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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藥?毒?

我是法醫 张志浩 3547 2018-03-14
醫院現在正是一鍋粥:昨晚急診科的一位患者經搶救無效死亡,家屬不允許把屍體抬出重症監護室,而且馬上報了案。 醫院的保安正在盡力維護秩序,但是顯然力不從心,看熱鬧的人群把監護室門口擠了個嚴嚴實實,探頭探腦地議論著什麼,一位中年婦女正坐在椅子上前仰後合,呼天搶地。 我聽見人群中不知是誰說了一句:“別又是醫療事故吧?”我知道他的意思是說這可能又是一起屢見不鮮的醫療事故,可惜他猜得不對——這次死者家屬對醫院的治療並沒有任何異議,就是有,現在也應該先找衛生局,但是這次他們找的是公安局。 我從接警的小王那裡知道了事情的大致經過:昨天,正是死者的生日。 死者和女友請了一幫朋友,先是一起在酒樓吃飯,大家就喝了不少,後來又去卡拉OK,又灌了不少酒,死者顯然也喝高了,在包廂裡面鬧了一會就踉踉蹌蹌地和女友回家了,那時候大概是半夜一點左右。

兩個小時後女友叫來了醫院的救護車,大約在凌晨五點,死者經搶救無效死亡,醫院的病床床頭赫然寫著“酒精中毒”,我發現,這次並沒有問號。 但是家屬起了疑心,而且,懷疑的對象竟然是死者的女友,在這家醫院工作的一位護士!我實在看不出這位護士有什麼可疑,現在她正坐在值班室,身上為抵抗深秋夜裡層層涼意的棉衣尚未取下,臉上正是梨花帶雨,顯然她還沒有從昨天的意外中走出來。 那是一張圓圓的臉,甚至還稚氣未脫;一頭長發按照護士工作的要求盤了一個髮髻,固定髮髻的居然是一隻別緻的圓珠筆;手正哆嗦著,捧著一杯好心同事拿來的熱水。 我估計,她的年齡不超過二十歲。 這位好心的同事顯然也參加了昨晚的搶救,她正在為小護士打抱不平——昨晚小護士一直跑進跑出,但是絕對沒有給死者進行任何治療,而且,小護士正和死者在熱戀之中,死者的父母也太過分了!此時,我和她考慮著同樣的問題,為什麼死者父母會起疑心?



死者的父親講述了他們起疑心的兩個理由:第一,兒子酒量不錯,平常喝個七八瓶啤酒沒什麼問題,今天算來算去最多喝了四瓶,但是卻醉死了;第二,這對情侶前一段時間鬧彆扭,說是要分手,會不會是小護士想甩了他兒子?這的確算得上是理由。 但還有一個理由肯定是他們想到了卻沒有說出來:她是護士。 我曾聽說過這樣一個案例,護士給酒醉的丈夫注射大量的無水酒精導致死亡,但是精於醫藥的護士卻沒想到注射的時候留下了職業習慣——消毒。 這簡直給法醫留下了一個指路標,黃色的絡合碘實在是太顯眼了。 這起案例無論是犯罪手段還是在心理學上都是如此的典型,以至於我在很多學校的課堂上聽過這個故事。 我找到了醫院的病例,這不是一起醫療糾紛,病歷並沒有封存,它正靜靜地躺在醫院的病歷車裡面。

從病歷記錄看,這是一起典型的急性酒精中毒。 酒精中毒其實很多人在生活中都見到過,比如說臉紅脖子粗,酒後吐真言之類的,這些成語描述的就是酒精中毒的第一階段;到了第二階段就出現所謂的踉踉蹌蹌了,那是小腦共濟失調的表現;到第三階段患者臉色發白,爛醉如泥,往往扶也扶不起來,這個時候就開始有危險了。 進一步發展下去酒精會抑制掌管呼吸的神經中樞而導致患者死亡,而患者正是死於這種中樞性呼吸抑制。 但是,這並不能說明什麼,萬一這次又是護士殺死丈夫故事的翻版呢?如果這是那個故事的翻版,總會留下注射針孔吧?我仔細檢查了死者的每一寸皮膚,除了胳膊肘附近的注射針孔外(那是醫院治療造成的),沒有發現任何注射針孔,我還是不放心,又檢查了諸如口腔粘膜之類的地方,也沒有。

我仍然不放心(萬一是這位護士作案,她可是職業高手,雖然我不願意相信這一點),我把血液送去測了酒精濃度:94毫克/百毫升這甚至不到嚴重的中毒劑量(100毫克/百毫升),更別提致死劑量了(400毫克/百毫升),如果按這個濃度計算一下,死者體內所有的酒精比喝下去還要少一點。 我的心裡有點竊喜,顯然這完全可以排除護士給他注射了酒精,我得承認我很不希望她是一位殺人犯。 但是很快我的頭又好像慢慢開始變大了:我的解剖沒有發現任何致死性的疾病或者外傷,死者又不是一個酒量特別差的人,這一切是為什麼?再次找到小護士的時候,她在值班。 顯然一開始她把我當作了男友父母的代言人,並不情願和我談些什麼,嘴角也掛著一絲倔強。

為了緩和氣氛,我給她和自己倒了一杯水,慢慢拉開了話題。 但是當我問到為什麼前一段要和男友分手的時候,她似乎又有點不好啟齒了:畢竟這是她的個人隱私。 在我的一再追問下她終於說出來,最近她發現男友有先天性癲癇。 先天性癲癇!我的腦海突然靈光一閃。

這一句“先天性癲癇”的確讓我想到了很多。 我明白那是怎樣的一種疾病:患者發作起來可能在任何時間、任何場所失去神誌,倒在地上渾身抽搐、口吐白沫。 在這種時候,任何悲劇都可能發生。 更糟糕的是,這種病還可能遺傳。 我完全理解為什麼小護士會想和男友分手,更明白最終決定留下來需要一種什麼樣的愛。 同時,它讓我想到了男友的死因,當然,我還需要證實。

很快我就了解到關於男友先天性癲癇的詳情:男友很小就發現有這種病,好在每次發作都有明顯的徵兆——要么是脾氣突然很怪,要么是身上哪個部位會不自主地抽搐,家人也早就掌握了這個規律,知道預防性地給他吃一段時間的苯巴比妥(癲癇大發作的首選用藥,這種藥效果不錯,但不能很快停,否則只會讓發作更嚴重),就是這個緣故小護士一直不知道他有這個毛病,直到最近。 “最近他有沒有吃藥呢?”我問道。 “最近吃了三天了,昨天喝了酒害怕發作,還多吃了一片。”(後來我通過男友的父母證實了這一點:男友最近的確有發作的先兆,正在吃藥。),小護士顯然意識到了什麼,追問道:“怎麼,有什麼關係嗎?”我猶豫了很久,不知道是否應該將實情告訴她,但我最終還是決定說出實情。

我理解其他專業的人對這個問題並不了解,因為這不是他們的專業範圍,但是作為一位醫務工作者,我認為她有必要知道這一點;何況,最終肯定瞞不住她的。 “酒精是一種中樞神經抑製劑,苯巴比妥也是。同時服用的話會讓兩者的毒性大大加強,我們把這叫做協同作用。”我解釋道。 “有這麼厲害嗎?”有點失神的護士問道。 “有。口服常規劑量的苯巴比妥就可以讓乙醇的致死量降低數倍之多,何況昨天還多吃了一片?”淚水突然從她的手指間湧出來,她的肩膀也在劇烈地抖動著,我的話擊潰了護士幾天來一直堅持的自信和倔強:顯然她明白了為什麼男友會死亡了,而且,她認為自己有責任。 但是,我想告訴她,我們並不認為她有責任,苯巴比妥一直在服用,這是為了治病;酒是男友自己喝進去的,誰也沒有灌他,何況他們誰也不知道這兩種藥物會發生反應;我們只能把這個不幸歸於意外,這是法醫的邏輯,也是法律的邏輯……但我最終沒能說出口。

這種邏輯,在失去親人的家屬面前又能有什麼作用呢? 我不想誤導大家,我參與的案件絕大多數平淡無奇。 例如現在,在我手上的就是一個很簡單的打架鬥毆案件。 當然,我和大家一樣,肯定是對一些比較特別的事情記憶深刻一點,我發表在這裡的所有故事,就是這些埋藏在大量普通案件中的一些比較特別案件的真實記錄。 比如說我們最常見的死因不明案件,最多的就是我在系列之一提到的“富貴病”,它們幾乎要占到不明原因死亡的一半;再比如說中毒,我們遇到的最多的是一氧化碳中毒。 南方常見於燃氣式熱水器,北方常見於冬季取暖。 其次是有機磷農藥、殺鼠藥,這些案例絕大多數屬於意外,並且表現十分典型,而這些案件要占到中毒的一半以上。

當然,我選取這麼兩個案件是有目的的:第一個案例我是想告訴大家,接觸有毒物品要小心,有些東西我們認為無害實際上可能致命:比如說我曾親眼看見母親為了讓小孩“明目”而吞食魚膽,而很多魚膽是有毒的,例如草魚魚膽。 第二個案例我是想告訴大家,“是藥三分毒”,僅僅就酒精而言,安定等非常常見的鎮靜劑都可以讓它的毒性大大增強。 不過,我也不想讓大家過分緊張,有些過分的緊張是由於對毒物的恐懼以訛傳訛造成的。 比如說在網友留言中發現的“VITC加海鮮等於砒霜”的說法。 我看了一下,這個說法在網絡中傳播甚廣,據說是一位台灣人因此而命喪黃泉,但是以下是台灣官方的說法:本署函請台北榮民總醫院毒藥物諮詢中心查詢相關文獻,並無發現任何有關維生素引起蝦類中毒的醫學報告。

另該中心表示,甲殼類如蝦、蟹、龍蝦及貝類如蛤、牡蠣中雖含有砷,但大部分以有機砷的形式存在,佔百分之九十以上甚至達百分之九十九,而有機砷可以很快排出體外,幾乎沒有毒性。 無機砷(包括三價砷及五價砷)確實有毒,若保守估計無機砷含量為海鮮含砷量的十分之一,而蝦含量以4ppm計算,欲達到最低可能致死劑量二十毫克,必須吃下五十公斤的蝦。 學理上,純化的維生素C與五價砷如在實驗室環境加以化學催化作用,或有可能使原來無毒的五價砷轉變為三價砷(俗稱的砒霜)。 然而餐點中所食用之檸檬及蝦,其分別所含之維生素C與五價砷量甚低,又無化學催化劑及適當之反應條件,實際並沒有產生砒霜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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