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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從頭重複III 莫琳

西奧多·布蘭松先生,原名伍德羅·威爾遜·史密斯,又名拉撒路·龍,離開他位於阿莫爾大道的寓所,開著他那輛福特轎車,來到三十一大街的拐角處。他把車停在當舖後面的一個小棚屋裡——他認為晚上把車停在大街上不是件好事。倒不是拉撒路為這輛車花了很多錢;這是一個來自丹佛的過於樂觀的傢伙在牌桌上輸給他的。丹佛人認為一對A加上另一副對子,準能打敗一對“詹金斯”先生肯定是在虛張聲勢。問題是“詹金斯”先生的底牌裡還有一個J。 這個冬天掙了不少錢,拉撒路估計春天裡他會掙到更多的錢。在戰爭經濟狀態下,他知道某些股票和商品價格會有什麼走勢,他的預測通常都很準確。他投資的範圍很廣,雖說有一兩次失誤,也不會給他造成多麼大的損失。而他的判斷一般總是很準確——很難出現失誤,因為他知道潛艇戰會逐步升級,也知道是什麼最終使這個國家捲入歐洲戰爭。

他只需要監測市場的變化就行,於是他有大把的時間來利用別人的樂觀態度掙錢,有時候是在台球廳,有時候是玩牌。他偏愛打台球,但發現玩牌掙的錢更多。整個冬天他都在玩這兩種遊戲,他那張尋常而又友好的臉,再加上一副很愚蠢的表情,使他看起來特別像個笨蛋。他進城時總是打扮得像個鄉巴佬,這又強化了這個效果。 拉撒路並不理會台球廳裡其他賭球的人,別人玩撲克時耍什麼“技巧”他也不在乎。他只是安靜地玩著,收好他贏的錢,見好就收,在引來殺身之禍以前就退出遊戲。他很喜歡玩這些摻雜了騙術的遊戲;從出老千的人手裡贏錢要比依靠誠實遊戲掙錢更容易,也更有趣。這些事不會佔用他很多睡眠時間;他總是很早就退出這種欺騙遊戲,即使是在他輸錢的時候。但他退出的時候一般都贏了錢。

他把贏來的錢都投入股市。 整個冬天,他都自稱“萊德·詹金斯”,住在基督教青年會,幾乎不怎麼花錢。天氣很糟的時候,他待在旅館裡讀書,不去又陡又結冰的街上行走。他已經忘了堪薩斯城嚴酷的冬天是什麼樣的了。有一次,他看到一支馬隊非常努力、非常勇敢地拉著一輛很重的貨車爬向盛大道上第十街的坡頂。右邊一匹馬在冰面上滑倒了,摔斷了腿——拉撒路聽到了腿骨骨折的聲音。這讓他很不愉快,真想抽那個趕車的人一頓——這個傻子為什麼不繞路? 這樣的時間,最好還是待在房間裡,或者在基督教青年會附近的大公共圖書館裡度過。那裡有成千上萬本真正的書,可以拿在手裡的裝訂書。這些書引誘了他,幾乎讓他忘了要努力掙錢。在那個嚴酷的冬天,他把每一小時的空閒時間都花在那裡,重新熟悉了他的老朋友:丹·比爾德繪製插圖的馬克·吐溫的小說;柯南·道爾醫生;由皇家歷史學家撰寫文字、約翰·R·奈爾繪製的彩色圖畫書;盧迪亞·吉卜林;赫伯特·喬治·威爾斯;儒勒·凡爾納……

拉撒路感到,他完全可以在那座美妙的建築裡輕輕鬆鬆地度過剩下的十年。 但是,不合時宜的春天來到了。他開始計劃從商業區搬走,並再次改變他的角色。無論是在台球廳還是在撲克遊戲裡,他都很難再讓大家把他當傻瓜看待了。他的投資計劃也已經完成,在忠誠儲蓄信託銀行里有了足夠多的存款,不需要再在基督教青年會過簡樸的生活了。他可以找一個更好的住所,向周圍的人展示一張更為成功的臉。這對他待在這個城市所要達到的最終目標是必要的:與他第一個家庭裡的人重新見面。現在,距離他制定的最後期限——七月——已經沒有多少時間了。 為了執行自己的計劃,他需要買一輛像樣的汽車。他用了一天的時間,變成了“西奧多·布蘭松”:把他的銀行賬戶轉到與原來銀行只有一街之隔的密蘇里儲蓄銀行,並取出一大筆錢;去了一家理髮店,把髮型和鬍鬚變了個樣式;到勃朗寧國王公司買了適合一位保守的年輕商人穿著的衣服。這以後,他開車去了城南,在林伍德大道尋找“空房”標誌。他的要求很簡單:一個裝修過的住所,房子的地址和正面都要顯得很體面,有獨立的廚房和浴室,步行可以到達第三十一街上的台球廳。

他沒想在那家台球廳賭球;這是他希望能夠遇到他家里人的兩個地方中的一個。 拉撒路找到了他需要的房子,不過是在阿莫爾大道,不是林伍德,離台球廳也比較遠。於是他只好租兩個車庫。這比較困難,堪薩斯城還不習慣給汽車提供車庫。好在每月兩美元就能在離他的住所很近的地方找到一個穀倉,每月三美元就能在閒暇時光台球廳旁邊的當舖後面租到一個小棚屋。 他的生活是這樣的:每天晚上八點到十點待在台球廳,到他的家人過去(也就是現在)經常去的林伍德大道的教堂做禮拜;有業務需要的時候,他會在早晨進城,坐有軌電車去。拉撒路覺得沒必要市中心開車,再說他喜歡坐電車。他的投資開始給他賺來大把利潤,他把這些錢換成雙鷹徽金幣,存在另一家銀行——大眾銀行——的保險箱裡。按照七月份離開此地的計劃,他預計可以提前完成財產積累,攢下足夠的金幣,使他能夠堅持到1918年11月11日戰爭結束那一天。

在閒暇時間,他會把自己的車擦得鋥亮,自己保養車子,開著車消遣。他還慢慢地、仔細地、非常秘密地做一件縫紉活:一件縫滿衣兜的麂皮背心,每個衣兜都能放一枚二十美元的金幣。做完以後,他打算把金幣裝進去,再把衣兜縫死。他計劃在外面再穿一件西服背心蓋住它。穿上這身行頭會很熱,但那麼多金子,一根空心腰帶盛不下。他不想存紙幣。叮噹作響的錢、而不是發出沙沙聲音的錢,是戰時唯一能確保可以在這個國家以外的地方使用的貨幣。還有個好處:裝上金幣以後,這個背心幾乎可以當作防彈背心——你永遠不知道下一個角落裡藏著什麼人,那些拉丁美洲國家是很動蕩的。 每個星期六下午,他向一個住在附近的西港高中的老師學習西班牙口語。總而言之,他每天的生活愉快而又忙碌,而且正按計劃進行著。

那天晚上,拉撒路把福特車鎖在當舖後面的小棚屋裡。他掃了一眼和當舖挨在一起的啤酒吧,心想他的外祖父可能會在回家前在那裡喝上一扎慕萊白啤酒。整個冬天,他的腦海裡不時浮起一個問題:怎樣輕鬆自然地與他的家里人見面?他想作為一個朋友被他們的家庭(他自己的家庭)接納。但他不能走上房前的台階,按響門鈴,然後宣布自己是他們長期失散的一個親戚,甚至不能說是一個從帕迪尤卡來的朋友的朋友。他沒有什麼聯繫人可以扯上關係撒這種謊,如果撒一個很複雜的謊,準會被他的外公識破。 所以他決定非常小心地採取兩個方法:去他的家人(除了外公)去的教堂,還有外公想躲避他女兒一家時常去的地方。 拉撒路知道是哪個教堂。第一個星期日去教堂時,他就確認了自己的記憶沒錯。那一次,他大吃一驚,甚至比知道自己早到了三年還吃驚。

看到他母親的那一剎那,他把她錯當成了他的雙胞胎妹妹中的一個。 但幾乎就在那一瞬間,他知道了這是為什麼:從遺傳學上說,莫琳·約翰遜·史密斯是他的雙胞胎妹妹的媽媽,正如她是他的媽媽一樣確定無疑。不過,這依然讓他震驚不已。好在當時正好有幾首讚美詩和一個長長的佈道,他有機會讓自己平靜下來。他不再看她,而是花了點時間找出了自己的兄弟和姐妹。 那以後,他第二次在教堂看到了自己的母親,這次他可以不再躲躲閃閃地看她了。他甚至發現這個可愛的年輕主婦和自己想像中的模糊的母親形像很相符。但他還是覺得,要不是他對萊比思·拉祖麗和勞瑞蕾·李有著清晰的記憶,他永遠不會認出她來。他曾不合邏輯地預期看到一個老得多的女人,比他離家時的母親還要老很多。

在教堂,牧師把他介紹給了教區的其他居民。但他沒找到機會接近母親或是他的兄弟姐妹。不過他仍舊繼續開車去教堂,以防哪二天他需要禮貌地送母親和兄弟姐妹們回家。他們住在離他的住所六個街區遠的本頓大道;現在是春季,天氣不會總是這麼乾燥的。 至於外祖父常去的地方,他不是很確定。他確信這個地方是外祖父在十年或十二年以後經常去的地方,但他在伍迪·史密斯只有五歲的時候也常來這裡嗎? ,這才走進台球廳。所有台球桌都有人在玩;他走到後面,那裡有一張台球桌,一張撲克桌,還有一張下象棋或跳棋的桌子。沒有人賭台球;看來這是個裝模作樣顯示自己水平低劣的好機會。 外公!他的外祖父一個人坐在像棋桌邊;拉撒路立刻就認出了他。

拉撒路沒有改變自己的步調。他慢慢走向球桿架,路過象棋桌時顯得有些猶豫,低頭看了看排列好的棋子。艾拉·約翰遜抬起了頭。他好像認出了拉撒路,似乎想說什麼,卻又住嘴不說了。 “對不起,”拉撒路說,“我沒想要打擾你。” “沒關係。”老人回答。 (他有多老了?在拉撒路看來,他好像比自己想像的更老一些,同時卻又年輕一些,個子也矮一些。他是哪一年出生的?內戰爆發前十年?)“我也沒做什麼,只是在琢磨一個像棋問題。” “離將死王棋還有多少步?” “你也下象棋嗎?” “會一點。”拉撒路補充道,“是我的外祖父教給我的。但我最近一直沒怎麼下。” “願意來一盤嗎?” “只要你能忍受一個棋藝生疏的人。”

艾拉·約翰遜伸手拿起一個白色卒子和一個黑色卒子,把手放到背後,然後伸出握棋子的拳頭。拉撒路指了一下,發現他選了黑棋。 外祖父開始擺棋子。 “我叫約翰遜。”他說道。 “我叫特德·布蘭松,先生。” 他們握了握手;艾拉·約翰遜將王前卒推進一步;拉撒路也走出同樣的棋步。 他們安靜地下著棋。下到第六步時,拉撒路開始懷疑外公是在模仿斯坦內茲的一局棋;下到第九步的時候,他已經確信無疑了。是不是用多拉發現的棋路來應對?不,這樣做感覺是在欺騙。不用說,計算機當然比人下得好。他集中精力,儘自己的全力好好下棋,沒有試圖用多拉發現的那種狡猾的變招來應對。 第二十九步時,拉撒路被白棋將死了。他覺得這盤棋完美地複制了威廉·斯坦內茲和某個俄國人下的那一局——他叫什麼名字來著?一定要問問多拉。他招手喚來記分員,準備為這局棋付錢。外公卻把他的硬幣推到一邊,堅持由他支付這張桌子的使用費,又對記分員說:“孩子,再給我們拿兩杯菝葜飲料。你喝這個嗎,布蘭松先生?要么讓這孩子給你從隔壁德國佬那兒買杯啤酒過來?” “菝葜飲料可以,謝謝你。” “準備復仇了嗎?” “等等,讓我喘口氣。你下得太厲害了,約翰遜先生。” “嗯!你還說什麼棋藝生疏。” “我是生疏了。不過我的外祖父在我很小的時候就教會我下棋,在很多年裡每天都和我下。” “真沒想到。我也有一個外孫和我下棋。那孩子還沒上學,可我只能讓他一個馬。” “也許他能和我下。打個平手。” “唔,你可以讓他一個馬,和我一樣。”約翰遜先生為飲料付了錢,給了那個男孩五美分的小費,“如果不介意的話,請問你是乾哪一行的,布蘭松先生?” “一點兒也不介意。我自己做生意。買東西,再把它們賣出去。掙得很少,虧得也少。” “真的?你打算什麼時候把布魯克林大橋賣給我?” “對不起,先生,我上個星期剛把它賣掉。但我可以便宜賣給你—些西班牙俘虜。” 約翰遜先生咧嘴一笑,“那肯定夠我喝一壺的。” “但是,約翰遜先生,如果我告訴你我是在台球廳裡賭球的,你是不會讓我和你的外孫下棋的。” “也許會,也許不會。咱們再來一盤?這次你下白棋。” 白棋先走,這使拉撒路可以控制整個局面。他慢慢地、仔細地構築起了強大的攻勢。外公也同樣謹慎,他的防禦體系中沒有漏洞。雙方勢均力敵,最後,拉撒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在第四十一步將先手優勢變成了胜勢。 “再下一局定輸贏?” 艾拉·約翰遜搖了搖頭。 “一晚上兩盤棋是我的極限。兩盤這樣的棋其實已經超出極限了。謝謝你,先生,對於一個棋藝'生疏'的人來說,你下得很好。”他把椅子向後推了推,“我這匹老馬該回馬厩了。” “外面下著雨呢。” “我看到了。我會站在門口,等第三十一街的有軌電車。” “我的汽車就在這兒。我很榮幸能送你回家。” “什麼?不需要。我家離電車站只有一個街區,淋幾滴雨也沒什麼,回家就能換。” (有超過四個街區的距離呢,你會濕透的,外公。)“約翰遜先生,我自己反正要開著那輛小破車回家。捎上你,把你放在沿路什麼地方也不麻煩;我喜歡開車。三分鐘後,我會把車停在前面,按響喇叭。如果你在那兒,很好。如果你不在,我會認為你不喜歡搭陌生人的便車,也不會覺得受到了冒犯。” “別過於敏感。你的車在哪兒?我和你一起去吧。” “不用,謝謝。沒必要讓兩個人都淋雨去做一件一個人就能完成的工作。我會穿過那個通道從後門出去,沒等你走到前門,我已經把車停在路邊了。”(拉撒路決定在這個問題上固執點;外公可以在貓都聞不出的地方嗅出老鼠的踪跡,他會奇怪為什麼“特德·布蘭松”會在這裡租一個車庫,同時卻聲稱住在需要開車才能去的地方。這不好,你會怎麼應付這個問題,伙計?你不得不對外祖父說上一大堆謊話,否則你永遠無法進入那所房子你自己的家!——與家裡其他人見面。複雜的故事與成功撒謊的基本原則相悖,正是外祖父教你這一點的。不能說出事實真相,沉默不語也同樣沒用。你要怎樣解決這個問題?外公和你一樣多疑,而且比你精明兩倍。) 艾拉·約翰遜站了起來。 “謝謝你,布蘭松先生;我在前門等你。” 當拉撒路把他的車發動起來以後,他已經想好了應對策略,並且制定了一個長遠計劃:(1)繞著這個街區轉一圈,這輛車的車身上應該有雨;(2)不要再用這個小棚屋了;即使這輛破車被偷了,也比在你的封面故事上留一個大漏洞強;(3)在你交回小棚屋的時候,看看達特鮑姆“叔叔”有沒有一副舊象棋;(4)你說的謊話要和你說過的話一致,包括你太急於說出的是誰教你下象棋的事實;(5)盡量說實話,哪怕實話聽起來不那麼好聽。但是,該死的,你應該是一個棄兒……孤兒不應該有外祖父,除非你又編出一堆複雜的故事,其中任何一個都可能讓你露出原形。 拉撒路按了按喇叭,艾拉·約翰遜跑了出來,爬進車裡。 “現在去哪兒?”拉撒路問道。 外祖父說了去他女兒家的路線,然後補充說:“這車挺時髦的嘛,怎麼能叫小破車?” “我把布魯克林大橋賣了一個好價錢。我應該拐上林伍德路,還是沿著電車軌道走?” “你自己看著辦吧。既然你已經賣掉了那座橋,那麼是不是可以給我講講那些'西班牙俘虜'。是個好的投資機會嗎?” 拉撒路在集中精力開車,他要沿著軌道往前開,還要避免壓在軌道上面。 “約翰遜先生,剛才你問我靠什麼謀生時,我沒有正面回答你的問題。” “那你是做什麼的?” “我真的當過台球廳賭球的人。” “我再問一遍,你是做什麼的?” “我的錢用完了,所以還讓你付了第二局的錢,還讓你買飲料。我沒想那麼做。” “這算什麼。三十美分,加上五美分的小費。減掉我本來坐電車要花的五美分。算下來你應該付十五美分。如果你覺得不安的話,下次路過哪個乞討的盲人面前時,把錢放在他的杯子裡好了。下雨的晚上,專車送我回家。這筆費用很便宜。比坐有軌電車好多了。” “很好,先生。我想對你坦誠相待……因為我很喜歡和你下棋,還想再和你下棋。” “我也喜歡和你下。我喜歡在下棋時,有人能讓我真正動動腦子。” “謝謝你。現在我來老老實實地回答你的問題:是的,我賭過球。這是過去的事了,現在我不賭了。我自己做生意。買東西,也賣東西——但不是布魯克林大橋。至於'西班牙俘虜'的騙局,我遇到過一次。我是在市場上買賣商品的,穀物期貨等等。'在股票市場上也做相同的事。但我不會賣給你什麼東西。我既不是經紀人,也不經營雜貨舖;我自己也是通過市場上已有的經紀人來買賣商品。哦,對了,還有一件事:我也不給別人提供建議。如果我把自認為很好的建議告訴別人,對方卻連襯衣都賠掉了,他會來責備我的。所以我不做這種事。” “布蘭松先生,我沒有理由問你的職業。是我多事了。但我的問題純粹串於善意。” “我也把它當作善意的問題,所以我想給你一個坦誠的回答。” “還是我多事了。我沒有必要知道你的背景。” “沒什麼,約翰遜先生,我沒什麼背景。只是個在台球廳賭球的人。” “這也沒什麼錯。台球是公開的遊戲項目,就像象棋,很難依靠欺騙贏得比賽。” “嗯……我也做過一些你可能會認為是欺騙的事。” “孩子,如果你需要一個懺悔神父,我可以告訴你到哪兒可以找到。我不是。” “對不起。” “我不想顯得唐突。可你心裡有事。” “嗯,也許沒什麼。與我沒有什麼背景有關。我沒有任何背景,所以我去教堂——去結識人,結識好人,令人尊敬的人。結識那些沒有背景的人不這樣做就無法結識的人。” “布蘭松先生,每個人都有一些背景的。” 拉撒路轉向本頓大道,這才回答道:“我沒有,先生。哦,我出生在……某個地方。多虧那個讓我稱他為'外祖父'的人,還有他的妻子,讓我有了一個還算美好的童年。但他們很早就過世了,而且——哼,我甚至都不知道我的名字該不該叫'特德·布蘭松'。” “這種事兒常有。你是個孤兒?” “我想是這樣。可能是個私生子。是這所房子嗎?”拉撒路停在離他們家只隔一幢房子的地方。 “再過去一幢,門廊燈亮的那一個。” 拉撒路讓車向前滑動了一段距離,停下車子。 “很高興認識你,約翰遜先生。” “別急。那些照顧你的人,叫布蘭松?他們是哪里人?” “'布蘭松'是我從日曆上隨便挑的一個名字。我覺得它比'特德·瓊斯'或者'特德·史密斯'好聽一些。我可能出生在這個州的南部。但是連這個我都無法確認。” “是嗎?我以前在那邊行過醫。是哪個縣?” (我知道你在那邊待過,外公,所以我得小心一些了。)“格林縣。我不是說我出生在那裡;只是他們告訴我,我是從斯普林菲爾德的一家孤兒院領養的。” “看來不可能是我給你接生的;我行醫的地方在那裡北邊很遠的地方。嗯,但我們可能是親戚。” “啊?我是想說,'什麼,約翰遜醫生?'” “別叫我'醫生',特德;我不再給孕婦接生以後,我就不用這個稱呼了。我的意思是:當我第一眼看到你時,我吃了一驚。你和我的哥哥愛德華簡直是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他在聖路易和舊金山當工程師,後來有一天制動器失靈,結束了他碌碌無為的一生。他在福特斯科特、聖路易、威奇塔、孟菲斯都有情人;沒有理由認為在斯普林菲爾德沒有。可能真是這樣。” 拉撒路笑了起來。 “那麼我應該叫你'叔叔'了?” “隨你的便吧。” “哦,還是不叫吧。無論是怎麼回事,我們反正沒有辦法證明。但是能有一個家真不錯。” “孩子,別再為這種事耿耿於懷了。我這樣的鄉村醫生知道,像這種不幸實在太多了,比絕大多數人想像的多得多。很多偉大人物都是這種情形,隨便說兩個:亞歷山大·漢密爾頓、里奧納多·達·芬奇。所以儘管抬頭挺胸做人,蔑視那些看不起你的人。我看到門廊燈還亮著;想不想進來喝杯咖啡?” “哦,我不想麻煩你,或者打擾你的家人。” “你放心,不會的。我女兒總是給我把咖啡壺留在廚房。如果她碰巧穿著睡衣下樓來——這不太可能發生——她會飛快地跑回後面的樓梯上,轉眼間就盛裝出現,快得像聽到火警鈴聲的消防騎隊;真不知道她是怎麼做到的。來吧。” 艾拉·約翰遜打開前門門鎖,邊開門邊喊道:“莫琳!有個客人和我一起回來了。” “進來吧,父親。”史密斯夫人微笑著站在走廊裡迎接他們,神態安祥而又高貴,穿戴得好像一直等著來訪者到來一樣。拉撒路努力壓抑著自己興奮的心情。 “莫琳,這是·布蘭松。這是我的女兒,特德——布萊恩·史密斯太太。” 她伸出手,“非常歡迎你,布蘭松先生。”史密斯夫人熱情地說,聲音富於磁性,讓拉撒路想起了塔瑪拉。 拉撒路輕輕握住她的手,激動得指尖發麻,好不容易才控制住自己,沒有探深地鞠一個躬,親吻那隻手。他強迫自己只是略微欠了欠身,然後立刻放開那隻手。 “我很榮幸,史密斯太太。” “請進來坐吧。” “謝謝你,但已經很晚了,我只是在回家路上捎了你父親一程。 “這麼快就要走嗎?你不會打擾我們的,我只是在補襪子,讀《家庭婦女雜誌》,沒什麼要緊的。” “莫琳,我答應布蘭松先生請他喝一杯咖啡。他把我從象棋俱樂部捎了過來,要不我就要被淋透了。” “好的,父親,馬上就好。請幫他拿一下帽子,讓他坐下來。”她微笑著離開了。 拉撒路按照外公的指示在客廳坐下,趁母親不在的時候讓自己平靜下來。他環顧四周,覺得除了房間比印像中的小一些以外,一切都和他記憶中的差不多:一架立式鋼琴,她曾經教他彈過;帶一個煤氣火嘴的壁爐,壁爐架上斜放著一面鏡子;玻璃門的組合書架;厚重的窗簾和蕾絲花邊紗簾;父母親的結婚照鑲在帶有心形和花狀圖案的結婚證上,旁邊是米勒名畫《拾穗人》的複製品,還有其他一些大大小小的畫;一把搖椅,一張帶腳凳的搖床,長椅,帶扶手的椅子,桌子,檯燈。家具不是橡木的,就是楓木的,放在房間裡顯得很擁擠。拉撒路感覺像是回到了家;就連壁紙看起來都那麼熟悉親切。唯一讓他有些不自在的是,外公讓他坐下的那把椅子是他父親的座位。 掛著珠簾的拱門後面黑乎乎的,那裡是通往起居室的走廊。拉撒路努力回憶那邊應該有什麼,是不是同樣會讓他感到萬分熟悉。客廳整潔乾淨,他知道這裡一直都是這樣,儘管這是一個大家庭。起居室主要是孩子們用,而客廳是留給大人們和客人的。現在有多少個孩子了?南希,下面是卡洛爾,小布萊恩,喬治和瑪麗——然後是他自己。現在是1917年春,那麼迪克大約三歲,伊瑟爾應該還在戴尿布。 母親坐的椅子後面是什麼?難道是……是的,我的大象!伍迪,你這個小壞蛋,你知道不應該在這兒玩;上床之前,你得把所有玩具都放回玩具箱去;這是必須遵守的規矩。這個動物玩具很小(大約六英寸高),裡面填充的是舊衣物,因為玩得太多,顏色已經發黑了。拉撒路有些怨恨地想,這樣一個珍品——是他的! ——卻給了一個小屁孩。他開始笑話自己,但還是無法驅散怨恨的情緒。他很想把那個玩具偷走。 “對不起,你剛才說什麼,約翰遜先生?” “我說我暫時來這里當家長,我都快被他們搞瘋了。我的女婿去了普萊茲勃格……”下面的話拉撒路沒有聽清楚;史密斯太太回來了,柔軟的鍛裙沙沙作響,手裡端著一個堆得滿滿的托盤。拉撒路跳了起來,接過她手中的托盤。她笑了笑,沒有阻攔。 天哪,這是那套哈威蘭德瓷器。這可是他第一次穿上正裝以前、父母一直不准他碰的東西!旁邊陪襯的是喝咖啡用的器具:質地非常好的銀製咖啡壺、奶油罐糖碗和夾子、哥倫比亞博覽會紀念勺。杯墊是和餐巾配套的亞麻布做的。還有小蛋糕,銀盤子裡盛著薄荷糖——你在三分鐘、或者更短的時間裡是怎麼做到這一切的?真是太隆重了!不,別傻了,拉撒路;她是為了讓她的父親高興,要好好招待他的客人。而你只不過是個不知道從哪裡來的陌生人。 “孩子們都上床了?”約翰遜先生問道。 “除了南希。”史密斯太太一邊回答,一邊為他們斟咖啡,“她和男朋友去了伊瑟斯,很快就要回來了。” “演出半小時以前就結束了。” “他們停下來吃個冰淇淋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吧?冰淇淋店就在電車站旁邊那個很亮的街角。” “沒有陪伴,女孩子不應該在天黑以後出門。” “父親,現在是1917年,不是1890年。他是個很好的男孩……他們那麼喜歡那個系列劇《珍珠白》,總不能不讓他們去吧。南希都告訴我了,今晚好像是威廉姆·S·哈特主演。我自己也會很喜歡看的。” “哼,我的獵槍還沒扔呢。” “父親!” 拉撒路集中精力,努力回憶怎麼用叉子吃蛋糕。 “她總想讓我跟上這個時代,”外祖父氣哼哼地說,“但沒用。” “我相信布蘭松先生對我們家裡的問題不感興趣,”史密斯太太輕聲說,“不過這件事其實算不上問題。需要我把你的咖啡熱一熱嗎,布蘭松先生?” “謝謝你,太太。” “沒錯,他不會感興趣。但你應該盡快踉南希談談。瑪麗,仔細著看特德。以前有沒有見過他?” 他的母親端著咖啡杯,抬起頭看著拉撒路,然後放下杯子,道:“布蘭松先生,你進來的時候,我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是在教堂見過吧,對嗎?” 拉撒路承認有這種可能。外祖父的眉毛立了起來。 “真的?看來我得提醒提醒牧師了。但就算你們在那裡見過面——” “我們沒在教堂見過面,父親。我要照顧一群孩子,幾乎連和牧師以及德拉普爾夫人說話的時間都沒有。不過,現在回想起來,我肯定在上個週日見過布蘭松先生。一群熟悉的人當中,一張新面孔總是引人注目。” “女兒,可能是那樣,但我說的不是那個意思。特德看起來像誰?不,別想了——他難道不像你的伯伯奈德嗎?” 他的母親又一次看了看拉撒路。 “是的,我覺得有點像。但他看上去更像你,父親。” “不,特德是從斯普林菲爾德來的。我所有的親戚都住在北邊離那裡很遠的地方。” “父親。” “女兒,別擔心,我不會喋喋不休地抖落我們的家醜。不過也許——特德,我能說嗎?” “當然,約翰遜先生。正如你所說的,這種事沒什麼值得羞恥的——再說我也不覺得羞恥。” “特德是個孤兒,莫琳,是棄兒。如果奈德不是正在地獄裡暖他的腳,我一定會好好問問他。時間和地點都合適,而且特德的長相實在很像我們家的人。” “父親,我想你讓我們的客人難堪了。” “我沒有。你也不要這樣裝模作樣的,年輕女士。你是個成熟的女人,生了孩子;你能夠接受開誠佈公的談話。” “史密斯太太,我沒有難堪。無論我父母是什麼人,我都會為他們驕傲。他們給了我強壯、健康的身體,以及能夠滿足我需要的大腦——” “說得好,年輕人!”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我很榮幸能夠把你的父親當作叔叔——把你當作我的表親。我的父母大概是死於傷寒流感;按日期看,應該是這樣。” 約翰遜皺起眉毛。 “你多大了,特德?” 拉撒路腦子急轉,然後決定和母親的年齡一樣。 “我三十五歲了。” “啊,和我一樣大!” “真的,史密斯太太?要不是你說過有個可以和年輕男人一起出去看演出的女兒,我會認為你只有十八歲左右。” “哦,不會吧!我有八個孩子。” “不可能!” “莫琳看起來不像她那個年紀的人。”他的父親贊同道,“她嫁人以後就沒什麼變化。我們家的人都這樣,她母親至今還沒有一根白頭髮。”(外婆在哪兒?——哦,想起來了,所以你最好還是別問了。)“但是,特德,你看上去也不像三十五歲的人。要我猜,會說二十五歲左右。” “嗯,其實我也不知道我到底多少歲,但不可能小於三十五歲,說不定還更大些。(大很多呢,外公!)不過大也大不到哪兒去。別人問我時,我會說我的生日是1882年7月4日。” “啊,我的生日也是那一天!” (是的,媽媽,我知道。)“真的,史密斯太太?我可不想偷走你的生日。那麼我就挪幾天吧——七月一日。反正我也不能確定是哪一天。” “哦,不要換!父親,我們兩個共同的生日那天,你一定要帶布蘭松先生回家吃生日宴。” “你覺得布萊恩會喜歡這樣的安排嗎?” “當然會喜歡!我會寫信告訴他的。反正七月四日之前很久他就回家了。你知道布萊恩總是說,'越多越好'!我們期待著你的到來,布蘭松先生。” “史密斯太太,你真是太客氣了。不過我計劃七月一日要出趟遠門,生意上的事。” “我想你是被父親嚇住了。是不是害怕和八個鬧哄哄的孩子一起吃飯?別介意,我丈夫會親自邀請你的,到時候再看你怎麼說吧。” 莫琳,別逼他了;你已經讓他很狼狽了。有件事我想瞧瞧。你們兩個站在一起,肩並肩。去啊,特德;她不會咬你的。 ” “史密斯太太?” 她聳了聳肩膀,露出酒窩,握住他伸過去的手,從她的搖椅上站了起來。 “父親總是'有件事想瞧瞧'。” 拉撒路站在她身邊,面對自己的外公,努力不理會她身上發出的香氣——其中只有一點點香水味,主要是一個可愛、健康的女人身上那種溘暖、芬芳的氣息。拉撒路不敢再想下去了,同時非常小心地不讓自己的感受顯露在臉上。但這種氣息仍舊讓他胸中劇震。 “嗯。你們兩個都走到壁爐架那裡去照照鏡子。特德,1882年,那裡沒有傷寒。1883年也沒有。” “真的嗎,先生?當然,那時的事我已經不記得了。”(真不應該說這樣的事!對不起,外公。你會相信事實真相嗎?你可能會……所有我認識的人裡,只有你有這種可能。還是別冒險,小伙子,算了吧!) “沒有傷寒。那兩年死的人中,很多只是因為太懶,蓋廁所時不肯離水井太遠。為這個送命的人每年都有。但我相信你的父母不是這種人。猜不出你母親是什麼樣的人,但我相信你父親準是個能負責任的,死的時候還雙手把著方向盤。莫琳?” 史密斯太太盯著鏡子裡的自己和客人,慢慢地說:“父親……布蘭松和我看起來真像一對親兄妹。” “不。是最近的堂兄妹。奈德死了,沒有辦法證明這件事,但我想——” 約翰遜的話被前面樓梯平台上的一聲叫喊打斷了:“媽媽!外公!來給我扣釦子!” 艾拉·約翰遜回答道:“伍迪,你這個小混蛋,回樓上去!”那個孩子沒有聽他外公的話,反而走了下來。他個子很小,是個男孩,臉上長滿雀斑,薑黃色的頭髮,穿著嬰兒服,褲子的後簾沒扣上,在屁股後面吊著。他瞪著又圓又亮、充滿懷疑的眼睛盯著拉撒路。拉撒路感到後背一陣寒顫,努力不去看這個小孩。 “他是誰?” 史密斯夫人趕緊說:“請原諒,布蘭松先生。”然後平靜地接著道,“到這裡來伍德羅。” 她的父親說道:“別麻煩了,莫琳。我會把他帶到樓上,把他的屁股打個稀巴爛——然後再幫他扣上釦子。” “憑你一個人,辦得到嗎?”男孩挑釁地問。 “就我自己,還有一根棒球棍。” 史密斯太太一聲不吭,很快滿足了孩子的要求,然後把他帶出客廳,領他上樓。過了一會兒,她又回來坐下。她的父親說:“莫琳,那隻是他的一個藉口。伍迪可以自己扣釦子。還有,他已經太太了,不適合再穿嬰兒服裝。給他穿長睡衣吧。” “父親,我們能不能以後再討論這個問題?” 約翰遜先生聳了聳肩膀。 “我又多管閒事了。特德,那就是我說的下象棋的小傢伙。他絕頂聰明。是以威爾遜總統的名字命名的,可他才不會說'我們有自尊,不會去打仗'。調皮搗蛋的小鬼頭。” “父親。” “好吧,好吧——但這是事實。這也是為什麼我喜歡伍迪的原因。他會有出息的。” 史密斯太太說道:“請原諒我們,布蘭松先生。我的父親和我有時候會在怎麼撫養男孩子的問題上有一點點意見分歧。但我們不應該讓你捲入這個沉重的話題。” “莫琳,我只是不想讓你把伍迪變成一個媽媽的寶貝。” “變成那樣也沒什麼壞處,父親;他跟你很像。我父親參加過1898年的戰爭,布蘭松先生,還有起義——” “還有拳擊手反叛。” “——他老是忘不了這些事——” “當然忘不了。我女婿不在的時候,我總是把我那把點三八式手槍壓在枕頭底下。” “我也不希望他忘記;我為我父親感到自豪,布蘭松先生,也希望我所有的兒子長大後都有他那種精神。但是我也想讓他們學會禮貌地說話。” “莫琳,我寧願伍迪和我頂嘴,也不願意他對我唯唯諾諾。他很快就能學會禮貌地講話了;大些的孩子會教他的。臉上的黑眼圈是最深刻的禮儀教育。這是我個人的經驗。” 門鈴的叮噹聲打斷了他們的談話。 “是南希。”約翰遜先生說著起身開門。拉撒路聽到南希對什麼人說晚安,然後他站起來,等著被介紹。看到南希並沒有讓他吃驚,他在教堂時已經認出了他的大姐,也知道她看起來像年輕的拉祖和勞瑞。她禮貌地問候了他,打完招呼後立刻上了樓梯。 “請坐吧,布蘭松先生。” “謝謝你,史密斯夫人,但你沒有睡覺就是為了等女兒回來。現在她回來了,所以我得走了。” “哦,不著急,父親和我都是夜貓子。” “非常感謝你們。咖啡和蛋糕我很喜歡,更喜歡和你們聊天。不過真是到了我說晚安的時候了。你們太客氣了。” “如果你一定要走的話,先生。週日我們能在教堂見到你嗎?” “我想我會去的,夫人。” 拉撒路開車回了家。他的腦袋有些發暈,雖然身體仍舊很警覺,但思想卻跑到不知道什麼地方去了。他到了自己的住所,進屋閂上門,機械地檢查了窗戶和百葉窗,然後脫下衣服,開始給浴盆放水。 “你這個愚蠢的傢伙,”他咬著牙,惡狠狠地慢慢說,“你這個混蛋。你就不能做一丁點正確的事嗎?” 不,顯然不能,連再次結識自己的母親這種簡單的事'他都無法做好。外公不是問題;那個老狐狸沒有讓他感到驚訝,只是比拉撒路記憶中的個子矮一些、塊頭小一些。除此之外,他正是拉撒路記憶中的那個外祖父:脾氣暴躁、疑心重、憤世嫉俗、有禮貌又好鬥嘴——讓人覺得很愉快的人。 有那麼幾次,當他“靜聽法庭裁決”的時候,事態的發展讓人有些提心吊膽。但那一招的結果比拉撒路預期的結果還要好——外貌的相似沒有引起懷疑。拉撒路從來沒見過外公的哥哥(他在伍迪·史密斯出生以前就去世了),甚至忘了曾經存在過一個愛德華·約翰遜。 家族族譜上列了“奈德”叔叔嗎?問問賈斯廷。沒關係,這不重要。母親的話說到點子上了:拉撒路其實是像他的外祖父。也像他的母親,正如外公所說。但這只是讓大家猜想這與親愛的老奈德叔叔和他那“荒唐的生活方式”有關。母親得知她的客人並沒有感到尷尬的時候,她並不介意聽外祖父說下去。 尷尬?這把他的身份從一個陌生人變成了“表親”。拉撒路真想親吻奈德叔叔,感謝他那種“荒唐的生活方式”讓他們之間的親屬關係解釋得通。外祖父相信了這個說法——當然,這是他自己的猜測——他的女兒看上去也很願意把這個說法當成一個可能是事實的假設。拉撒路,這樣一來,你就處在了一個對你十分有利、你又十分需要的位置上——只要你不是這麼一個滿嘴跑火車的傻瓜的話! 他試了試水溫——涼的。他關上水龍頭,拔出水塞。拉撒路租下這個散發著霉味的小屋時,人家向他承諾全天提供熱水。現在看來,這個承諾只是個誘餌。看門入睡覺之前關掉了熱水器。九點以後還想用熱水的準是傻瓜。是的,他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傻瓜。以他現在這個糊里糊塗的腦子,也許冷水比熱水更合適。問題是,他原本打算泡個長長的熱水澡,讓緊張的神經放鬆下來,讓他可以好好思考。 他愛上了他的母親。 正視這個現實吧,拉撒路。這種事簡直匪夷所思,你不知道應該怎麼應付。兩千年來,你做過無數傻事,但眼下這一樁是你陷入的最為荒謬的困境。 哦,當然,兒子都是愛母親的。身為“伍迪·史密斯”時,拉撒路從來沒有懷疑過這一點。他總會親吻母親,向她道晚安(通常情況下),看到她的時候擁抱她(時間不急的話),記得她的生日(幾乎是這樣),感謝她為晚歸的他留出的餅乾和蛋糕(除非他忘記了)。有時,他還會告訴她他愛她。 她是個好母親。她從來不對他大聲叫喊(對其他孩子也是這樣);需要的時候,她會立刻用樹枝懲罰他們,問題也就解決了。她從來不會採取“等你們的父親來,看他怎麼收拾你們”的態度。直到現在,拉撒路還能感覺到桃樹枝打在小腿肚上的感覺。很小的時候,抽打讓他懂得了很多道理。 他還記得,當他長大一些以後,他開始為母親的樣子感到自豪。母親總是穿得很整潔,身姿挺拔,對他的朋友總是和藹親切,和其他男孩的媽媽不一樣。 哦,當然,男孩愛他的母親,而伍迪有幸得到了一個最好的母親。 但這不是拉撒路對莫琳·約翰遜·史密斯——這個可愛的、與“自己”年齡相仿的年輕主婦——的感情。這一晚的拜訪既甜蜜又痛苦。 省省吧,省省吧!他不會給外公或父親任何朝他開槍的理由,甚至不會讓他們不高興一還有你,你也省省吧,你這條瞎眼蛇!拉撒路想知道父親什麼時候回家,努力回憶他的模樣。他發現自己的記憶模糊了。拉撒路一直跟外公更親。父親總是出差在外,外公白天的時候總在家裡,而且願意和伍迪待在一起。 他的祖父母呢?在俄亥俄州的什麼地方。辛辛那提?沒關係,他對他們的記憶非常淡漠,沒有必要去看他們。 他已經完成了在堪薩斯城想做的所有的事。只要他還有上帝賜予的哪怕一丁點理智,他就應該馬上離開。週日不去教堂了,遠離那個台球廳,週一就走。賣掉剩餘的財產,離開!開著那輛福特車——不,還是賣了它,坐火車去舊金山;在那裡坐上第一艘輪船向南。在丹佛或舊金山給外公和莫琳寄一封禮貌的信,說自己很抱歉,但公務緊急,等等。一定要離開這裡! 對,現在就離開這座城市,永遠不再回來! 既然你不會再跟你的家人見面,那就沒有必要躲到南美的某個地方等著戰爭結束了。關於這個注定滅亡的時代,你見識的已經夠多了。讓那兩個姑娘回來,帶你離開。就現在。 親愛的拉祖和勞瑞: 我的小可愛們,我改變計劃了。我已經拜訪了我的第一個家庭,在這個時代我沒有其他要做的事情了。 。所以我想讓你們現在就來接我,在那個隕石坑。忘了埃及吧;我現在去不了那裡。 我說“現在來接我”是指公元1917年3月3日。再重複一遍,公元一九一七年三月的第三天,在亞利桑那州的那個隕石坑。 見到你們以後,我有很多話要和你們說。同時獻上—— 我永恆的愛, 拉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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