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性之罪

第41章 第三十九章法庭辯論

性之罪 何家弘 10737 2018-03-15
洪鈞坐在辯護人席,把有關材料按順序擺放在桌子上,然後抬起頭來,看著旁聽席上的人們。夏大虎、白玫、陸婷坐在前排。夏大虎神態木然地望著法官席上方的國徽;白玫把焦慮的目光交替地投向洪鈞和法庭的門口;陸婷低著頭,用雙手在反复地折疊一張紙條。 梁大嘴若無其事地坐在一旁,似乎是一個毫無利害關係的旁觀者。洪鈞的目光在梁大嘴的臉上停留片刻,想看看他的反應,但他始終把頭扭向另外一邊。 法官和檢察官走進法庭之後,分別坐到自己的位子上。 法警把夏哲帶到被告席上。 審判長錢圖良宣布開庭,繼續法庭辯論,首先讓公訴人就過失殺人罪發表意見。 鐘果新檢察官站起身來說:“審判長,我想先問被告人幾個問題。可以嗎?”

錢審判長點了點頭。 鐘檢察官轉身面向夏哲,問道:“被告人夏哲,你認識薩利文夫人嗎?” 夏哲想了想說:“聽我爸說過。” “你見過她嗎?” 夏哲猶豫了一下,搖搖頭:“沒有。” “夏哲,我昨天就告訴你要實話實說,在法庭上撒謊對你是非常不利的。但是呢,你這個人就是不愛說真話。那好,我提醒你一下。你是不是到香格里拉飯店去找過薩利文夫人?” 夏哲低下了頭,沒有回答。 鐘檢察官轉身對法官說:“昨天下午,我們到香格里拉飯店進行了調查。飯店的兩名服務員從我們出示的照片中認出了被告人夏哲。她們說,這個年輕人曾經不止一次到飯店去找過薩利文夫人,看上去兩個人的關係很密切,而且薩利文夫人包車去十渡遊玩,也是這個年輕人陪著去的。審判長,這是我們昨天詢問飯店服務員的筆錄,包括照片辨認筆錄。我們請法庭允許把它們作為本案中補充的證據。”

就在任敏清檢察官起身把詢問筆錄送到法官面前時,旁聽席上出現了一陣騷動,人們的目光都被吸引過去,包括被告人夏哲。 只見夏大虎似乎要站起身來,白玫則在一旁竭力拉阻,兩個人還小聲爭論著。突然,夏大虎的聲音高了起來——“我說他是白眼兒狼,怎麼啦?我把他養活這麼大,他還吃裡扒外,就是個白眼兒狼!” 錢審判長站起身來,大聲說道:“肅靜!夏大虎,你今天是作為被告人家屬來旁聽審判的,必須遵守法庭秩序。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旁聽人員違反法庭秩序的,審判長應當警告製止;不聽制止的,可以強行帶出法庭;情節嚴重的,還可以處以罰款或者拘留。現在,我正式警告你。如果你不聽,我就讓法警把你帶出法庭。” 夏大虎坐在椅子上,喘著粗氣。

白玫不住地給法官鞠躬。 陸婷低著頭,用雙手摀著臉。 夏哲轉回身來,用牙齒咬著嘴唇,淚水滾出了他的眼眶。 錢審判長等法庭平靜下來,問公訴人還有沒有問題。鐘檢察官搖了搖頭,坐下了。 錢審判長又問辯護人有沒有問題。此時,洪律師卻在發楞,直到審判長問第二遍,他才反應過來,趕緊擺了擺手。 這突然發生的一幕,使法庭的氣氛變得格外凝重。 錢審判長與另外兩位法官簡單交換了意見之後,宣布繼續法庭辯論,請公訴人發表意見。 鐘檢察官站起身來,清了清嗓子,不慌不忙地說道:“要說明過失殺人罪的問題,我們必須首先回答被害人方瓊究竟是怎麼死的。她是被槍打死的,這沒有疑問。但是,誰開的槍?怎麼開的槍?這個問題就不那麼容易回答了。我們知道,當時在場的一共有四個人,可惜其中唯一願意如實陳述的人已經不能作證了。但是呢,剩下的三個人都不願意實話實說。一開始,他們三個人串通起來,編造了方瓊自殺的假話。但是呢,假話終究是要被戳穿的,就像剛才被告人當庭不承認自己見過薩利文夫人的假話一樣。我們的偵查人員都是識別謊言的專家,所以被告人在審訊中不得不承認了自己開槍打死方瓊的事實。證人陸伯平和陸婷也都承認了方瓊不是自殺。但是呢,被告人一直聲稱他沒有殺害方瓊的故意,那是一次意外事件。其實,我們在起訴書中也沒有指控被告人具有殺害方瓊的主觀故意。當然,我們也不能接受那是一次意外事件的說法。這裡的關鍵問題是被告人當時的主觀心理狀態。如果被告人能夠實話實說,這個問題也不難認定。但是呢,我們剛才都看到了,被告人不是一個實話實說的人。但是呢,他不說實話,也不能阻礙我們對案件事實的認定。我們認為,被害人方瓊的死亡既不能定為意外事件,也不能定為故意殺人,而應該定為過失殺人,或者說過失致人死亡。”

鐘檢察官低頭看了看桌子上的發言提綱,繼續說道:“我要說明一下,這個案子在公安局移送起訴的時候,本來是按故意殺人罪定的性。但是呢,在全面審查本案證據之後,特別是在充分考慮了被告人的辯解之後,我們認為應該按過失殺人罪起訴。雖然本案中的一些證據可以證明夏哲具備殺害方瓊的動機和目的,例如,宏遠證券公司副經理梁高的證言可以證明,夏哲因求愛不成和這次股票交易詐騙問題而對被害人方瓊懷恨在心。但是呢,在反複分析和研究案件發生時的具體情況之後,我們認為被告人當時並不具有殺害方瓊的主觀故意,而是處於一種過失的心理狀態。具體說,當他把槍口指向方瓊時本應預見到可能發生的後果,但是呢,他卻疏忽大意了,結果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我想提請大家注意,被告人的父親也承認被告人是一個容易疏忽大意的人。在我們討論本案案情的時候,也有人同意公安局的意見,認為應該定為'間接故意',即明知會發生危害後果而採取放任後果發生的主觀心態。但是呢,我們綜合考慮了被告人的情況,在有爭議的情況下採取了'就輕不就重、就低不就高'的原則。由此可見,我們所作出的過失殺人罪起訴是慎重的,是有充分依據的。我們這樣做也充分體現了司法公正的要求,就是說,認定案件事實的時候既要考慮能夠證明被告人有罪或罪重的證據,也要考慮能夠證明被告人無罪或罪輕的證據。我想,辯護律師對此恐怕也不會有異議吧?”

鐘檢察官把目光停留在洪律師的臉上,但後者只是認真傾聽,沒有做出任何反應。檢察官總結性地說:“最後我還想提請法庭注意,雖然被告人夏哲否認自己有罪,但是呢,他對本案的基本事實供認不諱。綜上所述,我們認為,認定被告人夏哲犯有過失殺人罪具有充分的理由和根據!” 接下來,錢審判長讓辯護人發表意見。不過,他再次提醒洪律師盡量使用簡單的語言,因為法庭不是課堂。 洪律師站起身來,開門見山地說:“我認為,過失殺人罪的指控也是不能成立的。首先,我同意公訴方的一個基本判斷,方瓊死亡不是一個意外走火的事件。不過,我不同意公訴方過失殺人的說法,我認為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案。”洪律師停頓下來,似乎是在等待人們的反應。許多人的臉上確實都呈現出驚訝的神態。

錢審判長大聲說:“辯護人,請你再重複一遍你的話,這是要記錄在案的。” 洪律師微笑了一下,說:“我認為,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案。當然,殺害方瓊的兇手並不是被告人夏哲。實際上,他又一次稀里糊塗地成為了罪惡陰謀的犧牲品!為了說明這一點,我們有必要再回顧一下那天晚上的事情經過。陸伯平讓女兒請夏哲到家裡吃晚飯;方瓊突然出現,並持槍威脅夏哲;陸婷上前攔阻,手槍掉到地上;夏哲撿起手槍,指向方瓊,結果一聲槍響,方瓊倒地;夏哲和陸婷按照陸伯平的命令逃離現場,大約三十多分鐘後返回;陸伯平編了自殺的謊言,然後給派出所打了電話。大家一定都會覺得這一切發生得那麼巧,真像有人精心編導的一場戲。沒錯,這確實就是一場戲!”

洪律師停頓片刻,整理一下自己的思路,繼續說道:“這場戲雖然構思巧妙,卻也留下了幾處破綻,或者說,幾個疑點。第一,方瓊倒地之後,陸伯平立即讓夏哲和陸婷逃離現場,這有些反常。如果是意外走火,那麼人們在毫無思想準備的情況下一般都要先查看中彈者的死活並考慮是否送醫院搶救或商量一下對策。但是陸伯平當時的反應就好像他對這一切早有思想準備。這難道不奇怪嗎?第二,夏哲和陸婷離開三十多分鐘後又回到現場,陸伯平在這麼長的時間內乾了什麼?難道他就一直坐在方瓊的身邊?第三,方瓊那天晚上為什麼要到陸伯平家去?果真像她自己說的,是要去教訓夏哲嗎?我想,按照她與陸伯平的關係,她即使有心找夏哲的麻煩,也不會自己跑到陸伯平的家中。因此,她一定是得到了陸伯平的許可,或者說,就是陸伯平讓她去的。接下來的問題是:陸伯平為什麼讓方瓊去?如果說陸伯平是讓方瓊去拆散夏哲和陸婷,那麼方瓊為什麼要帶槍?為了破壞夏哲和陸婷的關係,她根本不需要帶槍。但是,方瓊不僅帶了槍,而且是真槍實彈!這確實讓人非常費解。後來,我終於想明白了,那一定是'導演'的指示,而且那'道具'大概也是導演提供的,因為這位'導演'是當過兵打過仗的人。那麼,這位'導演'為什麼特意讓方瓊帶槍?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導演'認為這齣戲裡需要槍——能夠殺人的真槍!接下來的問題更為重要,但是容易回答:'導演'要殺誰?那天晚上在現場一共只有四個人。陸伯平不會自殺,也不會去殺害陸婷和夏哲。那麼,剩下來就只有一個人——方瓊。當其他可能性都被排除的時候,剩下來的可能性就是事實,哪怕它令人難以置信!當然,上述分析屬於推理,還不能證明陸伯平是開槍打死方瓊的人,不過,我已經知道應該到什麼地方去查找證據了。現在,我請各位法官再仔細看一看方瓊被殺案的現場照片,主要是屍體上傷口的照片。”

洪律師等法官們找到那些現場照片之後,才繼續說道:“在照片上,我發現了一個重要的情況——傷口周圍衣服上的破洞很大而且不規則,破洞邊緣還有明顯的燒焦痕跡。我請教了中國人民大學的專家。他告訴我,這是貼近射擊留下的射擊殘留物痕跡。射擊殘留物是槍支發射時隨彈頭從槍管噴出的火藥殘渣和金屬屑等微量物質。根據方瓊屍體上射擊殘留物的分佈形狀,專家推斷開槍時槍口與人體的距離不超過10公分!我要說明一點,這只是專家根據照片提供的諮詢意見,不是正式的鑑定結論。不過,在本案的屍體檢驗報告中,公安機關的專家也說這是近距離射擊。單獨看,這似乎沒有什麼意義。但是把被告人和證人講的情況結合在一起來看,就很有意義了。大家一定還記得,昨天被告人明確說,槍響時他與被害人中間隔著餐桌,距離應該至少有兩米!證人陸伯平和陸婷的證言也可以佐證這一點。由於奪走方瓊生命的子彈是在不足10公分的距離內發射的,而槍響時夏哲拿著的手槍距離被害人至少有兩米,所以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那致命的一槍並不是被告人夏哲打的。另外,根據被告人夏哲和證人陸婷的陳述,被害人方瓊那天晚上穿的是一件淺粉色短風衣,但是照片上死者的血衣卻是一件淺粉色西服上衣!請各位法官看看,這是不是很奇怪?難道那件短風衣會變成西服上衣嗎?不可能!我認為,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當夏哲和陸婷離開現場時方瓊穿的是短風衣,但是當他們回來時,方瓊穿的卻是西服上衣。他們只記住了方瓊生前穿的衣服,卻沒有記住方瓊死後穿的衣服。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們後來的思想都被突然發生的槍擊事件佔據了,所以沒有註意方瓊衣服的變化。那麼,方瓊為什麼會換了衣服?唯一合理的答案就是:當夏哲和陸婷離開現場時,方瓊仍然活著!”

法庭裡響起一片竊竊私語。錢審判長說:“請大家安靜,聽辯護人繼續陳述。” 洪律師說:“可是,夏哲和陸婷親眼看見方瓊胸部出血後倒在了地上。這又怎麼解釋呢?我想起了方瓊曾經在一部電影裡扮演一個中彈身亡的女學生。她的表演非常精彩!當然,這需要一些道具。演員的衣服裡要裝上一小包炸藥和一袋紅色顏料水,演員在'中彈時'按動引爆裝置就可以得到逼真的效果。如果我們再仔細檢驗一下死者的衣服,也許還能找到那紅色顏料水留下的痕跡。實際上,那天晚上當夏哲舉槍對著方瓊時,後者自己按響了炸藥,並假裝中彈倒地。隨後,陸伯平立即抱住方瓊,並趕走了夏哲和陸婷。他這樣做有兩個目的:第一是防止夏哲和陸婷發現方瓊並沒有死;第二是繼續演下一場戲。是的,這齣戲中最重要的一幕才剛剛開始!夏哲與陸婷走後,方瓊又活了——她睜開眼睛,站起身來,脫去那件帶'血'的風衣,也許,她的嘴裡還發出得意的笑聲!但就在這時,屋裡又響起了'砰'的一聲——這才是真正的槍聲!方瓊又做了一次中彈身亡的動作,但她這次是弄假成真了!這一槍是誰打的?答案不言自明,因為當時屋裡只有陸伯平一個人。我推測,陸伯平殺死方瓊之後,重新佈置了現場,藏起了那件帶有'假血'的風衣。這時候,夏哲和陸婷又回來了。這大概不是陸伯平在劇本里設計的情節。不過,方瓊真的死了,而這正是那位'導演'想要的結局。我相信,這就是那天晚上的事情經過。”

說到此,洪律師清了清嗓子,然後略微提高聲音說道:“對於本案的殺人事實來說,以上證據都屬於間接證據,因為它們不能直接地、一步地證明本案的主要事實,必須通過其他證據或者推理來完成證明。但是,這些證據組合在一起,可以充分地證明,被告人夏哲並不是殺害方瓊的兇手。因此,他對方瓊之死不應負任何責任!以上是我的辯護意見。謝謝各位法官!” 洪律師坐下之後,法庭陷入一片寂靜,但很快又響起噪雜的談話聲。三位法官在小聲交談;兩位檢察官在小聲交談;旁聽席上的人們也在小聲交談。 夏哲回過頭去,望著旁聽席上的白玫和陸婷。他的眼睛裡閃動著晶瑩的淚花。 審判長錢圖良站起身來,大聲說道:“肅靜!肅靜!”等人們安靜下來之後,他才說道:“鑑於辯護人提出了一些新的情況,本合議庭決定休庭,待與各方協商並調查證據之後再做決定。” 夏哲被法警帶走了。 三名法官退庭之後,兩名檢察官走到洪鈞面前。鐘果新用力握了握洪鈞的手,說了一句“幹得不錯”。任敏清也和洪鈞握了握手,但是沒有說話。兩位檢察官一起走出了法庭。 洪鈞站起身來向門口走去,被白玫攔住了。 白玫激動地說:“洪律師,您太有水平啦!謝謝您!謝謝您!” 洪鈞快步走出法院的大門。在旁邊等候的宋佳立刻把汽車開了過來。洪鈞高興地坐到車裡,對宋佳說了聲“謝謝”。 宋佳把車開動之後,說:“看你這高興的樣子,肯定是大獲全勝嘍!” “初戰告捷,最後的勝負還得看法官的判決。” “我聽人說,現在打官司是勝負在庭內,功夫在庭外。還有人說,現在打官司不是打'官司',而是打'關係'。咱們是不是也該去活動活動?” “本來身子骨就不強,再扭了腰!老實等著吧!你的任務完成得怎麼樣?” “也就是初戰告捷!不過,陸伯平也真夠狡猾的,差點兒就讓他給甩掉哦。”宋佳有聲有色地講述了早上追踪陸伯平的經過,特別渲染了她在緊急情況下的機智和果斷。 講完之後,宋佳看了一眼洪鈞,似乎是在期待讚賞。但是洪鈞卻仰靠在椅背上,用手指梳理著頭髮。宋佳不禁有些失望。 回到事務所之後,洪鈞對宋佳說:“你最好先給公安局打個電話。我估計那位秦志剛正在抱怨你讓他白跑了一趟呢!” 洪鈞走進自己的辦公室,站在玻璃窗前,出神地望著窗外的樹葉。雖然夏哲一案的辯護工作結束了,雖然他在本案中的工作相當成功,但是他卻沒有獲勝後的喜悅,沒有成功後的歡樂,只有沉重的關於人生的思考。他似乎悟出了一些人生的道理,但仔細想,又還沒有完全明了。 宋佳連續叫了兩聲,洪鈞才轉過身來。宋佳瞪著眼睛問:“想什麼哪?這麼投入!” 洪鈞沒有回答,只是笑了笑,然後問道:“你打電話的結果如何?” “看來這學生就是不如老師。不服不行!秦志剛正憋著跟我算賬呢。他以為我故意涮他,非讓我請他撮一頓,你說我冤枉不冤枉?” “我看不冤。誰讓你隨便就給人家派活兒呢!” “我當時真以為陸伯平是去坐那趟火車的。你看,我們有梁高提供的情報,而陸伯平千方百計把我們甩掉之後又來到了北京站,這一切都吻合了。對了,你怎麼知道陸伯平沒去坐那趟火車呢?” “你把陸伯平估計得太簡單了。這也有我的責任。這兩天,我的思想都集中在夏哲的辯護上,沒有認真考慮陸伯平的問題。其實,我們認真分析一下就會發現陸伯平去承德的事情存在疑點。首先,梁高怎麼會知道陸伯平要去承德?毫無疑問,陸伯平已經知道自己的危險了。他是個聰明人,而且他不會不了解梁高的人品。如果他真想逃跑的話,他會把自己的行動計劃告訴梁高嗎?我看不會。你別忘了,陸伯平幹過偵察。如果說這是他安排的金蟬脫殼計,我認為更符合他的性格。其次,陸伯平為什麼把他的手杖留在車裡?而且放在那麼顯眼的位置?我們都知道那根手杖是陸伯平的心愛之物,而且與他形影不離。他之所以忍痛割愛,一定有他的用意。大概他生怕跟踪他的人沒記住車號,所以才用這手杖來表明那是他的汽車。當然,他這樣做還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他不再需要那根手杖了,或者說他認為那根手杖不便攜帶了。你想一想,如果他真要坐火車去承德,他會這樣做嗎?我想答案應該是明確的!” “是啊!你分析得很有道理,而且並不復雜。可我當時怎麼就沒想到呢?”宋佳的語調中流露出沮喪。 “推理不僅是一種能力,也是一種習慣。在很多情況下,人們沒能作出某個推斷,不是因為他們不會作出這種推斷,而是因為他們沒有養成這種習慣,因而也就忽視了那些可以導致這些推斷的現象。如果你把這些現象告訴他們,讓他們進行推理,他們恐怕也會得出相同的結論。比如說,方瓊之死的推理。如果我們事先告訴公安局和檢察院的辦案人員去注意案發時夏哲與方瓊的距離以及屍體上的射擊殘留物痕跡,去分析言詞證據和勘驗筆錄之間的矛盾,那麼他們大概也都能作出夏哲不是兇手的推斷,但問題是他們沒有想到要從這個角度來分析案情,可能他們已經先入為主地認為夏哲就是兇手了,可能他們已經習慣於根據口供來定案了。在很多情況下,人們判斷的失誤並不是由於缺乏分析問題的能力,而是由於忽視或遺失了某些重要的信息。正因為如此,很多人在聽別人講出推理結果時都會情不自禁地說:哎呀,原來就這麼簡單!我認為,人們在推理能力上的差別並不表現在你能否觀察到某一現象,而是表現在你能否注意到某一現象;並不表現在你是否知道某種分析問題的方法,而是表現在你能否自覺地運用這種方法。你明白了嗎?”洪鈞又不由自主地帶出了講課的口氣。 “太可惜了!”宋佳搖了搖頭。 “什麼太可惜了?”洪鈞一頭霧水。 “這麼精闢的語言,這麼精彩的講演,只有我一個聽眾,是不是太可惜啦?”宋佳一本正經。 “啊,你現在享受的是'一對一'的教育。往高了說,你在讀博士研究生;往低了說,你在念私塾。沒跟你收學費就得了,還說風涼話!別身在福中不知福!”洪鈞也假裝認真。 “嚯嚯!這麼說我給你打工還欠了你的錢?你可真比黃世仁還黑!” “教書收費,天經地義!都像你這思想,咱們國家的教育能上得去嘛!難怪咱們國家老是教育經費不足呢!我告訴你,從孔老夫子那時候起,學生就得給老師送'束脩'。就是把10條乾肉捆在一起,給老師送去。懂嗎?送乾肉!” “乾肉?那牛肉乾兒行麼?” “行啊,是肉就行!” “不過,我要是到商店對售貨員說買10包牛肉乾兒送人,他們準以為我要送給哪個小孩兒呢。這是不是有損老師形像啊?” “沒關係!只要老師愛吃就行!” “謝謝老師指點!”宋佳裝模作樣地按京劇裡的樣子行了個大禮。 “不必多禮!就行三次吧!”洪鈞也以同樣的口氣說道。 宋佳果然又行了兩次,然後畢恭畢敬地說:“學生愚昧,尚有一事不明,望老師指教!” “子曰: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你問吧!” “學生不知那陸伯平於北京站脫身之後逃往何處,還請老師明示。”宋佳得意地看著洪鈞。 “這個嘛……”洪鈞收起了臉上的笑容。 正在這時,門鈴響了。宋佳撇了一下嘴說:“一到關鍵時刻就有人救你!我懷疑你是不是真有什麼特異功能啊!” 洪鈞又笑了:“這叫'吉人自有天相'!不過,等客人走後,我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案。” 宋佳半信半疑地轉身向門口走去。她打開房門一看,來人是陸婷,便把她請進門廳,問道:“你找洪律師有事兒?” “不!宋佳姐,我有個事兒想問問你。”陸婷的心情似乎很不平靜。 “那就到我的辦公室來吧。”宋佳領著陸婷走向自己的辦公室。陸婷在走過洪鈞的辦公室門口時,有禮貌地停下來和洪鈞打了個招呼。 進屋後,宋佳關上門,讓陸婷坐在椅子上,問道:“又出了什麼急事兒?怎麼也沒事先打個電話過來?” “倒不是什麼急事兒。只是我覺得在電話裡說不太方便,就冒昧地來打擾了。真不好意思!” “沒什麼!說吧!” “昨天晚上,我媽挺晚才回家。她說是我爸請她出去吃飯了。然後她交給我一個存摺,說是我爸給我的。” “多少錢?” “10萬塊!” “真不少,看來你爸的心裡還真有你這個女兒!可問題是他這錢是從哪兒來的。” “是啊,這也正是我來找你的原因。這兩天聽了洪律師講的情況,我覺得我爸犯的罪過不小。我不知道他給我的這筆錢是怎麼來的,我是不是可以留起來,所以才來問你。宋佳姐,最近的事情把我弄得暈頭轉向。我現在特沒主意!雖然咱們認識時間不長,但我覺得你是個熱心人,心眼兒又好,我願意聽你的。你說我是不是應該把這個存摺交出去?” “交出去當然省事兒,可先得看看有沒有必要。這事兒我也拿不准,你最好還是去問問洪律師。他也是個可以信賴的人。跟他講,沒事兒!” “我知道洪律師是好人。可不知為什麼,一要跟他說話,我心裡就特緊張。其實他的樣子並不厲害,說話也挺和氣,可就是讓人緊張哦。” “這我知道。你呀,就是老覺得他是個人物,挺值得你尊敬的。所以你要跟他說話的時候,老跟讓首長接見似的,自然就覺得緊張。不瞞你說,我一開始也這樣。老覺得他比我高出好幾個層次,每次要跟他說話之前都得使半天勁。後來我想開了。我累不累呀?他有他的本事,我有我的長處。你猜怎麼著?只要你在心裡覺得跟他平起平坐了,再跟他說話就不緊張了。我現在跟他說話就特隨便!我還告訴你——”宋佳壓低了聲音對陸婷說,“這些男人,只要你不把他當成個人物,他也就不把自己當成個人物了。男人和女人都關心自己的形象,可是關心的角度不同。女人最關心自己的形像是不是漂亮,是不是有魅力;而男人最關心自己的形像是不是能表現出他的身份和層次。這是天生的差別。所以,當你和男人接觸的時候,甭管他地位多高,甭管他多有身份,你都得想辦法幫他放下架子。特別是和你經常接觸的男人,包括一起工作的男人。如果他一天到晚都端著個架子,而你又一見他面兒就緊張,那你們倆都得累死!相反,你跟他開開玩笑,甚至吵吵架,那你們倆就都會覺得輕鬆愉快。當然,玩笑不能太過分,吵架也不能弄假成真,關鍵是要把握好尺度!” “宋佳姐,你可真行!你這些都是從哪兒學來的呀?” “都是我在實踐中摸索出來的!這些年,我淨給男人當秘書了。不過,你也得看對方的人品。如果那男人本來就是個色鬼,有事兒沒事兒都想佔你點兒便宜,那你可不能跟他開玩笑,你自己先得把架子端起來。另外,對於那些看不上眼的男人,即使他職位再高,你也沒必要去跟他拉平關係。我剛才說的那一套,都是對你喜歡的男人!” “這麼說,洪律師就是你喜歡的男人嘍?”陸婷笑嘻嘻地說。 “你可真會鑽空子!”宋佳假裝生氣地說。 “說真的,宋佳姐,我真羨慕你!你又有本事,又有福氣!我看得出來,洪律師也很喜歡你。” “嗨,你是不知道,誰家都有本兒難唸的經!我在他的眼中,就是個影子,頂多算個替身!”宋佳感慨萬分地說。 “什麼替身?誰的替身?” “咳,我這事兒三言兩語也說不清楚,還是說你的事兒吧。” “我的命真是太苦了!昨天晚上,我媽還跟我聊了半天夏哲的事兒。聽那口氣,她現在不同意我繼續跟夏哲交朋友了,而且我覺得她有些話沒有說出來。她說想帶我回安徽老家住幾天,一來看看我姥爺,二來想跟我好好聊聊。我估計她肯定要談我和夏哲的事情。宋佳姐,為什麼這世界上的倒霉事兒都落到了我的頭上?”陸婷的眼圈紅了。 “小婷,別傷心!你是個好女孩兒,我相信你一定會找到生活中的幸福!對了,洪律師一會兒還有事兒呢,咱們先過去問問他吧!” 陸婷點點頭,掏出手絹擦了擦眼睛,然後跟在宋佳後面走進洪鈞的辦公室。 洪鈞熱情地讓陸婷坐到沙發上。宋佳把陸婷的問題講了一遍。洪鈞想了想,說:“我認為你可以先等一等。當你父親的問題受到審查時,你再向有關的機關報告。如果這筆錢是你父親的合法收入,那你當然有權支配它。如果這筆錢是你父親的非法收入,那它就成了贓款,你就不能使用也不能保存了。你先等一等吧!假如日後需要的話,我和宋小姐都可以為你作證!” “謝謝洪律師!”陸婷起身告辭了。 送走陸婷之後,宋佳回到洪鈞的辦公室。 洪鈞若有所思地說:“看來,陸婷還不知道哪!” “她不知道什麼呀?” “她和夏哲的兄妹關係啊!” “什麼?陸婷和夏哲是兄妹?真的呀?難怪她媽要跟她好好談談哪!這對她可絕對是個打擊!太殘酷了!真沒想到,這個案子裡的事情這麼複雜啊!” “還有更複雜的呢!” “哎,你別轉移話題,我可還等著聽你的答案呢!” “你別著急,咱們再聽一遍陸伯平和方瓊的電話錄音。”洪鈞打開了錄音機。 …… “餵?” “餵!伯平,是我!” “噢,親愛的小姐,什麼事兒?” “事情辦得怎麼樣了?” “快拿下來了!這種事兒急不得呀!” “可我心裡老不踏實。你知道,那個姓洪的不好對付!我擔心不光這事兒要壞,就連咱們那些事兒也要……” “你說話得注意點兒!” “這我知道,可是我害怕!” “怕什麼?天塌下來有大個兒頂著!只要你沉住氣,咱就能渡過這個難關。好啦,黑暗即將過去,曙光就在前頭!你就等著我的好消息吧!” …… 洪鈞關上錄音機,一邊思考一邊說:“這段對話至少可以給我們兩點啟示:第一,陸伯平和方瓊顯然從事了某種違法行為。方瓊所說的'這事兒'指的應該是陷害夏哲的事兒;而'那些事兒'則是指另外的違法行為。我想,'那些事兒'既是陸伯平出逃的原因,也是他要殺死方瓊的真正原因。” “你的意思是說陸伯平設圈套殺死方瓊的目的不是為了陷害夏哲,而是為了堵住方瓊的嘴?” “對,殺人滅口!” “我原來也覺得陸伯平僅僅為了陷害夏哲就害死方瓊的說法太讓人難以相信了!” “第二個啟示是方瓊著急問的'事情'。根據陸伯平的回答,你認為方瓊所問的'事情'是什麼?” “好像是辦什麼手續吧。當時我還以為方瓊問的是結婚手續呢。現在看來,很可能是護照或簽證。對麼?” “對!我已經查過了,陸伯平去過香港,手中有護照,那麼等待的只是簽證。至於方瓊,那大概只是一張空頭支票。在辦理本案的過程中,我曾多次想到一個問題——陸伯平為什麼要幫助希拉去報復夏大虎?甚至在知道夏哲是他的親生兒子之後還要這樣做?他不可能僅僅因為過去與夏大虎的感情糾葛就乾出這種事情。一個比較合理的解釋是他和希拉進行了某種交易。比方說,他替希拉報仇,希拉幫他去美國。不過,希拉大概不會答應把方瓊一起辦到美國,所以陸伯平對方瓊說要兩人一起出國是安撫方瓊的謊言,實際上他只辦了自己的出國手續!” “這人實在是太壞了!” “再回到我們的問題。如果陸伯平出逃的目的地是美國,那麼他今天早上要去的地方就是機場而不是火車站。昨天下午,他故意把自己去承德的消息透露給梁高,大概他已經估計到梁高會去告密,也估計到有人會監視他,所以今天早上把你們引到火車站,然後坐出租車去機場,以便不受干擾地登上飛機。” “真是這樣!洪律,那咱們快去機場吧,或者通知公安局……” “來不及了!我剛才給機場打過電話。今天上午飛往美國的飛機已經正點起飛。如果他能夠順利通過海關的話,應該快到東京了!”洪鈞看著手錶說。 “那怎麼辦呢?”宋佳又著急又懊悔。 “你可以給公安局打個電話,讓他們去查一查今天上午的離境旅客中有沒有陸伯平。我估計他不會使用假名。” 宋佳拿起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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