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紀實報告 人命關天·關於醫療事故的報告

第12章 二、誤治錯治:生命不是實驗品

洗胃胃破裂,輸血染丙肝,《中國青年報》1998年10月22日報導了一個命苦的人——趙紅軍。 1994年9月11日上午,剛剛料理完母親喪事的山東酒精總廠職工趙紅軍想好好休息一下,以擺脫失去慈母的悲傷,遂從家中的藥瓶中取出七片佳樂定安定片。當晚8點,趙的大姐趙紅梅在趙紅軍的床上找到了半瓶佳樂定(一瓶裝100片),“紅軍是不是吃多了安眠藥?”一句話提醒了趙家的眾人,於是趕緊把趙紅軍送往附近的濟南市歷下區人民醫院。趙紅梅反映,當晚8點半歷下區醫院急診室的值班醫生朱某在沒有做常規檢查的情況下,便要護士給趙洗胃,然後她就離開了現場。 當護士給趙胃中灌入1萬毫升自來水時,卻只抽出了300至400毫升洗胃液,這時病人出現唇、臉部紫紺、憋氣、噁心、腹脹,並吐了兩口鮮血。身為護士的趙紅軍的二姐趙楠忙問值班護士是否為胃破裂,護士說不是。護士出去找朱大夫,沒找到,但回來後卻繼續給趙紅軍洗胃,整個洗胃過程共給趙紅軍灌入近2萬毫升水,卻只抽出不到5000毫升洗胃液。這時趙紅軍腹部腫脹,比原來大了好幾倍,按壓不動。接著趙大口吐血,繼而出現呼吸困難,大小便失禁,旋即處於休克狀態。其間,趙楠多次懷疑洗胃引起了胃破裂,不斷跑到二樓找正在做針線活的朱某反映。朱顯得極不耐煩,下樓看過病人後先是說病人腹脹是洗胃引起的胃腸脹氣,後又說是胃粘膜出血,之後離去。此時趙紅軍已深度昏迷,十分危險。

在此後的一個多小時裡,為了救人,家屬苦苦哀求,甚至磕頭下跪,但醫院一直沒有實施搶救措施。最後醫院會診認為,病人中毒嚴重,引起急性潰瘍,消化道出血,沒法治了,通知家屬準備後事。 趙楠等家屬怎麼也無法理解,一個極為普通的洗胃手術竟然要搭進自己親人的生命。於是,趙家人不顧歷下區醫院的反對,強烈要求轉院。 趙紅軍轉入山東醫科大學附屬醫院時已是次日凌晨,該院對趙紅軍診斷為洗胃造成了胃擴張引發破裂。經過3個多小時的搶救,趙紅軍活了下來。 9月12日中午,剛剛脫離危險的趙紅軍,腿上、胳膊上開始出現黑色斑塊。經會診確認,是由於胃破裂造成洗胃液及胃內容物大量流入腹腔,被組織吸收引發了DIC(全身瀰漫性血管內凝血)和ARDS(成人呼吸窘迫綜合症)及各臟器功能衰竭。其中DIC和ARDS患者的治愈率極低。但經過40多天的精心治療,趙紅軍所患的DIC和ARDS竟奇蹟般地得到治愈。

誰知道,趙紅軍竟是這樣的命苦,才出深淵卻又遭意外——1994年12月23日,趙紅軍在濟南市傳染病醫院做丙肝檢查,結果確診染上了丙型肝炎。 1995年2月27日,趙紅軍被迫從濟南市中心醫院轉入濟南市傳染病醫院治療,一住就是近8個月。 命雖保住了,但這次事故毀滅了趙紅軍的健康和青春:她身體虛弱,喪失勞動能力;胃腸多病,消化功能嚴重不良;染上丙肝,失去了做母親的權利。趙紅軍與愛人相戀多年,感情甚篤。 “自己年紀輕輕就成了一個廢人,以後怎樣生活?”她堅持要與愛人離婚。 趙的親屬於1994年10月27日向濟南市歷下區衛生局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申請。 同年11月4日,歷下區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對此糾紛作出結論:趙紅軍因服用“佳樂定”而引起安眠藥中毒(中度—重度),胃破裂系“食道—賁門粘膜撕裂綜合症”所致,本事件不屬醫療事故。 12月16日,濟南市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作出“屬三級醫療技術事故”的鑑定結論。對這一結論,趙家人依然持有異議,他們認為這是一起嚴重的醫療責任事故,而不是技術事故,但這總算是有了一個說法。

1995年9月8日,仍在醫院中的趙紅軍,以她在歷下區人民醫院洗胃過程中造成胃破裂及因大量洗胃液流入腹腔引發DIC和ARDS以及各臟器功能衰竭,並感染了丙型肝炎為由,起訴歷下區醫院,要求其賠償包括治療丙型肝炎在內的各項費用和因此受到的損失45萬元。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市中區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1998年6月29日,幾乎在醫院中過了四年的趙紅軍,終於等來了判決結果:被告濟南市歷下區人民醫院賠償趙紅軍醫療費、精神損害賠償金、誤工及交通費、殘疾補助等費用共計16.78萬元。 趙紅軍錶示,16萬絕不能賠償她的青春和愛情,她將上訴,因為她失去得太多。 湖南省衡陽市的病休女工張四蓮突然成了“新聞人物”。可這個“新聞人物”卻不是給她帶來榮耀,而是帶來痛苦:23年前,張四蓮主動去做流產結紮手術,不料遇上了醫療事故,下體持續性流血不止,先後刮宮九次,最終被醫院強行切除子宮,她不停地控告上訪,不停地奔走呼號,但肇事醫院至今也沒有給她一個公正的說法。

1998年夏天,她因感冒咳嗽久治不愈,慕名來到一家專科醫院,結果被診斷為Ⅶ型肺結核,她住院吃藥半年,結果又說她沒有病。她懵了,哭昏了一次又一次,她恨命運為什麼對她如此不公?原來的醫療糾紛尚未了結,為什麼又往她的傷口上再撒一把鹽? 據《讀者周末報》發表的報導介紹,張四蓮今年51歲。 1975年11月底,黨和政府號召開展計劃生育運動,在廠裡事事爭先的張四蓮第一個報了名。第二天,在廠婦女主任的陪同下,她拿著廠裡的記帳單到了當時的衡陽市某醫院婦產科做了各項檢查,一切正常,進修醫生史桂芝做了清宮手術後,她開始不斷地流血。她有些害怕,問醫生還能不能做結紮手術,醫生說沒問題。第三天結紮,張四蓮感覺有些不對勁,便問醫生怎麼還沒好,醫生總是說快了快了。一個多小時後,從手術台上下來,張四蓮下身一直流血不止,她向同病房其他人打聽,她們都說自己沒流血。她慌了,趕忙去問醫生,醫生說:“有的人結紮會流血,有的人不會,你的情況不一樣,過幾天我再給你清一下宮,怕裡面有餘物,如果有一點點餘物都會引起流血。”張四蓮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

過了幾天,醫生又給她清了一次宮,她咬緊牙關,皺緊眉頭,有一種要死過去的感覺。清宮後,她開始發燒,下腹部疼痛難忍,流血量也增大了,醫生天天給她輸液,天天打止血針,但症狀絲毫也沒有緩解。 這時,婦產科主任陳某動員她做子宮切除手術,她不同意,陳醫生說:“你不切就會引起子宮絨毛癌,到時想切都不行了。”她害怕了,趕忙跑到地區人民醫院,婦產科一位姓曾的醫生給她做了切片檢查,證實只是炎症,建議抗炎治療,她又跑到核工部415醫院,邱醫生檢查完後問她:“你刮了幾次宮?”她說已刮了九次,邱醫生大驚道:“怎麼能這樣呢?難怪你的子宮壁已經薄得像一張紙了,你要趕快消炎,不然會出大事。”張四蓮說:“既然那家醫院治不好,我想到你這兒來住院。”邱醫生很為難地說:“這已經屬於醫療事故了,我們現在怎麼好收你住院呢?你還是要找那家醫院給你治好為止。”張四蓮不死心,又先後找了省市幾家有名的大醫院,均診斷為“手術操作不當引發的子宮內膜炎”。

既然如此,張四蓮只有不停地找該醫院領導,請他們盡快治好自己的病。開始雙方態度還蠻好,一方不停地申訴,一方積極地尋求解決的辦法。直到1976年中秋節,張四蓮才真正地發怒了。那日,她來到醫院某領導的辦公室,正說著自己的病情,下體的血水因衛生紙已夾不住了,順著褲管流到了地上,某領導惱羞成怒,走過來一把將她推倒在地,說:“你這個人缺乏道德!”她越想越生氣,大哭道:“你們把我整成這樣,還說我缺乏道德,你們還有沒有人性?”她搶過桌上的一個杯子,猛地朝地下一摔,從此開始了她的控告生涯。 1977年3月的一天,那家醫院醫生在給張四蓮做了幾項檢查後,又給她打了一針,她聽憑醫生的指令,自己走進了手術室。這時是上午8點多鐘,直到翌日9點多鐘才醒過來。她睜眼一看,周圍站著許多人,同病室的一個人告訴她:“你的子宮被切掉了。”她笑著說:“你開國際玩笑!”她沒有想到這不是國際玩笑,卻是實實在在的醫學玩笑。

張四蓮住院治療這一年多時間,周宏文基本上盡到了一個丈夫應盡的職責。儘管兩人工資不高,上有老下有小,妻子住院也需要錢,但他毫無怨言,里里外外地操持著。聽人說妻子已被切除了子宮,周宏文怎麼也不能相信:做這麼大的手術,總得有人簽字吧,我沒簽字,她沒簽字,雙方單位也沒簽字,醫院說切就切了?他找到婦產科醫生一問,醫生說誰造的謠?他更是深信不疑了。張四蓮下身不流血了,她問醫生什麼原因,醫生安慰她道:“你已經好了,當然就不流血了。”她聽後十分高興,說:“等我出院了,我殺兩隻老母雞給你們吃。” 等到他們終於明白真相的時候,張四蓮暈倒了,周宏文氣昏了,找到醫院領導,領導振振有詞:“可以讓你們簽字,也可以不讓你們簽字,我們醫院有這個權力。”周宏文說不過他們,乾脆一走了之,撇下妻子一個人在醫院。張四蓮哭呀,鬧呀,但無濟於事,醫院方面一概置之不理。過了一段時間,院方安排張四蓮出院,只開了一張病假條給她,上面寫著:因流血不止內膜移位子宮切除,建議休息半年,照顧輕工作。

張四蓮住院期間,醫院有人說她是癌,因此廠裡沒有給她按計劃生育情況處理,只按一般病情處理,超過6個月發60%的工資,而且只准在掛鉤醫院就診才給報銷醫藥費。她為了止住流血到處尋醫問藥,弄得丈夫孩子跟著她吃盡了苦頭,她每月只有十多元工資,連買衛生紙的錢都不夠,還要從丈夫47元的工資中獲得全家的生活費。她一年多時間沒有吃過早餐,中餐都吃醫院最低價格的,要么是5分錢的白菜,要么是6分錢的海帶湯。昔日一個身體強壯能抵上一個男工的女人,如今成了拖起腳桿走路的病號。 原本就不同意她流產結紮的周宏文,現在更是火上澆油,一個美滿和睦的家庭淪入了世界大戰。 1979年底,兩人終於離婚了。因房子是周宏文單位的,張四蓮帶著兒子,只拿了換洗衣服帶著6000多元債務走出家門,到郊區農村租下一間房。開始,連床都沒有,母子倆只好和衣睡在地上,刺骨的寒風從門縫裡鑽進來,母子倆冷得縮成一團,根本無法睡覺。兒子直說:“媽媽,我冷,我冷。”母親說:“你抱緊媽媽,媽媽身上熱一些,有媽媽在你就不會冷了。”這年過春節,她只買了兩斤蘿蔔、一斤海帶和一條鹹魚。兒子望著人家的孩子穿新衣,吃零食,放鞭炮,羨慕得直流口水。她把兒子拖進房子,母子倆哭成一團。後來,一位同學得知她的遭遇,借了200元錢給她。下鄉時的知青姐妹們也伸出手來,幫助她湊置了一些能用的家庭用品。房東看她實在可憐,也經常送點蔬菜給她們吃。她每個月工資只有40來元錢,除了房租,只剩下十多元錢,再加上有病在身,這可怎么生活呀?她幫人帶過小孩,替人打過毛衣,代人餵豬養牛。利用休息時間,她到電影院門口賣瓜子,賣茶水,賣自己做的鞋墊。

為了解決流產結紮發生的醫療事故,張四蓮從來沒有間斷過上訪申訴。但大家都在踢皮球,根本沒有人關心這位苦命的女子,甚至有人無心肝地說她是在“耍賴皮”,罵她是“癲狗子”。 1984年11月,衡陽市計劃生育技術指導組和衡陽市衛生局終於作出初步鑑定意見:1.流產後持續陰道流血,做了子宮分切除手術,此屬流產並發症,因切子宮,建議單位照顧輕工作,免坐晚班;2.1975年11月至1977年5月住院之假按計劃生育處理。 但張四蓮對此鑑定意見不服,她認為她的身體嚴重的後遺症,是由於醫院極端不負責任造成的,未經本人及家屬簽字同意,就強行切除自己的子宮,怎能用“計劃生育”來遮掩醫療事故的實質?她強烈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賠償她的身體損失。

1986年夏天,她一氣之下上訪到省衛生廳和省計生辦,然後又在好心人的幫助下,獨自跑到北京,上訪到衛生部和國家計生委,他們在看過她帶去的原始材料後,拍案而起,給湖南方面又是寫信,又是打電話,敦促有關部門盡快解決這起醫療糾紛,要給張四蓮一個公正的待遇。隨後,勞動安全監察部門同意將她定為工傷,並讓她提前病退回家,同時安排她的兒子頂替進廠。 最艱難的時刻眼看就要過去了。張四蓮的臉上開始有了一點笑容。 孰料,有一回,兒子在給一位同事幫忙時,死於車禍。張四蓮徹底地病倒了,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年,還不到50歲的人,看起來像一個年邁的老嫗了。 1998年6月3日,她因感冒咳嗽久治不愈,慕名來到衡陽市一家專科醫院,門診部一名女醫生在問過病情后,給張四蓮開了驗血和照片的單子。後來門診醫生對張四蓮說:“你患肺結核,而且是Ⅶ型肺結核,已經穿孔了,需要住院。” 張四蓮只得到處向人借錢住院,住了十來天,因住院費用高,在她的強烈要求下,醫院一次性給她開了半年的藥(雷米封、利福平、金水寶、肌苷片、多種維生素等)。 服用這些藥後,她先是不停地干嘔,見飯就想吐,繼之臉色發青,手腳發麻,全身乏力,腰酸骨頭疼,體重從47公斤下降到40.5公斤。她又跑到醫院,醫生說這是正常反應,沒有什麼關係。她聽後,再也沒去找醫生,仍然堅持天天服藥。實在吃不下去了,她到另外一家醫院一查,才知道自己根本沒患肺結核。 某日下午,她提上沒有吃完的藥來到醫院,向院長說明了情況,問他能否把沒吃完的藥退掉,院長表示同意,這時,該院另兩名幹部把桌子一拍,眼睛一瞪,大聲嚷嚷道:“哪有這種怪事?沒吃完的藥還想退?把我們醫院當成賣小菜的了?以後我們怎麼向其他病人交待?”張四蓮委屈地解釋道:“人家醫院都診斷我沒有肺結核,你們明明是誤診,把我這些藥退了我就不找你們了,我自己冤枉吃藥都算了。”那兩人拍桌子吆喝道:“他們的診斷算個狗屁!我們這是專科,你懂不懂?衡陽市哪一家醫院比得上我們?” 市衛生局醫政科接到張四蓮的投訴後,又組織專家進行了會診,確定張四蓮沒患肺結核,該醫院純係誤診。 目前張四蓮準備變賣家裡惟一值錢的冰箱,向給她製造了痛苦和災難的兩家醫院討還一個公道,為23年曆盡的磨難“貼上一塊止痛膏藥”。 湖南一批新聞記者已挺身而出。全國著名律師彭杰已向張四蓮提供法律援助,三湘四水正在關注著這起二十世紀的“竇娥冤”。 1998年元旦,楊茂生拿到了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法醫學鑑定書》。他跑到洛陽市王城公園的僻靜處,抱頭大哭。 據《中國質量萬里行》1998年第6期報導:1997年3月6日,楊茂生的母親吉風香胃部疼痛,經洛陽市中信重機醫院胃鏡病檢,診斷為胃惡性腫瘤。 3月10日,入住洛陽醫專附屬醫院治療,並於3月13日實施手術。據主刀醫生講,手術非常成功。 術後數日,患者精神狀態良好,至3月21日,病人嘔吐不止。 3月31日下午,醫院腫瘤科請來了洛陽市一、二、四院的專家進行會診,認定為腸粘連,需做第二次手術。當晚實施了剖腹胃腸粘連松解手術。手術後第三天再次出現不能進食且嘔吐不止的情況,患者家屬多次找到腫瘤科主任及其他醫生反映。 4月18日,楊茂生再次要求請專家會診,在這種情況下,該院的腫瘤科、神經科的專家又做了一次會診。會診的結果是精神作用、心理作用,是癔病。 4月22日,一、二、四院的專家又進行會診,結論仍是精神心理作用,並認為吉風香目前已不屬於腫瘤科的治療範圍,要么轉到精神科治療,要么回家慢慢調養。 4月24日上午,病人開始尿血。化驗尿糖四個“+”號。楊茂生拿著化驗結果找腫瘤科主任,科主任說:“目前一、二、四院的專家會診已經說不屬於我的治療範圍了,我不管,你不要來找我。” 下午,醫院醫務科召集本院的專家會診,有兩位教授提到可能是糖尿病,應盡快檢查血糖。然而,過後並未進行血糖化驗檢查。 4月26日凌晨3點左右,科主任開具了血糖化驗單,化驗結果血糖為23毫摩兒(正常血糖為5)。科主任說,病人患的是“糖尿病高滲性非酮症昏迷”,需要立即搶救。早晨8點左右,由於病人呼吸困難,醫生又進行了氣管切開手術。 4月27日,受盡病痛折磨的老人終於離開了人世。值班大夫楊某開具了《居民死亡通知書》,死亡原因:糖尿病高滲性非酮症昏迷。 母親去世後,楊茂生先後諮詢濰坊、濟南和洛陽等地的醫學專家。得到的答復是:第一次手術是成功的,但由於沒有補充血鉀,不負責任造成第二次手術。而且在4月26日確診為“糖尿病高滲性非酮症昏迷”之後,仍然先後四次給病人輸10%甚至是50%的高滲糖,是造成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 12月31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發出《法醫學鑑定書》。鑑定意見認為:開始存在誤診、誤治的情況是客觀存在的,與經治臨床醫師的經驗有關。特別是1997年4月26日上午7時,內科會診已提出化驗血糖,當天急查血糖明顯增多,此時病情已發展至晚期,如果原來不知是糖尿病誤診誤治有情可原,但是知道血糖之後本應及時調整治療方案,結果反而繼續輸50%和10%的葡萄糖是非常錯誤的,給糖尿病人輸高滲糖,無疑促使病情惡化,甚至導致死亡,從這個角度看,本案錯輸葡萄糖與患者死亡二者間有因果關係。接到省高院的《法醫學鑑定書》後,洛陽市澗西區人民法院立刻給楊茂生的訴訟請求正式立案,宋金良副院長親自批准同意楊茂生緩交訴訟費用,交由長春路法庭審理。 目前,雖然楊茂生還沒有討回個說法,但是他相信,人民法院會給他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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