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仙人掌之花

第3章 被封鎖的鬼屋

仙人掌之花 山本禾太郎 7975 2018-03-16
時間過得真快啊,Y先生,自從你回東京,都有一個月了吧。 和你一起去看“納涼博覽會”的時候,會場內擁擠不堪,你曾說“什麼呀,這哪裡是納涼,簡直是來流汗的嘛”,當時的盛況,眼下則是頗為寂寥了——畢竟都九月十日了嘛。 本以為再過四、五天,“納涼博覽會”就閉幕了,哪知有關部門,前天卻突然下令封鎖“納博”。不,不是下令封鎖“納博”,是封鎖納博館內有名的“鬼屋”。 在下令封鎖鬼屋的前一天晚上,我照例(真的是照例,就像為你帶路時說的那樣,自納涼博覽開幕以來,我大概去了有三十次了)鑽進了納博的大門。 盛夏時節熙熙攘攘的“納博”,此刻可真冷清。入場者稀稀拉拉。強烈紅光的照射下,看門人的帽簷,顯得格外落寞。五彩的噴泉,不知為何,也讓人覺得似有一陣寒意襲來。

我屢次前往納博,並非是因為喜歡那寒酸的納博,而是被“鬼屋”所吸引。 每次看見那些鬼怪玩偶,我總是有一種無法言表的偷悅心情。只要看到那些相貌醜陋的幽靈、大蛇、三隻眼睛的禿頭妖怪……我就彷佛會感到製作它們的人偶師傅(或許根本稱不上人偶師傅),在那些幽靈的頭上安上長長的頭髮、畫花臉、用紅色墨水,在眉間畫上血跡時的心情。 尤其是想到為了讓玩偶動起來,藏在背後的小工們,拉線時的心情,我更有一種無法言喻的偷快。 佛堂前人山人海,昏暗的場所內,模仿月光的青色燈光,照耀著杉樹樹梢。 “什麼呀,什麼呀?” “這到底怎麼回事?” 佛堂前面聚集的一群人,本來是吵吵嚷嚷的,這時不知何故,竟然一下子變得鴉雀無聲。這肯定不是鬼屋太可怕的緣故——你也知道,那裡無非是些滑稽無聊的、騙小孩子的把戲罷了。

藏在背後的小工,看準時機一拉線,佛堂的門,突然“啪”的一聲打開,幽靈嗖嗖從裡面溜出,佛堂門前的人們,便發出“哇”的喊聲——說“喊聲”或許很怪,總之就是叫聲。我能感覺到拉線小工的心情之爽,於是我也不覺笑出聲來。 在“哇”的一下喊聲裡面,有受到驚嚇的女人的聲音,也有小孩子的哭聲,還夾雜著男人的笑聲,那聲音讓我忍不住有些開心。 於是,為了品味這“鬼屋”特有的氣氛,我從納博開館幾天后開始,毎天都要去轉一轉。 然而,每天都去鬼屋,就讓我有了一種大膽的想法——或許也沒那麼誇張,總之,就是我也想拉一次,那個能操縱鬼屋的線。但是……萬一出事了呢? 說到底,我可是個法學律師、前某某地方法院的法官,豈能當真去做這種事情?所以我決定退而求其次,單獨闖一次鬼屋。

既然我已經充分體會到了,很多人一起看的感覺,那難免就想單獨再進去“鬼屋”,單獨感受一把。 但是,“納涼博覽會”每天晚上六點開館,總是人頭攢動,要想單獨進去的話,只能等到很晚,等到快閉館的時候。 於是,那晚九點左右,我邁進了納博的大門,也就是有關部門下令封鎖的前夜。 我進入場內一看,要去鬼屋時間還早,遂去聽了聽我同樣喜歡的江州小調、伊勢神樂的曲藝等來打發時間,進入“鬼屋”的時候,已經快十一點了。 江州小調、伊勢曲藝等餘興節目的表演場地周圍,仍然有人尚未散去,但鬼屋裡面,則是半個人影都沒了,靜悄悄的。 “安達原”的鬼婆婆和出沒於“古寺”的三隻眼睛的禿頭妖怪,本是我非常熟悉的鬼怪,但那晚不知為何,竟隱隱有些害怕。

白骨累累的“安達原之屋”的門簾突然捲起,叼著菜刀的鬼婆婆伸出頭來,就算是這段時間,見慣了這場景的我,那天晚上也禁不住倒吸了一口涼氣。 然後,平時一直在古寺裡面敲鐘的和尚,突然轉過頭來,那機械的動作,平時看來覺得很滑稽可愛,但那晚就是讓我覺得毛骨悚然。 然後第三個,就是你曾說過“這個傑作真是太棒了”的“蚊帳妖怪”,當時我剛好站在那前面,等待蚊帳上映出妖怪的影子。然而,好像忽然聽到,有人小聲說話的聲音。 “這麼晚了,來鬼屋的應該是好奇之人吧?真的有和我一樣的人嗎?”我這樣想著,透過大概是從花店借來的道具之類的杉樹籬笆的縫隙看去,只看見佛堂前面,有一個穿著白色浴衣、戴著麥稈草帽的男人,和一個穿著毛呢浴衣的女人白晳的側臉,看起來像一對年輕的夫婦。

我忽然意識到,要轉過身去的時候,從我前面的蚊帳裡面滑出來的幽靈,已經瞬間消失在佛龕裡面了。 我本來是想獨自看鬼屋的,但是看到站在佛堂前的那對夫婦,忽然又來了興趣,如果他們看到佛堂裡出來的幽靈,會被嚇成什麼樣子呢?於是,我一邊斜視著消失在佛龕裡的蚊帳妖怪,一邊沿著杉樹籬笆,隔成的V字形的小路,悄悄地走到了那個角落。 佛堂的門“吱”的一聲打開,幽靈飄飄悠悠地滑了出來,忽然那女人尖叫了一聲,頓時暈倒在地。就連我也嚇了一跳,和立即跑過來的、貌似她丈夫的男人,一同抱起女人,照料了一會兒,門口處茶館的人跑來了,看守的人跑來了,主辦方的報社職員也來了,引起一場很大的騷動。 佛堂的門再度關上了,彷彿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似的,一切又迅速歸於沉寂。

只是,發生了這樣的騷動,理所應當飛奔出來的拉線小工,卻始終沒有出來,這讓我覺得十分不可思議。這都怪我太粗心大意了,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我居然都沒有註意到,這些鬼怪是什麼時候,離開小工的手,開始移動的。 我趁著混亂,偷偷地溜了出來。要是和這事扯上什麼關係,被警察調查盤問之類的,那我的職業生涯可就有麻煩了。 我出了“納涼博覽會”的大門,散步到音樂堂前面,忽然想起佛堂裡滑出來的幽靈,和平時有點不一樣。 門打開,幽靈滑出來的時候,我是站在前面三遠的地方看的。當聽到女人的尖叫聲,跑過去的時候,門已經關上了,所以,我只是看了一眼那天晚上的幽靈,但是這佛堂的幽靈,是鬼屋中我最熟悉的東西了,我的眼睛,應該不會看錯的,總覺得那晚的幽靈,和以前的不一樣,覺得十分不可思議,於是決定第二天晚上,再來鬼屋一次,仔細地看個明白,這樣想著,我就回家去了。

第二天,鬼屋竟然被下令封鎖了! 簡直就等於“納涼博覽會”也到昨晚為止閉幕了。 有句話叫做“禍不單行”。自從去年秋天到今年,我的事務所的成績,一直慘不忍睹。 我也曾對你說過的,“東海火柴”事件。 “東海火柴”公司可是我的搖錢樹。我能夠在本地混跡於上流社會,說實話,也都是拜“東海火柴”所恩賜。那起“東海火柴”的損害賠償事件,讓我敗得很慘,差一點就一切從零開始了,幸虧由於常年的關係,我才得以倖免。然後,還沒來得及喘息的,就是這次的事件。 這次也是我擔當顧問的,一家百貨商場作為被告的事件。這家商場新建不久。讀了一遍送來的訴狀,我覺得這真是件麻煩的案子,很棘手。訴狀的內容大致如下: 原告於某月某日下午三點左右,和丈夫一起去買東西,在城市電車某某站下車,沿著某某大街某某百貨商場的建築物,並肩行走,然而意外的是,從某某商場的樓頂上,掉下一個人,此人剛好砸在了她丈夫頭上,致使丈夫身受重傷,雖及時被送往縣立醫院,終不治身亡。

這是一起被告(某某百貨商場)以招徠顧客為目的經營生意,卻並未在樓頂上採取完備的防護措施,所導致的損害,因此,被告有義務賠償損失,並且慰藉原告。 當然,我應訴了,並進行了十二次的“口頭辯論”,原告方提出了五件證物,進行過一次查證,那五件證物,對我十分不利,其中最讓我束手無策的是,對方先於我們,向本庭提出了“證據保全”。 根據證據保全的記錄,某某百貨商場因急於開業,樓頂周圍的混凝土牆壁裡,鑲嵌的鐵欄杆之間,只安裝了一部分鐵絲網,恰好原告所走的附近的上方,是尚未安裝鐵絲網的部分,欄杆之間只是繫著兩根細麻繩。對被告方最為不利的是,因為是要在上部安裝鐵絲網,混凝土牆壁就設計得很矮,還有一點:繫著的兩根麻繩中的一根,剛好有個部分,有明顯的中間切斷,然後又係在一起的痕跡。

單是這個證據保全的結果,對我已經十分不利了;然而還有一個目擊證人,稱那個二十五、六歲的女人墜落時,他正好在樓頂,作瞭如下證言。 那個女人站在牆邊,右手扶著鐵欄杆,像是在眺望周圍。證人第二次看她時,她右手緊緊握著鐵欄杆,但是上半身已經探了出去,細麻繩也因此繃得很緊。證人正想說“太危險了”,只聽得麻繩“啪”地一斷,女人不見了,證據保全的結果和證人的證言,怎麼看都對被告方不利。如果就這樣結審的話,我肯定輸了。 要從根本上推翻如此有力的證據,唯一的辦法,就是證明女人是帶著自殺的目的跳樓的。如果這個事實明確的話,那麼賁任就在於自殺者,而不應歸因於某某百貨商場設施不完全,證據保全的結果和證人的證言,也就沒有任何說服力了。

於是,我集中全力,想要究明女人的墜落,是自殺還是失足。因此,首先必須査明墜樓者的身份。我想盡辦法,進行了調查,但當時的報紙,只是報導“因身份不明引渡到市政府”,完全不知道女人的身份。 去年夏天,得知在一家新開的某座曲藝場,有一位叫做蝶吉的藝人失踪之後,我立即趕去,對那裡的老闆進行了詢問,他說:“先前,這個叫蝶吉的女人,從東京來找我,完全不知道是什麼身份、背景,只知道臉蛋化妝得很漂亮。才能方面,會拉三弦、敲鼓,還會唱歌,舞蹈也比較有天賦,在曲藝各方面,都比較有靈氣。 恰好當時有一些藝人,被“納涼博覽會”吸引去做兼職,我感到人手有些不足,就留下了她,還給了她不錯的待遇。但不知為什麼,她只工作了半個月,就消失了。 只得到這些信息,此外一無所知。因此,我想拜託你一件事情——我也知道你有兩份工作很忙,拜託你辦這麼麻煩的事,的確有點過分,幸好你是寫偵探小說的,這件事也未必和你的工作沒有關係——能不能幫我調查一下,這個蝶吉在東京(應該是淺草人)的身份。如果能知道她在東京的情況,和在關西的下落,大概就能知道,她的墜落是自殺還是失足了。如果是自殺的話,那麼原因應該也很容易查明吧。這件事就拜託你了。 蝶吉的身份調查陷入了僵局,我翹首企盼著你的回信,然而看見那封信,我就頓時洩氣了。但若你真的調查到那個地步,卻依舊無法查明,那也就沒有再查下去的必要了。我們只好採取別的策略。話是這麼說,可我現在,一點頭緒也沒有,完全陷入了困境。 收到這封信的前一天,是第十三次口頭辯論的日子,但是,沒有收到你的回信,我手上也沒有證物,站在法庭上,對方肯定會反對繼續進行辯論。如果審判長不允許繼續進行的話,那一切就塵埃落定了。我就這樣想著出庭了,並且以“準備證據”為由,請求繼續進行辯論。 對方的K律師站起來,剛要說什麼,大概是要請求結審吧。這時後面有個女人,小聲說了些什麼,我轉過頭去看,K律師也轉過頭,一個女人站在那兒。於是K律師大步走到旁聽席,和那女人耳語了幾句。 那女人二十歲許,綰著圓髮髻,好像在哪裡見過……不出我的所料,對方的K律師提出請求結審,還好審判長允許了繼續進行,我這才鬆了口氣。 出了法庭,我再次看到K律師和那女人,在走廊裡小聲嘀咕。回到律師辦公室以後,甚至在回事務所的電車上,我一直努力回憶那女人是誰。女人的姓名住址,當然都寫在訴狀上,我指的不是這個,而是一直覺得,自己在哪裡見過她。描著眉、抹著胭脂、化著厚厚的妝,穿著淺藍色底白格子羅紗和服,絳紫色單層腰帶系在胸部上方,怎麼看都像是酒吧里的女招待,唉,那樣的算是現代美女吧。 然後,憑著職業特性,我立刻就明白了,這個女人就是這起案件的原告。 單想起這個,也未必會給這起案件,帶來什麼變化,只是對方急於結審,並且提出了五點有力的證據,而我卻什麼證據也沒有。古話說“溺水者攀草求生”,我總是覺得,如果能想起這個女人的話,說不定能得到什麼有用的證據。然而,我怎麼都想不起來。 走在大街上,忽然間看見擦肩而過的那個女人似曾相識,這種事應該經常有吧。然後仔細想想,可能只是和自己認識的人很相像而已,或者是昨晚夢到的面孔,我也曾想,可能我覺得似曾相識的原告本人,也類似於這種情況,只不過是我的錯覺罷了。 正當我考慮這些完全派不上用場的東西時,又過了四、五天。如果就這樣,等到辯論日期來臨的話,結審我必敗無疑。 我想起來了,那個女人…… 本月二十日開始,某某報紙的例行節日活動之一——“納涼博覽會”開幕——翻開今早的某某報紙,我看到第一頁上的通告,一下子就想起來了。 那個女人(原告)就是去年夏天,我給你寫的信中提到的,在鬼屋裡昏倒的女人,我和貌似是她丈夫的男人,一起照顧的那個。事件的源頭,竟然追溯到了鬼屋,真是因緣巧合啊。 當我知道這個事情的時候,不知為什麼,竟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並且覺得,事情很快就要真相大白了。然而過了一段時間,我才意識到,這是什麼嘛,就算知道那女人就是去年夏天,在“納涼博覽會”的鬼屋昏倒的那個人,又和這次的事件,能有什麼關係呢,又怎麼能聯繫到一起呢?這樣一想,我忽然覺得,為什麼要那麼努力地,想起那個女人呢,這簡直太愚蠢了,我的腦袋最近是怎麼了? 然而有一點,我已經完全忘記了,就在想起她就是那個昏倒的女人的同時,我也想起了那個佛堂的幽靈。那天晚上的幽靈,確實和平時不一樣,我想那幽靈也是在哪裡見過的。 就這樣,我想起那個女人,不但對案件沒有任何幫助,反而妨礙了案件的證據收集。我於是放棄了這個案子。 下次的辯論就缺席好了,一直缺席到有了判決再說吧。這樣想著,心情也舒暢了,大腦也一下子清亮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雖然還有正在爭執中的案子,有應該要會面的人,但是那一天,我一點都不想思考和案子有關的事情,於是就挎著照相機出了家門。 漫無目的地出來,我很快就開始後悔,在這炎熱的夏天,一個人背著相機出來了。想起“攝友會”(不才我也是攝友會的會員)的主題是“盛夏”,於是,就去了附近的會下山公園。在山上支起了三腳架,以茂盛的綠樹為近景,拍了一張在強烈的陽光照射下,閃閃發光的大阪灣的海景。 然後去哪裡呢,正在猶豫之中,山腳下一條沿著大池塘,伸展開的小路吸引了我。池塘邊的小路上,看起來似乎很熱,幽暗的湖面和小路蜿蜓的曲線都很美。尤其是小路在那邊山腳下,婉蜓到看不見的地方,鬱鬱蔥蔥的小樹林十分吸引我。我立即把鏡頭轉向那片遠景。 經過炎熱的池畔小路來到樹林裡,我馬上就覺得來對了。那片樹林裡有著五、六棵與它規模不符的老樹,上面頂著鬱鬱蔥蔥的樹蔭,濕潤的空氣。讓人感到皮膚都舒服極了。對鄉土歷史完全沒有興趣的我。並不想知道哪個是“傳說的森林”,只是完全沒有想到,在離市區不到十條小巷的地方,竟如此別有洞天,那天是第一次發現。 樹林中央,有座的小廟,格子裡懸掛著幾根用白紙包著、繫著禮品繩的女人頭髮,清風襲來,那頭髮就隨風搖動。 離小廟不遠處,有一座二坪左右的建築。走近一看,建築的格子門上,釘著一塊告示牌。小廟和那座建築都相當古老,告示牌經歷風吹日曬,也已經有些發黑,但是上面的字還能看得很清楚。上面寫著:“今後禁止齋戒祈禱——某某縣。” 過分的寂靜,讓我感到一絲恐怖,但走過炎熱的小路,我還是在小廟前坐下來,擦了擦汗,抽了根煙,然後站起來,透過鏡頭看了一圈,卻沒有找到適合拍攝的風景。 最後,在要從樹林裡出來的時候,我看到那裡巨大的杉樹,不覺停下了腳步。有一抱粗的大樹,周圍圏著。以那棵大樹為近景,透過下面茂盛的樹枝,看著那座小廟,在底片上形成很好的構圖。 於是,我立刻豎起了三腳架。樹林裡光線較暗,但我的相機有四、五個,等到把杉樹的樹乾和下面的枝葉,全部收進鏡頭里之後,我調好焦距按下了快門。 我帶著相機出去轉,是上月第三個星期天的事情。次日,星期一,是第十四次口頭辯論的日子,當然,我沒有露面。 然而過了兩、三天,居然收到通知說:“下一次口頭辯論的日期,推遲到某月某日上午九點”。這可以看做是K律師的紳士態度,為了我的利益而請求延期的。 雖然這對我來說,反而是更加麻煩;但是,我把照片沖洗、放大之後,忽然產生了再為這起事件,做最後一次努力的勇氣。日期推遲,當然是產生這種勇氣的原因之一,然而那棵大杉樹,和小廟的底片,才是最大的原因。 本想立即沖洗出照片來,但是因為太累了,就先放著了。接到延期通知的那天晚上,索性破罐子破摔吧,就洗了三張。有兩張完全不行,但那張大杉樹和小廟的效果很好,構圖雖然也不夠規範,但是是我喜歡的構圖。只有那一張,第二天晚上,我擴大了來看。我覺得洗四張可能不行,不過原版效果很好,所以洗得還不錯。 第二天早晨,我想確定構圖,把周圍切掉的時候,一看底片,發現近景的杉樹樹幹上方,附著著一片類似紙片的東西,開始我以為是剝落突起的杉樹樹皮,仔細一看,覺得像是紙片。而且紙片上,還插著兩、三根牙籤似的東西。 放大的照片,明暗對比較小,於是我在修正台上,鋪上白紙,把原版放在上面,用放大鏡仔細看。原版上杉樹的焦距對得很好,連樹皮的紋理,都看得很清楚。大樹的界繩稍下的地方,附著著類似紙片的東西。細看來卻像是照片。而且能模糊地看見,是兩個人的合影,插在上面的牙籤似的東西,看上去應該是釘子。 我在對焦距的時候,很小心很注意,沒想到在那裡,居然附著著這樣的東西。 每天都去鬼屋的我,怎麼會不查清楚,這麼奇怪的紙片呢?當天下午,我就帶著書記去了小廟。 果然,樹幹上附著的,是還貼在紙襯上的四寸照片,照片上插著五顆粗長鐵釘,怎麼看都像是舊式的“詛咒釘”。我很驚訝,當今世上,還有人用這種愚蠢的迷信方法來詛咒別人? 這種故事,也就是我們五、六歲時,媽媽講睡前故事“丑時參拜”的時候說過,比如說在頭上頂蠟燭,在胸前掛鏡子,右手揮著鐵棒,用樹枝敲打稻草人,用來詛咒別人等。真想不到在這個年代,居然真有人用這種方法來詛咒別人。 把照片取下來一看,因風吹日曬,已經褪色了,由於釘子,上面有了破損,但是能立即判斷出,這是一對男女的全身像,但是臉的正中央,各釘了一個釘子,已經無法看清楚顏面,無法判斷他們是何人了。剩下的四顆釘子,在兩人胸部各有一顆,其餘兩顆散亂地釘在其他部分。 翻過照片背面,讓我更驚訝的是,居然用粗毛筆寫著字體:“可恨、可恨……我應該解除這份怨恨嗎?我……我……看著吧,一定要讓你體會到。可恨,可惜!……” 那字跡像小學生寫的一般,工工整整,寫滿了照片的背面。我看見這些字,忍不住笑了出來,然而看著看著,就不笑了,因為我看見,在那些大字裡面,還有一層小字。 那些字,也有很多地方被釘子損壞了,但是還能看出一些: 山木一雄,二十四歲。 妻,阿花,二十歲。 不用說,“阿花”就是原告本人,山木一雄就是本案起訴的原因——阿花的丈夫,被砸死的男人。 我因為這偶然的意外收穫,髙興得快要跳起來了,感覺很快就會真相大白。 帶著書記回去的途中,我也企圖發動我可憐的推理能力,但結果還是不行。就算知道了在鬼屋昏倒的女人是原告,被詛咒的照片上的兩人,是原告和她被砸死的丈夫,那又和這起事件,能有什麼關係呢? 我的思維又開始混亂了。在鬼屋昏倒的女人,已經先入為主,我總是想把那些事情,和這次的事件聯繫在一起,我想我的思考,已經離正題很遠了。 Y先生,從我寫給你的第一封信開始再讀一遍吧,然後用你清晰的推理能力,好好地想一想吧。 什麼? 如果被砸死的是山木一雄,那麼,墜落下來的女人,就是一雄的前任情婦蝶吉吧。從樓頂上,看見親密地走在一起的一雄和阿花,蝶吉會想“要死在他們面前”,這也不難推測,卻不料,山木一雄竟然成了殉情品,蝶吉應該滿意了吧。 就是這麼回事。我居然都沒有想到!在下一次的口頭辯論時,我提出了一個證據,申請了一個證人出庭,找到這個證人,費了我很大功夫,這個下次見面的時候再說吧。 一個證據,當然就是之前說的,釘著粗長鐵釘的照片,證據說明是這樣寫的:被害人一雄和蝶吉,曾有過很深的感情糾葛,被拋棄之後,蝶吉非常怨恨他們夫妻二人。 根據證人的證言,照片背面的字是蝶吉所寫,蝶吉曾有過自殺的念頭。 儘管如此,也沒能找到證據,證明蝶吉是抱著自殺的目的,登上某某百貨商場樓頂的。因為她是看見下面走過的兩人之後,才產生的自殺念頭。 案子結審了,判決日期是某某日。想去泡溫泉的我,又開始出入“納博”了。 “鬼屋”也被批准開放了。鬼怪的樣子完全變了,然而和去年一樣,鬼屋和T字形區域相接的餘興節目場地,仍然是以去年受到好評的“四谷怪談”,作為壓軸節目。 舞台旁邊張貼的“節目單”上寫著: 四谷怪談——橘家桂三、變裝實演 伊右衛門——桂三 阿岩——染太。 去年,“阿岩”一角的確是由“蝶吉”扮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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