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女法醫手記之證詞

第6章 第五章

女法醫手記之證詞 刘真 6532 2018-03-15
2013年5月25日。晴。 楚原市中級人民法院。 許衛東涉嫌故意殺人一案在楚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為保證法庭秩序,旁聽人員須憑票入場。 這起案件因許衛東的特殊身份,被媒體炒作得沸沸揚揚。來自全國各地的近百家媒體聚集在法院門前,各種錄音筆、攝像機、照相機、平板電腦被揮來舞去,像是電子產品展銷會。媒體記者們的臉上帶著或焦躁或興奮的表情,抻長脖子往法院院子裡張望。 為控制法庭人數,法院僅向媒體發出十張門票。程佳求爺爺告奶奶地搞到一張媒體票,興奮得一大早就到法庭外等著,顧不上打理形象,頭髮疏鬆,兩眼佈滿血絲,與平日的光鮮模樣大相徑庭。 我坐在證人席上,心情有些忐忑不安——儘管警方已掌握充分的許衛東殺人證據,但命案現場的血腳印為何為裸足足印,仍是未解之謎,但願審判過程中不要橫生枝節才好。

許衛東出庭時,我的心猛地跳了一下,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才一個多月時間,許衛東竟蒼老了許多。被刑拘前,他雖然已年近六十五歲,但常年堅持體能訓練,保養又好,看上去才五十歲出頭。而此刻站在被告席上的他,已是一名垂垂老者,滿頭花白而凌亂的頭髮,臉上的皺紋層層疊疊,枯槁的眼睛裡滿是愁苦的神色。 那個曾運籌帷幄、指揮若定的高級警官哪裡去了?那個不怒自威、風度翩翩的老領導哪裡去了?我心頭瀰漫著酸楚的感覺,為命運的浮沉,也為人性的黑暗。 主審法官、中法刑一庭庭長張羽宣布開庭。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然後證人上庭。我是公訴方第一證人,走向證人席前深深吸了一口氣,腳步有些散亂,莫名地感到前所未有的心慌和不自信。

我向法庭出示的第一件證據是孫寶寶遇害現場的血腳印拓模和錄像資料,以及在玲瓏塔中採集到的許衛東的足印。我將兩者的特徵逐一比對,向法庭陳詞:“兩者的足長、足寬完全一致,腳跟、腳弓、腳掌、腳趾的特點吻合,右腳雞眼位置相同,足部乳突紋線的間隔大,線條粗,花紋一致,足掌部有五個箕,大小、位置及形狀完全相同,由此可斷定,被告許衛東就是在孫寶寶被害現場留下血腳印的人。” 我向法庭出示的第二件證據是一把細長而鋒利的廚房用刀:“這是在許衛東家的廚房裡找到的切菜刀,是一整套刀具中的一把,雖然擦洗得很乾淨,但是經鑑定,上面仍殘存有被害人孫寶寶的微量血跡。這把刀為單刃刺器,而被害人屍體上的創口一銳一鈍,兩者特徵吻合。根據被害人屍體的刺創管可判斷凶器長30厘米、寬6.5厘米,與這把刀的尺寸完全相同。”

我向法庭出示的第三件證據是許衛東所駕駛車輛的法醫檢驗報告。這輛大型越野車在案發前後曾出現在許衛東家及千島湖度假區之間的一個路段內,有較清晰的監控錄像。因拍攝角度及光線問題,無法辨認駕駛人。在這輛車的油門和剎車踏板上,化驗出殘存的微量血跡,與孫寶寶的DNA配型完全相同。 我的總結陳詞是:“許衛東和他妻子何淑賢已分居三年,許衛東由保姆照顧,保姆每週休息一天。孫寶寶遇害當晚,恰好是保姆的休息日,所以許衛東有充足的作案時間,並在作案後從容擦洗血跡及其他犯罪痕跡。本案案情清楚,證據鏈完整,請法庭判處許衛東故意殺人罪成立。” 許衛東聘請的律師強鵬是個口才便給、咄咄逼人的傢伙,今年才四十歲出頭,已經是全省最大的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全國刑法學會會員,尤其擅長法庭辯論,往往抓住對手的一個漏洞窮追猛打,將其逼進死角。

我話音未落,強鵬就開始全力反擊:“公訴方提供的證據鏈並不像他們自己所說的那樣完整,其中缺少一個關鍵環節,那就是我的當事人完全沒有作案動機。許衛東和命案被害人孫寶寶是義父女關係,據熟悉他們的人介紹,他們之間親情深厚,勝似親生父女。而作為一名年過花甲的老人,許衛東非常珍惜和義女的這份感情,感激義女的陪伴。在這種情形下,許衛東又怎麼可能對給他晚年生活帶來快樂的女兒痛下殺手呢?刑事案件中,偽造物理證據並不困難,在實際案例中栽贓陷害他人的情形也不少見,作為被告方律師,我保留懷疑公訴方提供的物理證據是否公允的權利。”強鵬果然牙尖嘴利,而且頭腦清晰,以公訴方的弱項為切入點,步步緊逼。 為反駁強鵬提出的問題,公訴方第二證人馮可欣出庭作證:“警方在調查中發現,許衛東和被害人孫寶寶的關係並不是簡單的義父女關係,事實上,兩人對外以父女相稱,私下里卻是情人,而且孫寶寶生前從事公安器材批發生意,曾得到許衛東的許多幫助。所以說,無論是經濟還是私情原因,許衛東都有殺害孫寶寶的動機。”馮可欣的話引起旁聽席上的騷動。

強鵬起立說:“我抗議。道聽途說不能作為法庭證據,而且對我的當事人不公平。” 主審法官張羽表示支持強鵬的反對意見:“如果公訴方不能提交支持己方說法的有效證據,對於街談巷議,法庭不予採納。” 馮可欣說:“我方能夠提供證據,請法庭允許公訴方第三位證人上庭。” 當第三位證人出現在法庭上時,一直默不作聲又面無表情的許衛東突然抬起頭來,直勾勾地盯著這位頭髮花白、神情愁苦的女證人,很震驚的樣子——她是他的結髮妻子何淑賢,至少目前,還是他法律意義上的妻子。 何淑賢沒有向許衛東看上一眼,徑直走到證人席上,按庭審法官要求證實身份後,說:“我能夠證明許衛東和他的干女兒之間存在不倫關係,我曾經親眼目睹他們的通姦行為,這是我和許衛東分居的最主要原因。”她話音才落,旁聽席上又是一片嘩然,人們交頭接耳地低聲議論。

許衛東臉色煞白,冷汗潸潸而下,頹然幾欲倒地。張羽問:“被告,你是否同意證人何淑賢所說的都是事實?” 許衛東沉默良久,說:“我不同意。” 強鵬第二次起立說:“反對,被告與被害人之間的感情,與命案沒有因果聯繫,不能認定為殺人動機。”這句辯解有些牽強,旁聽席上響起一片噓聲。張羽急忙警示要注意法庭秩序。 強鵬顯然意識到形勢對己方非常不利,終於拋出撒手鐧:“我保留對公訴方證據鏈條完整性的質疑。必須提醒法庭注意的是,我的當事人患有嚴重的異睡症,而孫寶寶遇害現場的血腳印,是我的當事人在睡眠狀態中留下來的。也就是說,許衛東在命案發生期間,是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不必為他在此期間的任何行為承擔責任。”

我聽到強鵬說出“異睡症”三個字時,如醍醐灌頂般,剎那間明白了留在命案現場的赤足足印的含義,腦袋像遭到重重一擊,眼前金星亂舞。 所謂異睡症,是指在睡眠時或半睡半醒之間的狀態異常,症狀表現多種多樣,如快速動眼睡眠狀態異常、夜驚、夢遊症、尿床、夢囈、睡眠性交和爆炸頭綜合徵等。異睡症患者殺人的案例並不常見,我僅在刑偵書籍中讀到過,實戰中則從未遇到。眼下強鵬把異睡症當作擋箭牌來用,我一時不知該如何應對。 張羽顯然也不太明白強鵬的辯詞,沉默幾秒鐘才說:“被告律師,請進一步解釋異睡症的概念。” 強鵬侃侃而談:“我的當事人從重要的領導幹部崗位上卸任後,心理上難以適應,長期的抑鬱和苦悶導致他產生嚴重睡眠障礙,因沒有及時治療,以致病情加深,近一年來,他飽受夢遊症困擾,曾多次到省內外各大醫院就診。”強鵬取出一疊厚厚的醫療記錄,逐一展示,“這是楚原市睡眠研究所的診斷證明,這是省軍區總醫院神經科的治療記錄,這是北京市睡眠研究中心的就診記錄,而診斷結果證明,許衛東所患的夢遊症與REM睡眠行為紊亂相關。正常情況下,REM睡眠,俗稱為快速眼動,生理上起到麻痺作用,避免我們扮演夢中角色。而REM睡眠行為紊亂患者卻喪失了這種麻痺作用,將夢中角色以實際行動表現出來。也就是說,他夢見自己跳樓自殺,就會走上樓頂,毫不猶豫地跳下去;如果他夢見自己殺人,也就會斷然決然地拿起凶器殺死對方,而被害對象可能是他的仇敵,也可能是他的親人。而他所做的這一切行為,都是在夢中進行的,並不受自己意識支配。在法律意義上,他是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請法庭判我的當事人無罪。”

強鵬說的這番話深入淺出,旁聽席上又響起嘁嘁喳喳的議論聲,連張羽的連聲制止都不起作用,局面幾乎失控。 我的心驟然沉下去。由於許衛東的特殊身份和他超強的反偵查、反審訊能力,使得這起案子調查起來格外艱苦。警方始終未能取得嫌疑人的口供,有些案情的癥結不明,比如孫寶寶生前怎麼和許衛東進行聯絡、命案現場為什麼會出現染血的赤足足印,警方僅以合理想像進行解釋,卻缺乏翔實的證據。 當然,警方的工作絕非浮皮潦草、敷衍了事,而是認真、細緻、全面,證據鏈條相對完整,完全能夠證實許衛東就是親手殺害孫寶寶的兇手,有信心把這起案子辦成鐵案。沒有料到的是強鵬和許衛東聯手設計了這樣一個圈套讓我們鑽——不,我相信這是許衛東一個人的陰謀,強鵬只是他的打手、幫兇。許衛東早就有殺害孫寶寶的企圖,從一年前開始就著手籌劃這陰謀的細節,從點到面,無一遺漏,不愧是曾經名震全省的刑總副大隊長。

至於他所謂的異睡症,鬼才信。 可是我束手無策,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在法庭上搗鬼。 檢察院的公訴人提出反對意見:“被告在案發當晚獨自駕駛車輛從家中趕往千島湖度假區,往返花費將近兩個小時,到達目的地後與被害人進行聯絡、入室、殺人,事後又取走凶器,擦洗車輛,整個過程有條不紊又周到細緻,並不是夢遊患者所能完成。所以公訴方認為,被告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神誌清醒,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是故意殺人。” 公訴人的這段陳述,也是我內心的分析:許衛東犯下的這起命案顯然是經過精心籌劃,現場遺留的線索非常少,而根據案例記載,夢遊症患者的作案現場往往是一片狼藉,留下大量線索。 可是強鵬顯然對公訴人的意見早有準備,從容不迫地侃侃而談:“我的當事人從警四十年,有非常豐富的刑偵經驗,異睡症患者在夢中的行為雖然是無意識的,卻是過往生活經驗的累積和反應。可以說,我的當事人的身體裡流淌著刑警的血液,偵查與反偵查已成為他生命的一部分。他在夢中的所作所為受到潛意識支配,也就不難解釋了。所以,他帶走凶器、擦洗車輛的行為,不僅不是漏洞,反而是他患有異睡症的證明。

“除此之外,”強鵬忽然提高聲音,“我的當事人在這起案件中留在現場的證據,可以說破綻百出,不要說他是一個經驗豐富的退役警察,就算是一個稍有經驗的累犯,也決不會愚蠢到把赤足的血腳印留在現場。請法官注意這樣一個細節,我的當事人是光著腳走出家門、開車、停車,然後光著腳踩在千島湖度假區的砂石路上,走到農家院門前,又光腳入室,在無意識的情況下傷人後又光腳踩在血泊中,在室內地面上留下一串血腳印,然後又光著腳回到車上,把血跡留在自己的車裡。這無疑是一個異睡症患者夢遊的畫面,也只有異睡症患者能做出這樣荒誕的行為。” 強鵬的這番話讓我心裡一片冰涼。曾翻來覆去考慮了幾百遍的血腳印謎題,伏筆竟然埋在這裡,許衛東為殺害孫寶寶,準備工作竟然做了整整一年。 強鵬接下來說話的語氣愈發自信,充滿理直氣壯的正義感:“請法庭考慮,除去破綻明顯的血腳印外,我的當事人所謂毀滅證據的做法也相當拙劣,他沒有把傷人的刀具丟棄,而是在擦乾血跡後放回到自家廚房,汽車裡的血跡也僅用濕抹布擦掉而已,作為一名有四十年公安經驗的高級警官,怎麼可能犯下這樣拙劣的錯誤?他本該有一千種更好的辦法來掩飾所謂的犯罪痕跡。這種不合常理的情況只有一個理由能夠解釋,那就是,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殺了人!” 法庭旁聽席上一片嘩然。 何淑賢氣得臉色蒼白,雙唇顫抖,遙指著強鵬的鼻子呵斥:“你撒謊,許衛東根本沒有夢遊症,我和他在一起生活三十幾年,從沒見他夢游過。” 強鵬並不著惱,微微一笑說:“你雖然和他共同生活三十幾年,卻已經分居三年,而他罹患異睡症是近一年多來的事情,是由於從熱愛的工作崗位上退下來而造成的重大心理障礙。”他向審判席方向舉起右手,“我申請傳辯護方證人上庭。”張羽應允。 辯護方證人是許衛東的保姆蘭蘭,安徽人,今年才滿二十歲。她低垂著頭站在證人席上,雙手一會兒放在欄杆上,一會兒玩弄衣角,很惶恐的樣子。強鵬開門見山地進入質詢程序:“你和你的雇主許衛東在同一套居室裡生活多久了?” “兩年多。”蘭蘭的聲音幾乎聽不清楚。 強鵬鼓勵她說:“請證人提高聲音。你在照顧許衛東期間,有沒有見到過他夢遊?” “有過,”蘭蘭說話的時候,臉上掠過驚恐的表情,“我見到過三次,有一次是後半夜兩點多鐘的時候,他光著腳在屋子裡走來走去,我跟他說話他也不應聲,後來還打開門走到外面去,腳踩在石子上也不覺得痛;還有一次他睡下不到一個小時就爬起來,光著腳走到車庫裡,自己發動車子,不知道開到哪裡去,三個多小時後才回來,第二天醒來後他一點也不記得夜裡的事,還跟我說不知道為什麼車子油箱裡的油少了許多;第三次最可怕,我在夜裡被驚醒後,看見他坐在我床頭,手裡拿著廚房的剁骨刀,嘴裡念叨著什麼,像是隨時要砍到我身上。我很害怕,就跑到外面去,他並沒有追出來,在我床邊坐了一個多小時,又把刀放回廚房,回他自己的房間去睡覺了。” 蘭蘭所描述的許衛東夢遊經歷,幾乎是在為他殺害孫寶寶的行為做鋪墊,或者說是證實他有夢遊殺人的傾向,為他的罪行開脫。 檢方公訴人表示懷疑蘭蘭的證詞,詰問說:“你和被告居住在同一套房間裡,還要照顧他的飲食起居,他卻患有這樣嚴重、有殺人傾向的夢遊症,你不感到害怕嗎?為什麼沒有另尋雇主?” 蘭蘭結結巴巴地說:“他——他家給的錢多,每個月比其他家多給幾百塊,再說,我看他——年紀大了,一個人住,挺可憐的,不忍心丟開他不管。” 強鵬說:“我的當事人所居住社區的保安設施非常嚴密,他最近幾次夢遊經歷都有監控錄像為證,請法庭准予播放。” 在得到張羽的首肯後,強鵬在法庭上公開了幾段許衛東所居住社區的監控錄像。雖然錄製時間均在夜裡,但社區內的照明較好,攝像頭的分辨率高,可以清晰地辨認出錄像中的人就是許衛東。 監控錄像展示的景像比蘭蘭的描述更具體、更豐富,也證實了許衛東的夢遊次數比蘭蘭發現的更多、頻率更高。錄像裡的許衛東像行屍走肉一樣,穿一身睡衣,赤足,面無表情,眼睛直勾勾地望著遠方,雖然一舉一動有板有眼,卻分明像是一個被操縱的機器人,或者一具行走的屍體。看上去非常詭異,讓人感覺脊背發涼。 沈恕在案件偵破期間,曾多次派人調取許衛東所居住小區的監控錄像,尤其是夜間錄像,雖然取得了絕大部分,卻未在其中發現許衛東的身影。而其中有幾個夜晚的錄像遺失,保安部的解釋是監控系統故障,卻未想到遺失的錄像資料已被強鵬取走,並在法庭調查取證的關鍵階段出現,使得公訴方陷於被動。 強鵬在已經掌握法庭辯論的主動權後,又拋出一個強有力的撒手鐧:“我的當事人和本案被害人孫寶寶之間是非常純潔而親密的父女關係,既不涉及男女私情,又沒有經濟往來,更不存在互相利用的權錢交易,我的當事人完全沒有殺害孫寶寶的動機。”他亮出一沓紙質文件,在手裡搖晃著說,“這是我的當事人和被害人孫寶寶的個人資產記錄,包括所有銀行賬戶的明細和不動產證明,我的當事人名下僅有房改房一套,普通轎車一輛,以及個人存款十五萬元,對於一名曾在重要崗位任職多年的領導幹部來說,他稱得上兩袖清風、一塵不染。他從未利用職權為孫寶寶的商業行為打招呼、批條子,這份資料裡附有曾與我當事人共事的干警的證詞,請法庭審閱。”經張羽同意後,強鵬把資料交到書記員手裡。 強鵬轉向何淑賢,聲色俱厲地問:“你指證許衛東和孫寶寶之間存在姦情,有沒有證據證明?錄音?錄像?文字記錄?全都沒有,你又怎麼能取信於人?” 何淑賢激動得臉色潮紅,揮舞起雙手,聲音嘶啞地喊叫:“是我親眼見到的,我自己就是證據,我說的話就是最好的證據。” 強鵬搖搖頭說:“你憎恨許衛東,並不是因孫寶寶而起的,其實你早就對他懷恨在心。你因生殖系統缺陷,一直未能生育後代,這是你心中解不開的死結。你曾多次提出把你妹妹的兒子收為養子,都被許衛東拒絕。幾年前,你又提出要把這個外甥調進公安系統工作,又被許衛東一口回絕。從那時起,你們的夫妻關係名存實亡。由於許衛東為官清廉,你並未從他那裡得到任何實質好處,因而心灰意冷,由愛生恨!” 何淑賢撕心裂肺地大吼大叫:“你胡說,許衛東壓根就不清廉,他貪得無厭,荒淫好色,他只是不給我辦事,不肯給我一丁點好處,是因為他覺得不值得,他對我早就沒有任何感情了。我恨他,巴不得他早早死掉才能出了這口氣。” 何淑賢的話音才落,法庭上一片嘩然,即使沒有法律知識的人也聽得出來,何淑賢和許衛東之間有太多的恩怨糾纏,這使得她的證詞可信度大打折扣。 案情的急轉直下讓所有人措手不及,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公佈審判結果。 當天庭審結果經媒體發布後,輿情紛紜,警方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巨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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