的棉花一般,邊緣露出一圏紅色的花”,肯定就是“睡眠花”,然而“睡眠花”只會在初夏到盛夏之間開放,而絕不會在秋天開放,至少九月中旬以後,是不可能看到這種花的。而且,為了謹慎起見,我們試著尋找那時開放的花,但發現沒有其他的花,符合被告的描述。從這一點上來看,本取證書,只不過是記載了被告夢境的一篇創作而已,因而,也就不具有任何可作為證據的價值。 在這裡我想強調的是,被告的陳述供認中,縊死者所攜帶的物品、衣著等方面,與事實一致的原因何在?關於這件事,本辯護人認為事關重大,根據上述一事,只有弄明白了這份取證書,是如何寫成的,以上這些問題,也自然就能解決了。 既然這樣,我們來看看物證,只能說實在不充分。本案唯一的物證,就是那幅圖畫,至於是不是被告匡介所畫,也只有一紙鑑定書,而且,該鑑定實屬杜撰,關於線條及其性質特點的鑑定,完全沒有任何科學依據,只能說是常識性的一紙意見書而己。本辯護人對此深表遺憾,於當庭公審時,提出了再次鑑定的申請,遺憾的是沒有被採納。 本辯護人認為:這份鑑定,只是一份沒有任何價值的意見書,原因是在於對該鑑定的結論,鑑定人本應表述為“認定”,卻將此改成了“相似”,不用說“相似”就是“像”,如果只是“像”的話,那麼,不必麻煩鑑定專家,任何一個外行人,也都可以看出來。因此,本辯護人認為,這句話沒有參考價值,至少在本案——這種重大案件的審判中,不足以作為證據參考。 再次就是散落在屍體旁邊的MC牌金口煙蒂,關於這一點,也沒有過多值得討論的必要。本案中被告匡介抽MC牌的香煙,縊死者的袖兜里,也有住在加賀屋旅館的、自稱武藤作之助的男人,也在煙灰缸裡留下了MC牌香煙的煙蒂。 至於所謂的行凶時所用的腰帶,根據分析的結果,沒有發現任何用於行凶的痕跡,甚至得出腰帶是新的、都還沒有浸水洗過的結論,反而變成了對被告有利的證據。 最後,本辯護人對被害人澄子,進行一些論述。對於澄子的身份和品行,只是進行了大致的調查,似乎並沒有發現可疑之處,但是根據本辯護人的調查,發現澄子是一個“謎一樣的女人”。 澄子幾乎每天晚上,都泡在無國籍人的聚居處。圍在她身邊聚集的男人們,有小說家、演員、畫家、音樂家、實業家、投機商等。這些男人們經常以澄子為中心,爭風吃醋,而且,有一種似乎很有根據的傳言說,澄子從家裡繼承的五萬日元,其實是這其中一個男人提供的。過著這種生活的女人,其內心究竟是什麼樣的,不難想像。 甚至在和匡介同居後,她仍然沒有停止出入無國籍人的聚居處,尤其是知道匡介和鈴代的交往,以及太郎死後,她更加自暴自棄地,沉浸在無國籍人的聚居處。 在本案發生兩、三個月之前,傳說中,提供澄子五萬日元的那個男人,生意失敗了,以及他和澄子之間的關係,導致了圍在澄子身邊的那些人的不滿,澄子的人氣迅速下降。綜合考慮這些傳言——也許是事實,或許能找到本案中,澄子慘遭橫死的原因。而且,本辯護人認為,也許澄子的命運,必然如此。 綜上所述,從被告匡介的性格、動機、以及犯罪的過程等各方面來看,都找不到將被告匡介視為凶手的理由,而且,沒有任何確鑿的證據。因此,我相信本案應由於證據不足,判處被告無罪。 這次辯論幾天后,楠田匡介被宣告無罪。後來,人們經常看到匡介和鈴代一起出現在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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