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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心障

我是法醫 张志浩 2873 2018-03-14
案發的時候我不在場。 我也從來沒有想過這個案件會和我扯上任何關係,但是這個世界似乎冥冥之中有一張看不見的網,輕易就把我網進了這個麻煩之中。 那是一起綁架案,這種案件我們一般是不參與的:那是刑警的事情。 綁匪用手機向家屬提出二十萬贖金的要求,而那部手機顯然無法追踪來源,刑警們決定讓家屬假意同意交贖金,約定了交贖金的地點,這樣,綁匪去拿贖金的時候就是他們最好的機會了。 綁匪很狡猾,換了幾個交易地點,最終決定下來的是在長途汽車站附近,家屬按綁匪的要求把裝著贖金的袋子放在一個垃圾桶的旁邊,刑警隊長此時當然是帶著手下嚴陣以待了。 過了很久,似乎又沒有多久,終於有兩個疑犯走到了垃圾桶旁邊,當他們一拿起贖金,在旁邊埋伏的十多個刑警就一擁而上,準備生擒綁匪。

綁匪不甘失敗,狼狽而逃,刑警隊長朝天鳴槍了,其中一位抱著頭蹲了下來,馬上被捆成了一個粽子,而另外一個還在跑,這時候,槍又響了,他應聲倒下。 誰知那就是麻煩的開始:十五分鐘後,大家發現,被捆起來的是綁匪沒錯,但是被擊斃的,居然是人質本人!當時大家的注意力都在被生擒的綁匪以及逃跑的人身上,誰也沒看清楚第二槍是怎麼響的,但是可以確信無疑的是:只有刑警隊長開了槍。 刑警隊長當晚就被控制起來了,他顯然也有點驚慌失措,一會說是走火,一會說是跳彈……其實按道理這樣的案件不關我一點事情:公務員涉嫌犯罪應該由檢察院出面解決。 但是檢察院葉佳的女助手現在正在休產假,領導們居然決定讓我來做葉佳的助手,那天我居然沒有出差,那天我的手機居然電充得很滿,居然……現在我的頭很大,特別大。

而且,這次不是我一個人頭大了,大家包括市政法委書記的頭都比較大了。

還有個原因讓我頭很大:我國槍支管理嚴格,平時我看見的槍傷都是些什麼火藥槍、鋼珠槍、鳥銃之類的,有把獵槍就超豪華了(雖然在我國的法律中這些都是槍支),可是那些槍支和正兒八經的製式槍支比無論是槍支構造、子彈的結構還是發射原理、彈道表現都完全不同,比如說制式槍支子彈才有彈殼、底火,那些自製槍支我從來也沒看到過膛線。 好在上午接到通知,下午才去解剖,我馬上拿起馬里蘭州首席法醫官的《彈道學講義》和北京市公安局任嘉誠老師和徐華老師寫的《實用法醫彈道學》臨陣磨槍,中午飯都不知道是怎麼吃進去的。 到了下午,看過卷宗後我才知道,原來我的頭還會再大一點——刑警隊長雖然我並不熟,但是可以說是久仰大名了,某種意義上他簡直是我的偶像——他是學醫出身的,當法醫的同時自學刑事技術,從技術中隊隊長一步步走到刑警隊長,現在,居然要我來解決和他有關的案件,我的心裡剎那間如同倒了五味瓶,里外全不是滋味。

這是我第一次偏心:事出意外,隊長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被擊斃的是人質,坐牢是不會的,但是如果不是跳彈或者走火,處分是免不了的,他這樣一個上進的人,因為一個意外遭受處分那意味著什麼。 走進解剖間之前,我的心裡一直就在念叨:“走火、走火;跳彈、跳彈,”可是一看見槍彈的射入口我就傻眼了:火藥暈!其實,從槍口射出的不僅僅是子彈,爆炸後的火藥也會高速噴出,因此近距離地射擊射入口周圍會有火藥的痕跡,我們管它叫“火藥暈”,這說明肯定是近距離射擊,在這起案件中甚至有少量高速飛舞的火藥殘渣透過衣服的破口射入了皮膚,給皮膚上帶來了一系列細小的擦傷,當然,這也不是直接抵著皮膚射擊的,不然火藥就會和子彈一起射進人體了。

跳彈是一點可能性也沒有了,如果是跳彈的話不可能出現火藥暈的。 我的汗水馬上順著下頜流了下來。

我得承認這次我是極度的偏心:刑警隊長在這次的事件中因為事出意外,是不用負刑事責任的,但是我仍然希望因為跳彈或者走火能夠讓他逃離一次對他前途的滅頂之災,但是事與願違,第一眼就告訴我,這不是跳彈。 我和葉佳對視了一眼,都沒有說話,只是示意攝像固定證據。 解剖還要繼續。 我完全看不出來死者腰纏萬貫,名下擁有好幾家建築公司。 他又乾又瘦,身上的T卹是明顯的假冒偽劣,黝黑的皮膚和手上的老繭似乎在向我們訴說著他往日的磨難,子彈是從他左腋前線(胸部的左側)鑽進去的,但是並沒有從任何地方鑽出來,看來子彈留在了他的體內。

我國警用手槍基本上屬於自衛槍支,理論有效射程只有五十米,這不是說只能射五十米,而是距離遠了之後由於膛線太短,子彈會明顯翻滾,彈道變得不可琢磨,瞄準一點用也沒有,而這次隊長用的又無疑是警用手槍中威力最小的:它的子彈初速度最小。 並且我懷疑這次火藥並沒有完全爆炸,這樣才會有特別粗大的火藥殘渣射進皮膚,因此這一次的槍火併不像通常情況從一端射進,又從另一端射出。 於是找到彈頭成了我們最重要的任務:它是技術中隊槍彈組進一步分析的證據。 但是彈頭卻好像和我們玩起了捉迷藏,順著肺部的彈道我們沒有找到彈頭,甚至我們找遍了腹腔和顱腔:都沒有。 我們決定先把死者冰凍起來,想想其他的辦法。 我希望能拍X線或者做一個CT來確定一下彈頭的位置,但是沒有一家醫院願意給一具解剖了的屍體做放射檢查,一天就在無數個電話中過去了。

其實我在心裡隱隱約約地希望找不到彈頭。 到底是不是跳彈或者走火對死者來說沒有任何實質意義上的區別——他的家屬獲得的賠償既不會增多,也不會減少。 而從已經掌握的情況看不僅不像是跳彈,連走火也不像——如果是在追捕過程中不慎碰到扳機走火,子彈射入的角度不太可能那麼小。 找到彈頭極有可能就是在判隊長前途的死刑:他若干年的奮鬥將隨著一次意外煙消雲散。 那一夜我失眠了,平生第一次。 與其說我在擔心彈頭,不如說我在擔心隊長的命運。

第二天一早,一陣燕子的呢喃讓我的神誌恢復了清明,我已經想好了該怎麼去做。 我找哥們藉來了安檢型金屬探測儀,其實就是上飛機之前安檢員在乘客身上比劃的東西,一有金屬它就怪叫,在它的幫助下我很快確定了彈頭的大致位置:胸椎。

在人體找彈頭可以用這一招,在野外不行,我試過了,基本上找到的都是破鐵絲和啤酒瓶蓋。 我終於完整無缺地取出了這枚彈頭,它藏在胸椎裡面,旁邊的軟組織覆蓋了它射入胸椎的入口,難怪我摸不到它,也看不到它。 彈頭的前部有一些變形,看來胸椎阻擋了它的前進,這同時也說明它射入人體後翻滾並不嚴重:射入口、彈道和它的位置在一條直線上;彈頭其它的部位很光滑,這完全否定了跳彈。 我測量了一下彈頭的位置和射入口的位置,整個射擊的過程就昭然若揭了:彈道和水平線夾角大約是向上五度,射入人體是從胸部側面前方,子彈在胸部後方停住,可以推斷出隊長射擊的姿勢:他已經跑到了死者的前側面,右手端槍,手臂外展,槍口稍稍向上擊發了這顆子彈。

看來隊長完全是判斷失誤,他堅定地認為這就是劫匪。 我完成了我的任務:確定了射擊距離和射擊角度。 我也如實地寫進了報告,但是我清楚地知道這意味著什麼:隊長會受到處分,國家賠償以後還極有可能要按比例向他追償一部分。 我的心裡一直惴惴的。 過了大半年以後,我又見到了這位已經不是隊長的隊長。 他的神情已經沒有了往日的飛揚,也沒有了當初接受調查時的慌亂,見了我,老朋友一樣打著招呼。 我知道由於他的技術全面,破案他還是一把好手,只是現在他的目光裡,多了十分的穩重。 有時候我在想,是不是人的一生必須經過這樣的幾次磨難才會成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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