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紀實報告 百團大戰·利劍劃破囚籠

第22章 國民黨發出“皓電”

所謂“皓電”,便是10月19日蔣介石指使何應欽、白崇禧以正副參謀總長的名義,發給朱德、彭德懷和葉挺的一份電報。因後來發生了皖南事變,使這份“皓電”變得名聞遐邇。 電報歷數自8月以來中共軍隊的種種“劣跡”: 最近,十八集團軍徐向前部,於8月11日分頭向山東省政府所在地魯村進攻。沈(鴻烈)主席以遵令避免衝突後撤。 14日,徐部遂陷魯村,又復繼續進攻魯省政府及所屬部隊,損失甚大,經統帥部嚴令撤退,並令於學忠總司令查報…… 此外,蘇北方面,新四軍陳毅、管文蔚等部,於7月擅自由江南防區渡過江北,擊襲韓主席所屬陳泰運部,攻陷如皋之古溪蔣壩等地,又於黃橋及秦縣之姜堰曲塘,到處設卡收稅,收繳民槍,繼更成立行政委員會,破壞行政系統,並截斷江南江北補給線。統帥部嚴令制止,仍悍不遵令,復於10月4日向蘇北韓主席部開始猛攻,韓部獨立旅十六團韓團長遇害。 5日又攻擊八十九軍,計擄去該軍三十三師師長孫啟人、旅長苗瑞體以下官兵數十人。 5日晚又繼續襲擊,致李軍長守維、翁旅長、秦團長等被沖落水,生死不明,其他官佐士兵遇害者不計其數。現韓主席部已陸續撤至東台附近,而該軍尚進攻不已。同時,北面十八集團軍彭明治部,復自10月6日起,由北向南夾擊。查蘇北魯省皆非十八集團軍與新四軍作戰區域,各該軍竟越境進攻,似此對敵寇則不戰而自退,對友軍則越軌以相侵,對商定後提示之案則延宕不理,面以非法越軌視為常事,此不特為袍澤寒心,且直為敵寇張目也。

在詳述八路軍、新四軍在魯、蘇打擊沈鴻烈、韓德勤兩個省府主席的“罪行”後,“皓電”露出殺機: 綜觀過去陝甘冀察晉綏魯甦皖等地歷次不幸事件,及所謂人多鋼少之妄說,其癥結所在,皆緣於第十八集團軍及新四軍所屬部隊:一、不守戰區範圍自由行動;二、不遵編制數量自由擴充;三、不服從中央命令破壞行政系統;四、不打敵人專事吞併友軍。以上四端,實為所謂摩擦事件發生之根本,亦即第十八集團軍與新四軍非法行動之事實,若不予以糾正,其將何之成為國民革命軍之革命部隊?除蘇北事件委座已另有命令希切實遵照外,茲奉謝將前經會商並奉核定之中央提示案正式抄達,關於第十八集團軍及新四軍之各部隊,限於電到一個月內,全部開到中央提示案第三問題所規定作戰地境內,並對本問題所示其他各項規定,切實遵行,靜候中央頒發對於執行提示案其他各問題之命令。

接到何、白“皓電”的第二天,毛澤東、朱德、王稼祥電告劉少奇,要新四軍不能再攻韓德勤現駐地興化,停止射陽以北地區的行動,讓劉速告黃克誠、陳毅。同時,讓朱德、彭德懷以葉挺口吻發給蔣介石一份報告。為了先穩住蔣介石,再謀對策,這份報告沒有急於反擊,只是對國民黨的指責逐一解釋辯白。電報說: 職以內部相殘,雖勝不武,為再三忍讓計,迭令所部南撤,乃我節節退讓、被節節進攻,5日直迫黃橋域外。職部傷亡累累,軍心激憤,不可遏止。職亦以南濱大江,無地可退,為自衛計,始忍痛還擊,戰至6辰,將韓軍擊退……8日以來,韓氏所派代表及各縣紳商代表紛集職部,要求和解,職以求仁得仁,立即答允。當事急時,曾請八路軍彭明治部南下救援,現令所有職部及八路軍部隊一律停止,以待和解……職部但求生存抗日,毫無他望,對韓氏出此親痛仇快行為,實深遺憾,惟有懇請轉呈上峰,速令韓氏停止進攻,和平解決,以利抗日。

10月24日,身在國民黨心臟的周恩來電告毛澤東: 蔣之宴會,何之報告,白之反共,湯恩伯、李鐵軍與馬鴻逵等紛紛來渝,江南北部隊亦在調動,對於華北進步報章之限制,對輿論反共之動員,對凡有共黨左傾嫌疑者之加緊監視和逮捕,均證明反共高潮是正在節節上升。何、白19日電是表示了國方的決心。 10月25日,毛澤東一天兩次急電周恩來,交換看法,商討對策。 11月1日,周恩來一天兩次致電毛澤東,同意毛澤東的分析,斷言“反共局部戰爭會開始”,建議“用朱、彭、葉、項名義通電答復何、白”。電報反映了各方意見:“大家一致望我們拿出辦法來,並望我們讓步,以緩和破裂。”並轉達了馮玉祥的建議:“要軟硬兩用,表面讓步,實際自乾。”

11月2日,中共中央書記處討論周的來電,決定採取表面和緩、實際抵抗的態度,宣言暫時不發。毛澤東同日致電周恩來: 此次反共是國民黨發動的,投降危險是嚴重的,但各中間派紛紛議論揣測,我們在時機沒有成熟以前不拿出積極辦法,稍等一下再說不遲。現距何、白皓電限期尚有20天,擬日內擬好復電,待10號左右拍發,不必復得太早。對時局宣言,雖已有基本估計,並已擬好決定,但尚須看一看日蘇談判與美國大選後形勢,看一看日蔣關係的發展,才能決定發表。 第二天,毛澤東再電周恩來: 望即刻開始作緊急佈置,博古、凱豐即回;我們的炸彈宣言,已決定緩發,並先得你的同意,待時機成熟時發;復何白電內容決定取緩和態度,在彼方沒有動兵以前,一切對外表示,均取緩和態度,不必著忙;軍事方面正在部署。中央的政策是:一面極力爭取好轉避免內戰,一面準備應付投降、應付內戰,而把重點放在應付投降應付內戰方面,這樣方不吃虧,方不上蔣的當。立即準備對付黑暗局面,這是全黨的中心任務。有了這一著,就不會重蹈陳獨秀的覆轍了。

11月9日,毛澤東起草的以朱、彭、葉、項名義復何、白的“佳電”經過字斟句酌後終於定稿發出。此時,距何、白“皓電”限令新四軍北上開至黃河以北的最後期限只有10天。此電洋洋兩千餘言,態度鄭重而堅決,措辭委婉而懇切。首先敘述了八路軍和新四軍四年以來在抗戰中取得的戰績,特別提到仍在進行之中的百團大戰。接著,痛陳八路軍、新四軍抗戰之困苦艱難,“以十五萬之眾,領四萬五千人之餉,雖有巧婦難以為炊”,但仍屢給敵以重創,“職軍已十四個月未蒙發給顆彈片藥,有一槍僅餘四發五發子彈者,有一傷僅敷一次兩次藥物者”。然後就行動、防地、編制、補給、邊區、團結抗戰之大計這六個方面,對“皓電”的指責作出明確答复。 陣地問題是何、白“皓電”的中心內容,強令八路軍和新四軍限期北移。 “佳電”則對華中敵後各部請求免調的理由,列舉了四點:一、華中敵後各部,多屬地方人民反抗敵寇保衛家鄉而組織者,祖宗墳墓田園廬舍父母妻子所在,欲其置當面敵軍姦淫焚掠之慘於不顧,遠赴華北,其事甚難。二、華中敵後各部在現在防地堅持抗戰,符合蔣介石廬山談話和告淪陷區同志書的精神。三、華中敵後各部調離後,其家屬及留守人員的安全毫無保障,甚懼平江慘案、確山慘案之重演。四、華北地區,水、旱、風、蟲、敵五災並重,該地軍民以樹葉為糧,實難容納其他之部隊。因此,“認為執行命令與俯順輿情,仍請中央兼籌並顧”。

接著表示,在不得已情況下,準備對江南和江北的部隊採取不同的處理辦法:“對於江南正規部隊,德等正擬苦心說服,勸其顧全大局,遵令北移。但懇中央寬以限期,以求解釋深入,不致激生他故”;對於江北部隊,則暫時擬請免調。 毛澤東在當天給周恩來的電報中說:“明確區分江南江北部隊,江南確定主力北移,以示讓步,江北確定暫時請免調,說暫時乃給蔣以面子,說免調乃塞蔣之幻想。” 然後,“佳電”又寫了一段懇切陳詞、柔中帶剛的話:“目前正屆姦偽思逞謠言紛起之時,亟宜協調各方,統一對敵,庶免為敵所乘,自召分崩離析之禍。切忌煎迫太甚,相激相盪,演成兩敗俱傷之局,既非中央之本心,复違德等之始願。我為鷸蚌,敵作漁人,事與願違,嗟悔無及。”

“佳電”最後寫道: 德等轉戰疆場,不惜肝腦塗地,苟利於國,萬死不辭,所祈求者惟在國內團結不能破裂,繼續抗戰不變國策,故於鈞座所示各節勉力進行,而對部屬弱點,則加緊克服。亦求中央對於時局趨向,明示方針,拒絕國際之陰謀,裁抑國內之反動,而於聯合剿共內戰投降之說,予以駁斥,以安全國軍民之心。复望改良政治,肅清貪污,調整民生,實行主義,侮抗戰重心,置於自力更生基礎之上,此皆國家民族成敗之所關,萬世於孫生存之所繫。心所謂危,不敢不告,敬祈轉呈委座,採擇施行,無任屏營待命之至。 “佳電”發出後,在社會各界,特別是中間勢力中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得到廣泛的同情。 12月1日,毛澤東親自為周恩來、葉劍英起草了12條和蔣介石談判的條件,答應皖南部隊北上,但要對方保證道路安全,並要求給八路軍發放彈藥,否則只能渡河南下。

8日,何應欽、白崇禧針對上月朱、彭、葉、項的“佳電”,再發一份長達4000餘言的“齊電”。此電不知出自誰手,寫得汪洋恣肆,頗具文采,雖是“戰書”,卻把猙猙殺機深藏在奇言妙語之後。 來電不云乎?該軍所有部隊,莫不遵照國策,服從命令,堅持抗戰,為唯一任務;倘事實恂如所言,是乃統帥之殷切期勉,舉國之所共同仰望。然而兄等部隊之實際行動,果為何者?第十八集團軍,自抗戰之始,即列入第二戰區之戰鬥序列,新四軍自成立之初,即列入第三戰區戰鬥序列,均各有指定之作戰目標與作戰地境。乃對此命令規定之範圍,迄未始終遵守,以求達成任務,始則自由侵入冀察,繼則自由分兵魯省,終則陰移新四軍渡江而北;明派擾魯部隊,伺隙而南,俘鼓響應,夾擊蘇北;似此擅離規定之戰區,夾擊蘇北之友軍,究系遵何命令?而且所到之處,凡屬友軍,莫不視若仇敵,遍施襲擊,苟非意存兼併,寧至一無例外;此種任意相殘之戰爭,又係遵何命令?其尤可痛者:各該省區,原有各軍,受命抗敵,對於兄等部隊之突然襲擊,事前既略無猜疑防範之心,臨時更力避衝突為志;因之當受不意之夾擊,竟由忍讓而被創;及至事後又須格遭中央嚴禁鬩牆之旨,未敢稍存報復之心,只有紛向中央呼號哀訴,僉謂:苦鬥前方,不敗於當面凶悍敵寇,而將之於並肩作戰之袍澤。應欽、崇禧每覽前方此類報告,既不勝一一上聞,更無詞何以相慰,經經攬電踟躕,咨嗟累日。

河北方面,自鹿、高、朱、孫等部,因兄等橫施攻擊,奉令調開以後,我軍實力通行薄弱;敵遂得舒其喘息,部署軍事,發展交通;故一面兄等部隊方慶握手蘇北暨正渲染宣傳百團大戰之時,一面敵人橫斷河北之德石鐵路,自本年6月中旬動工,未受絲毫障礙,竟得迅速完成者,且於11月15日大事鋪張,舉行開車典禮。此即兄等排除友軍,自殘手足,養寇資敵,所謂團結抗戰中實際行動之表現也。 “齊電”羅列了共產黨在“政治方面”的“劣行”之後,接著說: 夫統帥部對於各軍任務分配,均視其軍隊之素質與敵寇之情況,而規定作戰之地區與作戰任務。第十八集團軍原在晉北作戰,新四軍原在江南作戰,其性質裝備,皆與規定地區悉相配合,乃兄等均不遵照命令,擅自放棄規定任務,而肆意越境略地,奪槍勾兵,自由擴編。故十八集團軍遵令改編之始,原僅四萬五千人,而至今竟稱五十萬人。今姑不問其人員武器有無虛實,亦不計裹脅成軍能否作戰,而事前既未照章核准,事後又不許中央過問,僅要求中央照數發餉。現在全國集團軍總司令不下數十人,從未有未經奉準,而自由擴編者;敵後游擊隊,且不下百餘萬,亦未有不經點驗編組,而自由領餉者。茲兄等所稱人數,若未奉核准,而擅作毫無限度之擴編,恐再閱幾時,勢必號稱百萬。中央安有如許財力,地方安有如許民力,供給此核定數目以外無限制之兵源?

電報似乎抓住了把柄,頗有幾分得意地反問: 兄等來電竟謂:十四個月未發顆彈片藥,有一槍僅餘四發五發者,有一傷僅敷一次兩次藥物者。倘果如所言,則此十四個月來,該軍在河北連續攻擊鹿鍾麟、朱懷冰、高樹勳、孫良誠各部,在山東連續攻擊沈鴻烈等部,在蘇北連續攻擊韓德勤等部,以及其他各地攻擊友軍之一切行為,其彈藥從何而來? “奇文共欣賞”,何、白髮此奇文,當然不是供人們“欣賞”,而是作為最後通牒和戰書發給對手。因此,電文以不容申辯的口氣要求“迅速遵令:將黃河以南之部隊,悉數調赴河北”。並且殺氣騰騰地聲稱:“軍令法紀之尊嚴,必須堅決維持”,否則,“中央亦難遏其悲憤”,“深惟覆巢完卵之戒,切悟焚箕煮豆之非”,“時機不容再誤,遵令乃見公忠”! 何應欽、白崇禧的“皓電”和“齊電”,成為蔣介石第二次反共高潮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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