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迷霧

第20章 第二十章

迷霧 比尔·普洛奇尼 6308 2018-03-15
我前臂著地,撲倒在大門內粗糙的木地板上,隨即又往前爬了兩步,把屁股也挪進房門裡面。第三發子彈飛進屋內,從我頭頂上方高高飛過,打到了屋子盡頭的什麼東西。我翻了個身,滾到地毯上,躲開從大門斜射進來的那片陽光,藏進了陰影中,隨即雙膝跪地直起身子,抓住門邊使勁摔上了門,用力之大,使得門框一陣亂顫。 我雙腿顫抖著站了起來,跌跌撞撞走到牆邊。門上沒有鎖扣,也沒有彈簧鎖,不過上面釘著一對角鐵,牆上也釘著一對,地上則放著一根沉重的鐵棍,大約四英尺長。我撿起鐵棍,插進角鐵。一旦插緊鐵棍,就算十個大漢抱著棵樹來撞門也撞不開。做完這一切,我重重地靠在了牆上,雙手扶著牆壁,努力調整呼吸與心跳。 過了一兩分鐘,寂靜無聲,沒有再開槍。我不禁懷疑這個傢伙是否離開了岩石堆後面的藏身之處,來到了門前的空地。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希望自己能提前知道。無論如何我都得看看這個狗娘養的傢伙是誰——伊万·韋德也好,別的什麼人也好。他肯定早就來了,搜查了這個該死的地方,然後聽到我沿著彎彎曲曲的道路開了過來。在我出現之前,他有足夠的時間把他的車和他本人藏起來,並且躲在屋子前面瞄準。如果他槍法夠好的話,這會兒我早就不在人世了,也就不可能思考這些問題。

門兩側各有一扇狹窄的窗戶。我走到較近那扇窗旁邊,透過木板的縫隙往外看。目力所及之處,那塊空地和剛才一樣寂靜無聲,遠處的岩石堆中似乎也沒有任何動靜。不過,這會兒陽光穿透了乳白色的輕霧,照在我的汽車前蓋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從這個角度看過去肯定會有盲點。 我挪到另一扇窗戶旁邊,找了條縫往外看。這裡好一些,視野稍微寬廣一點,反光也不是很厲害。我正在張望,突然在岩石堆裡有一處白光一閃。那裡有兩塊巨石,呈四十五度角搭在一起,就好像公園長椅上互相依偎的兩個醉漢。兩塊石頭下方形成了一處空隙,類似於一個山洞。兩三秒鐘之後,我聽到他扣響了來复槍的扳機,並看到了槍口冒出的一縷青煙。但這次他不是衝著我或者房子開槍,而是衝著我的汽車開槍。汽車是個靜止的目標,因此他的運氣比沖我開槍時好多了,一槍命中汽車右前胎。槍聲的迴響漸漸消散,汽車輪胎嘶嘶的漏氣聲清晰可聞。

他把輪胎打穿的原因顯而易見,我不由得握緊雙拳,指甲深深陷入了自己的手掌。他不希望我打開房門,沖向汽車,駕車駛離這個該死的地方。他希望我就待在這裡,困在屋子裡,這樣他總能找到辦法幹掉我。遲早的事。 他又朝右後輪開了一槍,以確保汽車徹底不能動彈。我從窗邊走開,在黑暗的房間裡摸索,想要找根火柴,或是找個武器。火柴不成問題,我在爐櫃頂上找到了一盒。但是想找到合適的武器就比較困難了,床下面放著一把來复槍,可是撞針被去掉了,我只得把槍重新扔回牆角。在南面牆邊我找到了一把短柄小斧頭,刃口已經鏽跡斑斑。這就是我能找到的唯一的東西。用小斧頭對付來复槍,有點可笑。 我拿著斧頭和火柴走到天花板上掛著的那盞蒂梵尼造型的油燈旁。可燈裡沒油了,燈芯也乾得要命。僅有的另外一盞油燈跌落在床邊地上,摔得粉身碎骨。這下子,只有劃火柴照明了。

我又走到窗邊,往外望去。依然沒有動靜。他有水,有吃的,有足夠的時間和耐心,可以在那裡待上好幾天,直到我又渴又餓不得不出門。這一堆亂七八糟的破爛中沒有一點吃的喝的。他也可以乾點別的事情,比如跑過來把窗戶上的木板砸斷,然後從欄杆的縫隙間朝我開槍。或是點著什麼東西扔進來,然後坐等大火把我逼到屋外。 我怎麼能夠阻止他做這些事?只有一柄斧頭防身,所有的窗戶都裝著鐵柵欄,唯一的出口就是那扇門,我怎麼才能活著離開這裡? 這其中的諷刺意味讓人非常惱火。科洛德尼和米克都死於密室之中,現在這個殺人兇手又讓我陷入了同樣的困境——鎖在一個盒子裡,看不出逃生的出路。這次他不需要耍任何花招,機緣巧合,所有事情全替他安排好了。他只需要那把該死的來复槍,再加一點耐心,就能把我埋進亂石堆,或者扔到峽谷裡。有誰會發現我出了什麼事?有誰會知道我成了第三個受害者?

事情看起來陷入了絕境,毫無希望可言,但我不能讓自己這麼想。如果我這麼想,就會陷入恐慌,如果在這樣的危機中陷入恐慌,就只有死路一條。我靠在粗糙的石灰牆壁上,閉上眼,努力集中精力思考眼下的辦法。 我基本上做到了集中精力,很快,腦子裡不斷冒出各種想法,啪、啪、啪,好像保險櫃密碼鎖上的簧片一個接一個落下。唯一的問題就是,我想出來的全是稀奇古怪的答案,一個也不能解決如何從這裡出去的問題。 不過,這些想法跟科洛德尼和米克的死有關。五分鐘之內,我明白了——上帝啊,我終於明白了——他們倆是怎麼被殺死在密室當中,或者說看起來像是被殺死在密室當中的。這兩件案子的答案是一樣的。但我仍然不知道是誰幹的,我還不能確定是不是伊万·韋德。這個人就在外面,而我則被困在屋裡,如果我沒法把自己從這間密室中弄出去,我他媽的又怎麼能告訴埃伯哈特或其他人科洛德尼和米克是怎麼死的呢?

我又開始踱來踱去,不停地擦亮火柴。昏暗中,屋內家具顯得森然可怖,忽隱忽現的火柴光亮將影子投射到屋角和天花板大樑上。床靠在後牆邊,後牆上沒有窗戶,兩邊的牆上倒是各有一扇。把窗戶上的木板弄下來不成問題,但我能不能把鐵柵欄也弄下來呢?有可能。石灰牆很舊了,上面還有裂縫,也許我能用斧頭把鐵柵欄撬松。但接下來呢?就算我能從窗戶鑽出去,不管我往哪個方向跑,都得穿過一段長達六十碼的開闊地帶才能找到遮蔽物。那個人完全可以坐在那裡,拿著來复槍,把我打翻在地—— 天花板,我突然想。 不從窗戶走——從天花板走,屋頂。 我又擦亮一根火柴,走到屋後床邊。坡狀屋頂前高後低,緊連後牆的屋頂離地板大約七英尺,最後一根房梁跟牆頭之間有差不多三英尺寬。我年紀的確大了,更不用說又胖又髒,可我依然還算強壯敏捷,還能從一處兩英尺寬的洞裡鑽過去。

不過,首先我得挖出一個洞…… 我爬上床,天鵝絨床罩騰起大團大團的灰塵,充斥我的鼻孔,沾滿我的臉和胳膊。熱氣逼人,我滿頭大汗,不得不停下來擦了擦流進眼裡的汗水,然後又劃著一根火柴。我先是半蹲在床上,不過藉著火光,我看到自己其實完全可以站直。於是我站了起來,頭頂距離天花板大概一兩英寸,就在大樑和牆之間。在這裡鑿洞可真不順手,就算蹲下來也很難用得上勁。 我舉起火柴,湊近天花板,用斧頭的鈍頭敲了敲石灰塗層。灰塵伴著碎屑陣陣飄落,弄熄了火柴,還害得我咳嗽了好一會兒。我又劃著了一根火柴,砸了幾下石灰層,屋頂出現了幾道裂縫。我可以敲破幾英寸厚的石灰層,但如果天花板是用木頭或者粗鐵絲加固過的該怎麼辦呢?如果屋頂太他媽的結實,我沒辦法把它鑿穿該怎麼辦呢?

見鬼去吧,我跟自己說。看在上帝的分上,趕快乾活,你想得太多了。 火柴快用完了。我又擦亮一根,舉了起來。我的目光越過自己鑿的洞,注視著那根房梁,忽明忽暗的火光中,有樣東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房梁頂端有個三角形的標記,就在石灰層裡。火光中,這個標記閃著微光,好像一處痕跡。我把火柴湊近了一點,隨即意識到這並不是一個標記,而是三條用砂紙打磨光滑後塗過漆的線條,只有處在我現在的位置才能看得到。站在床邊地板上根本看不到這裡。 我把斧頭換到左手,用指頭探了探那塊畫出來的地方。我按了一下左上角,整塊地方都彈了出來,好像裝了彈簧的蓋子。裡面是個洞,一個秘密機關。房梁頂端挖空了一塊,屋頂也挖空了一塊,在裡面放了個鐵盒子,大約八英寸長、六英寸寬。

藉著另一根火柴的光亮,我把盒子掏了出來。沒上鎖。我打開盒子,裡面放著幾張紙,其中一些已經發黃,還有至少兩張照片,三小塊金子,一沓十塊、二十塊的鈔票,估計加起來得有兩百塊。我沒看照片,也沒看那幾張紙,把盒子關上放在床頭,然後站起身來,繼續挖洞。 這是一項緩慢而艱難的工作。大塊大塊的石灰砸下來,灰塵紛紛掉落在我身上,以至於我每鑿一下都得往旁邊躲一躲,過一兩分鐘就得停下來等空中灰塵散去。這種古怪的姿勢讓我的胳膊和肩膀酸痛起來。我的胸口發緊,就跟吸煙時一樣,感覺到每次呼吸都讓肺微微地刺痛。我弄出了很大的響聲,不過我不在乎躲在岩石堆裡的那個人有沒有聽到。他不可能知道我在幹什麼,除非我幹得時間太長,讓他起了疑心,否則我覺得他不會過來查看。事實上,我擔心的是從他所在的有利地勢能不能看到房頂後面。那兩塊斜放著的巨石看起來不是太高,從地面往上看會給他造成錯覺。如果他從前面能看到屋頂後部的話,對我可沒有一點好處。

我的挖洞工作成效漸出,洞越來越大,遠不止兩英尺寬。屋頂中間有一層鐵絲網,由於年代久遠變得脆弱不堪,憑著手中的斧頭我毫不費勁就把它砸穿了。洞中間的地方我鑿得最深,感覺有四五英寸。我一邊跟自己說,屋頂不會超過六英寸厚,一邊繼續慢慢地鑿著石灰層。 過了很長時間——感覺上是很長時間——我又一次虛弱地揮出手臂……鑿穿了。 這次,伴著石灰碎片和灰塵,一束陽光照進屋子,打在我的臉上。我眨了眨眼,咳嗽了一陣子,意志和怒火重新熊熊燃起,使我充滿力量。我拼命砸著洞口邊緣,直到陽光的熱度灑滿我的上半身,眼前出現了一英尺半霧濛濛的天空。我小心翼翼,不讓石灰碎片飛到屋頂以上,以免被他看到,或是聽到劈裡啪啦的聲音。所有的碎片都落到了我周圍,床和地板埋在了一層薄薄的石灰碎片之下。

我把洞口鑿到兩英尺寬,然後扔掉斧頭,爬下床,靠在柱子上,汗如雨下。以前在部隊的時候我認識一個傢伙,他曾在懷俄明州的農場放牛,平時最喜歡說的一句話就是:我覺得自己好像騎馬太久,全身都汗透了。這正是我現在的感覺。我的右臂虛脫無力,脖子和肩膀酸軟,頭疼欲裂,嗓子因為灰塵太大、溫度太高而感覺火燒火燎。就算我打算把自己拽出那個洞,我的身體也沒做好準備,何況我還沒這麼打算。 現在陽光穿過房頂的大洞,灑滿了整個房間,不再需要用火柴照明。我拖著腳步走到右前方的窗戶旁,從木板縫往外看。寂靜無聲,就好像幻燈片投射出的景像一般。我又走到兩邊牆上的窗戶旁,也是一片寂靜。如果我鑿洞的時候那個人過來了,那他應該是在屋後或其他房子後面。但我覺得他沒有過來。我不能允許自己這麼想,因為如果他已經過來了的話,我就完了。不,他仍然待在那兩塊傾斜的石頭後面,仍然在等待。 就這樣吧。也許他剛才聽到我砸屋頂的聲音,但想不通我在幹什麼,而現在他會聽到更大的聲音,產生更多的疑問。因為現在是我想讓他起疑心,走近前來查看。 我回到床邊,拿起斧頭。儘管右臂還需要休息,但我仍抄起斧頭,使出全身氣力砸向離我最近的窗戶。然後我走到前窗邊,使勁砸那裡的木板。我從地上亂七八糟的東西里揀出幾塊鋁皮板,拼命地砸,邊砸邊大喊大叫,好像發瘋了一般。接下來我用斧頭撬下側窗上的幾塊木板,從柵欄縫里扔了出去。我一邊這麼幹,一邊時不時望向那兩塊靠在一起的巨石,可那個狗娘養的沒有一點反應。也許他懷疑這是個圈套,也許他意志比較堅強,也許他和我裝出來的一樣瘋狂。 也許他沒有反應只是時間問題。 我從側面窗戶上又拽下幾塊木板,扔到屋子外面。我還在屋裡找到幾個完好無損的杯子、盤子,往牆上扔,往窗戶欄杆上扔。我大聲尖叫,就像叢林裡攀著樹藤跳來跳去的人猿泰山一樣,扯著嗓子放聲大笑。我揮著斧頭,砸向窗戶上剩下的木板,然後第五十次、也可能是第一百次往那片亂石堆看去—— 有動靜!最開始只是一個影子,在其他影子間移動。幾秒鐘之後,他來到一塊空地,一個男人,穿著深色衣服。他離我太遠了,看不清楚是誰。不過現在我對他的身份並不是特別感興趣。我一邊注意觀察著他,一邊大聲叫嚷,用斧頭砸東西。那個人走出了那片亂石堆。他來了,很好。他來了。 我迅速往床邊跑去,把床推到旁邊,拽過來一張桌子,放到洞口下面。然後我跑回窗邊,一路又砸碎不少杯碗碟盤。我一邊不停地大叫大笑,一邊往外看去。那個人還在往這邊走。如果我在窗邊多待一會兒,也許就能看清他是誰。但我現在只想確認他是朝著這間屋子走來。看起來是這樣的。他小心翼翼,緩步前行,但的確在往這邊走。 我撿起兩個鋁盤,一邊敲打一邊跑回桌子旁邊。然後又找了兩個玻璃杯、一個茶杯,和盤子一起放在桌子上。我爬上桌子,把頭伸出洞外,傾斜的屋頂使我看不到前面的情形,但也讓我躲過了前面的視線。我撿起杯子和盤子,放在洞外屋頂上,卡在凹坑里,這樣它們就不會滾下去。接下來我把斧頭也放在了旁邊。然後,我踮著腳站了起來,伸出雙臂,用力撐著屋頂,晃晃悠悠地撐起了身子,面向後牆爬出那個洞,這樣身體就不會超出屋頂最高處,以致被人發現。 我集中精力,盡量無聲無息地完成這一系列動作。我感覺自己幹得還不錯,只是爬出洞的時候,有一塊鋒利的石灰板,也可能是一根鐵絲,在我腿上劃了一道大口子。我盡量不去注意它,但傷口依然火燒火燎地疼。屋頂坑坑洼窪,高低不平。我繃緊雙腿雙臂,轉過臉面向大洞。我手拿杯子,胳膊伸進洞裡,把杯子往牆上砸去。隨即我又把鋁盤伸進洞裡敲了幾下,這樣聲音聽起來仍然是從屋裡發出的。過了大概十秒鐘,我把盤子也扔到了屋裡的牆上。然後我離開洞口,朝屋頂前方爬去,手中拿著把斧頭,活像老電影裡的印第安人。 爬到距離屋簷一英尺的地方,我停了下來,側耳傾聽。一片寂靜。必須得冒險看一眼,我暗自思量,我得知道他在哪裡。我一英寸一英寸地慢慢抬起頭。他就在那裡,距離屋子大概四十英尺,沿著某個角度,朝屋子左邊走去——他雙眼緊緊注視著前方,雙手將來复槍舉在腰間。我盯著他看了一會兒,看到他轉過拐角,走了過來。 他的想法顯而易見。從前面他看不到屋裡的情況,因為我沒有砸開前面窗戶上的木板。但他可以從側面的窗戶往屋裡看,這邊窗戶上的木板都被我弄掉了。這正是我希望他做的事情——走近窗戶,從鐵欄杆往裡看。 我放鬆身體,轉到左邊,咬緊牙關忍著腿上的傷痛。我估量了一下窗戶的方向,爬了過去。我得比剛才更加緩慢,因為他現在離得很近,我不能弄出聲響。不過他倒不准備躡手躡腳,我能聽到他的腳步落在岩石地面上的聲音。 爬到屋簷旁邊,我停了下來,伸出頭看了一眼。現在他離屋子大約二十英尺,依然在朝窗戶的方向走。他又走了幾步。現在,他離我很近了,就算他不走到窗戶旁邊我也可以採取行動了。 我雙膝跪地,慢慢抬起一條腿——那條沒被劃傷的腿——一點點舒展開身體,緩緩站起身來。我的鞋掛到了一處突起,讓我動彈不得。現在我能看到他了,看到他的腦袋,他的肩膀。如果他現在抬頭,我就不得不立刻沖向前跳下去。但他沒有抬頭,而是又往前走了兩步,現在我只能看到他的腦袋了。 我跛著腳往屋簷邊上又挪了一步。這座房子並不太高,但對我而言,三英尺以上的高度都很高。站在屋頂往下看,我的胃開始縮緊,更多的汗直流下來。我緊緊握住斧頭,完全忘記了呼吸。 他停了下來,我看到他伸長了脖子,彷彿非常吃驚。他正透過柵欄往屋裡看,我想他已經看到了天花板上那個大洞。我又走了一步——這時他身子一顫,縮回脖子,抬起頭,手裡的來复槍也舉了起來。 我一口嚥下心中的恐懼,徑直沖他跳了下去。 他想躲開,但因為過於吃驚,他的動作緩慢,很不靈活。我彎曲的膝蓋正中他的胸口,整個人的重量砸在了他身上,讓他仰面朝天摔倒在地。撞到他之後我們各自彈開,就好像一個東西裂成了兩半,他丟開了來复槍,我丟開了斧頭。不過我現在也不需要斧頭了。我四肢並用爬了起來,渾身酸痛,顫抖不已。而他一動不動。 我迷迷糊糊地想,如果不是正好砸在他身上,我的兩條腿估計都得摔斷,從這個該死的房頂跳下來足以折斷好幾根骨頭。 是啊,身體內另一個聲音說道,如果你不從這個該死的房頂跳下來,他就開槍把你打死了。 過了一分鐘,我才終於站直身體。然後我走了過去,看他是不是還活著。他的確還活著。我站在那裡,死死盯著他,就跟在房頂上的時候一樣。因為他並非我事先料想的人。我在舊金山進行的推理當中有幾個漏洞。眼前的人並非伊万·韋德,甚至並非通俗小說幫的一員。 躺在地上的這個傢伙是勞埃德·安德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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