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女法醫手記之證詞

第42章 第六章

女法醫手記之證詞 刘真 2269 2018-03-15
2013年9月9日。 楚原市刑警支隊。 接下來的一個星期,李有仁和他的儀器毫無建樹。他整天坐在警隊條件最好的辦公室裡,排場還不小,抽古巴雪茄,喝現磨的咖啡,警隊食堂的伙食不入他法眼,必須從餐館叫外賣,而且不可以有一點葷腥,全素,菜要精緻,味道要鮮美,連公安局長都沒他講究。 這讓大家頗有微詞,愈發覺得他像個江湖騙子,就算他誤打誤撞蒙對了兩起案子,又能怎樣?要想顛覆人們根深蒂固的靈魂虛無觀念,決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有人私下里嘆息沈恕半世英雄,竟然在這件事上犯糊塗。這事說大不大,說小可也不小,如果有人一定要抓住它做文章,就是原則問題,沈恕的支隊長能不能繼續做下去,都要畫一個大大的問號。 可是沈恕似乎並沒有考慮這些問題,對李有仁有求必應、全力支持。杜逸群比可欣更配合李有仁的工作,對他的指令言聽計從,從不質疑,不議論,不私下抱怨。僅從這一點來看,沈恕很有識人善用之明。

就在大家對李有仁的怨氣越來越重時,他那個神秘的儀器忽然接收到一個聲音,隱約可以分辨出是女性,帶著哭音,吐字不清,混在電流的噪音裡,聽不出說的是什麼。 那情形說不出的詭異。就算有人深信是李有仁在搗鬼,可是他畢竟已經偵破過兩起案子,證明了他的亡靈對話之說並非徹頭徹尾的無稽之談。而且親耳聽到那儀器里傳出聲音,和道聽途說的感受又不同,難免讓人浮想聯翩,繼而心頭一緊,全身的汗毛都一根根豎立起來。 可是李有仁並沒有太興奮,把那段時長約兩分鐘的女性聲音錄製下來,留作備份,說:“這是'7.31連環姦殺案'的冤魂,和'1.23大案'無關。” 李有仁的態度輕描淡寫,聽到的人卻無疑振聾發聵。對刑警隊來說,“7.31連環姦殺案”屬於重特大案件,其性質、死亡人數、偵破難度,都絕非“1.23大案”可比。能夠接收到“7.31連環姦殺案”冤魂的聲音,是讓人無比激動且興奮的事。

李有仁說了一大通,大家半懂不懂,琢磨起來他的意思無非是:儀器以及他本人的能量都有限,無法同時接通兩個冤魂的頻率,所以只能顧著一頭,先把“1.23大案”破了。聽他語氣中暗含的意思,破獲“1.23大案”和“7.31連環姦殺案”都不在話下,不過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這讓質疑他的人都開始心裡打鼓,因為破案這事不比別的,沒法打馬虎眼,更不能粉飾成績。破就是破了,證據確鑿,嫌疑人歸案;沒破就是沒破,你不能從大街上隨便抓個人來屈打成招。如果說李有仁騙人,他能得到什麼好處?而且警隊也不能由得他長期騙下去,百日會戰結束後,他要怎麼收場?如果說他沒騙人,亡靈對話這事,可能就要成為人類科技史和醫學史上的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重大突破。

李有仁並沒有讓大家等太久。這天清晨,陽光朗照,鳥語花香,空氣中飄著梔子花的香氣。李有仁蹺起二郎腿坐在寬敞明亮的辦公室裡,悠閒地啜著濃香的咖啡。不經意間,那個儀器發出的電流聲中斷斷續續地出現一個男人的說話聲,低沉、模糊、蒼老、遙遠,似乎來自另外一個世界。 李有仁放下高翹的二郎腿,指揮杜逸群認真記錄這個聲音訴說的內容。事實上,據李有仁說,他的儀器裡自帶錄音系統,而且具有智能辨識和保存錄音的功能,一個世紀內不會因儀器磨損而丟失保存的文件。所以他讓杜逸群做記錄,不過是多一層見證而已。 杜逸群的表情比李有仁更加嚴肅和緊張,他的耳朵幾乎貼在那個方方正正、亮亮晶晶、奇奇怪怪的盒子上,唯恐錯過“冤魂”所說的每一個字。不過,在長達半個小時的“亡靈對話”中,冤魂只說了六個字而已,平均每兩個字間隔五分鐘:“秋——啟——明——礦——隨——中——”

必須說,能把這六個字聽清楚還是需要一些耐心的。杜逸群在半個小時內,保持著同一個姿勢,一動不動地傾聽,硬是一個字也沒落下。只是他文化水平有限,字寫得歪歪扭扭不說,認識的字也少,“礦”字寫不上來,只好用拼音代替。寫完這六個字,他出了一身透汗,貌似比抓捕逃犯還要辛苦。 沈恕盯著這歪歪斜斜的六個字直皺眉頭,“秋啟明礦隨中,那是什麼意思?”突然眼前一亮,“不是秋啟明,一定是仇啟明,那是省廳通緝的一名在逃嫌疑人的名字。” 經核實,在省公安廳的內部網站上,確實有一個名叫仇啟明的在逃嫌疑人,涉嫌入室盜竊,且犯罪數額巨大,是省廳掛牌通緝的B級逃犯。 省公安廳通緝的在逃嫌疑人何止百名,沈恕從未直接參與過這起案子的偵破工作,卻僅憑幾個字的發音就聯想起其中一名並不特別引人注意的嫌疑人的名字,這樣的工作態度和工作能力,讓人由衷敬佩。

不過,如果這六個字確實是偵破“1.23大案”的關鍵線索,警方真的由此抓獲犯罪嫌疑人,那麼我的世界觀將被徹底顛覆。以前我所深信不疑的、當作人生信條的那些觀念和理想,都要重新認識,從頭思考。 據公安廳內部網站記載,仇啟明是鄰省農村人,系家中獨生子,父母均已過世,他今年剛滿四十歲,無業。他從小就熱衷打架鬥毆,是村中一霸。及至成年,更是變本加厲,吃喝嫖賭、坑蒙拐騙,無惡不作,有過兩次入獄經歷。 不過在追逃網頁的右側,有幾行醒目的黑體字註釋:仇啟明因犯有詐騙罪被鄰省檢方逮捕,現關押於大禹市景田監獄。 沈恕一拍桌子:“我們踏破鐵鞋無覓處,原來他竟然關在鄰省的監獄裡。可也奇怪,我們不止一次查對過指紋庫,怎麼偏偏錯過了仇啟明的指紋?”如前所述,“1.23大案”的唯一線索就是幾枚殘缺不全的指紋,可是楚原警方多次將其與全國指紋庫裡儲存的指紋進行對比,並未找到契合者。如果景田監獄因疏忽而未將仇啟明的指紋輸入指紋庫,那可是重大的工作失誤。

現在顧不上追究這件事,沈恕命杜逸群和馮可欣立即啟程趕赴景田監獄,提審仇啟明。 截至目前,沒有人想通“礦隨中”三個字的含義。莫非那是另一個人的名字——是仇啟明的同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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