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紀實報告 江山爭奪戰·中國第一併購戰財經紀實

第45章 羅氏打岔

12月25日,羅氏維C項目經理於魯登得知江山股權變更,也想參與攪和一下,給江山各位股東發函: 近期,我們聽說有江山的股東將其在江山的股權轉讓給第三方。雖然由於各種原因,我們之間有關江山的股權轉讓談判目前處於停滯狀態,但是,我們認為,根據羅氏與江山於2001年2月17日的《意向書》中有關排他性談判期的約定,在排他性談判期內,若江山或江山的股東希望終止與羅氏的排他性談判並開始與其他第三方進行相關接觸時,應以書面方式提前60天通知羅氏,以終止該排他性談判期。 由此,請書面告知我們上述有關江山的股權轉讓的傳聞是否屬實、江山的股權狀態是否已經或將要發生變化?期盼盡快得到你們的回复。 羅氏的質詢其實是沒有任何威力的:

第一,《意向書》本身規定是可以解除的,只是需要提前60天通知對方,目的是避免雙方不認真談判,並不具有強制性法律規定。 第二,意向書內容中只明確不與任何第三方就在中國境內成立生產維C的任何合資經營公司進行談判,不涉及轉讓江山股權的問題。 第三,即使按羅氏的理解,股東不能轉讓股權,可這次是股東的母公司轉讓股東,法律上認為股東本身沒有發生變化,不存在轉讓江山股權的行為。 實際上於魯登只是簡單問一下,好寫工作匯報,因為此時羅氏正要出售維生素生產部門。 2002年9月,羅氏公司透露了將維生素產業出售給荷蘭帝斯曼公司的計劃,按當時羅氏的計劃,出售維生素產業涉及的金額高達22.5億歐元。之所以要以低價出售該產業,是因為“世界經濟持續疲軟以及美元兌瑞士法郎匯率不斷貶值”,而這“對維生素業務的前景產生不利的影響”。

2003年2月10日,羅氏與帝斯曼簽署出售合同,以19億歐元的價格將維生素產業出售給帝斯曼。羅氏宣布,“圓滿完成了退出維生素、類胡蘿蔔素和精細化工業務的戰略目標”。羅氏同時宣布,已經解決了所有指控該公司壟斷維生素產品價格的投訴,可望在今年春季瑞士政府就會結束對其反壟斷調查。 實際上,當時維生素業務利潤率低,加上各種壟斷醜聞纏身,才是羅氏下定決心出售維生素產業的真正原因。 點評:羅氏因為壟斷醜聞,導致被迫出售維生素產業,這也是2003年維C價格暴漲的一個原因,因為全球最大的維C巨頭換新主人,自身的生產經營肯定有影響,必然影響到維C的供求關係。羅氏的打岔後來被華源抓住,狡辯為老股東違法轉讓股權的一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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