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我的想法作為標準,那麼一直追隨著埃勒里·奎因的執著的偵探小說迷,一定會發現他最新的成就是多麼令人驚訝。
作為埃勒里·奎因最狂熱的崇拜者之一,我認為在這個世界上如果說有什麼比人的生老病死更理所當然的事,那就是奎因每一個案件的系列化的標題。從到《西班牙斗篷之謎》,他確定書名時巧妙的系列化還是完整的。我想這種一貫的重複使我認為它會是一成不變的,至少是在有限的陸地地名沒有用完時,是無限延伸的。
然而,突然,就像六月飛雪……!
“這是你的錯誤,”一聽到這個消息,我立刻對埃勒里說,“在研究過你的那些案件之後,使我學會了對任何事都問'為什麼'。那麼,這是為什麼?”
埃勒里看上去有點吃驚:“這又有什麼不同呢?JJ?”
“我承認這也許沒什麼大不了的,可這就像是,哦,你在看短篇小說時,一個文雅的人物突然冒出一句'混蛋!'似的。”
“這真是個不恰當的比喻。”埃勒里反駁道。接著,他又笑著說,“不過,我得承認你說的那種情景的確有點不合邏輯。”
“如果你一定要這樣,倒也沒什麼,”我說,“可是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到底是為什麼?”
“這很簡單,是該亞使我失望。”
“是誰令你失望?”
“該亞,大地女神。”
“你的意思是說你已經沒有選擇地名作為題目的餘地了嗎?算了吧,埃勒里,你自己也知道,這是胡說八道。”
“你這樣說話時請保持微笑。”
“我希望你能嚴肅一點!我已經看過初稿,可我怎麼也不明白你為什麼不把它叫做……哦,比如說……”我一邊說著,一邊在想,事實上,我在來的路上一直在想它應該叫什麼名字。
但是還沒等我說出來,他就說:“你是不是覺得應該是像《瑞典火柴之謎》之類的名字?”
“我發誓,”我大叫道,“你簡直就像是魔鬼一樣。是啊,用這樣的名字又有何不妥?這正好符合一貫的規律嘛。”
“但是,JJ。”他低聲說,“這次不是瑞典火柴啊。”
“別自以為是,埃勒里。我當然知道不是瑞典火柴。但是,在中的棺材也不真的是希臘風格的,可你還是叫它,是不是?還有也跟木底鞋沒什麼關係吧!所以,別找這樣的藉口。”
他笑了起來:“其實,是埃拉·阿米蒂給了我這個名字,我覺得非常合適,不得不用。”
“你在故事中就是這樣說的,”我突然插道,“但是,我並不相信。而且,我到現在也不相信。”
“看來你今天心情不錯啊,剛開始你說我的解釋是胡說八道,現在又說我是個騙子。”
“埃拉·阿米蒂!全是她攪的,這個女人已經進入了你的生活了嗎?”
“你說話越來越不著邊際了。”
“,嗯,我想也還可以吧。”
“還可以?聽著,你還沒抓住它的美麗。”埃勒里揮舞著手臂說,“對於威爾遜案件來說,特倫頓小屋就是中心,生活的中心,大眾的中心。那裡是費城和紐約之間軌跡距離的等分點,多麼巧妙的名字啊!”
我肯定當時我的嘴是張開的。
“還有它對偵探小說的適用性,簡直就是完美無缺!你要問為什麼,我告訴你,JJ,這個半途之屋的確是意味深長啊!”埃勒里大聲叫嚷,異常興奮。
“我沒覺得,”我皺著眉說,“如果小屋要是在紐瓦克或伊麗莎白,那還得叫四分之三途中的小屋?”
“噢,你別這麼咬文嚼字嗎,”他有些不耐煩地說,“事實上,特倫頓也不是百分之百地在費城和紐約的正中間。埃拉的這個詞組更多是充滿寓意的,我是說完全是比喻的手法。從邏輯性的觀點來看,最重要的是被害者死於半途之屋,這個中途停留地,這個中心,這個暫時停留地。這提出了一個什麼邏輯性的問題?你和我一樣清楚,而且你知道這一切……”
“好吧,好吧,”我無力地說,“我相信你。”
“想想那些罪犯,”埃勒里晃動著他的煙斗說,“在程序上,半途之屋對罪犯代表著什麼?這才是重點。如果我沒能回答這個邏輯性的問題,我不會得出這個罪犯必須了解的結論。”
埃勒里就是以這種方式回答了我的問題;如果你對他的回答還是感到困惑,我的建議是趕快讀這本威爾遜案件的故事。
還有,我一直處於寫作的興奮之中,沒敢和埃勒里提。但既然我有充分的自由來寫這篇序言,我要藉此機會提出我對這本書的書名的一個更好的建議:《三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