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科幻小說 宇宙殺手

第6章 第六章

宇宙殺手 倪匡 9000 2018-03-14
陳昌停了一會,才又道:“我打仗勇,不到半年,就升了,帶著十來個兵。一次,遇上了回子的馬隊,回子在馬上,往來奔馳像旋風,手中鋼刀揮動像閃電。回子的馬刀鋒利得……我從來也沒有見過那麼鋒利的刀,沒有什麼砍不斷的。一刀把人頭劈開,兩半邊的頭,眼睛還能眨動!一刀把人斜砍成兩半,是常見的事……” 陳昌描述著,用的是十分原始的語言,所以聽來也就格外血淋淋。 原振俠聽得很不舒服,就阻止了他一下:“行了,不必說得太詳細了。” 陳昌卻大提抗議:“詳細?原大夫,沙場上,成千上萬的人是怎麼死的?我連萬分之一都沒有說上來。” 原振俠苦笑:“我知道,在沙場上,人命比泥還賤,總請你長話短說。” 陳昌吸了一口氣,又喝了一口酒,這才道:“好,我那一小隊人,轉眼之間,就只剩下了我一個,死的全部都肢體不全。我在一個回子揮馬刀,向我砍來的時候,架了一刀,仗著力氣大,順勢把那回子的手腕抓住,拖下了馬來,上了他的馬,沒命也似地逃!那一隊回子,就在我身後,嘩啦啦地追,眼看要是追上了,非被他們的馬刀,砍成了肉醬不可。”

陳昌說得又緊張又激動,可是原振俠卻並不為所動。 因為他知道,當然沒有追上。陳昌沒有死在回族騎兵的馬刀之下,他活了很久,超過一百年,和他同時代的人全都死光了,他還活著。 原振俠急著想听,他如何和鬼魂住在一起的經歷,所以絕不搭腔,好讓他把這經歷盡快說完。 陳昌輕皺著眉:“那時,正是夕陽西下時分,我朝西逃,血紅的落日,就在我的前面。後面的馬蹄聲越來越近,忽然之間,眼前突然一黑,大團烏雲,鋪天蓋地,把整個天都佈滿了。轟隆的雷聲,一個一個焦雷,格辣辣地打下來,每一個都像打在人的頭上。” 陳昌說到這裡,向原振俠望了一眼。 原振俠豁出去了,心想,你喜歡慢慢講,那就慢慢講吧。所以他非但不再催促,反倒問了一句:“有雷必有電,那閃電呢?”

陳昌一聽,大有忽然遇到知己之感,伸手在自己的大腿上用力一拍:“可不是,閃電自空中直射下來,像是一道一道的靈蛇,打得人眼花撩亂。我一面逃命,一面心想,回子馬隊該撤隊回去了吧?可是回子硬是咬上了我,一直在後面追。” 陳昌嘆了一聲:“這些回子追我,是想殺我,但結果,是造成了我的一段奇遇。” 原振俠大是好奇:“你正在逃命,忽然有一群鬼魂來救了你?” 陳昌道:“不是,那時,天色越來越黑,簡直伸手不見五指。我看到前面,像是有一個峽谷,我急中生智,心想在平地上沒有地方躲,奔進山去,找個地方躲也容易得多,所以就策馬向那峽谷馳去。 “就在馬馳到峽谷口時,那搶來的馬,突然一聲慘嘶,前腿跪了下來,把我掀得滾進了峽谷。

“也就在這時,天上異聲大作,那種聲響,真像是天整個塌了下來。也不知發生了什麼事,只是聽得轟轟嘩嘩,什麼樣的怪聲都有。也是我命不該絕,恰好滾到了一塊突出的大石之下。 “才一躲到了那塊大石之下,就听得萬馬奔騰之聲,起自天上,像是有成千上萬的天兵天將,殺到凡界來,卻原來是自天降下了冰雹。那雹子大的,大得如斗,小的也如拳,在半空之中,互相敲擊,那聲音,就是雹子自天而降時所發出來的。 “這樣的雹子一下,我就知道那一小隊回子,非被砸成了肉醬不可。我心頭亂跳,神仙菩薩亂叫,也不知道像我這樣的小兵蠟子,怎麼能蒙上天護佑,會大難不死。” 原振俠聽得他講到這裡,也不禁大是感嘆人的生死由命──他要不是恰好滾跌在一塊大石之下,自然也早已死於非命,屍骨無存了。

可是一切全湊合得那麼好,連刻意安排都做不到的事,一起發生在他的身上。 陳昌吸了一口氣:“那時,除了雹子落下來的時候,閃閃生光,有一點光亮之外,一片烏黑。我躲身的那石坳,恰好只能容我一個人。漸漸地,我覺得不對頭了,先是寒氣攻心,再是聲響沒有那麼震耳,我伸手向前摸,摸到的,全是滑溜溜的冰雹──” 原振俠聽到這裡,不禁失聲道:“你被冰雹封在石坳之中了!” 陳昌連連點頭:“我當時很慌亂,過了一會,才弄明白髮生了什麼事。我是被冰雹封在石坳中了,雹子還沒有停,不知會下多久,也不知會積多厚。雖然說是六月伏暑,可是積了好幾尺厚的雹子,要化開變水,也得三五七天。我被封在這石坳之中,也是兇多吉少! “可是,也實在沒有別的方法可想,想向外推,如何推得動!只好被困著等,不知等了多久,肚子餓了,就挖了一兩塊小雹子,放在口中咬嚼著,也不知天日,約摸過了三天。”

原振俠心想,天下有被雪崩圍住了的人,絕少聽到有人被冰雹困住了的。陳昌這段經歷,也可以說是稀奇古怪之極了。 陳昌又道:“冰雹倒是在溶,可是白天溶了,晚上又結成。冰水浸進來,我全身都濕,動一動,碎冰片就向下直掉,三天過去,已是奄奄一息了。 “那時,我連神智都不清楚了。所以,當我忽然看到眼前有人時,我以為自己大限已到了。” 原振俠聽出了不是來,他一揮手:“等一等,你不是說那石坳只能你一人容身,如何你還能見到有人!” 陳昌道:“奇也就奇在這裡,我確然見到了眼前有人,只是看不清楚。我急叫:救我!救我!卻見眼前的人越來越多!” 原振俠沒有再說什麼,因為陳昌又說了他神智不清,自然甚麼都可以看得到了。

昌叔又望了原振俠一下:“那些人,我和他們相處了那麼多年。當時看出來,只當他們是人,後來,才知道他們是鬼!” 原振俠的心中,滿是疑問,他只問了一個:“你是如何會講鬼話的?” 陳昌呆了一呆,他像是絕未想到過這個問題,所以不知如何回答。原振俠又把問題重複了一遍,陳昌這才眨著眼:“我從來沒和他們說過話!” 原振俠又好氣又好笑:“這像話嗎?你和他們──” 陳昌道:“我和他們……嗯,是了!開始的時候,我對他們說話,可是他們都不出聲,我就只好打手勢,打著打著,他們也回我手勢。時間一久……你知道我和他們相處有多久……自然雙方都互相明白了對方的意思!” 他在這樣說的時候,一直望著原振俠,神情很焦灼,唯恐原振俠不明白。

原振俠倒是明白了,他和那群“鬼”之間,自己創造了一套“手語”。經過了幾十年,雙方之間,自然都可以藉此交談了! 原振俠又問了一個關鍵性的問題:“你就沒有問一問他們,究竟是什麼?” 昌叔的眼睛睜得更大:“他們是鬼啊!不是鬼,還能是什麼?” 原振俠吸了一口氣,他對眼前這個曾有那樣奇遇的陳昌,總算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這個人的遭遇離奇,年紀雖老,可是他的知識程度,至多還只是一個老農民的水準。他認定了那些人影是“鬼”,就不再去想別的! 然而,原振俠自己問自己:如果那不是鬼,那麼又是什麼呢? 他不禁苦笑──因為以他的知識程度,他也絕答不上來,只好承認他們是鬼! 原振俠問了第三個問題:“你有沒有進入一隻大箱子,在那箱子中,有許多按鈕……什麼的?”

原振俠之所以問這個問題,是由於他想起了,那位先生記述過的一段經歷──有一個如大箱子的裝置,可以使人的生命,作“分段式”進行。那位先生就見到了一個,當年在上海作歹的小刀會頭目!如果昌叔的遭遇也與此相伺,那自然不足為奇了! 可是陳昌一聽,大搖其頭:“什麼大箱子?沒有,人進大箱子乾嗎?又不是躺進棺材中──是的,不是你提,我那麼多年,竟沒有想到過,那古墓裡……沒有棺材。真怪,墳墓不是總該有棺材的嗎?” 原振俠見他反倒問起自己來了,不禁有點啼笑皆非:“我怎麼知道?我又沒有去過?” 陳昌盯著他說:“你總會去的──要是你答應幫助我,幫助我們的話!” 陳昌已經說了很久,可是他“從頭說起”,仍然未曾說出他遭到了什麼困難。

從他的話中聽來,困難似乎不單是他個人的事,而是他們的事:他和那群鬼都有了麻煩! 陳昌望著原振俠,原振俠作了一個手勢,示意他繼續說下去。 陳昌喝了一大口酒,清了清喉嚨,這才道:“當時我只當自己死了,魂魄已進入了陰曹地府,以為看到的那些人影是鬼,和我一樣。當時我想到的事十分可笑,我在想,那些鬼,如果是回子變的,他們是不是還會殺我,我是不是還會去殺他們?” 陳昌說著,忽然問出了這樣深奧的一個問題來,倒令得原振俠愕然──這個問題,原振俠也答不上來。人生在世,為了種種原因,你對付我,我對付你,各種各樣的手段,無所不用其極。 可是,人人都知道自己一定會死──人人都會死,死了之後,是一了百了,還是繼續你對付我,我對付你?如果人死了之後,一了百了,那麼在短短不過百年的生命歷程之中,對付來對付去,又有什麼意義呢?

陳昌等不到原振俠的回答,就繼續說了下去。他先發了一句牢騷:“反正做人也受夠了苦,死我倒不怕,我就問他們是什麼人──那些鬼不會說話,他們一直沒出過聲。對了,倒是他們先向我打手勢,我就跟著他們走。黑漆漆地,風也不見了,沙也不見了,冰雹也不見了,回子也不見了,靜得出奇。我就是在那時,肯定了他們是鬼的,因為聽不到呼氣吸氣的聲音,只有我一個人在呼吸!” 陳昌的敘述,有時很詳細,詳細得過了頭,有時也十分含糊。原振俠也知道,那不是他故意的,而是那麼多年來,他都無法真正弄清楚。 陳昌繼續道:“我跟著他們走,就到了那個古墓之中。那時,我知道自己沒有死,是人,而那些……是鬼。從此以後,我就……與鬼為伍了,哈哈!哈哈!” 他打了兩個“哈哈”,來自嘲多年來“與鬼為伍”的日子,倒也恰當。 原振俠還有很多問題要問,可是也得整理一下,不然,真不知從何問起才好。 他和陳昌對望著,看出陳昌的神情十分誠懇。原振俠揮了一下手:“在那裡,你不飲不食?” 陳昌伸手抓頭:“我也不明白,我不餓也不渴。他們,他們……他們……” 他連說了三聲“他們”,卻沒有下文,神情之間,大是猶豫,但還是一咬牙:“他們給我吃一種東西,小小的一粒,也不用嚼,吞下去,就不餓不渴,人也有氣力,不會老,日子過得快。” 陳昌已經把他的“生活”形容得夠詳細了,可是原振俠仍然難以想像。 他本來想問“現在你究竟遇到了什麼麻煩”的,但是一轉念間,他又改了口:“你是什麼時候,發現自己不會老的?” 陳昌伸手,在他自己的臉上撫摸了一下:“好久了,我一生沒過安樂日子,難得和他們在一起,安安穩穩,真的是天塌下來也不必怕。開始的時候,不免有些忌憚,但很快就習慣了。那古墓很大,我到現在,只怕還沒有走遍,有的地方漆黑,我也不敢進去。古墓中又有各種各樣的……珍寶,我雖然不識貨,可是也知道那全是好東西,也不知道過了多久,我才有了……貪念……” 他說到這裡,現出十分忸怩不好意思的神情,想是為自己有了貪念而自責。 由此也可知他十分樸實,那也就表示他說的一切,雖然匪夷所思至於極點,但也都是他真實的經歷。 陳昌喝乾了酒,原振俠再給他添上,陳昌繼續道:“我想,這些都是很值錢的東西。我帶些出去,變了銀子,不但可以大魚大肉地吃,也可以買田討老婆,也過過財主佬的日子,那有多好!” 他說到這裡,向原振俠望來。原振俠道:“那是人之常情,不足為怪。” 陳昌笑得有點害羞:“一起了這念頭,就再也耽不住了,和他們商量,把那些珍寶給我一點,我表示要離開。他們倒沒有阻止,只是告訴我,我不會喜歡外面的日子。可是既然我要出去,就可以出去,不過他們要有兩個……跟著我,方便我隨時想回來,可以帶路。這裡,沒有他們帶路,根本進不來。” 原振俠聽到這裡,不禁啞然失笑──他在雷九天的敘述中,一直把跟在陳昌後面的鬼,當成了跟班,卻原來還有這樣的作用。沒有了他們,陳昌根本出不來,出來了,也回不去! 陳昌道:“我當時就發急。你想,世人沒有不怕鬼的,我要是到哪兒都帶著兩個鬼,那別說買地娶老婆了,一出現,就會被人當妖怪,淋黑狗血!” 原振俠想想他的處境,也確然尷尬得很,不禁失笑。陳昌也跟著笑:“可是他們告訴我,要是我不想別人看到他們,別人就看不到他們!” 原振俠聽到這裡,頓一揚手:“等一等,你剛才說的是,他們不讓人看到,別人就看不到他們!” 兩種說法是有出入的,陳昌眨了眨眼:“我想什麼,他們都知道。” 原振俠呆了片刻,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就沒有不同了。他們能知道陳昌的心意,這是不可思議再加上不可思議,怪之極矣的現象! 陳昌吸了一口氣:“若是能這樣,我自然高興。想想,那等於是我想要有兩個鬼出現,鬼就會出現,我豈非成了伏鬼的鍾馗了?” 原振俠點了點頭,表示具有這種能力,確然是十分有趣的事。 他又忽然想到,傳說中的鍾馗,與鬼為伍,有役鬼的本事,是不是鍾馗和陳昌有相同的經歷? 他覺得自己越想越遠,眼前陳昌的怪異遭遇,已經不知是怎麼一回事了,還是別再去探索鍾馗的事了吧。 陳昌繼續說他的情形,原振俠更聽得驚訝不已。陳昌道:“我藏了一些珍寶在身,總以為他們一帶我出去,就是當日我躲回子追殺的那個峽谷之前。可是卻不是,等我身邊的黑暗消失,竟是燈火通明,是在一條極大的大街上。那燈啊,亮得比天上的月亮還亮,而且沒有火,不閃,邪門得很──” 陳昌一口氣說下來,原振俠聽得懂他的話,但必須要迅速地思索,不然,就根本不知道他在說什麼。像這幾句話,就表示他在不知不覺間,在古墓中已耽了好多年了。他見到的燈,是他從來也沒有見過的電燈,不再是火把和燈籠了。 陳昌連連吸氣:“而且,人也沒有了辮子,還好,說的話我還聽得懂。一問那地方,竟是徐州──離我家鄉不遠,可是我卻沒到過。再問是同治幾年,差點沒叫人當瘋子辦,說是民國都快二十年了!” 徐州是江蘇省北部的重鎮,在歷史上十分重要,歷來是兵家的必爭之地。但那裡並不算是什麼大城市,也不是十分繁華,在民國二十年(公元一九三一年)左右,只怕還相當落後。但是看在從來沒有見過世面的陳昌眼中,已經是了不起的豪華了。 陳昌說:“我至少有十天,頭暈眼花,根本不知發生了什麼事,做人像是做夢一樣。嗯,還是從頭說,我身在大街,回頭看,兩個送我出來的……就不遠不近跟在我後面,我才放了點心。我做夢一樣……走了好久,才敢找人說話。” 陳昌的那段經歷,十分有趣。若不是有這段經歷,他不會回到古墓去,一定會留在外面繼續他的生活,也就不會有日後的種種變化了。 陳昌在一家大酒樓前站定了腳步,酒樓中傳出來的氣味,應該是陣陣肉香酒香才是。可是在他聞來,卻是一股難聞之極的氣味,中人欲嘔。他才張望了一下,就急忙走開去,走得急了一些,一下子撞在一個人的身上。 陳昌還沒有看清被自己撞中的是什麼人,只是在一撞之下,他系在腰際的一隻小布包,跌了下來,就急忙彎身去拾。那小布包中,包的就是他自古墓中,帶出來的一些他認為值錢的珍寶──據他說,古墓中這種東西很多,晶亮晶亮,看起來和聽說過的珍寶相類,可能很值錢,所以他才帶了點在身上。 當時,布包有點散開來,他略打開了些,再把它包好。那時正在大酒樓門口,燈火通明,他在擺弄布包期間,就有寶光流動,自布包中露了出來。 這時,陳昌就听到了就在他的近前,有人發出了“咦”的一聲響。 抬頭看去,看到他身旁站著一個胖子,正瞇著眼,盯著他手中的布包看。那胖子一身寶藍色的綢袍,在袍襟上有一條老粗的、黃澄澄的金煉,一望而知,是一個財主。 陳昌知道,那多半就是自己剛才撞中了的人。想向他道歉,胖子已抬頭向他望來,神情訝異莫名。 陳昌那時的模樣,也確實叫人吃驚。他不知道自己身在古墓之中,一晃已快六十年了,外面已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所以,他仍然留著辮子,而前額上,卻也已長出了頭髮來。他把辮子盤在頂上──在清朝,那是最普遍的打扮,但到了民國二十年,就變得古怪了。 他滿臉都是亂蓬蓬的鬍子,長短不一。身上穿著一件灰袍,是在古墓中找到的,也不知是哪一朝哪一代的式樣,總之樣子怪異莫名。 那胖子打量他,一面現出吃驚的神情,一面不由自主,後退了兩步。 可是胖子的神情十分怪,一面極吃驚,一面卻又現出很不捨得離去的樣子,欲退又止。 陳昌先開口:“對不起,撞著您老了!” 胖子一聽,就籲了一口氣。 這胖子是一個相當有名的人物,他是徐州,也是長江以北,黃河以南,最大的聯營當舖,恆大當舖的東主。恆大當舖是方圓五百里出了名的當舖,尤精於鑑別金珠寶貝、古董字畫。自東主以下,大朝奉、二朝奉,甚至三朝奉的一個鑑定,也可以令天下信服。 這胖子姓周,有一個外號叫“神眼無虛”。他就以“無虛”為號,久而久之,也沒有人記得他的原名了。 他後來對人說那晚遇到陳昌的經過:“在大酒樓門口,叫一個人撞了一下,正想罵是哪一個莽漢,一抬眼,看到那漢子手上,冒起一團火,閃得我睜不開眼──我的媽呀!哪裡是火,敢情是那漢子手中,一包寶物冒出來的寶光。那種火一樣的寶光,閃得我心往外蹦,我見過的珠寶珍奇還少了?可是那種寶光,只在古籍中看到過,小時候聽老人家說起過,說是極西之地所產的紅寶石,最罕有的稱為'火齊種',就會有這種光,珍罕無比。連當年慈禧老佛爺,聽說有這樣的寶貝,下旨要找,到她歸天,也沒能找到一顆!” 一個畢生浸淫在奇珍異寶鑑別行業中的人──尤其是在近二十年來,清廷覆亡之後,深宮中的珍寶,大量流傳出來,週胖子就曾好幾次,被人專程請到北京、天津去,鑑賞珠寶。各種珍奇的寶物,經他過目的,多至不可勝數。 江湖上傳說,若是某翁或某人,藏有什麼寶物,未曾經過“天”,“神”、“法”三眼鑑定的,就必然不會是什麼真正的珍品。 這“三眼”之中,“神眼”就是周胖子。另外兩“眼”,是另兩位珍寶鑑賞家,和這個故事全然無關,所以不提了。 所以,週胖子一看到了那漢子手裡冒起的火光,一下子認出了那是什麼東西,心癢難熬,一顆心幾乎沒從口中直跳了出來! 可是,他抬頭一看清了對方的模樣,卻又不免大吃了一驚。陳昌的樣子如前述,週胖子事後對人說:“這眼前的那大漢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又像是江洋大盜,又像是深山野人,竟全然不知他是什麼路數?要不是他先開口,而且說話很是客氣,我真不知如何招呼他才好!” 這時,陳昌已包好了布包,手中的“火光”也消失了。他一面道歉,一面把布包係向腰帶上──這是一種鄉下人放置東西的習慣,看得周胖子幾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週胖子十分精明能幹,在這樣的情形下,他處事仍然十分有條理。他先手按胸口──心跳劇烈,令他的心口有點發痛。然後他道:“壯士,可是有些好東西,想找買主?兄弟我是恆大當舖的東主,姓周。” 做窮人有一個好處,知道什麼是“當舖”。而且恆大當舖立店逾百年,就在陳昌家鄉不遠處,陳昌倒是聽說過的。一聽之下,大喜過望,忙道:“是!是!” 週胖子向酒樓一指:“進去找個雅座,一面喝酒,一面詳談如何?” 陳昌雖然感到酒樓中發出來的味道,十分難聞,但總不成就在大街上談買賣,所以又連連點頭。 一進酒樓,各人見了周胖子,無不殷勤致意。陳昌心知他這個當舖老闆,貨真價實,心中更是高興。 只是進了飯店之後,像是進了臭坑一樣,難受之至。不過他是苦出身,也可以忍受。 在一個小小的雅座坐定,週胖子點了酒菜,吩咐一起上來,再也不能有人來打擾。酒菜齊了之後,陳昌對著菜皺眉,只覺奇臭無比,厭惡之情,溢於詞表;對酒,倒是和平日一樣。 週胖子一看到這種情形,更猜不透陳昌的來歷了,心想莫非是宮裡來的人?不然,何以那麼好的菜餚,也看不上眼,而且,頭頂又盤著辮子! 週胖子屢勸,陳昌只喝酒不進食。被勸得急了,他說了一句:“這……幾盤東西,怎麼能吃?我不餓!” 他確然不餓,而他這樣說,聽起來倒像是桌上的菜太差,不合他進箸。這話口氣之大,連周胖子也不敢說什麼了,又命撤了下去,陳昌才敢大口透氣。 週胖子已是心癢難熬之至,搓著手:“老哥要出讓的東西,可以……看一看了吧?” 陳昌一口答應,自腰上解下布包來。一解開,週胖子一看之下,剎那之間,血往上沖,滿臉通紅,可是一下子又心臟收縮,臉色發青。 他雙眼發直,張大了口,口涎就那樣流了出來,嚇得陳昌不知發生了什麼事,他伸過手去在周胖子“人中”上重重捏了一下,週胖子才回過神來。 陳昌人不笨,他帶出來的幾樣東西,分開來放。這時展示的,只是其中一件,已經使周胖子遭到了這樣的震憾。幸好是如此,若是一起取出來,週胖子非心髒病發,命喪當場不可! 陳昌其實一點也不識貨,他生活貧困,別說是各類珍寶,一生之中,連碰到黃金的機會都沒有,能摸上一下白銀,已經很不錯了。可是各類珍寶,之所以會成為珍寶,當然是它們本身俱有極度的魅力,吸引人,使人自然對它如痴如狂地喜愛,認為那是天地間精華之所聚。若不是有那樣的優點,怎麼會千古以來,令那麼多人為它追逐不休? 所以,當陳昌在那古墓之中,發現有許多寶物之後,他也為之震撼不已。 當然,他的感受,不如錦衣玉食慣了的豪富。他看著那些寶貝,自然覺得那些東西美麗得驚心動魄,可是對他這個長年累月,在飢寒交逼中過日子的人來說,一盤老大的珍珠和一盤五花肉讓他來選擇,飢腸轆轆之時,他自然會舍珍珠而就豬肉的──由此可知,珍寶再動人,性命還是比它重要,由此也可知,世上頗有些人,舍生命去求珍寶的,是如何愚蠢? 但是周胖子卻和陳昌的情形,大不相同。在他的眼中看出來,珠寶豈止是原始的美麗而已,還有它們社會上的價值──在周胖子看出來,珠寶等于巍峨巨宅,等於良田十頃,等於婢僕成群,等於錦衣玉食,等於美女如雲,等於一呼百諾,等於一個人生活上所享受的一切! 那自然又有了不同的意義。 那時,陳昌解開了布包之後,週胖子就神為之奪,氣為之窒。他的一雙眼睛,本來已被他臉上的肥肉遮得只剩下了一道縫,可是此際,卻睜得老大。 他的臉色通紅,一半是由於極度的興奮刺激,一半是被那血一樣紅的寶石,所發出的火焰一樣的光芒映紅的。 他真識貨,料得一點也不錯,那是極西之地所產的紅寶石,史書上稱為“火齊種”。寶石並不大,最大的一顆,才如大拇指,被雕成一隻神態威猛的獅子,可是看起來,這獅子其大如拳──因為它所發出的紅光,凝聚上同實質,如一大團燒紅了的炭,可是卻又通透晶瑩。 除了一隻大獅子之外,另有九隻大小不同的小獅子。最小的那隻,才如黃豆般大小,可是一樣神態如生。 這還不算,更難得的是,十隻大小獅子之間,竟都有極細的,同是紅寶石的鍊子連著。 週胖子雖然一顆心差點要從口中跳了出來,但他還是一下就看出來,那鍊子,是從原壞石雕出來的。也就是說,本來是一塊大紅寶石,巧手高匠把它雕成了十隻大小不同的獅子,而互相之間,又有細煉相連。單是這份工藝,已是爍古震今,無可比擬的了。 陳昌雖然不識貨,可是周胖子的神情,他看在眼裡,都能知道那代表了什麼。 在周胖子看了半天,呼哧呼哧透氣,胖臉上汗珠沁出時,陳昌才問了一句:“周老板,這玩意兒,還算值錢?” 週胖子直到這時,才籲了一口氣,連忙取過一隻碗來,把寶物覆上。寶光斂去,他才能定過神來,啞著聲問:“你想換多少錢?” 陳昌大大喝了一口酒:“我也不知道,我苦了許多年,後來又……” 他並沒有向周胖子說,他被一群鬼帶到古墓去的經歷,吞了一口口水,繼續說他的願望:“我只想過過……財主的日子,住大屋子,穿綾羅綢緞的衣服,有良田……很多,有人供我使喚,還有……女人……好看的女人……和好吃的魚肉……”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