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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清宮外史上(17-1)

慈禧全傳 高阳 16554 2018-03-14
福祿諾是在四月下旬離開天津的,臨走之前,表示法軍將派軍隊巡視邊境,驅逐劉永福的黑旗軍,同時聲明將在西曆的六月五日及七月一號,分別進駐諒山及保勝,要求中國軍隊先期撤退。李鴻章對這個要求,率直拒絕,但對法軍巡邊,不置可否,亦未奏報。在他看來,中國軍隊駐守邊界,只求敵人不來侵犯,至於在界外巡邊,自是視若無睹,彼此不生影響,那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聽其自然,最為上策。 那知到了閏五月初一,西曆的六月二十三,法國軍隊九百人,由德森上校開到諒山之南的觀音橋,準備來接收諒山了。 觀音橋是個要隘,橋南橋北都是高山,橋南有四千人駐紮,由淮軍將領萬重暄率領,橋北則由廣東陸路提督楊玉科,領兵三營防守。橋南萬重暄的部下,因為德森出語驕橫無禮,首先開火,火器不及法軍精良,為敵壓制,退守橋北。德森揮軍追擊,想乘勝佔領北山高地,居高臨下,脅迫諒山。

其時右營由誘捕黨敏宣的寧裕明管帶,見此光景,雖憂亦喜,急急分軍三隊,兩隊埋伏左右山麓,一隊曳炮上山,抄出萬重暄之後,發炮下擊,法軍攻勢受挫。於是左右翼伏兵齊出,德森大驚,九百人潰退不成隊形。各軍一直追到郎甲。中國方面說“殲其銳卒數百人”,法國方面發布的戰報說死二十二人,傷六十八人,雙方的數字,大不相同,但法軍大敗,則毫無可疑。 廣西巡撫潘鼎新原已認定粵軍無用,不給軍餉,預備裁撤,有此一戰,刮目相看,準發軍餉,而前方所需要的軍火,則始終不給。 潘鼎新與李鴻章關係極深,對李鴻章性情、作風,知之亦極深,當然要為他“保全和局”作有力的桴鼓之應,因此他在廣西根本就不主張備戰。即令並無“保全和局”的顧慮,他亦不願打仗,因為今昔異勢,打洋人對自己的功名有害無利。

多少年來的積習:諱敗為勝,如為小胜,必成大勝,戰報中誇誇其詞,甚至於渲染得匪夷所思,亦不足為奇。那種仗是可以打的,如今有電報、有新聞紙,往往誇張戰功的奏摺,還在仔細推敲之中,而報上已經源源本本揭露了實況。朝廷就常引報上的消息,有所詰責,這樣子毫無假借,仗就不能打了。 而現在居然打勝了一仗,潘鼎新雖不能不發粵軍的糧餉,亦不能不電奏報捷,但卻不敢誇張,甚至還有意沖淡些,詞氣之間,彷彿表示,這是兵家常事,無足言功。這樣做的作用有二,第一是不得罪李鴻章,“保全”他主持的和局;第二是不致於使朝廷太興奮,不然就是助長了虛驕之氣,降旨如何如何,必都是不易辦到的難題,豈不是自己跟自己過不去? 但是,打了勝仗,尤其是打了洋人的勝仗。敗軍之將貴如巡撫提督,革職的革職,查辦的查辦,正法的正法,既然功過如此分明,那麼獲勝的官兵,當然應該報獎。潘鼎新帶兵多年,知道這一層是無論如何壓不下去的,不然影響士氣,會發生絕大的麻煩,所以不得不報。

這一來要想沖淡其事就不容易了。同時潘鼎新遠在龍州也不知道李鴻章在天津跟福祿諾交涉的經過,將法軍自道依約巡邊,要接收諒山的話,都敘了進去。醇王一看,大為詫異,五款簡約,記載得明明白白,何嘗有這些巡邊跟接收的話?事有蹊蹺,非問李鴻章去不能得其原委。 李鴻章當然不承認有條約以外的承諾,只承認福祿諾曾經提出節略,打算在什麼時候接收諒山,什麼時候接收保勝,當經嚴詞拒絕,由福祿諾將節略上的這一項要求,用鉛筆劃去,並有“簽字為憑”。 這個解釋自是片面之詞,退一步而言,既然交涉中間,有此一節,不論怎麼樣都應該奏報朝廷,好了解法國的用心。隱瞞不報,難辭含混之咎。 就在這時候,巴黎方面已提出抗議,認為中國違約,要求賠償巨額兵費,並且指出,五款簡約的中文本與法文本,在內容上不同。依照外交慣例,條約都以法文為準,而況是法國本身與他國訂立的條約,當然更加堅持,一切都以法文本為證據。

事態演變至此,慈禧太后深為惱怒,一面降旨責李鴻章辦理交涉不善,一面對法持強硬的態度,分飭有關各省督撫、將軍、統兵大員,嚴密防範。當然張之洞和張佩綸也接到了這道密旨。 這時的兩張,正由李鴻章伴同,由天津大沽口出海在巡閱北洋水師。 其時劉銘傳亦正奉召進京,路過天津,自然是北洋衙門的上賓,宿將新貴,意氣軒昂。李鴻章不論為了保持他個人重臣的地位,還是實現他創辦海軍的雄心,都須眼前這班“紅人”作他的羽翼,因而刻意籠絡,除去大張盛宴以外,親自陪著兩張一吳——他的會辦大臣吳大澂,出海巡閱北洋水師。 出大沽口自北而東,遍閱旅順、登州、威海衛各要塞,使張佩綸長了許多見識。當然,在天津、在船上,他與李鴻章曾多次閉門促膝,傾訴肺腑,取得了諒解。李鴻章幾乎以衣缽傳人視張佩綸,唯一的要求是無論如何要在暗中協力,保全和局,否則不但創設海軍無望,既有的局面,亦恐不保。

這是李鴻章看出法國其志不小,一定會在閩海一帶挑釁,但是他說不出退讓的話,希望張佩綸不管如何放言高論,在緊要關頭,能對法國讓一步。除此以外,李鴻章還期望張佩綸能對抗曾國荃將南洋大臣的實權收過來,一方面可與北洋呼應支援,一方面作為未來“經畫七省水師”的張本。 對於這個主意,張佩綸自然深感興趣,因而以“抽調閩局輪船聚操”為名,在天津就拜發了一個奏摺: “竊謂海防莫要於水師,而閩省莫要於船政。 查閩省船政局,創自左宗棠,成於沈葆楨,造輪船以為水師之基,設學堂練船以為水師將材之選,用意至為深遠。雖西洋船制愈出愈奇,局船已為舊式,而中國創設輪船水師,他日將帥必出於閩局學黨,一、二管駕局船之人,故待之不可不重,而察之亦不得不嚴。 ”

所謂“局船”,是福建船政局自造的輪船,一共二十二艘,駐於福建的只有八艘,其餘十四艘分防各省。其中最好的一艘是“揚武”號,福建船政大臣特地遣派到津,迎接張佩綸,管帶是一員副將,名叫張誠,接談之下,才知道其中的腐敗情形,至於操練,則向無定章,所以坦率據情直奏: “分操向無定期,合操亦無定法,舉各船散佈海口,養而不教,勢必士卒遊情,船械敝蝕而後已。伏念各省文風,通都大邑每勝於偏僻小縣者,序序之士,敬業樂群,狹鄉之士,獨學無友也。各路陸軍,重鎮練軍每勝於零星防泛者,簡練之兵,三時講武,分泛之兵,終歲荒嬉也。” 以下引敘西洋水師訓練之精,然後論到中國的水師: “中國急起直追,猶懼不及,若費巨帑以造輪船,而於水師訓練之法,忽焉不講,惟是南北東西,轉運應差為務,使兵輪管駕,漸染綠營賭博嗜好之習,將來設立七省水師,利未開而弊已伏。”

這是為了整飭軍紀,是建軍的根本要圖,理由極其動聽,辦法卻是另有用心。 辦法中首先提到曾與李鴻章“詳細熟商”,所得的結果是: “擬將局造輪船分防各省者,由臣陸續調回,在閩認真考察,酌定分操合操章程,庶管駕之勤惰,船質之堅窳,機器之巧拙,械炮之利鈍,臣皆了然於胸,改局船散漫之弊,亦即為微臣歷練之資。無論海防解嚴,各船抽調回閩,近者三五日,遠者十餘日,即可回防,不至貽誤,即或海上有事,而似此兵輪散碎,分防適以資敵,安能折衝?故欲縱橫策應之功,終以大建七省水師為急。臣擬抽調局船,亦在閩言閩,一隅之計耳。如蒙俞允,除北洋所調'康濟'五艘,臣遵海而南,即可就近驗看;廣東所調'飛雲'兩艘,現在駐瓊轉運,暫緩調回,所有南洋各艦,擬即分別電諮檄飭,陸續調至閩海操練一次,仍令回防。將來分操合操,如何酌立章程,七省實有犄角之勢,三洋斷無畛域之分,容與南北洋大臣,各省督撫及會辦諸臣,次第考求辦理,以副朝廷澄海育材之意。”

奏摺中所陳,各為“考察操練”,其實是想騙南洋大臣轄下的七艘“局船”回到福建,歸諸掌握。同時這道奏摺中還有兩層極深的用意,第一是要騙取朝廷承認,凡是福建船政局所造的輪船,都歸張佩綸指揮管理;第二是想確定他以“三品卿銜會辦福建海疆事宜”的身分地位,是凌駕船政大臣而上,與南北洋大臣及督撫並行的欽差大臣。 拜發了奏摺,立即上船,批示自然還看不到,一切消息也都為大海隔絕了。直到煙台,方始與李鴻章作別,與張之洞一起坐“揚武”號取道上海,分赴閩粵。 一到上海,才知大事不妙,越南戰火復起,和約瀕於破裂,“海防”由“解嚴”而又“戒嚴”。最壞的是觀音橋一役打了勝仗!如果是打了敗仗,則朝旨必定求沿海自保為已足,可以無事,一打勝仗,朝廷自然得意,更無委屈求和之意,而法國亦必不肯善罷幹休,閩海只怕從此多事了。

張佩綸開始有些失悔了。他到底不是范仲淹,更不是陸遜,“行邊”固可耀武,“臨戎”卻茫無頭緒,不知如何揚天朝之威?事已如此,只得硬著頭皮,趕到福建再說。 一到閩江口,由“北水道”入馬江,未進口子,只聽巨砲連轟,隆隆然彷彿從四處八方圍擊“揚武”號似的。張佩綸大吃一驚,口乾心跳,自己知道臉色已經發白,但要學謝安矯情鎮物的功夫,裝作不經意地問道:“這是乾什麼?” “回大人的話,是長門、金牌兩砲台,放禮炮恭迎大人蒞任。” 聽得張誠的回答,張佩綸不自覺地透了口氣,既慚愧,又自幸,虧得能夠鎮靜,不然一到福建就鬧個大笑話了。 “取二百兩銀子。”張佩綸吩咐老僕張福:“請張副將犒賞兩台兵勇。” 於是張誠謝過賞,親自指揮揚武號入口,沿江往西南行駛,江口兩岸又有砲台,即以南岸、北岸為區分,照例鳴炮致敬,張佩綸再次放賞。

繞過青洲,但見港灣深廣,水波不興,這裡就是馬尾。南面一帶名為羅星塔,北面船政局,局前便有碼頭,船政大臣何如璋已經率領文武員弁,站班在恭候欽差了。 何如璋是廣東大埔人,同治七年戊辰的翰林,這一年正是日本明治天皇即位,繼德川幕府的“大政奉還”之後,發生“戊辰戰爭”,結果“倒幕派”取得勝利,由此而“版籍奉還”、“廢藩置縣”,結束了多少年幕府專政的局面,開始了有名的“明治維新”。八年以後,中國初次遣使日本,即由何如璋以侍講的身分膺選。 在日本駐留了四年,任滿回國,何如璋到了京里,與舊日僚友相晤,大談日本風景之美,詩料之豐。張佩綸問他,日本的“明治維新”是怎麼回事?何如璋瞠目不知所對。因此,張佩綸就很看不起他,雖然科名晚一科,卻不願自居於後輩,見面直稱他的號:“子義!” 反倒是何如璋稱他“幼翁”。迎入船局大廳,奉為上座,自己側面相陪,“幼翁”長,“幼翁”短,陳述船局的概況。張佩綸半仰著臉,“嗯,嗯”地應著,簡直是“中堂”的架子。 “幼翁!”陳述完了,何如璋又問:“局裡替幼翁備了行館,是先進省,還是駐節在此?” “自然是進省。上頭當面交代,福建的應興應革事宜,讓我不妨先問一問穆春岩、何小宋。我打算明天就進省。” 這是指福州將軍穆圖善跟閩浙總督何璟,言下之意連福建巡撫張兆棟都不在他眼裡。何如璋不知他銜著什麼密命,要到福建大刀闊斧地來整頓?益發不敢怠慢,當天陪著他勘察船政局的船槽、船塢,所屬的九個廠,以及教習製造和管駕的“前後兩學堂”。夜來設宴相邀,張佩綸辭謝不赴,何如璋將一桌盡是海味的燕菜席,連廚子一起送到行館,張佩綸總算未曾峻拒。 第二天一大早,何璟特派督標中軍,由首縣陪著,用總督所坐的八抬綠呢大轎,將張佩綸接到福州。將軍督撫以下,都在南門接官亭站班侍候,一則迎欽差,再則“請聖安”。 凡是欽差蒞臨,地方文武官員照例要“請聖安”,此時張佩綸的身分“如朕親臨”,所以下了綠呢大轎,昂然直入接官亭,亭中早已朝北供奉萬歲牌,下設香案,張佩綸一進去便往香案上方,偏左一站。穆圖善跟何璟帶頭,鼓樂聲中,領班行禮,口中自報職名:“恭請皇太后、皇上聖安。” “安!”張佩綸只答了一個字,這一個字比“口銜天憲”還要尊貴,是等於太后和皇帝親自回答。 行完這套儀注,張佩綸才恢復了他自己的身分,依次與地方大吏見禮——這時就不能不敘翰林的禮節了。 何璟號小宋,廣東香山人,亦是翰林出身,與李鴻章同年。張兆棟則比何璟還要早一科,雖非翰林,卻真正是張佩綸十二科以前的“老前輩”。只是“後生可畏”,這鬚眉皤然的一總督、一巡撫,在張佩綸面前,不敢有絲毫前輩的架子,跟何如璋一樣,口口聲聲:“諸事要請幼翁主持。” “國家多難,皇上年輕,諸公三朝老臣,不知何以上抒廑注?” 張佩綸一開口便是責望的語氣,何璟與張兆棟面面相覷,作聲不得。倒是穆圖善比較灑脫,直呼著他的號說:“幼樵!朝廷的意向,是你清楚,閩海的形勢,我們比較熟悉。局勢搞到今天的地步,其來有自,所謂力挽狂瀾,恐怕亦不能靠一兩個人的力量。都是為朝廷辦事,只要開誠佈公,和衷共濟,就沒有辦不通的事。” 這兩句話,頗有些分量,加以穆圖善先為名將多隆阿所識拔,以後隨左宗棠西征,號稱得力,算是八旗中的賢者,所以張佩綸不敢用對何、張的態度對穆圖善,很客氣地答道: “見教得是!” “說實話,朝廷的意向,我們遠在邊疆,實在不大明白,似乎和戰之間,莫衷一是。”穆圖善又說,“幼樵,這一層上頭,要聽你的主意。” “不敢!”張佩綸因為和戰大計,有些話不便明說,而穆圖善又有將布防的責任加上自己頭上的意思,因而發言不得不加幾分小心:“軍務洋務,關係密切,如今各國形勢,大非昔比,和戰之間,自然要度德量力,倘或輕易開釁,深怕各國合力謀我。朝廷的意向,我比諸公要清楚些,大致和局能保全,一定要保全。不過保全和局是一回事,整頓防務又是一回事,決不可因為和局能夠保全,防務就可鬆弛不問。” “那當然。”穆圖善說,“只是閩防力薄,不知道北洋方面,是不是肯出力幫助?” “照規矩說,閩防應該南洋協力。不過合肥是肯顧大局的人,這次已經當面許了我,撥克虜伯過山炮二十四門,哈乞開斯洋槍一千二百桿。”張佩綸緊接著又說:“我想練一支新軍,要砲兵四隊,洋槍兵十幾營。洋槍當然不夠,要請北洋代辦,合肥亦許了我,一定盡力。” 這就更顯得張佩綸的實力了!一到便要練軍,看樣子要長駐福建,那就不會久用“會辦福建海疆事宜”的名義。一下子當上總督,自不可能,調補福建巡撫卻是順理成章的事。 因此,張兆棟心裡就不好過了。 “幼翁,”張兆棟立刻獻議:“紙上談兵,恐怕無裨實際,我看不如請幼翁先出海,將全省口岸巡閱一遍,再定籌防之計,比較切實。” “我也有這個意思。”張佩綸點點頭。 “那就歸我預備。”張兆棟自告奮勇,要替張佩綸辦差。 張兆棟雖很起勁,而何璟對出巡一事,卻不大感興趣,因為一則以總督之尊,伴著張佩綸同行,到底孰主孰從,不甚分明,未免尷尬,再則戰守之責,實在有些不敢承擔,不如趁此機會推卸給張佩綸。 打定了這個主意,便對穆圖善拱拱手說:“春翁,請你陪幼翁辛苦一趟,我就不必去了,說實話,去亦無益。” 最後那句話,自承無用,張佩綸沒有強迫他同行的道理。而張兆棟看總督如此,亦不便過分錶示親熱,因而最後只有穆圖善陪著張佩綸到海口巡視了一遍。 看倒沒有看出什麼,聽卻聽了不少。穆圖善對於福建的防務,相當了解,頗不滿何璟的縱容部將。談到福建的武官中,聲名最壞的有兩個人,一個是署理台灣鎮總兵楊在元,此人籍隸湖南寧鄉,早在同治年間,以督標中軍副將,調署台灣總兵,因為吃空、賣缺,為人參奏,解職聽勘,且以供詞狡詐,下獄刑訊,面子搞得非常難看。那知到了光緒三年,不知怎麼走通了何璟的路子,竟以“侵冒營餉,已照數賠繳”奏結,開復原官。 因為貪污下過獄的總兵,重臨舊地,儼然一方重寄,台灣的百姓,自然沒有一個人看得起他的。而楊在元居然又乾了好幾年總兵。上年春天到秋天,父母先後病故,亦不報丁憂,戀棧如故,在穆圖善看,真是恬不知恥。 等二個是福寧鎮總兵張得勝,他受制於手下的兩名副將,一個叫蔡康業,一個叫袁鳴盛,紀律廢弛,根本不能打仗。不過新募了十營兵,防守長門等地的砲台,如果張得勝一調動,這十營新兵有潰散的可能。 張佩綸一聽,怒不可遏。他可以專折言事,當然可以據實糾參,只是參劾歸參劾,調遣歸調遣,他亦不管自己是不是有調遣總兵之權。回到省城,就擬好一道咨文,通知何璟,說海疆緊要,似楊在元這種“貪謬不肖之員,難與姑容”,請何璟“遴員接署”。 他的幕友勸他,這樣做法,似乎使何璟的面子不太好看。照一般的規矩,奏參楊在元最好跟總督會銜,更不宜這樣徑自作了開缺的決定,而況台灣的軍務,已奉旨由劉銘傳以巡撫銜負責督辦,似乎亦不便侵他的權。 張佩綸悍然不顧,照自己的決定行事。拜發完了參楊在元的折子,接著又參蔡康業和袁鳴盛,特別聲明:“張得勝戰功夙著,不便臨敵易將,嚴加教誡,而撤該副將離營,諸軍始服。”又說:“臣以書生初學軍旅,來閩旬日,豈敢率爾糾彈?但大敵當前,微臣新將,非有恩信足以孚眾,若不信賞必罰,深慮此軍臨敵必潰。”等這個折子發出以後,才將張得勝傳了來,聲色俱厲地申斥了一頓。 消息一傳,沒有人敢說他跋扈,只覺得欽差大臣的威風,著實可觀。何璟、張兆棟、何如璋更是惴惴不安,心裡都很明白,李鴻藻雖跟著恭王一起倒霉,而清流的勢力,卻如日方中。張佩綸受慈禧太后特達之知,內有醇王的倚重,外有李鴻章的支持,更加惹不起。 惹不起是一回事,張佩綸咄咄逼人,教人受不受得了又是一回事。特別是何璟,身為統轄全省文武,手操生殺予奪之權的總督,卻為一個後輩欺侮到如此,自覺臉面無光,十分苦惱。同時,軟既不甘,硬又不可,不知該持何態度?因而長吁短嘆,恨不得上奏辭官。 他有個幕友姓趙,紹興人。這個趙師爺從咸豐十年,何璟當安徽廬鳳道時,延致入幕,追隨他已有二十多年。趙師爺本來專習刑名,但也做得一手好詩,談吐亦很風雅,所以東翁扶搖直上,由監司而巡撫,由巡撫而總督,對於刑名方面,雖不必再如何借重,卻自然而然成了一名清客。談詩論藝之暇,藻鑒人物,評論時局,頗有談言微中之處,竟成了何璟的“不可一日無此君”的密友。 張佩綸的作為,東翁的煩惱,自然都在趙師爺的冷眼之中。本來以為何璟一定會移樽就教,來談他的苦楚,誰知何璟整日為了應付張佩綸,只跟管章奏、管兵備、管洋務的幕友打交道,竟一連三天,未到趙師爺那裡。 於是趙師爺按照隨園食譜,親手做了幾樣好菜,又開了一壇家鄉寄來的陳酒,以詩代柬,邀東翁宵夜。到了晚上,何璟應約而至,見面是強為歡笑的光景,趙師爺故作不解地問起:何事不樂? “你沒有聽說嗎?”何璟反問一句:“豐潤欺人太甚!我真正流年不利。” “大帥說那裡話?”趙師爺斟酒相敬,“這是天助大帥成功,怎麼倒自尋煩惱?” “你要我喝一杯,倒可以。如有稱賀之意,那就竊所不喻了。” 趙師爺不響,咳嗽一聲,向左右看了一眼,侍候的聽差會意,都退了出去。 “我請問大帥,”趙師爺低聲問道:“豐潤此來,是為什麼? 是不是想來立功? ” “那還用說!不是立功,何以大用?” “那就是了。”趙師爺問道:“他的銜頭,是會辦福建海疆事務,若有功勞,難道就是他會辦一個人獨得?” “啊,啊!”何璟大有所悟:“你這話有點意思了。” “大帥明白就好。”趙師爺用筷子蘸酒,在桌上寫了一個“李”字,“豐潤此來,就等於他來。和也罷,戰也罷,必有'錦囊'付予豐潤,到時候自見妙用。大帥何妨坐享其成?當年官文恭在湖北的情形,大帥莫非倒記不得了?” 何璟當過湖北藩司,是在同治年間,胡林翼早已下世,而官文仍舊是湖廣總督。當年胡林翼刻意交歡於官文,但求能暢行其志而功成不居,推讓於官文的苦心孤詣,鄂中老吏,都能娓娓而言,何璟自然記得。張佩綸雖決沒有胡林翼那樣的雅量,自己卻不妨學官文的度量,讓他暢行其志,反正不論軍務、洋務、緊要大事,必得會銜出奏,將來如有功勞,少不了自己的一份。 “先不談將來,且說眼前。豐潤即令眷風得意,一時亦巴結不到大帥的位子,如今事事依著他,教他沒話可說,大帥豈不省心?” 這是暗示何璟,欲保眼前祿位,唯有安撫張佩綸,張佩綸既不能取而代之,就不會有所搏擊。彼此都有退讓的餘地,所以相安無事是做得到。關鍵所在,就是一個“忍”字。 想到這裡,不覺深深點頭。趙師爺進言有效,越發話無不盡,“再退一步說,倘或局勢緊迫,豐潤束手,大帥……。”他突然頓住,然後問道:“有句話,不知道該說不該說?” “說!怎麼不能說。” “話不中聽,怕大帥動氣。” “笑話!”何璟很快地接口,“你我二十多年的交遊,莫非你還不知道我的性情。” “既然如此,我就說:倘或戎機不利,豐潤束手,想來大帥亦決沒有挽回的妙策。到那時候,總歸逃不了一敗,何妨讓豐潤擋在前面,大帥肩上的負荷可以輕得多!” 這一來,何璟不止於點頭,而且舉杯。趙師爺算無遺策,進退兩得其所。何璟心安理得地向張佩綸拱手聽命,說如何便如何,絕少異議。唯一自作主張的一項措施是:調集了張得勝的一個砲隊,守護總督衙門。 法國的態度相當強硬。交涉分好幾方面進行,第一處是巴黎,由法國總理茹費理向新任中國公使李鳳苞提出照會;第二處是北京,由法國署理公使謝滿祿跟總理衙門折衝;第三處是上海,總稅務司赫德,接受李鴻章的委託,在向逗留不進的法國新公使巴德諾調停;第四處是天津,任何負有交涉之責的法國人,從茹費理到軍方代表都可以直接向他打交道。 因此,談和的情形亂得很。但法國的態度卻是清楚明白,署理公使謝滿祿在閏五月二十那天,向總理衙門提出最後通牒,要求中國政府“遵照簡明條約辦理,特旨通飭北圻的軍隊撤退,賠款二億五千萬法郎。限七日內答復照辦,否則當自取賠款。”所謂“自取賠款”,是法國打算佔領中國的一個城市,作為質押。照急進的孤拔主張,打算攻擊旅順、威海衛等地,但法國總理決定佔領基隆或福州,這是賣一個面子給李鴻章,因為旅順、威海衛等處,是北洋水師的“口岸”。 管理總理衙門的奕劻,與李鴻章內外相維,始終不肯照醇王的意思不惜破裂,而要保全和局。千方百計想將法國新任公使巴德諾請到北京或天津,坐下來商談,無奈法國政府堅持不照約行事,巴德諾決不北上。及至接到最後通牒,自然不能不作讓步,由總理衙門照會謝滿祿,保證北圻撤兵,在一個月內完成。但拒絕賠款,仍舊希望巴德諾早日北上,依照簡約規定,“會議詳約”。 法國的反應,是派軍艦一艘,直駛馬尾。雖然一到就擱淺,但無論如何是一個警報,張佩綸急電到京,總理衙門慌了手腳,因為七日之期一滿,“自取賠款”這句話,已可證明,不是虛言恫嚇。 想來想去,只好重托赫德斡旋。赫德總算不辱使命,調解出來一個結果,中國即日自北圻撤兵,由南洋大臣與巴德諾在上海會商。 但是情勢是外弛內張的局面,雖然法國外交部向李鳳苞表示,謝滿祿七日的限期可以不計,賠款的數目亦可商量,但馬尾陸續有法國軍艦開到,基隆亦有法國軍艦,與劉銘傳同日而至。只是這些強敵迫近的消息,都沖淡在一道上諭中了。 這道上諭是派兩江總督兼南洋大臣曾國荃為全權大臣,克日到上海與法使議辦詳細條約。並派陳寶琛會談,蘇松太道邵友濂會同辦理。同時指示交涉應守的分際:“所需兵費卹款,萬不能允,告以請旨辦理。最要者越南照舊封貢。劉永福一軍,如彼提及,答以由我處置。分界應於關外界分空地,以為緩衝。雲南運銷貨物,應在保勝開關,商稅不得逾值百抽五之法。以上各節,切實辯論,均由電信請旨定奪。” 曾國荃想不到垂暮之年,還要跟洋人打一次交道,而電旨所示,與法國的要求,南轅北轍,根本是湊不到一塊的事。而且凡事“請旨定奪”,又那裡是所謂“全權”?因此,對於此一新命,曾國荃深感苦惱。 陳寶琛則更是憂心忡忡。書生典兵,會辦南洋,大不了效命疆場,一死就可報答皇恩,不負平生。但是跟洋人交涉,強弱之勢判然,如果不是委屈求全,決不能成和議,能成和議,所籤的條約,一定是喪權辱國,罪浮於馬建忠。馬建忠為人罵作漢奸,那自己這一來又成了什麼東西?半世盛名,平生清節,都要斷送其中,怎不教人著急? 思量到此,決意不受這個“會辦”之名。擬好電報稿子,拿去跟曾國荃商量,卻很受了一頓奚落,指他獨善其身。這倒是誅心之論,陳寶琛無話可答,當然亦不肯打消原意,照舊將電奏發了出去。 軍機處寄發的“電旨”,很快地到了,陳寶琛受了一頓申斥,措詞相當嚴厲,電文中暗示,如不遵命,便有嚴譴。陳寶琛無法,只好跟著曾國荃到上海。 其實曾國荃也辭過一次,不過他幕府中有老於吏事的高手,顧慮到會碰釘子,不敢正面請辭,假作尚未奉到電旨,先陳所見:“疆臣戰將,不敢與聞和議”。軍機處接到電報,自然詫異,電信瞬息即達,又是密旨,電報局何敢怠忽?細細參究,方才悟出曾國荃的妙用。當然不宜拆穿他的花樣,將計就計回了一個複電,認為他是未奉電旨以前方有此電奏,如今已經將派曾國荃在上海議和一事,通知法國,倘不趕緊赴會,就是失信。如果說疆臣戰將,不應議和,那麼李鴻章難道不是疆臣?最後又特別慰撫,說如“所議無成,即回江寧佈置,並非以辦事棘手之局,責該督以必行。” 話雖如此,曾國荃既然受命,自然希望和議有成,交涉中最棘手的是賠償兵費,如果在這一層上不能讓步,議亦無益。因此,去上海以前,首先要探明朝中意向,在這方面到底作何打算? 就在這時候,李鴻章函電交馳,先作了交代,聲明三點:第一、北圻撤兵之事,遲延有因,依照萬國公法,不算背約;第二、福祿諾臨行以前,提出撤兵的限期,當時已加駁斥,既無公文照會,何足為據;第三、諒山的衝突,法國指華軍先埋伏動手,不足聽信,實際上是法軍先開第一槍。 此外又有一個很要緊的電報,正就是曾國荃所亟亟乎想了解的一件事,李鴻章表示,法國如果提出賠償兵費的要求,數十萬兩銀子,可以允許。又說:“各國公論,萬不足恃”。這因為新派在總理衙門行走,頗為掌權的張蔭桓,正在托美國駐華公使楊約翰,建議華府,調停中法爭端,主張將李鴻章與福祿諾所訂的天津簡約,交付各國公斷。李鴻章怕曾國荃對此寄予深望,因而觀望,所以特為提醒一句。 就在曾國荃檢點行裝,準備專程赴會之際,北京方面仍在繼續交涉。法國代理公使謝滿祿給了總理衙門一個照會,聲明上海會議必須先允許賠償,方能開議細約,法國在華的海陸軍,暫以西曆八月一號為期,按兵不動。這是變相的另一通最後通牒,只是將限期放寬了五天而已。同時法國非正式表示的態度,亦很強硬。據報紙記載,一旦中法交涉破裂,兵戎相見,法國軍艦不但會攻擊福州及基隆,同時亦會攻擊招商局的輪船。這個消息在他人並不注意,在李鴻章及他左右的少數人,卻是入耳驚心,寢食難安。 招商局是李鴻章假公濟私的利藪。先以“各省在滬殷商,或自置輪船,行駛各埠;或挾資本,依附西商之籍,若中國自立招商局,則各商所有輪船股本,必漸歸官局,似足順商情而強國體”為名,在同治十三年奏准“試辦”。而這年浙江漕米北運,海舶不足,由李鴻章策動浙江海運局總辦,候補知府朱其昴建議,即由未來的招商局承運浙漕二十萬石,酬庸的條件是由朱其昴籌辦招商局事宜。 設在上海的招商局,不由兩江總督或江蘇巡撫管轄,卻由北洋大臣遙制。李鴻章當然也知道此舉攬權過甚,遇到稍微厲害些的兩江督撫,一定會據理而爭。所以試辦之初,特為聲明:“所有盈虧,全歸商認,與官無涉。”將招商局的性質確定為商辦,就當然可以拒絕任何衙門的干預。 但是招商局名為商辦,其實是官辦,戶部雖只借出製錢二十萬串,合銀六萬兩,而東南各省藩庫、海關,由於李鴻章的力量,都有“閒款”放在招商局生息,利息極薄,在七八厘之間。至於營運收入,光是漕米一項,每一石發水腳銀五錢三分一厘,一年以運漕六十萬石計,就可以坐收三十萬銀子,真正是包賺不虧的無本生意。 為了招商局的籌辦,由浙漕海運,沙船不敷應用而來,所以不得不籠絡掌管浙江海運已有十餘年的朱其昴,而李鴻章所信任的,卻是常州的一個秀才,捐班州縣分發到直隸的盛宣懷。盛宣懷又聯絡廣東一個商人唐廷樞來對抗朱其昴,李鴻章聽從盛宣懷的策劃,先奏請以唐廷樞為總辦,朱其昴為會辦,之後加委盛宣懷和徐潤為會辦,而朱其昴的胞兄朱其詔創局有功,似乎不便抹煞,為了掩人耳目,亦加派在內。招商局合計一總辦、四會辦,而實權都握在盛宣懷手中,間接也就是握在李鴻章手中。 由於招商局在營運上享有特權,所以一開辦生意就好,但亦是一開辦弊端就生,開支浮濫,冗員極多,帳目中不明不白的支出,比比皆是。好在名為商辦,任何人亦不能干涉。若想干涉,有李鴻章擋在面面,告到京里,軍機處和總理衙門,都是李鴻章的同年沈桂芬當權,也是“內外相維”,全力彌縫,怎麼樣也不能將招商局的那筆爛帳掀開來,更不用說想掘盛宣懷的根。 不過兩三年工夫,招商局已設了十九個分局,有十艘輪船跑南北洋航線,南起香港,北至牛莊,營業鼎盛。這一來上海的洋商船公司,如太古、怡和、旗昌各洋行,不能不聯合起來排擠招商局,壓低運值,爭攬客貨。招商局為謀對抗,必須增加資本,擴大規模,正好美商旗昌銀行,經營不善,股票跌價,盛宣懷設計收買旗昌銀行,談判成功,收買旗昌洋行的輪船,作價二百萬兩,碼頭、棧房作價二十二萬兩。由李鴻章奏准,兩江撥借五十萬兩,浙口、江西、湖北共同撥借五十萬兩。在這筆交易中,盛宣懷很發了一筆財,照例的回扣以外,還“戴了帽子”。而從旗昌買來的船,計有江輪九艘、海輪七艘、小輪四艘、躉船六艘,數目雖不少,性能卻不見得好,成了招商局一個極重的包袱,每個月須虧負五六萬銀子之多。 這是光緒二年年底的事。不到一年,就有個御史上奏,指責招商局“置船過多,載貨之資,不敷經費,用人太濫,耗費日增。” 董儁翰的奏摺中又說:“招商局各輪船每屆運載漕糧之際,各上司暨官親幕友,以及同寅故舊,紛紛薦人,平時亦復絡繹不絕。至所薦之人,無非純為圖謀薪水起見,求能諳練辦公者,十不獲一,甚至官員中亦有掛名應差,身居隔省,每月支領薪水者。”這是承漕運的遺習,照例用來“調劑”候補州縣的辦法,無足為奇,只不過從無“隔省”不相干的人,亦可“掛名應差”。這所謂“隔省”就是指直隸而言。 這個奏摺,措詞不算峻厲,但按常規,理應查辦,卻由於沈桂芬的斡旋,只命南北洋大臣通盤籌劃,認真整頓。這反倒給了李鴻章一個機會,明里張大其詞,說英商太古洋行如何“跌價傾軋”,暗中承認購自旗昌洋行的輪船“年久朽敝”,而整頓之法,主要的是各省官帑,超過“商股”將及三倍的一百九十萬銀子,“緩息三年”,到光緒六年起,分五期拔本,每年繳還三十八萬兩。換句話說,是公家免息借出巨款,供盛宣懷之流的“商人”去做生意。同時還有一個附片:“請旨敕下江蘇、浙江督撫,漕米須分四五成撥給招商局輪船承運,不得短少,餘歸沙船裝載,以示體恤。此外江西、湖北採買漕米,仍照案歸局運津”。李鴻章說這些整頓辦法,“上不虧國、下不病商”。同時在折尾聲明,這個折子是他“主稿”。暗示招商局歸北洋所管,與南洋大臣的關係不大。 招商局那些“商總”因禍得福,而盛宣懷則更是官運亨通,補了天津道為李鴻章籌辦電報局。但是旗昌洋行一案,風風雨雨,流言始終不息,而內幕亦逐漸揭露。盛宣懷經手這筆交易,有明暗兩面的好處,明的是得回扣百分之五,暗的是旗昌經營不善,股票跌價,盛宣懷以七折收購,再由旗昌出面實足賣給招商局。明暗兩面的好處,總計百分之三十五,二百二十二萬兩銀子,有七十多萬落入盛宣懷私囊。至於李鴻章分到多少,無可究詰,只是李家在招商局有乾股,卻是盡人皆知之事。 轉眼三年已過,到了該拔本的時候,招商局的“商總”又出了花樣,以積欠旗昌洋行船價六十九萬兩,不能不先行拔還,“以免外人貽笑”的理由,請李鴻章出奏,以每年所運漕米應領水腳運費抵還。這就是說,如果各省漕米不交招商局承運,應拔官帑,即無著落。此外又有一個附片,一則說:“招商局之設,係由各商集股作本,按照貿易規程,自行經理”;再則說:“創辦之初,奏明盈虧全歸商認,與官無涉”;三則說:“商務應由商任之,不能由官任之,輪船商務,牽涉洋務更不便由官任之。”這樣反复聲明“商辦”,就是為五年以後留餘地,只要每年有六十六萬石漕米北運,水腳運費抵還官帑,則到了光緒十年,官帑還清,整個招商局就都落入“商總”手中了。 但是到了六月間,兩江的局面有了變化,劉坤一調任江督兼南洋大臣。他是老湘軍的系統,當然不會像沈葆楨、吳元炳那樣聽李鴻章的話。於是,湘淮兩系的利益,在東南膏腴之地發生了衝突。 首先發難的是王先謙,官拜國子監祭酒,也是響噹噹的清流,奏摺之中有建言、有搏擊,筆鋒所及,盛宣懷首當其衝,王先謙替他下了八個字的考語:“營謀交通,挾詐漁利。” “挾詐漁利”,即指收買旗昌輪船有瞞天過海的計謀在內;“營謀”當然是指百計取悅於李鴻章,得獲重用而言;“交通”二字,在這些地方常為“交通宮禁”、“交通近侍”的省略語,這例也不是無的放矢,而且王先謙本人也牽涉任內。盛宣懷走通了李蓮英的路子,常有“孝敬”,而王先謙據說用過李蓮英的錢,人言藉藉,大損清譽,然而並不影響他彈劾盛宣懷,尤其是因為其中有整頓招商局的建議,更不能不發交南北洋大臣處理。 這是光緒六年十月底的事,沈桂芬正攬大權,因而批复王先謙的諭旨,只令飭李鴻章和劉坤一,認真整飭。劉坤一主張徹查,李鴻章認為不必,只要分年拔還官帑一事有著落,即可奏复。正在相持不下時,除夕那天,沈桂芬一命嗚呼,等於盛宣懷失卻一座靠山,處境大為不利。 果然,只不過隔了半個月——光緒七年正月十五,劉坤一單銜復奏,說“王先謙所奏,未為無因”,指盛宣懷“蠹帑病公,多歷年所,現在乃復暗中勾串,任意妄為”,將他於“收購旗昌時每兩抽取花紅五厘,私自以七折收購旗昌股票,對換足額,以飽私囊”的內幕,和盤托出以後,嚴詞抨擊:“濫竽仕途,於招商局或隱或躍,若有若無,工於鑽營,巧於趨避,所謂狡兔三窟者!此等劣員,有同市儈,置於監司之列,實屬有玷班聯,將來假以事權,亦復何所不至?”因而請旨,“即將盛宣懷予以革職,並不准其乾預招商局務”。 疆臣劾司道,很少有這樣嚴厲的措詞,只是等劉坤一來動手,為時已晚,盛宣懷已“成了氣候”。李鴻章因為一方面還要重用他來辦電報、開煤礦;一方面公私兩端都無形中受了他的挾制。私的不必說,公的上頭,李鴻章不知保過盛宣懷多少次,說他“心地忠實”,說他“志切匡時”,而結果為劉坤一罵得這等不堪,則如無一言辯解,自己又何以交代?向來保舉匪人,舉主連帶要受處分,果然盛宣懷革了職,自己亦脫不了乾系。因此,李鴻章只好抹煞良心,硬起頭皮,為盛宣懷硬頂。 他是這樣為盛宣懷“辯誣”,說此人“在臣處當差有年,廉勤幹練,平日講求吏治,熟諳洋務商情,遂委以會辦之銜,往來查察。盛宣懷與臣訂明不經手銀錢。亦不領局中薪水,遇有要務,則與唐廷樞等籌商會禀。”談到旗昌一案,說是“即盛宣懷首發其議,亦於大局有功無過。況當日唐廷樞等於洋商已有成議,始邀盛宣懷由湖北前赴金陵,謁見沈葆楨。其事前之關說,事後之付價,實皆唐廷樞等主之也。” 這個奏摺實在不高明,言不順、理不直、氣不壯。收買旗昌輪船,要特地從湖北將盛宣懷邀到金陵去向沈葆楨陳述其事,反更顯得劉坤一原奏中,“或隱或躍、若有若無、工於鑽營、巧於趨避”這幾句話,形容入妙。尤其是李鴻章將盛宣懷下一個“廉”字的考語,京中傳為笑柄,說盛宣懷如果可當廉潔之稱:則八大胡同清吟小班的姑娘,個個可以建坊旌表貞節了。 不過,李鴻章包庇盛宣懷,所憑藉的本就是他的地位聲勢。由於保薦薛福辰是一件大功,慈禧太后對他真個另眼相看,恭王正在支持李鴻章全力籌辦“師夷之長”的各項洋務,愛惜人才,不免曲予優容,因此,儘管劉坤一的理由充足,還是李鴻章佔了上風,盛宣懷竟得免議。 劉坤一大為不服,第二次上折嚴參,而且隱然指責李鴻章有意包庇盛宣懷,說“招商局收買旗昌輪船等項,糜費帑藏,以及收頭此項輪船後,折耗益甚,採諸物議,核諸卷宗,盛宣懷等實屬咎無可諉”,所以,“即將盛宣懷查抄,於法亦不為過,僅請予以革職,已屬格外從寬。” 到底劉坤一是兩江總督兼南洋大臣,在疆臣的地位中,僅次於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同時有湘軍一係為後盾,並可望獲得清議的支援,因而劉坤一仍有信心,必能懲治盛宣懷這個劣員。誰知奏摺到京,正在慈安太后暴崩之後,國有大喪,而且暴崩的原因不明,舉朝惶惑,誰也沒有心思來管這件事。這給了盛宣懷和李鴻章一個絕好的機會。各方面疏通,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劉坤一的奏摺雖如烈性的火藥一般,威力強大,無奈藥線受潮,竟沒有能炸得起來。 其時李鴻章又出了花樣,決心要將各省存在招商局的官帑,歸入北洋。他的辦法是,配合向德國訂造“鋼面鐵甲船”的海防計劃,奏准以招商局每年用漕米水腳為擔保,拔還各省的官帑,移充訂造鐵甲船款不足之數。這一來,等於扯斷了各省跟招商局的關係,以大部分官款所辦的招商局,竟越來越象“商辦”了。 這個金蟬脫殼與移花接木兩計合併而成的策略,相當成功,官帑營運的收益,都歸入商股,所以官帑還是一百多萬兩,且大半屬於北洋,而商股則由七十餘萬增至三百餘萬。但是,招商局畢竟為北洋大臣所創辦,總理衙門跟戶部亦可干預,這一點“官氣”脫不掉,無法化作一家一姓的事業。 那知道法國軍艦將會攻擊招商局輸船的消息,李鴻章與他的左右,在入耳驚心,苦思焦慮之下,竟“死棋腹中出仙著”,可以利用來作為一個讓招商局脫胎換骨,化公為私的大好機會。 這個脫胎換骨的秘計,是由唐廷樞所倡議。此人是英商輪船公司帳房出身,對船務比較內行。輪船如果怕為法國軍艦所劫奪,只有泊港不出,但那一來不但要蝕開銷,而且機器不用,必致損壞。除此以外,就只有改變船籍之一法。 這個辦法又稱為換旗。交戰國雙方的商船,如果改換中立國的旗幟,就可免予遭受攻擊,在萬國公法上有詳細的規定。這得請教律師,招商局聘僱得有現成的法律顧問,是英國的皇家大律師,名叫戴恩,認為此事可行,但有時效,如果一旦戰事爆發,換旗就不為法國所承認了。 當然這決不可能隨自己的意思,換那一國的旗就是那一國的旗,首先需要取得換旗國家的承認,這就只有一個辦法,將招商局的產業,賣給那個國家。 這就有疑問了,招商局到底不是唐廷樞的私產,說賣就賣,除非暫時賣出去,事定以後還能買得回來。不過,這也不是不可以談判的,所以唐廷樞一面向英商怡和洋行試探,一面密電北洋,請示機宜。 很快地,李鴻章派了一名道員到上海,主持其事。此人就是馬建忠,字眉叔,江蘇丹徒人,學貫中西,而且曾由北洋派赴駐外各使館學習洋務。回國以後,派在北洋當差,是李鴻章幕府中洋務人才的後起之秀。朝鮮之亂,李鴻章丁憂回籍,署理直隸總督張樹聲,派馬建忠與北洋水師提督丁汝昌率艦東渡觀變。定策為朝鮮平內亂,因而有吳長慶領兵三千東援之舉,及“誘執首亂之策”,將大院君李是應騙來,連夜送上兵艦,直航天津,這些都出於馬建忠的策劃。 李鴻章所以選派他來辦這樁差使,第一是因為他精通西洋的律例,第二也就因為他有魄力。果然,一到上海不久,他就跟戴恩商量決定,因為英國的法律繁雜,不如美國法律來得簡易,如果換旗以換“花旗”為妥。 美商中經營輪船最具實力的,還是旗昌洋行,一經接洽,旗昌洋行有意作這筆交易,議定招商局全部財產作價五百二十五萬兩銀子,移交旗昌洋行接管,旗昌洋行則開具美國銀行的支票交招商局收執。 一筆值數百萬兩銀子財產的移轉,就是那麼買蘿蔔青菜似的容易,合約由何人出面所訂,內容如何,原約保存在何處,什麼人都不知道。而且此事瞞得滴水不漏,連總理衙門都不知道。旗昌洋行的支票,一時自然還不敢兌現,脫胎換骨,總也要長大成人。 但是,招商局的輪船,忽然由黃龍旗換上星條花旗,卻是瞞不過人的,總理衙門接得報告,大為困惑,仔細一打聽,才知道招商局已經被出賣。雖說是為了防備法國奪船,但事先竟不奏聞,其心何居?實在費解。 因此,總理衙門用電旨詢問: “從前設立招商局,置買輪船,系奏明辦理。現聞售於美國,李鴻章何以未經具奏,殊屬非是。海上轉運,全恃輪船,此舉自因恐為法奪起見,究竟是否出售,抑暫行租給?著據實奏聞。並隨時酌奪情形,設法收回。” 雖然這通密電,措詞不算峻厲,而且已為李鴻章開了路子,留下餘地,如果是“租給”而能“設法收回”,便可無事。 但也夠他受的了。 顯然的,宰相肚裡雖好撐船,但幾十條輪船,幾十處倉庫碼頭,到底也難吞得下去。已成的交易,能否取消,自成疑問,而眼前卻不能不先搪塞。李鴻章找了盛宣懷來,反复推敲了五天,才將復奏擬成。 這通復奏,首先還是婉轉說明招商局的地位:招商輪船局本仿西國公司之意,雖賴官為扶助,一切張弛緩急事宜,皆由商董經管。至與外人交涉權變之處,官法所不能繩者,尚可援西法以相維持。 這是要表明,招商局的“商董”,有權處置招商局的產業,而對外交涉,由商人來處置,反較官府出面為方便有利。 以下便敘“海疆不靖,局勢日非,華商輪船二十餘艘,駛行洋面,日有戒心。法人遍布謠言,遇船劫奪,南北商旅咸以搭傤局船為戒。”因而不得不換旗,但是: “細查各國律例成案,凡本國商船改換他國旗幟須在兩國未開釁以前。黑海之戰,俄商皆懸德美之旗,有二艘換旗於戰事三日前,遂為法人所奪,復有二艘易旗於戰前,暗立售回之據,亦為英國所奪。布法之戰,兩國商船多售與他國,易旗駛行,事後仍復原業。若暫行租售,則非實在轉售,他國必不能保護。” 千迴百折,忸怩作態,最後終於道出,招商局是被賣掉了。至於不事先奏聞朝廷,則已隱約解釋,是為了事機急迫。 不過招商局雖已賣去,卻可收回: “美國旗昌銀行主,願將招商局產,悉照原值銀五百二十五萬兩,統歸該行認售,該行以銀票如數抵給。他日事定,將銀票給還,收回船棧,權操自我,仍可改換華旗。道員馬建忠素習洋文,熟諳公法,前委赴滬會查招商局務,該員就近與戴恩及旗昌反复商論,戴恩力保中法事定,可以原價收回,旗昌亦誓言,決不失信,故於價值亦不計較。” 這就要談到責任了,到底此事是誰作的主?李鴻章是這樣說: “馬建忠偵知法事叵測,遂毅然決然,獨肩其責,因與眾商定議,訂立合同,將各船棧,暫交旗昌,代為經管,換用美國旗幟,照常駛行。兩面所押契據,銀行期票與股票,按照西國律例,均交律師戴恩收執,日後藉以為憑。是戰前商船換旗出售,為各國常有之事,中國雖屬創見,而眾商為時勢所迫,亦屬萬不得已。至將來收回關鍵,馬建忠惟戴恩是問,眾商惟馬建忠是問,節節矜制,斷不容稍有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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