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歷史小說 民國就是這么生猛04:袁氏稱帝

第33章 第11節東京這邊有點兒亂

王忠和先生在他的《袁世凱全傳》第342頁中,還說道: 1914年5月11日,孫文就曾寫信給大隈首相,做過類似“二十一條”的口頭許諾,只是,大隈認為孫乃在野之人,因此不大重視他所開出的空頭支票。孫的兩封信的複印件,於1986年被日本人公之於世。 這些日本人,真是太不像話啦,居然把孫文先生這些糗事全都給倒騰了出來,他們想幹什麼? 日本人想幹什麼,那是日本人的事,我們就甭管了。繼續說孫文先生。袁世凱並沒有在“二十一條”上簽字,卻仍然背負千秋罵名,可見出賣國家利益這種事,真的不能幹啊。既然如此,那孫先生這麼個搞法,又是何苦呢?目的何在呢? 王忠和先生解釋說: 孫的這一系列謀劃都是以國家利益為交易,想藉重帝國主義扶植自己上台。此事或許知道的人極少,或許因為沒有成為事實,遂慢慢為人所淡忘,以後的國民黨當局本著為尊者諱的原則,不再提這一段歷史。不過,孫的這些舉措很為當時的人們所詬病。

當時的人們怎麼評價,我們先不管。先來說說我們自己,我們教育孩子,第一要義就是要認清是非,知道如何評判一個人。一個人做什麼事,他就是什麼人。當跌倒時,我們不能趁機抓住扶我們起來的人反咬一口,同樣,我們也不能抱著劫匪叫親爹,人家認不認你,還兩說呢。 可這個基本的是非判斷準則,擱在孫袁這裡,就出了岔子。明明是袁世凱力挽狂瀾,獨撐危局,以巧妙的手段化解了“二十一條”危機,維護了國家利益,我們卻非要罵他賣國,甚至昧著良心造謠說他在“二十一條”上簽了字。而孫先生弄出來個比“二十一條”更狠的“十一條”,我們反倒認為他有禮有節,愛國愛民,那麼我們的腦子,是不是出了什麼問題? 當然,我們也可以說,孫先生這麼個搞法,是一時的權宜之計。只要日本帝國主義扶持孫先生上了台,搞死老袁,革命就算成功了。要是照這麼個說法,孫先生上台之後,也是不會在“二十一條”上簽字的,可現在袁世凱就不肯簽,那為啥非要搞掉他呢?若說袁世凱不代表人民群眾,你孫先生也只是代表民族資產階級啊,和袁世凱代的是同一個表,那這麼惡搞又有何必要呢?

最要命的,是梁啟超對此事的評價: 我對孫君最不滿的一件事是,為目的而不擇手段。在現代這種社會裡,不會用手段的人,便悖於“適者生存”的原則,孫君不得已而出此,我們也有相當的原諒。但我以為孫君成功者在此,其所以失敗者,亦未必不在此。 用現代的思想理念,重新解讀梁啟超先生的這段話,意思就是說:政治家的職責,不在於親勞親為做具體工作,而在於為社會制訂一套良性規則,傳布誠信正直的理念。政治家萬不可施展騙子手段,你騙,大家也跟著騙,全社會一起來騙,最終把個美好人間,生生弄成了騙子橫行的惡獄。所以騙子政客以騙局得逞,卻讓社會付出了規則淪喪的慘重代價。 總而言之,政治家必須要以正直誠實為準則,如果有人告訴你說不是這麼回事,那麼你鐵定遇到騙子啦。

總而言之,孫文的這個“十一條”,很快就走光了,袁世凱大怒,指控中華革命黨胡來,偏挑這節骨眼上添亂。於是黃興和陳炯明急忙發表公開信,聲稱絕不會趁這個時候再搞革命,這個時機不對。 見黃興又跑出來說話,孫文很不滿意,遂寫了封信,給黃興送去。略謂: 癸丑之役,文主之最力,所以失敗者,非袁氏兵力之強,實同黨人心之渙……若公以徘徊為知機,以觀望為識時,以緩進為穩健,以萬全為商榷,則文雖至愚,不知其可…… 孫文的意思是說:都怪你,都怪你黃興,怪你怪你都怪你。 黃興卻顧不上跟孫文扯皮,他不知所措地只會搖頭否認孫文要求和日本簽訂密約的事兒。陳其美的秘書黃實奉命到新加坡、美國、日本等處發言,賭咒發誓曰:曾日月幾何,寧肯舉祖國之河山,移贈他族!

這時候孫文才發現,原來輿論的矛頭正指著他,於是急忙丟下陳炯明、黃興,徹底否認自己要求和日本簽訂密約的事,並舉了一個極為形象的例子: 今舉一例,有一浪子本無家產,而難將他人家所有之財產憑空指賣與人。試問誰人肯為買主?家產且不能,況國權等乎?黨人之不能幹與交涉,此理至易明也。又有謂黨人不去日本,心跡終不能明,不免有多少關係。 這一年,孫文先生50歲,東京這邊有點兒亂。 但孫文先生顯然還嫌不夠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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