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法國粉末之謎

第38章 第三十八章塵埃落定

法國粉末之謎 埃勒里·奎因 23228 2018-03-15
埃勒里·奎因手握著門鈕,推開了門。這位年青人身上發生了些微妙的變化,他神情嚴肅,目光銳利。掃了屋內一眼後,他又退回了前廳。 “請進,警督。”他低聲說著,為警督推開了門。斯科特·韋爾斯警督含糊地道了謝,拖著肥胖的身軀進了屋。兩名身著便服的保鏢神色莊重,一左一右地護著他向辦公桌走去。 理查德·奎因警官緊跟著進了屋。他臉色蒼白,身子挺得筆直,看上去顯得有些怪。他默默地跟在警督後面。 緊隨其後的是地方檢察官享利·辛普森及他的助手,紅發的提莫西·克羅寧。兩人對一屋子的人視而不見,正小聲交談著。 維利走在最後。他仔細地關上前廳的門,示意布什回到崗位上,這才又坐回到克勞捨身邊。保安主任抬起頭來,詢問般地看著維利;維利一言不發,坐正了身子。兩人將注意力轉向了進屋的那幾個人。

埃勒里一行人站在屋前方的辦公桌邊,屋內泛起了一陣低語聲,人們在小聲議論著。奎因警官指了指桌子右邊稍靠後的一張皮椅,請警督入座。韋爾斯似乎深沉了些,也明智了些——他無言地在椅子上坐下,雙眼緊盯著埃勒里沉默的背影。 三名警衛退到牆邊,加入了其他偵探的行列。 奎因警官在桌子左邊的一張大椅子上坐下,克羅寧坐在他邊上。地方檢察官緊挨著警督坐了來。桌子捆在中間,桌面上的物件引人矚目;桌子的兩邊各坐著兩名官員,它成了全場的焦點…… 一切已準備就緒。 警督唐突地詢問埃勒里是否滿意。埃勒里面帶嘲諷地審視了一遍屋子及屋中的眾人,隨後給了警督一個肯定的答复。他站到桌後,身後就是那扇落地窗。他低頭看著玻璃桌面,伸手摸了摸書擋,擺弄了一下那罐白色粉末……他微笑著站直了身子,抬著摘下夾鼻眼鏡,從容地看著一屋子默不作聲的觀眾。他在等待著……直至屋中鴉雀無聲時,他才開口說話。

“女士們,先生們。”乏味的開場白!然而,空氣中卻隱約顫動著某種怪異的東西,這是眾人同時噓出的一口氣。 “女士們,先生們。60個小時之前,有人在這幢樓裡開槍打死了溫妮弗雷德·弗蘭奇夫人。48小時前,她的屍體被人發現了。今天早上,我們聚集在這兒,召開一次非正式的審判大會,目的就是要揪出殺害她的兇手。”他的語氣相當平靜。說到這兒,他略微停了一下……。 但自從同時噓了那口氣後,眾人似乎連呼吸都變得小心翼翼的了。沒有人大聲說話,也沒有人喃喃低語,人們只是泥雕木塑般地坐等著。 埃勒里的聲音聽著有些刺耳:“很好!有必要先把一些事情解釋清楚。韋爾斯警督——”他微側著身子,看著韋爾斯,“我主持這場非正式的審訊,是得到您允許的,對吧?”

韋爾斯點了一下頭。 “那麼,請允許我解釋一下。”埃勒里轉向觀眾,繼續說道,“這場審訊本應由奎因警官主持的,但他的喉嚨有些不舒服,不能長時間說話,所以只好由我代行其職。是吧,先生?”他鄭重其事地朝父親的方向欠了欠身。警官臉色慘白,默默地點了點頭,“另外,”埃勒里繼續說道,“如果我在今早的審訊過程中用到'我'這個詞,請諸位務必記住,這只是為了圖方便——實際上,我是在替奎因警官介紹調查經過。” 他突然停了下來,挑釁般地掃視了一遍屋內眾人。除了睜得大大的眼睛和支得長長的耳朵,他沒再發現任何別的跡象。他立刻轉入了對弗蘭奇謀殺案的分析。 “女士們,先生們,我將向各位介紹一下整個案子的調查經過。”他的神情嚴肅而果斷,“經過一層層推理,一次次觀察分析,我將逐步引導諸位得出必然的結論。哈格斯托姆,都記下了嗎?”

眾人都順著埃勒里的目光向哈格斯托姆看去。他就坐在牆邊的那群偵探中,一手握著鉛筆,一手拿著速記簿。他點了點頭。 “今早這兒發生的一切,”埃勒里面帶笑容,解釋道,“都將記入本案的官方檔案。題外話就說到這兒吧!”他清了清嗓子。 “週二中午12點15分左右,有人發現了溫妮弗雷德·馬奇本克思·弗蘭奇夫人的屍體——她是被槍殺的,中了兩槍,一發子彈擊中了心臟,另一發擊中了心臟下面的心前區。奎因警官趕到現場後,注意到了幾點情況,正是這些情況使他相信——”他停了一下——“底層的展示櫥窗並不是真正的兇殺現場。” 屋裡一片死寂。好奇、恐懼、反感、悲痛——一張張專注、慘白的臉上展示著人類的各種感情。埃勒里迅速地接著往下說道:“調查的開始階段由五個部分組成。它們都表明,櫥窗並不是謀殺現場。”

“我們首先了解到,週一晚上,弗蘭奇夫人還拿著她自己的那把寓所鑰匙,但周二早上,屍體被發現時,鑰匙卻不見了。夜班總管奧弗萊赫提證實,週一晚上11點50分,她離開夜班室,乘電梯上樓時,手裡還拿著鑰匙。但她死後,鑰匙卻不見了,我們搜遍了整座樓也沒能找到。由此能得出什麼結論?那就是:這把鑰匙和這個案子有某種聯繫。什麼樣的聯繫?這把鑰匙是寓所的大門鑰匙。如果它不見了,難道這不意味著寓所也在這案子中佔有一席之地?這把失踪的的鑰匙如此可疑,所以我們至少有理由相信:寓所可能是兇殺現場。” 埃勒里稍作停頓。聽眾中有人皺起了眉頭,見此情景,他的嘴角掠過一絲笑意。 “你們以為這是牽強附會的推理?我在你們的臉上看到了不信任。但請記住我剛才說過的話。鑰匙不見了,這事本身沒有任何意義——但當它和另外四個事實結合到一起時,它的重要意義則是不可低估的。”

他又返回到主題上。 “我們所掌握到的第二個情況不僅怪異,簡直可以說是令人發笑——附帶提一句,諸位將會發現,偵破案情所依賴的並非是那些重大、顯著的要素,一些不協調的事物往往是破案的關鍵。我今早有幸在此提及的,也將是一些不協調的東西……我提請諸位注意這麼一個事實,即謀殺肯定是在午夜12點後不久發生的。助理醫官普魯提醫生在他的驗屍報告中指出,弗蘭奇夫人的屍體被發現時,她已身亡近12個小時,因此我們不難推斷,作案時間是在午夜後不久。” “女士們,先生們,如果弗蘭奇夫人是在午夜後不久被人槍殺在櫥窗裡的,”埃勒里接著說道,他的雙眼閃閃發光,“那麼,兇手不是在一片漆黑中作的案,就是在手電的微光下作的案!因為櫥窗中沒有照明設備——實際上是沒有燈泡——甚至連電線都沒有。但我們卻得假設兇手和被害人在那兒見面,兩人談了會兒,或許還吵了起來,然後他開了槍,不偏不倚正中兩個要害部位,他把屍體塞進壁床,清理乾淨血跡,等等——所有這一切都是在一間櫥窗屋裡完成的,而這屋裡最好的照明設備也不過是一隻手電筒!不,這根本不合情理。因此,奎因警官斷定,兇殺並非發生在櫥窗內。我相信,這個觀點是非常符合邏輯的。”

聽眾們興奮地悄悄議論著。埃勒里微笑著繼續往下說。 “然而,他並不是單憑這一點得出結論的,還有另外一點,也就是我要說的第三點,即這支口紅——這支細長的鏤銀口紅——套子上刻著C。這是我們在死者身邊的手包裡找到的。這支口紅顯然不是弗蘭奇夫人的,關於這個問題,我現在暫時不談。這支口紅與案子的相關之處在於,它的唇膏顏色比死者唇上的唇膏顏色深得多。這意味著弗蘭奇夫人自己的口紅——她用一支色澤稍淺的口紅塗的嘴唇——應該就在附近。但我們卻沒找到它!它可能在哪兒呢?或許是兇手把它帶走了?這聽起來太荒謬了。最合理的解釋似乎是:這支失踪的口紅就在樓裡某個別的地方……為什麼是在樓裡某個別的地方?——為什麼不是在弗蘭奇夫人的家裡?或者至少是在商店外?”

“我這麼說是有充分理由的。弗蘭奇夫人的雙唇上塗著淡紅色的唇膏——那是兩片將永遠保持沉默的雙唇——它們表明,她尚未修飾完雙唇!她的上唇兩側各有兩塊唇膏印,下唇中央處也有一小塊。唇膏尚未抹勻——這些唇膏被點上之後,顯然就一直那麼呆在那兒了……”埃勒里轉向瑪麗安·弗蘭奇,彬彬有禮地問道,“弗蘭奇小姐,您是怎樣塗口紅的?” 女孩輕聲答道:“就像你說的那樣,奎因先生。先在唇上點上三點,上唇兩側各一點,下唇中央一點。” “謝謝。”埃勒里微微一笑,“那麼,我們就此掌握了明確的證據。它表明,一個女人剛開始修飾雙唇,但卻沒有完成整套程序。但這太奇怪了,簡直不符合常情。幾乎沒有什麼事能妨礙女人們完成這種細活。幾乎沒有!可能性之一就是出現了某種暴力干擾。暴力干擾?發生了謀殺!這會是乾擾嗎?”

他語氣一轉,加快了速度:“似乎有這個可能。但無論如何,弗蘭奇夫人不是在櫥窗裡塗的唇膏。口紅哪兒去了?後來我們在這間寓所裡找到了它,這完全證實了我們的猜想……” “我們掌握的第四點情況是一個生理學現象。屍體上血跡稀少,普魯提醫生對此感到奇怪。兩處傷口——尤其是其中的一處——應該血如泉湧才對。心前區內有許多血管和肌肉,子彈穿過時破壞了這些組織,留下了鋸齒狀傷口。但血到哪兒去了?是兇手把它擦乾淨了?但傷口流了那麼多血,在一片漆黑中,或在半明半暗中,他不可能擦乾淨所有的血跡。因此,我們不得不再次推斷,血流到了——別的地方。這意味著,弗蘭奇夫人是在別處被槍殺的,而不是在櫥窗裡。” “第五點是個心理學觀點,恐怕——”他苦笑了一下——“法庭是不會接受的。但不管怎樣,在我看來,它的說服力是無可辯駁的。因為我的大腦告訴我,櫥窗不可能是兇殺現場。任何一位潛在的兇手都會認為,選擇這種地方作案不僅荒謬、愚蠢,而且非常危險。會面與謀殺必須私下里秘密進行——這是必備的具體條件。而櫥窗根本達不到這些要求。它距夜班總管的辦公室不到50英尺。周圍又有人定時巡邏。殺人必須開槍——但沒人聽到槍聲。我列舉了五個理由,其中任何一個單獨拿出來都不具有說服力,但如果將它們綜合在一起,其意義卻是非常重大的。奎因警官和我本人由此推斷出,櫥窗不是兇殺現場。”

埃勒里停了一下。聽眾們一臉的迫切與渴望,專注地聽著他的每一句話。韋爾斯警督瞪著他那雙小眯縫眼,以一種全新的眼光審視著埃勒里。警官則陷在沉思之中。 “如果櫥窗不是兇殺現場,”埃勒里繼續說道,“那麼,兇手到底在哪兒殺的人?鑰匙將我們引向了寓所——作案所需的隱秘、照明,塗口紅的合理場所——看起來,寓所顯然是可能性最大的地方。奎因警官相信我的判斷力和洞察力,同時,也因為初期調查當時正在進行中,他不能離開櫥窗,所以,他就派我來寓所,看看能找到些什麼。我照辦了,結果找到了些非常有意思的東西……” “我在臥室的梳妝台上找到了弗蘭奇夫人自己的這支口紅,這是我在寓所找到的第一件東西。”埃勒里從桌上拿起那支金色的口紅,讓眾人看了看,“這支口紅當即表明,弗蘭奇夫人周一夜裡曾來過寓所。我是在桌上一隻螺鈿小碟的捲邊底下找到它的,捲邊完全把它遮住了,這表明,兇手可能忽略了它。實際上,兇手根本不會想到要找它,因為他顯然沒有註意到,弗蘭奇夫人包裡那支口紅的顏色和她唇上的口紅顏色不符。” “好了,我在梳妝台上找到了口紅,這意味著什麼?情況似乎相當清楚:弗蘭奇夫人正在里屋的梳妝台前塗著口紅,這時有人打擾了她。但我搜查屋子時,卻發現口紅仍在桌上,所以我覺得,這說明弗蘭奇夫人不是在臥室被槍殺的。那麼,是什麼打擾了她呢?很顯然,要么是有人敲門,要么是兇手進屋時發出的聲響。但絕不會是後一種可能,因為凶手沒有寓所的大門鑰匙,這點我很快就會向諸位證明。那麼,一定是有人敲門了。而且,弗蘭奇夫人肯定也一直等待著這敲門聲,因為這聲音對她的震動如此之大,或者說對她而言如此重要,以至於使她立刻放下口紅,顧不上抹勻唇膏,便急匆匆地穿過書房,跑進前廳去為夜訪者開門。當時的情形可能是這樣:她開門讓來人進來,兩人進了書房。弗蘭奇夫人站在辦公桌後,來人面對著她,站在她右邊——也就是說,弗蘭奇夫人站在我現在的位置,殺手站在哈格斯托姆偵探現在坐著的位置附近。” “我是怎麼知道的?”埃勒里迅速地說道,“很簡單。搜查書房時,我發現,桌上的這兩個書擋,”——他小心地舉起那兩個書擋,向聽眾展示著——“被人動了手腳,一個書擋毛氈護墊的顏色比另一個淺。據威弗先生介紹,這對書擋是格雷先生今年送給弗蘭奇先生的生日禮物,剛在桌上擱了兩個月。威弗先生還介紹說,書擋剛拿來時完好無缺,底座上毛氈的顏色完全相同,而且這對書檔從未離開過這間屋子,或者說,它們實際上從未離開過這張桌子。那麼,毛氈顯然是在前天夜裡被人換過。在用放大鏡仔細查看毛氈後,我們猜想得到了證實。在毛氈與瑪瑙石相接處的漿糊痕跡上,我發現了一些細細的白色粉末!” “漿糊還有點粘手,”埃勒里說道,“這說明毛氈是新近粘上去的。經我本人粗略驗查及警察局指紋專家分析鑑定,那些粉末被證實是普通的指紋粉,就是警方用的那種。但指紋粉的使用正意味著有罪行發生。書擋上沒有留下任何指紋,這說明指紋被擦掉了。那麼,為什麼要用指紋粉?這很明顯,兇手先在書擋表面灑上粉末,使可能留在上面的指紋顯現出來,然後再把這些指紋擦掉。這再明白不過了。” “但這又引出了一個更大的問題——兇手到底為什麼要動這些書擋呢?”埃勒里微微一笑,“這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它將揭示一段重要內幕。我們現在已經知道,兇手動書檔的目的是要換掉其中的一塊毛氈護墊。但他為什麼要換毛氈呢?” 埃勒里以一種惡作劇般的眼神挑戰著眾人:“只有一個合理答案,那就是為了隱藏或消除犯罪痕跡。但這可能是怎樣的一種痕跡呢?竟值得小心翼翼地揭掉整塊毛氈,跑到樓下賣毛氈和檯面呢的櫃檯(諸位可以設想一下這其中的風險),取回毛氈和漿糊,最後再把新護墊粘到書擋下?這肯定是個具有毀滅性的痕跡。我所能想像到的最具毀滅性的犯罪痕跡就是——血跡。這就是答案。 “普魯提醫生曾明確表示,傷口肯定流了許多血。而且我也已找到了弗蘭奇夫人中彈時的確切位置,就是在這個位置上,她心臟裡的鮮血噴湧而出!於是我開始設想當時的情形。書檔當時應該放在桌子的另一端,正對著我現在的位置,那麼,血一定從我現在站著的方向流過去的。如果我們假設弗蘭奇夫人是站在這兒被槍殺的,第一顆子彈擊中了腹腔上方的心前區,那麼,血肯定噴射到了玻璃桌面上,然後順著桌面流到書擋下,浸透了毛氈。於是,她倒在了椅子上,身子向前傾去,這時,從同一方向又射來了第二顆子彈,正擊中她的心臟。這個傷口也流了些血。只有距離桌中央較近的那個書擋沾上了血污。整塊毛氈血淋淋的,所以凶手不得不將它揭掉,另換一塊新的。他為什麼要隱匿這一犯罪痕跡?我稍後將做出解釋。至於那塊新毛氈的不同顏色——在人造光線下很難真正地辨認清顏色,這要比在日光下困難。有點光學常識的人都知道這個道理。在晚上,這兩種綠色看上去無疑是相同的,但在陽光下,我一眼就看出了它們的差異…… “諸位現在應該明白了吧,我們就是這樣推斷出了弗蘭奇夫人被謀殺的確切場所。至於殺手的位置,這可以從子彈進人身體時的角度來判斷。彈頭方向向左,而且傷口呈現鋸齒狀,這些都表明,對於受害人而言兇手站在非常靠右的一個位置上。” 埃勒里停了片刻,掏出手帕輕輕擦了擦嘴唇:“我稍稍有些離題了,”他說道,“因為有必要讓諸位認識到,我現在已掌握了確鑿的證據,它足以證明謀殺是在寓所發生的。在發現這個被動了手腳的書擋前,我對此還不能確定,儘管我曾在隔壁的牌室中找到這些紙牌和煙蒂。”他向眾人晃了晃這兩樣東西。 他把那塊釘著紙牌的木板放回到桌上:“我們在牌室的桌上發現了這些牌,當時它們就是這麼擺著的,讓人一望便知這是一局未玩完的俄羅斯'本克'紙牌遊戲。威弗先生證實說,前天晚上牌室還是乾乾淨淨的,而且桌上也沒有牌。這顯然意味著,那天夜裡有人在牌室打牌。威弗先生還進一步證實,在弗蘭奇一家、他們的朋友和所認識的人中,唯有弗蘭奇夫人及其千金伯尼斯·卡莫迪玩'本克'牌——實際上,母女倆對這種牌戲的痴迷已是眾所周知的事了。 “牌桌上還有一隻煙灰缸,缸裡的煙蒂上標著的品牌名是'公爵夫人'——威弗先生再次證實,這是卡莫迪小姐的個人品牌。煙上熏有她最喜歡的香味,紫羅蘭花香。 “這麼看來,弗蘭奇夫人和卡莫迪小姐週一夜裡似乎都來過寓所,而且卡莫迪小姐還抽了她那特製的香煙,母女倆還玩了會兒她們喜愛的'本克'紙牌遊戲。 “我們在臥室的壁櫥裡找到了一頂帽子和一雙鞋。經弗蘭奇家的管家安德希爾小姐和女擁基頓小姐辨認,它們都是卡莫迪小姐週一離家時的穿戴物。謀殺就發生在周一夜裡,而卡莫迪小姐自離家後便下落不明。我們還發現,壁櫥裡少了一頂帽子,一雙鞋,這似乎表明:那女孩脫下了自己的濕鞋帽,換上了不見了的那套幹鞋帽。 “這個問題就說到這兒吧。”埃勒里停了一下,掃了眼四周,眼中閃著奇異的光。屋內鴉雀無聲,人們似乎都著了迷,只顧全心全意地聽他羅列那些不斷增多的罪證。 “我將提到非常重要的一點……既然我已經知道了寓所是兇殺現場,那麼,問題又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兇手為什麼要把屍體移到樓下的櫥窗裡?他這麼做是出於什麼目的?他肯定是有目的的——那些精心策劃的奸詐詭計我們見多了,自然不會相信兇手是個瘋子,會無緣無故地干出些傻事。 “第一個可能性就是:兇手轉移屍體的目的就是為了使寓所看上去不像是兇殺現場、但這和事實不符。因為,如果兇手想清除寓所中所有的犯罪痕跡,他為什麼不把'本克'紙牌、煙蒂、鞋帽一起清理掉?確實,如果屍體沒有被發現或沒有人懷疑到發生了謀殺,那麼,即使找到這些東西,人們也不會想到有人犯了罪。但兇手不能指望永遠藏著屍體。總有一無它會被發現的,到那時,寓所將被搜個遍,紙牌、煙蒂和其他東西都將表明:寓所就是兇殺現場。 “因此,兇手轉移屍體顯然是另有原因。會是什麼原因呢?經過反复琢磨,我們得出了結論——是為了推遲屍體被發現的時間。這個結論是怎麼得出來的?很簡單,不過是動動腦筋罷了。櫥窗展示每天都在12點整開始,這是一條不變的定例。正午之前,沒人會進櫥窗。這些都是人盡皆知的事實。如果將屍體藏在壁床裡,那麼,兇手便可以絕對放心,在正午12點15分之前,她是不會被發現的。這就是現成的理由——它是混沌中的一線光明。既然櫥窗弊端重重,兇手又為什麼要選它作為藏屍所?諸如此類的問題使得原本就毫無頭緒的案情變得更加複雜。現在我們已經可以確定,兇手之所以不嫌麻煩地將屍體扛下六層樓,藏進櫥窗裡,是因為他知道,這樣一來,整個早上屍體都不會被發現。 “從邏輯角度出發,這顯然又引出了另一個問題:兇手為什麼要推遲發現屍體的時間?仔細想想,諸位便會明白,只有一個理由能夠令人信服——因為他得在周二早上乾件事。如果屍體在早上被發現了,那麼這件事就有可能幹不成,甚至泡了湯!” 眾人屏住了呼吸,渴望著他的下文。 “這怎麼可能呢?”埃勒里問道,他的雙眼閃閃發光。 “我們暫時換個話題吧……不論兇手是怎麼進入店內的,他肯定在店里呆了一整夜。他可以通過三種不同的方式進入店內,但卻絕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覺地溜出去。他可能白天就躲在了店裡;他也可能在打烊後從僱員入口溜進去;或許還可能在夜裡11點,趁供貨卡車卸載第二天的食品時從貨物入口溜進去。他很可能選擇了最後一種方式,因為奧弗萊赫提沒見到有人從他的入口進樓,而且夜裡11點進樓也更符合兇手的目的,他不必從下午5點30起就一直在樓裡藏著,一直等到午夜。 “但他是怎麼出來的?奧弗萊赫提沒見到有人從他守的門出來;其他所有的出口都緊鎖著;三十九街上的貨門11點30就鎖上了,而弗蘭奇夫人15分鐘後才到店裡,半小時後,她才被殺身亡。因此,兇手沒有逃出去的退路,他只能在店里呆一夜。那麼,在早上9點,商店開門營業前,他是出不去的。開門後,他則可以混跡在早到的顧客中溜出商店。 “但這兒又出現了另一個問題。如果9點時他能自由地離開商店,那他為什麼不直接去幹他要幹的事?為什麼還要費盡周折地把屍體藏進櫥窗,以保證她不被提前發現?問題的關鍵在於,他確實轉移了屍體。這樣看來,9點時,他不能自由地離開商店。他必須推遲屍體被發現的時間,因為即便在9點後,他仍得呆在店裡!” 眾人同時發出了一聲短促的驚嘆。埃勒里的目光迅速地在屋內掃過,似乎急於確定到底是誰被驚得目瞪口呆,或許還露出了恐慌之色。 “看得出來,你們中有幾位已經得出了結論。”他微笑道,“我們這位兇手9點之後還得呆在店中的理由只有一個——那就是:他和商店之間有著某種聯繫!” 這一次,眾人的神情有了差異,有的不信,有的懷疑,有的畏懼。每個人都下意識地和鄰座拉開了距離,似乎突然意識到這最後一句話將許多人都牽扯到了其中。 “是的,這就是我們得出的最後結論,”埃勒里的聲音不帶任何感情色彩,“如果我們這位神秘的兇手是店裡的僱員,或者是店裡的主管人員,甚至是高級行政人員,那麼一旦屍體被發現,而他不在場,這肯定會引起人們注意的。他絕不能讓人注意到他不在場,但同時,他又必須脫身去辦一件至關重要的事。他進退兩難。這份備忘錄,”——他向眾人展示了一下那張藍色備忘錄——“是威弗先生頭天晚上留在桌上的,兇手肯定看過了。備忘錄上寫得清清楚楚,威弗先生和弗蘭奇先生將於第二天早上9點在寓所見面。如果他將屍體留在寓所裡,第二天早上9點時,謀殺就會曝光,警方將開始緝拿兇手,到那時,他根本就沒法溜出去幹他的神秘勾當,連打個電話都會被人盯梢。因此,在他溜出去辦事,起碼在他打電話出去之前,他得確保屍體不被發現。(如果沒人想起查電話,電話聯繫倒是一種不留痕蹟的聯繫方式)他知道,若想確保屍體不被提前發現,唯一的辦法只能是把她藏進櫥窗裡。他這麼做了,而且幹得很成功。調查進行至此,我們終於弄清了兇手如何進店這個小問題。我們拿到了周一的時間登記表。我們剛才說過,這位兇手肯定是店裡的僱員,要不就是和商店有著某種其他聯繫。但從表面上看,所有人都像往常一樣在5點30或5點30前離開了商店。那麼,兇手一定是從貨門進入店內的,這是餘下的唯一途徑。 “既然我們談到了兇手希望推遲發現屍體的時間,那有必要再提提另外一個問題……我覺得,這位神秘的兇手在清理現場時,不但要冒著非比尋常的風險,而且還費盡了周折,這一點,諸位肯定也想到了吧。例如——他得把屍體扛到樓下。但這可以理解,因為他得在早上抽出時間去解決一件曖昧的事,附帶說一句,到目前為止,我們仍未對這件事做出解釋。而且——他為什麼不嫌麻煩地干了許多事?比如換新護墊,擦乾淨血蹟等等。答案仍是一樣的,因為他需要早上的時間。如果第二天早上9點時威弗先生髮現了血淋淋的書檔,他肯定會立刻懷疑到出了事,這樣一來,兇手溜出去辦事的機會無疑將嚴重受挫。如此看來,兇手要辦的事顯然十萬火急——這事如此緊迫,以至於在事情辦完前,他甚至不能冒險讓人懷疑到發生了謀殺……” 埃勒里停了停,從胸前的口袋中掏出一疊紙片看了看。 “我們已經得出了一個大致結論,即我們正在尋找的兇手和這個商店有著某種正式或半正式的聯繫。我們暫時將這個結論擱在一邊。”他終於開口說道,“在開始另一番思索前,我要提醒諸位記住我剛才的話……” “幾分鐘前,我曾請諸位注意四樣具體物證,它們都表明,週一夜裡,伯尼斯·卡莫迪小姐曾到過寓所。按照發現順序的先後,這幾樣物證分別是:'本克'紙牌,這是卡莫迪小姐和她母親獨有的嗜好;熏有紫羅蘭花香的'公爵夫人'牌香煙,這是卡莫迪小姐自己的品牌煙;卡莫迪小姐週一下午離家時減的帽子;還有她的鞋,這也是她離家時穿的。 “現在,我要向諸位解釋的是,這些物證不但遠遠證明不了卡莫迪小姐曾來過寓所,它們恰恰表明了她那天夜裡根本就沒來過。”埃勒里緊接道,“'本克'紙牌是無可指摘的,牌擺放得很合理,所以我們暫時先不考慮它。” “但這些煙蒂卻將使我的解釋更具啟迪性。這些——”他舉起了展示桌上的一個煙灰缸——“這些煙蒂是在牌室的桌上發現的。”他從中拾出一個煙頭,高高地舉了起來。 “諸位都看到了吧,這支煙幾乎被全部抽完了——實際上,只剩下了印著商標的一小截。這個煙灰缸裡有10至12個煙蒂,全都抽成了這樣,無一例外。 “另一方面,我們在弗蘭奇家卡莫迪小姐的臥室裡發現了這些煙蒂。”他舉起了另一個煙灰缸,從那亂糟糟、臟乎乎的一堆東西中掏出了一支殘煙,“諸位都看到了吧,這當然也是支'公爵夫人'牌香煙,但這支煙抽了不到三分之一——卡莫迪小姐顯然只抽了幾口就把它掐滅了。這個煙灰缸是在卡莫迪小姐的臥室裡找到的,缸裡所有的殘煙都是同一長度。” “換而言之,”他微微一笑,“我們發現了這麼一個有趣的現象,即兩個煙灰缸裡的煙按理說應該是由同一個人抽的,但卻抽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我們在調查中發現,卡莫迪小姐是個神經高度緊張的人,我們馬上就會對此結論做出解釋——那些非常熟悉她的人都記得,她抽起煙來一貫如此,總那麼浪費,總喜歡把殘煙弄得彎彎曲曲的,沒有一次不是這樣。” “由此能得出什麼結論?”——一個明顯的停頓——“這個結論只能是:牌室桌上的那些煙不是卡莫迪小姐抽的;另有人抽了這些煙或把這些煙蒂放在那兒,但他並不知道卡莫迪小姐有個老的習慣,每支煙只抽三分之一就扔掉……” “說到那雙鞋子和那頂帽子,”不等聽眾們仔細琢磨他的最新見解,埃勒里又接著說道,“我們發現,那雙愛搗鼓的手又動了些手腳。從表面上看,卡莫迪小姐週一夜裡似乎來過這兒。週一下午和晚上都下著雨,她被淋濕了。離開寓所前,她脫掉濕透了的帽子和鞋,從臥室的壁櫥裡取出原先擱在這兒的衣物換上。但我們發現。帽子是帽沿朝下被塞進帽盒裡的,而鞋子的鞋跟則從袋口突了出來。 “為驗證這兩樣東西的習慣性擺放方式,我們做了實驗。結果發現,絕大多數女士在放置帽子時,習慣將帽沿朝上,帽頂朝下;而且,當她們放鞋時,如果鞋上有大的裝飾扣,就像這雙,她們總是讓鞋跟朝下的,這樣,鈕扣就不會掛在鞋袋上。但壁櫥中這兩件物品的擺放方式卻表明:擺放者對女性的習慣一無所知。結論同樣非常明顯——那雙鞋和那頂帽子並不是卡莫迪小姐擱在那兒的,這事是一個男人幹的。因為男性放帽子時習慣讓帽沿朝下,而且男人根本無法理解鈕扣的重要性。架上所有鞋的鞋跟都露在外面,這是因為除這雙鞋外,其他的鞋碰巧都沒有鈕扣;那位把卡莫迪小姐的鞋放在鞋架上的人自然也就參照先例了,如果是個女人的話,她是絕對不會這麼做的。 “我承認,如果將這三件物品單獨分開,一件件來看,那麼,它們確實微不足道,毫無說服力。但如果將三件東西結合起來看,它們所表明的強大事實則是不容忽視的——煙不是卡莫迪小姐抽的,鞋帽也不是她擺在那兒的,所有這些都是另一個人幹的——一個男人。” 埃勒里清了清嗓子,他的嗓音儘管越來越嘶啞,但卻飽含著激情。 “另有一件非常有趣的東西和這最新的推斷有著密切聯繫。”他接著說道,“威弗先生和我在檢查盥洗室時,發現了一起狡詐的偷盜事件。威弗先生的剃須刀刀片在周二早上失踪了。週一下午5點30後,威弗先生用他的安全剃須刀修了臉,然後把它擦乾淨,放回了剃須器內,因為這是他的最後一把刀片,而且他也知道,第二天早上,自己沒準還得用它。威弗先生週一晚上很忙,所以忘了帶新刀片。週二早上,他很早就到了寓所——其實是8點30,因為弗蘭奇先生9點就到,他得在老闆來之前處理完一些事情並準備好報告。他打算在寓所刮臉,這時他發現,昨天傍晚還擱在那兒的刀片不見了。請允許我解釋一下,弗蘭奇先生沒有備剃須刀,他從不自己刮臉。 “刀片為什麼不見了?顯然是有人在周一夜里或週二早上趕在威弗先生來之前使用了刀片。可能是誰用了它?只有兩個可能性:弗蘭奇夫人或殺害她的兇手。弗蘭奇夫人可能把它當作某種切割工具使用;兇手可能用它剃須。 “兩個可能性中,第二個當然更站得住腳。請記住:兇手受條件的製約,不得不在店裡過夜。他呆在哪兒最安全?當然是在寓所裡!如果他在黑乎乎的樓道內游盪,或者躲在什麼地方,他都不可能獲得寓所提供的那份安全感——因為夜班員整夜都在樓內巡邏。注意——我們發現有人使用了刀片。這自然令人想到了剃須這道程序。為什麼不呢?我們知道,兇手是店裡的僱員或行政人員,上班時,他得收拾得體面些。既然暫住在寓所裡,為什麼不趁這機會刮刮鬍子呢?這傢伙顯然是個冷血殺手,這件事不僅沒有否認這一點,反而使我們對此更加確信不疑。刀片為什麼不見了?顯然是出了些問題。是斷了嗎?為什麼不可能呢!這把刀片反復用過多次,已經很脆弱了,將剃須器合上時如果用勁稍猛,刀片很可能就會繃斷。我們姑且假設是這樣,那麼,兇手為什麼不把壞刀片留在那兒?這是因為凶手不僅是個奸詐的惡棍,而且,從某種意義上看,還是位出色的心理學家。如果將一把壞刀片留在那兒,人們想到的肯定是前一天它還好好的,絕不會理所當然地以為它前一天就斷了。如果刀片消失了,引起人們懷疑或回憶的刺激物也就不見了。被改變之物對大腦產生的刺激要比失踪之物產生的刺激強得多。如果我是兇手的話,我是會這麼想的。說實話,我覺得取走刀片之人乾了件正確的事——在他看來,這是明智之舉。事實證明,他判斷正確。若非我追問此事,威弗先生幾乎就已經忘了這把失踪的刀片。而我之所以追查此事,則是因為我一直本著一種公正無私的態度對待這次調查。” 埃勒里說著,微微一笑:“諸位也明白,我剛才所說的一切都只是假設和多少有些無力的推理,但如果將我在過去10分鐘內所介紹的那些零碎、模糊的事實結合起來,我想,稍微有些常識的人都會明白髮生了什麼事:有人用刀片刮了臉,刀片斷了,那人就把刀片拿走了。所有的跡像都表明,這把刀片只是發揮了它的合理用途,並未移作它用;這進一步說明,兇手是個男人。關於這個問題,我們暫時探討到這兒,接下來,我們將思考另一個全新的問題。從某種意義上看,它也是整個調查中最重要的問題之一。” 聽眾席上發出一陣唏唏簌簌之聲,那是身體和椅子發出的摩擦聲和急促的呼吸聲,但所有的目光卻始終駐留在埃勒里身上。 “諸位可能認為,”他的聲音平靜、冷酷,“牽扯在這個案子中的不只一人。你們可能完全無視香煙這一確鑿罪證,仍執著地認為,即使鞋和帽子不是卡莫迪小姐擱在那兒的,她仍有在場的可能,另一人——一個男人——在放置鞋帽時,她可能就在邊上站著或乾著別的什麼事。我立刻就能證明,這個觀點是錯誤的。” 他扶著桌子,稍稍向前傾了傾身:“女士們,先生們,請問哪些人有權力進入這套寓所?答案是:五把鑰匙的持有者。他們分別是:弗蘭奇先生和夫人,卡莫迪小姐,瑪麗安·弗蘭奇小姐,威弗先生。奧弗萊赫提值班室的那把值班室鑰匙看管甚嚴,如果有人動了它,奧弗萊赫提或日間值班員奧山姆肯定會知道的。但據他們反映,沒人借過那把鑰匙,所以,我們不必將值班室鑰匙考慮在內。 “總共有六把鑰匙,但目前我們能找到的只有五把,弗蘭奇夫人的那把不見了。據了解,其他的幾把一直都在各自的主人手裡攥著。為尋找弗蘭奇夫人的那把鑰匙,警方絞盡了腦汁,但仍一無所獲。換句話說,它根本不在這幢樓裡,儘管奧弗萊赫提曾斷言,週一晚上,弗蘭奇夫人進店時,手裡還拿著這把鑰匙。 “這場即興論證會開始時,我就曾告訴過諸位,大概是兇手拿走了鑰匙。我現在要告訴諸位的是,他不僅拿走了鑰匙,而且他不得不拿走這把鑰匙。 “我們已經掌握了兇手需要一把寓所鑰匙的確證。週一下午,卡莫迪小姐溜出家門沒多久,管家安德希爾小姐就接到了一個電話,打電話的人自稱是卡莫迪小姐。她讓安德希爾小姐準備好卡莫迪小姐的寓所鑰匙,說是馬上派人來取。但就在當天上午,卡莫迪小姐還對安德希爾小姐說,她那把鑰匙大概是丟了,讓安德希爾小姐另借一把,替她配上! “安德希爾小姐懷疑打電話這人不是卡莫迪小姐。她斷言,打電話之人身邊肯定還有另外一人。當安德希爾小姐提醒她鑰匙已丟及早上的吩咐時,邊上之人在給她提示,她隨後就不知所措地掛斷了電話…… “由此能得出什麼結論?打電話的人顯然不是卡莫迪小姐,而是兇手僱請之人或他的幫兇。兇手之所以慫恿她打電話,目的是為了拿到寓所鑰匙!” 埃勒里深深吸了口氣:“諸位肯定會慎重考慮這件事的,我就不多說了……現在,請允許我帶領你們穿過邏輯迷宮,走向另一個結論——以此展開我新的論述。” “兇手為什麼需要鑰匙?當然是為了進入寓所。如果他自己沒有鑰匙,那他只能找一個有鑰匙的人,借助這把鑰匙進入寓所。他可能也預料到弗蘭奇夫人會給他開門,但在精心謀劃這場犯罪時,他可能想到,當務之急還是應該有把自己的鑰匙。這樣來,我們就明白那個電話以及所謂的'取鑰匙'之人是怎麼回事了。這個解釋恰到好處! “兇手在寓所裡殺害了弗蘭奇夫人。他面對著一具屍體。他明白,自己得把她扛到樓下的櫥窗裡。其中的種種原因,我剛才也已解釋過了。這時,他突然有了主意。他知道寓所的門上安著自動關合的彈簧鎖。他自己沒有鑰匙,也沒能取到伯尼斯·卡莫迪的那把鑰匙。他必須把屍體弄出寓所,但他還有許多善後之事要做——擦乾淨血跡,放置'栽贓'用的鞋帽、'本克'紙牌和煙蒂。實際上,即便他先清理完屋子,擺放完栽贓物,再把屍體扛下樓,他也得再返回寓所。他得悄悄地穿過店堂去取毛氈、漿糊及粘護墊所需的其他用具。他如何再進寓所?而且,他顯然還打算在寓所裡過夜——他怎麼再進去?諸位明白了吧,不論他先把屍體扛下樓還是在清理完畢後再把她弄下去,他都得再回到寓所…… “他首先想到的肯定是在門和地板間卡上一塊東西,這樣一來,彈簧門就不會自動合上了。但如果巡查人員來了怎麼辦?他肯定想到了:值班員整夜都在這樓道裡巡視,他們肯定會注意到這扇虛掩著的門並過來看個究竟的。不,必須把門關上。但是——他突然有了主意。弗蘭奇夫人有鑰匙,她自己的那把鑰匙——她就是用它開門進寓所的。他可以用這把鑰匙。我們不妨想像一下,她倒在桌上,渾身是血,已經死了。他打開她的手包,找出鑰匙,把它塞進自己的兜里,然後扛起屍體,離開了寓所。這會兒他心裡很踏實,因為乾完這恐怖的勾當後,他不用擔心進不了寓所的門。” “但是”——埃勒里冷笑道——“他得把鑰匙帶上樓,這樣,他才能打開門。所以,我們沒能在屍體上找到鑰匙。是的,他可能返回樓上,清理完一切後,再到樓下去拿鑰匙。但是——這顯然太蠢了——他怎麼再進去?另外,想想他可能遇到的危險——他得再次冒著被發現的危險潛入一層的櫥窗……第一次就夠危險了,但那次是別無選擇。不,他或許想到了,最好的辦法就是把鑰匙塞進兜里,早上離店後再把它處理掉。是的,他也可能把它留在寓所裡了,比如說,擱在牌桌上。但事實是,它不在寓所裡,這表明他把它帶走了——他有兩條路可走,他選擇了其中之一。” “於是,我們發現,”埃勒里略一停頓,緊接著說道,“這位兇手是在沒有同謀的情況下獨立作的案。” “我從一些人的臉上看到了懷疑,但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有同謀者,他根本不用拿那把鑰匙!……他把屍體扛下樓時,同謀可以呆在屋裡。他下樓把一切收拾妥當,再返回來時,同謀可以替他開門。諸位難道還不明白嗎?他不得不拿走鑰匙,這一事實恰恰表明,這是一出獨角戲。或許會有人反駁說:有可能是兩個人幹的,因為可能是兩人一塊兒將屍體抬下樓的。對此觀點,我堅決予以否定,因為這將帶來雙重風險——兩人幹這事更易於被巡查人員發現。這是一起精心策劃的謀殺——兇手絕不會冒任何不必要的風險。” 埃勒里突然停了下來,低頭看著他的筆記。屋內一片肅靜。當他再次抬起頭時,緊抿著的雙唇洩露了內心的緊張,沒人知道其中的原因。 “女士們,先生們,該是我向諸位詳細介紹這位神秘殺手的時候了,”他的聲音平靜而淡漠,“諸位是否願意聽聽我的介紹介紹?”他挑釁般地環視著眾人。那些因興奮而挺得筆直的身軀頓時矮了半截;所有的眼睛都避開了他的視線。沒有人出聲。 “這麼說,諸位都願意聽聽嘍。”埃勒里的語氣依舊淡漠,但卻添了一絲幸災樂禍,“好極了,那我們就開始吧!” 他向前傾了傾身,雙眼爍爍有光:“我們的這位兇手是個男人,壁櫥裡鞋帽的擺放方式及那把失踪的刀片都表明了這一點。搬運屍體及處理後續事宜所需的體力;敏捷的思維和處處表露出的沉著冷靜;作案手段的殘酷無情和肆無忌憚——所有這些都明白無誤地表明,兇手是位男性,而且鬍鬚很重,每天都得刮臉。” 眾人屏息傾聽著他說的每一個字。 “這位兇手是單獨作的案,沒有同謀。我們剛才已從那把失踪的鑰匙中推出了這一結論。” 屋內鴉雀無聲。 “這位孤獨的殺手和商店有聯繫。他把屍體扛到樓下的櫥窗裡,並不厭其煩地干完了其他相關瑣事,所有這些都證明了這一點。我剛才也已對此做了詳盡的解釋。” 埃勒里稍稍放鬆了些。他再次環視了一下屋中,嘴角露出了一絲微笑。他掏出手帕擦了擦嘴,用眼角的余光掃了掃邊上的兩位官員。韋爾斯警督正襟危坐,臉上汗水淋淋;他父親疲憊地靠在椅子上,一隻手無力地遮著眼睛。他看了看左邊幾位紋絲不動的偵探,又看了看右邊的維利、克勞舍、吉米和費爾拉利,這才又開了口。 “有一個問題,”他淡漠地說道,“至今仍無定論。我指的是兇手認為十萬火急,必須在周二早上專門去辦的那件事——” “這使我想到了在這張桌上發現的五本書,它們的題材實在引人入勝——分別是關於古生物學、基礎音樂、中世紀商業、集郵和低俗的笑話,非常有意思的大雜燴。” 埃勒里簡明生動地介紹了一下情況。他提到了這五本怪書的內容、書上的記號、威弗所透露的斯普林吉的欺詐行為、發現書上地址是毒品發售點的經過以及警方按照第六本書上的地址,對九十八街的那幢房子所發動的失敗的突襲。 “我們可以認為,斯普林吉在準備這第六本書時,”埃勒里接著說道,聽眾們的神經繃得緊緊的,“並未懷疑到密碼已洩露。如果他知道的話,他就不會準備好這本書並把它放在那兒,等著威弗先生取去研究了。週一晚上,斯普林吉下班時,威弗先生跟踪了他。他這時並不知道第六本書已在我們年青的業餘偵探手中了。這本書是魯西安·塔克所著的《室內裝飾時尚》。斯普林吉整晚都未曾和任何人會過面,說過話,即使是在他回到布朗克斯的寓所後,情形依舊如此。(我們通過電話公司查了一下,發現他回家後沒打過電話)因此,他最早也得等到第二天早上,也就是周二,當他回商店上班後,才有可能知道以書傳遞地址的方式被人發現,也就是說,在發生謀殺後,他才可能知道秘密已洩露。如果我們假設,一個與本案無關的人將密碼洩露的消息通知了另一人,而不是斯普林吉,那麼,我們必須記住,任何人如果要從店里和外界取得聯繫,唯一的途徑只能是打電話,因為他沒法在夜裡離開商店。但我們發現,除奧弗萊赫提值班室的那部電話外,店裡的其他電話夜間都處於停機狀態;據奧弗萊赫據證實,沒人用過他屋裡的電話。” “那麼,我們只能斷定,週一晚上和周二一大早,店裡的任何人都不可能將第六本書失踪之事通報給斯普林吉或其他人。” 埃勒里迅速地接著說道:“第二天早上,即周二早上,販毒方式被打亂了——事實確實如此,因為周二中午,九十八街的那幢房子突然被搬空了,這顯然就是證據——這只能說明販毒集團的某個成員在頭天夜裡發現:秘密已經洩露。我再重複一遍,週一晚上,斯普林吉照例準備了他的第六本書。這說明,直到那時,販毒集團仍認為他們的聯繫方式萬無一失。但到了第二天早上,他們就被驚動了,並逃離了九十人街的集合點,甚至顧不上把毒品賣給那些吸毒者。那麼,合理的解釋仍是:有人在頭天晚上發現出了岔子。 “這一發現包含三種可能性:首先,從登記表上看,威弗是周一晚上最後一個離店的。在他離開後,有人注意到第六本書從固定的書架上消失了;第二,週一夜裡,有人在弗蘭奇先生的辦公桌上發現了那五本書;第三,上述兩個可能性兼而有之。因為在發生謀殺後的第二天早上,販毒方式確實被打亂了,所以,我們可以斷定,肯定是有人向它通風報信了,而這人在周一夜裡掌握了上述的一個或兩個發現。說得再明白些,在斯普林吉和威弗離開後,這人肯定還呆在店裡,因此,至少在周二早上9點前,他不能離開商店,也無法和其他任何人聯繫。” 一些人似乎若有所悟。埃勒里微微一笑:“看得出來,有些人已經預見到了不可避免的結論……那天晚上,店中誰有機會掌握上述的一個或兩個發現?答案是:兇手。他在這屋裡殺害了弗蘭奇夫人,而這五本書就擺在屋中的顯著位置上。兇手的後續行動是否能證明他確實發現了這五本書呢?是的,他的行為確實證明了這一點。兇手把屍體移到櫥窗內,目的就是要給自己騰出時間,處理'要事'——至今為止,事仍曖昧不明……” “女士們,先生們,”埃勒里的話語中帶著一種奇怪的得意,“我們的整套推理如此有力,如此嚴密,所以,我們得出的結論只能是事實。兇手在周二早上向販毒集團通報了消息。” “換句話說,我們對兇手的認識又增進了一步——我們的這位殺手是個男人,他單獨作的案;他不僅和商店有關係,而且還是一個規模龐大、組織嚴密的販毒集團的成員。” 他停了一下,靈巧的手指擺弄著桌上的五書本:“另外,我們對他的了解馬上又要加深一步了。” “如果這位兼職販毒的兇手在謀殺之夜前曾來過弗蘭奇先生的寓所——我所說的'前'指的是兇殺之夜前五週內的任何時間——那麼,他可能早就看到了這五本書;他會起疑心並馬上通知販毒集團,停止圖書部的行動。但直到發生謀殺的當天晚上,以書傳遞地址的方式仍在運作之中,這無疑表明,在周一晚上之前的一到五週時間內,兇手未曾進過弗蘭奇寓所……我們已經能確定,兇手看到了桌上的五本書。因為在檢查並修復被治污的書檔時,他不可能不注意到這五本書——他意識到這五本書關係重大,他驚恐萬分—— “實際上,”埃勒里迅速地說道,“我們輕易就能推斷出,兇手看到桌上這些鐵證如山的書後,立刻偷偷地溜到了樓下的圖書部。他打著手電尋找第六本書,想看看它是不是也被人動了手腳。當然,他發現書不見了,這一重大發現使他意識到,必須趕緊通知同夥,讓他們收手。我相信,這一合理推測很快就將得到更加肯定的證實!” 說到這兒,他突然停住了。他掏出手帕抹抹額頭上的汗,又心不在焉地擦了擦夾鼻眼鏡的鏡片。這一次,聽眾中有人輕聲交談起來,起初的竊竊私語不一會兒便壯大成了興奮的議論。埃勒里舉起一隻手,示意眾人保持肅靜,嘈雜聲嘎然而止。 “為了使整個分析有一圓滿結局,”他重新戴上眼鏡,繼續說道,“現在,我將開始談談每個人的情況,這可能會令諸位不快,因為,我打算以此次分析中確立的尺度為標準,逐一評估你們中的每一位!” 屋里頓時響起一片喧嘩之聲,有人怒氣沖衝,有人憤憤然,有人茫然不解,有人不自在地強調著個人利益問題。埃勒里聳聳肩,轉向韋爾斯警督。警督看著聽眾席上的芸芸眾生,果斷地判道:“就這麼辦吧!”嘈雜之聲漸小,最終化成了一片低聲的抱怨。 埃勒里轉向聽眾,臉上掛著一絲隱約的微笑:“說實在的,”他說道,“最精彩的一幕還在後面呢。所以,你們每一位——或許我該說差不多每一位?——都沒有理由表示不滿。不管怎樣,咱們還是開始這場有趣的釋嫌遊戲吧。” “按照我的第一個標準——兇手是位男性這一事實——”他說道,“我們可以立刻將瑪麗安·弗蘭奇小姐、伯尼斯·卡莫迪小姐和科尼利厄斯·佐思夫人排除在外,即便是智力訓練,結果也會是這樣的。 “第二個標準是:這個男人是單獨作案的。按照這個標準,我們無法確定兇手的真實身份,因此,我們轉向第三、第四個標準,即這位男性兇手和商店有關係,而且在過去的五週內,從未來過寓所。 “我們的首位審查對象,是塞洛斯·弗蘭奇先生。”埃勒里漫不經心地朝虛弱的老富翁欠了欠身,“弗蘭奇先生當然和這個店有關係,另外,從體力方面考慮,他也有作案的可能。不久前,我還曾私下演示過這麼一個可能性:弗蘭奇先生買通了惠特尼家的司機,讓他在周一夜裡開車把他送回紐約市並對此事守口如瓶。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完全來得及趕回商店,從貨倉口溜進樓裡。週一晚上,弗蘭奇先生在格雷特耐克,住在惠特尼家中。9點時,他稱身體有些不適,早早回房休息了。除司機外,沒人再見過他。 “不過——”弗蘭奇氣得臉色發紫,埃勒里沖他微微一笑——“在過去的五週內,弗蘭奇先生肯定到過這間屋子——實際上,年復一年,日復一日,他天天都在這兒。如果這還不足以說明問題,弗蘭奇先生,您不用擔心,因為另一個理由已從心理角度表明,您不是兇手。這個理由,我目前仍無意公開。” 老弗蘭奇鬆了口氣,一絲淡淡的笑意爬上了他那顫抖著的嘴角。瑪麗安握緊了他的手。 “現在,”埃勒里緊接著說道,“輪到約翰·格雷先生了。他是這對在案書擋的饋贈者,也是弗蘭奇家的老朋友。格雷先生,”他莊重地對衣冠楚楚的老董事說道,“出於幾方面的原因,您已不在嫌疑人之列了。儘管您作為董事,和商店有著非常重要的聯繫,而且您週二早上不在店中,這也極為引為註目,但在過去的五週內,您也曾頻繁出入這套寓所。實際上,上週五,您大概還來這兒開過會吧。您出具了周一晚上不在犯罪現場的證詞。我們查證後發現,這份證詞的說服力甚至超乎您本人的預料。因為旅館的夜班員證實,週一夜裡11點40您確實在和他聊天,這已經表明您不可能去商店。不僅如此,另一位您不認識的人——他和您同住一家旅館——看見您在11點45分時進了自己的房間……即便他沒看見您,我們也不會真的認為您有罪,因為我們相信,您那位夜班員朋友絕對是個老實人。就像在弗蘭奇先生的事例中一樣,實際上,我們也相信惠特尼先生的司機是不會撒謊的。我說他被收買了,這只是一種可能性,雖然不合適,但絕對是有可能的。” 格雷奇怪地嘆了口氣。他將手插入衣兜里,向椅背上靠去。埃勒里轉向滿臉通紅、神色緊張的科利尼爾斯·佐恩。這位董事正擺弄著他的錶鍊:“佐恩先生,您的證詞缺乏說服力,而且佐思夫人做了偽證,所以,您有可能就是兇手。不過,儘管您作為一位高級主管人員和店裡有著密切的聯繫,但數月以來,您至少每週都要進一次這屋。而且,按照我前面曾提到過的那個理由,從心理角度看,您和弗蘭奇先生、格雷先生一樣,也不是兇手。” “馬奇本克思先生,”埃勒里轉向死者肥胖的兄長,他正頹喪地靠在椅子上,“您自稱駕車去了長島,並在利特爾耐克的私宅中過了夜。但沒人見過您,您找不到證人,所以,您完全有可能及時趕回城裡,潛入商店,行凶殺人。不過,您真的沒必要發那麼大的火——按照我那個神秘的理由,你也是清白的。另外,您和佐恩先生一樣,定期來這兒參加董事會議,這一點就已經將您排除在嫌疑人之外了。” “特拉斯克先生——”埃勒里的語氣稍稍有些嚴厲——“儘管從周一晚上到週二早上您一直醉醺醺地在街上浪蕩——”特拉斯克沮喪的臉上流露出一絲懶洋洋的詫異——“但按照我們的度量標準及那個未公開的理由,您也是清白的。” 埃勒里稍作停頓,沉思的目光駐留在文森特·卡莫迪身上。古董商黝黑的臉上沒有任何表情:“卡莫迪先生,我們應該向您道歉,同時也對您的不幸表示真摯的同情。您和商店無瓜葛,所以,您完全不在我們的考慮範圍內。儘管您夜訪康涅狄格州的故事無人作證,而且還可能是杜撰的,但如果是您殺了人,您根本不用把弗蘭奇夫人的屍體藏到樓下的櫥窗裡,因為第二天早上9點時,您可以毫無顧忌地離開商店,根本不必擔心會有人注意到您不在。您根本就不是店裡的一員。順便說一句,按照我那可愛而又神秘的理由,您也是清白的。” “現在,”埃勒里轉向忐忑不安的法國人保羅·拉瓦利。 “該輪到您了。別害怕。”他微笑道——“您沒有殺人!我對此非常肯定,甚至都不屑於問您週一晚上的行踪。幾週以來,您天天都在寓所。而且,您不久前剛從法國來——絕不可能和一個組織嚴密、網點遍布全市、甚至全國的販毒集團有任何瓜葛。另外,您也不符合我至今仍保密的最後一條標準,所以您也不是我們要找的兇手。如果從精神病學的角度進行細微分析,我應該補充說明一下,像您這樣一位品味高雅通曉歐洲時尚的人絕不會犯那些令人遺憾的錯誤,正是這些錯誤給我們這位神秘殺手帶來了麻煩。我由衷地相信,在我們這些人中,唯有您見多識廣,所以肯定知道女人們如何把帽子放進帽盒,如何將帶飾扣的鞋裝進鞋袋。” “現在,我們已經大大縮小了調查範圍,”埃勒里愉快地接著說道,雙眼因為興奮而閃閃發光,“該輪到麥克肯茲先生了。他是商店的總經理,也是店裡的一名僱員。不,不!麥克肯茲先生,您不必站起來抗議——我們已經把您排除在外了。因為您不符合那個即將公開的最後標準,而且五週之內,您也曾進過寓所。但店裡有數百名員工,任何一位從末來過寓所,而且說不清週一晚上自己行踪的人都有可能是兇手。這一點,我們過會兒再談。現在,女士們,先生們——”埃勒里朝守在前廳門口的巡警布什一揮手,布什立刻點點頭,出去了,門在他身後敞開著——“現在,我要向諸位介紹一位先生。到目前為止,諸位對他還一無所知,他就是——”大門外傳來一陣騷動;門開了,布什走了進來,一名偵探押著一位戴著手銬、臉色慘白的男子跟在後頭——“詹姆斯·斯普林吉先生!” 埃勒里稍稍向後仰了仰身,臉上掛著一絲冷笑。偵探押著犯人來到屋子前面,邊上的一位警察立刻擺上了兩張椅子。兩人在椅子上坐下,斯普林吉那雙銬著的手無力地垂放在膝上,兩隻眼睛直愣愣地盯著地板。他是個中年人,有著輪廓鮮明的五官和一頭灰髮,右頰上的一塊青黑色腫塊無言地表明,他剛挨了頓揍。 他的出現令屋內眾人目瞪口呆。看到這個背叛了自己的下屬,老弗蘭奇氣得說不出話來。威弗和瑪麗安握著他顫抖著的雙臂,勸慰著他。聽眾席上靜極了——有的只是急切的目光,但有一雙眼睛卻始終是冷冰冰、直勾勾的,一動不動…… “斯普林吉先生,”埃勒里平靜地說道——但在這氣氛緊張的屋內,他的聲音卻無異於一枚炸彈的爆炸聲——“我們應該感謝斯普林吉先生,他已經向警方揭發了他的同夥。斯普林吉先生曾錯誤地以為自己可以逃過警方的追捕,但他在準備出逃的當天就被抓獲了,因為我們對此早有準備。斯普林吉先生被捕的事一直沒聲張出去。他幫助我們弄明白了許多程序上的小問題,而這些問題正是我們無從推斷的。” “例如,在販毒集團中,兇手是他的直接上司。目前,這個集團的成員正四處逃竄,警方已在全國范圍內發生了通緝令。而且,兇手是紐約市販毒集團頭頭的得力助手,這位頭頭被手下尊為'老大'。我們在調查中發現,伯尼斯·卡莫迪小姐可能有很長的吸毒史。她吸食海洛因上了痛,並且誤入歧途認識了'老大',知道了販毒集團以書傳遞地址的聯絡方式。她對毒品的依賴已到了不可自拔的地步,為了得到它,她竟然心甘情願地為毒販子服務,從她的社交圈中為他們介紹新客戶。因此,從某種意義上看,她幾乎成了販毒集團中的一員。據斯普林吉先生供認,卡莫迪小姐的家人從未懷疑她吸毒,直至她的親生父親,卡莫迪先生起了疑心,並將此事告訴了他的前妻,弗蘭奇夫人,這事警方也已經知道了。經過觀察,弗蘭奇夫人看出,她前夫的懷疑千真萬確。據斯普林吉先生供認,弗蘭奇夫人斷然指責女兒吸毒的惡習,女孩意志薄弱,抵擋不了她的連番追問,終於承認了一切——包括直接為她提供毒品的那個男人的名字,他是弗蘭奇百貨店的一名僱員。弗蘭奇夫人大概未將此事告知她丈夫,因為他對這種惡習是深惡痛絕的。據斯普林吉供認,週一那天,弗蘭奇夫人拿走了卡莫迪小姐新取回的毒品。毒品就藏在卡莫迪小姐那支特製口紅的活動底座內。她又強迫女兒替她和這位男人,她丈夫店裡的這位僱員,聯繫一次秘密的會面,時間就定在周一夜裡12點。她打算替女兒向這個男人求情——並且威脅說要向警方透露她所知道的販毒集團的一切內幕,以此挾迫他放過女兒,讓她悄悄地把孩子治好。卡莫迪小姐週日就替兩人定好了這次會面。那個男人立刻就向他的上司,那位無處不在的'老大'報告了這一驚人事態。'老大'命令他幹掉弗蘭奇夫人,這是他一貫的冷血作風。她知道得太多了,所以不能再活在這個世上。同時,卡莫迪小姐也必須幹掉。她已經證明了自己是個軟弱的叛徒,所以也必須處理掉。如果不服從命令,這個男人也將面臨著被幹掉的危險,所以,他制定了作案計劃,定好了會面時間和地點。週一夜裡,他從貨門溜進了店中,作為店裡的僱員,他知道這扇門每天夜裡11點30準時打開。他在店裡的一個洗手間裡藏著,一直等到12點才出來,然後悄悄地摸到六樓的寓所,敲敲門,弗蘭奇夫人開門讓他進了屋,她也才剛到沒一會兒。正如我們所推斷的那樣,她站在桌邊,兩人爭執了起來。他並不知道她的手包裡有一支裝著海洛因的口紅,否則的話,他會把它取走的;他毫不猶豫地開槍殺害了弗蘭奇夫人;她流了很多血,血跡鑽污了書擋的護墊;他彎腰取書檔時,看到了桌上的五本書,於是他意識到,以書傳遞地址的方式被人發現了;他看到藍色備忘錄上寫著第二天早上威弗先生和弗蘭奇先生九點就到寓所;他意識到自己無法將這一出乎預料的最新發現告知同夥,因為他得等到第二天早上才能出去,而且店裡的電話也沒法打;因此,他決定把屍體藏在櫥窗裡,這樣一來,第二天早上他就有足夠的時間溜出去通知同夥。如果他把屍體留在寓所內,第二天早上9點屍體被人發現後,為了避嫌,他根本不能離開店裡;所以,他將屍體藏到了我們最初發現她的地方。從樓下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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