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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罰”出來的滿島規矩?

晚來香港一百年 长江 1662 2018-03-14
內地人到香港無須太多時日,不低頭認輸的沒幾個:看來看去,香港啊,還是要比咱內地講文明。這個判斷不是針對某一位紳士、一位淑女,而是就公民的整體素質而言。 同樣面對“法規”,香港人腦袋裡只知道“執行”,不會去想到其他;然而內地人,並不是全體都會這麼“老實”。 2007年元旦過後,準確地說是從2007年1月1日算起,香港和內地很多城市都開始執行新的立法,比如香港從這一天開始禁煙區域就被大範圍擴大;廣州從這一天開始則禁止電單車(摩托車)繼續上路。我看新聞,同一個時段內,一些不歡迎香港新的“禁煙令”的香港市民只會在嘴上抱怨,例如小飯館兒的老闆就甩甩地說:“我的生意今天都少多了。”但是大家誰也不敢無視法規的存在;可是鏡頭一換,到了廣州,有人摩托車開著照樣上路,警察在路中阻攔,一對年輕男女竟然連停都不停,更不減速,一下子就從警察的身邊呼嘯而過——

那麼香港人為什麼比內地人普遍地都要顯得遵紀守法、彬彬有禮? 難道這裡的人天生就有好素養?他們一生下來就“局器”?我當然不信。 香港的“規矩”既然是張網,網有經緯,有方圓,總是靠人一梭子一梭子地把它織出。誰織出了這張“網”?當然是管理、是法治。 “法”在立法階段就已經明明白白地告訴大家“你在香港應該怎樣做人、怎麼行事”,這一點相對容易;不容易的是執法,常年堅守、一以貫之,直到把幾百萬香港人的手腳都規範得老老實實。 我們中央電視台香港記者站的居住地——跑馬地,不是一處“高尚住宅區”嗎?這裡的房子雖然外觀並不起眼兒,但是這個地區集中住了很多有錢人和演藝明星倒是不假。人們平日走在大街上,你看不出他們的面孔究竟“高尚”在哪兒,可是他們手里拉著的狗,一條條都是名犬。傍晚家家戶戶出來遛狗,人人手裡都拿著一隻礦泉水瓶子,還有一卷報紙,但是自己不喝、不看。好長時間我都奇怪:香港養狗的人怎麼都有一樣的“毛病”呢?後來日子長了,明白大家都是在守法,礦泉水和報紙都是給狗寶寶預備的——誰家的狗在便道上撒了尿,主人立刻就會擰開礦泉水的瓶蓋兒,用水把尿沖開;狗要是拉屎了,主人也必須立刻把報紙放到“狗寶貝兒”的屁股底下,來不及侍候,狗屎已經出來了的,對不起,主人您就得蹲在地上自己把狗屎捏起來,包到紙裡,然後再找地方去處理。

2005年我在香港生活了8個月第一次回北京,北京原來是我多麼熟悉和愛戴的城市啊,但是那一次我已經有點難以適應,因為有一天我在馬路上看到了這樣的一幕情景:一位司機開著大貨車,車被塞在路中,他口裡有痰,什麼都不顧,推開車門就一口痛快。這件事讓我很意外,“意外”之處不在於司機怎麼會那麼自然而然地就把痰吐在了大路中央?而是我,對這種過去司空見慣了的行為,現在已經再也無法忍受,心理上不能,生理上也不能。 也是2005年,我的一位同事回內地休假,假期未滿就返回了香港,我問他:“你怎麼不在家裡把假期休完?”這位同事氣哼哼地衝著我一個勁兒地搖頭:“嗨!怎麼說呢?在內地,這19天,我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但凡求人辦事,幾乎就沒見過一張好看的臉!”

香港的“規矩”是靠立法“規範”出來的,同時也是靠懲罰“管理”出來的—— 2006年1月,我在銅鑼灣,飄飄地就听到街上有我熟悉的鄉音,循聲一看,果然是三個北京人,正在和兩個穿制服的掰扯著什麼。仔細一聽,其中一個因為不“局器”,隨手往地上扔了一個煙頭兒,正被環衛人員罰款。我心生憐憫,也想找機會為他們說說情,可是香港的“規矩”哪裡容得下“說情”?穿制服的一邊做紀錄,一邊請我幫助翻譯:“快點告訴你的朋友,罰款在香港是要到郵局去交的,千萬囑咐他不能逾期,否則對他不好,會被留下紀錄,以後再到香港就有麻煩。”我感謝“制服”的提醒,但罰款數目說什麼也動不了,1500就是1500。三個北京人站在那裡,尤其被罰的,臉上說不清有幾種顏色。或許在香港,他是第一次趕上了這種“倒霉事”,或許在北京,他也曾經被人罰過,只是從來沒有見過罰款的人態度如此友善、如此自然,沒有歧視、沒有幸災樂禍,只有對不起,我們職責在身,法規在前、按章辦事,讓當事人不會覺得受辱,被罰得太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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