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希臘棺材之謎

第33章 第三十二章埃勒里露頭角

希臘棺材之謎 埃勒里·奎因 9090 2018-03-15
大吃一驚嗎?辛普森檢察官聲稱並不。他說,在那整個激動人心的夜晚,他一開始早就覺得諾克斯形跡可疑了。另一方面,很有意思的是,他又迫切渴望得到說明。為什麼呢?怎麼會呢?他甚至顯得焦慮不安。證據——證據在哪兒?他腦子裡已在忙於思考提起公訴的事宜了……並且認定了這是個棘手的大難題。所以憂心忡忡。 警官不說什麼。他心情頓感輕鬆,但一直從側面偷眼打量自兒子的局促拘謹的模樣。當時一經宣布,諾克斯立刻嚇得癱軟了半截,可是簡直象奇蹟似的又恢復了常態,瓊·布萊特對這一切無法置信,驚得氣都喘不出來……埃勒里主宰著舞台,卻並不過分得意。在奎因警官叫總部派人來,把詹姆士·諾克斯悄悄帶走的時候,埃勒里一味搖頭,不肯詳加解釋。不,他當晚什麼也不談;明天上午談吧……對,也許是明天上午。

於是,到了十一月六日,星期六的早上,這齣曲折離奇的戲劇中的演員們濟濟一堂。埃勒里堅持認為,不單單要對辦案人員講解清楚,而且要讓受到卡吉士一案株連而焦頭爛額的人也都來聽——當然,還少不了那些譁眾取寵的報界人士。 星期六早上各報,全都以頭條大字,報導了這位大亨的被捕;有傳聞說,某個接近總統的顯要人物,曾以個人名義致函紐約市市長,探聽此事——這個傳聞可能屬實,因為市長整個上午電話忙個不停,打電話給局長打聽情況,可惜局長知道得比他更少;又打電話給奎因警官,警官老態龍鍾地直搖頭,對官方的一切詢問只是回答說:“等著吧。” 從諾克斯家散熱器管子中搜出的那幅畫,交給佩珀負責扣押在檢察公署以候審訊時用;已經通知倫敦警察廳,在即將來臨的一場法庭上的唇槍舌戰中,需要這幅畫作為證據,一俟相應級別的陪審團對諾克斯審判結束之後,原畫自當妥予奉還。

要容納埃勒里所執意邀請的這一大批專愛吹毛求疵的聽眾,奎因警官的辦公室實在嫌太小了。因此,集會地點就安排在警察總部的一個專用來開會的議事廳,出席者包括:一群出類萃的記者、奎因父子、辛普森、佩珀、克羅寧、史洛安太太、瓊·布萊特、阿崙·切奈、弗里蘭夫婦、納奇歐·蘇伊查、伍卓夫——還有那以最不引人注目的方式入座的警察局長、偵探副總長,連同一位老是用手指摸摸衣領的坐立不安的紳士,此人被認出來是市長的最密切的政界朋友。看來是由埃勒里主持會議——這是最不合傳統的做法,使辛普森大為惱火,市長代表很不以為然,警察局長也顯得大不樂意。 可是埃勒里滿不在乎。這議事廳有個講台,他往這講台上一站——就如同老師打算給整個教室內乾瞪著眼睛的娃娃們上課似的;他身後竟還放塊黑板呢!

他站得筆直,氣宇軒昂,夾鼻眼鏡也擦得乾淨光潔。坐在後排的克羅寧副檢察官對辛普森咬耳朵:“亨利,老兄呀,走著瞧唄。諾克斯可不是好惹的啊,他們在這案子上不知要胡鬧到什麼地步,我簡直是想都不敢想!”辛普森不說什麼,也沒什麼可說的。 埃勒里安詳地開始講解,流利暢達地把過去分析案情時的一切事實和推理都羅列出來,以便使那些到目前為止對本案內情奧秘還一無所知的人有所了解。直到他把收到兩封恐嚇信前後所發生的種種情況敘述完畢,才稍稍停頓一下,舔了舔髮乾的嘴唇;他又深深吸了口氣,然就不抓住這新推論的要點大加發揮。 “唯一能夠投寄這兩封恐嚇信的人,”他說,“就是知道詹姆士·諾克斯窩藏著贓畫的人,這一點我剛才已經指出過。詹姆士·諾克斯藏有贓畫這一事實,幸而從不為人所知。那麼,除了勘查的人——也就是我們這幾個人——之外,誰還知道這一事實呢?兩個人知道,只有兩個人:一個,是格林肖的同黨,上面已經分析過了,此人就是殺害格林肖和史洛安的兇手,此人之所以知道諾克斯藏有此畫,全由於他跟格林肖合夥,而且格林肖親口承認過,這個同黨,也唯有這個同黨,知道全部始末根由;另一個人呢,當然就是諾克斯本人了,這個事實我們這些人中當時誰也沒有想到過。

“很好。再說,兩封恐嚇信是各用半張期票打字而成,這個事實充分證明了寫信人就是謀殺格林肖和史洛安的兇手——也就是格林肖的同黨——因為唯有凶手才可能從格林肖的屍體上取得那張期票。請諸位牢記著這一點;這是邏輯結構的重要環節。 “進一步講吧。在檢驗了打字機打出來的恐嚇信之後,我們發現了什麼呢? “唔,第一封恐嚇信是用一架'恩德伍德'牌打字機打出來的,巧得很,兇手報告我們史洛安與格林肖是弟兄的那封匿名信,用的正是這同一架打字機。第二封恐嚇信是用'雷鳴頓'牌打字機打出來的。這第二封的打字,明顯地露出了馬腳。 “打字者在打$30,000這一組字眼時,曾經有過失誤;從失誤中顯然可以看出,'3'這一字鍵的上排的符號並非普通的標準鍵盤上的符號。我來描繪給你們看看,信上那組$30,000是什麼樣子,這將有助於講清楚我現在形成的觀點。”

他轉過身子,用粉筆迅速地在黑板上寫出下列圖像:$30,000。 “諸位現在請看吧,”埃勒里轉回頭來說,“打字者的失誤在於:在打出了美金這一符號($)之後沒有完全放掉'字型變換按鈕',結果,當他接下去撳按第二個字鍵時——也就是打出'3'這個字時——就在紙上出現了半截的破字。 “打字者自然就撳按'逆位按鈕',重打'3'字,但這是無關緊要的;要緊的是那'3'字鍵的半截破字還存在紙上。那麼,犯了這個常見的打字失誤之後—— “所謂的失誤就是:在企圖打出字鍵的下排那個字時,卻沒有完全放掉'字型變換按鈕',或稱'大寫字體按鈕'——又怎樣了呢?無非就是這樣:準備打出字鍵的下排字樣的地方仍然空著;在空格的上端印出了下排字樣的上部。諸位不妨看看,我隨手在黑板上畫出的草圖。這樣講,大家聽得清嗎?”

“妙得很。咱們不妨想一想,在一切打字機的標準鍵盤上,'3'這個字的鍵是怎樣的,”埃勒里繼續說道,“不言而喻,我指的是美國打字機。是怎樣的呢?'3'是在字鍵的下排,該字鍵的上排是代表'號碼'的符號。我來畫給你們看吧。”他再次轉身朝向黑板,用粉筆寫出了下面這個符號:#。 “簡單嗎,唔?”他轉過身來說道,“但我要請你們注意,第二封恐嚇信上的失誤,表明了它並不是從標準鍵盤上打出的,至少'3'這個字的鍵棒並不標準。因為,在後退一格打出'3'字的部位上方的斷頭符號,原該是這個'#'符號的下半截,然而——正如你們在黑板上所看到的——滿不是那回事!相反,卻是個很特別的符號——左面一個弧圈,向右拖出一根曲線。”

他已經牢牢吸引住在座的全體聽眾。他向前傾著身子:“所以,我剛才已經講過,這第二封恐嚇信所用的'雷鳴頓'牌打字機,在'3'這一字鍵的上排通常為'#'這一符號的部位,顯然另有別的特殊符號,”——他朝黑板上“#”這個符號晃了一下腦袋——“同樣顯而易見的是,這個'弧圈曲線'只不過是某個完整符號的下半截。它的上半截會是什麼樣子呢?這個符號的全貌是什麼呢?” 他站得筆挺,安詳文靜:“諸位思考一會兒吧。請看看我用粉筆勾勒在黑板上的'3'字上面的記號。”他等著。大家都鼓起了眼睛。但沒有人答腔,“其實是再也明白不過的了,” 埃勒里終於說道:“我真奇怪在座各位——特別是新聞記者——竟沒有人能推敲出來。我可以信心十足的講出來,看誰能反駁得了——我認為,這個'弧圈曲線'只可能是某一個符號的下半截,那是唯一能夠設想會出現於打字機上的符號——該符號很像手寫的大寫字休'£',豎筆當中有一小橫……換句話說,就是代表英鎊的符號(£)!”

引起了一陣驚嘆和讚賞的嘁嘁喳喳之聲。 “很好,唔。我們只需查出一架'雷鳴頓'牌打字機——當然咯,必須有一架美國打字機——其'3'字鍵的上排乃是代指英鎊的符號。從機率概算來講,一架美國的'雷鳴頓'牌打字機恰巧在這一個鍵棒上有著這個異國符號——我相信其機率是百萬分之一。換句話說,如果你能查到一架打字機恰巧在這個字鍵上有這一符號,我可以根據數理和邏輯,百分之百地肯定,那就是第二封恐嚇信所用的打字機了。” 埃勒里有力地做著手勢:“上面這段開場白對於理解下文是很重要的。請留神聽我講吧。還在史洛安被認為是自殺的那段日子裡,在收到第一封恐嚇信之前,當我跟詹姆士·諾克斯談話時,我知道了諾克斯有一架新的打字機,那上面的一個字鍵是改裝過的。這是我偶然獲悉的,當時我去拜訪諾克斯,他正在指示布萊特小姐開一張支票,用以繳付新打字機的款。他還提醒她別忘記為了調換一個字鍵而另附一小筆費用。此外,也就是在那個場合,我聽布萊特小姐告訴我,這架打字機是'雷鳴頓'牌——她明確講出這個牌子;我還得知,這是那所房子裡唯一一架打字機,舊打字機呢,諾克斯已經當著我的面吩咐布萊特小姐送給慈善機關。布萊特小姐著手替我打一份數字符號;她半道停了下來,揭下紙,嚷著:

'我得用筆來寫出“號碼”這個字眼(#)。 '著重語氣當然是我現在加上的。這件事在那時並未使我感到有什麼大不了的,但我卻據此而了解到諾克斯家裡只有一架打字機,是'雷鳴頓'牌的,上面沒有'號碼'(#)這個符號——否則的話,布萊特小姐為什麼必須用手寫出'#'這個符號呢? ——並且,我還知道這架打字機上的一個字鍵是調換過的,現在,既然這架新打字機上有一個字鍵是調換過的,既然它缺掉'號碼'(#)這個符號,那麼,根據嚴格的邏輯推理,所調換的字鍵必定就是號碼符號的鍵,這個字鍵的下排就是'3'這個字! “這是基本邏輯。這樣,我只需弄清另一個事實,我的推理就完整了;我如果能查明在這被調換的字鍵上,'3'上面原來那個號碼符號(#)的位置,已換成英鎊符號(£),那我就能萬無一失地斷言:這架'雷鳴頓'牌打字機就是用來打出第二封恐嚇信的。理所當然,在收到了第二封恐嚇信之後,我為了要作此判斷,只需朝打字機的鍵盤望一望就行了。一點不錯,正是那個符號。其實,辛普森檢察官、佩珀副檢察官以及奎因警官,全都應該記得此事,當時他們如果能注意及此,他們根本不須直接看到打字機;因為,那時奎因警官曾在諾克斯的書齋中起草了一份電報發往倫敦警察廳,電文內有一句話就包含著'十五萬英鎊'這幾個字眼,而當布萊特小姐用打字機謄錄警官的鉛筆草稿時,噯喲瞧呀!她並沒有使用英鎊這個字眼,而是用'£'這個符號!所以,即使我從來沒見過這架打字機,只要有布萊特小姐能在電文中打出英鎊符號這樣一個事實,再加上我手頭所已掌握的其它情況,那也不可避免地會得出上述結論……活生生的事實明擺在那兒,鐵證如山:第二封恐嚇信所使用的打字機,乃是詹姆士·諾克斯先生的。”

前排坐的是新聞記者;他們筆下出現了。除了喘息之聲,以及鉛筆的刷刷之聲外,悄沒聲息。埃勒里把煙蒂丟在地板上用腳踩熄,對總部的規矩以及普通禮節毫不放在心上。 “Eh bien,”他輕鬆愉快地說道,“nous faisons des progres.因為我們知道,自從諾克斯收到第一封恐嚇信之後,他謝絕一切賓客,連他的法律事務臨時代理人伍卓夫先生也不接見。這就意味著:能夠使用諾克斯的打字機來打第二封信的,唯有下列一些人:諾克斯本人、布萊特小姐、諾克斯家的佣僕。還有,由於兩封信都是寫在半張期票上的——而期票又只可能為凶手所有——所以這又意味著:上述這些人中的某一個人,就是兇手。” 埃勒里滔滔不絕地往下講,以致於議事廳後排的細微聲響——實際上,必須說明,這個聲響是從理查德·奎因警官座位上傳出來的——沒有被人注意,埃勒里嘴角露出一絲笑意,嘴裡說個不停,使可能的反對意見無從冒出來。 “讓我們逐一排除疑點吧,”他一口氣往下說道,“我們先考慮最後一批人。寫信人會不會是傭僕中的一個呢?不會;因為在勘查本案的最初階段,這些傭僕中沒有一個曾經到過卡吉士家——檢察官派所有專人掌管著具體名單——因此傭僕中沒有一個能夠針對卡吉士,以及後來又針對史洛安,佈置假線索;而這套偽造假線索的手法,是兇犯的重要特徵。” 後排又起了一陣簌簌不安,埃勒里又一次不停頓地把話接著講下去。 “會不會是布萊特小姐呢?——請原諒,布萊特小姐,”埃勒里微笑著表示歉意,“原諒我把你也牽扯進來議論一通,然而邏輯是不懂得對女性另眼相看的……不會,不可能是布萊特小姐,因為,在那製造假線索的日子裡她雖住在卡吉士家,但另一方面她卻不可能是格林肖的同黨,而這卻是兇手的另一個必不可少的條件。我們何以知道她不可能是格林肖同黨呢?這樣的想法豈非太怪了嗎?非常簡單。” 他停了一停,對瓊注視了一下,從瓊的目光中覺察出某種諒解,於是立刻接著說道:“布萊特小姐向我承認過,她以前曾是,現在仍然是,維多利亞博物館的私人偵探。”一陣驚嘆興奮的騷動,使他下面要講的話淹沒無聞。一時之間,這個會議看來是開不下去了;但埃勒里敲敲黑板,儼然一幅老師上課的派頭,使亂哄哄的喧鬧平靜了下來。他繼續生下講,眼睛不看辛普森、佩珀,也不看自己父親,這些人全都壓著一肚子不樂意和滿腔怒火,望著了他。 “我剛才講,布萊特小姐向我承認,她是維多利亞博物館所聘請的不公開露面的偵緝人員,當初打出卡吉士家,唯一目的就是追踪失竊的利奧納多作品。布萊特小姐是在史洛安被看作自殺之後,在第一封恐嚇信出現之前,把這情況告訴我的。當時,她給我看了輪船票——她已經買好票要回英國去了。為什麼呢?因為她認為那幅畫已經斷了線了,既然已經驚動官府,不需要她插手了。她買票打算離開這兒,意味著什麼呢?顯而易見,意味著她當時還不知道贓畫何在——知道的話,她就不會離開紐約了;她打算回倫敦,就證明了她對此一無所知。而我們這個兇手的主要特徵又是什麼呢?就是:他確實知道贓畫何在!——確切知道是在諾克斯手中。換句話說,布萊特小姐不可能是兇手,所以也就不可能寫這第二封恐嚇信——也不可能寫第一封信,因為兩封信都是出於一人之手。 “那很好。既然布萊特小姐和幾個傭僕都被排除在疑點之外了,那麼,剩下的只有諾克斯本人是第二封信的作者,所以也就是格林肖的同黨和殺人兇手。 “怎樣核實呢?諾克斯充分體現出兇手特徵:首先,在針對卡吉士而製造假線索的那段日子裡,他曾在卡吉士家出入。其次,我不妨暫時離題扯一下吧,——就在諾克斯費盡九牛二虎之力造成了並無第三者在場的假象之後,他為什麼又主動跑來自稱就是第三個人,以破壞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假象呢?他這樣做很有道理:布萊特小姐已經當著他的面講清了茶杯的情況,從而把第三人這個論點戳破了……因此,他裝出協助偵查的姿態,對他是大有所得而一無所失的——這一有魄力的行動,更顯得他清清白白。他在史洛安問題上也是有來龍去脈的:他可能就是跟隨格林肖一起到比乃第旅館去的那個人,從而得悉史洛安與格林肖是弟兄,於是他就寫匿名信給我們,作為構陷史洛安的一種暗示;再說,他既是兇手,從卡吉士棺材內拿到了遺囑,就把它放到了隔壁他自己那座空房子的地下室中,而復制一把鑰匙放在史洛安的保潤煙盒內;最後,他作為凶手,握有格林肖的表,當他在卡吉士收藏品總庫幹掉了史洛安之後,他就把表放在第二名被害人的保險箱內。 “那麼,他為什麼又寫兩封信給自己,又捏造出自己藏畫失竊的假象呢?那更有道理了:史洛安自殺之說已經公開被推翻了,他知道警察當局仍在緝捕真兇。況且他正受到壓力,要他歸還利奧納多的作品——他給自己寫了兩封信,就造成一個印象:兇手仍然逍遙法外,但不論兇手是誰,至少不會是他諾克斯,寫信的是外面某個人——因為,他如果想得到查信會追查到他自己的打字機的話,他就根本不會寫那兩封信了。 “這樣,他自己把畫偷掉,是打算進一步製造假象,彷彿這個虛構出來的外人為了偷畫而故意把警察從他家引開;他事先把自己家裡的防盜報警器搞壞,無疑是算計好我們從時報大廈空手而歸的時候,被毀的防盜報警器可以向我們作證:那幅畫是在我們徒勞往返之時被偷掉的。這是條絕妙好計;因為畫既被偷,就免除了他還給博物館的義務,而他從此以後就能秘密保住此畫,萬無一失了。” 埃勒里朝議事廳的後排笑笑:“我看見尊敬的檢察官正在舔嘴咂唇,惱火犯愁。我親愛的辛普森啊,你顯然是在擔心諾克斯先生的律師們的爭辯。毫無疑問,他那些法律智囊必然會攤出諾克斯親自打字的某些樣品,用以表明:你所指控是他自己投寄給自己的兩封恐嚇信,與他本人的打字風格全不相同。你不必為此擔心:任何法官都明白,諾克斯在打這兩封恐嚇信時當然會故意改變自己平素的打字風格——行款間距、標點使用法、某幾個字體打得特別重,諸如此類——以便加強假象:信是出於別人之手…… “至於談到兩幅畫。不外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是兩幅畫一開始就都在諾克斯手中,像他自稱的那樣,還有一種可能是他僅有一幅——也就是他從卡吉士那兒買來的那幅。如果他僅有一幅,那麼,他所說被偷就是撒謊,因為在他自稱被偷之後,我在他家查到了一幅。他看見我查獲了,就心急慌忙搬出兩幅畫的典故,企圖使我們認為他一直擁有兩幅畫,查出來的那幅乃是複製本,原本已被這個憑空捏造出來的竊賊所偷去。這樣一來,他誠然犧牲了一幅畫,可是卻保住了一身皮——至少他自以為能夠這樣。 “另一方面,如果他真的是開始就有兩幅畫,那麼,我查獲的那幅,或者是利奧納多作品,或者是複製本,在我們把不知諾克斯藏匿在何處的另一幅油畫找出來之前,是無法斷言的。然而,不論現在扣押在檢察公署內的畫是屬於哪一幅,反正另有一幅仍在諾克斯手中——如果他確是擁有兩幅的話——而這另一幅,諾克斯是決不肯交出來的,因為他早已一口咬定它已被外人偷走了。我親愛的辛普森啊,要是你能夠在諾克斯的產業的某個地方把那幅畫挖出來,或者在別的什麼地方找到它,並證明是諾克斯放在那兒的,那麼,對他的指控就比現在更加過硬了。” 從辛普森瘦瘦的臉上的表情來看,對這個論調還是不以為然的;他顯然認為這個案子漏洞百出。但埃勒里不讓他把心裡話說出口來;他不停頓地往下講。 “總而言之,”他說,“兇手必須具備三個主要條件。第一:他應能針對卡吉士和史洛安而佈置假線索。第二:他應是兩封恐嚇信的作者。第三:他應在諾克斯的房子裡,才有可能打出第二封信。符合這第三個條件者,只有幾名傭僕、布萊特小姐和諾克斯。但是傭僕們被第一個條件所排除,我剛才已作了說明。布萊特小姐被第二個條件所排除,我剛才也已講過。剩下來只有諾克斯,既然諾克斯完全符合上述這三個條件,所以凶手非他莫屬。” 理查德·奎因警官並不因為他兒子大出風頭而感到有面子。當那一陣少不了的盤問、祝賀、爭論以及記者糾纏,都鬧騰完了之後——值得注意的是報界人士中有幾位在搖頭——奎因父子回到了神聖不可侵犯的警官辦公室,只有二人相對的時候,老頭子讓剛才強自抑制住的內在感情流露了出來,埃勒里覺察出他父親心情已經不痛快到了極點。 有必要指出的是,埃勒里本人此刻也並不像一頭自以為了不起的初生之犢。 恰恰相反,他那消瘦的臉頰繃得緊緊的,眼色中顯出疲乏和狂熱。他一枝接一枝地抽煙而不知其味,並且迴避父親的目光。 老頭子毫不含糊地數落起來:“嗨,”他說道,“要不是你是我兒子的話,我一定把你一腳踢出去。在我曾經聽到過的一切枯燥乏味、不能自圓其說、牽強附會的高談闊論中,你剛才在樓下的那番表演,倒也真是——”他聳了聳肩,“埃勒里,你記住我的話吧。麻煩還在後頭呢。這一次,我對你的信心是,是——哼,你丟了我的臉,可惡!至於辛普森——唔,亨利可不是笨蛋;他在走出議事廳的時候,我清清楚楚看得出來,他感到自己正面臨著一生事業中最辣手的對簿公堂了。這案子到了法庭上是站不住腳的呀,埃勒里;肯定站不住的。一無證據,二無動機。動機,真要命啊!你剛才隻字不提動機。諾克斯為什麼要殺死格林肖呢?當然,你大可運用你那套狗屁邏輯,頭頭是道、引經據典地說明諾克斯就是咱們的對象——可是動機呢?法官要的是動機,可不要邏輯。”他說得口沫四濺。 “這一回可得要吃不了兜著走啦。把諾克斯抓了起來,他有美國東部最大的律師們替他出庭辯護——他們會在你辦得像像樣樣的案子裡挑岔子、找漏洞,孩子啊,把你駁得體無完膚,就像塊硬乾酪一樣,全是窟窿——” 直到這時,埃勒里才激動起來。本來他一直耐心坐著,甚至還點點頭,似乎警官的長篇大論全在他意料之中,儘管他並不歡迎聽這樣的話,可也並非不能容忍。但這下子他挺身站了起了,臉上掠過某種驚訝的表情:“就像什麼一樣全是窟窿?你這是什麼意思?” “哈!”警官喊道,“這下子可踩到了你的尾巴了吧,是嗎?你以為你家老頭子是個白痴嗎?也許亨利·辛普森沒有看出什麼,我可是看出來啦,這話一點不假。而你要是也沒看出什麼來,那你就是傻透笨透啦!”他敲敲埃勒里的膝蓋。 “告訴你吧,埃勒里·歇洛克·福爾摩斯·奎因啊!你說你已經排除了這些傭僕中有人會是兇手的可能性,理由就是,他們之中沒有一個人在那偽造假象的日子裡,曾到卡吉士家去過。” “不是嗎?”埃勒里慢吞吞說。 “是的。那很好。偉大。一點不錯。我贊成你的意見。可惜,我蠢笨的寶貝兒子啊,”老頭子悻悻然說道,“你應明白,你還沒有考慮深透啊!你把每一個傭僕都排除在兇手之外,但為什麼他們之中就沒有人能夠成為外面兇手的同謀呢?我這是直言相告,你去仔細思忖思忖吧!” 埃勒里不作回答;他嘆了口氣,讓他就此發揮下去。警官往轉椅中一坐,氣呼呼的哼了一聲:“這樣愚蠢的疏忽,真是少見啊!……你這樣的人物,也更是少見啊!我真是弄不懂你,孩子。這件案子已經把你的腦袋攪亂了。你竟然想不到,傭僕中可能有人會被兇手收買,用諾克斯的打字機來打第二封恐嚇信,外面那個兇手卻安安穩穩躲在一邊!我並不是說事實一定就是如此;但我敢打賭,諾克斯的那些律師必定會提出這個推論,這樣一來,你那整套說法,把一個個對像都排除在疑點之外只剩諾克斯一人,還怎麼站得住腳呢?呸!你的邏輯不頂用埃” 埃勒里點頭默認:“講得有道理,爸爸,你講得非常有道理。我希望——我相信,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人想到這一層。” “唔,”警官心煩意亂地說道,“我猜想亨利確是沒有想到,要不然他當場就會跳起來哇哇叫了。這也總算是走運吧……可你瞧,艾勒,我剛才指出的漏洞,你顯然已經全都明白過來了。你為什麼不現在就堵住漏洞——何必要耽誤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斷送了我,也斷送了亨利的前程呢?” “你問我為什麼不堵漏洞,”埃勒里聳聳肩,兩臂高舉過頭。 “——上帝啊,我累死了!我來告訴你為什麼吧,受苦受難的老長輩啊。就為了很簡單的理由——我不敢。” 警官搖搖頭。 “你是越變越傻了,”他喃喃說道,“你是什麼意思呢——你不敢?這也算得上一條理由嗎?好吧——就算是諾克斯吧。但這是公事,孩子,是公事呀!總要有切實講得通的依據才行,你該知道,只要你堅信自己是正確的話,我會全力支持你的。” “這我知道得夠清楚的了。”埃勒里笑道,“父愛是奇妙的。比它更奇妙的只有一樣,那就是母愛……爸爸,我此刻講不出更認真的話來了。不過我要告訴你這樣一句話,你不妨姑妄聽之,別管它是真是假……在這件卑鄙齷齪的案子中,最駭人聽聞的勾當還不曾爆發出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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