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呱啦啦

呱啦啦

弗诺·文奇

  • 科幻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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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70-01-01發表
  • 50446

    完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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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呱啦啦 弗诺·文奇 2735 2018-03-14
有的夢想很長時間之後才會熄滅。有的還會在最後一刻來個迴光返照……應該說這更糟。 貓王紀念活動現場距離大學的中心地帶只有兩公里多一點。哈米德·湯普森先穿過一片斷樹樁——那是以前伐過的林子,又橫穿舊城區。這麼走會繞些遠路,但顯然更討呱啦啦喜歡。它在跟前跑來跑去,不時用鼻子拱拱地上的蟑螂洞,同時暗中觀察著那些被它發出的聲音誘來的鳥兒。跟平常一樣,它這麼做並不是想獵食,其中游戲的成分居多。等哪隻鳥兒進入它的攻擊範圍之內,它就會猛地一抬頭,用鼻子碰碰它,同時模仿人類哈哈大笑的聲音,把那隻鳥兒嚇得魂飛魄散。呱啦啦有些日子沒打這兒經過了:在它平常出沒的地方,周圍的鳥兒早就學乖了,很難再跟它們玩這個把戲了。

走到老城區後頭的斷崖附近,地上就沒有蟑螂洞了,鳥兒也變得謹慎起來。呱啦啦於是不再鬧騰,乖乖地陪在哈米德身邊,還哼著什麼調子:零零碎碎的貓王曲子,混雜著些幾個月前的新聞。有一兩分鐘,它甚至一聲不吭……也許是在聆聽?有些人曾經諷刺呱啦啦說,只要它醒著,一秒鐘也沒法安靜下來。其實不是這樣的。有時候,它一連好幾個鐘頭不發出任何聲音——不過即使在這種時候,哈米德腦子裡也會時不時地出現點兒嗡嗡聲,或者感到一絲一閃而過的疼痛。呱呱的震膜所能發出的聲音頻寬達到二十萬赫茲,意味著其中的大部分人類都沒法聽到。 現在他們來到懸崖最高處。 “坐下,呱呱。我要喘口氣。”還要看看這兒的景緻……還要考慮考慮到底該拿你、拿我自己怎麼辦才好。

這座懸崖是新密歇根省海拔最高的自然景觀。在它四周,平坦的土地上滿是池塘、小溪和河流——這個地區有整個星球上最好的耕地。從空間軌道上看,初來乍到的殖民者們再也找不到更合適的地方了。當然,在水里降落會更容易些,但人們總得盡可能地為長期生存做好準備。透過灰色的薄霧,哈米德還能隱約看到三十公里外,當初降落時留下的玻璃狀痕跡。歷史書上說,從那艘巨大的宇宙飛船上轉移所有人員和物資花了整整三年時間。直到現在,那兒還有輕微的核輻射,這也是促使人們穿過峽谷,搬到西部平原的原因之一。 從這個方向望過去,滿眼都是無盡的農田,一塊塊的黑色、棕色、灰色,根本看不到頭。只有兩處例外:一是降落點周圍的森林,一是懸崖正下方那古老的大學城。正是深秋季節,從地球帶來的彩葉植物已經掉光了葉子。吹過平原的風冷颼颼的,哈米德的鼻子紅紅的,也就是說,大概過不了幾天就該下雪了。下星期就是萬聖節。萬聖節。不知道在人類三千年的歷史上,有沒有哪一次萬聖節能比得上我們下星期這次。想到這兒,哈米德下意識地想回頭看一眼,但他忍住了這股衝動。平時,瑪蓋特是他最喜歡的地方之一:星球的首府,四十萬人口,一座真正的城市。在他小時候,去一次瑪蓋特簡直就像是到哪個遙遠的星系探險。但現在不同了,那些星星似乎已經伸手可及……用不著回頭看,他也能準確地說出每艘遊客駁船的位置。這些駁船飄在瑪蓋特上方,活像一堆彩色氣球;其實每艘駁船都至少有一千噸重。但對遊客們而言,這些不過是小艇。貓王紀念日之後,瑪蓋特這邊最後的旅遊項目就是萬聖節。接下來,旅行團就會前往西部平原,還有更多花樣等著他們。

哈米德在一塊長著一層幹苔蘚的石頭上坐下。 “說說看,呱啦啦,我該怎麼辦?我該賣了你嗎?賣掉你,咱倆就可以一起到外頭去了。” 呱啦啦豎起耳朵。 “說話?交談?嘔吐?”這個四十公斤重的傢伙靠著哈米德坐下,腦袋偎依在他胸前。它的頭部震膜發出像貓一般的咕嚕聲。這種嗚嚕嗚嚕的聲音在哈米德的胸部引起一串嗡嗡聲,連他們坐著的石頭也給震動了。找個伴兒好好嘮嘮嗑是呱啦啦最喜歡做的事情之一。哈米德輕輕撫摸著它黑白相間的皮毛,“我是問,該不該賣掉你?” 咕嚕聲停了,呱啦啦似乎在仔細考慮這個問題。它的腦袋左右晃晃,又上下點點——這是在模仿大學裡的一個教授,真是惟妙惟肖。它深色的大眼睛轉了轉,“別催!我正在想。我正在想。”說完,它優雅地舔舔喉嚨底下光滑的皮毛。在哈米德看來,它真的是在思考該怎麼回答。有時候,它真的像在試著理解……有時候,它的話聽上去好像還真有那麼點道理。最後,它閉上嘴,開始說話。

“我該賣掉你嗎?我該賣掉你嗎?”語氣是哈米德的,但它並沒有模仿他的聲音。通常,他們這樣交談時,呱啦啦總會發出一個成年女性的聲音(而且是個很迷人的女性,哈米德暗想)。從前可不是這樣。他們倆都還很小的時候,它會模仿小男孩說話。呱啦啦的策略很明顯:它知道哈米德最有可能喜歡哪種聲音。莫非這就是動物的狡猾? “嗯,”它接著說,“我知道我是怎麼想的。買,別賣。而且永遠要談好價錢。” 它經常說出這樣預言似的話。不過哈米德已經跟呱啦啦相處了一輩子,太了解它了:呱呱的評論越長,說明它明白得越少。至於剛才那句話嘛……哈姆想起他的金融課,那是在他找到現在的公寓之前。有半學期,呱呱整個白天都躲在他的書桌下頭。 (對所有人來說,那都是個令人興奮的學期。)“買,別賣。”課上不是講過嗎,這是十九世紀某個商業大亨的話。

它呱啦呱啦地講開了,越說越離題萬里。聽了一會兒,哈米德猛地拽住呱呱的脖子,他倆在滿是石頭的斜坡上摔起跤來。哈米德又是笑又是叫,只用了不到一半的力氣;呱呱則小心地縮起爪子。一會兒工夫,哈米德就敗下陣來,他仰面躺著,呱呱站在他胸口上,用長長的嘴尖叼住他的鼻子,喊道:“叫我叔叔!叫我叔叔!” 呱啦啦的口鼻骨前兩厘米沒有長牙,不過它咬得挺用力,所以哈米德立即投降了。呱呱從他身上跳下來,一邊得意地咯咯笑著,一邊叼著他的衣領幫他站起來。哈米德起身,小心翼翼地揉了揉鼻子,然後朝山下安阿伯小城的方向揮了揮手,“好吧,壞蛋,咱們走。” “哈哈!當然。咱們走!”呱呱蹦蹦跳跳地朝山下跑去,速度之快,哈米德一輩子都望塵莫及。不過每隔幾秒鐘,它都會停下,回頭看看哈米德有沒有跟過來。哈米德搖搖頭,開始往下走。真想跟上呱呱的話,他準得摔斷腿。看著呱呱,他突然想到,雖然不知道它是從哪個星球來的,但那個星球的氣候肯定跟瑪蓋特附近的冬天差不多。看它的毛色就知道了:一條一條寬寬的純黑色和純白色夾雜在一起,活像他在圖片上看過的海豹。地上有雪的時候,你簡直看不見它。

現在它已經跑到五十米開外了。從這麼遠的地方看過去,很容易誤以為它是隻狗,比如說某種灰狗。只是它的爪子太大,脖子也太長了。當然,它能學狗叫:不過話說回來,它也能模擬雷暴、學人類交談——還能同時發出所有這些聲音。整個中美星都找不到呱呱的同類,在這個星球上,它是獨一無二的。上星期,他還了解到,它這一族在外頭也幾乎同樣稀少。有個遊客想買下它……遊客能給的東西,是哈米德一直夢寐以求的。哈米德活了二十歲,足有十幾年都在為此努力。 他非常需要點兒好建議。哈米德上次向他父親求助已經是五年前的事了,再去找他還不如死掉算了。只好去大學,找懶蟲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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