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歪在辦公室的椅子裡,翻看一本一九四八年的《午夜偵探》雜誌。正看到羅素·丹瑟爾的一篇私家偵探小說,門開了,羅素·丹瑟爾走了進來。
生活中時常有巧合出現。幾個月前捲入“卡丁和尼克爾斯案件”之後,我就認識到了這一點。但每次巧合真的出現時還是會嚇人一跳。我張開嘴,合上,眨了眨眼,隨即站起身。來人關上了門。
“嗨,偵探先生。”他招呼道,隨即越過屏風,邊走邊好奇地打量著四處散落的紙板箱,然後撲通一聲把手提箱扔在為來訪者準備的椅子上,“還記得我嗎?”
“還記得你嗎?天哪,我正在看你以前寫的一篇小說呢。”
“開玩笑吧?”
“絕對不是。”我把雜誌遞給他看,“雷克斯·漢尼根系列小說中的一篇。”
丹瑟爾瞟了一眼內頁插圖上的標題,向來帶著冷笑的嘴角彎出了嘲諷意味更濃的弧度,“'今晚,古老墓地惊現熱血犯罪。'那個年代,可恨的編輯都喜歡玩文字遊戲——越糟糕的越好。”
我答道:“標題也許很糟糕,但故事還是不錯的。”說話間我們握了握手。
“隨你怎麼說。過了這麼多年,我一個字也不記得了。”
“你從來不再看自己早期的作品嗎?”
“我從來不再看自己六天前寫過的東西。”他說,“而且,我所有的小說都被那場大火燒了,記得嗎?”
我記得。那是差不多七年前的事情了,在離海岸一百英里左右的一座名叫柏樹灣的村莊。一位名叫朱迪絲·佩奇的女士僱我跟踪她的丈夫。她丈夫一到週末總是不見踪影,所以她懷疑他在和別的女人約會。佩奇把我帶到了柏樹灣,在那裡我陷入了一起凶險可怕的三重謀殺案。這起謀殺案涉及往昔歲月中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以及丹瑟爾二十年前寫的一本平裝版懸疑小說。儘管丹瑟爾沒做錯任何事情,那本小說卻差點要了他的命。如果那天他不是懷抱美女、暢飲美酒慶賀自己最新完成的西部小說,而是待在自己的海濱小木屋裡,那他必死無疑,因為那晚有人縱火燒了小木屋。
“你沒有重新補上自己損失的那些書籍雜誌嗎?”我問他。
“沒有。”
“為什麼?”
“太麻煩了。”他說,“我以前總是收藏自己出版的大部分垃圾,但那場大火之後,就有點興趣索然。”他聳了聳肩,“寫出早期作品的那個傢伙已經死了,不會回來了。”
還是那個老丹瑟爾,我心想。憤世嫉俗、辛辣刻薄、充滿自嘲,還有些自暴自棄。他曾經非常用心。讀一讀五十年代之前的漢尼根系列故事,你就能看出這一點,看出他曾經多麼才華橫溢、前途無量。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有一輩子那麼久。在那之後發生了種種只有他自己才能理解的事情,讓他變得越來越糟。
如果說他現在還對什麼事情用心的話,可能就是金錢和美酒。現在他看起來很清醒,但呼吸中仍有股淡淡的波本威士忌酒味,說明他午飯時喝了酒,也許下午茶時也喝了酒。他的面容帶著所有喝過酒的標記:鼻頭和臉頰泛紅,膚色灰白,灰藍色的眼珠充滿疲憊,眼白上遍布血絲。他比我印像中至少瘦了十五磅,灰色頭髮也變得稀疏。他今年大概六十歲,而他看起來的的確確就是這個年紀——在他身上看得出每一個艱辛、不快的年頭。
我心中的想法一定流露在了臉上。丹瑟爾沖我撇了撇嘴,毫無幽默感地笑道:“可憐的老傢伙,是吧?”
“我說這話了嗎?”
“你不必說出來。”他又聳了聳肩,“所有的作家都是酒鬼,你知道。將要成為酒鬼、基本算是酒鬼、十足的酒鬼、徹頭徹尾的酒鬼、改過自新的酒鬼,總之是其中一種。全都是酒鬼,我們他媽的每個人都是。”
對此我無從評價,於是問道:“最近你的日子不好過?”
“沒有比這更難過的了。五個月來我沒賺到一分錢,或者說四個月來我幾乎沒寫出任何東西。不是因為我寫不出東西,而是因為我賣不出任何東西。”
“為什麼這樣?”
“市場緊縮。從上到下,競爭非常激烈,大部分像我這樣的老一代碼字工都被擠出來了。是有很多作品不斷出版,但要么是簽約的大部頭垃圾,要么是批發商生產的東西,要么是出版社僱用文人寫的俗套作品。現在我沒機會進到那些出版社。平裝書編輯全都是二十五歲左右的英語文學專業畢業生,上班前從來沒看過一本該死的平裝版小說。他們構建起自己固定的作家群體,只用那些正奮力往上爬的作家。我的經紀人現在正跟其中一個談——驚心動魄的成人西部小說系列,要價三千塊。但不會有這種好事。”
“那你現在靠什麼過活?”
“殘羹冷炙,老兄。我三個月前從自家公寓搬出去了,搬到了一位女士家。”
“住在柏樹灣?”
“離那裡很近。詹姆斯堡。但她也不是特別有錢。如果我不能賺點錢回去的話,遲早她會把我掃地出門。”
我什麼也沒說。
他點起一根煙,把火柴頭扔進垃圾簍,環顧四周,然後說道:“看起來你好像也不怎麼寬裕。”
“嗯,不過我還沒到餓肚子的地步。”
“那這些箱子是怎麼回事?”
“我下星期搬家——不是被攆走的。”
“找到了更好的地方?”
“是的,稍微好一點點。”
“不錯,”他說,“這地方看起來真像四十年代偵探小說中的場景,你知道嗎?也許就是漢尼根小說裡的:破破爛爛的辦公室,牆上滿是污漬,私家偵探坐在屋裡等客戶上門。你不會碰巧也在辦公室藏著瓶酒吧?”
“沒有。”我說。
“太糟糕了。”
“的確。”我開始覺得有點不自在,我猜這也在我臉上顯現了出來。丹瑟爾又沖我嘲諷地一笑。
“別擔心,我大老遠過來不是對你冷嘲熱諷的。”他說,“我還沒走投無路到這種地步,不管怎麼說,尚且沒到這地步。”
“過來打個招呼,嗯?”
“不。我是來市裡參加一個會議。”
“什麼會?”
“通俗小說大會,還能是什麼?”
“哦?”
“你的意思是你不知道?你這麼喜歡通俗小說的人居然不知道?”
“前幾個星期我特別忙,”我說,“跟我說說是怎麼回事。聽起來很有意思。”
“不是特別有意思。一群通俗小說收藏者和通俗小說迷湊到了一起,決定召開一次大會,如果第一屆花錢不太多的話,以後將會每年舉辦一屆。你知道這種大會:座談、講座、出售二手通俗小說、賣書、小孩子跑來跑去問你要簽名。十幾年前,我認識的一個傢伙拽著我去參加過一場科幻小說大會。真他媽的無聊,不過我猜有些人非常喜歡這種活動。”
“那你為什麼來參加這次大會?”
“因為他們付錢給我。”丹瑟爾說,“他們管這個叫車馬費。錢不多,但是足夠我來這裡待三天。此外,這也算是一場聚會。”
“聚會?”
“你有沒有聽過'通俗小說幫'?”
“沒聽說過。這是什麼組織?”
“四十年代在紐約成立的通俗小說作家私人俱樂部。只有我們這些寫通俗小說或從事與通俗小說相關工作的人才能加入。其實就是找個藉口每月聚一兩次,最關鍵的是一起喝上一杯。有段時間大概總共有十二個人。其中有些人已經過世了——如今只剩下八個。”
“這八個人都來參加這次通俗小說大會嗎?”
“對,”丹瑟爾說,“別問我勞埃德·安德伍德——他是這次大會組委會的頭兒——是怎麼把我們這些人挖出來的,反正他的確把我們都找到了。”
“有我認識的人嗎?”
“可能有吧。博特·普拉科薩斯、沃爾多·拉姆齊、吉姆·博安農、伊万·韋德和西比爾·韋德夫婦、弗蘭克·科洛德尼。”
這些名字我都知道。這個名單相當震撼:前五位是四十年代的頂級通俗小說作家,而第六個人,弗蘭克·科洛德尼,則是行動出版社著名的通俗小說編輯。
我問道:“他們不是都住在加利福尼亞吧?”
“不是。大會組織者給大夥出飛機票,博安農從丹佛來,普拉科薩斯從紐約來,科洛德尼從亞利桑那來。我們大部分人是昨天晚上到的。”
“大會什麼時候開始?”
“明天正式開始。不過今晚會在酒店舉行一場見面會,針對通俗小說幫和部分大會組織者。如果你有興趣的話我可以帶你去。”
“我有興趣。哪家酒店?”
“歐陸酒店。”
“你住在酒店裡?”
“對。我住六一七室。”
“大會開幾天?”
“開到週六。”丹瑟爾在身上那件皺巴巴的運動外套裡摸索了一陣,掏出一本土黃色的宣傳冊,用廉價紙張印製而成,與大會非常契合。 “這是他們給我寄的會議安排。你可以看一看座談時間和討論內容。”
“謝謝。我等會兒看。”
他把煙頭按滅在桌上我為客戶準備的煙灰缸裡,隨即又點起一根。我看著他,沒有一絲嫉妒。我戒菸差不多兩年了,因為我的肺部出現了病變。雖然最後檢查出來是良性的——目前為止是良性的,但此後我便對香煙失去了興趣。
沉默持續了十幾秒。隨後,丹瑟爾煩躁地揮了揮手,看起來非常苦惱的樣子:“啊,見鬼,我這是在給你出難題。我不是僅僅因為開會才來拜訪的,還有其他事。”
“啊哈。”我說。
“你應該猜得出我有事找你。”
“我猜是這樣。”
“你沒猜出多少,對吧?”
“我猜是關於我和漢尼根。”我說。
這話引得他低聲輕笑:“好吧。我想要你做的不多,只想請你幫個忙。”
“什麼忙?”
“幫我打探點事兒。”
“什麼事?”
“發生了一件古怪的事情,我想找出真相。我沒錢付給你,你知道。但是反正你要去那裡了,我可以把你介紹給大家,讓你有機會跟我、跟其他煩人的老傢伙們一起聊聊通俗小說。”
“告訴我發生了什麼古怪的事情。”
“我不僅能告訴你,”他說,“還可以展示給你看。”
他把手提箱提到我的桌子上,打開鎖,取出一個白色大號信封。 “我三天前收到的一封信,你看一下。”
我取出信封,拿出裡面的東西:一份手稿複印件,四十頁厚。看得出來,這份手稿年代非常久遠,頁邊打卷,字跡模糊不清。第一頁的正中間寫著標題:。左上角沒寫作者姓名,也沒有地址,紙上其他地方也沒寫。
“一部中篇小說。”丹瑟爾說,“場景設定在維多利亞時代的英格蘭。心理懸疑小說,寫得不算太差勁。你記不記得一九五二年好萊塢出了一部大製作電影,《燈光下的罪惡》?”
“有點印象。”
“呢,那部電影的編劇叫做羅斯·泰勒·克勞福德。大家都認為那是個原創劇本,而不是根據其他體裁的作品改編而成。可是,那部電影的情節和這篇故事的情節一模一樣,只是標題和人物姓名不同。”
“剽竊?”
“看起來好像是這樣。”丹瑟爾從手提箱裡拿出另一樣東西——這次是一張白紙——然後遞給我,“這張紙是跟手稿一起寄過來的,”他說,“這是一封信,按商務格式打印而成,跟那份手稿用的不是同一台打印機,收信人是丹瑟爾。信是這麼寫的。”
隨信附上一份名為的原創小說手稿,這篇小說為我所有。此外,我有證據證明你就是那個剽竊者,當年以羅斯·泰勒·克勞福德的身份將這篇小說以《燈光下的罪惡》之名賣給了好萊塢。
帶上五千美元去參加舊金山的通俗小說大會。只要小面額的現鈔。到那裡我會跟你聯繫。如果你不帶錢,我就會告訴你的經紀人和所有的出版商:你是個剽竊者。我還會告訴製作《燈光下的罪惡》的電影公司,並把我手中掌握的全部材料都提供給報社。
沒有署名,不管是手寫的還是打印的都沒有。
我抬起頭,丹瑟爾問道:“怎麼樣?”
“我的問題是,”我說,“你是不是羅斯·泰勒·克勞福德?”
他大聲吸了口氣:“上帝啊,不是。我倒希望是。不管她是誰,她可賺得盆滿缽盈。”
“那為什麼要敲詐你?”
“你能告訴我為什麼嗎?這就是我找你去打探這件事的原因。”
“也許不是敲詐。”我說,“也許是某人想開個玩笑。”
“我覺得不像。我可不認識這麼聰明,或者說聰明過頭的傢伙。有可能是大會搞出來的媒體噱頭,但我今天早上跟勞埃德·安德伍德還有其他幾個人聊過了,他們都說完全不知道這回事。我覺得他們沒有撒謊。”
“為什麼你覺得這可能是個媒體噱頭?沒人知道你會不會把這件事說出去。而且,像這樣的一件事是不會把公眾的注意力吸引到通俗小說大會上的。”
“如果是像這樣的五件小事呢?”
“什麼?”
“我跟通俗小說幫的其他人說了這事。”丹瑟爾說,“看來我不過是眾人中的一個而已。他們每個人都收到了一份的複印件,還有一封敲詐信,跟我的一模一樣。”
註釋:
(Labyrinth)中的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