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紀實報告 中國人還會不會餓肚子

第21章 一、統購統銷:無奈的選擇

現在的人對糧食統購統銷制度,似乎頗不理解,說起其弊端來,甲乙丙丁一長串。實際上,這是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一種無可奈何的選擇。 1949年全國解放,蔣介石倉惶而逃,留下一個千瘡百孔的爛攤子。當時,共和國面臨的第一大難題,並且也是威脅共和國政權的第一大危機,便是中國人的吃飯問題。在國民黨統治的摧殘下,中國的國民經濟全面崩潰,尤其是糧食生產急劇滑坡,總產僅11318萬噸,比1936年減少約25%。全國共有災民4000多萬人,其中瀕臨餓死者約700萬人。 與此同時,糧食的需要量迅速增加。一方面隨著解放戰爭的勝利發展,需要由國家供應糧食的軍政人員數量越來越多;另一方面,一些原來靠吃部分進口糧食的大城市,由於海口被敵人封鎖,進口糧源斷絕,也全部需要由國內供應,使糧食的供求矛盾更加尖銳。

當時糧食市場上多種經濟成分並存,並實行自由貿易,資本主義糧食商業還佔很大優勢。國營糧食商業還來不及普遍建立,網點和人員都很少,能夠在市場上收購的糧食數量不多,國家掌握的糧源主要靠從農村徵收公糧。而由於新政權剛剛建立,土匪、國民黨特務活動猖獗,他們公開或暗中進行破壞,阻撓公糧的徵收。據不完全統計,1949年,全國為徵收公糧而犧牲的干部在3000人以上。 在國家財政經濟困難,糧食和其他物資供應緊張的情況下,資產階級投機勢力乘機興風作浪,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從1949年4月到1950年2月,不到一年的時間裡,掀起過4次大的物價波動,往往是糧價帶頭,牽動其他物價全面上漲,使整個市場處於劇烈的動蕩之中。據統計,北京市1950年3月份的糧食批發價格總指數,比1949年2月份上升70多倍;上海市1949年5月30日,每石大米的市場成交價是4200元(舊幣,1萬元舊幣等於1元人民幣),到1950年2月27日漲到28萬元,上漲了60多倍。

當時國民黨特務叫囂:只要控制了“兩白(米、棉)一黑(煤炭)”,就能置新中國於死地。能不能克服困難,把糧食局勢迅速穩定下來,不僅關係到全國人民的生活,關係到生產的恢復和發展,而且關係到人民政權的鞏固。 1949年底,新生的人民政府與城市資本家展開了一場沒有硝煙的市場領導權爭奪戰。 1949年1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下達了當時的政務院副總理、中財委主任陳雲起草的《關於對全國物價猛漲應當採取的方針的指示》,提出12項措施,要求各地貿易公司“從各方調集主要物資於主要地點,並力爭於11月25日(至遲30日)完成,預定11月底12月初於全國各主要城市一齊拋售。”為了調集糧食,以支持京、津兩市和產棉區,決定東北從11月15日到30日,每天運糧1000萬斤至1200萬斤進關;財政部門從11月16日到30日撥交貿易部門2.1億斤公糧。

根據陳云同志的部署,從11月20日起,由國家掌握的貿易公司逐步提高牌價,到24日與黑市價格相平,然後,從25日開始一齊拋售,拋售時的價格按市價逐日下降。到26日,物價開始回落,而且一瀉再瀉,投機資本家在這樣的打擊之下,手足無措,叫苦不迭。這次行動共進行了半個月,到12月10日,全國物價趨於穩定,社會主義國營經濟開始掌握了領導市場的主動權。 1950年新年春節期間又發生了第四次物價波動,但國家早已有所預料,並作了充足的物資準備,因而很快就穩定了市場。到1950年3月,國家對製止糧價波動採取了更加有力的措施,至此,這次波動也就成為抗日戰爭以後,持續十幾年的糧食市場劇烈動蕩的尾聲。從1950年3月上旬到4月中旬的40天內,北京市幾種主要糧食的價格分別下降12~34%;天津市分別下降11~39%;上海、漢口、重慶、廣州等城市的大米價格分別下降7~40%。

在打擊投機的同時,中央人民政府進一步採取了統一全國財政經濟工作的措施。其基本內容是統一國家財政收支,統一全國物資調度,統一全國現金管理。具體在糧食方面,則是加強公糧的統一管理和調度,統一全國的糧食貿易工作,以及組織全國范圍內的糧食統一調撥。這是當時打擊投機資本家、保持新生政權穩定的惟一辦法。在糧食等主要物資極度短缺的情況下,不集中物資,不統一貿易,就無法保持市場物價的穩定,也就無法避免大面積的糧荒出現。 要穩定市場,必須首先控制市場,而關鍵是要確立國營商業在市場上的領導地位。 1950年3月1日,中國糧食公司成立,隨後,省、市、縣等地方各級糧食公司也相繼成立並開始運轉。當時的經營方針是,根據全國糧食產銷的情況,以國營糧食商業為主調劑有無與多少,在經營管理上貫徹企業化的原則。從此,糧食批發價格、糧食及資產調撥和現金回籠三項由中央統一管理,執行政策、完成任務及乾部的調配、調動、補充都由地方政府管理。

與此同時,中央財政部決定建立統一的垂直領導的國家糧庫,統一管理和調度公糧。 1950年3月,按中央部署,各地相繼成立了各大行政區、省及省以下的地區、縣等各級糧食局和中央公糧庫。 1950年10月1日,中國糧食管理總局在財政部原糧食處的基礎上正式成立。當時明確,糧食管理總局的任務主要是進行公糧接收、保管、供應、調劑和兌換,與中國糧食公司共同完成糧食的收購與供應工作。 到1952年8月為止,糧食部門這兩大系統緊密配合,前者運用經濟手段,由貿易部門在自由市場上運用價值規律在全國收購糧食;後者採用行政手段,由財政系統按照農業稅的規定,向全國農業徵收公糧,二者協同作戰,共同完成了保障糧食供應、穩定糧食局勢的任務。但其中不免也存在一些問題,如機構設置重疊,環節手續繁複等,於是,中央為了統一領導、統一計劃、統一調度,以加強對全國糧食的掌握和運用,9月1日,中央決定將中國糧食公司和糧食管理總局合併,在此基礎上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糧食部。當時確定的方針是“行政管理與企業化經營的結合,在組織上是行政機構管理企業機構。所謂行政化管理,對內是管理公糧入庫,管理企業經營,管理計劃和經濟核算;對外是配合商業部門管理市場,領導私營企業。”這在當時糧食供求緊張而糧食市場又相當混亂的情況下,為保證國家掌握糧源、控制市場是非常必要的。但如此一來,也造成糧食部門政企不分、職責不明的弊端,並一直延續到現在。這次國務院組織實施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要將糧食部門的政策性業務與商業性經營分開,實行“兩線運行”。

糧食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戰略物質,在糧食經營中國營商業的比重應該逐步增加,這是當時實行糧食統一管理的出發點。在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條件下,國營糧食商業逐步發展壯大,很快便取得了糧食市場的領導地位。 1950年,國家糧食收購數量佔社會公私收購總量的23%左右,1952年上升到73%左右;國營糧食商業銷售量佔社會上公私銷售總量的比重,1950年佔20%左右,1952年上升到51%左右。同時,中央貿易部逐步掌握了19個城市的糧價。相應的,大批私營糧行、糧店因無投機餘地,而停業、關閉。 1950年初,上海共有米行、米店、米廠及經售商等3040戶,到4月底已有1270戶關店歇業,1100戶半開半閉,照常營業的只剩下670戶,原來的近400戶大米批發行莊,在四五月份幾乎全部停止活動。

掌握市場,穩定物價(主要的是糧價),是中國共產黨奪取政權後在經濟戰線上進行的第一戰。這次戰役的勝利,成為共和國穩定的基礎。外國資本家曾預言新政府將因無法解決5億多人的吃飯問題而垮台,至此宣告徹底破產;國民黨殘餘勢力計劃用糧食短缺打敗新中國的幻想,也宣告破滅。加上農村土地改革的成功,全國市場穩定,人心穩定,沒有發生大面積的糧荒,也沒有出現嚴重的飢餓死人的情況。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在廣大群眾中的威信大大提高。當時,毛澤東不無高興地說,它的意義不下於淮海戰役。當時,全國的糧食產量也逐年增長。 1950年達到13218萬噸,1951年達到14369萬噸,1952年增加到16392萬噸,比1949年增長44.8%,並超過解放前最高年景1936年的9.3%,人均佔有糧食達到285公斤,比1949年淨增76公斤,增長36%。廣大農民免除了過去每年向地主交納的約350億公斤糧食的苛重地租,平均每人每年多收入100~150公斤糧食,大部分改變了舊社會糠菜半年糧的生活狀況,基本上能用糧食吃飽肚子。城市糧食供應穩定,價格逐年下降,1952比1950年下降了12%左右。尤其是國家拿出了相當數量的糧食救濟災民,實現了新政府“不餓死人”的口號。 1949年全國災民比1931年少1200萬人,而用於救濟的糧食多25.6萬噸。 1931年餓死370萬人,1949年基本上保證了不餓死人。

誰不說這是一次偉大的戰役、一個偉大的勝利呢?中國共產黨槍林彈雨中南征北戰幾十年是為了解放水深火熱之中的中國人,現在則是在沒有硝煙的戰場上嘔心瀝血保護中國人的生存與發展,而這正是中國共產黨幾十年艱苦奮鬥的目的所在。 第一次戰役的勝利,使中國長期動盪不安的糧食局勢穩定下來了,但共和國領導人的心裡,卻仍穩定不下來。因為糧食產需矛盾和供求矛盾仍相當嚴峻,當時僅僅還只能達到基本上不餓死人的地步。糧食短缺依然成為影響共和國穩定與發展的首要問題。 解放後,我國的糧食產量,以每年1000多萬噸的速度遞增,增長幅度不謂不大,但消費需求量增長更多更快。從1953年開始,國家開始進行大規模的工業化建設,國民經濟全面發展,致使城鎮人口急劇增加,1953年達到7826萬人,比1949年增加2016萬人。與此同時,廣大農民過去長期處於飢餓半飢餓狀態,糧食生產發展後,農民首先要增加自己的消費量,改善自己的生活。據統計,1949年全國農民的人均糧食消費量為185公斤,1952年增加到222公斤,每人平均增加37公斤,全國5億農村人口,增加糧食消費量近2000多萬噸。

短暫緩和了的中國糧食產需矛盾,現在又開始尖銳起來。社會上一些糧食投機商趁機又興風作浪,搶購糧食,與國營糧食部門爭奪市場。在江蘇省蘇南地區,投機商利用變相提價、攔路收購等方式爭購新稻,1952年10月、11月間,個別地方私商收購比重高達90%以上。江西省吉安市,1952年12月18日到22日5天內,上市稻穀全部被私商收去。 1953年,黃豆上市時,不法私商王雨農、馬彥清、陳生、黃榮等人從無錫、蘇州趕到徐州搶購,其中王雨農在邳縣、新沂等縣集鎮上安排10多家“代理店”,搶購黃豆50多萬斤,陳生一次就搶購黃豆6萬多斤。一些不法私商在農村還大肆買青苗和購禾花谷,有的地方74%的農民賣了青苗或禾花谷。湖北省潛江縣腰河鄉就被私商買去青苗谷13萬多斤。

由於不法私商的擾亂,使得國家糧食收購計劃完不成,而銷售計劃又在大大突破,由國家供應的糧食銷售量比上年猛增31%,糧食形勢再度緊張起來。從1952年下半年起,全國許多地區出現搶購糧食的現象,到1953年繼續發展,河南南陽市各供應點經常聚集上千人排隊爭購,江蘇如東縣的白蒲鎮發生萬人請願,要求賣掉棉花、生豬而購買糧食。糧價又迅速上漲,大部分地區的市價高於牌價10~20%,有的地區高出30%。 9月4日,北京一些糧商在兩小時內把市場上能夠搶購到的大量糧食統統搶購了去。國家收購的糧食急劇減少,連湖南、湖北這樣的產糧區,國家收購的比重,也由60~70%下滑到10~30%。一些地區開始出現糧食脫銷,而一些私營糧商趁機以摻假、短秤、以次充好、抬高糧價等惡劣手段坑騙群眾。市場劇烈波動,群眾又開始恐慌和緊張。 穩定糧食市場,已刻不容緩。當時主管財經工作的陳云同志比喻:“我現在是挑著一擔炸藥,前面是黑色炸藥,後面是黃色炸藥。如果搞不到糧食,整個市場就要波動;如果採取徵購的辦法,農民又可能反對。兩個中間,要選擇一個,都是危險的傢伙。” 但我們又必須選擇,並且是火上眉頭,刻不容緩!經過反復權衡利弊,陳云同志在8種方案中選定了統購統銷的政策:“政府為了掌握必需數量的糧食來保證供應,使私商和富裕農民不能夠操縱糧食市場,就必須實行糧食統購統銷政策。” 1953年10月1日晚,黨中央在天安門城樓會議室裡對這一重大決策拍板定案。 10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了《關於實行糧食的計劃收購與計劃供應的決議》,接著11月13日由政務院發布《關於實行糧食的計劃收購與計劃供應的命令》,全國除西藏和台灣外,其它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一律從12月初開始實施。 這就是統購統銷的由來。它具體包括4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對農村餘糧戶實行糧食的計劃收購(簡稱統購),“生產糧食的農民應按國家規定的收購糧種、收購價格和計劃收購的分配數量將餘糧售給國家。”二是對城市人民和農村缺糧人民實行糧食計劃供應(簡稱統銷),對一般市民發給購糧證,憑證購買,對熟食業、食品工業及飯店、旅館定額供應。三是國家嚴格控制糧食市場,嚴禁私商自由經營糧食。四是在中央統一管理下,由中央與地方分工負責糧食管理。 概括起來說,糧食統購統銷政策,包括計劃收購政策、計劃供應政策以及國家嚴格控制糧食市場的政策和中央對糧食實行統一管理的政策。中共中央在《決議》中指出:“上述四項政策,是相互關聯的,缺一不可的。只實行計劃收購,不實行計劃供應,就不能控制市場的銷量;只實行計劃供應,不實行計劃收購,就無法取得足夠的商品糧食。而如果不由國家嚴格控制糧食市場,和中央統一的管理,就不可能限制投機商人以更多的搗亂,結果計劃收購和計劃供應亦將無法實現。”應該說,在當時的情況下,糧食統購統銷政策不僅打擊了資本家的興風作浪,而且比較妥善地處理了國家和農民的關係,國家和消費者的關係,國家同私營工商業主的關係,中央同地方的關係,體現了“統籌兼顧,適當安排”的方針。 統購統銷政策的實施,關係到5億農民和8000萬城鎮居民的吃飯問題,黨中央號召全體黨員和各級幹部深入基層,把這項工作作為極端迫切的經濟任務和政治任務擔當起來。經過深入的宣傳教育,這項在我國涉及面最廣、影響面最大的糧食政策,得到了廣大農民的支持。國家收購的糧食迅速增加,當年就全面完成了國家計劃統購任務,一舉穩定了糧食局勢。 從此以後,中國的農民按分配任務向國家上交“公糧”,城市居民則捧著購糧本,每月到糧店購買分配的糧食。國家掌握了充足的糧源,既能保證城鎮人口的供應,又能統籌調劑缺糧地區、災區以及經濟作物產區的糧食需要,基本上實現了“在社會主義的社會人人有飯吃”的目標。因此,客觀地看,在當時糧食供需矛盾日趨尖銳的情況下,在城市資本家和不法商販壟斷控制糧食經營的情況下,實行統購統銷政策,是穩定糧食市場、保證糧食供應的較好措施。雖然它存在著許多弊端與不足,但這是當時別無選擇的選擇,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並且事實證明,糧食統購統銷政策在當時對穩定我國的糧食局勢起了不可磨滅的作用。我們不能用現在的觀點去評判當時的歷史,也不能用後來的發展去指責當時的決策。況且客觀地分析,其中有些思路和措施,對於現在也是非常有借鑒價值的。包括國家必須掌握足夠的糧源,國家必須嚴格地控制糧食市場,不僅在當時是非常必要的,就是現在也是同樣需要的。 90年代初,一些人片面理解市場經濟的含義,全盤否定統購統銷政策,結果釀成一場劇烈的糧食風潮。 糧食統購統銷政策倉促出台,雖然得到了廣大農民的支持,但由於缺乏具體操作辦法,容易導致盲目性,很快暴露出許多問題。有些農民交了過頭糧,而有些落後農民隱糧不報或少報,該賣的又未賣足。加上1954年長江、淮河流域發生特大水災,國家為了以豐補歉,在非災區多購了70億斤糧食,災區糧多減產,非災區又徵了過頭糧,結果到1955年糧食形勢又趨緊張起來。許多地方不缺糧的農民也和缺糧的農民一道,紛紛要求國家供應糧食。後來國務院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糧食定產、定購、定銷的“三定”辦法,以鄉為單位,確定全鄉每戶的常年計劃產量和全鄉糧食統購統銷的數量,並一律向農民公佈,消除了農民的顧慮和不滿,統購統銷繼續推行。 但從這一次的風波,卻使毛澤東等中央領導對如何堅持統購統銷制度有所顧慮。實行糧食統購統銷,要核定各戶餘糧,動員各戶交售,同上億戶農民直接打交道,非常繁難。由此,毛澤東同志生出一個念頭:“把太多的小辮子梳成較少的大辮子”。他認為這不僅使糧食統購統銷變得簡單、容易,而且還將極大地促進糧食生產。因為糧食增產靠小農經濟潛力很小,靠在農業中實現大規模的機械化是工業發展以後的遠景,在目前的情況下,必須依靠合作化並在合作化基礎上適當進行技術改革。他指出:“如果我們不能在大約三個五年計劃的時期內基本上解決農業合作化的問題,即農業由使用畜力農具的小規模經營躍進到使用機器的大規模經營,包括由國家組織的使用機器的大規模的移民墾荒在內,我們就不能解決年年增長的商品糧食和工業原料的需要同現時主要農作物一般產量很低之間的矛盾。……這個問題,蘇聯在建設社會主義的過程中是曾經遇到了的,蘇聯是用有計劃地領導和發展農業合作化的方法解決了,我們也只有用這個方法來解決它。”毛澤東當時的考慮不無道理,問題是我們後來把適度規模經營的發展方向演變為了一場政治運動,成為違背客觀規律、不切實際的盲目行動。 在恨不得一步跨入共產主義的狂熱急躁情緒驅動下,農業合作化運動從1955年底掀起高潮,到1956年底止,全國建起農業社99.2萬個,入社農戶達91.7%,其中高級社31萬多個,入社農戶佔62.6%。當年9月,黨的“八大”宣布:現在已“基本上完成了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毛澤東同志當時要求新成立的中央農村工作部用15年或更多一點時間,完成農業合作化的任務,現在不到兩年就基本完成了,這種大呼隆的群眾運動,顯然是不切實際,違背客觀規律的。 把1億多戶農民用政治手段捆在幾十萬個農業合作社里,辮子固然少了,但未必就好管理了。遺憾的是這點當時未引起人們的重視,相反還要梳“更大更粗”的辮子,這就是大辦人民公社。 毛澤東認為,人民公社好,好在“一大二公”。所謂大,就是將原來的一二十戶的合作社合併成為四五千戶甚至一二萬戶的人民公社;所謂公,就是在全社範圍內統一核算,統一分配,並實行部分的供給制。 1958年8月,中央作出建立人民公社的決議,僅僅4個月時間,到年底,全國74萬個農業社改組為2.6萬多個人民公社,參加的農戶佔總農戶的99%。 “梳辮子”梳出了經濟、政治、文化、生活合一的全功能的人民公社,也梳出了農村“大鍋飯”。農民突然成了不穿軍裝的軍人,組織軍事化,行動戰鬥化,生活集體化,勞動力按軍隊編制組成班排連營,青壯年甚至還要集體食宿、集體出工、集體軍訓、集體學習。農業生產實行大兵團作戰,由公社統一領導、統一調配、統一指揮。 在生產上搞大呼隆,在生活在上則吃“大鍋飯”。為了體現人民公社的共產主義特色,全國辦起了390萬個公共食堂,4億多農民“吃飯不要錢”。 90%的農村人口取消了口糧定量,集中到公共食堂吃飯,叫做“糧食由我管,吃飯由我包”,號召人們“鼓足乾勁生產,放開肚皮吃飯。” “吃飯不要錢”,果真進入共產主義社會了?於是,許多人開始敞開肚皮吃飯,一些食堂則開流水席,從早到晚,什麼時候來什麼時候吃,結果浪費糧食的情況越來越嚴重,有的公共食堂半個月就吃掉了三個月的口糧,有的地方寅吃卯糧,虧了一大截。但是,口號充不了飢,狂熱也終究填不得肚子,於是,不到半年時間,糧食又開始緊張起來。 “吃飯不要錢”的小調還沒唱熟,到處又開始餓肚子了。共產主義沒有實現,倒先讓許多人浮腫、餓死,先去見馬克思了。 事實說明,人民公社的建立,並沒有達到毛澤東設想的發展生產、增產糧食的目標,相反造成了嚴重的後果。糧食生產方面是連年滑坡,由1958年的20000萬噸下降到1961年的14750萬噸,回落到了1951年的水平。糧食消費方面由於公共食堂的開辦,浪費了大量的糧食,使糧食緊張局勢更加嚴重。尤其受人民公社這種特殊體制的影響,虛報、浮誇普遍成風,結果從1959年到1961年,雖然糧食產量每年平均比1957年減少413.8億公斤,而平均每年徵購的糧食則比1957年增加47.9億公斤,1958、1959年兩年就大約多徵購貿易糧100億公斤左右。這表面上是有利於統購統銷政策,實際上卻人為加劇了糧食緊張局勢,廣大農村每人每天平均口糧不足1斤,局部地區僅幾兩口糧,對維持再生產所必需的飼料、種子糧也未留夠,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處於極度困難的狀態。國家不得不對農村返銷大量糧食,造成人力、物力、財力的極大浪費。 在此情況下,中共中央、國務院開始重新認識糧食生產和糧食分配工作。 1959年4月,毛主席寫給省、地、縣和社隊各級幹部的一封信中指出:糧食“要十分抓緊,……每年一定要把收割、保管、吃用三件事(收、管、吃)抓得很緊很緊。”“在十年內,一切大話、高調,切不可講,講就是十分危險的。須知我國是一個有6.5億人口的大國,吃飯是第一件大事”。 1960年8月10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全黨動手,大辦農業,大辦糧食的指示》,指出,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糧食是基礎的基礎,加強農業是全黨的長期的首要任務。 把上億戶農民“梳辮子”梳成人民公社,沒有促進糧食的生產和流通,反而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這是當時的決策者始料未及的。但當時誰也不敢破壞作為共產主義過渡形式的人民公社形象,公共食堂關閉了,人民公社這種大鍋飯體制卻沒有消除。與此相適應,當時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制定的糧食統購統銷政策,便由“臨時”實行變為長期堅持了。並且,也是為了適應人民公社這種高度集體化的體制,接著在全國范圍內又實行了油料的統購和食油的統銷,棉花的統購和棉布的統銷,生豬的統購和豬肉的統銷,以後連雞、鴨、蛋、魚……幾乎主要的農產品都實行了統派購制度和統銷制度。 從此以後,以糧食為核心的許多農產品都失去了它的商品功能,既不能進行市場流通,又不能體現價值規律,純粹是一種國家的計劃物資。人民公社成了國家直屬的一個車間,被納入了國家計劃的籠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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